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奇怪的邮色
新医学对于神经衰弱的病症,有转地疗养的治法。我在和霍桑初期合作的那一年,经过了一次实验,认为确很有效。就在那时,我的人生经验上又刻下了一条惊险的深痕,我的日记中也因此增加了一页新颖的资料。
某年,我因着笔务过分繁忙,神经上起了些异症,症象是健忘,感觉过敏。我们的老友何乃时医士便竭力劝我转地疗养。我依了他的话,霍桑就与我一同到南京去休息。我们在江口中华旅馆中住了不满三个星期,我的精神果然就慢慢地恢复。我自然非常欢喜。六月二十九日那天,天气还不算十二分热,华民表常在九十七八度之间。我一清早起来,穿了一件短袖汗衫,系了一条短裤,赤足拖着拖鞋,身体上感到非常舒爽。我吃过了早餐,躺在一张藤椅子上,口里衔着一支纸烟,向窗外闲瞧。江口外滚滚的浊浪反映着金黄色的太阳,一闪一闪地发光。暖风一阵阵吹着。穿梭似的帆船在浪花间穿梭往来。蔚蓝的天空中,碎片的白云悠悠地流行。偶然有一群白鸥从高空中翱翔而下,掠过江面,形成一组组规例的队伍。处在这个境地,真说得上俯仰左右,心旷神远。
“包朗,这里又有一段新闻,昨天我倒没有瞧见。
霍桑的呼声召回了我的遐思。我回头一瞧,他正取了一张隔日的《金陵画报》,坐在我的背后披阅。他穿着一件白铁机组的短袖衬衫,下面是府绸西裤,足上也同样拖着宁波出品的草拖鞋,不过白麻纱袜却没有卸掉。
我应道:“什么新闻?”
“又是记载你我的事。真讨厌!”
“他们又说些什么?”
霍桑一边把报纸递过来,一边答道:“你自己瞧罢。”
本埠新闻栏中有一行“大侦探近闻”的标题,下面附着一段冗长的记载。我开始朗诵那新闻:
“私家侦探霍桑君同他的好友包朗君,业于本月十三日来宁,本报前经纪及。现据调查所得,确知二君寄寓在江口中华旅馆二十二号。他们来宁的宗旨,在一般人想,总以为是来游阅名胜,其实有两层原因:一则因为包朗君前患肺病,所以到江边转换新鲜空气;一则因霍桑君现方研究植物学,特来宁地各山中搜集标本,以为研究之用。霍桑君是一个多才多能精警好学的人。他先前在苏城破获假江南燕案,去年又在北平破了“血匕首”一案,在上海又扑灭了一个秘密党,和好几件巨案,他的智勇特出的大名越传越广,几乎全国都知,但他仍旧孜孜好学,并没有一毫自满的意思。据闻他所以研究植物,也和探案上有密切关系。因为江南一带的植物里面,有许多含毒的种类——”
霍桑突的立起来,一手将我手中的报纸夺过去,向里面的桌子上一丢。
他皱眉道:“算了!算了!这些无聊话,谁耐得听?”
我笑道:“嗯,我既然耐读,你倒不耐听?”
霍桑不答,在窗口边站住,摸出纸烟来自顾自地吸着。
我又说:“新闻上说我患肺病,不但捕风捉影,简直是诅咒!不过说到你的方面,他们只有恭维的话。你怎么倒反而不耐烦?”
霍桑回眼瞪着我。“你想我喜欢他们的恭维?”
“不是这样说。他们到底没有触犯你。”
“这种言过其实的称赞,真使人难受。它只会招麻烦。上星期登了一次你我到宁的新闻,前天就来了何公馆的电话,我自己回绝了。你不是告诉我昨天傍晚,我出去看朱雄时,又有个穿西装的来看过我吗?显然也就是这新闻引得来的。”
“是。那也许是个好奇心强烈的人,慕你的名,来瞻仰瞻仰泳的风采,不一定会给你什么麻烦。”
“就算如此,对于你养病避烦的旨趣也不方便,何况说不定并不如此单纯。”他顿一顿。“你看见这西装没?”
我摇头道:“没有。李四告诉他你不在,我在。那个人显然不要看我,没有一句话,洞头走了。”
“你问过李四那是个什么样人?”
“问过的。李四说他的个子很高,服装很时髦,是个年轻的上流人。”
霍桑皱眉说;“这个人如果慕名造访,怎么不留一张名片?”他用白巾抹抹嘴。“总之,我不喜欢这一套。你得知道报纸上这样大吹大擂,在有知识的看了,不免要说我标榜;在一般官家的侦探们见了,也足以激起他们的妒忌。这不是于我有报无益的吗?”
话确是很有意思。因为有一部分官家侦探,平日不无嫉视霍桑,恐防夺了他们的饭碗。现在他们看见报纸上偷扬霍桑,或者会更加引起他们的嫉妒。霍桑所虑的确是有可能的。
我说:“其实警探们也用不到嫉视你。你决不会和人家争功夺权。”
霍桑叹一口气。“对。这里面还有一种理由,他们更不必着慌。我相信目前的官厅里万万不需要像我这样的人。他们的饭碗正安如磐石。除了几处大都会以外,内地的司法大半不会独立,司法权在行政者手里。他们一大半都抱着“省事”的秘诀。譬如地方上出了凶案疑案,那主其事者就把被害者的贫富贵贱作为处理的标准。被害者是个贫穷无力的平民,他们就守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格言,含含糊糊地延搁了事。假使是个有势有财的阔老,上面有大帽子压下来,非追究不可,他们就另玩一套移花接木的手法。他们随便抓到一个所谓凶手,逼成了口供,抵了应得的罪,也就完了。你想这样的办法岂不干脆了?什么调查实情,研究疑迹,搜集证据等种种麻烦的手续,概都可以免去?至于利用科学方法的侦查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那么他们何必用我?我又怎么会夺取一般侦探先生们的饭碗?”
他用力吸了几口烟,一手叉住了腰,昂首天空,面上也露出一种气忿忿的颜色。
我答道:“霍桑,别这样发火。现在内地的司法界里虽未免有像你所说的情形,但不可一例而论,并不是处处如此,个个如此。况且推论这现象的原因,也是教育未普及,政治不上轨,社会裁制力薄弱的缘故,所以民命轻贱,任这班人玩法胡闹。不过你既然抱着不平的观念,尽可以尽你的力量,努力改进。发牢骚又何苦?”
霍桑摇摇头。“我不是发牢骚。我只恨我自己的能力太微弱,更希望留些火种在黑暗里,可是有效没效,真没有把握。
我道:“‘不间收获,但知耕耘’,你不是常说的吗?”
霍桑点点头,仍仰头谛视着天空,不再说话。我知道他对于我国司法界的传统的缺陷,抱着热烈的改革愿望,因着“忧之殷”,不觉“言之初”,所以在他的谈吐之间不时会流露出这种愤撼不平。
他重新坐下来,神情比较地宁静些。
他问道:“包朗,今天你的精神更进步些吗?”
我应道:“是,很有进步,我觉得比前几天更爽快得多。我想一则因着气候的变换,一则那茶房李四服侍得很周到,使我不觉得旅居的不便。这也和我的病体有直接关系。
霍桑向我瞅了一眼,唇角上仿佛牵动了一下,显示一种不成熟的微笑。他开始点纸烟。
“那么你病好了,应得重重酬谢一下李四哩。
“这不消说得。他既然这样殷勤地侍奉我,我自然应当经常谢他。把李四跟我们初来时的那个赵二比,动不动就白眼向人,总要好出几倍。多给他几个钱,我自然很愿意。”
霍桑向他手表上瞧一瞧,自言自语地说:“九点钟了。怎么今天的报纸还没有来?”
我笑道:“你要报纸做什么?刚才报纸上的新闻不是引起了你的烦恼吗?”
霍桑道:“我想瞧瞧戏目。如果有什么有趣味的戏,我想的朱雄和你一块儿去凑凑热闹。
“前天你不是说要同朱雄去游明孝陵吗?”
“我想你的身作既然一天天有起色,再过几天,你也可以同游。不如等我们三个人一块儿去,更有兴致。”他顿一顿,忽又高声叫道:“李四,进来!”
茶房李四果然急忙忙地推门进来。他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少年,身体很结实,长方形的脸儿,一个高鼻,两只黑眼,五官端正,生得倒也不俗。他身上穿的白纱布的制服也很整洁。
他望着我,问道:“先生,唤我做什么?”
霍桑接嘴道:“你到下面帐房里面问问,今天的报纸来了没有。
李四答应着,弯了弯腰,退出去。
霍桑又含笑到;“李四这个人很奇怪。他代赵二做管工,好像是初次充茶房呢。”
我道:“他的年纪还轻,也许受了经济的压迫,才做这工作。但你说他奇怪,什么意思?”
霍桑道:“他替你做事,总是服服帖帖,但一看见我,又好像不大欢喜我。你说可笑不可笑?”
霍桑的话似乎有几分醋意,我不便置辩。我们静默了一会,我在正眺望着江面上的吗阵,霍桑忽然又侧着头倾听。
他又突的高声喊道:“进来!”
房门开处,李四果然又应声进来,但他的手中拿着的不是报纸,是一个小小的纸包。一
他向往桑说:“先生,报纸还没有到,还得停一刻儿才来。这里有一个纸包,说是寄给先生的。”
李四将手里的小包和一张附单双手递给霍桑。霍桑接过一看,忽然坐直了身子,丢了烟尾,现出一种诧异的神色。
“包朗,你来瞧瞧。这是谁寄给我的?”
我从藤椅上起立,走近去看。包是牛皮纸,用一条细麻线扎着,上面贴了几个布花,写着:“本城下关,中华旅馆,二十二号,霍桑先生收。”下面具名,“中正街三号,窦志瑞寄。”我一时摸不着头脑。在南京地方,除了朱雄以外,我们并不曾通知过别的朋友。朱雄是钟山师范学校的教员,现在仍住在校内,不会迁到中正街去.并且即使是他,何必变了姓名?这包件是什么人寄给霍桑的?内中又是什么东西?
霍桑问道:“李四,这包件是从快邮寄来的吗?”
李四应道:“是。我刚进帐房的时候,邮差方才送到。现在他还在下面等收据。请先生签个字。”他指一指那张邮局的收据纸。
霍桑立起来,将收件的单子约略瞧一瞧,就用墨水笔签了姓名,交给李四。李四接过了退出去。霍桑随即关上房门,将那包件反复地细观。
他说:“这包件是今天第一班寄出的。”
我问道:“这姓窦的是谁?可是你的相识?”
“我从来没有姓窦的朋友。”他皱着眉峰。“哈,字迹很潦草,也很奇怪。”
“你姑且把包拆开来,瞧是什么东西。”
他把那小包承在手掌中信一估重量,又轻轻地摇一摇。他的脸上现出惊异状来。
他作惊怪声道:“奇怪!这里面的东西是流质!”
他立即运用他的指尖,小心地将包上的绳结解开,随手用笔在记事册上画了几画,把那绳结的式样摹线下来。牛皮包纸里面是几层雪白的纸。他又一层一层地拆开,随拆随注意纸上有没有字迹,可是没有发现。他的举动迅速而又谨慎,似乎防包中也许有什么危险物品。他解开了四五层纸,才发见一只小小的黄色硬纸匣子。他把匣子细细地看了一看,才打开色盖,匣中是一个大口的玻璃小瓶。瓶外面有一张印刷的标签,写着AICOhol一个英文字。难道这真是一瓶火酒?人家寄火酒给霍桑,又有什么用意?霍桑的手指的活动停住了。他的脸上也顿时灰白。
他低声嚷道:“奇怪的包朗,你想这瓶中是什么东西?瞧!
他把瓶凑近窗口,用他的大拇指和食指捏在瓶口上。我凑近去细瞧。瓶中的火酒不十分满,酒中浸着一个从人的手上截断下来的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