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前途一片光明

大二的时候我还住在齐修楼214,在前面有提到过,而吴菲在五楼,也就是我的楼顶上。她经常会到我宿舍突击检查,看看我有没有做一些对不起她的事。我在吴菲前面绝对是良民,但是在宿舍没有她的情况下就是孙大圣。

当晓雯改道去上课,拒绝与陈二再次发生“偶遇”以后,陈二在宿舍伤心欲绝,我就大声地安慰他:“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衣服可以换,手足不可断!”结果这句话半个小时之后就传到吴菲耳朵里。她杀到我宿舍,问我什么时候要换衣服,我听了以为她想帮我洗,就很开心地告诉她:“明天就换,昨天的也还都在床底下呢!”

结果吴菲把柳眉一竖,然后笑嘻嘻地在我身边坐下来。把手轻轻放在我的大腿上摩梭,我正有一阵痒酥酥的感觉,忽然变得一阵剧痛。我发出杀猪一般的嚎叫,结果一会儿就看见在几个宿舍以外打牌的陈二冲回来,对我说,“楼下和各层阳台都很多人围观,我还以为出了命案,谁知道是有人在用家法。”然后转身又出去了。

吴菲恶狠狠地说,“你居然敢说‘女人如衣服’?把我当什么了你说?不给我说清楚阉了你妈的,免得以后你出去祸害人。”

我第一个反应是吴菲这女人生了顺风耳,在五楼能听见我们二楼说的话。俗话说:“祸从口出。”果然是这样,不过我觉得只要是身体器官上出来的,都不是好东西,肛门出去的叫屎,还有鼻子眼睛耳朵,出来的东西统统可以带着屎字,实在不够雅观。还有一些不方便提及的器官,出来的东西就更令人讳莫如深。就连堂堂的嘴巴里出来的东西,都不是这么完美,从嘴里出来叫做“吐”,这个动词本身就叫人反胃。

我哭丧着脸说:“女人如衣服,没错啊,但是老婆不是一般的衣服,而是贴身的内裤,哪能说脱就脱呢……”

吴菲认为,她是不是内裤没有什么关系,重要的是丘八想不想换掉,知道丘八没有不穿内裤的嗜好以后就网开一面,勒令他写3000字的检讨书纠正自己的思想错误。丘八欣然同意,因为黄三曾经写过这样的检讨书,他选择一个月色很好晚上打电话给吴菲,在话筒里读得声泪俱下,然后就过了关。

我对吴菲的消息灵通感到惊恐,我怀疑她在我宿舍安装有窃听器,我也曾四处搜查过,但是我一直找都没有找着;后来又觉得窃听器应该会在我身上,所以我每次在宿舍讲一些大逆不道的话的时候,我就把身上所有的衣服换下来,放在桶里,摆在卫生间里面,但是很多话还是被她知道。后来一段时间我一直觉得身边有间谍——就怀疑是黄三的女朋友,理由是间谍通常是女人做,叫色情间谍。但是我从来没有和她有过多的接触,她也没有委身于我,这个怀疑也就不了了之。说明我这人很善良,不擅长怀疑身边的人,和《智子疑邻》里写的那个先生差不多。

后来我去她宿舍小坐,她再一次挑起这个话题,引起她们宿舍所有成员的口诛笔伐。我很虚心地接受她们新新女性观念的改造。但是我却没有听清她们说的是什么,因为我那时在想,今天晚上要找个什么借口不陪吴菲去逛街,而跟陈二去学生街的羊肉串摊点去喝酒,那边的羊肉串和酒就好像是我和吴菲,是一对冤家,是命定缘分。

自从黄三欠了我们钱不还以后,我们开始对黄三愤愤不平,恨不得去聘几个流氓打手过来逼债,据说当年黄世仁就是这样弄死了杨白劳,如果黄三被逼债而死,也算是为祖先赎罪。

但是黄三甚为奸诈,当我们要求他还钱的时候都说:“过几天一定给,现在我先请你们去学校门口的那条街吃羊肉喝啤酒。”我们听到了这个消息大为振奋,然后兴冲冲地跟他到学生街的羊肉串摊上去喝酒。一个多小时下来我们称兄道弟,全无讨债时的剑拔弩张。最后结账的时候黄三说:“你们谁身上有钱先付一下,过两天一并给你。”面酣耳热的我们很爽快地把账结了,互相搂着肩膀唱歌回宿舍。那时候已经快要11点了,路过研究生宿舍楼的时候周围一个人都没有,黄三决定唱歌给我们听,然后不顾我们的反对就扯着嗓子喊学长老张改编的歌:“亲爱的,你张开腿……”接着就听见楼上的研究生男女笑成一团,耳边还传来男生的鼓掌和尖叫的声音,黄三酒喝多了就发疯,这也不便过多指责,但是那些研究生发疯就没有道理,因为他们没有喝酒,也没有吃过兴奋剂。这事情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每个人都有看热闹的冲动,这个似乎和弗洛伊德说的“性冲动”一样。

过了两天,我们再度催他还债,他面露难色说:“兄弟,能不能再宽限两天?今天实在不方便。要不我请你们去喝酒?”结果在他的蛊惑之下,我们又去了一次学生街,还是我和陈二买单。他欠我们的钱从300滚成了500,就是没有拿回来。

我们现在已经快毕业了,陈二感叹时间过得很快时总是说:时间像“肉包子打狗”一样一去不回头,我建议陈二以后再说这句话的时候要说“光阴像‘借钱给黄三’一样一去不回头。”这个说法在我们年级男生宿舍集体投票表决,几乎全票通过。没有全票通过是因为有3个同学因为和女朋友去外面开房了错过了投票时间,他们回来以后听说有这样的投票就充分展现了自己的主人翁态度,想联名上书要求补投,因为黄三的反对而作罢。我保证,这是学院任何一次选举都无法达到的通过率,如果任何一次投票都能这样,保证做什么事都旗开得胜。

后来黄三就被我们开除酒籍,很少再和他一起喝过酒。

黄三给我们宿舍带来很大的实惠就是他让我们见识了避孕套,虽然我们二年级以前在文科教学楼前面的自动售货机里面有卖,研究生宿舍楼下也有。但是生性腼腆的我们只恨避孕套无法变成空气。后来终于还是撤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销量太好引起学校高层的恐慌。

据知情人士透露:有些人为了省事,常常会将使用过一次避孕套用开水烫一下(就像饭馆里餐具的高温消毒,作者注),继续使用。还有些人干脆连开水都懒得烧,直接翻过来二次使用,这和打印店里把印了单面的纸翻过来使用是一个道理。这样重复利用虽然体现节约的主张,但是难免会有“走火”的可能出现。所以周围的医院那些“无痛人流”的广告换得最勤。去的人多不多我不知情,但是想来应该不少,不然支付不起这么昂贵的广告费。我在学校的一份刊物里就发现里面夹着某个医院的传单广告,估计这个决定煞费苦心——广告是报纸能够顺利出版的保证,丰厚的广告费让报纸的负责人动心;但是这个广告刊登在校园刊物的版面上,未免惊世骇俗。于是就想到了这么一个折中的办法,既收到了广告费,又避免了看不惯的同学非议。

不过,这些医院的广告费从哪里来?还不是校园里一些不小心走火的“枪手”提供的?一部分同学们自己播下了种,接着花钱把自己的种灭掉,后来这笔钱有一部分又用在校园刊物的出版上,这该算是“取之于同学,用之于同学”的典型了——这些同学真不容易,间接投资办报纸。我和陈二都在校园的某个刊物编辑部呆过,一想到自己的刊物可能是把别人的孩子扼杀在子宫之中的钱办起来,就有一种“屠杀者”的罪恶感,良心里颇为不安,这是题外话。

过了不久,在我们学校门口往公交车站方向装了一个专门的售套机,挂在那里像一个热水器,黄三说一块钱硬币进去,就有一个避孕套出来,非常的公平合理,不过我在路过的时候都没有见过有人买。而我以前在文科教学楼自习的时候经常假装去自动售货机那边买饮料,发现里面各种牌子真的换得很勤。我想,黄三没有说“自动售货机(兼售套)”的好话,而只表扬学校门口的自动售套机,也许是因为前者比较奸诈。我和吴菲去买棒棒糖,塞一个5毛的钢镚进去,按下买棒棒糖的按钮,结果它转了一下,转到差一点就掉下来的地方就停下不动了。吴菲使劲拍着玻璃门,就是不下来,我一下子火了,走到侧面就是两脚。然后就听见吴菲说,“下来了,下来了!还是两个呢。”

碰到一些东西一定要表现得凶神恶煞,不然就要被人欺负。这也说明了做兵痞大有好处,只要你够凶,塞5毛的钢镚进去就可以买到两个棒棒糖。但是如果陈二去买,看它不掉下来的话顶多骂一句,“我靠,连个机器也欺负我老实!”然后转身离开。当然我知道他决不会想和机器搞,但是骂“我靠”他还是可以骂出口的。说是一回事,做又是一回事。有时候我们不能把别人说得太当真,尤其是在恋爱中。在恋爱中赌咒发誓是常有的事,而且大多不经过大脑,把它全部当真就是自己在犯傻。

我大一和吴菲一起去自动售货机买饮料的时候,总是低着头,不敢看那些套套,生怕自己眼睛往上抬一下,思想就堕落下去,说不定还要犯下错误。只好先站在套套前面提前忏悔——男人犯错误通常都是“思想”问题,因为思想堕落导致身体堕落;而女人犯错误通常是因为“自由”问题,因为身体自由导致思想堕落。

记性好的读者一定还记得吴菲一直认为我居心叵测的前事——那时候她可能就希望我掏出一打硬币,然后从里面摇出一盒东西来。不过当时我不知道她希望我居心叵测,所以坐怀不乱。这个误解决定了她经常跟我说,她隔壁宿舍的XX跟她男朋友在外面租了一间房,XX昨晚没有住宿舍据说是跟她男朋友去哪里开了房。我听了就说一声,“他们真是不知廉耻!”然后就一本正经地牵着她的手逛校园。说“今天的夜色真好,我们一起来写诗吧?”这类的屁话。

再后来她会告诉我她昨天“大姨妈”刚来过,晚上可以好好玩。我就说,“那我们去打篮球吧?晚上打篮球好,不会晒黑皮肤。”很多次她在回宿舍的时候都会狠狠地骂我一句:“你这个笨蛋!”然后掉头就走,像是去找铡刀就义的刘胡兰。

我通常都是愣上半晌,然后得出一个结论:女人真是莫名其妙。我现在总算明白了她说的话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可是吴菲却和我分手了。分手了以后,我懂得她的歪歪曲曲的心思就变得很次要,在以后的日子,经常会想起吴菲在我身边时说的一些充满诱惑的话,然后后悔莫及。

因此我对这些有言外之意的表达怀有很深的恐惧感。有一次,水水在跟我散步的时候也说,“我特别喜欢牵着我爸爸的手,去逛街,那种感觉很温暖,很幸福。”我当时的回答是“我理解。”如果现在的话,我会牵起她的手说“我的手和你爸爸的一样温暖。”这样的回答无比体面,如果她没有言外之意,可以看作是你对她“示爱”的表白;如果真有言外之意,那你就是善解人意。

这些事情说明我曾经也是一个含蓄派,含蓄派的显著特征是不解风情。但是现在已经不是了,因为含蓄派的下场就是被人叫做“柳下惠”,21世纪这个名字不再象征道德,而是代表着你“性无能”。也就是说,我在和吴菲谈恋爱的时候一直在犯错误,我给别人留下了柳下惠的口实。这也是我在吴菲离开我以后成为仓库里的积压商品的原因。

前几天陈二到我现在蜗居的房子,我们再一次回忆起我们一起住过的齐修楼214,这时候我整个年级的学生都搬进了另外一幢公寓,那个和情人节一样号码的宿舍现在已经归别人住。还剩下3个月我们就毕业了,我们无比怀念住学生宿舍的日子。理由我曾经在我之前的小说里说过,我们的学校坐落在沿海城市,台风来临的时候会有很多女生的蕾丝花边掉下来,正是那些东西培养了我们丰富的想象力。据黄三自己说,他一眼就能看出对面走过来的女生戴的是什么型号的文胸。我一直不相信,曾经和他一起逛街的时候他说对面来的那个是34D,我和陈二不肯相信。于是黄三叫我们自己去问那个女生是多少,我们虽然被他骗了不少酒钱,但没有被骗得失去理智,都不肯上当。

不久前我和陈二就相约回齐修楼去看看,谁知道那守门的大伯异常凶狠,不允许我们回214凭吊。他说:这边现在住的都是有钱人的孩子。言下之意就是怕我们进去也马上跟着变发达起来。我虽然是兵痞,但是不会强闯民宅,住在这边的都知道,从宿舍楼后面的水管爬到盥洗室很方便。如果我非进不可的话,我们依旧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去。

既然回不了原来的宿舍我就和陈二商量上昌平山,本来陈二不肯,他说那边留下了他伤心的回忆。但后来还是跟我上去了,上去果然触景生情,想起很多以前的事。

黄三说,他和他家那口子的第一次就是在这边发生的。那是一个秋天的晚上,天气微微的凉,所谓“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正是约会的大好时光。开始时他们坐在台阶上说话,说着说着,黄三就说,“这里真安静,发生了什么事都没有人知道。”

如果是我一定会想到,这里很容易发生抢劫或者谋杀之类的暴力事件,太危险了,还是赶快下去逛校园好了。这说明陈二给我取名“丘八”确实是贴切,也说明了他对我很了解——我有聚啸山林的匪气,在昌平山待久了就会把它当成自己的山寨,然后在上面收买路钱。这是我能想到的也就是在上面打打劫,想不到别的什么东西。

但黄三他女人没有说话,只是低着头沉默。然后黄三不怀好意却柔情无限地问:“你冷吗?”黄三的女人“嗯”了一声,轻若蚊语。黄三当时只穿一件T恤,就很男子汉地把它脱下来披在女人身上。

过了十分钟左右,黄三就盘算要酝酿出个喷嚏出来,显示自己也冷。可是强壮的身体却跟驴一样倔着不肯配合,千呼万唤喷嚏就是不出来。后来灵机一动,乘着天黑就顺手揪了根草茎,轻轻在鼻子里捅一捅,果然喷嚏就来了。那一声响提示了正在等待黄三下一步行动的女人,女人说:“阿三,你对我真好。抱着我好吗?”黄三就轻轻地把她抱在怀里,顺便不怀好意也柔情无限地吻她(黄三解释说这是为接下去要发生的事情渲染气氛,和写作课上学的铺垫差不多)。过了一会就趴在他女人的耳边说:“不如……”

如果是我就会想到,黄三这时候没有穿衣服,理论上来说是冷,应该把衣服给他让穿上。然后就说,“不如我们下去吧?山上冷。”

但是她的回答是:“在这边不好吧?”

黄三说:“没事,一晚上都没见人。”

以下是限制级的片断,作者已自作主张剪切掉,这样也符合含蓄派的主张。因为这篇文章第一位读者是含蓄派,为了拉拢读者我只能压抑我“伪下半身写作”的想法。(因为我从来没有下半身的体验,离下半身写作还有一点距离,所以是“伪下半身写作”。作者注)

黄三说,通常女人在晚上都会比较放松警惕,比较容易得手。而那时候还是含蓄派的我却因为自己语言表达有障碍,或者是听不懂言外之意的缘故,没有这么浪漫的事情出现——我把和女生脱光了一起说话的故事想得十分浪漫,现在还是这么想,那是因为我没有经历过的缘故。

这是我后来得出的结论。

我宿舍有一个生于城市长于城市的同学小王,从来没有见过乡下的生活,却无比向往。常常在文章里面写,要和一个女人在乡下过男耕女织的生活,他也把男耕女织的生活想得浪漫无比。这也是他没有种过地的缘故,我以为,对于没有经历过的事情我们就会想得十分浪漫。我从小就在农村长大,对于男耕女织的生活有很深的了解,我就觉得,那种生活不如大学生活来得好,所以我鄙视他的想法。我跟他说了这种想法不好,但是他不愿意听。

因为有故事,黄三一度是我们宿舍的风云人物,他经常在宿舍的卧谈会上担任主讲,现身说法地为我们有女朋友还没有变成男人的以及没有女朋友却想变成男人的同学做免费指导。为了显示自己经验丰富恨不得把女朋友带过来操练给我们看,如果有需要说不定还可能让我们自己上前练习,就像刚进大学时的军训可以让我们练习打靶一样。

当时我听黄三向我描述他们在昌平山上的细节时,我感觉自己很失败。换我做了他女朋友,那个“不如……”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的,我一直以为,身为含蓄派本身的优点大于缺点,起码看起来比较纯情,其实不然,作为含蓄派有很大的弊端。

吴菲发现我对她不是居心叵测的时候就感觉大失所望,她告诉和她同宿舍的水水说,她有一种期待落空的挫败感。不过我觉得这么说也是不对的,因为她把她的表达换一下也可以造成误会:“丘八一直这么居心叵测,可是对我却这么善良,真是太好了!”可是她就是不愿意这样想,然后她就和我分手了。

她和我分手的时候也比较特别,那天她在学校的橡胶操场上对我说:“丘八,抱我。”我就很顺从地抱她。她说:“还记得第一次抱我在什么地方吗?”

我说:“记得,就在这个操场上。那天风很大,这边很少人。”其实我还记得,那时候这个操场很破,跑道是煤渣的,但是现在换成了橡胶。那时候肯来这里的人很少,全到昌平山上去了,除了像我一样的含蓄派。但是现在这边每天都有很多人来占位置,如果来晚了就只能坐操场中间。

操场上有一盏探照灯,就和抗战片里面日本鬼子的碉堡上的探照灯一样,从操场的这一头扫到那一头,然后又从那一头转到这一头,周而复始。所以有些没有找到好位置的情侣就只好在探照灯的缝隙里偷腥,就像是那些躲着探照灯打鬼子的游击队员——趁着灯照着别处的时候就接吻,手也不肯闲着,往对方的衣服底下伸。

这些我都亲眼见过。为了减少自己对往事的怀念,我就很少往操场上跑,如果没事,一年可以不去一次。

据黄三介绍,昌平山上很多旮旯里都明显有人睡过的痕迹,据说很多人都在上面有固定的地方,就差没有在上面留下一本书或者一件衣服之类的凭证,用来表示这边有主。我们学校很流行书包占座,在图书馆的自习室有时见不到几个人,可是每张桌子上都放满了课本。黄三有一回在山上占了一个角落,结果就有一个长得很彪壮的男生过来跟他协商:“兄弟,你让下位置行不?我在这边已经两个月了。”听他的口气大有山大王的气势,黄三本想和他理论,后来想想,万一打起来不是他的对手,打输了无所谓,在女朋友面前丢脸就糗大了,所以很大度地把位置让出来。

后来黄三再回去上一次的地方的时候发现那边也坐着一对恋人了,所以决定带女朋友下午逃课回宿舍,再后来因为宿舍逃课的人越来越多,为了防止隔墙有耳,就干脆在外面租了一间房子,(所有大学周围的房租普遍很高,我想和男女学生出去租房有很大的关系。作者注),从此,黄三开始了借钱度日的生活。

据说黄三本来不愿意花这个冤枉钱,黄三说,反正是半小时的事情,在哪还不是一样。但是他女人不干,她说,在宿舍影响心情,如果还想搞她就租房去,不然以后别碰她。这么恶毒的话说出来,黄三只好出去租房了。

黄三的经历是不是真的我无法保证,但是他就是这么跟我们说的。我没有发现特别可信的地方,也没有找到特别不可信的地方,所以我和陈二都保留了自己的评价。我和陈二曾经在白天爬过昌平山,确实看见过几个和气球长得很像的东西,在山上的树枝上见过几个,还有在草丛里见过几个。这些无法证明黄三是对的,也不能证明他在说谎。既然无法证明,那就当它是个无解的谜好了,这样对谁都好。生活需要谜语,远远超过对谜底的需要。

在我看来,类似黄三和他女人在昌平山上做的勾当是不可思议的。我的印象之中,只有北方的大汉才有野合的气魄,也只有他们才有真正的味道,而且这样的事情古来有之。第一个是人证,我建议让孔子出来说话。《史记·孔子世家》记载说:

孔子生鲁昌平乡陬邑。其先宋人也,曰孔防叔。防叔生伯夏,伯夏生叔梁纥。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祷于尼丘得孔子。鲁襄公二十二年而孔子生。生而首上圩顶,故因名曰丘云。字仲尼,姓孔氏。

第二个是物证,看看莫言大叔的《红高粱》,里面就有写“我”爷爷和“我”奶奶野合的事迹。相比之下,南方人的小打小闹逊色了很多。

看完了这些文章我对野合的事心向往之。当然你也可以看作是我的嫉妒——作为兵痞,本来更应该像北方的汉子到山上去苟合,可是这样的好事被黄三那小白脸抢先了,所以我心存不甘。

本来我要写吴菲和我分手,谁知道又讲到黄三身上。这也说明一个问题,黄三比我来得有故事。有故事的人就要多写一些,没故事只好少讲,免得引起别人不满。

黄三在宿舍绘声绘色地描述和自己女朋友做爱的过程,全体舍员都啧啧出声。为了证明他自己没有说谎,他给我们看了一个包装完整的避孕套,大家都要求黄三送给他。黄三说:“大家别吵,听我说,我们宿舍除了我,就丘八有女朋友,先把这个给他,说不定过几天他就用上了。至于你们但是你们要用这个还早,到时候需要我给你们准备就是了。包在兄弟身上!”

黄三为了表示送避孕套给我的郑重其事,很慎重地建议要搞一个交接仪式,还想模仿香港回归的情节,要我们各自发表讲话,表达自己的心情。陈二建议说,你们把各自的内裤挂在床头,把黄三的内裤拉下来,然后丘八的升上去,此升彼降时一边唱各自喜欢的歌。不过这事没有具体实施,我觉得爱给不给的,没有必要搞得这么啰嗦,虽然我确实想要。于是我说,黄三,你爱给就给,不给拉倒,废话这么多干吗?黄三很心不甘情不愿地把东西给我,嘴上还叮嘱说,你自己好好把握机会啊。我没有答话,伸手去接,谁知道黄三还抓得很紧,第一次还没有拉过来。第二次我使劲一扯,骂了一句,我靠,不用这么小气吧?

然后我就拥有了生平第一个套套,我抓在手里,仿佛捏着自己做男人的希望,欣喜若狂。我在盘算什么时候可以用掉,谁知道过了三天,吴菲就和我分手了。这说明人不能随便改变自己的品性,本来我一直对吴菲无法抗拒,可是忽然变得居心叵测,结果我们就分手了。

我应该继续讲丘八和吴菲分手的故事,这是比较重要的情节:

那天丘八对吴菲说:“我还记得那天我在抱你的时候吻了你,你害羞的样子很美。那时候我就决定无论怎么样都要跟你在一起,有什么事情我扛着,你只要快快乐乐地做你自己就好了。”

吴菲却回答说:“你从来没有吻过我,那天晚上你抱我的时候从开始到最后手都没有挪个地方。你这个混蛋,还是个笨蛋!笨蛋,大笨蛋。”

然后我就迷糊了,我真的感觉自己好像没有吻过她。然后她说:“现在吻我。”

我对着那张脸不知道要往哪里下嘴,我感觉和狗啃刺猬没什么区别。因为吴菲的脸上了粉,嘴上有口红,对我来说,和女生在一起,最好是不要留下任何证据,就好比一条鱼吃钩上的饵,最好能吃上,但是不要被钩住,被钩住就不好玩了。如果我偷腥留下了证据回去一定要接受宿舍支部的拷问。这事本身并无所谓什么丢脸,就是觉得很没有意思。谈恋爱也是这样,谈过恋爱分手的最好不要被别人知道,因为被别人知道你的感情有前科,你就会变得没有前途。要不,你就得前科累累,至少也要是个“惯犯”,这样可以把自己弄成情圣的模样。据说,很多女人喜欢跟谈过多次恋爱的人恋爱,因为他浪漫而解风情。可惜的是我没这么风光。

因此吴菲就很生气:“叫你吻我有这么困难吗?”然后就挣开我转身就走。但是我居然没有冲上去解释。说明那时候我不会取悦别人,如果是现在,她脸上就算涂了大便我也会先镇定地吻下去再说,而不是担心会不会弄脏自己的嘴,就算弄脏了也等晚上回去再清理。

就算我没有吻下去,我也会追上去,向她解释:“我没有吻你是因为你每一个地方都美艳不可方物,以至于我不知道吻你哪儿才能够表达我对你的爱。”这样的解释通常吴菲会感到满意,就算她知道我在说谎,我只是为了敷衍她才这么说,但是她还是会开心。甜言蜜语虽然不可靠,但是人人都爱听。如果有一个人整天跟我说“我爱你”,不管是不是真的我都会很高兴。

因为我是含蓄派的缘故,我就是没有这么说,所以后来我就变成单身了。吴菲在那天晚上给我打电话:“丘八,我想了好久,发现你其实不适合我。虽然我很喜欢你,但我们还是分手吧?”

我还来不及说“不要”电话就断了。

那天晚上我捏着黄三送我的避孕套哭笑不得,不知道要怎么处理它。那天晚上我很难过,大家都睡着了我还没有睡,因为我睡不着。我数完了1000只绵羊又数完了1000只黄牛接着开始数黑狗,数到520的时候我决定起床做一些事。

我起来先到下铺黄三的枕头边放了一只他自己穿过的袜子。据我所知,那双袜子他已经穿五天了,这五天里他穿这双袜子打了两次球。我拈它起来的时候感觉沉甸甸的,比普通的要重一些,脚掌那边硬邦邦的,好像胶水凝固了一样——我放袜子在他旁边不仅仅是因为他欠钱不还,还因为他送给我避孕套,我因为它而居心叵测,结果变成了单身汉。我以为这是给他应受的惩罚。

黄三虽然在梦中,居然也还知道香臭,抽了几下鼻子,把脸转到另一边去。我把袜子也拎到那一边,他又皱着眉把脸转这边来。玩了几回就觉得索然无味,便把袜子从他脸上拨到床底下。其实这么玩就好像我们用方言骂洋鬼子,那些鬼佬通常听不懂我们说什么,只要我们脸上还挂着笑,保管他还要跟你说“谢谢”。

当然我是不提倡这么做的,因为我曾经看过一个故事:

有一个缺德鬼去给一个聋子拜年,进去笑眯眯地说:“祝你今年破财,早死。”还一边打躬作揖的。那聋子也笑眯眯地跟着打躬作揖,口中连连回答:“你也一样,你也一样。”那个缺德鬼就傻了眼了。

这个故事是说,人不能包藏祸心,如果不够厚道,就要遭报应——也可以这么说,人可以包藏祸心,可是不能付诸行动,否则就要遭报应。

这一个晚上,唯一的收获就是让我想起了这个笑话。我想到这个笑话的时候忍不住笑了起来,但是我自己都能感觉到自己的笑容像一朵浪花一样,还没有来得及定型,就没了,混在黑暗里找也找不着。

我忽然想,如果我今天用绳子把黄三勒死,或者是用别的什么办法把他整死的话,说不定谁也不知道是我干的。但是我没有这么做,所以说,丘八虽然坏,但是天良尚存,还没有达到杀人那样的恶劣,即使我真的很想杀掉他。和马加爵杀同学的动机比起来,我的动机明显要充分一些,因此也显得比较合理。

剩下的时间,我一个人坐在阳台上发呆,手里还抓着我存心不良的证据。我呆呆地坐着,看着空荡荡的天空,那里一颗星星也没有,也没有月亮,就像我一样一无所有。只有城市的彻夜不灭的灯光对着天空发出暗淡的光,城市上方的天空因此显出一层淡黄色的光泽,仿佛是一个将醒未醒的梦。但是那些梦都不是天空的,也不属于我。晦明之间的夜色和身边的静谧让我厌倦,我用手托着腮发呆,然后抱着膝盖发呆,还闭着眼睛发呆。

总之,我就是一个人在发呆,不知道自己想到什么。

当天空开始蒙蒙亮的时候我听见宿舍楼下有人骑着自行车咯吱咯吱地经过,我想是那些饭馆的老板们起床了,准备开张,他们忙碌的一天又开始了,而我在这个阳台上百无聊赖。其实我觉得在学校附近开一个小店也是不错的,不过我不喜欢饭馆,也不喜欢食杂店,这些店的事太繁琐了,我一直不喜欢繁琐。而且开饭馆不能睡懒觉,天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猫晚,生活就很无趣。我想的是在这边开一家书店,然后找一个爱书的女人,两个人一起卖书。没有人买的时候就各自抱一本在书店里看,这也是叫做琴瑟和谐。或者说夫唱妇随,当然,如果我女人说是妇唱夫随也行,我看重的是这件事的真实与否,而不是这些虚无的东西。

这个名分的说法随它去好了。

既然想到了女人,不妨再想想吴菲,其实她真是不错的女人,如果温柔一些的话就更好了。只不过现在吴菲和我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我在想,她会不会因为我一直都宠着她而变成一个泼妇呢?如果变成了泼妇的话,将来嫁人了一定很好玩。

接着路灯啪的一下全灭了,好像事先约好了似的。我想我也该去睡觉了,可是我看着手上的避孕套,怎么也不甘心。后来想了想,就三下五除二把外包装去了,接着就抖出一个气球一样的家伙,上面还有一粒粒的小疙瘩,不知道是干吗用的。我迅速地冲到水龙头前面,对准那口子灌水,一会它就变成猪尿泡一样的鼓胀。我拎起来,居然还挺结实的。后来我轻轻地把它挂在我们宿舍楼的楼梯口,然后满意地爬到床上,抱着枕头睡着了。

我一直想知道大家看到那玩意儿以后的反应是什么,可是我醒来以后一点风声都没有。我觉得很遗憾,因为我本来的目的是要导演一场好戏。这世界上的事情往往不能如你所愿,你种下西瓜收的说不定就是茄子。这个定律在感情上尤其准确,大家希望的都是一次就遇上一个相守一辈子的男人女人,可是到最后分手的占了大多数。即使能结婚,到那时候,更多的是习惯和妥协,已经没有多少爱的成分了——当然如果你要说这就是真正的,更持久的爱情也行。

吴菲说要和我分手的时候我还真有点恨她,因为被人抛弃始终不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但是后来就想明白了,一个人作出一个选择自然有她的理由。再后来我就觉得,吴菲有自己的苦衷。既然出于无奈,我就得原谅她。我笃定了这个主张,原来的受难感就有了神圣的光环——失恋的痛苦仿佛变成修行者成佛的条件,磨难是一条必经之路。我想:我就成全吴菲的自由。只要她过得好,那就够了,我受的苦就有意义。想到了这点,我对自己的苦心感到满意,不管骗别人还是骗自己都更有信心。

不过有苦衷这回事也像一个谜。如果我说我杀人有苦衷的话,料想没有人会原谅我,而且这个苦衷是什么还有待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