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物
作者:王大进 |
也许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书店老板这个职业更适合我的了。我在南方大学的前门左侧开了一家书店。书店规模不大,但生意不错。除了我之外还有两个店员。困难的时候我连自己都养不活,我母亲曾这样高度评价我:你富足得可以养一只耗子。她的意思并不是我可以有什么剩余残渣来养活老鼠,而是老鼠从外面偷食可以来供养我。现在能雇两个店员你就可以看出我的变化。一个人要想有变化也是容易的。我自己都没有想到有一天我能够这样。在那帮穷朋友中我可以称得上是富翁。南方大学的人差不多都认识我,不论是学生还是那帮教授。
我经常微笑着从他们的口袋里掏出那有限的已经皱巴巴的钞票(说起来也是可怜)。我并不想这样。我宁愿他们更富裕些。我叫马军,人人都这么叫。我知道这个世界上叫这个名字的人一定多如马毛。我身边有一册最近年度的城市电话号码簿,发现叫马军的居然有一百六十位。这毫不足怪。我相信在我所居住的这个城市里一定还远远不止这个数目。
我就是那万万根马毛中的一根,一点也不起眼。由于叫这个名字的人太多,肯定给这个城市的人丁管理造成很大的麻烦。像我们这种没有能力给社会创造更多财富的废物,而且还要给政府添乱也真是极大的罪过。为了有别于其他人,于是在我们名字之外还有很多区别符号,计算机程序上把它叫作后缀文件名。相信每个人的后缀都是不一样的。像我这样的,又偏偏叫马军的这个城市一定只有我一个。
像我这样的人一个城市有一两个就足够了,千万不能再多了。这些年我的头发掉得快,仿佛只有一两年时间,脑顶门就明晃晃地出来了,油光闪亮,像是涂了一层油脂,好在齐耳的地方还有一些,我就蓄意把它留长,然后再梳到脑顶门上去,再用发胶把它固定住。在这之前我的身份是诗人,写了不少诗,然后把我母亲的那有限的退休工资骗出来,自己出了一本书,通过关系放进了书店里,结果两年后,书店又通知我赶快领回,并威胁我说,如果不拉回,他们就要作废品处理,倘有延迟还要收我的寄存费。我的这个故事,圈里人都知道,他们每每提起诗人的下场,总爱拿我作事例。后来这个城市很多诗人不再写诗歌而改行作小说,与我有很大的关系。
但是我后来当了书店老板与诗人身份也有很大关系。我的书店就叫博尔赫斯书店。博尔赫斯是位阿根廷瞎子,也是一位诗人。我起这样的名字就是为了纪念这位瞎子,而我之所以纪念他而不是纪念我的父亲或是别的什么人,那是由于我本身是位不走运的诗人。也由于我的诗人身份,同时又是书店老板,后来就在身边聚集了一帮同类和异类。他们是黄海、刘梅芳、周九、小丁、吴大脚、翠西、罗画家、会长、赵俊、小福子、昆德拉、高保真......等等等等。
经常和我在一起的是高保真(韩国的一种彩电也宣称他们的产品性能是高保真,不过眼前这个高保真出生的时候,韩国还是我们的敌人。世界变化太快了。相信他和韩国的彩电并没有关系,因为现实生活里小高是个无产者)与小丁,他们两位都是诗人,青年诗人,在这个城市自视甚高的诗人,卓尔不群。他们除了经常吃我的喝我的还经常拿我的,什么书流行拿什么,什么版本漂亮昂贵拿什么,几百块钱他们也敢拿,好像我这里就是他们的仓库一样,然后回家装饰自己的书橱,几年下来他们家就像是个小型的图书馆。尽管这样他们还常常对我发泄不满情绪,认为我并没有像对待哥们一样的对他们充分地施行慷慨。他们有一千条理由认为我应该对他们心存感激,是他们把我引上了文学之路(他们绝口不提过去怎样用放肆的言辞来攻击我的诗歌写作,贬低我是这个世界上试图用诗歌写作的最糟糕的笨蛋,并对我所有的诗歌进行大肆删改,我最清楚地记得我曾经用心写了一组八百七十三行的诗,而就是这两位老先生把那八百七十三行删去十一行,最后只剩下两行,它们是:
瑟瑟发抖的短裤
已经滑到了膝盖之下)
上帝作证,在他们的帮助下我曾经在一本油印的地下诗刊上发表过近十首作品。那本诗刊的名字叫《天下》,他们向我发誓,说那是世界上最有影响的诗歌刊物,就好像《韦伯辞典》或者《剑桥世界名人录》一样权威。他们也绝口不提引诱我怎样偷我母亲的退休工资买下香港一个骗子的书号,出了;一本根本没人问津的薄薄的叫作《风是我》的诗歌集子。我母亲也就是因为这本书,气得中风常年瘫在了床上。种种行为,不胜枚举。现在我成了书店的老板,他们认为也有他们的一份功劳,说要不是他们对我猛泼冷水,我现在一定还像他们那样穷,甚至更糟。
他们经常来找我,不管我有没有事。也许他们认为我最大的义务就是陪他们。事实上他们来这里也并不光是为了找我,他们希望能在南方大学找到更多的青年文学女性。小丁经常说,没有女性,文学是多么可怕呀。他生活里真的一点也离不开女人。小丁结过两次婚,可也离了两次,就是说他现在又是一个人了。"一切又回到了从前"。关于小丁,在诗坛上有些名气,倒也没见过他写过什么出名的诗句,诗坛上传颂的都是关于他的种种浪漫行为。一位诗评家说他本身就是一首诗。小丁其实也不小了,但他却喜欢人们叫他小丁。有一次高保真叫他一声老丁,结果他大为恼火,说,什么老丁老丁的,叫小丁!渐渐的,小丁的年龄也像女士一样不能打听了。小丁永远长不大。
在所有的那些朋友中,高保真应该说是一个较为正常的人,虽然他也曾同小丁一起批评过我的诗作。在诗人们中,也许他是一个最缺少诗人气质和作风的人。他长得太正常了,就是说他的面相很标准,不像我们五官长得那样的似是而非,身材也匀称,让他当诗人是上帝的一个错误。我一向认为只有那些面目可憎的人,才可以去写诗,否则上帝也太偏心了。他在南方大学有个女朋友,正在攻读硕士学位。他的女朋友叫殷虹婕,一个长得瘦瘦的女孩子,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看人总是很不真切。小丁曾经无数次地诋毁她,说她的身上根本就没有女人的那种性别感觉,胸脯像是飞机的跑道那样平坦。为这高保真差点和小丁翻脸。人们平时并看不出来高保真和小殷有多亲热,但我相信高保真对她确实是一片深情。
高保真也喜欢那些文学女青年,但他自己说,他的那种喜欢和小丁的不同。小丁看上一个文学女学生就要千方百计地想怎么才能把她弄上床,而且小丁最大的恶习是并不管这个女生长得是否漂亮,只要能同他上床就行。事后又到处吹嘘。谁也搞不懂他所说的这些是真是假。而高保真却是那种有距离的内心交流。这一切也许是高保真的性格决定的,他不善于同女孩子打交道,内心怯怯的。对于他,可能那个女研究生对他是最好的了。
在南方大学的校园里经常能见到我们这几个人的身影。
1990年的冬天这个南方城市到处覆盖着大雪。第一场雪我们都记得很清楚,那是从圣诞夜那天晚上开始下的。我们之所以能记住并不是我们对12月24日有什么特殊的感情,我们当中没有谁信教。他们只是找出一个藉口好让我破费。那天聚在一起的有好几个人,其中有小丁也有高保真。还有我的一个秘密情人。她还是南方大学的一个学生。她的家远在千里之外,所以我那天请客,内心里更多的是为了她,可是小丁和高保真都没能看出来。在这方面他们绝对是一对笨蛋。这个世界上也许最后只有笨蛋才会去当诗人。我们聚在汉口路上一家叫作"黑森林"的饭店里,吃火锅。来"黑森林"是罗画家的主意,从情形看,他是这里的常客。像他所说的一样,在这个不大的饭店里,有好几个很不错的年轻女招待,她们一个个浓妆艳抹,非常妖娆。罗画家可以随便开她们的玩笑。小丁也放肆起来,对一个叫小红的女招待说,我把你带走吧。那个叫小红的就笑起来,说,你养得起我吗?小丁就通红了脸,说,我养三个五个的都成。我却一点也不敢放肆,因为我看见我的那个秘密女友正坐在我的对面,拿一双眼睛看我,并且用脚一个劲地踩我。
那顿饭一直吃到很晚。我们出来的时候就看见街灯里雪花飞舞。小丁和罗画家以及吴大脚的诗性就又上来了,说要去喝茶。我没有去,她也没有去。我们装成没事的样子,各自往回走。到汉口路另一头的时候,我们又碰在了一起。她没有回宿舍,就在我的那个小书店的里间,我们欢娱了一夜。
这个女生我一直都不提她的名字。我不想提。她在我的心里永远是另外一种形象。我愿意把她当成一个永久的女生。她那时候经常到书店里去看书。她的美丽吸引了我。我们慢慢地就熟悉起来。我们开始一起去喝茶,偶尔也偷偷地去看一场内部录像,然后就是在我的那间小房间里,从接吻到上床。一切都是按顺序进行的。那所有的过程极其简单自然。在后来的日子里,我们的关系一直平稳地发展。每星期三或周末没有课的时候,她都会到我这里来,共度良宵(一个很浪漫的词)。为了表示我对她的谢意,我经常向她提供一些必要的生活费用。很自然,这是我的责任。
在那年的冬天里,很多朋友有了一些新的变化。昆德拉去了海南,那里的一个朋友邀他一起去主编一本关于女性服装的一本刊物。但是他说他有决心要把它蜕变掉,搞成一本中国的《花花公子》(事实上当然完全没有可能,中国不是腐朽的西方,我们大家都建议他干脆到美国去,让《花花公子》更色情些,更腐朽些,毫不留情地去毒害洋人的子弟,让他们将来毫无战斗力,就像当初西方列强用鸦片毒害我们一样)。翠西终于去了美国。周九的单位彻底倒闭了,成了新的无业游民,把小丁高兴得要死。过去他就多少次对周九说,就你那个破工厂,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呢?辞掉算了。但周九一直没听他的。周九知道工厂虽破,但毕竟是他赖以生存的地方。他不能学小丁。但这回小丁如愿了。小丁看到别人失业就高兴,因为他本身是个穷光蛋。他很希望中国的无产阶级队伍能迅速壮大起来。于是,在我的书店里就又增加了新的一个闲客。他们每天把大部分时间消耗在我的那个书店里,一方面确实吸引了一些顾客,但同时也干扰了我书店生意的正常进行。在书店里他们高谈阔论,而我却不能对他们加以干涉。他们认为我那样做毫无理由。他们把我的这个书店当成了公共场所,当成了一个集会的地方。他们甚至提议在我的书店里搞一个文学沙龙。他们的目标非常大,说也不能光搞文学,也可以是美学、哲学、社会学、流行文化等等。而最关键的是搞这个沙龙必须有一定的资金,比如我这个店老板至少要向他们这些精英提供热咖啡、果珍一类的饮料。
这个提议当即遭到我的拒绝。我向他们提议采用会员的形式,比如每个进入这个沙龙的人必须交纳一定的会费。可他们立即说我财迷心窍。
应该说那个冬天我的书店生意不错,首先是一共有五位中国诗人出事,其中有两位自杀,还有两位杀人,另外一位失恋。他们的诗集立即成为畅销书。另外我还经营三大门类的书籍,一类是如何迅速致富的,这里面包括美国电脑大王比尔。盖茨的自传,一类是有关命相学方面的,还有一类则是英雄的猎奇,如《我是如何弄垮巴林银行的》等等。我也有很多先锋主义方面的书,这是一种时代的必须,或者说是一种时髦。有一些大学学生要这方面的书。人们平时也喜欢谈这个(一边向往麦当娜那性感迷人的肉体,一边谈谈东方主义或是罗兰.巴特的解构,世俗享乐主义和关于人生痛苦哲学的有机结合)。
话再从头说,这个城市从那个圣诞之夜开始下雪,后来好像就一直没停过。在我的印象里,这年特别多雪。到处是皑皑的白雪。城市一下子就变得异常圣洁起来了。一个城市能给你这种感觉确实很不简单。铅灰色的天空下,城市一派静穆,楼群高高低低,但都被白雪所覆盖,裹上一层银白的外衣。这时候高保真在一家大型诗刊上发表了一组很长的组诗,他高兴得不得了。小丁吹捧他,说他是这个世纪可能出现的最后一位大诗人。高保真一下子买了好多本样刊,分赠给他的朋友。当然我也得到一本。
日子是和平的。
在这平静的生活下,谁也想不到这个城市会发生那样的凶杀案。
说起来这又已经是一年了,过了元旦也快一个月了,但南方大学还没有放假。在这个城市的西南角,有两个外地民工,早晨 起来上菜市场买菜,忽然发现已经拆除的旧民宅的碎瓦砾中有一只黑色的手提包。他们以为是什么好东西,赶紧去捡了起来,打开一看,里面是团用塑料包起来的鲜肉。谁会把这鲜肉扔掉呢?一个年轻的民工闻了闻,说,是新鲜的,肯定没坏,能吃。另一个民工老成些,他拿起那块肉,仔细看了看,接着他就发现了可疑:肉质细嫩,颇像是人类的身体,而且还是个年轻的女性。详细情况无从知晓,大概是这两个民工后来捧着这块肉去找了工头,工头又去找了居民委员会,居委会的老大娘(也不一定就是老大娘)立马领着他们去报告了当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又报告了分局,分局来了人,鉴定确实是属于人体上的某一块组织。
关于这件案子,这个城市没有任何媒体进行过报道,但消息本身的传播速度却异常之快。在不到两天的时间里,全城几百万人都知道了。渐渐地,消息的轮廓也开始显露出来了。被害的就是南方大学的一名年轻女生,我们姑且把她称作,江东市人,22岁,地球物理系二年级学生,平时表现不错,学习生活都还好,跟社会上的人没有太多的接触,也没有什么不轨行为,性格内向,长相一般。她离开校园已经有一个星期了,但没有引起班级同学和老师的注意,大家都以为她有事了,或是回家了。有一些学生有时不请假也是正常的。几个任课老师只是在点名时在她的名下用笔点了一个圈,准备等她回来,再向她讨说法。罪犯的手段很残忍。她被分成了几块,然后分别隐蔽在这个城市的四角八落。但她最后还是被拼完整了。
那一个冬天南方大学校园里整天谈论的就是这件事。学校开始采取积极措施,不再让学生们单独活动,尤其是女生。
小丁、高保真、罗画家、赵俊等等还照常到我的书店里来,了谈文学,现在谈得最多的还是这件凶杀案。这件事主要有两 到女人。
警察在桌上面前的那只烟缸里捅灭烟蒂,站起身,说,好吧,有什纠青况我们会再和你联系的,希望你要是回忆起什么有利于案情研究的线索,主动向我们积极提供。
好。我对他说。
那天当我回到书店的时候,看N4,丁、高保真以及罗画家等人都挤在我的书店里呢,看见我远远的回来,都一起哄笑起来。我当时一点都不知道他们起哄什么。见到我他们纷纷问,怎么样?过堂了吗?
我说,过了。
他们就更笑得凶了。
我说,你们他妈的笑什么?傻×似的!他们就说,我们都被叫去问过了。
我说,对了,警察还问了你们呢,我说不可能是你们,你们都是嫌疑人。
小丁笑得捂着肚子蹲到了地上。
笑什么?你们他妈的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我叫起来。小丁说,警察也问我们了,我说,你有作案嫌疑。
他妈的,我宰了你!
这是一帮从肚子里往外坏的家伙。但我拿他们没办法。
有消息说,那个女生过去来过我的书店。但事实上我的书店每天都有人来,即便是大学女生也不少,而且坦率地说,女生来得还真多,甚至超过男生。现在男生读书的已经越来越少了。男生们梦想的是什么时候能尽早走出校门,然后去挣大钱。男人总是这样的。警方根据有关线索,为罪犯初步画了一个像:此人三十多岁,身高在1。74米左右,体型较瘦,脚穿一双42码的白色运动鞋,单身,可能没有正当职业,也许是文化人之类的什么。在的枕头底下发现了一本诗集,但那本诗集的作者却在两年前就已经患心肌梗塞去世了(实际上就是说那个诗人并没有谋杀她的可能),尽管那个诗人才三十岁。有种种迹象表明那个杀害她的人曾经同她就这本诗集展开过讨论,换一种方式说,就是说那个人就是利用这本诗集才同她认识的。那么能利用这本诗集的人如果不是诗人,至少也应该是个文学爱好者。
于是后来警方调查了这个城市的所有诗人,让人感到吃惊的是这个城市居然有二百多位诗人,准确地说,是二百一十七位。我相信作家协会也没有做过这么精确的统计。而这一次则完全是来自官方的可靠数字(统计的依据是:
(1)具有省、市作家协会会员资格的,这部分人理当算进去;
(2)没有加入作协的,但却发表过诗作;
(3)自称为诗人的)。我写了很长时间的诗,一直以为这个城市写诗的就是我和高保真以及小丁他们有数的几个。现在看来我是井底之蛙了。当年的诗人就像现在的老板经理一样时髦。文学那年头多吃香啊。一个小说家,一位诗人常常因为一部出色的作品而倍受世人瞩目,所以很多人都积极投身到文学洪流当中去。诗人就像是伦敦马路上那些长毛宠物们遗留下来的随处可见的粪便,异常醒目。然而现在一切都已时过境迁了。
无从想象警方的艰难。
电视报纸每天都反复发布警方的通缉,要求市民们能积极提供有关破案线索。但半年过去了,好像一无所获。
那时候我们大家都有一种感觉:警察们是吃干饭的(其实换一种说法是警察们都是吃稀饭的)。但这种话只好背后里说,不能让他们知道,弄不好你哪天犯事撞在他们手里就不好办。据说公安部门也悬赏了,说谁能提供破案线索,可以得到奖励。但是警方没有公布奖金数额的大小。小丁就说,如果是在十万以上的话,他就准备向警方申请接手这个案子,因为除去侦破调查所需魄费用外,还能有些赚头,但很可能警方所给的数额不大。高保真批评警方开始就把问题弄拧了,首先要确定这起案件属于什么性质,究竟是谋财还是奸杀抑或是变态,M警方在没有进行性质定性的时候,就根据一本诗集的线索,确定这个城市的诗人们有嫌疑是极其可笑的,他说陵城的诗人们应该进行一次抗议活动。
你们行,你们来呀,也算是为陵城做了一件好事。我的一个店员不无嘲讽地对他们说。小丁和高保真无话可说,就只好摆出一副痞样。
我前面就说过,我有两个店员。告诉你,她们都是女的。一个三十多岁,是我一个朋友的亲戚,原来是在一家国营工厂里,厂倒闭了,就到我这里来了。还有一个年轻些,才二十多岁,是我从外面招进来的。她说她叫方梅梅。批评他们的就是方梅梅。方梅梅长得不错,年轻,加上皮肤白皙,一双动人的眼睛,自然就成了书店的招牌。小丁总到我店里来,也有想她的心思,但我知道他的心思,决不会让他得逞的。方梅梅对小丁也是一点好感都没有。方梅梅不是南方大学的那些一二年级的不谙世事的小女生。方梅梅来我这个小书店前在广州路的一家大酒店工作过,诗人在她眼里什么都不是。小丁有些不识相。她从来也不给小丁好脸色,可他却还老是那么想套她的磁。在这一点上,小丁显得很贱。包括泡南方大学的这些小女生,小丁也显得最下作,好像几百年没接近女人了。
在我这个旁观者看来(也不仅仅是我这样看,好多朋友看法和我都是一致的),高保真和殷虹婕还是处于那种很一般的关系。但高保真对这一切好像已经很满足了,当然同小丁相比,他现在有值得自豪的地方。小丁在大学校园里有很多女朋友,他经常把他的那些诗拿出来请她们欣赏,很多都是一些已经过期的期刊,也有一些新近发表的,但大都不长。谁也说不清那些女生们到底喜不喜欢,但小丁客观上起了宣传自己的作用。认识他的女生都承认他是位诗人。很多女生在心里还保存着对诗人的那分神秘。但她们同这位诗人的关系,永远是诗人主动找她们,而不是她们主动找诗人,这样诗人小丁在工作上永远处在一种不利的形势。学校的女生每年都要走掉一批,过去的相识小丁留不住,新的又要重新认识。所以小丁有一句很著名的话:南方大学的女生永远只有十八岁。可惜小丁不是名人,所以这句话不能得以进一步地传播。高保真不同,他和小丁一起开展工作,但他迅速就抓稳了一个。殷虹婕呼他即来,"挥之即去"(这是小丁加的。他平时就爱这样损高保真)。高保真有陪小殷一切活动的义务,但他无权提更多的要求。事情就是这样。
书店的生意一如既往的好。我的生活也一如既往,虽然我不能说它怎么好,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它也不坏,甚至还很不赖。我知道这年头应该如何赚钱。而现在赚钱又是如何的重要。我想我就要成为那种国家号召的"先富起来的人"。我不敢说自己赚了大钱,但我可以算得上是个小老板。我下一步就准备自己搞一个印刷厂,自己再去捣腾书号,出书,那样就能更进一步地去赚大钱。我对自己是满意的。我是这样的一个无能的诗人,但我现在不仅能养活自己,还能赚钱,让我过上富足的生活,当然应该满意。看看小丁高保真罗画家以及周九,我就知道什么叫满足。用吴大脚的话来说,就是我现在不缺什么。虽然我还没有结婚,但我知道那只是我不想结婚。如果我想,一定有女人愿意同我结婚。别人不敢说,我的那个年轻店员方梅梅就一定愿意同我开夫妻店。方梅梅已经用言语对我暗示多次了。还有一个人,说出来你不信,她就是殷虹婕。我准备为她出一本书,一本论文集,而高保真则肯定是做不到这点的。
方梅梅是个能够看出我心思的人,她后来开始对我有了一种特别的仇恨。一天她对我说,我知道你的心思。我说,你最好不要去猜老板的心思。她看了我一眼,默默的。我说,你不要逼我。她红了脸,说:我不会逼你!但你也不要以为世上你最聪明,王熙凤还聪明反被聪明误呢!我说,这算是你对我的威胁?她背过身,恨恨地说:谁能威胁你?
那就好。我说。
我熟悉南方大学的许多教授,文科和理科的,他们对待我就像对待好朋友一样(当然也有一些例外,这由不得我),我对待他们也像是对待好朋友一样。他们经常到我的这个书店里来买书,并且对我的货源赞不绝口,他们想不到像我这样的人居然也能购进不少的好书。我也认识殷虹婕的导师,一个让人感到恶心的家伙。那家伙的脑门比我秃多了,而那头顶原本是他身体上毛发最多的地方,白白的胖脸,看不到一根胡须。他在学校有个很著名的外号,叫啤酒瓶,每当他讲课的时候,嘴角白沫横飞,因此很多时候他的学生都不愿坐到前排去,而他本人对这一点偏偏非常计较,认为是学生有意不听他的讲授,常常大发雷霆。殷虹婕为了当他的研究生,不得不比别人多吃他几次啤酒沫,而且还得忍受他的让人难受的温情(西欧发达国家的人民称之为"性骚扰")。啤酒先生也常到我的书店来,但他很少有买书的时候,常常是看一阵就走。如果开始还是有心看看书的话,那么到了后来完全是为了看看殷虹婕在不在我这里,如果在,他一定会很不高兴的。我知道有一天晚上我和殷虹婕不小心在南方大学的后门树林里被他发现了,他的醋意一下子就全上来了。后来多次警告她,说我只是一个披着好看的青年诗人外衣的流氓。
如果她再和我交往下去,他就不准备让她顺利毕业过关。殷虹婕后来对我说了,我知道她的心理对教授很反感,但她却叉不得不虚与委蛇。她的一部分命运掌握在导师的手里。她对我说是再也不理会教授了,事实上她还得听从他的使唤。她在尽力小心地在几个男性当中保持平衡。
高保真对一切全然无知无觉。他是一个天真的人,因为他是一个诗人。小丁多少次奚落他,说他只是一个没用的废物,和殷虹婕交往了这么长时间居然没有本事把她搞倒。他表面上一直斥责小丁的这种肉欲的无耻,但事实上他心里也未尝不想。他也知道殷虹婕从来也不肯对他讲真心话。他只有陪她上街的份。像殷虹婕这样的大龄女生,身边很需要一个男朋友,哪怕只是临时的。高保真不知道他扮演的就是这样的角色。
他们早晚会吹。小丁这样说。我不作任何表态。
殷虹婕后来有一天晚上对我说,让我第二天陪她上街去买东西,我就已经意识到要出问题。第二天,我像做贼一样地陪她上街,一路上不停地左顾右盼,生怕被高保真看见。我一点也不知道她想买些什么,只是随着她走,并记住必须赶在她前面付钱。那天是个下午,山西路上同往常一样热闹。可是她每到一个商店门,她都让我守在外面。就这样逛了好多个商店,她的那只包里终于被塞得满满的,我问她是什么,她就是不肯说。我说,什么宝贝东西,藏得那么严?她说,都是些男人不该看的东西。然而到了晚上我才知道,她买的不过是一些胸罩,丝的棉的,黑的白的,镂空雕花的和填充海绵的,甚至还有据说是钢丝撑起来的,堆在我的书店里的小床上,像是在办一次妇女用品展览。
你疯了,买这么多干什么?
我需要漂亮。她笑起来。我的那么小,我需要武装。
她的身材看起来也真是瘦了点,她试着把一件弹力十足的黑色镂空绣花胸罩罩在她的胸脯上。她笑起来。她自我的感觉好多了。
你看是不是不一样?她说。肥了。
真的,主要是增强了自信心。
我摸了一把,发现的确跟过去有所不同,感觉有些异样。原来她的胸部很平坦,小小的乳头就像是一对可怜的胆怯的眼睛,可是现在它突然高耸起来了,就像美国好莱坞电影里所有的性感女郎一样。
可是我又不是高保真。我喜欢小巧的形状。我反对丰乳肥臀。我说。
去你的。她说,谁给他看。你一点也没有良心。我说:好吧。我没有良心。
你去对高保真说,别让他老缠着我。她说。不,要去你自己去对他说。
日子不知不觉一天天地就这么过去了。南方大学一如既往地那么平静。校园里各色人等每个人都在照常地生活和学习。男男女女的学生每天早晨夹着书本匆匆地赶到教室去上课,中午再匆匆地回到宿舍拿着饭盒去食堂打饭,吃了饭在操场上打一会篮球,下午或许就可以开小差不必去听课。到了晚上是南方大学的学生们最自由的时间了,他们可以在宿舍里打牌或是去看电影,或是和异性约会,也有很多用功的学生去教室里自习。
小丁和高保真野心勃勃要写出大作品。我知道这是他们吸引女性的一个好方法,虽然文学早已失去了效应,但他们不这样宣称,他们又有什么能够保持内心的平衡呢?高保真已经慢慢从失恋的痛苦中解脱出来,只是他对我还对殷虹婕好感到很痛心,他多少次对我说,你还理她干什么?我说,可是我不能因为她没有和你好就拒绝她呀,毕竟我们过去认识不是么!他说,你不会同她好上吧?我说,怎么可能呢?我又不是不知道你过去和她的关系。他想想,自言自语说,他妈的,也怪,她现在变化挺大的,好像丰满多了。她也变化得太快了。
我还记得高保真当时失恋的样子,在我面前痛哭流涕。那一刻我看着他的样子就又想哭又想笑。我当时冲动得差点搂住他的脑袋对他说:兄弟,别哭,要挺住!我想法让她回到你的身边。但话到嘴边又缩了回去,我知道这样说没用。
夏天很快就来了。关于那个女生的故事差不多让人忘记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再说这个城市每天差不多都有新的故事,干奇百怪,层出不穷。真实到极顶的故事则显得荒诞。荒诞到极顶的故事则显得格外真实。这就是现实。南方大学自从出了那件事情以后,加强了管理,表面上看起来平静多了。学生们很快又正常生活,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
我的小书店不错,生意照常很好。方梅梅辞职不干了,随她的一个表哥到南方特区去了。方梅梅走的时候很平静,我也表面上装得一切很友好的样子,甚至还在一家小饭店里为她备了送行的酒宴。她的表哥五短身材,胖墩墩的,肥手里一刻不离地攥着那只无线电话机。可是在整个吃饭过程中一次也没响过。他牛皮哄哄地说他在南方一家度假村任中方总经理,年薪三十万。我不敢穿他的帮,并且还一个劲地恭维他,说自己哪里能和他相比。我看见方梅梅的脸上露出一丝自豪。我想她心里一定在想:我这次战胜了你,你算得了什么?一个小书店的老板就自以为了不起。你并不知道外面的天地有多大。
小丁还经常到我这边来,有时候晚上玩得迟了就赖在书店里不走,我只好让他与我同眠。一天晚上已经十点多了,外面正下着雨,我躺在床上看一本叫做《假设游戏的生活》,小丁在外面叫门。我说干什么,我睡了!他妈的,开一下门吧,让我进去,外面下雨呢。活该!我说,谁让你这时候来。我从心底真不喜欢他这时候来。我讨厌男人和我同眠。小丁经常穿着一双假冒的耐克牌运动鞋,每天还不停地在这个城市里跑来跑去的,脱下来的汗脚能把人熏死。没办法我有时只好让他和我睡一头。半夜起来开灯就看见他大张着嘴打呼,涎水一直流到枕巾上。感觉特别恶心。有一次半夜里我在睡梦里把他当成了女人,一把摸在他的肋骨上。他醒来,很小心地问我:小马,你是不是同性恋呀?我可不是那种人哪。
每次小丁总要给我带来一些新消息。而这一次他更显得有些兴奋,对我说:马猴你知道吗我这一次交了一个小女生特别有意思。
--漂亮吗?
--还可以吧。不要那么俗。女生有时候也可以不必非要漂亮的。
--得了吧你。
--真的,我敢肯定她是个真正的处女,天真得不得了。我说:你少惹麻烦吧。
他瞪大眼睛,说他妈的交个朋友还不行么,我又不是有别的什么意思。你怎么突然就正经起来了?
你有才气,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写作上。我笑着对他说。你要见到她就不这样说了。他说。
小丁很快就爱上了这个女生。这是高保真对我说的。我相信。诗人的爱情来得就是快,而且小丁又是这样的一个长久没有得到爱情的人。像他这样的年龄逮住一个女生就像抓住了一棵救命的稻草。他这人什么也没有,也许只有能赢得一个女生才最能证明自己的价值。据说他写了很多的诗献给那个叫马莉的女生。高保真说他也认识这个女孩,长得挺小巧,戴着一副眼镜,看上去很文静。高保真让她为他介绍一两位女生做他的朋友,她也答应了。高保真自然对她很有好感。我的心里一直持冷静的态度,因为我相信他们不会好多久。那个小女生家在外地,毕业后也许不会留在这个城市,仅仅是一种浪漫的爱情经历罢了。
一个周末的晚上我和吴大脚在南方大学西门口的一家咖啡馆里喝茶。吴大脚刚赚了点钱,据说是做了一笔生意。小丁和高保真进来了,身后跟着一个小女生,戴着一副眼镜,我心里当时就猜出那一定是叫马莉的女孩子。小丁一见到我们就高兴得笑起来,说他妈的你们两个原来在这里喝茶,也不叫我们一声。高保真说,马猴我们刚才还到你书店去了一趟呢,大门紧锁着。吴大脚说:你们倒是自在得很。小丁说:哪里像你发了。我说:一起坐下吧。
小丁说:今天宰老吴的。
问他们要什么,高保真说:啤酒吧。小丁问那个女孩子,她迟疑了一下。高保真说:也少来一点啤酒吧。
她看了一下小丁,点了点头。
于是五个人围坐在一张咖啡桌前。我和吴大脚喝咖啡,小丁高保真与马莉喝啤酒。马莉剪着一头短发。小口地喝着啤酒, 真正像是在品酒。小丁为我们做了介绍。她看了看我,说:常听他们说起你。我说,有空到我那书店去玩。她笑笑,说,好的。这时,吴大脚的拷机"BB"响了起来,他看了看,说,他妈的,我要走了:小丁说:你再拿两瓶啤酒来,结了账再走,可别这时候赶巧走人了事。吴大脚笑笑,说,行。去了总台结了账,又拎了三瓶回来,说,够了吧。高保真说行。
外面下起了雨。我们有一句没一句地瞎聊。我问马莉几年级了,她说,三年级了,明年这时候也就快毕业了。毕业后怎么打算呢?我问。她低下头,拢了拢头发,说,也许是回去,回家乡去。
--不想留在这里?
--也许要看到时候的情形。她说。
小丁很高兴,像一个真正的男友一样关照着马莉,可是看得出来,马莉并不是很愿意。马莉在尽力保持和他的距离。
我很喜欢交你们这样的朋友,年龄比我们大,社会经验比我们丰富。有时候我就感觉很害怕,怕有一天真的走到社会上去会很不适应。她说。
--不要紧的,我们可以教你怎么对付敌人。高保真说。
--他人就是坟墓。尼采就是这样说的。小丁说。
得啦!我说,别吓唬她。
她笑起来,说,就你一个好人。
高保真喝酒喝得很快,可是我发现马莉好像也很能喝酒,小丁每次虽然给她加得很少,可是总的次数并不少。她像喝矿泉水一样毫不介意。
你很能喝酒。高保真说。
她红了脸,说,我过去有一次同别的同学打赌,喝了两瓶,后来他们吓得都不敢再让我喝了。
你的家庭中有人能喝酒吗?
我的父亲就能喝酒,白酒可以喝一斤。我们都伸了舌头。
这就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准确地说,是我第一次见到马莉。
事过不久,我们又聚在一起喝酒,高保真说,这次要试试她到底有多大的酒量。那天正好是个周末。但马莉这次却矜持得很,一直婉拒着。小丁也一直护着她,看她坚持不肯多喝,也就一个劲地帮她说话,高保真也就没了兴致。高保真后来对这次喝酒意见很大,认为小丁很不讲义气,说马莉还没有到了成为他小丁老婆的时候,小丁那一副准老公相很恶心。
小丁自己倒是喝多了。马莉并不高兴小丁那样袒护她。这是任何人都看得出来的。作为诗人的小丁当然更清楚不过了。他后来好长时间一句话也不说,只低头喝酒。小丁喝的是绍兴黄酒。当时看上去喝的也不多,但他出门的时候就站立不住了。马莉没有同小丁一起走,她独自回了校园。高保真就架着小丁说要到我那个书店里去。我说你们还是回去睡一觉吧,我也要睡觉了。真的,我自己也感觉头沉得很。我相信那酒一定是有点问题。
下午的时候天下起了雨。下了雨书店的生意就清淡得很。我决定放我的那个雇员的假,一个人守在门市上。整整一个下午,也没有一个人上门来。我想关门大吉,但又感觉那样太无聊,就想到中午的时候不应该让小丁和高保真走,也许我们可以吹牛。我半躺在收银台后的那张椅子里,手里捧着一本书(什么书我已经忘了,好在它毫不影响故事的真实性),看了半天也没记住里面说的是什么。我不喜欢下雨,下雨对我的生意有影响。街上的小摊小贩也反对下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也靠天吃饭。天气好,我们的生意就好;生意好,我们的心情就好;心情一好,什么都好!看南方大学的校园门口,都是一些正在奔跑回宿舍时学生。我想,关门吧,如果再有十分钟不来人我就关门。我看着手上的表。五分、七分、八分、九分、十分。但我看着分针划过十分格我也没起身去关门。我不知道我那天究竟在等什么。我心里有个声音在说:我一定要等一个人,哪怕生意一分不做,也要等到有人来。我不死心在我站柜台的时候居然一个人也不来问津。
还开门吗?
我听到有个声音问我。我说:开着呢,你没看到敞着门吗?接着我看到收了伞。进来的是马莉。
马莉的脸上红扑扑的,挂着几粒雨珠。高保真他们呢?她问。
回去了。小丁有些醉了。我说。
喝起酒来他就有些不能把握自己。她说。
我给了她一把椅子,请她坐下,然后拿了一瓶可乐给她。她说她刚从课堂里出来。这个雨天她不想直接回到宿舍去。宿舍里晾满了潮湿的衣服。我能想像出她们女生宿舍里的样子。面对面两排高架床,挤了七八位女生,中间摆着两张写字台,上面堆放着书本和饭盒、瓷盆、水杯、吃剩下的隔日面包、装方便面的塑料袋以及梳子、圆镜、发卡等等物件,杂乱无章。屋里的铁丝上晾着的衣服还在往地上的脚盆里滴水。现在的女生都很奇怪,她们表面上很整洁,但宿舍里却一塌糊涂,谁也不愿意收拾。每个人都各自为阵,一年四季都挂着蚊帐,在蚊帐里贴着男影星或男歌星的偶像照,或者自己写上一句类似宣言的东西。她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许多小秘密。与男生宿舍区别很大。男生要简单得多。
你觉得小丁这人怎么样?她突然问我。什么意思呢?你应该清楚他呀。
她认真地看我一下,说,我是问真的,你们毕竟是在一起好多年了。
他这人不坏。
不坏是什么意思?
不坏的意思就是不坏,不坏还能是什么意思呢?小丁是个诗人。
她不再说话。
小丁是个渴望得到女性关爱的人。我说。人,有时候常常把问题搞错了。
我笑起来。我不喜欢谈哲学,特别不喜欢女人谈哲学。--你还记得吗?她问。
--那个被害的女生?
--她是我的好朋友。她说,眼睛看着屋外的雨或是别的什么(反正她的目光看着外面的什么地方),这时天已经渐渐黑下来了,但我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天黑对我们并没有意义。M和我一个班级,我们过去还是上下铺。她睡上铺,我睡下铺。在班级里女生总是分门别类的,你知道我们都是来自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家庭。
过去怎么没有听你说过?
过去我们也并不认识。气死了,可我总是记得她。真的,一切就像发生在昨天那样。你认识吗?
不。
你们过去没有在一起玩过?
没有。我主要是和小丁高保真他们,你,也是通过他们我才认识的。
你没有听小丁提起过M?小丁不认识她吧?我说。"每个人都是一个秘密。谁也没法进入另一个人的内心去洞穿他。我们每个人之间所看到的只是披着一副完整面孔的人。M是我的好朋友,但事实上我也并不了解她。如果我了解她,我也就一定能知道究竟是谁害了她。她死了,给我们全班留下了一个巨大的谜。我们每时每刻都生活在她留下的这个谜团里,它就像一个巨大的阴影笼罩着我们的心灵。我以为我最有权知道,但事实上我什么也不知道。"她有些伤感的说。
这也真是一件奇怪的事,谁会对她有这样大的仇恨呢?我说。
雨在下个不停,马莉的眼里闪着嚎咙的光亮,她说,"M是那种看起来很纯洁的女孩子,她不会在外面有什么荒唐的事,有一阵外面无耻地认为她会因为涉及那种......才会被害的,只有我知道她不会。
"她是一个很奇怪的人。她的脸有些异像,五官其实很端正,但给人的神情却是并不一般,班上的人后来都说在她的脸上有股怪气。她学习很用功,成绩也很好。我们刚来的那年秋天,她约我和她一起去郊外的一个地方,在那个郊外很著名的公园里安葬着一位明代的佳人。传说这位佳人在青楼时名满江南,吸引了无数王公贵人及才子。
"那天天很好,蓝蓝的,甚至没有一丝云。我们乘l3路车到新街上又换乘47路,奇怪得很,当时我一点都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听从她那样的安排。佳人墓在湖边,相信平时根本不会有人去注意到它。它只是一个很小的土堆,上面长满了青草,面前立了一小块石碑,字迹也早已模糊不清了。据说这位青楼佳人曾经牺牲自己试图再兴明代大业。但她死了,很年轻就死了。死时只有二十二岁(事实上M后来和她一样的年龄)。她是被人勒死的,用红绫绸。
"我当时也没有奇怪她从哪里得来的这些知识。我现在也还是不知道。她对我说过这样的话:现在的卖笑女子和过去简直一点也不能比。"她说。
这确实是个奇怪的小女生啊。我想。
"M有个小玩具。"马莉说,"有些事情非常奇怪,在她出事前的一个星期,她的一只小浣熊玩具突然没有了。她有些怀疑是我偷的,因为那天宿舍里只有我和她两个人,其余的人都出去了。那是个晚上,已经八点多了,她从外面回来开始翻找自己的东西,我问M你找什么呀?她就停了手看着我,问,你看见了我的小熊吗?我说没有吁。可她还是那样看着我。我感觉到自己的脸红了,烫得要命。我从那时候开始发觉她的眼神里有一种特别的东西。我说不出来。我们过去是好朋友。这你知道。我们班上的人都知道。她就一直站在那里,手垂直,看着我,说:我走的时候它还好好地睡在我的枕边的。
"我也看见它就在她的枕边。可它突然就不见了。那的确是只很漂亮的小东西。一对直竖着的小耳朵,一双黑溜溜的圆眼睛,甚至从它的嘴唇里露出的漂亮的小白牙都很逼真。M最喜欢这只玩具。它一直伴着她每夜入眠。每个到我们宿舍来过的人都夸赞过这只小东西。
"你没有离开过这里吗?M冷着脸问我。没有呀!我说。我认真地回答说,但我很快就发觉这样说很蠢。事实上中间我出去过一次,是去食堂打饭,但时间很短。我回来的时候发现宿舍还是离开时的那个样子,没有其余同学回来过的样子。
"难道它还能飞到天上去?
"M,你这样说什么意思呢?我问她。
"谁做的谁心里有数。她说。
"M的玩具丢掉的消息,宿舍里的人很快就都知道了。M是我的好朋友。她的那种样子让我难过。"马莉说。
你说我应该怎么办呢?她问我。我不知道。
马莉对我说:"想起来我真蠢,其实我完全可以不必那样做。"
"其实你那样做很合情理,要是我,也许我也会那样做。"我这样说并不是安慰她,而是我真的可能会这样。这并不是什么蠢事。
马莉说:"我差不多近乎为了讨好她,一个人跑了好多地方,最后在上海路上的一家外贸商店买到了那种小浣熊。价格不算很贵,但也不便宜(我自已也从来没有买过那样贵的玩具)。为了使它看起来更像是她原来的,我把它藏在身边好多天,想方设法把它弄旧。后来我悄悄地把它放到了她的枕边。我自以为我做这一切天衣无缝,没有人知道我的这一切。我也不想告诉别人。这种事我连M都不会告诉,我还会告诉其他人吗?"
那天宿舍里的人都在。大家都在说笑。马莉现在已经记不得当时她们在议论什么了,因为当时她的注意力全集中到M枕边的那只小浣熊身上了。那是她一个人悄悄放在那里的。M肯定也没有注意到。马莉说,她当时多么希望有人能发现呀,可是大家都在说别的事情。
M伏在桌面上看一本书,显然她的精力也不在那上面。她时时抬起头来和别的同学说笑。M穿着一件黑色的小袄,紧绷在身上。M的身上有一股很重的香水味。M过去是不喜欢香水的。M是那种比较典型的南方女子,长得娇小玲珑。看起来还是媚人的。"外面对她的许多传言都是不确的。"马莉说。大家越是不注意那只小浣熊,马莉的心就越是悬在那里。她突然站起来,装作惊喜的样子,对M说:M,你瞧你的枕边是什么呀?M看见枕边的那只小浣熊,一把抓了起来。
马莉希望她能高兴。M的脸红了,又自了。M盯着马莉。
"干什么呀?!"M撇着嘴。"这根本就不是我的东西。这根本就不是我的东西。我绣的名字呢?"
那几个女同学停止议论,向她们这边看。
M拿起那只小熊,站起来,一把扔向马莉,说:这不是我的东西,我不要。我的小熊会飞吗?说完,就咚咚地走了出去。马莉感到身上所有的血全涌到了脸上。
"我就像是一个贼!"马莉说。我的所作所为太像一个贼了。我的好心是徒劳的。真好笑。
马莉没有再告诉我关于她新买的那只小熊的结果。其实我倒是很想知道。
世上有些事情只能当故事听。
南方大学还是那个样子。小丁用诗人的语言说:南方大学永远不变,南方大学的女生越来越年轻。说真的,我在南方大学的门口开的这家名为博尔赫斯的小书店已经三四年了,认识的每张面孔对我来说都是年轻的、新的。大学就是一幅流动的风景。我喜欢这种感觉。小丁和高保真每星期到我的书店至少是两次。我发现马莉已经很少同小丁在一起了,小丁好像也绝口不提她了。高保真计划到海南去,他有一个朋友在那里开了一家公司,希望他到那里去帮忙。高保真说那是一家很大的公司,主要是同海外做生意。小丁背后告诉我,哪里是什么大公司,充其量也就只有四五个人,这还是往大里说的,赚钱赔钱也是两说。,如果真是一个赚钱的大公司,人家要诗人做什么,高保真又能做什么?只能添乱。
但我还是希望高保真真的能去成。无论怎样,总比在这个城市里游手好闲的好,像个没头苍蝇一样,四处逐臭。
又是一个雨天,小高来辞行。我说你真的要走?高保真高兴地说:走!走他娘的。你以后有机会到海南去,可别忘了找我。我说:怎么会呢?
高保真说:我劝小丁和我一起去,可这家伙却不愿意。我说:他一定有什么牵挂吧?
他说:他妈的,这里有什么留恋的呢,我正想一辈子也不回来呢。
我说:可别,我还指望你有一天风光地回来呢。高保真就越发开心地笑起来,说:他妈的,对!后来我们两人一起在一家小酒馆里喝了酒。我要去叫上另外的一些朋友,高保真说:别去,真的,你别去,你把他们叫来,我心里难受。后来就一个人趴在桌上哭起来,惹得店里其余的那些吃饭的人一个劲地朝我们这边看。
这是l995年9月的事。
殷虹婕一天突然来到了我的店里。
久违了,看见她,我就涌上一种别样的感觉。她还像过去那样瘦,好像还憔悴了些。她问:你的生意好么?
就那样吧。我说。
她看着,说:我要结婚了。谁?
小丁。她说。
隔了一个星期,小丁来,我问:你真的同殷虹婕结婚?他笑起来,说:真的,我们都已经住在一起好久了。我这才想起来,怪不得我仿佛有几年没碰到她,和她在一起了。
"我认识她已经很久了。高保真就像个傻瓜。他不懂女人。"小丁说。
"你们在一起有多久了呢?"我问。小丁又笑起来,说,两年了吧。"我保密保得好吧?"他得意地问我。
我笑起来,笑得他也跟着傻笑。
人。就是这样,一个人傻,会有很多人跟着傻。
日子安静多了。后来的日子里我的身边一下像少掉了很多人。事实上只少了高保真和小丁,其他朋友却是照常到我这里来玩。我们这时候的话题就是谈去了远方的高保真和结了婚的后小丁。后小丁和小丁判若两人。这只是我们个人的感觉。变化在哪里,谁也说不出来。
寒假了,南方大学的校园里一下冷清了不少,生意也锐减。书店的生意最低潮。夏天里还是有很多学生留校的,但寒假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马莉很久没有到我的书店里来,我原来以为她在考试结束后会来玩,但结果却很久没有出现。我想,她会有什么事呢?她是没有理由不来的呀。她对我是信赖的。
一个很冷的清晨。
马莉穿了一身大红的衣服,来到了我的书店。
我也一下子高兴起来。怎么好久看不到你呀?我问。她说:我回家了呀?昨天晚上又才回来。我说:怎么,你今年不回家过年吗?她笑笑,说,我对父母说我要在学校里补课。
那天没生意,奇怪极了。我们在店里点上取暖器,烤火。边烤边说话。马莉给我带来了一本她的个人影集,让我翻看。一年四季,都有她的倩影。看来她喜欢照像。其中一部分是她过去的照片,甚至还有黑白的,从幼儿到小学,到中学,很大一部分是她上了南方大学以后照的。
她很上照。很多照片上,她显得很漂亮。有一张是她在夏天拍的,穿了一件很露的衣服,我刚想细看,她笑着就一把夺去了。
我说干什么干什么,我又不会吃掉你。不行,这一张不能让你看。她笑着。不就是领口开得低么?
她打了我一下。说:流氓!我说:怎么我倒成了流氓?你就是流氓。
好吧,我就是流氓。
她笑了一下,说:算了,给你继续看吧。
我看到了她的一些合影,她忽然指着一个人对我说:你看,这就是。
早晨醒来,我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那只白运动鞋。我想。鞋子一定还在屋里,它不会自己长上翅膀飞掉。然而它在哪里呢?它不会被马莉故意拿走吧?
我想不会。
于是我在屋里四处找我的鞋子。
能找的地方我都翻遍了,屋子都快被我翻得底朝天了。
我忽然想到它会不会被我踢到床底下去,于是弯下腰,努力向床下看。可床下是黑黑的,什么也看不明白。
就是那个碎尸的案子。碎尸?你不要吓我。你忘了?就是那个地球物理系的二十二岁的女生。
胡说!哪来的这个消息?我从来也没有听说过南方大学出事。我只听说最近因为职称评定,一个年老的中文系老师气得心脏病发作住院了;数学系的一个教师出国了,但却因为那里打仗回不来。
这年头,人真是疯了。他说。道听途说。惟恐天下不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