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乐章

第一次“租”的房子在“正义路”,说起来那次其实不能算是真正的“租”,那只是“象征性”的“交费”而已。那是一个我叫做“姑姑”的远房亲戚的房子,她人在泰国,房子反正也是空着,听说我要租房子,就让我住到那儿去。她说过不要钱的,可爸妈说毕竟只是远方亲戚,白住总是不太合适。于是我的爸爸就去和姑姑的爸爸(我叫做爷爷)商量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然姑姑帮助了我,我也应该帮助一下我姑姑的人。于是我每个月去看一次爷爷,顺便给尚在幼儿园的姑姑的女儿四百块钱,作为她在幼儿园的开销。

从长春回来没几天我就住进去了。那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一应俱全,正义路又闹中取静,一切倒蛮舒适。因为还有很多东西在窦唯那儿,我只好再次拜托他的妹妹。一个说话有点儿腼腆,脸上“埋伏”着几颗青春痘的男孩儿和她一起把东西送了过来,她甜蜜的笑着,介绍说这是她男朋友。“他怎么样?”她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的趴在我耳边问了一句,眼睛里写满了喜悦。我不禁有些感慨,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她还只不过是个小小的初中生而已,整天跟我谈的总跑不出她学校里的那点儿事情,时间居然走得这样不知不觉,已经整整四年过去了,连那个“小妹妹”也长成了十八九岁的大姑娘,在正儿八经的谈恋爱了。许多往事就在瞬间重现起来,那一个个画面都逃不出那个胡同深处普普通通的小院儿,画面中的人物总少不了一个他。象雁渡寒潭匆匆掠过时投在水面上转瞬即逝的倒影,我的视线中闪过一丝不愿被人察觉的感伤(也许她也已经能够察觉了吧),在这个比我小着几岁并且和我依旧在爱着的他有着血缘关系的女孩儿面前,我眨了眨眼睛,拼命的抑制着自己,不让证据涌出眼底,并且努力着试图把他挥去。那一刻,刚刚度过二十三岁生日的我忽然觉得自己老了,就象那个多年前在学校的盥洗室里站在我面前说话的女孩儿一样。我用尽最大努力极不真实的微笑出来,可是却真诚至极的对着眼前的女孩儿说:“祝福你!”

草草的安顿了一切,就开始了有生以来第一段真正形单影吊独自一人相对的晨昏。记忆里,住在正义路的那些日子是混乱而且阴霾的,背景中几乎从未出现“放肆”的笑声(很喜欢看周围的朋友们笑得“失态”的样子,也很怀念属于自己的那些曾经乐成“那样儿”了的时候——虽然那样的“机会”后来就越来越少见了。我觉得,那些笑得顾不得形象,也无法控制“音色”和“音量”的画面是特别应该被记录的,虽然那种时候我们总是顾不上。其实,每一个人的生命中都一定有过不少这样的瞬间,可惜在回头再看时我们总是很轻易的就略过它们,而一味的去咀嚼那些忧伤——请不要以为欢乐是无须细细品味的!)和明朗的光线:窗帘从早到晚遮天避日,印象里醒着时室内永远需要点着灯;冰箱厨房空空如也,甚至能让偶尔溜到这里来偷食的老鼠失望;衣物胡乱丢放,床铺根本不去整理,睡觉时,总是随便把摊在床上零七八碎的东西往左挪挪向右推推扒个窝就躺下了;人蓬头垢面,要是不必出门,就干脆连洗漱都“懒得”了。

冬天正在这个城市停留,并且穿透玻璃和墙壁,穿透衣服和肌肤,暖气明明摸着烫手,冷意还是阵阵袭来。那年冬天我似乎格外的怕冷,即使在屋子里也总是不得不穿成个“正方形”,忽然间就丢失了那种宁要风度不要温度的体力和冲动;把所有的灯都打开了,还是觉得房间的每一个角落里都写着昏暗。想不起来那些日子里的每一个二十四小时我究竟是怎么填满的,如果用一个词去形容它们,大概唯一准确的就是“打发”二字。那绝对属于标准至极的虚度光阴:不看电视也不读任何报纸杂志,懒得关心任何国家大事或者小道消息;不看书,不记日记——因为实在没什么可记的——就算是记“流水帐”也总得有点儿内容可写吧?长达十四年的学校教育给我留下来的唯一一样保持多年的好习惯在那段时间是暂时搁浅了;不见人——我是指“值得一见”的人,我住的大院儿出门一拐弯儿那家饭馆的服务员我倒是每天都得见上一面。其实那段日子我特别想找个人倾诉,哪怕没什么可说的只是大眼儿瞪小眼儿的相互看着或者胡乱混混也好,只要他(她)是让我看着“顺眼”的,觉得知心的,只要别让我一个人待着。可是我实在想不起来谁。说实话那段时期我并不是一个十分“珍惜”友情的人,倒有点儿“爱情至上”,和窦唯在一起的时候任谁叫也舍不得去,从前的朋友就那么象狗熊掰棒子似的一碴一碴都给弄丢了。唯一来往“密切”的就是徐薇,如今她已远在天边,也只能望洋兴叹了——“重色轻友”的朋友们一定要汲取我的经验教训;不上班——在长春倒是多少攒了点儿钱,暂时不必为钱担忧。想起来那几年我花钱可真挺大手大脚的,一件吊带背心八百块也敢买(那时侯的八百可不是现在的八百——现在也够贵的了。这段儿可千万别让我爸我妈看见),只要喜欢。挣的不少,可月月精光,全臭美了。长春那点儿钱之所以能留得住,主要是因为那儿的东西实在没什么能让我看上眼的;不逛街——女为悦己者容,我现在又为谁呢?逛街可一直是我的至爱,不光是那时侯。对于我来说,要是连逛街的心情都没有了,那可绝对是真的心灰意冷了;不想“以后”——连“憧憬”都没了。谈到这个问题我个人心理上有过一些变化阶段:最初是压根儿就没想过,只知道傻快乐;然后开始想了,坐在那儿,整天整天的“发呆”,想得热血沸腾,觉得眼前的一切都太琐碎;后来发现自己被“未来”骗了,老师带领我们认识的这个词总是跟“美好”联系在一起,可是擦身而过的日子却离我曾经幻想过的远而又远。

九九年夏天十分类似的那段时间里曾经和一个要好的朋友探讨这个问题,他告诉我说“希望是远处的灯火。”。那种形容很美,他说的时候眼睛就看着前方,虽然是在昏暗的房间里我还是能感觉到它们的熠熠闪亮。那其实是一个蛮美好的夏夜,我们在山上的一间小房子里,窗子敞开着,能看见夜色中远处的树林和天上的星斗,细细留意,还能听见夏虫隐隐的鸣叫。那一刻我们正在一起温习老Pink,我被感染了,于是在那样的夜里我努力的睁大双眼试图寻找属于我的那片灯火,可是我却只看见了对面窗台上那半根儿光线微弱摇曳的蜡烛,只怕随便一口稍重一点儿的呼气都能将它熄灭,更别提风雨。我顺口说出了我所看到的,他说:对,也许它的确很微弱。可是你还是看到光亮了对吗?并不是一片漆黑。而希望就是这样一种东西,它是不会熄灭的,打火机就在你自己手里,除非你不想将它点燃。其实生命是这样的,我们用一生的时间向一个地方行进,为了那摇曳而神秘的吸引,尽管已经知道永远不可能到达。而我们的胜利,就是离它近一些。从九九年夏天到现在很多想法都发生了改变,渐渐的我发现其实“憧憬”是这样一种东西,它会让你有希望,从而获得力量去面对现实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它带给我们的的确是一些骗局,可是我们得一边儿骗着自己一边儿从中汲取力量。所以说,其实它是我们的“加油站”!不过我还是越来越觉得动不动就提“未来”是“扯蛋”的事儿,计划赶不上变化,更为重要的是现在!

就那么“从晚混到早”,刨去睡觉和吃饭的时间,我实在想不起来我都还做过些什么,大概也不过是从屋子的这头溜达到那头,茫然不知何故吧!离开父母就住进了热热闹闹的学生宿舍,八个人一间的屋子一住就是将近八年,然后就搬进了那个温暖的小院儿。如今,忽然一个人“享用”起七十多平米的空间来,这真叫我不知如何是好!大段大段的空白,唯一想得起来的一件事儿就是听那些那时听起来格外让人“心碎”的音乐,专挑伤感的听,觉得每一首歌儿都跟我的心境一致极了,几乎就是给我写的。床边就是音响,小姑姑从国外带回来的,sony的,音质很好。本来是在客厅的,我把它挪到了卧室,就放在床边儿伸手可及的地方,接线费了我半天劲儿(我最头疼的事情就是各种颜色粗细不一的线与插头的关系),那是我在那套房子里唯一花费心思布置的地方。因为觉得冷,好多时间就缩在被窝儿里,睁开眼闭上眼都在听,听的最多的是黄大炜的那首“爱让每个人都心碎”:城市一片漆黑,谁都不能看见谁,除非紧紧依偎。经常就那么听着听着睡着了,醒来缓缓神儿,翻个面又接着听,不到头昏脑胀了决没有出被窝的意思。已经很少哭了,大多数时间就那么一边儿听着一边儿看着对面深褐色碎花的窗帘或者天花板,任随歌声带领思绪,而白天黑夜的交替,就在窗帘上那些图案的明暗中转换着。那大概就是孤独的一种吧,虽然那是仅仅浮于表面浅而又浅的,虽然很多年以后我了解到其实真正可怕的孤独往往是在纷闹的人群中间,虽然一路走到今天我终于明了了其实孤独是任何人一生中都无法摆脱掉的命运,我们只能而且必需坚强,可是那时侯,我实在渴望能有一双温暖的臂膀将我拥入怀中,哪怕暂时远离尘嚣。那段时期还听过一首歌,记不清是李宗盛还是姜育恒的了,说“寂寞是朋友”,我左思右想不得其解。不是没有努力过,我也尝试过和它“平安相处”,可是我觉得它欺负我,在一个毫无经验和抵御能力的人面前它似乎显得更加有恃无恐,有些时候我几乎就可以看见它那副所向披靡得意扬扬的样子,它就那么昂首挺胸的在那套两室一厅的单元房里四处“漫步”,寸步不离的“徜徉”在我周围。其实那句话说的不错,如果能真正做到是一定会受益非浅的。回想起来,我个人每一次堪称可喜的“飞跃”几乎都是在那样的时期。只可惜那都是被逼出来的,实在缺乏主动自觉性。把“寂寞”当作“朋友”实在是不容易,这是我至今难以“攻克”的“关”,和“它”的相处总是频频失控,反复无常。当然,比起从前那个“屁股上长刺儿”的女孩儿我还是多少有那么点儿进步,可自知差得太远,尚需努力锻炼“定性”。如果有一天,一个人能够面容坦然的说:I‘malone,butnotlonely!我以为他(她)是真的“成熟”了!所以,我最欣赏的气质,是坦然。

1994的新年是记忆里最“艰难”的一个节日,那天父母跟前的我绝对是一个动用了“元气”的演员。饭桌上,费力的装成饭菜可口的胡乱吞咽着,勉强的说笑着,心口不一的编造着“好听”的消息(当然他们已经知道我和窦唯分开了),撂下碗筷,就谎称晚上还要演出飞快的“逃窜”了。长安街上,灯火通明,霓虹闪烁,出租司机兴致盎然的尝试攀谈,几句话之后发觉碰上了个“冷血动物”,知趣的不再开口了。爆竹声声的时候,拉开窗帘看了一眼,从卧室的窗户可以看到天安门广场的上空,那儿正礼花四射,靓丽缤纷,心里涌起一股冲动,默默跟自己说了一声“新年快乐”,忽然品出不是滋味,眼泪一下子就涌出来了,那一刻房间里依然飘荡着“城市一片漆黑。”

钱快花完的时候,只好又出去找活,就那么开始了在保利大厦的“伊甸园”时期。歌路一下就变了,台上的我,失去了往日的飞扬,总是神情黯淡,也总是不听舞台总监的安排,只管自顾自的净挑些伤感至极的歌儿唱。开始他总是替我“捏着把汗”,后来听到了观众的掌声,也就渐渐认可了。那儿的歌手有好几个都是在“霓裳宫”时同台的,他们一致的诧异道:怎么几个月不见,歌艺进步如此之大?——要知道那种类型的慢歌是最见功力的,以前那一直是我的弱项,是必需“回避”的。而那种激情四溢充满动感的Rock‘inRoll则一直是我的专利(说实话其实那种歌是比较好唱的,相对来说容易控制,只要能喊就行了。那以前我最拿手的歌是“blackheart”的那首“Ihatemyselfforlovingyou”)。也许人真的需要“经历”吧,谁知道呢?因为有一些“老朋友”,演完出大家就拉着我一起去吃消夜,吃完消夜又拽着我一起打麻将——大家也都听说了我那点儿事儿,知道我心情不好。反正大家都是“夜里欢儿”,倒省得一个人回家郁闷了。就那么又跟“集体”挂上了“钩”,我爱上了麻将,并且迅速发现那是让人集中精力不想其它最好的“办法”。因为是一个人住,住所位置极佳,设施又齐全(小姑姑家客厅的方茶几下就放着两副麻将,而那个茶几,高矮桌面都合适极了,我们正好可以垫着靠垫儿坐在地毯上,累了还可以靠着沙发坐儿打),很快我那儿就成了据点儿。我们绝对“疯了”,经常从头一天晚上下班儿一直打到第二天晚上上班儿前,然后草草收兵,随便垫吧点儿东西赶去唱歌,哑着嗓子坚持,在后台抓紧每一分每一秒睡觉,为了“争分夺秒”,到后来下了班儿的消夜也干脆改为打包,然后就又“磨拳擦掌”“斗志昂扬”的赶回来接着“练”了。茶几毕竟矮,接近地面,我们总得“控制情绪”,在静静的夜里要是谁提拉了一把大牌就难免“冲动”,所以楼下老是敲暖气管子。可是玩儿牌实在很难做到“冷静”,我们总是很快就又把楼下忘了。那样的次数多了楼下真的急了,虽然我本不想搭理那个找上门来的中年妇人,可是她威胁我说:下次再这样就告诉你们家大人(也就是爷爷)!于是我害怕了,后来我们干脆集资买了一张麻将桌。

青春就那样在“战斗”中“消耗”着,眼看春节就要到了。“伊甸园”楼下新开张了一家歌厅,名字叫“歌城”。我和另外一个男歌手被“挖”去“跑场”。那本来是光荣的事情,可是我们必须偷偷摸摸的,因为楼上的老板说了:谁也不许下去!那是明摆着抢生意,所以两家老板极对峙,谁也不去谁那儿。不过那正好能让我们钻空子,所以我照样舒舒服服的拿双份工资。那天,同往常一样,唱完了“歌城”那场,正从经过慎重侦察最终确定的秘密通道往回绕,迎面走来行色匆匆前张后望前来赶场的“同伙”(那个男歌手。每天晚上我们总是在几乎相同的时间地点象这样碰到,然后彼此会意一笑,继续各赶各的路),擦身而过的一瞬间他忽然冒出一句:窦唯在楼上呢!不由得,我慢下了脚步。

是的,一定会再见到的!我们毕竟都还没有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并且,依旧在一个城市里,甚至,在一个圈子里。从来都是如此,我和他,以至他们的生活有着太多的“交集”(而如果没有交集,又怎么会在一起呢?),以至即使当那些往事逐一走过,不管想与不想,有意与无意,毕竟无法避免碰面。那样的时刻最初总是充满着尴尬与局促,总是会有一方匆匆离去,然后,渐渐的,我们都学会了装做若无其事,东张西望,顾左右而言它。我们没有办法,因为,我们还得往前走!我们只能往前走。这个世界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其实是很小的:我们只是和可数的一些人来往,也总是跑不出那些老地方。而即使走到天涯海角,心里记挂的,其实还是那些个熟悉的里弄街巷,还是那几张忘不掉挥不去的面孔,还是想着,迟早要回去;即使把自己关在在家里闭门不出,放不下的依旧放不下。这“剪不断,理还乱”的生活啊!这无可奈何的生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