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好马也吃回头草,只求此生同欢好
我在前面写过,吴菲在丘八开始对她居心叵测的时候,就选择了和他分手,因此丘八痛苦了很长时间,并且为失去吴菲痛苦莫名。
前面的故事还说,吴菲为了和丘八在一起心甘情愿地把钱包丢掉。这就说明她对丘八一往情深,既然一往情深,再让她来抛弃他就很不像话。大多数人喜欢专一的女生,为了人物形象考虑我宁愿让自己做抛弃女人的男人,被人叫做丘世美也在所不惜,更不用说陈世美。
而且我现在发现我这么写不是很合适。失去了恋爱,意味着丘八的大学生活一无是处,找不到别的内容来叙述,我决定推翻了前面的故事重写。当我想到丘八抛弃吴菲的可能,所有的神经都兴奋起来。也许,把丘八和吴菲的故事写成“神女有心,襄王无梦”的故事更加吸引人。不过前面丘八已经被抛弃在先,只好让他做一个被抛弃者,去重新争取爱情。
和吴菲重归于好是半年后的事情。分手之后,彼此冷眼相对实在让人难受,就好像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苏联冷战引起世界的不安一样。
人心就是这样,在相处的时候,总是觉得对方不能让自己满意,等到失去了,才拼命记得她的好。记得在一起的时候,她每次开玩笑跟我说分手,我就想,分就分吧,反正也就是这样,一个人又不是活不了。的确,一个人不是活不了,只是少了很多乐趣。
这时候桃花刚刚开过,粉红的花瓣落在地上都还来不及化作春泥,在地上焉黄焉黄的,没有一点生机。树上桃花开过的地方已经开始结蒂,这是一个生机勃勃的象征。
在这样的季节里,大部分的动物性欲高涨,猫开始不用心抓老鼠,而是整天想着怎么叫春才能吸引更多的异性;而乘着猫无心捕鼠的空当,宿舍里面的老鼠也忙于繁殖,整个晚上在床底下不亦乐乎。过了不久,老鼠就由原来的游兵散勇变成了沙场父子兵。而一些猫在叫过春以后就销声匿迹了,在我的想象里面,它们应该是和对象私奔,去焉不详。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别人私奔的样子,因此私奔的生活就充满了诱惑。我常常对吴菲以外的女生说,我们私奔去吧。这是一个玩笑,可是却充满了想象。
与此同时,人也是蠢蠢欲动,受不得半点勾引。这时候,我有充足的理由来回忆我们的过去。我想到和吴菲在操场上的拥抱,就心疼。其实,只有我才知道,自己有多么喜欢她。我就好像贪吃的孩子一样,喜欢她的拥抱,喜欢她甜得像吻的微笑。
陈二曾建议丘八再跟吴菲和好。丘八说,如果她不接受怎么办?
陈二回答:“不接受是她的事。我们要看重的是过程,如果你对她表白了,但是她不接受,是她的损失;如果你没有表白,以后肯定会为自己的退缩后悔。”
我说:“难怪你这么勇敢,看上一个就表白一个。”
陈二说,“我靠!我帮你出主意呢,你他妈的还拿我开涮。”
“是啦是啦!陈二先生说得有道理,听君一席话,胜读一年书。兄弟受教了。”
“爱要越挫越勇,你知道不?”陈二不免有些得意。
其实,让我下定决心跟吴菲和好的是水水,那天我在QQ里遇见了她,我正处在犹豫的边缘,于是第一次向她说到我的想法,水水觉得我会跟她说这些很出乎意料。但是出于尊重还是给我提出建议,她也像后来我对她和她男朋友的关系的看法一样——“两个人在一起是很不容易的事,如果真觉得自己喜欢她,你就去追吧?什么‘好马不吃回头草’?全是鬼话!只要自己觉得自己应该这样,就勇敢去做。”
我问:水水,你觉得我和吴菲还有可能吗?
水水答:你说的可能是指什么可能?继续在一起吗?
可以这么说吧?
水水说,我做一件事情通常都先考虑这么做值不值得。
那,你说我这么做值不值得?
水水:嗯?值不值得看你自己的内心吧,如果你觉得值得,那便是值得了。
我也不知道。
水水:其实,每个人的努力都有一定的结果。可能如你所愿,也可能和愿望背道而驰。
这个我知道,所以我矛盾。
水水:有时候,努力可以给你带来改变的,但是不努力就不可能改变。
……
这席话奠定了我要和吴菲重归于好的决心,也决定了后来我和水水的关系的密切度,后来,我和吴菲之间出现什么问题,我都喜欢和她说,都想听听她的意见,也和她的这次建议有关系。
吴菲的生日刚好也在春天,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机会。我和陈二一起去电脑城里买了一款月光宝盒的MP3,这是我三个月赚的稿费。又托黄三去花店帮我买了三支玫瑰,叫我自己去买花,我是不敢的,不是觉得丢脸,而是害羞。然后让吴菲的舍友帮忙放到吴菲的被窝里。让吴菲在睡前得到一个意外的惊喜——或许,除了我们开始的表白,我没有什么事做得这么浪漫,因此,吴菲忘记了我的浪漫之处,才会想跟我分手;我忽然又用了浪漫,让她想起那个让她无从选择的问题,于是又决定跟我在一起。
吴菲收到我的礼物,很开心,在宿舍里炫耀,眉飞色舞的像是捡了元宝。水水看到吴菲这么开心心里就有点小失落,虽然自己也有男朋友,但是没有得到如此宠爱。更后悔当初轻率地建议丘八重新追吴菲,现在让吴菲在宿舍里面出尽了风头。虽然说成人之美,但是这种美居然伤了自己的心,有点得不偿失。
想着想着,一股酸味就从心的深处涌上来,水水自觉对丘八的感觉谈不上有爱的成分,甚至连好感都算不上。但是看到丘八对吴菲这么好,心中的恨意却难免,或者说是有点嫉妒。心里起了个疙瘩,仿佛是被蜜蜂蜇过,马上肿了起来,几天都没有消。后来这肿消了,但是被蜜蜂蜇过的痕迹还在,像一个针眼大小的口,而恨音像是伤口下面的脓,时不时挤出一点来,提醒她的情绪,于是水水对吴菲有一种仇视情绪,连自己都莫名所以。或者,就是在这时候,让她有了要拆散吴菲和丘八的心。
大概人都有这样的心理,总希望自己是身边所有的人里头最幸运的一个,看到比自己过得好的便要挑眉毛竖眼。
从吴菲的生日开始,丘八和吴菲的感情梅开二度,而且开得比上一回灿烂。失而复得的感情就好像写失物招领找回来的钱包,虽然可能里面的东西被掏空了,但是总归包包还在,可以继续往里面放钱。丘八感觉很幸福,躺在床上几乎要笑出来,于是双手握拳互相敲打,压抑自己心中的欣喜。忽然看见自己右手上的伤痕,于是想起和吴菲第一次恋爱的往事。电视里的女人都喜欢在自己的爱人身上留下一个烙印,以提醒他不要忘记自己。比如《倚天屠龙记》里的张无忌,就被两个女人咬过。
我右手指上的伤痕,在食指和中指最中间的关节上,有三条显眼的伤疤,每条都是一横三竖的样子,那是因为当年回形针穿过去留下的印迹。它现在呈现出晶莹的肉白色,对着阳光还会显现出一种美丽的光泽,和白玉的光泽一样清楚动人。
这是我和吴菲好过的证据,我至今还念念不忘。
在三年前的一个晚上,那时候我们还大一,我和吴菲站在宿舍的楼梯上聊天,我们在一起展望我们的未来。
吴菲说,“以后无论如何也不和你的爸爸妈妈住在一起。”
我说:“那怎么行?我就一对老爸老妈,不做好孩子孝顺他们,那他们怎么办呀?”
吴菲说:“因为婆媳关系很难处理,我妈妈告诉我的。”
我说:“我找的老婆要孝顺老爸老妈,那是原则,这个怎能随便!”
“反正我不管。”
“你是什么意思嘛!”
“你太自私了!也不在我的立场上想一想,我嫁给你,又不是嫁给你爸妈!”吴菲说着又激动起来了。
“我怎么自私了?如果连老爸老妈都不能孝顺的老婆,要来做什么?”我更不甘示弱。
“那你就找一个愿意给你伺候老爸老妈的人去吧,干吗找我?”吴菲更加生气,尖着嗓子喊着。
“……”我沉默不语。
“是不是被我说中心事了?我就知道你们男人,没有追上的时候就千依百顺,追上了就要这要那,没个满足!”
“你说什么呢?我向你要什么了?真是莫名其妙!”
“你看!你刚开始的时候对我多好啊。到现在才两个月呢,就对我这么凶,还说我莫名其妙,那以后怎么办?还让不让我活啊!”
我说:“你这样不是莫名其妙是什么?我又没有说错。”
“好!是你说的。你这个混蛋,太过分了!”
“我怎么过分了?”我回答。
“你做什么只为了你自己着想,不是过分是什么?”她义愤填膺地控诉说,“你们客家人就是这样,大男子主义!什么事情都得依你,凭什么啊?”
“大男人怎么了?我就这样的人。”
……
后来吴菲越说越过火,丘八一气之下手掌就想往她脸上招呼,可是觉得打女人真不是长脸的事情,可开弓没有回头箭。手举这么高总得往什么地方砸,结果一拳落在消防栓的玻璃上,哗啦一声,丘八的手上血流如注。然后就用衣服包了去医院,缝了七针。回想起来,当时还有很多大大小小的争吵,都和这样的事情相似。现在看起来很没有必要——
那时候离毕业还很遥远,不知道毕业的时候有这么多的沧海桑田;而离结婚更加遥远,不知道结婚有这么的复杂烦乱。那些争论在现在看起来真是可笑,每一个人在对未来充满憧憬的时候就会这么痴迷。
不过现在的痴迷已经没了,我现在的想法是,只要能找到一个彼此适应的女生一起生活就很美满了,当时的五彩缤纷的梦想现在也趋于可笑——生活任何时候都不会轻易错过玩弄别人的机会,因此从来不让人如愿以偿。
那次丘八砸碎了消防栓的玻璃,第二天,吴菲就请假回家去了,美其名曰回家去静静,丝毫不顾丘八手上有伤,无法洗衣服的困境——不过这是丘八自找的,怨不得她,所以就随她去了。幸好那时候是夏天,丘八有很多套球衣可以轮换,这样的衣服洗起来很方便,并不需要多少时间。至于晒衣服的事情,还有陈二。虽然陈二说要帮丘八洗衣服,但是丘八觉得过意不去,就没有接受。
黄三因此嘲笑我:“你这个傻B!为了一个女人跟自己的身体过不去,犯得着吗?幸好没有破相,不然你这辈子就完了!”
我没有说话。黄三还说:“留得好相貌,不怕没妞泡。”当然这个是他的观点,所谓的相貌,从来就不是安身立命之本。后来我和陈二得出结论:都说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就是说,女性可以用自己的容貌吸引别人的注意,这个和猫叫春一样,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没有好相貌,只好用才气来博得别人的好感;又或者二者皆无,那只好用钞票砸,也能砸出爱情来。女性换了男性也一样。陈二在后面很臭屁地加上了一句:“我们就是用才气吸引别人的那种。”
我就在旁边冷笑,说:“我们吸引过谁来着?你只吸引过我,不要以为吴菲跟我是因为我会写东西,她跟我是因为我会打球。”
陈二就显出很理亏的样子。说我会写东西,我不怎么愿意承认,因为我写的东西难登大雅之堂。黄三很喜欢在宿舍唱歌,而且歌词通通被篡改过,通常都是我改的,比如我曾经改过一首《我想和你搞》:
我想和你搞呀我想和你搞,
可是有女人的时候我却没有套
我想和你搞呀我想和你搞
可是有了套的时候我却没女人
换了黄三,绝对无法改得这么朗朗上口。他有一段时间总是在宿舍唱BAD的歌,翻来覆去只有一句:“爱我的谁,ILOVEYOU!”我还以为真的有这么贱的歌,于是自己亲自去听,才知道原句是:“IWANNASAY,ILOVEYOU!”而黄三一直故意把它唱错,用来给自己做广告,以此勾起一些女人的幻想。
这说明他相当博爱。只要是女人,又或者只要爱他,他就会爱她。这种想法相当市侩:决不肯轻易先付出,而是不停地想得到。
我在受伤的日子里想:照这样下去,吴菲迟早要变成母夜叉,做事就会像《水浒传》里的那个孙二娘,那我就会变成菜园子张青。我对占山为王,劫富济贫的故事情有独钟,但是对活在女人的控制下没有什么兴趣,更没有兴趣变成妻管严。为了避免这个下场,我想过要趁着吴菲的统治还不牢固,提前造反。不管做什么,我都希望可以自己单独干,或者是指挥别人怎么干,而不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做事。如果自己没有独立感,就没有意思。
黄三说:“男子汉大丈夫,说分手就分手,没有什么好犹豫的,管别人怎么想。”
当然,这样的想法却是比较洒脱,不过不是很负责任。黄三针对这个问题还有解释:所有的分手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既然都不负责任,那为什么要假装负责呢?
我承认,我也觉得他说得很对。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和黄三比起来,我比较虚伪。不过这种虚伪是与生俱来的,我确实不能在分手以后对别人不闻不问,而且还希望她过得好一些。或者是下意识地努力,让自己过得比她好一些。
毛主席说:“革命不是请客吃饭。”
这句话说得很对,但是拉拢人心一定要请客吃饭。在我和吴菲南北对话的过程中,支持她的票数占了大多数,请客吃饭功不可没。黄三在吴菲请他吃过饭之后开始做我的思想工作,在这之前他叫嚣着说:“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看我在犹豫还说:“好马不吃回头草。你都打算分手了还这么犹豫不决算什么男人!”我估计当时他一定很希望丘八分手,那样的话宿舍就剩他一个还是有妇之夫,物以稀为贵,这样优越感就更加明显。
但是后来劝我说:“丘八啊,两人在一起不容易啊。”陈二很气愤地顶了一句:“你不是说‘天涯何处无芳草’吗?”
黄三说:“对啊,天涯何处无芳草,可现在还得这里找。天涯远着呢!”
“那‘好马不吃回头草’呢,怎么解释?”
“这个——好马不吃回头草,明天肯定吃不饱。”黄三那天显得特别才思敏捷。
我坦白,这些是我亵渎吴菲的想法。吴菲是一个很单纯的女生,有什么是什么,而我却居心叵测。而且,在一场失败的恋爱中,无论出于什么理由,男人说分手就是不对。只要有开始,而没结果,或者不是由女生提出分手,男人就要在道义上和舆论上承受不道义的谴责——所有的舆论监督都站在弱小的一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
既然没有道理可讲,那就什么都不说。结果我和吴菲没有分手,我们只是达成一个协议:在大学毕业之前,不谈将来的事情。如果不谈将来的事情,就好了。
高中的时候,有一个夏天的晚上,我,也就是丘八,和一个叫做寒枫的男生站在一座大桥上俯视脚下深不可测的河水,思考着一些深不可测的问题。有些事情我已经想明白了,但是有些事情永远都无法明白。我们知道生活是一个无趣的过程,但是我们想不通为什么会如此无趣。而后面一个问题比前面一个问题重要了很多。
那天我们还去红灯区找乐子,当时的星光难以捕捉,只有一枚弯弯的月亮钉在天上,周围环绕着黄黄的光晕。就像是发廊里透过窗帘的光线,暧昧得无法言说。周围嘈杂一片,但是我们的心跳清晰可闻,慌乱的搏动盖过了一切声响。
我穿着宽宽大大的T恤,头上戴着和周杰伦一样的鸭舌帽,和寒枫走进一间发廊半掩的玻璃门,当时的情况就是这样。
那时候的惶恐不安让人可笑,全然没有我现在的奸诈和老练。时间真是一个好东西,陈二说,“时间像借钱给黄三一样一去不回头”。也许时间和黄三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有些共同之处——我们有时形容黄三叫做“畜生”,而有时也说“时间真是个畜生”,既然都是畜生,那就是有地方相似了。
这样的逻辑很简单,但不是每个人都懂。在我的感觉里面,他很少为自己的得失而烦恼,或者说,身边的人难过悲伤都不能影响他的心情,残忍得就像个植物人,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面无表情;而时间就是这么刚好也是这样的态度,我不知道有谁看过时间悲哀的表情。
这个让我和陈二无限悲哀。
老实说,我不敢经常上我们宿舍楼后面的昌平山,我怕上去的次数多了,引起我的“匪性”——万一对山的感情深了,就会把自己当作山大王。我在前不久跟陈二上去一趟回来以后还是忍不住设想,自己当上山大王以后的情景:
如果我晚上巡夜的时候看见有人在干孔子他老人家的爹娘干的勾当,我就跳将出去,大喝一声:“呔!此地为我占,此山我是王。要在这里搞,留下点盘缠!”
这样虽然煞风景,但是却有利于山上的植物生长,上来的人太多人可能会压死一些植物。我以为兵痞和山贼一样有神出鬼没的本事,谁都不想自己在和别人搞到一半的时候被人吓一跳还要被收钱,据说经常这样会导致肾亏。我们学生比不得那些大款,也不能比那些贪官,能把伟哥和各种的动物鞭当饭吃,经不得吓。
吓得多了,他们心中也会留下阴影——料想没人喜欢行男女之事的时候身边还有人观摩,而且这双眼比针孔摄像机毒得多。这样一来,到这边胡搞的人就会锐减。
而且我还想过招募一群小兵痞,组成一个治安军。到了晚上大家就隐蔽在山的各个角落,等别人做到一半的时候就跳出来收钱,只要收费合理,大家都会给。这收买路钱的事古来有之,现在的风景区入口都管收门票,所以不值得奇怪。
我没有这么做是因为怕有人分赃,一个人拿钱和大家一起赚钱比起来,前面一种更有成就感。我当山大王,为的就是统治山头的成就感。如果这个成就有别人一起分享,就没有多大意思。但是我希望我的想法有人欣赏,因为没有掌声的话,再精彩的演出也索然无味。
再后来我还想过,把山上各个隐蔽的角落弄得更加隐蔽,方便来山上嬉戏的男女。然后我在入口处开个小店,出租蒙古包,兼营避孕套、伟哥、红牛、烟酒等物品,凡是租蒙古包的同学还赠送心心相印纸巾一包。这是我向学校附近的老板们学的,有一天我去买“金·凯瑞”的电影全集,老板告诉我,一共有三张盘,收了我三十块,回到家一看,里面果然有三张盘,只是有一张是冯小刚的电影——就好像乡下卖猪肉的,都喜欢在瘦肉里面搭一些肥肉,不然的话肥肉就难以销售。
在山上,东西可以卖得贵一些,也会有很高的利润,很多风景区就是这么干的。当然,我在入口处还要挂上个大牌子,上面写上:“禁止自带XX套和食物酒水,违者没收衣物。”不怕他们不遵守,我只要趁他们做一些事情正起劲的时候把他们的衣服偷走,管他们吃不了兜着走。那些字叫陈二写,他的毛笔字写得比我好一些。
星座书上说,丘八有经济头脑,从这里可见一斑。我本来只是想占山为王,做个土皇帝就算了,谁知道竟然把一座山头弄成了古代的“怡红院”——唯一的不同是,古代男人逛怡红院什么都不带,只带钱包就可以;而在我的山头,还得自己带女人。
关于昌平山的经营问题,我连这山的广告都想好了,就模仿校门对面那家酒吧的。那家酒吧在门口写着:“有酒有菜,红颜自己带。”让我对里面的风光神往不已。为了显示区别,我把自己的广告写成:“有药有套,女人自己泡。”这样就不会有侵权的嫌疑。就好比把耐克鞋的勾反过来做商标,既能欺瞒一些外行,又可以让耐克公司无话可说。
造假是丘八特有的本事,他的模仿能力很强,只要见过的诗句就能把它改得七荤八素,还有歌词。可惜的是他不擅长背书,所以大学里考试成绩一塌糊涂,这个多多少少成为他的遗憾。不过我怀疑他考试成绩差和他不擅长背书并没有很必然的联系,可能只是因为他自己不想努力去读书的缘故,如果辛苦背书的结果只是为了一次考试,考完试以后就全部忘记的话,那背书确实没有多大的意思。
不过据我所知,中文系所有考试最后的目的都是为了忘记,所以以丘八的个性不想做这样没有意义的事情也在所难免。
陈二听完我的设想以后就说,“万一有人不肯交钱怎么办?”
我说,把他们的名字记下来,送到校长信箱去。大学生什么都不怕,就怕被处分,如果花钱能够把学校的处罚单买下来,一定很乐意干。不过陈二还说,如果那些人给我们报一个假名字的话怎么办?
我想了很久,发现我自己也想不到要怎么解决:因为这样的事情我也做过。我曾经去一所学校找同学,那边的门卫态度很坏,而且非逼着我要登记。我就在记录册上“来访者”一栏写上刘德华,“被访者”一栏填上关之琳,“关系”一栏还让我咬了半天笔杆子,最后我郑重其事地写上:男女。如果别人报假名,就要让他们用上测谎仪,但是我们新开张的店,又是无本买卖,根本没钱买这些配置。
后来我安慰陈二说,你放心,这年头像我一样奸诈的人不会很多。但这句话现在被我推翻了,人奸诈的本性就好像是生殖器,是上帝配套供给的。后来我每次有一点成绩就会着别人的道——说明我对人性估计得太好,而且自视过高。一旦自己太把自己当一回事,别人就会给你教训,都不把你当一回事,这是后话。
那家挂着“有酒有菜,红颜自己带”广告的酒吧我至今没有进去过,想多了不免遗憾,但是我去过别的酒吧,所以这又稍稍弥补了我的遗憾。人都有这个心理,如果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那把自己想要的东西打个折扣也可以凑合着用。比如女人,追不上自己的梦中情人,换个人也可以接受,如果长得跟梦中情人相像,那就更妙了。
我去别的酒吧的时候,身边也如愿以偿有一个女人,她就是吴菲。不过吴菲不是我凑合着用的女人,她是我的初恋。
那个酒吧举办一个校园歌手赛的活动,吴菲说她想参加,但是又觉得酒吧不是一个好地方,所以想让我陪同。既然她要去,我就很自觉地当了护花使者。另外一个原因是,我的歌声虽然充满了绝望,但是吴菲的歌声却截然相反。
在酒吧唱歌出来以后,她开心得像个天使。我一时冲动对她说,“我要帮你实现所有的梦想。”
但是现在想起这样的豪言壮语就感到害怕,这个世界充满了禁忌——我很怀疑这样的承诺到底有几分可以实现。
不过我们都很需要它,就好像当年许构说的那句“我要让大家都受到同等对待”一样充满了蛊惑,也充满了希望。但是这样的说法通常是一厢情愿,丘八到现在终于知道自己并没有受到同等对待,而吴菲也没有得到丘八的帮助实现所有的梦想。
这些都是现实里面发生的事情,如果生活可以按照自己的设计,我希望能满足一切人的愿望——帝王将相、才子佳人、贩夫走卒都能各得其所,都能按照自己的理想生活,这样最好。我希望可以给吴菲她想要的生活,也希望吴菲能满足我的需要。
可惜的是,我不是上帝,不能安排别人的生活,连自己的生活都掌握不了。
前不久某个深夜,陈二到我租的房子里来喝酒,并且留宿。我们坐在阳台上一边喝酒,一边看着空旷的天空,除了空旷,我对那个晚上的天空没有任何印象,我忘记了那天有没有星星,也忘记了有没有月亮。在大学生活了三年,开始变得冷漠而没有血性,生活的平淡让一切变得无关痛痒。
这时候我已经单身了,而陈二的春天迟迟没有来。
我说,“我们现在一无所有了,我们是穷光蛋。”然后我对这空旷的天空冷笑,冷笑这个词语是陈二形容的,不过这么形容我的笑声的不止他一个。据说我的笑声像是夜枭的哭,听了让人毛骨悚然,而那些心中有鬼的人更加不敢和我接触,因为这样的笑声总像是洞悉了他所作的勾当。水水在告诉我说她有对象了以后,我什么话都没有说,就笑了几声。她说,她觉得这个笑声很刺耳。
陈二说:“为什么我们这么善良的人却没有女朋友,但是有些畜生就有呢?”
我说:“你这个问题已经问过我好多遍了。”
陈二说:“可是你总是叫我等,现在大学都快过去了,我的春天却还没有来。”
我说:“你想要有几个人跟你?”
“废话!当然一个就好,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你没有听过吗?”
“我说陈二,假如我们向二十个人表白,只要有四分之一的人答应,那我们就有5个人可以选择,你说我们有什么好急的呢?”
“问题是,我向二十个人表白,没有一个人愿意跟我。”
“那是她们没眼光,要知道,能配得上你的女生不多。”我安慰他说。
其实我知道,很多时候女生并不是看不上他,而是不喜欢这么含蓄的表达方式。许多女生说:“找男朋友千万不要找文学青年,既难伺候,又穷酸。”当然,这是实话。这句话让我和陈二都很伤心,还好我们知道,上至孔子,他有老婆,也有子嗣;下至丘八,也曾有过对象,虽然现在也没有了,但是总会出现的。(我这样说是因为大家都把他当作文学青年看,虽然丘八一再强调自己不是文学青年,但是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都觉得,这是丘八为了有更多女生喜欢他而说的话,不值得信任。作者注)
陈二说,“但愿如此。”
我也说,但愿如此。
反正梦想是最廉价的,不需要本钱。
黄三趁劝说我不要和吴菲分手的机会,又想在我这边借钱。我拒绝了,虽然说一个人在感情受挫的时候心理比较脆弱,但是我还没有放弃生活的打算,而借钱给黄三就跟自杀差不多。这时候我心中豁然,彻底看穿了黄三向别人借钱的伎俩。
黄三向别人借钱,很会选择时机,要么是你开心的时候,这时候你的心理防范不那么厉害;要不就是你很难过的时候,他先安慰一下你,博得你的好感,然后借钱也比较容易。总之,这些事情做得相当隐蔽。我觉得他特别适合地下党的接头工作,如果排除他叛变的可能性的话。他先走到别人宿舍敲门,然后问:“XXX在吗?出来一下,跟你商量点事儿。”出去以后又神秘兮兮地把你带到一个僻静处,让你以为事情重大无比,不能不慎重行事——如果你不认识他的话,就会另作他想,定然觉得是碰到了打劫的。
再接下去他就会对你说:“兄弟,能不能借点钱给我?最近手头很紧,只要五十就好了,没有五十的话,三十也行。”
这时候通常被借的会把自己的钱包拿出来,看看自己身上有多少。这时候黄三的脖子开始伸长,屏住呼吸,生怕喘口大气就把钱喘飞掉;而且还目不转睛地盯着你的钱包,那是担心你给得少了,明明有五十,却只给三十,或者担心你忽然把钱包收起来。但是脸上却露出一副不是很在意的神情,刻意要把眼光往别的地方转。
当你把钱放在他手里时,就能听见他喉咙口咕噜一声响,仿佛是把提在嗓子眼的心放回到原处。接着脸上堆起一副大获全胜后的谄笑,拍着你的肩膀说:“好兄弟!三天,不出三天,准还。”然后就把你丢在角落,自己兴高采烈地去了。
如果钱借得少,三天准还;但是下次他还会再向你借。因为有了第一次的铺垫,他会向你借更多,而且轻车熟路,得心应手,但是不一定会还。
再后来,每个男生宿舍只要听见了敲门声,就怀疑是黄三来借钱;如果又不幸听见了他说“有事商量”,那大家就心照不宣地把自己的钱包藏好。恨不得只穿一条内裤跟他到隐蔽处,省得要找借口推托。
我和大部分人一样,对发誓的事情常常信以为真,其实,很多时候发誓赌咒不过是取信于人的一种手段。黄三就是这样,信誓旦旦的话常说,除了他自己大家都当真。后来我们才知道他赌咒发誓还不如别人放个屁——别人放屁响过之后还能闻到一阵臭味,但是他说过的话就无声无息地消失了,好像是武侠小说里的奇门毒药,总是无色无臭,让人防不胜防。
陈二说,“黄三给我们问好——没安好心。”我很理解这句话,从姓氏上来说,黄三是黄鼠狼的本家,做这样的事情顺理成章,就好像是本能一般,不需要拜师就能运用自如。
不过,我听说同宿舍的小王说,他每次向他借钱都能准时还,而且,一分不少。这在我看来真是难得——小王是我们宿舍的特困生,家庭条件不太好,所以每次困难补助都有他的份——如果黄三连他的钱都敢不还,那真不是人了。也许,就是这件事让我们看到了他还钱的希望。其实,正经地说,我们也是特困生,因为特困生还有一种解释就是:“在上课的时候特别容易犯困的学生”,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都很合格。
我跟陈二都觉得,黄三在流氓之余,还留着那么一点点善良,就好像古代的侠客,只对比较富裕的家庭下手。所以,我们一直都没有交恶,这多少也是一个奇迹。
黄三经常感到遗憾,因为唱荤歌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什么《尼姑思凡》、什么《十八摸》,通通都是过去的事情。他说,“你太棒了,如果现在还让发行荤歌的话,我一定和你合作,你专门写词,我做歌手,咱合作赚大钱,就像周杰伦和方文山,我们做一对好拍档。”
我的想法是,如果现在还让唱荤歌,我就专门写词,然后给一个人品好点的艺人唱,而不是选择黄三。像黄三这种人,跟他握手以后还得马上算算自己的手指头有没有少掉一个两个,跟他合作铁定吃亏。如果早就知道会吃亏的事情还去做,那就是傻B,我宁肯作穷光蛋,也不愿意做傻B。
他跟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我躺在他的床上。他的被子上有浓郁的汗酸味,还有脚臭味,不过让我难受的是,我把被子掉了个头,还是一样的味道。我怀疑黄三是不是海豚转世,连嗅觉都没有了,干剩个鼻子毫无用处。我的被子也有这样的味道,不一样的是,我的被子一边是汗酸味,一边是脚臭味,所以很容易分清头尾。而且我被子上的味道也淡一些。这些都是男生特有的味道,有些女生说这是男人味,我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有人说我有男人味,我当然不愿意拒绝,虽然在黄三眼里我还不够格做男人。
听说女人大都喜欢男生有这样的味道,吴菲就说,“你臭得刚刚好”。跟女生交往要注意一些贬义词的活用,比如吴菲喜欢用“混蛋”来称呼我,如果我心情不坏到极致,这样的称呼我就喜欢听;还有,她们说讨厌的时候往往就是喜欢;她们说不要的时候大部分都是要表达“我要”的意思。这个是黄三补充的,黄三举例说,我和我女人在做爱前,我勾引她的时候,她都是说“不要,不要!”可是一会之后,就变得热烈主动。如果不是我特别猛,还真招架不住。他的一些描述总是让我们目瞪口呆。
吴菲说我臭得刚刚好的意思,我懂。她要表达的是,她喜欢我的味道。但是从这句话也可以推出一个更加进步的答案:黄三的男人味过了头,所以变得有点像种猪。在一次卧谈会上他说:“只要有机会,我们千万不要错过和女人干那种事的机会。俗话说‘人不风流枉少年’,该享受的时候还是要好好享受一番。”这句话不像是人说的,根本就是种猪的表达,只有种猪才会对任何异性都可以拔鸟相向,除了畜生,绝对没有这样的境界。
陈二改了一句电影台词来形容他对男女之事的态度:“宁肯日错三千,也不放过一个”。让我拍案叫绝,随着我和他的友情日益加深,他也开始学会了乱改典故诗词,大有青出于蓝的态势。
正如黄三所言,凡是女生,多多少少都会有母性,黄三还利用女生的母性做了不少坏事。有些人包藏祸心,就是喜欢利用别人的弱点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现在每个大城市里面都遍地乞丐,看起来一个比一个惨,只是不知道有几个是真的。
我在读大学之前,是一个充满了爱心的好少年,上街碰到了乞丐总是要掏出一个硬币投入乞丐的碗里面。所以刚进大学的时候,每一次出门口袋里面总是要掖着一堆沉甸甸的硬币,路上看见乞丐就要给一个,后来就不这么干了。
我在校门口的公车站发了三回硬币,一个老是在这边活动的乞丐一看见我就两眼放光,我还没有出校门就要迎上来,生怕错过了机会。可能是两个车站的乞丐有互相交流,本来在学生街那个车站的乞丐也游荡到这边,还带着一个小孩,一人拿着一个搪瓷碗,吓得我落荒而逃。
后来我宿舍那个本市的同学告诉我,这些乞丐大部分都是假的,家里有钱的比比皆是。我想这是利用人们的同情心获利的标准案例了。据说这些人大部分都拒绝进收容所,即使进去了,也要偷偷跑出来,这些事我没有亲见,不知真假。
当然我还碰到过更让我伤心的事情。
有一天,我和吴菲去逛街,看见一个年轻人左手缠着纱布挂在脖子上,似乎刚刚上的药,纱布上还有殷红的血迹渗出来。他坐在地上,一脸的忧伤,却也一脸漠然,似乎身边的事情和他都没有关系。在他的面前放着一个牌子,上面写道:
我是从四川来的民工,本来在一家机械厂上班,因为机器故障,手被弄伤。可是老板不肯负责任,把我从厂里赶出来。幸好老乡帮忙,去医院上了药。现在失业了,手又受伤。连吃饭都成问题,各位路过的大叔大婶行行好,给点钱吃饭,疗伤。好人定有好报,愿好人一生平安!
吴菲看了母性泛滥,对我说:“这个人真可怜,我们给点钱吧?”
我说:“好啊。”
然后吴菲掏出钱包,拿出10块钱放在他面前的地上。第二天我们再去逛的时候,却发现那个人受伤的纱布缠在右手上。我想可能是他觉得老是挂着左手,太辛苦了。于是换右手,让左手活动一下。
吴菲觉得自己受了很大的委屈,火冒三丈地冲到他面前骂:“你这个畜生,年纪轻轻地出来骗钱!你羞不羞啊?自己照照镜子,看看自己的脸到哪去了?”
“你说什么!你想怎么样?”那个青年站起来说。我看他有动手的气势,赶快把吴菲拉走。吴菲一边骂骂咧咧的,一边嚷着说要报警。
我说:“算了吧,等警察来了他早就跑了。”
吴菲更加生气:“我们的钱就这么好赚吗?我们花的是父母的钱,被人骗了就骗了,我咽不下这口气!”
我说:“好啦,吃一堑长一智,以后不给不就可以了?”
吴菲在街上指着我的鼻子骂:“都是你们这些自以为成熟的人,对这些骗子不闻不问,所以他才会这么猖獗,我偏要报警,你想怎么样?”
周围的人看着吴菲向我发飙。我站着没有说话,心中却老大不高兴——又不是我骗她的,到最后责任怎么就到我身上来了呢?忘记了在什么地方看过这样的话:千万不要和女人讲道理,因为在她们眼里根本没有道理。这句话从吴菲身上看来很对。根据黄三的理论,吴菲还属于女生的范畴,而不是女人,所以这个理论又不是很对,至于怎么样才对,我也不知道。
从自己的角度来说,我希望自己有像吴菲一样的正义感,不平则鸣,这样做人比较清白,可以无愧于心;但是从生活的角度来看,这样的生活态度,处事原则很讨人厌。我们的生活中需要圆滑,需要糊涂,需要世故。
我们在“人要学会世故,还是要保持天真”的问题上颇有分歧,一直争论不休。
就在我们上当受骗的那段时间,我和吴菲几乎是形影不离,除了晚上睡觉的时间。这正合了吴菲的主张:丈夫丈夫,一丈之内方能为夫,如果距离有两丈,那就是二丈夫。依此类推,距离越远就越没有安全感。
换了我,如果面临“一种相思,两处闲愁”的局面,也觉得不是很好。现在的生活节奏太快。距离给人带来的往往不是美感,而是错觉;但如果整天形影不离,就让人失去自由感。而丘八最自由的时候就是在晚上11点以后,那时候吴菲通常都在自己的宿舍待着,如果不打电话来遥控他的生活的话,丘八的感觉会更好。
陈二和丘八经常结伴去洗澡,进了浴室里就开始胡说八道。宿舍楼的浴室不是建在宿舍里面,而是在每一层的中间,有一个公共浴室,像游泳池里面冲澡的地方。我们两个进去以后不久,黄三也可能屁颠屁颠地出现在我们身边,一边喊着我也要洗,就动手把衣服脱光。
陈二说:“够了够了,我们已经两个人了,你再挤进来就三光政策了。”
“我就是喜欢三光政策,你光、我光、他光,多好!如果再多三个女生一起洗就更好了!”然后就先唱起歌来:
强xx你?没有你?老二再大也没意义?
眼前的?全都是你的裸体?
强xx你?心太急?狂奔拥挤在人群里?
多希望?下一秒就扒光你?
然后他就大叫一声,“BABY,IAMCOMING!我已经先把自己脱光啦!”
说着他就冲进来,黄三一进来直扑水龙头下,冷水从头浇到脚,刚碰水的时候嘴里先倒抽一口冷气,然后再把气吐出来。把身体弄湿以后,他就说,“我湿了,我湿了,你们快进来!”然后开始发出难听的呻吟,他一边在自己身上抹沐浴露,搓得津津有味。如果我们对他的呻吟没有反应,就一边搓一边唱歌,通常是我改编的荤歌。而我和陈二有时候也唱,不过我们唱的是任贤齐的《对面的女孩看过来》。在大众场合我们不敢唱这么露骨的勾引女生的歌,只好在浴室表现,含蓄派实在没有多大前途。
我和陈二一起爬宿舍楼后面的昌平山的次数很少,因为我觉得这样的地方和女生去爬会比较有气氛一些。第一次我们一起去爬是为了考证黄三说的“关于昌平山是女生失身的好地方”这个结论是否正确,不久以后又上去缅怀了一番;第三次是我们重访齐修楼未果,为了凭吊过去,重上昌平山。
三次爬山收获都不小。这座在学校后面的山,不算高,在半山腰上有一个亭子,周围绿树成荫,还有虫鸣鸟叫,夏天的时候凉风习习,树上还有一对灰褐色的蝉在玩锯木。尾巴对着尾巴你拱我我拱你,不亦乐乎。不需要我说大家都知道它们在干什么。
我轻声告诉陈二去看这样的景象,陈二啧啧称奇。他说,“我还是第一次见过这样的场面呢!”说明陈二真的很单纯,我小时候常常看动物乱搞,家里养的鸡鸭猪狗牛羊,还有空中飞的蜻蜓,树上的鸣蝉螳螂,我全都见过。因为小时候不懂事,所以看见这样的场面就想着把它们分开。
那些狗一样的畜生喜欢在大路上公然乱搞,说明它们很不要脸。为了教育它们,我组织村里的一群小伙伴,沿途破坏。那些做坏事的狗刚刚进入角色,下面一只把头低下,屁股撅得老高老高;而上面一只则弓着身子,一拱一拱的不亦乐乎。我们就偷偷地摸上去,照着公狗的屁股就是一棍子。那公狗发出一声惨叫,狼狈逃窜。肚子上还挂着一截红红的像是肠子一样的东西,有些液体一滴一滴地掉下来。而母狗也惨叫一声,逃得飞快。
除了狗之外的家禽家畜,我们很少有机会破坏它们行房,因为那是为了繁殖用的,通常有大人在旁边监督公的对母的使坏,合理又合法。如果我们破坏,那就要挨鞭子。我虽然看不惯这样的事情在我的眼皮底下发生,但是和自己挨打比起来,这些就无关紧要了。
后来那些狗看到我就相当害怕,不让我靠近它们的三丈之内。这样的事是我小时候经常干的,但是现在不干了,因为动物发情天经地义,而且它们不知廉耻。既然这样,就随它去好了。
让我感觉惊诧的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回到村子里面,那些狗还是很害怕见到我,看到我就好像看到了狂犬病魔一般,狼狈逃窜。如果我根据这件事情得出狗也有记忆这个结论的话,不知道多少人愿意相信。当然,还有一种解释:因为丘八长得非常之凶狠,令大狗小狗望而生畏。不过这个很难令人信服,因为狗的眼睛很坏,据说还是色盲,只有鼻子还能用。也许有人还会觉得丘八身上的味道令狗逃跑,也可以,但是我不承认——吴菲说,“丘八,你臭得刚刚好。”就是说丘八很有男人味,那么,公狗被吓跑的理由就成立了,不过母狗逃跑就很没有根据。
那天陈二也开始搞破坏,大概是觉得自己一直都形单影只,看不得出双入对的场景。可是对于同学出双入对的事却无可奈何,今天抓住了蝉乱搞的把柄,就借题发挥:“你个畜生!居然光天化日也乱搞!”然后捡起土坷垃往树上砸。他投篮不准,扔石头也不过关,扔好几次才把它们吓跑。干完了这事,陈二脸上露出大功告成以后的奸笑。
陈二在亭子里面说,“唉!没想到这里的风景这么好。如果能带XX来这里约会,那该多好啊!”
我早就习惯了他这样感慨,所以没有理他。
而另外一次我和他上来的时候,没有再看到蝉乱搞,可能是那两只蝉把陈二的恶劣行径告知整个山头,因此看到他上山就集体放弃行房。但是那天所见更让我和陈二吃惊——因为今天做这事的已经换了身份,变成了两个大活人。
故事发生的地点在陈二感慨风景怡人的亭子里面。陈二这次上山的目的相当明确,就是想去那边想象一下和XX在上面恋爱的感觉,然后写出一首诗来。我们上山的时候各怀心事,没有说话,正要靠近那亭子的时候,陈二忽然看见亭子里面坐着一对男女,搂成一团。
男地坐在凳子上,女的坐在男人的大腿上。那女的坐着也不安分,一上一下的弄得头发飞扬,看上去像是在抽风。当看到我和陈二以后,女的马上就不抽了。我们走近的时候,看见那女生脸上红扑扑的,和逃课以后的黄三女人坐在床上时的表情很像。然后我们继续向上走,我看见那个女人穿着裙子,两脚张开坐在男生的大腿上,登时醒悟过来他们在干什么勾当,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陈二嘀咕说,“他们在干什么呢?”
我贼笑说:“你不是上来禁止蝉做坏事的吗?他们也是蝉呢。”
陈二大惑不解地摸了摸后脑勺,接着恍然大悟地说:“莫非……”说着两只眼睛睁得圆溜溜的,仿佛发现了新大陆。
我未置可否,只是奸笑不已。陈二大摇其头说:“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他的样子让我想起茅盾先生写的《子夜》里面的那个吴老太爷,那个吴老太爷在初到上海的时候看见一个女人穿着开衩的旗袍,露出修长洁白的大腿的时候,大受刺激,就好像自己清白的眼睛遭到玷污一般,连连称“万恶淫为首!”不止。陈二这时候的表情跟老太爷很像。
看那两个人不敢再动,我心中涌起一种莫名的快感,仿佛找回了小时候棒打狗鸳鸯的感觉。我对陈二说,“我们就坐在可以看见他们的台阶上,看他们怎么分开。”
陈二说,正有此意。
于是我们一起奸笑,然后坐下来,虽然听不见他们的声音,也看不见他们的表情,但是可以看见他们的一举一动。我们坐在那边足足有一个小时,在这段时间里面,他们回头看我们不下50次,只恨不能站起来赶我们走。
到了快吃午饭的时候,我们大获全胜地离开,不亦快哉。
我估计这辈子他们再做野合的事情都会留下阴影,而今天的事将在他们心里留下深深的印迹——他们会记得两个人的恶作剧让他们肉体互通了一个小时。我在下山的时候跟陈二说我小时候的恶作剧,他说,“你后来不打搅狗的好事是对的。你看现在,我们的大学生跟狗有什么区别呢?连人都这样了,更不能要求畜生,我应该向前不久打扰的那对做爱的蝉表示由衷的歉意!如果可以我愿意请他们去街上吃烤羊肉,喝酒。”
我说,“那我代表它们接受你的歉意吧?”
陈二被我缠得厉害,就掏钱请我喝了一顿酒。
我还有一个想法,就是把昌平山整成地狱的样子,或者说是鬼山。其实这么做并不需要多大的工程,我只要把一部分的道路挖成坑,然后填细沙,让人在上面跑不快;然后让道路变得曲折一些,还是为了让别人跑不快;而且不能有亮的灯,只要有一些荧荧的光就好了,让人在里面要摸索着前进,不能跑。然后在树上挂一些穿衣服的假人,打扮成黑白无常或者是牛头马面的样子,惨白的脸,猩红的舌头一直垂到肚脐上,在荧荧的光下这些就变得特别吓人;然后还要设一些类似油锅、还有人肉铺子之类的摆设,聘几个人扮鬼在路边摆摊,要不然就睡在油锅里,只伸出一个脖子惨叫,越逼真越好;另外还要弄一些能拌人腿的绳子,或者干脆聘请演员,让一部分负责装鬼叫,另一部分人就出来拉别人的后腿,扮演成缺胳膊断腿的样子出来招摇过市,或者在有人经过的时候忽然从黑暗里跳出来。最重要的是还需要一些恐怖的music,如果没有了那些音乐就逊色了不少。
这样经营我的山头有一个好处,就是会吸引很多关系暧昧的男女前来约会。如果有些人羞于表白,约喜欢的对象去鬼屋是个好选择。我这么说是有事实根据的。
在市区某座大厦的五楼,曾经开过一个店,名为鬼屋。那里面设计就和我的山头一样阴森恐怖,也许还要更差一些,但那里是恋爱男女最好的磨合剂,女生到里面大可装做害怕,然后抱紧男生,满足男生的虚荣心;而男生也可以趁机显示自己男子汉的气魄,抱得美人归。
我和吴菲一起去玩过,吴菲对于新奇的事物从来不肯放过,听说鬼屋开张便非要我陪她去玩一回。因为我从来不相信有鬼的事,所以对鬼屋没什么兴趣,而且对人吓人的事情不是很喜欢。本来我以为,这样的事白痴才肯干。谁知道那边的生意居然火爆,说明我的经济头脑也不是特别好,没有作中国的比尔·盖茨的天赋,只能做个小老板,自娱自乐。
去鬼屋找人吓自己的事就是自己花钱找罪受,从我的角度来说难以接受,听说这年头还有人花钱找人揍自己的,这就更加匪夷所思。但是不能不说,这些都是很不错的体验。当然,我比较喜欢被人雇佣了去吓人,或者是去打人,却不愿意被人吓,更不愿意挨打。
那次我和吴菲买票进了鬼屋,我打算进去如果自己害怕的话就闭上眼睛,让吴菲拉着我走,走到哪算哪。因为我以为,做一件事一定要有把握,才能动手,吴菲这么大胆要来鬼屋,一定是胆大如斗。不能像宋定伯一样跟恶鬼斗智斗勇,也能做到面不改色,若无其事。谁知道一进门她就想退出来,经过我的鼓励,她鼓足勇气向前多走两步,可是马上就站在那边一动不动,不仅不敢往前走,连往回走的勇气都没有了。
我本来想把她送回去,谁知道后面的门却关上了。让我顿生“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进来”的感慨。无奈之下,只好拽着她要往前走,她却开始哭出声来,干脆抱着我的脖子,整个人挂在我身上,像一只小袋鼠把头塞进我的衣服里。无奈之下只好拖着她往前走,看着路边的牛头马面人肉铺子心里直发毛。吴菲一边哭还一边大叫:“不要抓我的脚啊!不要抓我的脚啊!”带着哭腔的声音凄厉无比,更添恐怖气氛,怎么看都像吴菲和鬼屋的老板合作起来整我。
走到半路还有个人肉铺子的鬼老板拿着一把雪亮的菜刀来追我,张牙舞爪地扑过来,吴菲刚好从我的衣服里面出来换气,趴在我肩膀上喘,谁知又刚好看见后面杀上来的鬼屠户,马上收紧手臂,把我勒得喘不过气来。并且在我耳边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我也忍不住跟着发出一声惨叫——我的右耳顿时失去听觉,整个脑子都在嗡嗡乱叫。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她拉到门外。跟她说,“好了,到了,可以睁开眼睛了。”
她说:“我不信,哪有这么快啊?不要骗我。”
“大小姐,我累死了,哪有心情骗你啊。”她这才把眼睛睁开一线,发现真出来了才把手从我的脖子上放开。我摇了摇头,坐在旁边的凳子上喘气。吴菲脸蛋红扑扑的,好像喝了酒一样酡红。虽然脸上的泪痕犹在,却又兴奋起来了,带着笑口口声声说刺激,过瘾。我也觉得把她从这样的地方带出来有救世主的快感,这样的快感还带着一点被虐待后的痛。
到了现在终于知道这就叫做吴菲M,推己及人,或许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倾向。如果我把昌平山做成鬼山的话,说不定也大有市场。也许有些胆子大的男女还可以在上面体验一下在地府里狂欢的全新感受,这样的感受一定叫人一生都难以忘怀。
对于我们的人生来说,值得一生惦记的事情太少,值得一生惦记的人也太少。那么,有这样的记忆又何尝不可呢?
关于记忆这东西有够奇怪,我一直以为,我把过去的事情全都忘记了,可当我想写小说的时候,诸多往事就约好了一起来找我。本来我只想随便编编,但是心里有这么真实的故事,就不知道虚构要从何开始。而且来找我的那些记忆全部有利于我,当你经历过了很多事情你就会把那些很难过的、很伤心的过程忘记,想起来的全是快乐的事。就算对当时的痛苦有切肤之痛,还是可以很平常地接受,而这个就叫做妥协。
如果我没有说错,现在的季节叫做春天。但是在福州,春天是难得一见的,福州的春天常常让我想起我们实习队长上的那堂课——冬天是大大的鱼脑袋,而夏天是长长的鱼尾巴,中间最妙的是春天,但是全没了。
现在三月底,马上要变成四月初。对于日子,从来没有重头做起的说法,时间过去了就过去了,就像是电影里说的年华似水流;就算它只是一天一天在重复过去,也不让你从零开始,从三月最后一天直接就变成了四月的第一天。时间是很残酷的,就像我们的四月。
昨天中午开始下雨,一直到傍晚才停下来。晚上校园里就悬浮着水气,正是琼瑶笔下“月朦胧鸟朦胧”的光景,这样的情景适合人产生千古绵延的忧伤,这忧伤像是一只美丽的蝴蝶从《诗经》的字里行间翩跹而来。但是我一点都不忧伤,我一个人走在湿漉漉的路上兴高采烈,因为我想起一些往事,让我的小说可以继续往下写:
每一年四月份要来之前,宿舍就开始群魔乱舞,蚊子像一群战斗机在空中乱飞。吴菲曾经说,她在书上看到了一个研究:会到人群中活动的都是母蚊子,公的全部都跑厕所去了。
听到这个结论,我未免沾沾自喜:因为在宿舍里面,我身边总是围绕着数量最多的母蚊子,这说明了我是一个很有男人味的男生,魅力所至,连母蚊子都难以抵挡。这个想法很好,能满足我膨胀的虚荣心——虽然真正的原因是因为我O型血,科学研究这血型特招蚊子,不过因为爱慕虚荣的缘故,我始终不愿意这么想。
吴菲说这话的时候有炫耀的意思——她认为公蚊子比较脏,只能待在厕所里面,不配出去见人,母蚊子则比较体面,可以和人类一起活动,这样体现了女权意识。
而在我看来,就算母蚊子再体面,还是得和厕所里出来的公蚊子配对,才能有后代。如果没有不体面的公蚊子,她们就要断子绝孙,也就体面不起来了。而女人也一样,就算是林黛玉也必须和贾宝玉谈恋爱,才能说明自己是女人,至于吴菲更不能例外。而且找越粗鲁的男人,则说明你越像女人,这就是美女配野兽的真谛所在。
吴菲在对我说了这句话以后说,她喜欢贾宝玉,因为贾宝玉说过:“男人是泥做的骨肉,女人是水做的骨肉。”这就是弘扬了女权,但我却不这么想——贾宝玉的这句话只是承认有女权,却没有弘扬,至于为什么,我没说。而且我觉得贾宝玉说这句话还有一种意思——
男人是泥,女人是水,混在一起就会完蛋:泥里混进了水就不能保持泥的本质,变得含糊不清;而水中混进了泥,就变得不清不白。这跟他后来出家有很大的关系,只不过好多人没有读懂。
总之,人要经过比较才能分出优劣。如果没有公蚊子厕所生活的悲惨,就不能显示母蚊子登堂入室的优越;如果没有丘八的良民态度,就不能突出吴菲的桀骜不驯。当然有些话自己想想就好了,不能乱说,说了就要闹别扭。因为在吴菲眼里,这个时候的贾宝玉比男朋友重要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