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简介:
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Isaac Bashevis Singer,1904-1991),美国意第绪语作家,犹太人。1904年出生在波兰的莱昂辛,1943年加入美国国籍。主要作品有《撒旦在戈雷》、《卢布林的魔术师》、《奴隶》等。辛格被称为当代最会讲故事的作家。在创作上,他尊重传统,又吸收了意第绪文学中的营养,创造出自己的独特风格。他的小说有不少以性爱为题材,他认为“在爱情和性爱中比在任何其他关系中,人的本性显露得更充分”。但他不耽于色情描写,而重在探索和揭示激情对个人命运的影响。他主张作家创作要起到娱乐读者的作用,让读者得到艺术享受。所以他的故事叙述生动,文笔轻松幽默,作品中丰富的成语和活泼的句法受到评论界的高度赞扬,认为那是任何译文无法传达的。
作品目录 |
《卢布林的魔术师》
以其深沉、抒情、细腻的风格写出了犹太民族丰富的内心世界,西方评论家普遍认为这是辛格创作的最佳的长篇小说。小说的最大成功之处在于雅夏这个人物的真实性,他是作者饱含对犹太民族的深厚感情所塑造出来的一个有灵魂,有思想,有热情的人物。与普通的跑码头,走江湖的艺人不同,雅夏有机会接触到许多科学著作,知道康德和拉普拉斯的太阳系理论,也懂得自己能够在绳索上行走,是保持重心平衡的结果。 |
《冤家,一个爱情故事》
《冤家,一个爱情故事》则通过一个波兰犹太人在二战中的遭遇,成功塑造了一个陷于爱情和宗教漩涡中的犹太人形象,风格简朴,文笔幽默,富于哲理。 |
《傻瓜吉姆佩尔》
我是傻瓜吉姆佩尔。我不认为自己是个傻瓜。恰恰相反。可是人家叫我傻瓜。我在学校里的时候,他们就给我起了这个绰号。我一共有7个绰号:低能儿、蠢驴、亚麻头、呆子、苦人儿、笨蛋和傻瓜。 |
《市场街的斯宾诺莎》
内厄姆·菲谢尔森博土在华沙市场衔他那阁楼上来回地踱步。菲谢尔森博士是一个驼背的矮个儿,胡须已经花白了,头顶秃得厉害,只有颈窝上还稀零零地剩几撮毛发。他长着鹰钩鼻,眼睛很大、很黑,不时地要眨巴几下,象是一双大鸟的眼睛似的。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夜,可是他身上还穿一件长到膝盖的上衣,围着硬领,打着领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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