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谁杀了小知更鸟?”

4月2日星期六中午

在怀勒-班斯以非正式检察官的身份所参与的犯罪刑案中,最残酷、离奇、百思不得其解、真正使人害怕的,就属著名的格林家命案。发生在古老的格林宅的这桩凶杀案,终于在12月有了一个意外的结局。于是,趁着圣诞节假期,班斯穿上了一套运动装,启程到瑞士去了。当他在二月底回到纽约之后,长久以来横亘在他心中的文学工作,又再度攫住了他的心思——那是将本世纪首次从埃及古文中发现的梅兰-托勒斯所写的主要断章翻译出来。班斯让自己埋首于这个吃力不讨好的工作约一个多月的时间。

但是,即使没有受到干扰,他也不知道是否能完成这份翻译。班斯虽然是个热中文化的人,可是他对知性世界的冒险精神和追根究底的个性经常与创造学问所需的单调,而又必须有耐性的工作产生冲突。根据我的记忆,几年前班斯开始着手写赞诺芬的传记-一这是他大学时代初读“希腊远征波斯记”和“苏格拉底回忆录”时,受到感动的结果——但是,当他写到赞诺芬兵败,率领着一万人的部队渡海撤退时,就失去兴趣了。由于他这种个性,着手进行中的梅兰-托勒斯的翻译,在4月时也很快地被搁置下来。以后的几个礼拜中,全国都陷入了一种邪恶的兴奋情绪里,大家对一件谜般的谋杀案议论纷纷。

在这个新的凶案搜证中,班斯以纽约州地方检察官的约翰-马卡姆的法庭助理者的身份,参与了这项行动,不久之后,这个案子也以“主教谋杀案”的名称轰动了整个社会。

这个称法——为每件著名的案子命名,都是基于我们这些新闻从业人员的本能而来的规矩——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并不妥当。这件毫无人性、残忍的暴行和神圣的主教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只不过是让大家提心吊胆地看一首“鹅妈妈童谣”而已。而且,据我所知,取命为主教谋杀案,事实上并不和任何一个主教有所牵连。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叫做“主教谋杀案”其实也颇为恰当。因为凶手为了达到他冷酷的杀人目的,而使用了主教的名号。正由于这个称号,才使班斯慢慢地寻到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的真相,并且成为这件历史上最惨无人道的案子的破案线索。

主教谋杀案实在是一起找不出头绪,而又让人心里发毛的谋杀案,因此有理由将占据班斯整个心思的梅兰-托勒斯和希腊古代一行诗赶出去。发生凶案的时间是4月2日的早上,距离格林家朱丽亚和亚道遭射杀的案子告一段落的时间,还未到5月份。此时正当4月之初,温暖的气候眷顾着纽约,是个使人神清气爽的春日。班斯正在东38号街自家公寓的屋顶花园上吃着他的早餐。已经快要中午了——班斯有时候是不太在意时间的,晚上总是工作到深更半夜,要不就是看书看到东方泛白,然后再睡早觉——阳光毫不吝惜地从蓝天上洒落下来,他褪下了让人不能清醒的睡袍,伸长了身子躺在安乐椅上,同时把早餐搁置在旁边的矮几上。班斯以他杰傲不逊又略带慵懒的眼神眺望着花园的树梢。

我知道班斯在想些什么。每到了春天,他就会去一趟法国。班斯从很早以前开始就和乔治-摩尔一样,把巴黎和5月联想为一体。但是,自从战后,美国许多的暴发户也蜂拥至巴黎,将班斯这种每年的巡礼活动扰乱了。直到昨天,他终于告诉我,今年的夏天他将留在纽约。

长久以来,我一直是班斯的朋友兼法律顾问——具有财产管理者、代理人以及朋友的身份。我辞掉了原来在父亲的大卫&范-达因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专心一意地为班斯做事——比起那些需正襟危坐,一丝不苟的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目前的职位更适合我的个性——我虽然有一间位于西岸旅馆的单人房,但大部份的时间,我都是在班斯的公寓渡过的。

那天早晨,在班斯尚未起床前,我就已经到达了。将当月份的收支预算处理完后,我就坐在正吃着早餐的班斯旁边,出神地抽着烟斗。

“老范!”班斯以他那种不动情感,满不在乎的腔调对我说话。“我想,春天和夏天的纽约不仅毫无刺激可言,而且一点儿也不浪漫。每天这么无所事事,也是无聊透了。不过,这总比去欧洲,到处碰到一些乡巴佬似的观光客要来的愉快多了……因为那实在太扫兴了。”

班斯对于接下来的几个礼拜所呈现给他的那些情况是连作梦也没有想到的。如果,他知道了,即使在战前,也可能对春天的巴黎提不起兴致了。因为对一个永不知赝足的心灵来说,没有比复杂离奇的问题更吸引人的了。那天早上,当他对我说这些话的时候,命运之神已为他安排了谜样的未来——一个震惊全国人民、刷新犯罪史上的记录、令人毛骨悚然的谜题。

当班斯正要喝下他的第二杯咖啡时,班斯的英国老管家,掌管一切家务事的卡里,拿着那部可以移动的电话机出现在门边。

“是马卡姆先生打来的电话。”这位老管家恭恭敬敬地禀报着。“他说有急事找您,所以我就自作主张地帮您接过来了。”老人抓着电话线,将它摆在早餐桌上。

“没关系,卡里!”班斯一边拿起话筒,一边轻声地说着。

“现在我正闲的慌,如果真有什么麻烦事,倒也可以给我一点消遣。”然后,他就开始透过电话和马卡姆交谈起来了。“嗨,你这个家伙,这么久都没有消息,跑到那里疯了?我现在正在吃早饭呢!要不要过来?还是只想听听我的声音就够了?——”

说到这里,班斯突然打住了。稍嫌瘦削脸孔轮廓突地显得深刻了起来,调侃的表情也消失无踪。班斯有着一张一眼即可认出的北欧人脸型、瘦长的脸上,表情变化明显,分列于鼻梁两侧的是灰色的眼睛,细而挺的鼻子下面则是鹅卵型的下颚。嘴唇紧闭,形成一条直线,但不时流露出来的嘲讽神情却更像个南欧人。他并不是个美男子,但坚毅果敢的个性也充满了魅力。他看起来很像个思想家或隐土。这种严肃的感觉——一带着一点学究的、自省的味道——-一成为他和同事之间的鸿沟。

班斯天生是个头脑冷静、感情不易冲动的人,但是那天早上,当他听到马卡姆在电话中所说的话后,我可以看得出来,他的兴致已经被挑起了。他的眉毛轻轻地皱在一起,眼中映出了他内心的惊讶,偶尔还会夹杂几句:“真令人吃惊”、“这、这”、“太不可思议了”等等的感叹话,和马卡姆快讲完电话的最后几分钟,他异常兴奋的情绪,毫无隐藏地表现了出来。

“啊!无论如何,”班斯说:“我们绝对不能漏掉他,就好似梅兰-托勒斯的喜剧中的一幕……又好似发疯了一般……我马上准备出门……待会儿见!”

一挂下话筒,他马上按铃叫卡里进来。

“帮我把灰色的软呢外套拿出来。”他吩咐道:“然后,再拿一条素色的领带和黑色的小礼帽给我。”讲完之后,他又若无其事似地继续他未吃完的早餐。

一会儿后,班斯以嘲弄似的眼神看着我。

“范,你对箭术了解多少?”他问道。

我仅知的箭术常识就是把箭射到箭靶上而已。所以,我照实说了。

“我等于白问了。”他一边无精打采地说着,一边取出一枝Regie香烟,点上了火。“不过,我已经嗅出了这个案子是和箭术有些关连的。我自己对箭术虽然称不上是个权威,但在牛津的时候,我曾经玩过一点射箭游戏。它实际上并不是一种能够使人产生兴趣、充满刺激的运动——甚至比高尔夫还要无聊。”班斯有好一段时间,像梦游般地吐着烟圈。“范,麻烦你到图书室去帮我把艾尔玛博士那本有关箭术的书拿过来——那里面有很多很好玩的事。”

我把那本书拿了过来。班斯花了将近一个半小时的时间,仔细地埋首阅读关于箭术协会、竞技大会和比赛实况等几个章节,并且还查看了美国记录表。当他再度把身子靠向椅背时,从他脸上的表情可以看出他正为某件事困惑着,但很显然地,他敏锐的嗅觉也正发挥了功用。

“真是疯狂的世界,范。”班斯的眼神空泛。“在现代的纽约市里,竟然发生了一起中世纪的惨剧。我们就好像那些穿着长筒靴、穿着皮外套的历史人物,而且——唉呀!”班斯突然站了起来,挺直了身体。

“唉!真像个傻瓜。都是是听了马卡姆的疯言疯语,害得我头脑都不管用了……”班斯又喝了好几口的咖啡,但是一看他的表情,我就知道他无法摆脱马卡姆刚刚那番话的纠缠。

“我还有件事要拜托你,范。”停顿了片刻后,他开口说道。“请你再帮我把德语字典和巴顿-史蒂文的《家庭诗歌集》拿过来。”

他一拿到书后,马上翻开字典查阅一个字,然后就把它搁置一旁。

“我猜的没错,这是个不祥的征兆——这家伙原先就已经知道了。”

班斯翻开了那本网罗摇篮曲和童谣的诗歌集中的一节。

几分钟后,他又再度合上了书,把身体靠向椅子,吐出了袅袅上升的烟雾。

“这是不可能的”班斯好像是要说给自己听似地申辩着。“太过残酷了,也太不合逻辑了,这简直像是一则血淋淋的童话——地球是椭圆形的——它怎么可以将一切的合理性错杂颠倒?……真令人无法想象,也太不象话了嘛。这个案子宛如恶魔所玩的一种邪术,真正的精神错乱!”

班斯看了一下表,站起了身,把正在思考这个摸不着头绪的案子的我,留在那里,径自进房内去了。箭术的论文、德语字典、童谣选集、班斯翻来覆去的胡言乱语——这些事情到底有着什么脉络可循?我试着从这些片段中,找出一个共通点来,但终归失败。其实,我当时想不透原因也是无可厚非的,因为几个礼拜后,我才了解个中真相,这件案子的异乎寻常、邪恶污秽并非一般正常的人的脑子所能及的。

当我还像个傻子似地在那儿左猜右想时,班斯又出现了。

他换上了外出服,由于马卡姆迟迟不见人影,使他显得有些心浮气躁。

“喂,你!正如你所知的,我一直在期待着一件能够引起我兴趣的案子——例如,极端有趣又充满刺激的犯罪案件。”他说道。“但是——我可以发誓——我并不希望是一场恶梦。如果马卡姆不知道这一点的话,我就会怀疑他是要引我入瓮。”

几分钟后,马卡姆终于出现在班斯的空中花园,一眼即可看出他表情的凝重。他的脸色黯然,思绪似乎被什么困扰着,比起他以往爽朗的打招呼方式,今天就显得马虎草率。马卡姆和班斯在15年来,一直是感情很好的朋友。他们两人是绝对相反的极端——一个积极、冲动、直截了当、埋头苦拼;另一个则是恰然自在,喜爱嘲弄人、快乐的、超越一切世俗理念的人——两个人都深被对方所拥有的,而又是自己本身所欠缺的特质所吸引,这层微妙的引力,使他们成为多年的老友。

马卡姆是纽约州的地方检察官,在过去一年4个月中,每遇到重大的刑事案发生时,他都会来拜访班斯。而每一次,班斯的判断力都没有令马卡姆失望过。事实上,在马卡姆任职检察官的这4年期间,破案的关键几乎就是班斯。班斯对人的本性了若指掌、博学多才,具有敏锐的观察力,不易被真相外面的那层假像所误导,这些天生的资质,使得班斯能够以非正式的身份参与马卡姆辖区所发生的刑事案。

班斯最先插手的案子,根据我的记忆,就是阿尔文-班斯的谋杀案。再下来即是轰动一时的玛格丽特-奥蒂儿被人捏死的案子——这个案子若以普通警察办案的方式来处理的话,必定会失败。然后,就是去年闹得满城风雨的格林家谋杀案(这个故事,我已经写过了,不再赘言)。如果班斯不懂得将计就计,破坏凶手的最终计划,恐怕那个凶手永远都会逍遥法外。

所以,马卡姆为了这桩主教谋杀案而跑来找班斯,也是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马卡姆虽然担任罪证搜查的工作,但是他仰赖班斯帮助的地方也是很多。而这次他又跑来寻求班斯的援助,实在是再聪明也不过了。以班斯对人类心理的透彻了解,正是用来对付那些残酷无情、心狠手辣的人的最好利器。

“这可能是个最无趣的案子,”马卡姆毫无自信地说道。

“但是,我很希望你能和我一起去看看……”

“当然,这还用说吗?”班斯给了马卡姆一个恶作剧似的微笑。“你稍坐一会儿,先向我说明一个大概,好吗?尸体不可能会跑吧?在我还未到现场之前,最好先给我理出某种程度的头绪来。例如:到目前为止的关系人有谁。还有,为什么被害者在死亡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刑事检察局就把它列为杀人案呢?你刚刚在电话里有些语无伦次。”

马卡姆面带忧色,坐在椅边,凝视着香烟。

“好的,班斯。我再重头说一遍好了。这次的案子——如果真是杀人案的话——实在是很明显的一桩谋杀案。凶手用的方法异乎寻常。但是,他绝对不是头脑不灵光。最近,射箭运动非常流行,弓和箭在今日的美国社会中,已经风靡了各阶层的人。”

“没错。但是,当弓箭被用来射杀一个名为罗宾(音与‘知更鸟’同)的人时,就显得有些蹊跷了。”

马卡姆眯起了眼睛,直盯着班斯。

“你也在想这件事吗?”

“你说我在想什么?其实,当你在告诉我被害者的姓名时候,这个念头就已经在我脑海里出现了。”班斯停顿了好一会儿后,才慢慢地吐出烟来。“《是谁杀了小知更鸟?》而且,是谁拿了弓和箭去杀它。……这首小时候每个人都耳熟能详的歌,真是很奇妙——我们这位可怜的罗宾先生,他的名字是什么?”

“我想他是叫做约瑟夫来着吧!”

“这个名字好像无法提供给我们任何线索……他有没有中间名?”

“班斯!”马卡姆按捺不住似地站了起来。“被害男子的中间名和这整个案子会有什么关连呢?”

“我还没有发神经。不过,如果我们真想发疯的话,只要继续办这个案子就成了。”

班斯按铃召来卡里,叫他去拿电话簿过来。马卡姆虽然满腹牢骚,可是班斯却装做没听见。他花了几分钟去翻阅电话簿。

“被害的男子是住在河岸大道边吗?”过了一会儿,班斯指着他所找到的名字问道。

“是的。”

“好,很好!”班斯合起了电话簿,以嘲弄又带优越感的眼光直视着他眼前的地方检察官。他以缓缓的语调说道:“马卡姆。电话簿上只记载着一个约瑟夫-罗宾。这个人住在河岸大道。他中间的名字是——寇克。”

“你在胡说些什么?”马卡姆的语气充满忿怒。

“那个男子即使真的叫做寇克,这与他被害又有什么关系,你为什么一直强调他的名字呢?”

“你仔细听好,我并不是故意强调什么。”班斯略耸了一下肩,继续说:“我只是试图指出与这个案子有关的两三项事实。到目前为止,我们只晓得约瑟夫-寇克-罗宾——亦即名字与知更鸟同音的男人——是被弓箭箭射杀死的。在你的思想里,这难道没有意味着些什么吗?”

“不!”马卡姆以斩钉截铁的语气否定了班斯的说法。“这个被害者的姓名并不特别。而且现在全国射箭的风气非常盛行,常常有人因此受伤,所以罗宾的死,也许只是意外而已。”

“唉!”班斯责备似地摇了摇头。“如果事实真如你所说的,对目前的案情也没有什么推展,只会使人觉得这是不可思议的巧合罢了。在全国热衷箭术的几万人中,选出一个名叫寇克-罗宾的男子,然后有一天,他偶然地就被弓箭射死了。你想这种巧合真的可能吗?如果事情真相就如此的话,我只有说,一定是一个恶鬼在背后作祟。”

“假若这真的是一桩偶然,我就要请神学家来研究了。”

“喂,你!我记得你在电话中曾告诉我说,有一个名叫斯帕林格的人是最后一个和死者在一起的人。”

“这又意味着什么呢?”

“你应该非常明白斯帕林格这个音在德语中是什么意思吧?”班斯以爽朗的口吻说道。

“我好像还是个高中生似的。”马卡姆再次开口道。他的眼中透露出心事,身体稍显紧张。

班斯将德语字典推到马卡姆面前。

“你来查一查这个字吧。为了慎重起见,我也曾查过了。希望这不仅只是我的幻想而已,白纸黑字,字典上应该写的很清楚。”

马卡姆沉默地翻开了字典,查看那个字的意思。隔了一会儿,他的眼睛就紧盯着字典上的一处,好像中了魔法般地挺直了身子。

“斯帕林格就是麻雀的意思。这连小学生都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我说的没错吧!”班斯无精打采地点上一支新香烟。“每一个小学生都知道《小知更鸟之死与葬礼》这首古老的儿歌。”

班斯直盯着马卡姆焦躁的举止。马卡姆沐浴在春天的阳光中,站得直挺挺地“你对这首儿歌好像不太熟悉,我就来背一段给你听听吧!”

班斯在朗诵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歌时,眼中仿佛看到了躲在一旁的厉鬼,他的样子使我不寒而栗——

谁杀了小知更鸟?

“是我。”麻雀回答说。

“我用弓箭射死了小知更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