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伯特兰·亚瑟·威廉·罗素(1872~1970),英国哲学家、数学家、逻辑学家、历史学家、无神论或者不可知论者,也是上世纪西方最著名、影响最大的学者和和平主义社会活动家之一,罗素也被认为是与弗雷格、维特根斯坦和怀特海一同创建了分析哲学。他与怀特海合著的《数学原理》对逻辑学、数学、集合论、语言学和分析哲学有着巨大影响。主要作品有《数学原理》、《哲学问题》、《教育与社会秩序》、《婚姻与道德》等。1950年,罗素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以表彰其“多样且重要的作品,持续不断的追求人道主义理想和思想自由”。
作品目录 |
《婚姻与道德》
在表明某个社会所具有的特征的时候,不论这个社会是古代的或现代的,总要求助于两个极其重要而又相互关联的要素:一个是经济的制度,另一个是家庭的制度。现代有两派极有影响力的思想,一派认为万事皆起源于经济,另一派则主张万事均发端于家庭或性。前一派以马克思为代表,后一派以弗洛伊德为代表。我本人不附和任何一派,因为经济与性二者间的彼此关联,从因果关系来考察,似乎并不能表明一方明显优于另一方。 |
《幸福之路》
罗素认为,现代人过度强调竞争,认为“成功只能成为造成幸福的一分子,倘使牺牲了一切其余的分子而去赢取这一分子,代价就太高了”。罗素提倡一种有节制的生活,“兴奋过度的生活是使人精疲力尽的生活,它需要不断加强的刺激来是你震动,到后来这震动竟被认为娱乐的主要部分......所以,忍受烦闷的能耐,对于幸福生活是必要的”。他认为嫉妒是完全不可取的,“一个智慧之士不会因为别人拥有别的东西,而对自己有的东西不感兴趣”。对于恐惧,也是完全不可取的,“恐惧是一种祸害,也因其使人偏于自我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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