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别让我后悔
“早啊,丁小野。”睁开眼的第一刻,封澜轻声低喃。
没有人回答。她知道丁小野已经不在这间房子里,枕畔的温度已冷却了许久。
大概天刚亮的时候,丁小野便悄然起身离开。他想要独自做这件事,于是封澜睡得很沉。
直至中午,封澜接到曾斐的电话才得到了丁小野自首的确切消息。出乎意料的是,丁小野自首前主动联系过曾斐,要求见曾斐一面。
“我能不能一起去?”封澜问。
曾斐有些为难,按照规定,嫌疑人在判决之前不允许会见,他去见丁小野已属违例。封澜并未勉强,只说:“没关系,我在门口等你。”
两人碰面后,封澜比曾斐想象中平静了许多。她最后才求了一句:“看在我们好友一场的分上,帮帮他,就当是在帮我。”
曾斐什么都没说。若不是因为封澜,他本可以不见丁小野。
负责这个案子的分局领导老钱是曾斐的朋友兼旧同事,底下的办事民警给了他们单独对话的机会。
审讯室里的丁小野手上戴着镣铐,脸上的伤痕未消。曾斐坐下时,身上的某根肋骨同样隐隐作痛。
“人不是我撞死的。”丁小野放弃了寒暄,一句废话也没说。
曾斐并非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说辞,他进来之前看了丁小野的口供。
“这个地方最不缺的就是谎言。”曾斐不为所动,“没有一个戴着手铐坐在这里的人不想方设法为自己开脱。现场留下的血迹与你的吻合,肇事的那辆路虎在你名下,方向盘上也发现有你的指纹。你想要说服我、说服外面的警察,要打好草稿再说话。”
丁小野失去自由的双手交握着。出事时他才刚满二十岁,父亲的“营生”离他似乎很遥远,他从未想过自己身上会发生这种变故,整个人都懵了。那个警察死亡的消息更让他陷入了绝望,他悔恨、内疚,也下意识地回避了所有的细节。
事实上丁小野并不畏惧牢狱之祸。反正在这个世界他孤身一人,了无牵绊。他也曾是过着锦衣玉食生活的人,初到察尔德尼的日子对他而言不亚于一场苦刑。终日与牛羊为伍,烈日下挥汗劳作,入夜后马xx子酒也焐不热身躯。他的肤色慢慢地变得和当地人一样黧黑,双手从满是血泡到长出厚茧。他成了一个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没有身份,也没有名字的人。他放弃了自首,也拒绝辩解,是因为在他的心里,真相根本就不重要。逃亡和苟活只意味着一次又一次太阳升起落下,只有父母在此终老的愿望让他获得过短暂的平静。
可现在不一样了。外面有等着他的人和他渴望的生活,他必须尽一切努力去争取看似渺茫的未来,重生的欲望从未这样强烈而清晰。
曾斐虽脱下了警服,但他是最清楚当年案件始末的人之一,在警队里人脉尤在。如果他不能带来转机,那么就意味着没有希望,这也是丁小野坚持要求见他一面的原因。
“你知道他的名字吗?他叫冯鸣。”曾斐看似无意地提醒道,“那是他第一次参加队里重要的出勤任务,结果再也没能回来。他是独生子,还没有女朋友,家里两老白发人送黑发人,至今都舍不得将遗体火化,等了七年,就盼着今天。你欠他们一个交代。”
那个陌生的名字显然刺痛了丁小野,他的手背的骨节发白,似要穿透那层薄薄的皮肤。
“我对不起他……和他的家人。如果我没有开车回去找我爸,可能他就不会死。或者我坚持把我爸爸送走也好,那样他们未必会恰好撞上。”
“你放心,包庇在逃疑犯这一条罪名你同样也免不了。你爸做了多少见不得人的事,毁了多少人的生活?他早应该为此付出代价。你连最起码的是非观念都没有!”
“我能怎么样,他是我爸爸!”
“那是当然。上阵父子兵,就算你狡辩说开车的人不是你,也证明不了你没有参与其中。我做了那么多年警察,见过太多这种事,有些人天性凶残,那些恶是在血液里的。”
曾斐并不掩饰自己对于丁小野身为崔克俭儿子这一身份的本能厌恶。
丁小野轻笑道:“这么说来,你爸是警察,你也是警察,你为了升职立功不择手段也是遗传?”
曾斐冷眼看着丁小野许久,然后站了起来。他不打算反驳,但也没有再留下来的必要。
丁小野垂着头,交握得更紧,仿佛也在经历一场天人交战。
“我如果是你认定的那种人,你现在能安然坐在这里?”丁小野忽然说道。
这是曾斐无法否认的事实。他远离警察这个行当太久了,曾经的敏锐已逐渐在安逸中懈怠,竟没能在第一时间察觉丁小野的真实身份,这一点始终让他耿耿于怀。丁小野若有意对他或者他身边的人下狠手,有的是机会。
“曾斐,我爸再罪有应得,他已经死了。我恨过你,但我也同样明白你的立场没有错。你怪我是非不分,我有我的善恶标准。是我的罪我愿意扛,可是我再说一次,事发时我不在车上,等我赶到已经晚了。我请求你……你知道我是为了什么。”
说完这些话,丁小野仿佛松了一口气,低垂着眼,如久远的石像。他做了他能做的,尽人事,听天命。
曾斐离开前问了一句:“有什么要我转告的……她在外面等。”
丁小野的镣铐有轻微的响动,可是他摇了摇头。
要说的话昨晚都已说完,他也不打算见封澜,在真相揭晓之前,那只会把两个人放到油锅上煎一样。
封澜一见到曾斐,情不自禁地站起来,“他怎么样?没有吃太多苦头吧?到底会怎么判?有没有提到我?”
曾斐按着她的肩膀让她坐下,说:“封澜,冷静点。”
封澜却固执得很,“把他说的话都告诉我。”
他们在分局附近的一家咖啡厅里,曾斐让人给封澜倒了杯水,简明扼要地将刚才的对话复述了一遍。
丁小野不想见她,封澜竟也没有感到意外。她发了许久的呆,继而问曾斐:“我能做什么?”
曾斐的叹息微不可闻,“那只是他的一面之词!”
“你也不是完全不信!”封澜面色平淡,眼睛却亮得像点了无数的火把,“还是有希望的对吧?”
曾斐说:“即使我愿意帮他,后面的事远比你想象的难……撞死冯鸣的人不是他,这需要法庭采信的证据。再说,单凭他包庇崔克俭,妨碍执行公务,这些罪名也够他受的。”
封澜还是那句话:“我能做什么?”
曾斐长久地沉默,搓着自己的额角。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太多了,疲惫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才三十四岁,却好似有了六十四岁的心境。
“封澜,你要想清楚。”他最后一次劝道,“我知道你喜欢他,但这不是光凭‘感情’可以解决的事。没必要拿你一辈子来赌,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封澜却说了句完全不相干的话:“你忘了,伊甸园里吃下第一口苹果的也是女人。”说完她笑起来,“告诉我吧,曾斐,除了‘感情’,我还得掏出点什么?”
直至告别曾斐,封澜都相当镇定。她知道人心中那口气的重要性。高考结束的晚上她发了一场高烧,医生说她应该已经感冒一周了,险些就拖成了肺炎,按说整个人会很不舒服,但是在考试过程中她居然没什么感觉。日夜挑灯苦读不就为了那几天?封澜不是那种允许自己临门一脚射空的人。她是那一年全市高考第九名。
只要那口气还吊在心间,人就不会垮。
当然,说她浑然无事也是骗鬼的话。封澜心里怕得很,那一夜,她不知在家里的客厅转了多少圈,一遍一遍来回地走,迟疑、退缩、算计和自保的念头也一遍一遍地在脑子里转。
封澜,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这已不再是曾斐劝她的话,而是换作她自己的声音。每走一步,便有一个念头升起,又被无声地踏碎。
她是爱他。
有多爱?
爱又抵得过什么?
封澜把最坏的打算一一摆到了面前,再将所有头绪理了一遍。等她终于坐下来,盘点手头上的银行卡、房屋所有权证、股权证明、营业许可证和一切属于她个人的资产时,天色已微微泛白,她竟不知自己已徒劳地走了五六个小时。客厅的地毯上留下凌乱的倒绒痕迹,小腿不知什么时候被某个家具的尖角撞出红痕。
封澜去洗漱,看向镜子时有过犹豫,害怕里面的人会一夜白头。然而并没有。她卸了妆的样子略显疲惫,也比不得二十来岁时一脸的胶原蛋白,可依然算得上皮肤光洁,五官姣好,乌发丰盈。封澜摸着自己的脸,她还没老呢!如果她等得到丁小野,到时她的脸又会是什么样子?
康康是最早得知封澜打算将餐厅盘出去的人之一,也是餐厅里唯一知悉封澜与丁小野所有现状和隐情的人。他现在经常自称“圣·丘比特·康”,然而得知封澜的决定时,仍免不了一番咂舌。
“孟姜女哭长城,风萧萧兮易水寒,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他把自己想到的关于勇气的典故都搬了出来,还觉得不足以表达心中的震撼,“要是在古代,你就是烈女,在革命时期,你绝对是英雄。”
“我不是渣滓洞里的女特务吗?”封澜知道丁小野和康康背后是怎么议论她的。康康说得乱七八糟,可已是目前少有的能入耳的话了,最起码他相信她并没有疯。
封澜出面为丁小野找了最好的律师。律师姓韩,是曾斐推荐的,熟悉刑事法案件,有深厚的检察院背景,这对于案子最终的走向十分重要。
托律师的福,封澜以助手的身份见了丁小野一面。那已是他们分别半月以后的事了。丁小野头发更短了,面颊清瘦了一些,但气色尚好,伤痕淡去,更显得五官分明。
“他们理发的技术不如我。”封澜评价道,继而又说,“看守所里变态不少,捡肥皂的时候要小心。”
丁小野只是笑,封澜也莞尔。
探病时不说病况,道别时不叙离殇,这是封澜的观点。她不垮下,丁小野才能看到希望。
对丁小野来说,自首后的这段日子,他反而睡得比以往平稳,只要梦里没有封澜打扰。他本不愿见她,可两人相视而笑时,又觉得什么都值了,煎熬也有种烈火烹油的快感。
“案子还是很有希望的。韩律师,你说是吧?”封澜安抚丁小野,又试图向身旁的律师求证。
对丁小野进行必要的陈述和解释之后,便将自己的存在感减至最弱的律师闻言点了点头,“判决没下来前就有希望,即使下来了,还有上诉的机会。现在首要一点是找到证据证实开车的人不是你,然后才是尽可能缩短刑期,我们都在想办法。”
丁小野听出了律师说的那个“我们”的含义。他问封澜:“你又做什么了?”
封澜心知瞒不过,也不打算瞒他。一个人逆风而上太过辛苦,何必硬撑着?她需要一个人和她共同面对。
“我打算把餐厅转手,已经有几个人联系我了,开出的价格还不错。”封澜解释说,“怪我以前太大手大脚,赚得不少,花得也多。家里没什么负担,所以没有攒钱的观念,手头上实在拿不出太多现款。我和韩律师还有曾斐都商量过了,我会想办法赔偿受害者家属。他们两老也不容易。万一家属答应出具谅解书,对于减少刑期还是有帮助的。房子不能卖,我爸妈家……不好经常回去,我没做好露宿街头的准备,餐厅转手倒方便些,我正好休息一下。对了,你不知道我有注会证吧?想不到我还挺有本事的?我这种人是饿不死的,你放心!”
丁小野用拇指拨动另一边手腕上的铁环,这半个月来,他已适应了身上多一个物件,然而未来需要适应的东西还有很多。
“后悔吗?封澜。”他直视着她,毫不回避,也无矫饰,甚至连感激或内疚都无从寻迹,只是平铺直叙。
“后悔”这个词封澜已听过太多人向她提起,她以为自己已经麻木了,老生常谈的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她却心头一颤,眼角不争气地发烫。
“暂时还没有,以后的事难说。反正到时也晚了,不提也罢。”她侧过脸去假装撩开挡住眼睛的刘海,再看着他时已平静了许多,笑道,“你知道别人怎么评价我——疯子、傻瓜、情圣、倒贴女。我习惯了你嘴贱,脸皮也变厚了。其实我不疯也不傻,更不是情圣,我为自己打算着呢。你早点出来,受益的也是我。‘食得咸鱼抵得渴’,你这句话简直是为我造的。冬装新款的外套、限量版的鞋子……这世上买什么不需要花钱?我买我日后的幸福,难道不值得这个价?”
她到底没想象中那么无坚不摧,话说完,嘴角止不住地轻抖,他们隔得太远了,连抓着他的手、摸摸他的脸都成了奢望。封澜哽咽道:“别让我后悔,小野。”
“我那是跟你客套,你没听出来?”丁小野抬头道,手腕处刚好一些的擦伤又被他拨得磨破了皮,冒出细碎的血珠子。
“能补偿当然好,不管他们是不是原谅。”丁小野想起了七年前汇给冯家又被退回了的那笔钱,对封澜说道,“用不着你卖餐厅,钱我还有一点,虽然不够……我还有一套房子,有些旧了,地段还不错,你可能得替我出面处理一下。”
一直没有变卖那套房子,是因为那里承载了太多旧时的回忆。可现在他只当崔霆死了,活着的丁小野必须为他和他爱的人打算。
“留着你的餐厅,等着我,只要我有出来的那天。欠你的不一定还得了,命是你的。万一,万一你等不下去了,我一样感谢你……”
“别说感谢,说爱我。”封澜的声音都变了调,“记住我现在的样子,说不定过些年我就老了。”
丁小野说:“你现在也没年轻到哪儿去。”
封澜像笑又像哭,“王八蛋,你现在也不肯说一句好听的哄我?嘚瑟吧,当心我遇到比你年轻,比你长得好,还会甜言蜜语的男人,到时我反悔了,等你出来,我已经成了孩子的妈!”
丁小野现出脸颊上的酒窝,仿佛狼亮出尖牙,“怕什么?你就算生了一堆孩子,还是会回到我身边。”
封澜掩面哭了。她来之前发誓要一直微笑的。
封澜最怕的是什么?怕丁小野劝她。她不在乎别人说什么,也可以背弃一切跟他走,却不能接受最后的站台上他失约。就仿佛一个穷光蛋,花掉所有的钱买了束鲜花,要的不是对方的心疼和惋惜,而是他张开手接受,赞叹说:“真美!”
丁小野那张世上最贱的嘴,说出了封澜听过最好的话。
封澜过去常问自己,丁小野到底有什么好,值得她为他疯魔,为他豁出一切,做尽傻事?正如她妈妈所说,他不过是年轻,又长得好看,但是她爱过的男人谁又差了?为什么她没有办法为别人做到这种地步?可是现在她明白了,同样奢侈的付出,周陶然会充满负累和压力,丁小野却坦坦荡荡,没有任何伪饰。他的“无耻”是因为他不管价格标签上写着三千块的衬衣还是一整间餐厅,只当作那是一个女人最平凡的爱情。他了解,他接受,他让她知道这值得。他是照着封澜的心严丝合缝长出来的妖怪。
“丁小野,遇上我是你的福气。你前世要是妖怪,一定修炼了一亿年。你不肯说爱我,就拼命用行动报答我好了,我也不跟你客套。这辈子你别打其他歪主意了,好好想着我,守着我。就算我再老,再丑,穿高跟鞋,出门前化半小时妆,爱买衣服,涂指甲油,喷香水,吻你的时候蹭你一脸口红,你都忍下来吧。”
“女人就是麻烦,好像只有这样了。”丁小野苦笑,可就连沉默的韩律师都看到他低头时眼角的泪光。
“时间差不多了。还有什么话就尽快说。”韩律师看表后提醒封澜。
封澜站起来,居高临下地对丁小野说:“我再给你一次机会说爱我。下一次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了。”
丁小野面色略有些尴尬,含糊道:“有必要一直问吗?”
“王八蛋,你说不说!”封澜怒道。
韩律师有一种想找民警要烟抽的冲动,率先走到了门口。
丁小野张了张嘴,“我……”他像是被逼急了,脸红了一大片,“我留了点东西给你,在你化妆台的斗柜抽屉里面。”
封澜理解不了,要丁小野说出那个字怎么那么难。他越不肯说,她越急切地想要从他嘴里撬出答案,仿佛成了两人之间的较劲。难道他是那种尺素传情的人?只是她没看出来?
她回家后第一时间翻出了丁小野说的东西。抽屉里多了几张存折和房产证明,除此之外还有一串钥匙,上面有只老旧的串珠兔子。最让她惊讶的是那本曾属于她的《毛姆精选集》。
任凭封澜将整本书翻遍,只找到两个字,还是她自己留在内封上的签名。她气愤地将书摔到一边,人仰倒在床上,被单擦过面颊,痒痒的,像丁小野嘴里叼着的芦苇从面前扫过。她想起了在水库烧烤那天丁小野引用毛姆的一段话——封澜又爬起来,匆匆翻到那一页,除了白纸黑字,什么都没有。
“女人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事实上爱情只是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我们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
难道病入膏肓的只有她?封澜的手摸过铅字,百思不得其解,直到她看到书页内侧夹着的一根深褐色长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