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早啊,老板娘
封澜作为仅有的几位列席者之一参加了曾斐和崔嫣的结婚仪式,一周后,丁小野的案子判决下来。
七年前的各种调查结果和新一轮的取证,都证实了崔克俭身上的弹孔与子弹在驾驶座前方玻璃上留下的痕迹吻合,当时在方向盘上确实也采集到了他的指纹。由此推断在追捕过程中,冯鸣与崔克俭驾车在事发路口相遇,冯鸣试图逼停崔克俭,开了三枪,一枪警告,一枪打偏,另一枪则击中崔克俭左肩下方,随后崔克俭加速冲撞冯鸣驾驶的车辆,造成冯鸣当场死亡,一小时后崔克俭也因失血过度而身亡。
崔霆(丁小野)究竟事发时还是事发后出现在犯罪现场未能证实,综合现场证据、犯罪动机以及时间推定,公诉机关指控丁小野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法庭未予采纳。最后丁小野以妨碍公务和包庇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四年,比预期短,比想象长;比一生短,比……女人剩下的青春长。
封澜不知道她和丁小野的一生可以拆解成几个四年,但等待是她必须学会且习惯的东西。韩律师和曾斐都认为以案件的恶劣程度,这个刑期相当合理,已是能力范围内的最好结果。丁小野放弃了上诉。
判决书生效后,在丁小野被移送至正式服刑的监狱前,封澜又去看了他一次。如今尘埃落定,少了许多担忧和忐忑,也再没法将明日事推至明日愁,悬着的心仿佛绑上石头回归原位,踏实,又沉重。
他们以前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无休无止地斗嘴,现在相对坐着,却只是长久地看着对方,然后她笑了,他也露出了颊边的酒窝。
封澜三十岁了,她想过,要是早几年遇见丁小野该有多好,那样的话,她或许会多一点底气,才可以无所畏惧地对光阴说:我等得起!
但早几年的封澜扛得住这副担子,足以应对眼前的压力和未来的风险吗?答案是“未必”!若可以选择,她更希望人生中出现的第一个男人就是他,这可能吗?那时遇见了,恐怕最后的缘分也不过是擦肩。
孤魂般游荡的丁小野遇见一路寻觅的封澜,算他走运,是她的劫。世间的安排自有定论,她走得快一点,他来得慢,所有的弯路都不是枉费,谁的步伐乱了一步都不会有今天。
探视结束前,封澜询问民警,她是否可以抱一抱丁小野?陪同前来的韩律师拉着民警去门口抽烟。
封澜走向丁小野,在他面前停住。丁小野的手无法张开,只能双手一道举起,摸了摸她的脸,问:“你今天化妆了没有?”
封澜警告道:“不许说气我的话来破坏气氛,不想死就给我老实点!”
“你少折腾点,也一样是察尔德尼最潮的女人。”丁小野的手在她的腮边停留,想了想又笑道,“不过,你瞎折腾我也习惯了。”
封澜用力地拥抱他,说:“丁小野,你够狡猾的。换作往时,我再喜欢你,折腾一阵也许就腻了。现在被你吊着四年,到时我都老了,再也没得选择。等你出来的时候,没准我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纪……所以你要给我好好地保重自己,不是为了你,而是为我!”
丁小野点头说:“好!”
他动弹不得,却从没有这样安心地享受过一个拥抱。他偿清了以往的罪,剩下的余生都得好好的,留着来还一个女人的债。
丁小野入狱,封澜的时间可以概括为两个部分:探视他之前和探视他之后。但她要好好地活,只有把日子过好了,挺直腰,像个人样,才不枉费那些流言蜚语和曾经吃过的苦。
第一年,封澜去看丁小野,他脸上偶尔会带着一点伤。他长成那样,又是软硬不吃的臭毛病,封澜自然忧心。曾斐却说,该打点的他都代封澜出面打点过了,该托的人情也没有含糊,丁小野在里面会得到相应的关照,只是作为新人,吃一点小苦头也难免,让她不用想得太多。
封澜每次问丁小野是不是有人欺负他,丁小野总是笑着反问:“我是那么好欺负的?你呢?有谁欺负你吗?”“花霏雪整理”
封澜没好气地说:“除了你,没人能随便欺负我。”当然,说她疯了的人还是有不少。她发现了一个诀窍,在那些人质疑前大方地承认自己就是疯了,他们反而会无话可说。
他们见面时,并不愿把太多的时间用在无谓的口舌上。封澜还告诉了丁小野一件事,这一年的春节,她爸妈和哥哥都在国外,她是陪冯鸣的父母一块过的,冯鸣的遗体也已入土为安。
在判决下来前,冯家二老对于封澜的反复造访,早已从抗拒转变为习惯。他们的谅解,与其说是因为那笔巨款,不如说是他们夫妇说服了自己,一个能让封澜这样的女人几乎倾尽所有来保全的人,终归不会坏到无可救药的境地。他们老来孤独,某种程度上,封澜的出现填补了身畔的空白。
封澜说,她做这些,是要丁小野知道,在这个世上他只欠她一个人的。
封澜还带来了两枚戒指,她说她受够了每次提交探视申请时的名不正言不顺。戒指通过了狱警的检查后到了丁小野的手中,他好奇地问为什么是两枚?封澜理直气壮地说,一枚是她送给丁小野的,一枚是“好心”帮丁小野准备,好让丁小野拿来送她的。
丁小野满脸无奈,说:“封澜啊封澜,我让你多做点女人该做的事。你又让我开了眼界。”
他把那枚男戒留了下来,上交狱警代为保管,女戒则退给了封澜。按照丁小野的说法,封澜送他的戒指,不要白不要,他姑且答应了她的求婚。但是反赠给封澜的东西,那是他的事,封澜管不着。
封澜说,她的餐厅在大学城附近开了分店,即使她不是唯一的股东,但多少赚了点钱,要丁小野做好心理准备,当心出来的时候被富婆的排场晃花了眼。
丁小野说他喜欢富婆,可是哪怕封澜的餐厅像兰州拉面和沙县小吃那样开遍祖国各地,也不能包揽了男人送戒指的事。他送什么,还得看他愿意。
“你不会送我一**牛和羊吧?”封澜苦恼地说,看着丁小野带笑的眼睛,又恶狠狠地补充道,“那我也不要白不要!”
第二年,时间过得比封澜想象中更慢。白娘子有缩地成寸的法术,她恨不能把一年缩成一秒。丁小野离开她太久了,自己一个人静静待着的时候,封澜仿佛可以感受到时光像蜗牛那样从她的皮肤上爬过,留下一道湿痕,却没有半点声息。
早先还有人问起她为什么还不肯结婚,另一半在哪里?现在他们都闭嘴了,知道真相的人反而比她还忌讳。人们都习惯了封澜的孤独,她也以为自己习惯了。只有躺在那张曾有过他的床上,她才会清晰地感觉到她不是一个人活着,她的等待是有彼岸的。
这一年,封澜已不再满足于寄情工作,她去了很多很多的地方,到处走走看看,就不会太在意心中那根时针跳动得缓慢。每看到迷人的风光和吸引她的美食,封澜都暗自记下,以后怎么都得让丁小野陪她再来一次。
她给丁小野写了很多的信,寄了无数的明信片,想不到以低级趣味拉开序幕的两人,会回归柏拉图式的爱恋。
封澜有封澜的逻辑。她对丁小野说:“相互意淫才是男女之间的最高境界。”说这话的时候,她隔着一层玻璃向丁小野展示自己的新发型。封澜把头发剪短了,发型师说,这样会让她看起来更年轻一些。
“不好看。”丁小野说。他还是喜欢封澜长头发的样子。
不过他想了想,又含笑道:“上次追你的那个男人一定也这么认为。”
他这样说,封澜反而很高兴,总胜过藏在沉默背后的那句:“你愿意,我当然会放你走。”
“不会啊,别的男人都说我这样更有女人味。”她摸着自己利落的短发,笑眯眯地歪着脑袋看他,“不过他们没你皮实,经不起我折腾,还是不要祸害别人。在我把头发留长以前,你偷藏的那根发丝也就成了绝版。”
第三年,封澜碎碎叨叨地说起了身边的人。谭少城又嫁人了,对方是个老头,比她死去的前夫更加有钱,对她呵护备至。她总说没尝过被爱的滋味,这也算得偿所愿了。
周陶然的婚纱摄影工作室倒闭了,现在专门给某购物网站拍模特,日子还过得去。不久前封澜在朋友聚会上偶遇他,他挖苦道:“什么时候让我帮你把那男人P进婚纱照里?”封澜不理会。周陶然既不是滋味,又有些心疼,问她:“你图什么?”封澜说:“我喜欢。他比你强多了。”周陶然不服,他再不济,总比一个劳改犯强,于是苦苦追问:“他比我强在哪里?”封澜的眼睛在他身上转了一圈,说:“任何一个地方!”
康康也有了女朋友,对方起初接近他的时候,自称是个“拉拉”,康康把她当作“知心姐妹”同进同出。但封澜在看到那女孩的时候就知道康康只有认栽的份儿,她没见过爱着一个傻男孩的拉拉。果然没过半个月,“拉拉”就把“圣·丘比特·康”收至囊中。
吴江和司徒玦抱定了“丁克”的念头,封澜的大姨直犯愁。吴江可不管这些,日子过得美滋滋的。司徒玦是封澜餐厅分店的股东之一,两家更是常来常往,这几年吴江哼的小调比他前半辈子都多。
最离谱的是曾斐。封澜对丁小野抱怨道:“你能想象他那样的大男人在网上分享给婴儿拍嗝的诀窍吗?”
到现在曾斐和崔嫣那一对也没能避开别人的闲话。但凡知道点内情的人,面上夸他们登对,背过脸去总会有暧昧的笑。
崔嫣是个眼里从来没别人的人,倒不是很在乎。孩子出生后,曾家更是彻底地接纳了她的存在。封澜有时看不得她那个甜蜜样,故意泼她冷水,说:“你不问曾斐是不是真的爱你?”
崔嫣说:“如果有一个男人在乎我的喜悲,宽恕我的谎言,包容我的缺点,愿意牺牲自己的生活来成全我的幸福。即使他亲口说不爱我——我也不信。”
封澜也不信,她只会打趣曾斐,嫩妻幼子,中年危机会提前到来。
每当她那么说,曾斐都笑得十分“慈祥”。
封滔两口子刚生了老四,封妈妈和老伴短时间内是结束不了无休无止的带娃生涯了。封妈妈现在已放弃了对封澜的劝说,她现在最大的一块心病是担心封澜错过最佳孕龄生不了孩子,甚至不惜拐弯抹角地让封滔去问曾斐,丁小野有无减刑的可能。
丁小野的回应是扫一眼封澜的身材,说:“能不能生,多试试就知道了。”
封澜抓狂地对丁小野说,她现在最恨他们在朋友圈里晒幸福了。那种“恨”就像一个穷光蛋遇到富翁,凑上去问:“你有钱,但你有幸福吗?”大富翁回答说:“幸福得要命!”可她偏又知道,别人才不是故意拿那点破事来晒,那只是他们生活的常态,就像呼吸一样正常。唯独她没有,才觉得稀罕。
封澜其实好几次都觉得自己快熬不下去了,等待快要把她逼疯。她告诉丁小野,每当这种时候,她就当自己在跑一场马拉松,不要去想终点还有多远,永远看着最近的那个标的物,朝它跑过去,然后换下一个。她的标的物是每一个“今天”,今天至少他们还是在一起的,下一个今天又在一起……日复一日,“今天”叠加“今天”,就成了无数个成功度过的“昨天”,日子忽然没那么漫长,不知不觉也等了这几年。
丁小野强忍着心疼,笑她总是有那么多歪理邪说。更多的时候,她抱怨,他就沉默地倾听,任凭她发泄。等到封澜说累了,她又会打起精神,拨着头发说:“这时才说放弃,你当我傻啊!”
丁小野就说:“是啊,你太精明了!”
所有的道理只是借口。丁小野和封澜都很清楚,哪有那么多虚头巴脑的东西?不肯放弃等待,也不肯让她别等,都是因为舍不得。
第四年还未来临,封澜独自去了趟察尔德尼。中途换乘两次飞机,再坐客车、临时搭客的小巴、进乡的面包车,最后才在山下看到阿穆瑟和丈夫特地开来接应她的皮卡。
阿穆瑟真的就像丁小野说的那样,大眼深邃,麦色皮肤,体态健康而结实,对比封澜是截然不同的另一种风情,她的丈夫则是个长着小胡子的高个子哈萨克族青年。两人早接到了来信,对丁小野的“爱人”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和善意。
巴孜肯大叔和老伴在山下的家里等待着封澜。奶茶在铜壶里烧开了,炕上洒满了迎接客人的奶疙瘩、包尔沙克、方块糖、葡萄干和杏。两个孩子在屋外随大婶挤马奶,不时掀帘子进来害羞地瞧瞧封澜。
巴孜肯大叔和女婿陪伴封澜坐着聊天,大叔的话封澜基本听不懂,阿穆瑟丈夫的话她能懂一半。在他们的风俗里,家里有客时女人一般不上坑陪坐,只负责招呼奉茶,这点丁小野倒也没有骗她。
最基本的礼仪来之前丁小野都叮嘱过封澜,她知道墙上的挂毯叫“斯尔马克”,马奶必须喝够三碗。那股味道封澜一下子不能完全适应,第三碗下肚,她用双手捂住碗口,表示不用了。
这一家子显然对丁小野极为熟稔,连带着也没把封澜当外人。巴孜肯大叔很高兴,话说得又多又快,他女婿的“翻译”更让封澜云里雾里,正笑得脸疼,阿穆瑟派进来的那个五岁的男孩子起了大用场。这孩子是全家人里汉语说得最利索的一个,他告诉封澜,他们说的是小野叔叔以前的事。
封澜问起了丁小野以前的生活,大致上和他亲口描述的差不多。只不过在大叔他们嘴里的丁小野,是个诚实、勤恳又聪明善良的“好孩子”,这和封澜的印象稍微存在一点点的误差。
后来封澜在大叔的热情邀请下还喝了两杯马奶酒,相对于马奶茶来说,这个比较对她的胃口。然后她提出了一个“不情之请”。
封澜想让大叔给她唱一遍他教丁小野的那首哈萨克族民歌。丁小野那个吝啬的家伙,只唱过一次,就再也不肯开金口。
大叔丝毫没有推辞,爽快地唱了起来。反正歌词封澜也听不懂,丁小野唱的时候调子也乱七八糟,依稀就是这一首。她开玩笑地问大叔,是否年轻时也用这首情歌对大婶吐露衷肠。这句话阿穆瑟的丈夫听懂了,顿时就笑了起来,和大叔唧唧咕咕说个不停。
阿穆瑟的大儿子孟沙解释道:“这首歌是赞美察尔德尼风光的。”
封澜一愣,又问大叔是否教过丁小野别的情歌。大叔说,他这辈子最喜欢的歌就这一首。
封澜不说话了,马奶酒的后劲让她心中烧热。
饭后,阿穆瑟夫妻俩开车带封澜上山转转,陪同封澜坐在车后的还有对她充满好奇的小孟沙。一路上,封澜看到了丁小野说的和草原接壤的森林、像云流淌下山的羊**、说不出名字的野花,还有山顶开阔处历史久远的草原石刻。每到一处,她都拿来与丁小野说过的话暗自对照,仿佛他此刻就在身边,在她耳畔细细解说,声音低沉柔和,与她视线相对时,嘴角还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
直到孟沙稚气的声音将封澜唤回现实,他眨着睫毛长得惊人的大眼睛,说:“你就像小野叔叔说的一样,除了头发。”
封澜笑了,丁小野离开察尔德尼时尚未认识封澜,又怎么会对一个小屁孩提起过她?孟沙见她不信,坚持道:“小野叔叔是这么说的,我问他为什么不娶我妈妈,他说他喜欢的女孩,就长你这样。”
阿穆瑟夫妇在前排咯咯地笑,他们对这件事倒是很看得开。经过了孟沙的翻译和再次强调,封澜才知道,丁小野确实提起过,他喜欢白皮肤、红嘴唇、长卷发、个子高挑苗条、身上香喷喷的女孩,不就活脱脱是封澜的样子?
封澜又喜又恨。恐怕第一眼看她的时候,丁小野那家伙就起了贼心,偏偏打死不肯承认,还说了许多不好听的话来埋汰她。是狐狸总会露出尾巴,是饿狼迟早得扒下羊皮。看她以后怎么收拾他!
然而,丁小野逐渐被“揭穿”的谎言远不止这一两个。
封澜拒绝了阿穆瑟他们留她过夜的邀请,执意去了丁小野在察尔德尼的“家”。
和巴孜肯大叔他们居住的帐篷不同,丁小野同样位于山脚的“家”是一栋小小的红砖平房,有着白色的墙和比屋子大许多倍的庭院,在主人离去之后,显得孤单而整洁。
黄昏时分,封澜用丁小野留给她的钥匙打开了院门,入眼的是一片凋零的向日葵和另一种封澜不熟悉的植物,她猜想那就是丁小野所说的“贝母”,后院有一个牲畜圈,不过现在空落落的。
丁小野夸耀的满院子果树也并不存在,正如阿穆瑟所说,他才不是偷姑娘的人,哪怕他愿意让姑娘偷他,说不定早成了孟沙的爸爸了。
倒是院子的角落里真的有棵苹果树,长得是不太好,眼下正是秋天,树梢上挂着稀稀拉拉的果实。封澜长久地站在那棵与她“同名”的树下,舍不得摘一个果来品尝,也不知是不是像他说的那样酸,酸得像她此刻的双眼。
丁小野是全世界最狡猾的骗子!活该被他欺骗的人跳不出谎言的魔咒。
封澜每次去看丁小野,依然不放弃从他嘴里逼问出那句话,他还是咬紧牙关不说。以后她还会不停地问下去,虽然答案早已不再重要。
蚌紧紧地闭着它的硬壳,那里面有着柔软的内在和珍珠的心。
一直等到天黑下来以后,封澜才进到了小屋里面。多亏有着好邻居,阿穆瑟他们把屋子看护得很好。封澜几乎摩挲过了屋里为数不多的东西,他坐过的桌椅、他用过的杯子、他穿过的衣服,还有他睡过的床……这样一来,仿佛丁小野在察尔德尼的七年也一样从封澜心间淌过。
草原的气候日夜温差很大,白天封澜只需穿一件薄薄的外套,入夜后一床被子都难以抵御严寒。前半夜,封澜瑟瑟发抖,快天亮的时候,她才温暖了起来。大概是因为她梦到了丁小野的缘故,他抱她的力度让她肋骨发疼。
“让我看看察尔德尼最潮的女人。”
封澜依言在他面前打开了自己,与此同时,她得到了他的蚌喂出的那颗明珠。
她的“应许之日”会来的,为着那些流放的苦,最后的蜜才分外的甜。
二十岁才得到心爱的洋娃娃,四十岁买得起俏丽的裙子,六十岁重遇初恋的人……这又有什么意思?世上没有无辜的爱人,光阴从未被枉费。她做得最对的一件事,就是趁还能爱的时候放肆地爱过。
第二天,封澜起得很早,她从凌乱的被子里钻出来,揉着眼睛推开那扇门。
有个苹果朝她飞来,封澜险些没接住。这时她看到了自己右手无名指上多出来的一样东西,那是一根深褐色的长发,在她指间缠绕数圈,打了个死结。
封澜抬起手,在晨光中端详她的“戒指”。细而韧的发丝仿佛陷入了皮肉之中,再顺着血液流动的脉络一路延伸,直至缠进心底。
然后她才透过张开的手指痴痴看向苹果树下的人。
“能不能收起你饥渴的眼神?”封澜送出的戒指在丁小野手中熠熠生辉,一如他的笑脸。
他说:“早啊,老板娘!”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