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玉
「阜才当」开门营业了。
取名「阜才」而非「阜财」,因为总管认为这个「才」字没那么市侩,反正进门的货是珍宝文物,才也即财毋须直言——如此介怀,可见心态欲盖弥彰。典当业是中国除钱庄、银号以外,又一民间金融流通设施,收支主要是钱财实物之交汇,从验物收当、记账、保管、付赎乃至死当处理,各个环节必须井然安全进行,不让赔本。
所以于总管亲兼「头柜」,乃掌柜(朝奉)中最重要的身份。
不愿假手于二柜、三柜等,因他不但富于经验精干老练,心思缜密还带点狡猾。大伙不作明言的,是他刻薄成家。
清代一直至宣统之年,开当铺必须得到官府的批准,持有官发的「当帖」,每年缴交税银。故欲获利不免尽量压低价钱,才是神通妙算。
开门营业时间根据夏、秋两季更换,是老规矩:夏季日照早,约五点就开铺了,一直忙到掌灯。秋季渐冷才改为晨八时开铺。
阿峰投靠这远房亲戚于掌柜已有三年。对这时间更迭已经习惯。
「阜才当」大门是木栅栏,字号当中,两旁有「裕国利民」、「缓急相同」的牌匾。大门之内是二门,高台阶,陈列一巨大屏风,足以遮掩质物之人,不为外面窥见,颜面攸关。
说是维持典当者颜面,但这些经济有困难的来客,还得向高度盈丈的柜台,双手呈上被当之物待估价值。此时,就听得高高在上的朝奉,盛气凌人,以尖酸刻薄字词喊唱:——
新衣是「油旧破补」、皮货是「光板无毛」、书画是「破纸」、金器是「充金」、玉器是「假石」……
物皆遭贱视,令人气短。
阿峰干的什么?他是什么都得干。地位次于「三缺」(外缺内缺中缺的营业职位)却是个「踩八角」的角色,即杂务多面手。凡掌柜、管账、打包……如逢缺勤或一时繁忙,就去顶替协助。
这天朝奉收当时唱述,当面一唱,他提笔就写到当票上去,不管客人认可与否,最终以落笔票据为凭。
「这位先生你当啦。」
「给写吧。」
「好咧——油旧破孔光板老袄一件,虫吃鼠咬缺襟短袖少钮无扣……」
「掌柜的,我这是羊羔子皮袄呀——」
「得咧,赎的时候就给你这东西行了吧?」
「可也别损得利害。」
「才一両的货色。」
「一両?二両吧?我这皮袄可是好货,若非急用——」
「少当少赎少花利钱,这是为客人好。看是急用才行方便,这样的破衣我们还得给你打包保管防虫防潮呢。」
阿峰每日工作单调、琐碎,但井井有条十分仔细,成交一笔,算作一号,层层手续,收当以后,又忙折迭打包打卷插牌穿号填明品名分类……便入库。
大门二门后院,有储存金银、珠宝、皮货、铜器、木器、钟表、文物等库房。以坚实大砖砌成,每晚,阿峰负责巡查、上锁。
最爱打烊后清点来货的一段时间。
他爱看书看画看一切有文字之物,所以浸淫在这库房,也见过好货,看得杂也日有心得。若非家贫还遭旱,走投无路,也不会投靠这表舅舅,说是远房亲戚,只供食宿拿他当廉价劳工使唤,还日夜提醒:
「在我这当铺干活学得技艺,一年抵人家三年,增见闻,长知识。你多读书识货,是个人内涵,可不考个功名,也没多大出息。」
——没出息?
活该跟在他屁股后头唯唯诺诺?好不气馁。
就等一个机会。
某日,机会来了——他要在很久以后,才明白这是他的「踏脚石」,亦间接的「暴富」之道。
当时只道是个「旁人」,人微言轻,谁知后果?
「阿峰你跟我是唯一活路了。」总记得于掌柜这句看扁了他的狠话:「这手好字龙飞凤舞,也不致埋没了。」
那日,于掌柜竟没让他写当票清单,也没羞辱当物的客人。原来他不是来典当,是来做买卖。
「掌柜的,我们也有多年不见了。」
「都七八年了。」于掌柜问:「三哥你在哪发财?」
「老本行。」朱三道。
「你以前跑来的好些珠宝玉石,脱手不难,都满意。后来不见还道你改行高升了。」
「是成家了。」朱三笑:「住城郊,那头有房子,而且近着丈人家,他买卖好玉,手上的货比谁都精,是『真』品也是『珍』品,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透着神秘,他掏出一件玉蝉:「这琀是葬玉,瞧,皮带血沁,翻过来背色还红艳,没斑没点,好东西吧!」
古人认为玉有特别功效,以玉殓葬,施覆于遗体各部位可加以保护,玉有灵气,温润防腐,「金玉在九窍,则死人为不朽。」
于掌柜把他延入客房,在灯下审视一番:
「玉衣、玉握、玉琀、玉塞、玉枕、玄璧……都属葬玉,但玉琀色妍,这件倒是难得。」
「掌柜的,」阿峰问:「玉亦塞嘴里,何以称琀?」
「玉塞指塞窍之玉,双目、双耳、鼻孔、嘴、肛门和生殖器这些孔洞,可防止精气外逸而使尸体不朽——玉琀是含在嘴里的精美小件,不一样。」又对朱三一笑:「我这小亲戚就是见得世面少。」
又问:
「开价若何?」
「此『血玉』葬时嘴里一口精气附之,且经年月,血透成沁,鲜妍华丽。本身是和田白玉——」
「兄弟你我亦会家子,这白玉并非极优之质,蝉刻亦简洁,雕工尚好——是它的血沁提升了身价。」
「真人面前不打诳,对,贵在血沁。可掌柜你瞧仔细,没打孔眼的,出土之物,铜沁铁沁土沁汞沁,比不上血沁——好,我要三千両,少了不卖。」
「三哥别开玩笑。」于掌柜不动声色:「小号哪出得起?」
「那只好奔不相熟的了——」
「别急,这玉琀咱买不上,可卖得上。要不先搁我处,找个主儿,代你说项。」
城中巨富亦有向朝奉征求稀世奇珍古董文物。于掌柜灵机一触:「我找到正主儿,又慷慨收了,就提成吧。」
商议了一阵。阿峰旁听着,最后二人同意:
「若得三千両,提三百両;得二千両,提二百両;得一千両,提一百両。低于一千両就不卖了。货银两讫马上提成,不拖不欠。」
果然是爽快生意人。
瞅那朱三,是渴望早日脱手兑现的。他是貌「缓」心「急」。
翌日傍晚于掌柜只带阿峰到钱家。
进门,家丁延入。
婢女抱着猫走过进后院。不知如何,那猫遇着两位,不是陌生人,来过的,竟发出凄厉惊恐之声,一下子毛发竖起,陡地暴胖一倍似地,还急急逃窜。
「秋月,你这猫干啥?见鬼了?先追上安置好,别吓坏二小姐。」
「就是,从来没见过牠汗毛直竖的,不是急病吧?」婢女忙追猫去。
二人见过钱老爷。这不比以前买卖。他听了,只用右手盘熟,放在灯下透看,又放鼻端嗅嗅,再里外上下细察。状似验货,诸般造作,可见财大气粗却未必「懂」玉。
于掌柜心里有数:
「我把玉琀先放老爷处,慢慢把玩,玩得灵气相通,人玉合一,便是天意。」
又道:
「三千両银子,没高开,可交识者一验。难得血玉,毋须多言。」放长线钓大鱼好提成。
此时,忽闻犬声。
那不是「吠叫」,而是一阵咽喉间强抑不住的呜咽、哀鸣。
钱老爷一怔,骂:
「老王你那头黄狗没喂饱么?叫得多难听!」
阿峰诧异,对,难听得很,像哭……
告辞以后,阿峰心中纳闷。
那是什么「血玉」?难道带着邪气邪灵?
「掌柜的——」问远房表舅舅。识相的他一直称他「掌柜的」,以示不会攀亲带故公私不分。其实二人亦无太大情份,不过互相利用。
「说。」
「那『血玉』会不会是假的?或有点不对劲?」
「是真的。」于掌柜恃老卖老斩钉截铁:「玉,我见识多了,那血沁不能冒充,要是使了化学药水来浸煮造假,定泛『贼光』。红草染玉,用手盘久了温热了便脱色。而且这两个方法,血沁都没浓淡变化,也无彩。朱三的『血玉』是埋在土里陪葬,长期受尸水铁质和地下的水土金属渗透染成,原色。」
「我们问问出处可好?」他担忧:「若买卖出漏子,同伙亦招罪。」
「英雄莫问出处,古物也莫问出处,这是老行规。」他有点嫌烦:「多问,表示我眼光不够,分不出真假。」又教训:「等你修炼到我这份上,就能一目了然。」
阿峰受了奚落。自是不甘。他虽不算「行家」,但到底日夜浸淫,吸收知识。你不教我,总不能小觑。
死人嘴里含着的东西?尸水沁染艳丽的红晕血丝……
有「生命」的玉?
他满腹疑团。
第一,他觉着这血玉的「气」不正;第二,何以这个晚上出现诡异情状?猫狗未必冲他和于掌柜发飙。「阜才当」也算大号,到过富户,当然曾来钱家大宅,也卖过断当的黑珍珠串给老爷。
唔,想那畜牲并非「怕生」,而是「怕死」——一定冲那血玉而来。
长辈不聊了,自讨没趣。寄人篱下就是这样,不得不低头忍气。他耳畔犹有黄狗呜咽的怪声,不只像哭,更像哭祭。
都说猫狗对异象格外灵敏。
于掌柜伸手劈他头脸:
「还呆着!我以前跟钱老爷做买卖,他挑货,次货不要,珍珠颗粒小的也瞧不上眼,大户只求合眼缘,不吝腰间钱。这回他心动了,你说玉不对劲?胳膊往外弯?别忘了我们可分提成——」
又嘀咕:
「坏我买卖决不收留你!想想,举手之劳就二三百两!」
阿峰一言不发。
心忖:「此地不留人,自有留人处。」——而且人望高处。
他决定单独行动查个水落石出。
见朱三,先报喜讯:
「我们当家掌柜的找到主儿了,买家一见十分中意。他还问,有没有好货?下回你交我代带上,生意又添一桩。」
补充一下免他起疑:
「我先来探问,你有才告知。有吗?别误了时机。」
朱三沉吟:
「有是有——可不知能不能?也不知时日——这样吧,过两天我回话。」
看来他也心动了。
就是要套他,追查一下货源。
当晚朱三匆匆上路了。阿峰尾随。见朝城郊方向,记得他说过的住处,想是回家取货?但又没回家门,反而到了不远的东面一户,叩门即入。应是丈人家。
这家院子奇大,不种花草,只见坟丘。
数一数,有六个——不,五个。其中一个已挖掘,顿成空坑。
怪了,那有人在自家院中堆坟建墓的?究竟埋的什么?莫非杀了人,由尸体养玉?若是,太过心狠手辣了,不由得寒气袭人。又想,都是小人物老百姓,庸碌胆小,不似下毒手的歹徒。
真是一个谜。
阿峰闪身躲过一旁偷看。他们连这点警觉性也欠奉。只听得朱三对老丈人说:
「还有货么?多起一块。」
「不行,才七年。」丈人道:「那天说急用还债,给你的玉有十年,勉强熟了。」
「才差两三年,看不出的。」
「可是不透呀。」丈人倒是蛮执着的:「得『养』。若未熟,欠火候,血沁未达玉心,卖不到好价钱。还是再等一下子。」
「已经有主儿要看货了。不赚白不赚!」
说着径自跑去翻泥挖土的,财迷心窍之状。
丈人也有点犹豫了。
咱家养玉,不过求财。又非玩玉,玩物丧志。再说,买卖货银两讫,双方清了,亦不留名——养好的玉可吃不吃,天打雷劈……
想想,也是。不过还是先拦着朱三:
「等等。别忘了高人指示,起一个,补一个;挖一个,填一个。乱了数目不行!」
「丈人你老听江湖术士胡言——他说六个就六个?一个也不能多?我看你有土就埋,有玉就养,成了个『玉场』,足够吃十辈子。」
「做人不能这样。」丈人吩咐:「老伴去着秀萍牵过来。先填这坑再起玉。」
未几人齐了,就这一家四口子——朱三的妻子还牵来一头硕大黄狗,长得壮健,血气足又忠心,看来已在他家熟络,成家犬。一直摇着尾巴向主人欢迎,十分亲切。不虞有诈,乐得很呢。
阿峰看到这黄狗,心中一动——但牠的嗅觉太灵了,知有陌生人气息,便当空狂吠。护主呢。
「真邪乎!」老丈人皱眉:「咋的没命地叫?是预知自己运程么?从前没试过——」
「别理了,伸头一刀缩脖子也一刀,是命。」
二人合力镇住黄狗,互视一眼,甚有默契。先向屋里问道:
「你俩准备好了吗?」
妻子秀萍和丈母娘道:
「来了,来了。」
「快!狗要疯了,不能等了——」
男人干的是粗活。那幼活是啥?
妻子和丈母娘在屋里,先把一块羊脂白玉就烛火给烧热了,竹夹子夹过来。男人把黄狗压住,小木棍儿撑住撬开口,女人把滚烫的玉块精心细致戳进去。热玉在喉间冷缩,吸了牠一口精气,急现极微细的肌理裂纹,虽看不出也没机会看到,此乃经验推理。这事儿干过多遍,玉出土便知。下回可加改善控制,技艺日精。
且不管那玉藏身之体,男人合力把黄狗的嘴巴颈脖,用铁线一圈一圈给牢牢绕上,封住。牠不但动弹不得,还有口难吠,只剩喉头呜咽,如泣如诉……
那玉迅速融入体内成为一部分。狗,也挣扎乏力了。奄奄一息,不让死。一如既往,一家子熟练技工,合力让黄狗活活埋在那土坑里。
他们算得准确:得活埋,不能早早憋死牠。图血鲜。
泥土一把一把铺上去,填满、压紧——那畜牲狗命,自此刻开始,为「养」一块极品「血玉」而牺牲了。也许是成全。
三五七年未成气候,十年廿年卅年才出好货才含精光艳沁。如酒,愈陈愈醇。这是世世代代的经营,也是世世代代的秘密。只因无子,才会让秀萍的男人朱三插手。亦天意,才会无子。朱三亦然。
那血玉经了岁月,益发红艳,成为上等人家把玩的奇珍……
阿峰明白了。
为什么猫会惊恐,黄狗哀鸣。物伤其类,只有牠们感应而悲痛。
四人一边填土,之后在另一边挖掘「出土文物」。
丈人不忘人生哲理:
「生财要有道,不能贪,贪多嚼不烂,报在子孙身。风水先生说六六无穷,就依他叮嘱——有度,懂得节制,水土不耗损,即养之有道。」
看来有他的「歪理」。
江湖术士的一点节制——到底得杀生,不应放纵为之,必得「恐吓」,限量,谈因果报应,为旁门左道润饰。
阿峰回到「阜才当」,把今晚所见所闻沉淀一下,才决定下一着该怎办?
「玉是真玉,血是真血——不过那是狗血,狗血所沁如何分辨?告知表舅舅于掌柜,他索性不带我去,亦起戒心,怕某日揭发。从此更不信任,防着我,岂有前程?」
区区一家当铺,不过如是。
「葬玉」的真相,还是报予对自己有利之一方知悉。
阿峰背着于掌柜,求见钱老爷,他认不得那晚的小子。
阿峰道:「我向老爷道出真相,是瞧不过去,不想小人蒙骗敛财,老爷成了冤大头。」
再观脸色:
「和盘托出,立定主意与老爷交个玉缘罢了。请勿告知我当家的——唉,此番作为虽属正义,但亦亏欠了掌柜,想他那『阜才当』容不下我。此后得彷徨何处落脚。唉——」
当然,那血玉后来给退了,而于掌柜和朱三的财路也断了——他们尔虞我诈,目的不外求财。一个有货一个有门路,明明是真正的血实在的血沁呀,没作假,专家也证明是珍品。
可主儿不上当。
大财主留下两三千两没什么大不了,可对阿峰而言意义重大。
藉此良机,成为「踏脚石」。
他告别了当铺大门的牌匾、高高的柜台、各种检点核对的印章、当票、库房的大砖、通风的天窗、货架旁的长梯高櫈、大铁锁、大门栓……他看过的书簿字画文物。差不多了,再没可学习的东西了。
求谋数百两只浅水池子,怎比得豪门大户深不可测?藏书千万奇珍无数。钱老爷信任他「博学多才」,看中他「善解人意」,甚至「大义灭亲」,加以栽培:
「来我家当个书友食客,上至天文下至地理,聊聊读书心得……」
正中下怀。
财主有钱,没墨水。
自己有点心得,他不会亏待。人总得由这个阶梯,跳到那个阶梯,不能走回头路。
——他悟了:玉得「养」,人也要「养」。就算是为人养志养识养情趣,为他人作嫁衣裳,自己又怎会一无所得?
回想当初投靠于掌柜,开店挂招幌,那是典当业以「钱串」为设计的特殊招幌。挂时要求格外小心。总有人叱喝他:
「阿峰你这小子留点神,这招幌是生计,是钱,不得落地,否则就晦气了!」
都讨吉利的口彩,都为招财进宝战战兢兢。人有旦夕祸福,世事浮沉才促进这个行业兴旺。
他见了世面,心生壮志。跟钱家上下和那头黄狗混熟了,摸透了,全靠牠的灵动指引呢。
「你的命好,牠的命歹。」阿峰拍拍牠的头扫扫脖上黄毛:「同是狗,亦天渊之别。」
人亦一样。
我就不信,凭我的机智和胆识,不能空手套个几千两自立门户去!
眼界开了。
谁甘心一生当个寄人篱下普通人?
走着瞧。
阿峰只觉身上的血,开始沸腾了。
他不是附庸,不是工具,更不是被借还魂的尸,被以假乱真的一块玉,他就是自己作主的血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