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尼科尔森医生

第二天早上,弗兰基对西尔维亚发起攻击。

她漫不经心地说道:“昨晚你提到的那个人叫什么来着?卡斯泰尔斯?我肯定以前听说过这个名字。”

“我想你听说过。他在他那一行里颇有名气。他是加拿大人,生物学家、巨兽捕获者、探险家。我其实不认识他。我们的朋友——里文顿夫妇——有一天带他到这儿来吃过午饭。他真是个魅力十足的人,身材魁梧、青铜色皮肤、长一双漂亮的蓝眼睛。”

“我肯定听说过这个人。”

“先前他从不呆在本国。去年他同那位百万富翁约翰。萨维奇一起去作穿越非洲的远游。萨维奇自以为患了癌症。所以用这种悲壮的方式来了结自己。卡斯泰尔斯走遍了全世界:东非、南美,到处都去过。”

“简直是个富于精彩冒险经历的人。”弗兰基说。

“哦,是的。魅力无穷。”

“滑稽的是,他的经历太像从马奇博尔特的悬崖上摔下来的那个人了。”弗兰基说。

“我不知道是否人人都有相同的地方。”

她们开始比较实例,谈到阿道夫·贝克,又说起莱昂斯·梅尔。弗兰基尽量不提及艾伦·卡斯泰尔斯,以免过分地对他表示兴趣会引起麻烦。

但是,弗兰基现在心里感到事情正在有进展。她坚信艾伦·卡斯泰尔斯就是马奇博尔特悬崖悲剧的受害者。他完全符合所有的条件。在此地,他没有亲戚熟友,他的失踪在一段时间里不大可能会引起关注。一个经常跑到东非、南美的人,突然失去踪影是可能的事。而且,弗兰基注意到,虽然西尔维亚已经就报纸上的照片评论说他与死者很相像,但当时她并没想到照片上的人实际就是那个男人。

弗兰基想,这倒带点心理学的趣味。

我们很少怀疑经常见到、遇到的不太熟悉的人。

那么,好,艾伦·卡斯泰尔斯就是死者。下一步得获悉有关他的更多的情况。他与巴辛顿一弗伦奇一家的关系可以忽略,他只是偶然被朋友带到这儿来过。带他来的人叫什么名字?里文顿。弗兰基在脑中记下了这个名字,以备将来用得着。

这肯定是可行的调查手段。不过这事要慢慢来。有关艾伦·卡斯泰尔斯的调查必须非常小心地进行。

“我可不希望被人下毒或敲脑袋,”弗兰基扮个鬼脸,“他们实际上早就准备干掉博比……”

她的思路忽然转到引起整个事件的那句令人着急的话。

埃文斯:谁是埃文斯?埃文斯在哪儿?

“一个贩毒团伙,”弗兰基断定。也许卡斯泰尔斯的某个亲戚受毒品所害,他决心摧毁这个团伙。他到英格兰来也许就是为了这个目的。埃文斯可能是毒贩之一,已经洗手不干,到威尔士来定居。卡斯泰尔斯买通埃文斯让他供出其他人。埃文斯同意卡斯泰尔斯到那儿去见他,但是某个跟踪他的人下手杀了他。

跟踪者难道就是罗杰尔·巴辛顿一弗伦奇?看来不太像。如此说来,凯曼夫妇远非弗兰基设想的那种人,倒像毒品贩子。

不过还有那张照片。要是那样,对那张照片就有解释了。

当晚,尼科尔森医生和妻子受邀来吃晚饭。弗兰基刚换完装就听见他们的车驶至大门口。窗户正对着那条路,她朝外看了看。

一个个儿很高的男人正从一辆塔尔博特车的驾驶座上下来。

弗兰基若有所思地把目光收回来。

卡斯泰尔斯是加拿大人,尼科尔森医生也是加拿大人。

后者开的是一辆深蓝色的塔尔博特车。

当然,靠这些来说明什么是荒唐的,不过这不是正好可以使人产生一点联想吗?

尼科尔森医生身材魁梧,言行举止如同大权在握的人。

他说话很慢,话不多,但企图使说的每一句话听上去都意义重大。他戴了副宽大结实的眼镜,镜片后淡蓝色的双眼反射出光芒。

他的妻子身材苗条,大约二十七岁,的确漂亮。弗兰基想,这个女人似乎有些神经质,说起话来相当兴奋,好像在掩盖真情。

“我听说你出了车祸,弗朗西丝小姐?”尼科尔森医生在餐桌旁靠弗兰基身边坐下时说。

弗兰基便讲述了车祸的经过。她弄不清自己在讲话时为什么感到特别紧张。医生态度平和,听得津津有味。为什么她总觉得自己像是演练一场对毫无指控的罪名作抗辩的戏,究竟会有什么使医生怀疑她发生的车祸呢?

也许细说事情不如简明扼要的好,她说完后,医生说:

“那太不幸了,但你看上去康复得不错。”

“我们认为她还没好,就把她留在我们这里。”西尔维亚说。

医生把目光转向西尔维亚,一丝微笑浮现在唇边,但几乎瞬间即逝。

“我应该尽可能留她同你们在一起。”医生严肃地说。

弗兰基坐在男主人与尼科尔森医生之间。亨利·巴辛顿一弗伦奇今晚明显闷闷不乐,双手痉挛,几乎没吃东西,不参与谈话。

坐在亨利对面的尼科尔森夫人十分尴尬,只有在转脸对着罗杰尔时才如释重负。她同罗杰尔说话时漫无边际,但弗兰基发现她的目光从未长时间地离开过自己的丈夫。

尼科尔森医生正在大谈乡间生活。

“你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文化吗,弗朗西丝小姐?”

“你指的是书本知识吗?”弗兰基略带不解地问。

“不,不。我指的是细菌。你知道,弗朗西丝小姐,它们在特制的血清中发育。乡间就有点像这东西。有空间、时间和无节制的闲暇等适合发育的条件。”

“你指的是邪恶的事物?”弗兰基仍不解地问。

“那就取决于,弗朗西丝小姐,被培育的细菌品种了。”

弗兰基暗付,真是愚蠢的谈话,叫我总觉得毛骨依然:

她于是失礼地开口说道:“我倒巴不得培育各种各样的邪恶品质。”

医生看着她,神情镇定地说:“啊,不,我不那么看,弗朗西丝小姐。我想你总会站在法律和秩序一边。”

“法律”这个词有点微妙的强调吗?

突然,尼科尔森夫人在桌对面说:“我丈夫引以自豪的是概括特征。”

尼科尔森医生微微地点点头。

“说得对,莫伊拉。我对小事情感兴趣。”他转向弗兰基又说,“你出事的情况我已经听说了,有关车祸的一件事令我非常感兴趣。”

“是吗?”弗兰基心跳忽然加快。

“当时过路的医生,就是送你到这儿来的那位。”

“是吗?”

“他的性格一定很好奇,他在动手救人前还把自己的汽车掉了个头。”

“我不明白。”

“你当然不明白,你失去了知觉。但小里夫斯,就是送信的那个小伙子,从斯泰弗利骑自行车过来,并没有汽车超过他。他骑到拐角处时,发现了撞坏的车,这时候那位医生的车正对着他骑车的同一方向——去伦敦的路。你明白这点吗?医生不是从斯泰弗利方向来的,所以他肯定走的是另外一条路,是从山上下来的。如果那样,他的车头应该对着斯泰弗利,但又不是,所以说他一定把车掉了头。”h 上一页《悬崖上的谋杀》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