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十一章 乱世商机

宜秋集,与宛城之间尚相隔棘阳和淯阳,是以宜秋集可以说是棘阳后方的要道,与棘阳和淯阳之间各相距百余里,到宛城则有近两百里的路程。

宜秋集此刻驻扎着王常所率的下江兵近两万余众,当然,这并不是下江兵的全部,但却绝对是主力。此次王常斩杀荆州兵万余,降卒也有数千之众,可谓是大获全胜,缴获粮草兵刃诸物无数。

此战,也使下江兵声威大振,远近各地的难民竞相依附,也有许多豪强聚众相投,只在短短数日之间便已平添了数千余众,这自是一件大喜事。

王常早已收到了刘寅、刘玄大败的消息,而此刻他也正在与自己手下的众将商量如何攻打宛城之事。

王常明白,宛城绝不容易攻下,严尤和那十余万官兵更不好惹,在人力上,他绝没有与官兵相抗衡的力量。论财力,下江兵与朝廷相去甚远,便是比新市军与舂陵军也还要差一些,因为他们没有刘家的财力作后援,是以若想攻宛城,绝不能够硬攻,抑或是必须再过些时日方可决定,是以他与众将正在分析形势。

“报常帅,外面有一个自称自宛城而来的姜万宝给常帅送来了一件礼物!”一名小将行入大殿,手捧锦盒跪倒在王常的帅案前。

王常的亲卫接过那有两尺半见方的扁平锦盒,却有些纳闷地望着王常。

王常也微愕,他倒从没有听说过什么姜万宝之名,也没听说过宛城有哪一人物叫姜万宝。不过,此人既是宛城而来,他也不能不谨慎,倒也想看看盒子之中究竟是什么样的礼物,是以示意亲卫打开盒子。

亲卫小心地打开盒子,不由得怔住了,两名亲卫相对望了一眼,把盒子递给王常,王常看罢也怔住了。

盒子之中没有别物,只有一大一小两张制作极为特别的弩弓,以及十支长箭,一支小矢。这些东西摆放在摊得很平的杏黄帛布上,极整齐,无论是颜色还是形态,搭配得都极为赏心悦目。

王常不由得拿起那张大弩弓,虽是大弩弓,但也只有一尺八寸宽,就像是一个奇怪的铁箍,入手沉重,约有十余斤重,弩前有一朸木横梁,横梁之上有十道小槽,光滑之极,显然是涂上了桐油,弩机之后有根铜线,还有一些连他也不知质地的东西,做工之精,造型之奇,连王常也为之惊叹。

“啊……”王常一拿出这弩机,一旁的众将都讶然,他们也没料到,那自宛城而来的人所送之礼,竟是这样一张奇怪的玩意儿,他们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尽管有些像弩机,但却又与他们所见的弩机有所不同。

“大家可知这是何物?”王常扭头向众将举起手上之物问道。

众将你望我,我望你,谁也说不上名来,皆摇头。

王常又望了望盒中那十支长箭,似乎明白了一些什么,便将这十支长箭一一上到那朸木横槽之中,箭尾抵住铜线,一带尾弦,竟将朸木旁的铁胎弯成了一张弓状,尾弦却可以套在那朸木中似乎蝎尾一般伸出的尾后的小铁柱上,十支劲箭竟定在那朸木弦糟之上。

“是一张连弩!”成丹见王常上好箭之后脱口道。

王常仔细地打量了手中的这个怪家伙,将十箭对地,一扳木臂框槽下的机括。

“哚……”十箭以肉眼几难相辨的速度同时射入室中地面之下,十支利箭却只发出一声轻响,竟全都没入地底,惟箭尾露于地面之上。箭尾与箭尾之间的距离几乎是一致,相距半尺。

所有的人不由得都倒抽了一口凉气,也有几个人自座位上站了起来,呆呆地望着地面之上的那十支箭尾,一时无语。

王常也吃惊地望着手中的怪弩,他再不怀疑这东西是一张弩机。

“好强的攻击力,这如果射在人身上或是盾上,只怕是盾裂人亡了!”成丹也抽了口凉气道。

“成将军所说甚是,只怕,眼下我们这里最厚的盾都能被其射穿了,只不知这东西是何质地所造?”“我们把那个自宛城来的人唤进来不就可以知道了吗?”有人提议道。

众人这才想到,恍然而笑。

“请姜先生入殿!”王常向门口的亲卫战士吩咐道。同时他又拿出那张极小的弩机,他发现这张弩机竟在正中间有一道软牛皮所制的夹缝,竟可将夹缝两边的弩身顺夹缝折合成一小块,甚至藏于袖间,顿时大感兴趣。

“宛城姜万宝参见常帅!”王常正在把玩小弩入神之时,忽听案下有人呼叫,忙回过神来,入眼之处,却是一颗大脑袋,长相极奇、个头不高的中年人,忙收起小弩起身拱手道:“这位便是姜先生,王常失礼了!”说着让人看座。

来者正是姜万宝。姜万宝望了望王常,毫不客气地座于一旁,笑问道:“不知常帅对这大小二弩可还满意否?”王常不由得朗声笑道:“本帅对此二弩十分满意,只不知先生大老远送此厚礼给本帅,所为何意?”王常并不认识眼前之人,但却也不会小看眼前之人,他深知人不可貌相,是以一开口便开门见山地问出心中所疑。

姜万宝也笑了笑道:“我此来不只是给常帅送礼,更想前来与常帅做一笔生意。”殿中诸将不由得愕然,这怪人倒显得有些神秘莫测了,居然来与他们做生意,这倒也新鲜。王常也感到有些意外,奇问道:“先生要与我做一笔生意?”“不错,而且是一笔大数目的生意。”姜万宝肯定地点点头,高深莫测地笑了笑。

“不知先生想做什么生意?”王常客气地问道。他觉得眼前此人虽长得不怎么样,但气度不凡,而且有些高深莫测,是以他显得很客气,事实上,他一直都很尊重一些奇人异士。

“常帅可知,刘玄与刘寅之败与常帅刚才所用之弩有着很大的关系?”姜万宝不答反问道。

“哦?”王常大感意外,殿中诸将也讶然。

“常帅认为,如果有这样一支千人弩机队对你的主力军进行突袭的话,那后果会是怎样呢?而且这些人全是以机动性强的快骑移动!”姜万宝又问道。

王常脸色显得有些深沉,姜万宝所问的这个问题虽然只是假设,但却不是没有可能,刚才他见过这一张弩机连发十箭的威力。如果是一支千人快骑,一千张这样的弩机同发,那其杀伤力之强是难以想象的,其后果如何其实很容易想到。

姜万宝见王常的脸色有些难看,他知道王常已经预知了结果,便淡然道:“刘玄的大军便是在这样的冲击之下溃散,而王凤也同样吃了这个亏,此弩名为天机弩!”“天机弩?”王常和众将皆念叨。

“先生此来是想与我作此交易?”王常突地问道。

“不错,天机弩天下只有一家生产,别无他人可造。因此,我想与常帅做这笔交易!”姜万宝微有些傲意地道。

“哼,如果我拿着这个样品去让人打造,不就成了第二家了吗?”成丹不屑地道。

姜万宝不由得笑了笑,悠然道:“虎与猫不同不是在于其形,而是在于其神、其根骨、其本性,如果将军认为有人可以仿造,我并不在意,我不相信这世上有人能在一年时间内找出所用材料的成分配置来!若真如此容易配制,我又何必在此丢人现眼?”王常为之动容,殿中众将也不再言语,姜万宝所说的那般自信,自然不会没有半点把握。而且刚才他们见识过这张强弩的穿透力,几乎可以等同于五百担的铁胎弓,但是五百担的铁胎弓却不是人人都可以拉开的,更不能同发十箭,且那铁胎高及人身,这弩机却不过两尺,却能发挥出如此强大的杀伤力,可见其构造确实是极为特别。

“严尤的弩弓也是你们所造?”王常淡淡地反问道。

“不错!但那也是金钱的交易!”姜万宝并不否认地道。

“那这么说你也是官兵的帮凶走狗喽?”成寇冷然不屑地道。

“这位将军所言差矣!人生于世,各求其所欲,交易是平等的,何谓帮凶?何谓走狗?你们所求是富贵荣华,光宗耀祖,成就不世功业,而我所求是万贯之财。彼此所求不同,手段不同,却也是为己而为,谁是谁非又岂是一人之评?如果你要说我是帮凶,我也勿用反驳,此乃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之论,但我却要告诉将军,商者不政,只持中立,谁出钱,我就为谁办事,这是商家的准则!”姜万宝不疾不徐,悠然道。

“你们尚有多少张这样的弩机?”王常淡然问道。

“可在两月之内准备四千张!”姜万宝淡淡地道。

“两个月内准备四千张?那四千张我全要!”王常悠然道。

“哈哈哈……”姜万宝一阵大笑道:“常帅果然爽快!”“你们卖给严尤多少钱一张?”王常问道。

“二十两!”姜万宝淡淡地道。

“这么贵?”成丹吃了一惊叫道。

“这不贵,我们给常帅的至少每张三十两!”姜万宝依然不紧不慢地道。

“为什么?”王常的脸色也微变,他也没想到这弩机会这么贵。

“因为我们给严尤的是第一代弩机,也是我们初次制造,难免存在缺陷,因此只二十两。但我们给常帅的却是我们改良之后的第二代弩机,具有更强的杀伤力和准确性,在性能和使用寿命上提升了一个层次,所以至少每张三十两银子。当然,如果常帅要二十两一张的,我们也有!”姜万宝淡淡地道。

“那四千张就是十二万两银子!”王常微微皱了皱眉,问道。

“没错,就是十二万两银子。同时,我们还向常帅推荐那张小的折叠神弩,那是我们最新创新的小玩意儿,可以折叠存于袖间,小巧而力强,便捷而准确。它的用途,想来常帅应该比我更清楚!这种弩机每张仅六两银子,价格实惠,如果常帅想要,我们可以以五两银子一张卖给常帅!”王常将那张小弩在手中把玩了一阵又传到殿中众将的手中,殿中众将把玩之时,也不由得为其精巧的折叠设计而惊叹。在他们眼中,这样的弩机只需五两银子倒也划算,因为这种装备对骑兵步兵都会有意想不到的妙用。

“常帅,如果我们购置了这些弩弓的话,那我们的战士这个冬天只怕就会挨饿了!”王常身边的幕僚出言提醒道。

王常的眉头皱了起来,资金一直都是他最为紧缺的东西,经幕僚一提醒,他的心也便揪了起来,想了想道:“先生可否将这些弩弓更便宜一些卖给我们下江兵?”姜万宝哈哈一笑道:“这已是最便宜了,还是因为常帅买得多,若是单买一两张,至少以百两银子开价,不过我知道常帅乃是信人,也知道常帅眼下军备军资紧张,不若我与常帅定个协议打个赌如何?”众将皆愕,在这种时候姜万宝还有兴趣打赌,便也都觉得眼前的这个人有些特别。

“如何协议?如何赌约?”王常也泛起了一丝兴趣。

“我可以先将这些弩弓赊于常帅使用,一年之后常帅再还我弩弓之钱!但我们可以再立个赌约!”姜万宝悠然道。

“一年之后再给钱?”王常愕然,同时大喜,殿中众将也皆大为欢喜。这样一来,他们便不用顾忌资金不足了,是以姜万宝的提议极具诱惑力。

“不错,我们可以为常帅提供四千张天机弩,折叠神弩一万张,两月之内交给常帅!”姜万宝肯定地道。

“如此那就太好了,不知先生赌约又是如何呢?”王常心中大喜,不再为眼前的一切担心,心神大畅之下,言语也显得轻松起来。

“我的赌约是,常帅定可以在一年之内完全攻下宛城,义军必会在一年之中完全控制南阳郡!”姜万宝语破天惊地道。

不仅是王常,包括殿中众将都为之震惊,姜万宝的话是那般肯定而直接,仿佛是已经看到了结果似的。事实上王常和众将都在苦恼,连新市、平林、舂陵三支义军联合都被严尤五万大军杀得大败,而他们这支义军尚不足三万人,如何能够抗衡严尤的大军?何况,前队大夫甄阜又领着七万大军而来,他们本想趁刘寅诸人与官兵交战之时,从中分一杯羹,可是刘寅诸人败得太怪,他手下的将士也都斗志消减,正在商量如何避免与官兵交战,保存实力。

王常在竟陵已经在严尤的手下败过一次,是以下江兵的战士对严尤仍心存畏惧,都不愿再与之交战。说到攻宛城,他们现在都几乎没有了这种想法,可是这个姜万宝却如此肯定能在一年之内攻下宛城,还控制南阳,这怎不让王常及其手下将领震惊和愕然?

“这便是先生的赌约?”王常吸了口气,反问道。

“不错,不知道常帅可敢与我一赌?”姜万宝傲然自信地道。

“不知先生所赌的赌注又是什么?”成丹也感到有种前所未有的刺激,立身问道。

姜万宝高深莫测地笑了笑道:“如果我输了,这些弩弓只当是送给常帅,不取分文!”“那要是我们输了呢?”王常一听,心中也涌起一丝莫名的兴奋。眼前这怪人确实特别,而且赌法更是特别,这个话题也让他不能不心动。

“如果你们输了,那么这些弩弓的价格上涨六倍!当你统领宛城之日,我来向常帅收一百万两银子!”姜万宝再一次语出惊人地道。

“一百万两银子?!”那幕僚也吃了一惊。

“不错,一百万两银子,零头我全不要,这是以一赔六的买卖,或许常帅是吃亏了点,但常帅也可以不与我赌,那么你仍可在一年之后还我十七万两银子!”姜万宝大方地道,似乎一切都在其预料之中。

殿中诸人全都愕住了,这个怪人确实有豪气,而且是一点都不吃亏,不过这个条件也确实诱人。当然,除开赌约不算,对方也确实是帮了自己一个大忙。

“你为什么这么肯定我们在一年之内会攻克宛城呢?”成丹也被姜万宝的信心所感染,他突然之间也似乎相信自己一定真的可在一年之中攻破宛城,不由好奇地问道。

“这个先恕我卖个关子!”姜万宝神秘地笑了笑道。

“先生不觉得吃亏吗?”王常蓦地淡淡一笑,悠然问道。

众将心想:“这个赌约确也值,如果一年之内攻不下宛城,这弓弩便是白送的,如果一年之内攻下了宛城,又岂在乎这百万两银子?”是以,他们都希望王常答应这个赌约。

姜万宝大方地笑了笑道:“商人自有商人的眼光,既然我愿下这个赌注,便有我的道理,不劳别人担心,如果明知是亏本生意,我不会傻得去做的!”王常不由得又开怀大笑起来,爽快地道:“就冲先生这一句话,我便与先生立下此赌约!”姜万宝也笑了,道:“我可以替我的东家与你击掌为誓,我相信常帅的承诺!”说完起身来到王常案前。

王常也欢笑着与之举掌相击。

“不知先生的东家又是何人?”王常击掌后,颇有兴趣地问道。

“常帅也许根本就没有听说过他的名字,因为他出身卑微,宛城许多人都称之为小刀六,他本姓萧,在家排行第六,因此叫萧六!”姜万宝淡淡地道。

王常确实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在座的也没有人听说过这萧六是什么人物。

“对了,我还有一事需告诉常帅,如果平林军和新市军或是舂陵军问起此弩机之事,常帅可如实相告,这天机弩卖给他们是五十两银子一张,这折叠神弩仍为六两银子一张,如果他们想买便是这个价,如果出不了这个价,我们不卖!如果常帅与之合兵,则以后购买弩机,至少也要四十两银子一张!”姜万宝毫不避嫌地道。

众人听了不由得感到好笑,看来这怪人只对下江兵好,对其它的几路义军都不怎么样,不过这倒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至少证明自己的人缘不错。是以,他们不怒反感到高兴,这次那三支义军联合,惟独不与自己联系,这使下江兵诸将颇感愤然,而眼下这怪人公然表示支持下江兵,而烦另外三支义军,这使他们顿感面上有光。

“哈哈……先生果然是个有趣的人,好!我帮你转告就是,只不知先生为何会两价不一呢?”王常有些奇怪地问道。

“哈哈哈……”姜万宝爽笑道:“因为我们与将军一样,出身贫寒,而将军行事、治军,无不为民着想,常帅所代表的是我们普通百姓的利益,我们岂能不知好歹?但刘家乃皇子皇孙,出身豪门望族,他们起事,是为复高祖大业,说到为百姓做事,为时尚早,就算日后成了天子,也不知会不会与王莽一样荒淫无道。是以,这样的人,我们自然不能先赊贷人情了。”“说得好!说得好……!”整个大殿之中顿时响起一片掌声,连王常也叫好。

“为先生上茶!”王常欢喜地道,尽管姜万宝只是侃侃而谈,但其豪情和谈笑之语无不在默默地激励着军心,此刻连他自己也感觉到斗志大盛,对未来充满了自信,那些将领也个个激情高涨!王常确实对这个怪人心生感激,但军中戒酒,是以惟有以茶相敬。

姜万宝自然明白王常心中的感激,不过,这对他只有利而无害,是以他欣然而受。

“禀常帅,舂陵军刘寅、刘秀、李通求见!”一名卫士急匆匆地行入殿中,禀报道。

“哦?”王常立身而起,没想到刘寅会来得这般快。

“随我去殿外相迎!”王常向众将吩咐道。殿中众将也大感意外,他们没想到不仅来了一个李通,连刘寅和刘秀也居然亲自来了!这三个人可以说是舂陵军中的绝对头领,更是联军中举足轻重的人物,三人同来,难怪王常要亲自相迎。

众将早就仰慕刘寅、刘秀之名,是以也跟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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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渺只在天虎寨呆了两天,确实收获不小。而陈通所说的都是事实,天虎寨的人都快将他当成块宝了,让他都有些不适应,刑风虽是一寨之主,但却极忠于祖上之训,也极忠于自己的誓言。不过,到了天虎寨林渺才知道,刑风与宛城刑家有着极为深厚的渊源。

林渺让刑风助小刀六发展生意更顺道招兵买马,刑风欣然应允,而且这一切正是刑风所想。

当年东方朔上书三车欲献给明君,却不得朝见皇上,后虽为朝官,却不在官场得志,虽在江湖之中有些声名,可终不能让其才学为明君所用,是以,其后人皆欲辅明君,一了东方朔当年夙愿。是以,林渺让他助小刀六经营生意并招兵买马,他自然欢喜。他所处的天虎寨地势险要,在外方山与老君山之间,多深沟大涧,所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是以官兵便是派十万大军入山也无法拿他们怎样,最多掀了天虎寨,但想抓住天虎寨的人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天虎寨不仅是个休生养息的好地方,也是练兵的好处所。因此,在宛城招到的人马可以转入天虎寨加强训练,借地形和山势对所招之人强化训练,绝对可以组织成一支精锐战旅。

刑风和林渺所需要的也是一支精锐战旅,在这四处纷乱的战乱中,普普通通的战士根本就没有多大用处,因为随时都可以招来,但以他们的财力,在养不起太多的战士的情况下,便只有求精求全。是以,林渺定下的目标是,合能攻城掠地,分能独挡一面,至少也要像严家军的精锐战士一般。

不过,幸亏天虎寨中的好手众多,他们完全可对招来之人进行小组训练,挑选精锐,务必使那群人在最短的时间内达到最好的水平。

天虎寨平日里绝不会打家劫舍,对附近的山村都绝不相侵,反而保护了这些山村的安全,是以在天虎寨方圆百里内口碑甚好,因为他们可以自己开荒种地,对过往的商人绝不会劫掠,但他们往往也会做一些走私的买卖,大致来说,他们可以自给自足,在许多地方也都有天虎寨的生意。

现在小刀六的主意和所从事的生意也正合天虎寨的胃口,如此一来,不仅可使天虎寨的生意网做大,也可以给自己更多的经济来源,以让自己去做更多的事。

林渺顺大道直行,一路经过了阳翟、颖川又到父城的聚英庄住了一日,但却没有见到任光。此番任光回信都,是因为其父信都太守病危。

[注:信都,指今河北省翼县一带。]

傅俊等皆不舍得让林渺走,但林渺有急事,他必须先赶去邯郸,否则的话,白玉兰与王郎之子王贤应完婚之后,那一切便已经迟了,尽管只在父城呆了一天,但他仍是心焦如焚,不过,他知道,此刻距王贤应与白玉兰的婚期尚有一个多月,因为快过年了,在年底肯定是太仓促了,而白玉兰与王贤应的婚期便定在元宵节那天。因此,至少还有一个月时间,这一个月的时间却绝不长,因为林渺会有太多的事情要做,或者是会遇上太多的麻烦,毕竟在北方,他人单势孤,或者可以去信都求助于义兄任光,但若想去渔阳请吴汉和沈铁林相助的话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在时间上不允许。自父城到渔阳便要近二十天,这一来一回,一个月便已过去了,只有信都不太远,不过,想到任光之父病危,林渺也不知任光有没有空随他去邯郸。

事实上,无论在公在私,林渺都绝对会到北方去,不仅仅是白玉兰的事,因为怡雪也希望他去北方。只是,如果不是白玉兰,他也绝不会这么急着赶往北方。因为在宛城之外,他还有许多事情没有办妥,而对他来说,北方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

离开宛城的第七天,林渺才赶到洛阳,而且这一路上皆是快马疾驰。当然,有金田义、猴七手这两个老江湖为他打点行程,他不用费太多的心去准备什么,一切事自有两人打理,这使他一路上并不怎么辛苦,反而让林渺学到了许多出远门和行走江湖的经验,而这些是昔日在宛城做混混时所不能学到的。

林渺出远门的次数并不多,要么是随军东征,要么便是南下云梦,但还是第一次到洛阳,宛城虽也是繁盛一时的名城,在整个神州大地也可以排在前五位,但其繁华还是要比洛阳逊色一些,城市排名之中,长安排第一,洛阳则可排在第二,而宛城则只能排在第五位,北有邯郸,东有临淄,不过,北方太乱,邯郸虽在名义上排在宛城之前,但实际上只会逊于宛城。倒是临淄确实极为繁盛,但与宛城也差不多,惟洛阳与长安才是真正地排在这几座大都会的前面。

[注:当时秦汉时期,宛城是六大都会之一,六大都会分别是:长安、洛阳、邯郸、临淄、南阳(宛城)、成都,这是当时最大的六座都会城池。]

洛阳城,南临洛水,倚险而立,北面则靠黄河,水道畅通,也使得洛阳在这两河流域之中形成了一处独特的环境。

洛阳城,向有“天下之中”之称,早在西周时,便在洛阳营建了成周城与王城,开始作为军事驻点,用以威镇“殷顽民”。这里地处“天下之中”,为“都国诸侯所聚会”之地,故逐渐由军事要塞变成了政治中心和工商业城市。春秋战国时期,洛阳成了东方诸国与秦国作战的要地与贸易必经之地,可谓“东贾齐、鲁、南贾梁、楚”,其城池之大,仅次于长安城,四围长近四十里。

只看其城门,便可知其比宛城要气派多了。南面有三座宽大的城门,中间的城门竟有三大门洞,每个门洞都可并驰三车,确实气派非凡,虽然南北诸方战乱不休,但是洛阳城外依然是车水马龙,往来之人络绎不绝,三教九流甚至连胡羌异族之人也多出入其中,确实是什么样的人物都有。

猴七手也是第一次到洛阳,也像个土包子进城一般,不过林渺自小生长在宛城,虽宛城不及洛阳大,但也是繁盛一时、商贾云集之地,他见过的世面绝不少,因此虽惊于洛阳的气派,却也并无过激表现。

“今晚,我们便在洛阳住下吧,明日再赶路。”金田义提议道。

林渺点了点头,反正也不急在这么一下午的时间,他也想在这洛阳城中逛逛。

三人并骑行入城中,城中之道极为开阔,十马并行都不会显得拥挤,道旁的店铺比比皆是,顺着大道行不多远,便听身后一阵急促的蹄声响起。

“让开!让开!薛大公子的座驾到……”一阵喊声加上蹄声,使林渺不由得扭头望了一眼,却吃了一惊,只见身后竟有近两百骑持弓负箭的家将打扮的人,如众星捧月般护着一名锦衣汉子旁若无人地自大道上奔来。

在洛阳城中居然有这么多人敢公然持弓负箭,而且这群骑士如此肆无忌惮地横行,确实不能不让人吃惊。看这些人的样子,也不是官兵,只不知那些守城官兵怎会敢放这些人入城!

街上行人如避瘟疫一般连忙避于街旁。

“驾,驾……”那锦衣汉子打马疾驰,气焰张狂,身后的那群人也大呼小叫,还有人背着许多猎物。

林渺和金田义等人也忙将马带到一旁,这数百气焰张狂的人他可不敢惹。何况对这些人的身分没弄清楚,他可不想再去惹什么麻烦,心中暗忖:“究竟是什么人这么猖狂,摆出这么大的排场?”那近两百骑风驰而过,扬起一片尘埃,让人有些睁不开眼。

“大叔,这些人是什么人哪?竟摆出这么大的排场!”林渺向路旁的一位老者客气地问道。

“年轻你,你是自外地来的吧?这些人乃是薛府的家将,前面那位乃是当今皇上面前的大红人薛子仲大人的大公子薛青成!”那老者说完叹了口气,转身便走了。

林渺恍然,心中忖道:“我道是谁这么张狂,原来是薛子仲的儿子,难怪。”“这小子如此张狂,什么时候去把他家偷穷了,看他还怎么狂!”猴七手小声地诅道。

林渺和金田义不由得都笑了,金田义打趣道:“只怕以你一人之力,这一辈子也搬不完他家的钱财!”猴七手也笑了,如果传说是真的,那他确实一辈子也搬不完薛家的财宝,因为外传,薛家的财产多达十千万之巨,甚至还有过之。在洛阳之中,只有张长叔才能与薛子仲比富,天下之中能与之相比的也寥寥可数。为世人所知的,好像还有奚人寿通海可与这二人相较,用富可敌国来形容实不为过。

不过,薛子仲和张长叔乃是靠奸商及朝廷的支持主持五均六院才会迅速巨富起来,但寿通海却不是。是以,天下之人,对寿通海的评价高过薛子仲和张长叔,而寿通海的银号遍地开花也大受欢迎,便连负责五均六院的薛子仲和张长叔也不敢对寿通海的生意多说半个“不”字。

王莽虽治国无道,但还不至于昏庸到不明事理,对于寿通海这样一个大商家,他也很是礼遇,因为寿通海在为自己赚钱,也是为他赚钱。因此,他也给寿通海一个虚衔,封为通海侯,却并不掌权,但却让寿通海做生意没人敢捣乱。

“啊……”金田义突地惊呼了一声。

林渺顺其目光望去,却见一小孩正自大街上穿过,可是见到群马飞驰而至,吓得坐在地上大哭,却不知走开,而薛青成的铁蹄根本就没有刹止的意思。

“王八蛋!”猴七手不由得愤然低骂,这些人似乎根本就不将人命当一回事。

林渺也大为愤然,只可惜他与之相距太远,根本就不可能来得及相救。

“孩子……”一妇人撕心裂肺的呼声在街边响起,那妇人如发疯一般向街心奔去,显然正是那小孩的母亲。

大街两旁的人也全都大惊,这妇人也冲上大街岂非是找死?本来只是小孩丧命,现在连母亲也连累了。

街旁之人都不忍心看那对母子丧身铁蹄的场面,许多人都闭上了眼睛,可是薛府的家将和薛青成像是什么都没看到一般,依然策马向那对母子踏去。

林渺诸人也肝胆欲裂,但他们的视线已被群马所阻,已看不到那对母子,也听不到那惨叫声,因为马蹄声太响。

“岂有此理!”金田义义愤填膺一拍马鞍,愤然道,但便在那一瞬间,他的神色突然变了。

林渺的神色也大变,他们没有听到惨叫,但薛青成却自马背之上飞掠而起,像是自水草中惊起的鸥鸟。

掠起的不仅有薛青成,更有那刚才冲上大街的妇人。妇人的脚步不像刚才冲上大街之时那般踉跄,而是动若脱兔,其身法之敏捷,舞动之灵巧,让林渺也为之心惊,而那刚才在地上啼哭的孩童正骑在妇人的肩头。

“薛青成,今天就是你的死期!”那妇人袍袖间闪出一道白练,如残虹般滑过虚空,在那群薛府家将反应过来之前,已射入薛青成的防护网。

事起突然,薛青成怎也没有想到这么个不起眼的妇人竟暗藏杀机,而且还是个高手,尽管他自身的武功不俗,但在这种情况之下,他也难以发挥。

一旁观看的人见事情突转,那本来可能会死于马蹄之下的妇人竟然反过来追杀薛青成,顿时感到大为有趣和快慰,对薛家之人无人不恨,只是薛家势大,众人皆是敢怒不敢言。

“叮……”薛青成仓促拔剑挡住那妇人射出的银链,身子疾坠向他的家将群中。

已有数名家将慌忙伸手接住薛青成,也有几人跃身截向那妇人。

那妇人绝命一杀未遂,身子也下沉,但她肩头的小童却如一支怒箭般暴射而出,以快得让人吃惊的速度撞向坠落的薛青成。

“呀……”那小童在飞出之时还射出了一支弩矢,也不知弩自何来,矢自何处而出,那试图拦截的家将中箭惨嚎而落,顿死于乱蹄之下。

薛青成大骇,他的身形坠落,已为四名家将接住,但这四人还未来得及收回手,那小童已经撞在薛青成的腹上。

“呀……”薛青成根本就来不及防御便发出了一阵凄长的惨嚎。

那四名家将大骇,他们手中的薛青成已为两截,五脏合着血雨“哗……”地洒了出来。

一切发生得太快了,这些人根本就没有意识到,一来是因为他们从来都不会想到,有人居然敢在大街之上,而且在这种情况下袭杀薛青成;二来,一开始他们便没想到这啼哭的小童就是真正要命的杀手。在他们眼里,小童只会是他们蹄下的玩物,而薛青成最喜欢玩这种游戏,一般来说都是他的马蹄最先踏上这玩物。因此,无形之中就使这危险的人物靠得他太近,这便中下了杀机。

“好快的刀!”金田义禁不住低呼了一声。

林渺也不得不承认,小童那斩腰的一刀确实漂亮,但他很难想象,这是那小童所应该有的刀法,如果不是他亲眼所见,他绝难相信这啼哭的小童居然拥有如此的杀人手段。在他眼里,这样的小童顶多只是在家里放条小牛而已,但这一切都是事实,而且薛青成死了,死在那小童神乎一刀之下,但是那小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