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再静静地坐了一会儿,起身要走,才发现身边多了一个刚刚骂过的臭男人,留着长发,染过,那种糟糕透了的金黄色在夕阳照耀下像是一团稻草,他在那边呵呵地傻笑。金子琪当时便觉得不对劲儿,拉了姐妹要跑,但是腿却不听使唤,走不动了,而且已经跑不掉了,臭男人已经站到她们面前,巷子很小,插翅难飞。他一定是上过学的,因为他用了鲁迅笔下的一句话,他有些大舌头,使劲了很久,这句话总算是很清楚地说出来了,而且是很认真的,叫人无法质疑他的决心,亦无法评判他所欲为的善恶。他手上拿着一块砖头。他说:“我要与你困觉。”不知道他说的这个“你”是指谁,因为他的眼神是没有焦点的。金子琪一向是聪敏的,这时候也傻眼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倒是她的好姐妹从这句朴素却充满巨大危险的性暗示里觅到了一丝希望。因为他说的是你,不是你们,于是她的好姐妹与他商量,这件事情竟然可以商量,条件是让金子琪先走,她留下来。她竟然在这样的时刻选择这样做,一定是被金子琪刚刚的表白所感动了,无论如何,她确实是这样做了。金子琪被她推了一把,没头没脑地往前走,走开好几步了,才想起来她是可以用跑的,力气逐渐回到体内,她开始奔跑了,一口气跑到了闹市区,她的心才算是回到了胸膛,怦怦乱跳。她回头看那森然的深巷,静静的姿态,并没有一丝慌乱,甚至有矮房起了几缕炊烟,夕阳也只欠半个额头擦在天边,这一方天地安安静静的。她看着街上过往的行人,平静寡淡,根本没有谁注意到百步之外,有一个女生舒缓平凡的命运之河,正要撞上礁石。她愣愣地站在那里,在心中憎恨着上帝,为什么要安排这样一出,若无,多好。走在夕阳下,牵手回家,多好。她站在那里,享受好姐妹换来的自由,风吹在她的脸上,似在哀哀低鸣,破了音,她有些讨厌这样。她讨厌这个世界,她甚至讨厌她的好姐妹,她为什么那么好,照见了她的不好,她实在没有这样的胆略与勇气。她有自己的智慧,可能是她好姐妹一辈子也学不会的,也不要学的。
她终究是什么都没有做,只是慢慢走回家去。她对自己、对这个世界,都是心灰意冷的。她像是被凌辱了一般,捂着胸口,挨到家门口,终于是忍不住了,哇的一声全部吐了出来。后来她的好姐妹便退学了,没有再见过,消失得干干净净。虽然小城小,但是她们真的再无照面,心里也并没有空了一块,更是没有少胳膊少腿的,日子仍旧要继续的,这就是各自的命运吧。她是这样想的,安慰了自己,也替她安慰了她。
她拿到了上戏的录取通知书,镇长让她戴着大红花坐上了卡车,在街上转了一圈,她高高在上,看下面围观的人群,她突然觉得自己万分厌恶自己,自己再是亮丽的一朵花,也不过是从这片土地滋生出来的。她的目光落在一张张麻木的脸上,扫了过去,似瞥见了她的好姐妹,她站在一家洗发店前,拼命鼓掌,一半风尘味,一半还是她好姐妹的影子,就这一半的投影,已是她难以承受之重。她连忙把脸转向了另一边去,眼泪迟到,终于是滑落下来,正巧鞭炮也响了起来,很应景,掌声一阵一阵,像是一巴掌一巴掌,缓慢、用力地,拍打在她的脸上,发力到她心上去。镇长站在她身边看见,喜气洋洋地搀了她一把,“子琪啊,以后成了大明星,别忘了乡亲们啊。”其实不忘又怎么样,忘了又怎么样呢,真是毫无营养的一句话。这时候在乎的应当是语气,而不是语句吧。
她含着泪,点了点头。车子行到拐角,遭遇大团人群,止住不前,她的心也在这个时候漏了一拍,因为看见一个人,众目睽睽下,勾着车沿蹿了上来。好像这是一场庆功宴,亦是鸿门宴,见到了好姐妹,心已麻了半边,现在却又是陡然一惊,是他。虽然只见过一面,但一眼就能认出来,岁月并没有改变他的眼神,还是这样直直地看着她,伸出来那脏兮兮的手,往她那儿指了一指,似乎是说,他也认出她来了。他的眼神里还多了一些意思,除睡觉之外,似乎在指责说,当年她丢下自己的好姐妹,就逃走了。他往她靠近了一步,嘴里含糊不清地说些什么,其实是毫无意义的,却听起来字字戳心。直到她被镇长拦腰抱住,周围有人涌上来将他抢下,她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盛怒之下,她伸手抽了他一个巴掌,这个巴掌可能倾尽了她在这个小城市所有的愧疚、不满、冤屈、愤怒、懊恼。她的手腕认真地扭到了,落下了病根,以后阴雨天,都要吃上一阵痛。她渐渐就忘记了这是她打人留下的痛,而记得是她的好姐妹印在她手腕上千年的纪念。
“不过你皮肤倒是蛮不错的。”旁边的李洛寒又插了一句话进来,将她从记忆里拉了回来。她没有答理她,她明白新同学,刚相处,是要笑脸相迎的,但是这一刻,她做不到。对这个人,也做不出。她也不奢望李洛寒能明白,其实她的臭脸是给她自己看的,记忆中的她自己。
不过李洛寒并没有对金子琪表现出来的冷漠感到丝毫的气馁或者气急败坏,从问她要不要也来点儿防晒霜到最后夸奖金子琪皮肤好,她的谈话都是一个人完成的,并不十分需要金子琪的回应。她现在开始在脸上表现出,她是不屑与金子琪对谈的,一来是因为金子琪并没有怎么答理她;二来是因为她真心觉得她们之间没有共同语言,她找她说话,是抱着“不耻下问”的凌人气势的。即便是吃了闭门羹,也是没有关系的,等她明白真相之后,悔到肠子都青了吧。她看过太多这样的人了,人性嘛,她倒不会因此多看不起别人,反而觉得自己觉悟颇高。当然,她有这般自信,并不仅仅在于她是“富二代”,她自己也挺不喜欢这个身份的,就像是贝克汉姆的帅气总是叫人忘记了他的勤勉。她真的是,非常难得,因为肥沃的土地上,总是生不出劲松来,可她偏偏不是温室的花朵、易碎的雕塑。她是骄傲自己出身“不好”,发愤图强,要闯出一番天地来。
她的父亲出身贫寒,刻苦钻研,在这个社会获得了受人敬重的地位,但是他并没有将自己的女儿捧成掌上明珠的谋算,这甚至都不算谋算,只不过是小家子气的大度。所谓掌上明珠,不过是自己身边的玩偶,聚会带在身边,博得别人几句赞美而已,他有更大的野心,或者说是谋略,他的女儿,应当能独当一面,不在他的掌上,亦是一颗夺人眼球的明珠。所以他对李洛寒的打造,是精益求精的,听起来有点儿夸张,但确实是,比如说,李洛寒小时候的随身保姆,都是可以轻松在华尔街找一份上好工作的海归。别人都说他疯了,但是他自己振振有词,我一个有钱的成功男人,不与老婆离婚,不在外面养小三小四,不赌博,不吸毒,我就在自己女儿身上烧钱,这种疯,是良性的疯,是大好的疯,是光明磊落值得歌颂的疯。她记得有一次跟随父亲参加一个社会名流的婚礼,与其说是女儿嫁人,不如说是父亲嫁女,因为新郎的风光全被父亲抢走了,新郎只是一个可怜的小丑、无聊的樱桃,点缀在十几层的婚礼蛋糕上。李父问她,你要的是这种吗?我可以排场再大十倍,但是风光都是我的,懂吗?她似懂非懂,不过却在迷雾中能看见一道光来,那是她要去往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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