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乐章
对于生命,她看到的是:"当我们的路通向一个黑暗的森林,追寻来时的脚步是多么困难!当路被设定好了,回归似乎不可能。生命就是我们的契约,但是除了最高法庭之外,无人能撤消它。","生命会加重纯真的负担,但神秘却让灵魂学会飞翔。","在这样的夜里,死亡看来非常遥远,可是我们知道这是自欺欺人。我们没有时间看见最黯淡的星,自我们眼角消失。当它们熄灭,我们会等待更明亮的傍晚。活着,瞻仰它们的光彩,让我们多么焦虑。我从不知有任何快乐可以不带来焦虑。但我们很愿意付出这样的代价。"对于自然的描述和引用,她的笔充满灵性:"你问我花说了什么;可是它们不听我的话,虽然我要它们传递讯息。它们说在西边,太阳已渐渐下山,而黎明也说着同样的故事。","雏菊会让你失望吗?不,她不会的。她是永远的安适;只要在你看着我的脸时,再看看自己的。那样我就可以在树林里畅游到日落,直到你将我带到落日所不能到临之处,真实不停的出现,直到这城镇满了为止。",雨柱下来,花朵避开/满足这样的恐惧与快乐。"直到我们能在岸上再相见。从山丘上看过去,天空会象水手说的那样蓝吗?","今夜我颤抖地看着西方的天空点燃了树梢,而一股紫色的火焰正吞没着地平线。我的眼睛不足以尽收这惊异的情景。那我们的灵魂是否有更大的视野?我们是突发大火的一部分吗?或者,我们不过是这场火焰之中,无助的目击者罢了。","我与你们我爱的在一起,直到我的心象二月一般红,象三月一般紫。","就是在这样的时刻,让我好好倾听窗帘的飘动,以及檐上的雨滴那小小的节奏。天空是白色的,下午还没有失去希望;阳光是我们的救赎。"
关于信仰,她说:"许多人都将生命托付给神,我却将我的生命托付给诗。","当所有人都去了教堂,我去我自己的。"至于她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她的诗作,她认为:"生命已经找到了目标。你从这些线中能织出什么,让它靠近窗口,我才能看见,除非里头有一条金色的线,否则就全盘皆输。一条闪亮的黄金丝线藏身在最后面,在你握住它时,它将消失在天际,接着会再回到我手里。没有人想得到这样的乐趣,没有人猜得到,在那里完全没有老去的事物,一切都在萌芽,跳跃,歌唱,而且你会以为自己在绿树丛里,那些来来去去的都是它的枝桠。","诗就象是一缕金色的线穿过我的心,带领我往梦中才出现过的地方前进。我猜想我的字句并不能说明我的心,因为我的朋友们从来都不了解。我知道我的生命可以用来织这条线,它会变成一匹够亮的布,充满乐趣,也强韧到能抗拒焦虑。"的确,她的诗在她生前,不仅只那些权威人士,甚至她的家人密友也不认可。在这一点上,她似乎早已预见未来:"或许她永远不会了解这样的天籁,虽然她是个会弹奏的人。","我的诗是写给未来的。","我将来才值得这个赞美。","今天世界将黄金当成垃圾,但时间只会让它更珍贵。","我的诗一定得亮着自己的光芒,无需其他人擦拭。要不然,我会藏起来直到适合的光出现。为盲者阅读是懒惰的行为,伟大才是耐心。","我不会有肉体的子嗣,但我有神圣的安慰。上帝给了我不同的繁衍方式。我的小孩来自我的心灵,我永远的子嗣,我灵魂的狂喜。我欢迎这快乐的阵痛,让诗与创造者分离。现在让岁月见证它的成长,让未来为这个选择评断。"的确,她看到了,今天,没有人能再怀疑这一点!只可惜我去年才"认识"她。我们不知道的实在太多了!
除此之外,充满智慧的妙语短句在她的日记里更是俯拾皆是:"象上帝一样,我们得造就自己的样子。","社交场合的光芒很快就会淡去。","即使嘴巴闭紧,灵魂仍在说话。","眼睛虽然看见了愚蠢,但灵魂却不会因此停止追寻。","靠近只是分开的开始。","我跟着那些抓得住我的心的人。","阅读就象在灵魂的耳朵边喃喃自语。","正义做出手势让世人可以找到它,可是当人们来访时,它却都不在家。","延迟的梦一旦完成,一定是更美的。","心灵要它想要的,要不然它就漠不关心。","心灵的晚餐在客人离开之后才开始。","生命是最好的秘密。"
我不能再抄写下去了,毕竟这不是读后感!何况,这样骗稿费也实在让我良心不安。可是,你们明白我的用意吗?我之所以不辞辛苦的费了这么大劲儿,只是想证明,至少对于我,拥有如此之魂魄的女子,她的美是让我凝神屏息了!不过,请千万别误会!我可丝毫没有要和谁相提并论的意思!至少,让我闷在家里一待就是几十年,这样的苦我可吃不了!何况,拍照片,那可是我酷爱的事情!我可没有达到那种超脱于形体之外的境界,也从来没打算那样过。我只不过想说:别仅仅浮于表面,或者说,别让外表迷惑了!事实上,我是一个特别爱凑热闹,特别爱玩儿的人,除非家里有什么特别吸引或者必须完成的工作才"不得不"暂时闭门不出。当然,我喜欢写东西,可写东西最舒服的境界是有感而发,一旦变成工作,一样枯燥无比。同样的,我也不能否认,工作完成之后的快乐也是非同小可的。没办法,生活就是这样,充满了矛盾!这样的矛盾肯定不止存在于我一个人身上。那天一个从事写作的朋友送了我一本他自己的书,或者干脆名说了吧,就是石康的《一塌糊涂》。他在写到自己的某种创作情形时是这样描述的:我开始写,我一行也没有写出来,我坐在那里,东张西望,剪指甲,用湿纸巾擦显示器,我抓起电话,只要头脑中出现一个号码就拨出去,我打电话,一个又一个电话。我不再打电话,而是点起一支烟,烟抽完了,我又抽了一支烟,我再次抽一支烟,然后我拿起一本书,别人写的书,胡乱翻看。我满心希望有那么一个人出现,象听写似的在我身边唠叨,我照他所说逐字打出,直到最后一个句号。然后他消失不见。我坐在那里。手脚乱动。他的这段形容让我忍不住笑出声来,因为,当时的我就是在电脑前实在憋不出来了,才顺手抄过他的书来胡乱翻看的。实在是太有同感了!
说实话,电脑前的我比他有过之而不及,我"休闲""打岔"的办法比他不知丰富多少倍:把"帝国时代"调出来打一会儿,找张唱片听听,看会儿电视,上趟厕所,小睡一觉。而且,我还总爱在电脑边放一堆零食。较之于艾米莉性格中的沉静,我是惟有望尘莫及的。
对不起,不再东拉西扯了!
依旧回到那个下午。
那个下午的我是快乐的,感受里的一切似乎都因我而存在,就象艾米莉的一句诗:夏日正盛,且单单为我。那样的快乐其实是很简单的,那只是因为即将见到他,又可以和他在一起,即便那只是短短的一个下午,即便已经知道这世上并不存在永远。住了那么久,却从来没有仔细观察过那个称为"街心公园"的地方。几乎是第一次发现它的可爱,我一边儿向长安街的方向走着,一边儿东瞧瞧,西望望。因为天气尚未彻底转暖,公园里空荡荡的,只有几个老人在晒太阳,有一对的,也有单个的,在我眼里他们各个都显得神态平静,目光安详。对于节气的变化他们好象总是最敏感,大概是早已明晰人生苦短,所以更懂得抓紧时间享受春光吧!走着走着,前面出现了一个少女读书"的塑像。奇怪,怎么以前没看见过?我甚至站在那儿象模象样的欣赏了一会儿,那让我一时兴起的想到等到天气暖了,坐在那些长椅上看看书晒晒太阳到是瞒不错的享受。当然那只是想想而已。事实上,住在正义路的那段日子,我的人是与书本彻底"绝缘"的。
我们没有直接"去我那儿",大概是空气里弥漫着的气息闹的吧,那种季节,每个人都"待不住",都会觉得心里有些什么需要抒发。他建议去喝咖啡,还拍了拍屁兜儿说正好"置"了"储","也别东找西找的了,干脆就这儿吧!",他夸张的学着那些大款的派头儿,仰着头,一支胳膊背向身后,另一支手攥着,仅用一只竖起的大拇指指了指身后,做出一副身价千万的样子:“来?我请客!怎么样?”于是我们"就地取材"的进了贵宾楼。那一天,我记住了那家叫做"红墙"的咖啡厅,很美的名字。和他在一起那么久,那倒是第一次两个人"自费"去那种"五星级"的地方。
那个下午的阳光的确很好。诺大的咖啡厅里只有两三桌客人,显得很空旷。我们选择了靠近长安街的那面坐下,临坐时,他还冒充绅士周到无比的替我拉出椅子,不过在我看来这种事发生在他身上倒让我觉得蛮好笑的。我们坐了很久,两个人都很少说话,视线也几乎一直都朝向长安街的方向,大概,两个人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吧!黄昏时,夕阳照在窗外那段故宫城墙一般的红墙上,又从巨大的玻璃窗折射进来,映得人的脸孔很好看。我偶尔转过头去看看他,他总是能够察觉,也侧过脸来看看我,然后无声的笑一下,就又转回头去了,也不知道他究竟在想什么。不过,我觉得这样就很好了,我似乎只想和他这样静静的对坐着,就象那样坐着,无需言语,保持沉默,直到,夕阳消退,繁星升起。而关于未来,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似乎就学会不再奢望了。因为知道不能永远,反而珍惜今生和他的每一次见面,这句话是谁说的?
喝过咖啡又去吃晚饭,晚饭后,自然是去了我那儿。那天,我们做爱了,那之后,我哭了。
随之展开的四季,记忆变成一些跳跃的间接片段:有他的时候清晰无比,其余的则石沉海底。那有点儿象是小时侯玩儿过的跳方格子的游戏:眼睛只知道盯住包儿拽到的地方;剩余的,就不去用心,无非按照惯例一一跳过罢了。然而我心里清楚,我肯定不想那样,可是没办法,“心灵要它想要的,要不然它就漠不关心”。而那个“游戏”中的女孩,竟是那样痴迷,以至于明知自己已力不从心,却逃不出去。那时侯,我怎么就看不见,格子外还有着那么广阔的天地?二十三岁那一年对我有些吝啬,它似乎只给过我早春里那一个下午的晴朗,而那些曾经总是让我忍不住要歌唱的“春天的花开秋天的风以及冬日的落阳”却都一一隐身不现。可是,那些季节应该是同从前和之后的一样美丽吧?草和树叶颜色的变化,天空从早晨到夜晚的变化,不同季节里北京的街景和人的变化,还有雨雪风雾以及心情带给这一切的变化。我努力的回想着,终于明白无济于事,在随之而来的铺天盖地的混沌昏暗中,我也只能停住我的笔。
只好去写那些记得的了。那是那些深夜里的电话,经常会在那样的时间里接到他打来的电话,从下班回到家到天亮之前,时间并不一定,日期也难以预料。而关于那些电话到来之前的微妙信息我已经很少能够捕捉了,那种在我总是经常发生并且一向灵验的所谓叫做“第六感觉”的东西,在那些混乱不堪的夜里似乎完全丧失掉了,那让我觉得,曾经存在于我和他之间的那条冥冥之中的线,一定就快断裂。可是我却记得,在那些整个城市都在沉睡中的很久前的很深的夜里,那些久远的铃声实在太过清晰,以至于即使隔了那么久的岁月,我仍不能将它们同其他的一并忘记。可是请不要联想到“午夜凶铃”那部电影中的情景,那当然不是那样的。说实话那些铃声倒是我所盼望的,那个半旧的浅蓝灰色电话所发出的声音是脆弱而感伤的,它似乎懂得主人的心情,那种温柔和茫然,象极了我和他在曾经的那些暗夜里穿越城市上空的对话,也象极了我们之间残存的感情。听到铃声的我有时刚刚进门,有时正在望着某处发呆,有时正在做睡前的洗漱工作,也有些时候,是在梦里。那一年睡眠对于我是项有些艰难的事情,每次洗漱完毕躺到床上,都很难顺利入睡。然而我实在是比任何时候都更渴望睡眠,因为那样就可以暂时停止思想。我不愿思想,因为那会让我绝望。既然清醒的时候所做的任何一种努力都无济于事,那么就让我睡去吧可是就是那么简单的一件事情也来和我作对了,一向惯于黑白颠倒的我不再是从前那只到了夜里就两眼发亮,神气活现的猫,我是一只生物钟彻底错乱的猫,不论白天黑夜,只有疲惫之极才能睡去。所以一旦好不容易睡着了,又被铃声吵醒,迷迷糊糊接起电话的我就会很不耐烦,那种时候电话两端就会陷入尴尬。等到他把电话挂掉了,我却彻底醒了,反应过来那是他,可是,听筒里却只剩下“嘟——嘟——”的声音了。于是,那以后的夜,就更长了。当然,大多数时候我是醒着的,那种时候我就特别希望他能多说一些话,他说话的声音从听筒里传过来特别好听,话筒贴住脸颊的那种感觉,也很温暖。可是没办法,总是要说“再见”的,等到他说:“下次再打给你好吗?”的时候,我的心就会很疼,因为,我不知道,下一次,那会是什么时候。那些深夜里的电话,是我盼望的,也是我害怕的,给了我温暖,也带给我更彻骨的冰冷。可是,我知道他不是故意的,不管那是因为怎样的原因,是仍在爱着也好,是惯性也好,或许只是因为寂寞或者于心不忍,不管怎样的
原因,我知道,那些在白天比较容易抵抗的情绪,在很深的夜里是很容易将人吞没的。我几乎不给他打电话,并不是不想,也不是害怕尴尬——我知道,那时侯她回北京,是住在他那儿的。我不打,是因为,其实我内心里是宁愿放弃的;而我盼望,是因为我无法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