第五章 这一张旧船票,登上了吴菲的小船

一定有些人以为,我在一开始就把故事结局公之于众,就证明我不会讲故事。我知道,那是因为他们觉得,这样失去了结局到来时水落石出的悬念感,始终称不上是杰作,就好比性交没有高潮,不能算是和谐的性爱。

不过我以为,故事更重要的过程本身,这些远远比结局迷人。一篇小说就好比女人,一张较好的面孔会给别人很好的感觉,一双修长的玉腿也能吸引很多的目光,但是最让人遐想的,既不是头也不是脚,而是超短裙里面的春光。不然学长老张就不会在看到美女走光的时候写下“满园春色关不住,一点红意出裙来”的美妙诗句。这句虽是改写,成就却不在原诗句之下,红杏出墙和红意出裙都能够引起我们不一般的想象。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为什么我对过程如此着迷。在过程中,悬念无处不在,只要我还没有写完我的故事,我的小说就充满悬念。

而水水的表达也经常是这样充满悬念。她常常说:“丘八,你知道吗?最近我心情不好。”

我说:“怎么了?”

她说:“呵呵,没什么。”要不然就是说“我不想说这事”或者“等以后再告诉你吧”。一切的话语像一个谜,后来我解开了谜底——她想要的并不是听众,而是别人的猜测,就好像是演艺圈中的明星爆出负面新闻,让媒体竞相猜测却不出面辟谣,不是因为他无视流言,而是为了提高人气。

在水水眼里,追求暧昧是最好的故事。她当年居心叵测地跟我要好,而就在我以为我们有发展的可能的时候,就告诉我说:“我已经有男朋友了。”而在这个过程中,暧昧和挑逗无处不在,这样的故事相当有趣。她所追求的一切都在过程之中,而结果无关紧要。就好像这篇小说,结果并不值得期待,值得期待的是充满了悬念的过程。而所有的悬念就在于它一直都这么暧昧。

在我和水水的关系还没有得到吴菲的猜疑的时候,我们很谈得来,也就是说我觉得她就是我的知音。古诗有云:“当路谁相假,知音世所稀。”当一个人遇见一个聊天对手的时候自然是相见恨晚,然后就被幸福感冲昏了头脑。

而当我和吴菲分开以后的一天,水水对我说:“丘八,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

我沉默很久,说:“是。”

水水说:“我也喜欢你。”

不能不说,水水很了解我,或者说她深谙我的需要。她曾经对我说:“如果我不知道你要什么,那我有什么资格喜欢你?”这句话让人怦然心动。后来丘八做了一些傻事,和这段对话有很大的关系。

听到这样的话我就像买体彩中了五百万一样精神焕发。中五百万的事情人人都想碰到,但是更多的时候这只是自己在做梦,我曾经就梦见自己中了大奖。

我和吴菲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一起买过几期体育彩票。在买了彩票的那几个晚上,我曾经发了一次梦:

在梦里,我中了五百万,除了个人所得税百分之二十,还剩下四百万。这四百万要怎么花呢?这是个大问题。我后来决定,给我爸妈五十万,让他们在买套房子养老;也给我哥哥五十万,让他买房子娶媳妇;然后花五十万给自己买一套,准备结婚。剩下的钱,刚好二百五十万,这些钱留下来存在银行里,吃利息就够生活一辈子了。

可是忽然又觉得二百五这个数字不好,干脆给他们多一些。所以又想,会不会给爸妈的太少了,他们把我养我这么大已经很不容易了,而生下一个能中五百万的儿子更是难上加难,那就给他们一百万好了;而给哥哥的似乎也少了,他为了让我读大学,放弃了读高中的机会,就给五十万好像也说不过去,我在心中骂,丘八你还算是个人吗?至少要给一百万才够数。接下来给自己算了一笔账,买房、买车、娶老婆、过一辈子,发现自己好像又少了,有点不够花,于是重头再分配。

直到我从梦中醒过来的时候,这笔钱还是没有分清楚,于是想想,如果中了两次五百万就好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才明白,其实第一种分配方法是最合理的,每个人在梦里面各花五十万,而醒来以后就剩下二百五,这个二百五就是我。

常常把理想的事情当真的人就是二百五。其实每一个人都喜欢做梦,特别是碰到好事的时候就把容易把生活想得很美好,要等事情过去的时候才知道自己被人坑过,那种美好的感觉就变成恍然大悟,大悟之后就知道自己是二百五。当水水跟我说她有男朋友以后,我的想法就是如此。

丘八感觉自己在男女问题上表现特别贱。只要是有人表示好感,便欣然上钩。大家都知道,我们南方的池塘或者是小溪里面有一种鱼,怎么长也长不大,身体呈金黄色,还有像石斑鱼一样黑色斑点,我们客家人管它叫“金鲫子”。这鱼有一个特点,就是贪吃,一发现眼前有鱼饵,就拼命地抢着吃,至死方休。就算你刚把它钩起来,然后在空中脱落,回到水里依旧继续抢吃,典型的“鱼为食亡”。钓这种鱼很爽,不管什么情况都会来咬钩,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小。而丘八就是水里的“金鲫子”,看到水水下的饵就拼了命地往前冲。

水水在这时候表现出一种运筹帷幄的气度,像渭水垂钓的姜子牙。“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本不是水水的祖先留下的典故,可是水水却学会了他直钩钓鱼的本事;若要溯源,姜太公又恰好是丘八的始祖。这件事有书为证,在《百家姓》里面“邱”姓的注释里面就是这么说的:

据《元和姓纂》、《百家姓考略》所记:姜尚辅佐周武王有功,受封于齐,建立齐国,都营邱。后来齐国迁都临淄,姜太公一支子孙留在营邱,遂以邱为姓。

如果把宗族比作武侠小说里的一个门派,那丘八就是没有学会本门的绝学;而水水就是偷学他人武功,前者为不孝,要关禁闭;而后者被抓住了,就要杀头。但是我没有被关禁闭,水水也没有被杀头,那是因为生活不是小说的缘故。

水水如果看到了这篇小说,一定不满意,因为我糟蹋了她的形象。她也会因此责备我,你为什么要把我写得这么坏呢?那时候我就很深沉地沉默,一句话也不说——可能是回答不上来,也可能不想回答,反正我就是不说话。

在一个故事里面,一定要有反面人物,不然就是唱赞歌,而我最差的就是唱歌。再好听的歌,在我口中出来就不能听。我有故事为证:

大四上开学初,我们被安排某学校实习。那时我住在一家旅馆的四楼,有一天我激情四溢,坐在房间的窗台上扯着嗓子“喊”歌——我一般都是唱赵传的歌,唱别人的我心里会不平衡,别人也会不平衡,更重要的是,我的长相也只配唱赵传。我唱完了《勇敢一点》,正要唱《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的时候,发现楼下有一群人在围观。我还以为自己的歌声吸引了这么多听众,就好像贝多芬弹《月光曲》一般,充满了成就感。所以我唱得更加卖力,旁若无人。

谁知还没有唱完第二首歌还没有唱完,房门就被打开了。一个女警察在服务员的陪同下,走过来小心翼翼地对我说,“小兄弟,有什么事情想不开跟我们说,我们大家想办法帮你解决,别想不开。”

我呆若木鸡一句话也说不上来。

她接着说:“想想你的父母,养你这么大也不容易,不为自己想想也要为他们想想吧?”

我听到这里恍然大悟,原来我的歌声里面充满了绝望,甚至可能还有一些对世界的控诉。而楼下的一群人也不是为了听歌而围观,而是为了看别人从四楼的窗口蹦下去,然后趴在地上像一只被车轮压扁的癞蛤蟆。

我对那位女警说:“没事,我只是在唱歌。”解释了半天,她才相信。

后来那位女警站在窗台前面喊:“没事了,大家散去吧。”楼下的人一定在想,“搞什么呢?等了半天居然不跳,浪费我的时间。”

那位女警在走的时候特别交代,以后不要坐在那么高的地方唱歌。她建议我最好是在浴室里面唱,免得引起误解。因为我是良民,在接到类似的提醒,或者警告的时候,自然会安分一些,就算我心中有再多的不满。

在水水问我为什么这么写的问题以后我想过要回答,不过我没有想到该怎么回答。因为我还怕自己说错话,在我中学的时候,传说有一个女同学生活作风不检点,于是同学们给她取了一个外号叫作学生证。

在毕业的时候她问我,“你们为什么叫我学生证呢?”这个问题让我愣在那里,就和水水问我那个问题的时候一模一样。

如果这个问题她在大一的时候问我,我会告诉她我不知道,我唯一可以告诉她的是,别人这么叫她自然有他们的道理,但道理究竟是什么,我不清楚。因为我妈教育我说,“不要总是跟别人说实话,如果不想说假话,你就说不知道”。所以我都这么说,当然有时候为了表现自己的幽默,我会说“你猜。”

这个词语很好用,如果一个人很真诚地问你:“现在几点了?”你微笑一下,跟他说:“你猜。”如果在无伤大雅的场合,别人会觉得你很可爱。但是这招不能在庄重的场合用,不然就表现出你很白痴。如果碰到问你时间的人有急事的话,说不定直接就抽你耳光,而这些只能说是你自找的。

高中以前我是直肠子,恨不得连屁都引到喉咙口来放。那时候我就会说:“大家的意思是说你是戴着学生证的鸡。”这样的做法明显不够成熟理智,因为“我”也是大家里的一员,为了说实话把屎盆子扣在自己脑门上,如果还说这是明智之举,打死我都不相信。

但是现在如果要我回答这个问题,我会这样说:“别人为什么这么叫你我不知道,但是我这么叫你是因为你长得太清纯可人了,又漂亮,像极了我高中的梦中女孩。”

这句话一语双关:一是称赞她长得漂亮,这样可以讨好她;二是说她具备成为我梦中女孩的条件,暗示她彼此有发展的可能。说明现在我已经成熟了,懂得用语言去讨好别人,并且争取占点便宜。如果用成熟来形容我是一种美好修辞的话,那我可以改成这样:和以前的我相比起来,现在的我奸诈了许多。奸诈这东西,人人都可以学会,不算丢脸。当学长老张出去工作以后告诉我们,人到了社会上要么变成傻B,要么变成流氓。在我看来,流氓主要的工作是占别人的便宜,而傻B的任务是让别人占便宜,流氓的角色看起来要比傻B好一些,既然迟早都要变成流氓,还不如从现在就开始。

我和吴菲分手以后常常去别的宿舍玩电脑游戏。虽然我自己也有电脑,但是我觉得玩别人的会好一些。黄三说,“你这个家伙,自己有电脑舍不得用,还去别人那边胡搞。是不是怕用得多了,影响电脑的使用寿命啊?”

我没有回答他,因为文学的关系我允许他这么想,只有你试图了解一个人做事的目的,你才可能把他的动机看得清澈。我也可以说,“丘八这样做是因为觉得电费太贵了,用别人的电脑不用交电费。”这也是文学的一种可能,信不信由你。当然你也可以从丘八喜欢用别人的电脑推出男人的德行——喜欢外遇,所谓“家花不如野花香”,说的似乎就是这个道理。但是这个也不是重点,不值得我郑重其事地写。

记得有这么一件事,在一个夏天炎热的中午,我在楼梯口的一间宿舍玩电脑游戏。因为天气太热的缘故,我脱掉了上衣,露出我强壮结实且毛茸茸的胸膛,我觉得兵痞就应该有这样的长相,这样才对得起陈二给我的外号。如果不是这样,我的气魄就要大打折扣。虽然我长得瘦小干瘪而且胸口寸草不生,但是我还是要改变事实美化我的形象。这样才符合小说创作的特征。

那天中午门没有关,这样通风一些。忽然门口传来振聋发聩的一声怒吼:“你们怎么这么流氓!”登时,闹哄哄的宿舍鸦雀无声。我连忙停下手中的游戏,冲出去看流氓长什么样子,只看见一个女生的耸着屁股消失在楼梯转角处。问站在门边的同学,才知道原来我也是那个“你们”中的一个。我吓得不敢再玩游戏,我认为是因为我在玩游戏,所以才变成流氓,谁知道不是。

接下来我回宿舍去照镜子,看见里面一个瘦小干瘪身体白皙的小男孩站得玉树临风,怎么看都不像是流氓——本想找那个同学理论,给她开个辅导课程,让她分清楚流氓和非流氓的区别——我觉得流氓的特征不是玩游戏,而是玩女人。

但是我们那天在宿舍的全是男生,没有女性,男生之间也没有互玩,所以不存在流氓一说。本来以为这个理论很充分,却苦于没有看清她的脸,到楼上每个女生宿舍解释过去的话会被人当成神经病,只好作罢。

一转念又醒悟过来:她说我们流氓不是因为我们玩游戏,而是因为我们没穿衣服。没有穿衣服的就是耍流氓,似乎天经地义。按照这个逻辑,凡是去游泳池游泳的人,都是流氓。而那些跳水运动员居然敢在全世界人民面前光明正大地耍流氓,如果不是要把他们像萨达姆一样关禁闭,就得像布鲁诺一样烧死的鲜花广场,不然怎么样也不能平民愤。(我写到这里的时候老萨还被关着,但是不久以后就被绞死了,他的死和我无关,我连诅咒都未曾有过。作者注。)

我们的女生真是纯洁得可爱,不过男生就以流氓居多。不瞒大家说,我算一个,陈二好一些,但是也算,他和我不一样的是,他的流氓前面还可以加上一个“小”字修饰。至于黄三,如果他不是流氓,全世界的监狱都可以改建成旅馆了。

流氓有他们的共同之处,我和陈二还有黄三的共同之处就是学习成绩差。我觉得那是因为我们和女生住得太近的缘故,我们的宿舍和女生宿舍就在同一座楼上,是楼上楼下的关系。就算学校管理得像监狱一样严格,我还是以为无法杜绝有人变坏。楼下点着烈火,烧得楼板吱吱冒烟,而楼上放着整堆整堆的干柴,总会有燃烧的一天。何况我们出入女生宿舍还能如入无人之境,只要你够勇气,不用敲门都可以。所以爱情遍地开花,至于结不结果,不是我们要考虑的问题。

谈恋爱这样的事情,一旦有了开始,怎么样都不算完。就算你搬座山过来压着,感情还是长势惊人,就好像是流行感冒的降临,一下子就在年级蔓延开了。就算有些人来不及染上,也装着打喷嚏、咳嗽、来点低烧、说几句胡话,造成自己即将感染的假象。和流行感冒不一样的是,没人对恋爱避之而恐不及,大家都希望自已成为爱情故事的主人公。

爱情让人变坏是一部分人的想法,这些也是比较深层的东西,更表面的东西是,我们出了门就可以看见头顶上飘扬着接近透明的五彩内裤,还有鲜艳性感的文胸。自从专业课上老师教我们说“作家要有充足的想象力”以后,我们就很努力地让自己向作家的方向靠拢。整天对着这些东西想象,就容易学坏。学坏了想再学好就很困难,我和陈二就再也不愿意学好,对天天向上的生活失去了信心。

还有一些人是天生就不学好的,黄三在锻炼了自己一个星期的想象力以后觉得收获良多,在一次宿舍卧谈的时候说:“我决定抓一窝小老鼠回来驯养。等成功以后,整天派它们到女生宿舍偷内衣内裤,偷回来收藏,直到她们都没衣服穿为止。”

陈二说,“我没有‘恋物癖’,如果真可以训练出这么听话的老鼠,我只要它帮我送情书就可以了。”

但是我觉得,按照他们的说法,还不如自己变成一只老鼠,天天去女生宿舍看都不怕。如果觉得不够还可以去女浴室,变成老鼠进去女生最多只会尖叫几声,然后你溜走就没事了。但是如果你是男人而爬女浴室的话,下场一定比老鼠惨。先抓起来打一顿,然后再送到派出所去接受教育。说不定还要被绑在我们宿舍楼的楼梯口示众,接受全体同学的唾弃。

在听黄三说要驯养老鼠的时候我就期望出现他被绑在我们宿舍楼下的情节,最好在他脖子上还要挂个牌子,上面写上:“偷窥女浴室的大流氓黄三。”出于人道主义,我们不可以打他,但是可以吐他口水。为了避免他乱叫,就在他的嘴里塞一只他自己穿过的袜子,如果一只不够,两只也行。总之,这样的故事会比老鼠去偷内衣好得多。

不过这样的故事只会在我的想象发生,生活不允许这么浪漫。

当然也有不需要去偷,自己就送上门来的内衣内裤,陈二就曾经在214门口捡了一件黑色的文胸。那天陈二站在门口看着夕阳正要躲到对面那座山的后面去,忽然听见楼上一位女生“啊!”了一声,接着眼前一个黑色物体慢慢坠落。陈二没有多想,伸出手就把它接住,抓到手里才发现是文胸。陈二茫然地抬头看见一张涨得红红的脸,那张脸一看见他,马上缩了进去,好像是受惊的蜗牛。但是陈二居然也还认出来是她是隔壁班的肖晶。(陈二自称他的视力快接近鹰的视力。作者注)

我本来是不信的,但是因为我没有测过鹰的视力,只好任他吹牛。后来我一旦说大话,就要和古人相比,或者是外国人相比,反正天高皇帝远,谁也无法证明对错。

那天晚上,陈二就发短信偷偷和肖晶约好,趁夜深人静没人的时候把东西还给她。肖晶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答应了。陈二还用袋子包得很严实,然后很自然地塞给她,过程很自然,根本没有像当年地下党接头时候的紧张感。肖晶因此评价陈二说,“陈二真是一个好人,对人很入心。”

后来陈二差点就要和肖晶恋爱,经过我再三劝阻,他才打消这个念头。

在我看来,凡是天上掉下来的东西都是危险。飞机掉下来要死人,鸟飞过去掉下东西来要不是虫子尸体就是白白的粪,“天上掉下馅饼来”的事情叫做白日梦。由这个逻辑可以推出,天上掉下内衣的事情本身就匪夷所思,至于因此产生的爱情显然更加离谱,根本不能信任。

但是这不是陈二下定决心不和肖晶恋爱的理由。在上面的理由没有阻挡陈二燃烧的热情时,我说:“当年西门庆路过潘金莲楼下,被天上掉下的棍子打出了一段爱情,今天陈二在宿舍门口被天上掉下来的一件内衣给毁了。”

黄三建议宿舍集体改口叫陈二为“西门二”,也就是西门庆第二的意思,我估计就是想趁这个机会报当年陈二叫他“黄世美”的仇。这时候我已经居心叵测了,知道黄三的意图,没有中他的离间计。陈二也大声抗议:“黄世美,没你的事,少啰嗦。”

因为西门庆的缘故,陈二终于没有和肖晶好上。这也说明了“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这句话的真理性。如果没有西门庆起个坏头,陈二迟早要有西门庆的下场。当然,这是我的小人之心,当时我还在失恋的痛苦中不能自拔,我不能看着别人比我幸福。眼见陈二要和肖晶花前月下,我心里就不舒服。

如果我没有这么卑劣的话,那我的出发点一定是这样的——我在失恋了以后就有了“怀疑主义”的人生观,我怀疑一切顺理成章的故事背后,都有不可告人的恶毒寓意——自从吴菲和我分手以后,我就对类似“丢钱包”的事情充满戒心。以至于在路上看见面额比较小的人民币也不敢去捡,生怕弯一下腰就要变成拜倒在某个女生的石榴裙下。毫无疑问,天上掉下内衣和丢钱包的事如出一辙。

我对陈二说,我们现在不要轻易弯腰去捡钱,因为可能是个圈套。圈套这东西在社会上就像腐败,任何一个时节都不会断根。当然,如果是大额的钱就另当别论。虽然我有自己做事的原则,但是,我以为凡是人都未必像电视里说的一样在利益面前能坚守原则,心如磐石,毫不动摇。面对一些诱惑不动心,是因为那些诱惑还没有达到值得他背叛的程度。

黄三说,他的第一任女朋友和他分手的时候,给他的理由是,“我的爸爸妈妈不同意我们在一起。”以前我知道这个消息第一个反应是,她的爸爸妈妈真不是东西。接着我会觉得,人生真是无奈,明明互相喜欢却不能在一起。但是现在不这样想了,我以为所谓的父母反对只是一个借口而已。如果她下定决心要跟黄三在一起,她父母总不能把她锤死,也不可能把她带到河边去浸猪笼。所以全部问题的关键在于她自己没有下这个决心。

和黄三在一起这么久,只有那个晚上聊到他的初恋时,才让我觉得他是个挺内敛的人,远远没有他在平时生活里的那种不负责任和粗暴蛮横。我们离别人的心灵都太远了,根本无法真正走到一个人的心里去。我不知道黄三佯狂和放纵的生活之后,独自面对的是怎么样的内心世界。我们生在这个世界上,哪怕身边再多的朋友,也只不过是一个人而已,从来没有别人能代替你生活。

而我们在生活里面也需要戴着各种各样的面具,应付人和事。要么是保护自己,要么是取悦他人。

想到初恋,我也觉得自己有很多话要说。初恋对人重要无比,绝不在于它无法复制,更重要的它是第一次。既然是第一次,就说明它绝无仅有,它的重要性就像兵痞丘八的存在,在我的中文系也只能出现一个。如果多出来了一个,要么是丘八在照镜子,要么是闹鬼。

关于我的初恋,我不知道要算哪一个。如果从感情上来说,我应该把我中学时代爱慕的那个女生搬上纸面;不过从生活上来说,我宁愿选择吴菲。因为我和我高中爱慕的女生一直没有开始,既然没有开始就不算故事。而吴菲却不一样,她跟我在一起足足两年,两年里面值得一写的东西肯定不会少。

那天吴菲跟我说我们分手吧,接着就把电话挂了。我想说不要,但是一直来不及说。那天晚上我一直打吴菲的手机,手机是关着的;打她宿舍的电话,里面一个小姐甜蜜的声音说,“您拨的电话正在通话中。”我一直重复拨号,心想听不到吴菲的声音,就听电话里那个女人的声音好了,反正只要是电话里传来的声音,而且还是女人的声音,对我来说就是安慰。

我一次一次地拨号,知道拨到自己的手酸了,眼睛也累了,然后就不想再做无用功。接下去的日子,我花了更多的时间坐在阳台上看日落。我想起和她从恋爱到分手的细节,她倒在我怀里的痴迷,我牵她的手在夕阳下漫步的甜蜜,一切都是这么记忆犹新。

关于吴菲,值得我回忆的事情还有很多。

当我和吴菲吃了很多次“情侣套餐”以后,我决定不能让这个套餐徒有虚名。当时我是含蓄派,想说爱你并不是很容易的事,所以我煞费苦心。黄三说,“表白的话说不说都没有什么关系,你只要找个机会跟她单独出去,找个很好的机会牵她的手,接着和她拥抱,再吻她,如果她不拒绝就是默认了。”据说聂昭就是这样,在黄三蜻蜓点水地吻了一下额头以后,人就像面团摊在黄三怀里,让黄三为所欲为。

这样当然是个好办法,但是如果别人拒绝就会很没有面子。含蓄派还有一个缺点就是太爱面子——这样往往不容易追到女生,现在的女生都喜欢死缠烂打的小青年。而陈二这样的性格,一碰到挫折就会止步不前,所以才能在短短的三年失二十几次恋——这说明了陈二比我更加含蓄,没有其他意思。

既然说到了含蓄派,顺便再说一个它的缺点,含蓄派通常还会有一种自以为是的“神圣感”。比如在表白这件事情上,我和陈二一致认为,这件事神圣无比,就如同朝拜的仪式,古代的拜师礼也就是这样,没有经过磕头的礼节,就不能光明正大地变成师徒。没有表白就乱牵手拥抱接吻,和未婚同居一样无法原谅。所以我拒绝了黄三的建议,虽然现在想起来黄三的做法也未尝不可——而且这样的做法明显善解风情。

但是我保证我的表白也很浪漫,含蓄派的缺点只是不解风情,营造浪漫的事并不逊。

那天我和吴菲一起去还是煤渣跑道的操场上散步,下台阶的时候,穿着高跟鞋的她鬼斧神工地崴了一下脚,随手攀住我的肩,一切都恰到好处,我也顺势扶住她,然后满怀深情地说了一声:“小心点!”

这种情感含蓄派都有,而且比别的派性都来得真实。陈二在自己去做家教回来以后就曾经感慨万分地说:“做中学老师就是满怀深情地胡说八道。”引起所有人的共鸣。

在这之前,我们从来没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包括牵手,在含蓄派看来,牵手也是恋爱的一种“契约”,相当于口头承诺,虽然没有任何凭证,但是有信誉的人依旧会遵守,牵过手就像在彼此的恋爱合同上按上了手印,从此就有了道德上的约束——当我顺势扶住吴菲之后,心中就陷入一种莫名的神圣感之中,我觉得,自己有义务,也有责任为自己的这一次身体接触负责。

不过因为还没有达成正式的协议,我赶快又把手放开。当时我觉得,没有男朋友之名而产生了男朋友之实,从某个角度说来是吃了吴菲的豆腐,不符合自己的君子之风。我们互相把手放开的时候,吴菲趁机对我嫣然一笑。女人的笑有时候冷得像冰窟里的冻肉,有时又甜又黏,像冬天的蜜糖,跟吴菲在一起可以很清楚地感受到冷热的交替。吴菲这次的笑属于后面一种,丘八看到了几乎要呆掉,如果不是这个笑脸,丘八说不定还无法下开口确定彼此关系的决心。想当年唐伯虎拜倒在秋香的石榴裙下,全凭了秋香的回眸三笑,因此留下了“三笑姻缘”的美名,而丘八被吴菲的一个笑征服,显得有点丢人。

那个晚上正是“凉风有幸,秋月无边”的良辰佳景,因为身在城市的缘故,只能看见朦胧的月亮,看不见星星。这个是那个晚上少有的遗憾,这样就缺少了让星星见证爱情的气氛,如果有星星,就会有星空下的吻,足够我们遐想了。

吴菲说,“小时候,碰到这么好的天气,我总是和我爸爸出去散步。那时候可以看见满天的星光,可是现在去再也回不去了。现在连星星都难得一见,真是可惜。”说这些话的时候吴菲脸上开始伤感起来,我忽然之间有种要拥抱她的冲动。她的语言和表情,和今天的天气一样充满了诱惑。空气里飘荡着调情的意味,而微微的风更像挑逗。我想抱着她,然后就等时间老去。

但是我没有,因为名不正言不顺。在我看来,感情的事如果不名正言顺,就好像是偷来的,就算你写上自己的名字都不算数。

我们在这样的夜色里,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偶尔目光互相交流,然后心领神会。她在等我说一些她期望已久的话,而我在想怎样才能把这些话说出来。

在经过一段不是很长却看起来很长的沉默以后,我说:“吴菲,我出一题选择题给你做吧,如果做对了,我就追你;如果你做错了,那就你追我。”

吴菲听了我的话,眼睛变得很亮,说它是那个晚上仅存的两颗星星毫不过分,那个晚上因为她的眼神变得生动无比。

她说,“你出题目吧?”

因为吴菲喜欢猜谜,那我就让她猜,我喜欢成人之美。

我说:“我现在给你两个答案选择:一、从今天开始,你做我的女朋友;二、从今天开始,我做你的男朋友。”

吴菲笑得很甜,抓住我的手臂很调皮地说:“丘八,你是混蛋。我还有别的选择吗?”

丘八说:“你还希望有别的选项吗?”

吴菲未置可否,却很期待地看着我。

我接着说:“第三、你不要跟我在一起。但是你千万不要选这个答案,因为你会后悔。为了不让你后悔,我已经先帮你排除了。”

吴菲咯咯地笑个不停。她很兴奋地挽住我的手臂把头搁在我的肩膀上说,“那我就选第一个好了。”

这时候笑的却是我,我很得意地告诉她,“我的第一个和第二个答案都是为了让你做错而设的,正确答案是第三项。”

她很吃惊地问:“为什么?”

我说:“我本来就是决定了要让你做错。我这道选择题最大的玄机就在于,你无论选什么答案,包括第三个在内,都是你必须追我。”

吴菲想了好久,说:“丘八,你真的是混蛋,而且是一个大混蛋。但是我喜欢。”然后把头枕在我的肩膀上。

后来我就在那个操场的角落抱着她。那种感觉叫我战栗,迟迟不敢放手。

我保证,那一天丘八流了眼泪,不过那不能叫哭,有时候流泪也是一种幸福。而且,那时候,我以为,两个人可以互相拥抱着取暖,过一辈子。其实,一辈子没有像想象中的一样简单。分手的那一天到来的时候,也是像幸福到来的时候一样,让人措手不及,让人无处可逃。〖H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