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乐章 闪亮的篇章

当然,18岁那年的春天,我还远不至于被一次尚未展开的爱情的失败打倒,我的自信心的确因此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打击,但我还没有那么脆弱和不堪一击……那个春天其实是这样的:他走后带来的忧伤在我还没来得及"铭心刻骨"的情况下,生活又向我展开了新的篇章。

对于那时的我,他在瞬间就将我的魂魄全部吸引,以至于我根本无心再去咀嚼什么忧伤的"灵丹妙药"——那是一个闪亮的篇章。时至今天,对这一章节中的许多处我仍会屏息凝神,无话可说。假如,时光真的可以倒转,我仍会义无反顾走向那个起点,即使再次承受那些伤痛。

那个开始是个谜。

它至今存在悬念,因此我只能归结为命运。

那个春天,我收到两张从天而降的请柬,那是位于东四的隆福大厦顶层一家迪斯科舞厅开业的入场券。当年的迪厅可不像现在这么多,也不像现在这样满街拦着人发赠券,那时候能去那种地方玩儿的人都"NB"得很。我清楚记得某天晚上我回到宿舍,床上放着一个牛皮纸的信封,里面就是那两张赠券。问遍同宿舍的人,没有一个知道那是谁送来的,信封上也只字未写。

一直到请柬上标明的日期临近,仍没有人出来说那是他(她)送来的,也没有人前来认领。我一连几天都在"担心"是谁弄错了,因为我一直很想去那种地方见识一下,可又买不起门票……于是,当那个日子到来的那天晚上,我怀着一种复杂的心情邀请了寒假里新结识的"蜜友"徐薇一起去跳舞。

那天我实在是花了一番心思精心打扮的。我仍能回忆得起自己那天的装束:一件宝蓝色鸡心领的棉线套头衫,领口处露出白衬衫的翻领,一条长至脚踝的黑色薄呢长裙,脚上是一双扣襻儿的黑色皮鞋,里面是一双白线袜,头发当然是自自然然地披散开来,只不过头帘的地方按照当时流行的样子用摩丝稍稍打高了一点儿。我还特意化了点儿妆,化妆品不仅是跟"呆呆"借的,还是她指导我化的,然后,在全宿舍女孩儿的赞叹中美滋滋地出发了。现在想起来,那身搭配真是土得要命,不过那会儿那可是我的"礼服"了。

穿过长长的走廊,走下一层层楼梯,出了女生宿舍的楼门洞,就拐上了宿舍区通往校门口的小路。那是迎春和桃花交相辉映的日子,晚风里夹着醉人的芬芳,我挽着徐薇的胳膊,路过男生宿舍楼的时候,还习惯性地抬头看了一眼他曾住过的三楼窗口,心里遗憾地想着这样美好的季节,我们居然一天都没有在一起……

我不知道,仍是112路的"蓝鸟",可那天的那班公共汽车即将载我进入我生命中的一个崭新时期。我的生活从此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我生命中最执著的一次爱情,就要向我走来了……

我和徐薇一冲进迪厅就不管不顾地跳了起来。在这之前,我曾驰骋于各大学的周末舞会,舞技自知不错,但如此好的灯光、音响设备还是头一次受用。我们俩都很兴奋,几乎就在同时,一个男孩裹着一件长得快要拖地的黑色风衣像风一样刮了过来,闪烁的灯光下我看不清他的面庞,但我注意到,他那一头随着节奏飞舞的长发——那可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真真切切地看到留长发的男人,之前只不过是在一些唱片封套上见到过……他跳得非常好,非常具有煽动性,他的头发、他的风衣,甚至他的人,都给人一种强烈的气息,在左右摇摆着、上下翻飞着、横冲直撞着。而这一切,让我知道,他和我一样年轻。

我和徐薇都绝对被他感染了,我们疯狂地跳着,跳着,我觉得用"热血沸腾"的感觉来形容那一刻的我毫不夸张——虽然从小到大我一直是顺利的、快乐的,也只经受过那么一次小小的感情挫折,但我从来没有像那一刻那样感到无忧无虑过——那一刻,我只觉得自己身上有挥洒不尽的热情,我只知道——我要跳舞,我觉得——没有什么能阻挡我!

不知道那样跳了多久,音乐忽然换成了很美的慢四步舞曲,灯光也随之换成了那种昏暗而神秘的格调。几乎在同时,男孩子冲过来拉住我的手,不由分说地将我带入一对对相拥的人群中。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夏旸!"他冲我友好地笑了笑,"一起跳个舞,你不会反对吧?"我笑了,心想刚才大家一起玩了那么半天,你当然知道我不会反对,这人还挺能装的!

"能知道你的名字吗?"他继续装做一本正经地问。

我也学着他的语气:"恐怕没有这个必要吧?"然后,我们俩一起笑了起来。

"你是学生吧?"

"你怎么知道?"

"看得出来!"我们就这么一边在人群里随着音乐慢慢晃悠着,一边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起来,我甚至没留意到他的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慢慢移到我的腰间,而且,我们之间的距离不知不觉就像舞池里的很多对儿一样靠得很近,近得我几乎能感受到他身上的味道……我承认我对他有好感,那是他身上那种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和不动声色的幽默,还有一种,我说不出来的东西。

"夏旸,你丫干吗呢?"忽然,不知从哪儿传来一声大喊。

他扭过头,冲着发出声音的方向也喊了一声:"管得着吗?"然后,他冲我挤了下眼睛:"几个哥们儿!哎,对了,你那个朋友呢?"

我们不约而同地开始在人群里搜寻徐薇,很快发现她也正在和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跳舞。

"就你们俩来的?"我点了点头。

"那,去我们那边儿坐吧?"我又点了点头。

他拉着我穿过舞池,向传来声音的方向走去,那儿,坐着和他一样留着长发的三个男孩儿。甚至,其中的两个也穿着和夏旸类似的风衣。后来我才知道,那种类似的风衣又被喜欢"再创造"的他们攒成更为舒适夸张的"长袍",再搭配上蛤蟆镜的行头,可是早期圈儿里一度风行的范儿,灵感来自日本电影《追捕》里高仓健的扮相,还有一个烫着当年特别时髦的麦穗儿头的同样夯儿"火"的女孩儿……

一切就是那么开始的。那一天,我认识了四个男孩儿,他们分别是峻峻、老胡、刘健和夏旸,分属于"T"和"H"两支乐队。那个女孩儿,是老胡当时的女朋友,也是个歌手。他们当中除了老胡和刘健年龄稍大(那时老胡26岁,刘健24岁),其余几个都没超过20岁……那天晚上他们去那家迪厅,是打算和那儿的老板商量在那儿演出和排练的事儿的。

那天晚上,我们一直在那儿玩到夜里两点迪厅打烊。然后,我和徐薇跟着他们去了东单的一家小饭馆儿吃消夜。夏旸一直跟在我身边,甚至上厕所的时候,他也把我从小饭馆儿里"骗"了出来——记得我当时傻乎乎地跟出来,问他有什么事儿。他不好意思笑了,然后说:"其实没什么事儿。不过,我想告诉你,他们都挺'坏'的,你最好别把你学校的宿舍号和电话号码告诉他们!"

那个很久前的深夜里,他站在东单大街和灯市东口相接的路边儿对我说这些话时脸上的那种表情,我至今无法形容,可是,我一直没有忘记。

吃完消夜,大家似乎都还意犹未尽,决定集体去老胡在海淀租的房子继续开Party。我和徐薇当然也只有跟着,因为学校早就回不去了。不过我也挺想去的,反正当时的我一下子就被他们吸引了,觉得他们比学校里的那些男生有意思多了!夏旸说他家里管得比较严,不能跟着去。

想到这一段儿我笑了,我想起那天夜里夏旸推着他的自行车站在我身边陪我们一起等夜班车的情景:夜班车久久没来,大家却都不在意。那是初春,深夜的街上应该是挺冷的,可记忆里的那个夜晚好像没有任何冷的印象。我们站在白日里熙熙攘攘而那一刻分外冷清的大街上,毫无禁忌地放声说笑着、打闹着、唱着歌儿……

记得峻峻曾问我:"跟我们在一起好玩儿吗?"

我老老实实回答:"好玩儿!"

他得意地甩了甩头发,忽然从随身的鹿皮双肩包(这也是圈儿里当年几乎人手一个的装备)里掏出一副蛤蟆镜戴上,故意对着我和徐薇摆出一个很酷的造型,然后说:"所有的女孩儿都喜欢跟我们一起玩儿!"

夏旸后来等不及先走了。没过一会儿,远远地又看见他骑着车呼啸而回。他车技娴熟,单脚点地把车停在我面前,嘴像跳舞时那样俯到我耳边说:"要不,你跟我回家吧?"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他自己又自相矛盾地嘀咕了一句:"不行,我妈不让我带女孩儿回家!你还是跟他们去老胡那儿吧,不过,记住,千万什么也别告诉他们,他们真的特别'坏',相信我!"

"你明天晚上有时间吗?来听我唱歌儿好吗?"

我也像跳舞时那样,点了点头。

"你答应了?那你明天可一定要来啊!告诉你,不听我唱歌你会后悔的!"

那天晚上,我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只不过两年多以后,我当初只是觉得好玩儿,只是觉得和我以前认识的男孩儿不一样的他们,居然分别成为90年代初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两支摇滚乐队的中坚力量。

我对夏旸并没有一见钟情。

我们初次相逢的那个夜晚的他,就像那年早春里多情而又稚嫩的风,裹挟着浓郁的青春气息扑面而来,的确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记。可是,那个夜晚的快乐并不仅仅是因为他。况且,那个年龄的我,对爱情还存在着一种因为读过太多琼瑶小说而形成的幼稚画面(男主角一定要够高够帅),而那时的他,在我眼里是不够格进入那个画面的。

那是一个做梦的年龄。我的双脚还没有真真实实地接触到土地,而我也并不是,或许从来都不是一株现实世界里的迎春或者桃树——我是另外一个天地里的花朵,我的"玫瑰"只会为了一种梦幻的声音绽放……那天晚上,我还不知道他具备那样的魔力。

因此,第二天我没有如约去听他唱歌,虽然他说过不听会后悔。可是,我没有听过,所以不知道会不会后悔。

日子就这么过着,我又快乐起来,而这份快乐是因为我和峻峻、刘健从此成了朋友。我当然没有理睬夏旸那天晚上的"警告",我把学校的宿舍号和电话都告诉了他们。峻峻和刘健两个又高又酷,再加上那一头引人注目的长发,使我在学校里出尽了风头。那段时间里,×院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画面——我和峻峻、刘健两个穿着在学生看来绝对是奇装异服的衣服,目不斜视(因为戴着墨镜,其实他们一直在注意迎面或擦肩而过的漂亮女生——也许这就是他们总来找我的目的)长发飞扬地穿过校园。

有一段时间,峻峻和家里闹翻了,住到离×院很近的一个叫阿波的朋友家,而阿波又是一个人租房子住,于是那儿成了我们的聚集地。

很多个下午和晚上,我们弹着红棉的箱琴,开着所有人既是歌手又是听众的演唱会,饿了就集体凑钱买上十包或者更多两毛五一包的方便面,再加上几根火腿肠和几包榨菜,香喷喷地煮上一大锅,有滋有味地饱餐一顿,然后再继续……那时候,峻峻和刘健的乐队都成立不久,正处在排练和创作阶段,很少有演出,而阿波又是从浙江美院毕业后一个人来北京闯荡的,大家都很穷。我这个每月从父母那里领取一百元生活费的学生往往成了大富翁。尤其到了月底,往往搜光所有人的兜儿都凑不够一顿方便面大餐的钱,就只有想办法打电话找朋友借。可是我们的心情从来没有为此低落过,即便这种时候,大家也在热热闹闹地开着玩笑——因为年轻,因为一切都刚刚开始,每个人都有着一种自然而然的无惧和乐观。

也有一些时候,峻峻和刘健他们会抱着琴狂练不止,一下子就是几个小时。那时候,我就会坐到一边儿去翻看他们说是朋友从国外带来的五花八门的音乐杂志。我发现原来他们的发型和穿着都是从那些杂志上学来,然后再加以发挥的,怪不得那么有创意!

阿波家里有一台很老牌的单放机,更多的时候,我们会一大帮人一起听峻峻他们从外国朋友那儿弄来的外国磁带,于是我知道了MichaelJackson、BobDylan、Beatles、PinkFloyd、Police。那种时候,他们时常会在听到某个特别精彩的片段时忍不住兴奋地畅谈起来,而我就像被那些音乐"抓住了"似的,觉得那些歌儿里有股和我以前听的港台歌曲不太一样的劲儿。而那股劲儿让所有的情感都蕴含着一种力量,一种与我的年龄本身太接近的东西。他们告诉我,这股劲儿就是"摇滚",他们说这是年轻人的音乐,他们就在做这样的音乐,中国几乎还没有的音乐……他们说:"你等着看吧,我们会很棒的!"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们的眼睛总是很亮。

我开始羡慕他们了,觉得他们的世界里有太多我不知道的东西,全都是我特别喜欢的东西……我不再为我仅仅是个徒有虚名的本科生而骄傲了。他们都在做他们最热爱的事情,并且那么坚信自己的未来,可我呢?我的明天到底会是什么样子?难道我就这么硬着头皮念完根本没兴趣的学业,然后找一个自己一点儿都不喜欢的工作了此一生吗?

那大概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开始思考未来的日子。我了解到他们每个人几乎都曾作过一次"勇敢"的决定——退学或辞职。然后,顶着来自父母、经济和社会的多重压力,走一条他们热爱又有意义的路——虽然并不知道这条路到底会通向哪里,但至少是自己的选择,所以会全力以赴……我开始动摇了。

我一直没有再见到夏旸,只是从峻峻他们那儿偶然听到一些关于他的消息,知道除了H乐队外,他还隶属于某一音乐团体,经常要随团四处走穴。峻峻他们还说,他唱歌的感觉特别好。有一次峻峻还半开玩笑地说:"夏旸那天晚上不是冲你冲得挺狠的吗?怎么没联系了?"我当然没有告诉他夏旸曾约我第二天去听他唱歌的事儿,不过,不知怎么,我心里还真有点儿后悔起来——其实我当初应该去听听他唱歌的呀。那个只见过一面的男孩儿,虽然他的身高并不属于我理想的那种,不过,他身上的确有些说不清的什么,会让人偶然想起。

大一的第二学期,我得以蒙混过关升入大二。

新学年开始之后,专业课显著增加了,上课对我来说成了越来越头疼的事情。有时候好不容易心血来潮去上节课,任课老师会指着我问别的同学:这是你们班的吗?怎么从来没见过?

而我已经不在意这些了——我不在意别人会说什么,不在意辅导员老师的单独谈话,不在意朋友的好心规劝,甚至不在意测验会不会及格……我心中生出的翅膀已经"茁壮",校园这一方小小的天空已经不能任我翱翔,我只是需要一瞬间的勇气,然后就会张开翅膀,永远飞离这个地方……

事隔多年后,在回忆中校园里的那些日子总是那么闪亮,那么让我久久盘桓不愿离去,那种背景的天幕总是那么清澈而且总有着隐隐的欢声笑语……可是,在多年以前最后存在于校园的那些日子里,我却对那一切充满了倦意:宿舍里住了八个人,实在太不方便;食堂总是乱哄哄,要排长队,卫生也不好;学校活动也太小儿科了,让人提不起兴趣……还有一点让人索然无味的是——虽然学校里一直不乏男生追我,可说不清为什么,在我眼里,他们全都和那座校园在我眼里的情形一样,已经彻底丧失了吸引力。

我整天整天地泡在阿波家,几乎每天起了床就往那儿跑,不到女生宿舍关大门的点儿决不回来。有时候,阿波出差了,他会把钥匙藏在门口的某个地方,峻峻他们也一连几天都没露面儿,屋里只有我一个人,我也觉得在那儿更舒服些。

那时候,我已经开始跟峻峻他们学琴,并且开始萌生出不如干脆也像他们那样退学去做音乐的想法。峻峻他们都说我的音乐感觉不错,干这一行绝对没问题,这给了我挺大的鼓励。当然,我的想法绝非空穴来风,因为,我实在是太喜欢唱歌了——是的,我好像天生就是只爱唱歌的小鸟。远在学龄前,我就成天嘴里哼哼唧唧的。上中学的时候,因为住校,又还没有小walkman,可又特别爱听歌儿,所以每星期在学校我都憋得够戗!那时候几乎每个周末回到家,吃完晚饭,我都会迫不及待地打开录音机,放上一盘刘文正或张蔷的带子,然后站在阳台上扯着脖子对着天边晚霞没完没了地抒发情怀。到了夏天,傍晚时天边的云霞就像因为那些歌儿才激动红了,而那两种我无比热爱的事物叠加,会让我恍若置身无人之地,所以即使楼下充满了吃饱了饭出来遛弯儿的人,我仍会旁若无人地放声歌唱……记得那时候,我哥总在我们家楼下和他的一帮哥们儿下围棋、象棋什么的,一开始我这样,他总是千方百计地予以阻止、干涉。他觉得我的这一"爱好"让他"挺丢面儿的",可我就是置之不理——因为他永远无法想象那时候的我有多么"快乐"!后来每次我再这样,他都得对他那帮哥们儿解释一遍:别见怪啊!我妹神经有点儿不正常……到了大学——就不用再详细介绍情况了吧?反正,不仅我能看上眼的男生几乎清一色全都是会弹吉他会唱歌儿的,我自己也绝对是学校里著名的盥洗室歌手、走廊歌手、宿舍歌手、操场歌手……

当然,喜欢归喜欢,那是我头一次想到把唱歌当职业——这倒不是我不敢想,而是我爸妈从来就没给过我机会想。上小学时,音乐老师想把我送到少年宫重点培养,可我爸妈坚决不同意,所以就没去成。如今这么一想,我不禁心跳加速起来。要是这辈子真能就那么一直唱着歌儿生活下去,那岂不就是我的完美人生了吗?

可是,我怎么跟我爸妈交代呢?一想到这一点,我立马儿又颓了——我倒也绝不是怕我爸妈,而是,其实我心里真挺不愿意惹他们生气的。

从小到大,我一直都算是个挺听话的孩子。每次我哥闯了祸,我总会在旁边儿说:"爸爸妈妈我一定听话,一定不像哥哥那样。"后来,我才明白其实我当时颇有点火上浇油的意思——尽管我说那些话时是认真的,也真那样做了。到上大学为止,我确实在各个方面都没怎么让我爸妈操过心,虽然偶尔也会背着他们玩点儿小花样儿,不过,唯一算得上"不听话"的就是在高二分文理科班的时候,坚持要学文科——不过,那可跟这次有着本质的不同,因为那虽然不是我爸妈希望的,可毕竟还没脱离他们眼里的"正确轨道"……难道说,我真的也要来一次"揭竿而起"吗?要是我突然跟他们说我不想再上大学了,我打算去唱歌儿——那他们还不得气死了呀!可是,要是就这么"混"下去,那我这辈子岂不是都得像现在这么拧巴地活着?那我的人生还有什么意思呀?

我至今可以看见自己18岁时那副愁眉紧锁的样子,那段时间我开始像个小大人儿似的常常发呆,开始学会一个人出去散步思考,开始为一阵秋风或者一场秋雨感伤……我开始感到做人的难处,发现除了爱情,我还要面对另外一些问题。

在那些日子里,我爱上了一首歌。它的名字叫《会有那么一天》,歌词大致是这样的:

五彩辉煌的夜晚/屋内的灯光有些昏黄/我们燃烧着无尽的温暖/虽然空气中有些凄凉/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天/不会再迷失在走过的天桥上/……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天/我们会飞到天外的天/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天/我们会拥有属于自己的空间/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天/我们会拥有更多更好的明天/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天/我们的路将绝不后悔……

对不起,我又开始写下那些曾经感动过我的歌词——其实我挺讨厌这种玩弄煽情的酸不拉唧的写作手法,可是,我不能逃避当年我的那种真实心态。因为那段日子里,这首歌的确是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我总是在想: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天……

我是一个会被音乐感动和影响的人,如果你也是,你会知道我。

对我来说——生命里不能没有音乐,生命里幸好有了音乐……而我生命里的每一次决定、每一种情绪、每一段时光,似乎都与音乐有关;我所爱过的每一段音乐里似乎也都应和着一些故事——正因为如此,我觉得人生是美丽的;也正因为如此,我不能忘记那些曾经让我感动的歌和感谢那些曾经带给我种种感动的人。

再见到夏旸是1989年冬天。

之前好多天,刘健就已经告诉我,说过一阵他们乐队会参加一场"大型"演出。为此我兴奋了好长时间,和他们认识这么久,还从没有机会好好看一场他们的演出呢!

那次演出是在位于复兴门的中国工艺美术馆一楼大厅内,同台的还有常宽的"宝贝兄弟"等乐队,那是自峻峻、刘健他们用"摇滚乐"熏陶我以来,我看到的第一场还算像模像样的摇滚演出。事后我知道,那就是所谓的"Party"。

那天,我同样是撺掇着徐薇一起去的。那时候峻峻和家里缓和了关系,回去住了。阿波也正和中戏表演系的一个女孩儿经历着一场无比深刻的恋爱,不太方便打扰。记得那天天气很冷,徐薇穿得像只小棉熊,而我为了臭美,穿得很少。从×院到复兴门距离不算短,再加上天冷,路就显得特别长,公共汽车走了一站又一站,我们两个都快冻僵了。我是"自作自受",没什么可说的,只盼着车能开得快点儿,上下车的人动作也快点儿。徐薇一开始还抱着一股"舍命陪君子"的劲儿,最后终于绷不住了:"我真不明白你怎么老爱跟这帮人扎在一块儿?他们有什么好的?又穷又脏,还老觉得自己了不起!"

徐薇虽然也爱玩儿,但她喜欢舒舒服服地玩儿,如果某种玩法要吃苦,那她宁可放弃!我当然也不属于能吃苦的那一类型,但要是有什么吸引了我,我就会自然而然地忽略掉所有过程,眼睛只盯着吸引着我的那个地方……

在某些问题上,徐薇的想法一直跟我不一样,她喜欢有计划的人生,虽然也不喜欢自己的专业,但是能让自己安下心来好好念书——她的人生计划是拿到文凭,然后去一家外企工作,然后出国、拿绿卡、找老公,然后,永远不再回来!她一直觉得我傻,凡事太凭兴趣、太容易冲动,又太缺乏心计!我曾试着跟她聊过退学的想法,她听完劈头盖脸就给了我一句:"你有病啊!"她觉得我放着好好的本科文凭不要,非要去"冒险",根本就是有病!"你最好少跟那几个长头发搞音乐的男人泡在一起,他们能给你什么呀?"她总是这么劝我,总觉得我中了他们的毒。

认识他们的确带给我很大影响,但是我并没有被谁调唆——我自始至终认为,每个人的道路都是由他们的个性决定的,是他们自己决定的。而我当年的那个决定,只不过是因为当时的我,作为一个刚满19岁的女孩儿,运气稍微好了些,胆子就跟着大了些,自信随之强了些而已。而且,恰恰相反,在我认为,像徐薇那样明明不喜欢一个东西,却偏偏因为某种惯性或计划强迫自己喜欢和接受,那才更痛苦!

当然,这只是两个女孩儿之间的争论而已,而这种争论,只因为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彼此都希望对方好。事实上,在我还是×院的一名学生最后的那段日子里,徐薇的确是我最好的女朋友。回忆起来,她让我最感动的一件事儿,是每天晚上当我踩着熄灯铃匆匆回去的时候,她都会给我留着一壶热热的开水。

那天又是那样,我和徐薇两个一路争论着,大1路终于停到了复兴门站。我们顶着寒风冲进工艺美术馆一楼的大厅,演出已经热火朝天地开始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那么多留着长头发的男人聚在一块儿,有些即便是短发,头发也大都用摩丝打得跟刺猬似的一缕缕竖着。台下所有的人都恨不得能离舞台近点儿,再近点儿,人群就像一锅沸腾了的热水,随着音乐的节奏齐心协力地起伏着、跳动着、甩动着头发、挥舞着手臂。那天,我还见识了一个特别新鲜的手势——就是把中指和无名指弯曲,其余三根手指尽量伸直。当时场地里有不少人把胳膊伸得高高的,做着那样的手势。后来,我知道那是摇滚乐的标志性手势,意味着赞扬和支持……

台上,站在前面的三个人也是清一色的长发。"像几个倒立的墩布"——当年,峻峻、刘健他们常会这么形容自己站在台上的样子。其中一个白T恤、黑灯笼裤,头发几乎遮住了整张脸,正埋头把吉他弹得飞快的,我看出来是刘健;而中间那个一手斜拖着麦克架,一手举着麦克风,有一条腿还呈工字步踩着音箱的,正是夏旸。

那是1989年,绝大多数中国人对"摇滚乐"这一新鲜事物还处于根本没听说过的阶段,即便是城市里那些对新鲜事物相对敏感的年轻人,能说得出来的也只有一个叫崔健的人和他那首著名的《一无所有》……那时候,全北京的摇滚乐队大概都超不过十个。像这种这么多发型、服装、表演和观看方式全都堪称"前卫"的人聚集在一起的演出,在北京更是难得一见。而且,他们大多也还仅仅是在那些被称为"Party"的中小型场所演出和被极少数的人认知……所以,即便是像我这种对他们的音乐已经开始有了初步了解,已经跟他们"混"了一阵的人,也被那个场面镇住了。徐薇的情况当然跟我差不多,我们俩都被那新奇壮观的场面惊呆了,我们连围脖和棉衣都没来得及脱,就尖叫着一头扎进了人群里……

大半年不见,夏旸明显蹿了截个儿,头发也长了不少。他依旧穿着那件黑风衣,脚上依旧是一双黑色高帮耐克。他似乎成熟了许多——也许是因为当时我们正隔着台上台下的距离,而他在那段时间里的表现又是那样呼风唤雨,让那么多人为之疯狂吧!

那一夜,他在我眼里成了"英雄";而我,就在那一夜,无可救药地陷入了情网。

也许你们会觉得我浅薄——这种仅仅因为看一个人唱歌,而且是头一次看那个人唱歌就"莫名其妙"爱上人家的反应完全是一种幼稚的表现——可是,请别忘了我当时的年龄。我就是这么一个人,这么一朵属于另外一种天地里的花,只会为了一种梦幻的声音开放。在我心里,音乐带给我的感动和兴奋总是会在瞬间就将我的理智彻底吞没。这么多年来,我总是在努力试图让自己把工作和生活分开,可是这对我来说实在是挺难的……也许这也是我在感情问题上总失败的原因之一吧!

到今天回头细想,我仍旧无法十分确切地描述当年我第一次看到夏旸站在台上唱歌时,他带给我的冲击——那是一些类似于抽象画的色彩的大胆堆积和交错,就像我们曾经的年龄和曾经的爱情……我说不清那究竟是怎样的一幅画面,但我可以确定的是——那些颜色,是热情的、闪亮的、动人的,它们让我的内心汹涌。

夏旸属于那种人,他的外表并不特别出众,可是,一旦他站在舞台上,就会立即绽放出一种光彩,一种让人目不转睛的光彩。那天晚上,当我在拥挤喧闹的人群里渐渐安静下来,进而全神贯注地注视着他转变的过程中,我想我一定是发现了他的那种光彩。也许你们会觉得我分明是在吹嘘当年的自己多么独具慧眼吧?可是,我觉得——有些人身上的闪光之处你看得到,有些人的你却看不到,这就是缘分。

对于爱情,我一向都是这么理解的:它是你第一次认真注视他(她)时,他(她)带给你的那种确定——年轻的爱情应该是这样的,所有的爱情都应该是这样的。爱是一种在一瞬间就忽然降临的东西,是让你猝不及防却又挥之不去的东西。如果你犹疑再三,如果你反复掂量,那它就掺进了杂质,变成了表面上与爱情类似却又远不能及的另外一种情感。

我一向钦佩那种人,当他们脱离群体独自一人时,反而更能吸引众人的注目,而对于他们,那完全是不经意的。当年,我并不明白这种魅力来源于何处,我曾以为那是漂亮的外表或者醒目夸张的服饰,但是从夏旸身上我开始意识到,不见得是那样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很多外表极其普通甚至衣着也极其随便的人,都具备那种魅力。后来我终于发现,那是一种来自人内心深处的"气场",是人格深处的丰富、沉着、冷静、热情,以及自信所绽放出的光芒。而这种东西,同那种表面化的东西对人形成的吸引完全不同:前者只能吸引人一时的目光;后者,会受到人们长久的瞩目……对于夏旸,直到今天我也不否认他身上的这种魅力,而且,我庆幸,在我至今为止的生命过程中,我认识了不少这样的人,他们是我生命中的另一种财富。

H乐队的演出结束后,台上换成另外一支乐队。在他们调试音响、乐器的时间里,台下的人们开始三五成群地扎堆儿聊天、休息。徐薇捅了捅我说:"哎,咱们能不能去找你那个吉他手朋友,把包和衣服放到后台去?"经过刚才那一通折腾,"小棉熊"已经热得受不了了,手里抱了一大堆陆续脱下来的棉衣、厚毛衣、围巾之类的东西,肩上还背着一个双肩背……我忽然有点不好意思起来——倒不是不好意思去后台找刘健,而是怕撞上夏旸。

我一直有一个毛病,一旦真心喜欢上了谁,在那份感情尚未确定之前,就会特别不好意思见那个人;即便见了面,那时候的我也会像忘了台词的三流演员似的极不自然。我是那种典型的等着男人追的女孩儿,虽然一直都很羡慕那些敢于大胆、主动进攻的"巾帼豪杰",可我就是做不出来。要是偏偏碰上一个和我一样的"面瓜",那结果就是就算耗到地老天荒也只能擦肩而过了。这也是与我外表给人的印象完全相反的一面,最主要的原因是我这个人特别死要面子,所以宁可活受罪!

当然,那天,我完全没有理由拒绝徐薇的要求——那天的演出没有设置存衣处,场地内也根本没有座位。我只好硬着头皮和徐薇往后台走。

就在通往后台很短的通道上,夏旸正好迎面走了出来,而且,他一眼就认出了我,并且叫出了我的名字……

那天的演出后来被"封"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反正演着演着台上戛然而止,后来听说是被拉了电闸。然后,一个穿得在那样的场合反而显得有点儿"不正常"的人,走到主唱的麦克风前宣布演出结束,请大家尽快退场。

人群先是又吹口哨又跺脚地起了阵儿哄,然后意识到事情已无可挽回,开始乱哄哄地往门口拥去。我和徐薇去后台拿好了衣服,也随着人流往外走。

已经出了大门口,来到大街上,夏旸忽然追了上来,他冲徐薇友好地笑了笑,然后像大半年前那样神秘兮兮地把嘴俯到我耳边:"还记得我上次约你的那个车站和时间吗?明天,我会再等你一次,希望这次你能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