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关山月 第三章 阳关(七)

疯子,这人是个疯子!

听到王洵语无伦次的叫喊声,不仅阿于会,附近几乎所有河西兵卒都楞住了。

他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队士卒中虽然以突厥人为主,但长时间在大唐旗下征战,他们其中很多人已经学会了唐言。虽然对于“扒灰”“乱*伦”这些字眼理解起来还有点儿吃力,但“绿帽子”和“杀人灭口”各代表什么意思,大伙却清楚地知道。

大唐皇帝的老婆,跟他的儿子勾勾搭搭?长生天啊,我听到了什么?长生天作证,我什么都没听到,什么都没听到。

光凭着这几句话,手拎着链子锤的年青人就该被碎尸万段。大伙千辛万苦跑到沙漠中假扮鬼魂的目的终于水落石出了。不是为了那批原本拨给安西军的辎重。而是为了杀人灭口!

只有死人才会保守秘密。只有知道秘密的人全部死掉,才能维护皇家尊严。

为了保全皇家颜面,哥舒翰将军不惜派遣心腹一路尾随,最后在荒无人烟处才突然动手。如今大伙也知道了同样的秘密,日后等在大伙的前路上的又会是什么?

没人敢说出答案!

两军交手,哪有功夫给人发呆?就在这一愣神的瞬间,疯子般的王洵又扫倒了两个拦路者,直接扑到了阿于会面前,抡锤便砸,“拿命来换。想杀我,拿命来换!”

“啊!嘿”阿于会如梦方醒,赶紧提起横刀格挡。单薄的横刀怎经得起如此重击,“当啷!”一声,碎做数段飞出,只给他留下了半截刀柄。“拿命来换!”王洵一锤用老,紧跟着又是一锤砸下。阿于会也算反应迅速,立刻丢掉刀柄,双手举起盾牌。只听“咚!”的一声巨响,盾牌从中央裂开,下陷。盾牌后的阿于会口吐鲜血,倒着向后飞去。

“拿命来换!”王洵手舞链子锤,紧追不舍。阿于会的一名亲兵赶过来救主,横刀瞄着王洵后背画影。还没等他追上王洵的脚步,方子陵快步赶至,搂肩搭背就是一记斜劈,将此名亲兵上半截身子砍飞,下半截身体兀自前冲了数步,喷着血倒在沙漠中。

对来自背后的惨叫,王洵充耳不闻。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倒于沙漠中的阿于会,大步迫近。一锤落空,又是一锤。可怜的阿于会,到了此时连哭都哭不出来了。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因为前些日子对狼神不敬,所以今天居然会遇到王洵这个疯子。正常人无论如何都不愿意跟疯子拼命,在沙地上打了个滚,他手脚并用向后逃去。一边逃,一边大声疾呼,“救命,救我,快过来——啊!”

红色的血液带着深色的内脏碎块,从他的口中一并喷射而出。这一锤,王洵终于砸了个正着。锤头上的铁锥没能捅破阿于会的护背镜,巨大的冲击力,却直接将阿于会的脊柱和内脏砸得四分五裂。

没有人在这种情况下还能继续生存,可怜的阿于会被锤头的冲击力推着继续前冲数步,七窍出血,缓缓栽倒。见到此景,几名正赶过来护卫主将的河西老卒脚步登时一顿,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难以置信。要知道,阿于会能成为哥舒翰的心腹,也不完全是因为他跟哥舒翰是同族。此人的一身马上步下本事,在突厥族将士中也名列前茅。谁料到,如此一个勇士,居然被一个籍籍无名的少年当场击杀,并且还是耻辱的从后背追上夺命。

“拿命来换!”大脚踩过阿于会的尸体,王洵迅速冲向下一个目标。那是一个身高与他不相上下的河西壮汉,用一把临时抢来的陌刀,顶住了老周、老郑两个人的联手攻击,并且丝毫不落下风。看到王洵也赶过来帮忙,壮汉立刻刀上用力,先后将老周和老郑的兵器磕到旁边,再兜头一刀劈向了王洵。

六尺长的刀刃带起一道寒风,吹得人头顶直起鸡皮疙瘩。王洵手中的兵器不及对方手中的兵器长,却不肯躲避,加速向前冲了数步,链子锤突然脱手。

“呜——”笆斗大的锤头毫不客气地砸在了壮汉的脸上,将其砸得哼都没哼,撒开兵器,直接向后倒飞。赶在陌刀落于自己头顶之前,王洵用空出来的双手握住了刀柄。巨大的惯性使得刀刃继续下降,砍开了王洵头上皮盔,带起一串血珠。下一个瞬间,他单手将破裂的头盔扯了下来,另外一只手拖着刀柄,大步向另外一名河西士卒扑去。

也不知道伤口究竟有多大,血顺着王洵的额前滚滚留下。他没有时间抹,也不想抹,披头散发,满脸鲜血,双手将陌刀挥出一片冷电。

被他盯上的那名河西士卒明显吓傻了,单手举着横刀,居然一招也发不出来。已经杀红了眼睛的王洵此刻心中哪里还有半点儿怜悯,手起刀落,将对方的身体劈成了两片。

“疯子!”

“这人是个疯子!”

河西兵卒的士气本来就已经很低,看不到自家的前途,又连续遭受阿于会身死,己方勇士陆续阵亡的打击,登时丧失了继续坚持的勇气。有几个胆小的家伙看到王洵向自己扑来,惨叫一声,丢下盾牌,拔腿就跑。剩下的立刻如风吹败絮,一瞬间,居然全体转身向后,溃不成军。

“拿命来换!”王洵嘴里含含糊糊地嚷嚷了一句,手举陌刀,紧追不舍。老周、老郑等人拦他不住,只好也举着陌刀追了上去。队正方子陵见状,也只好转身向全体幸存的飞龙禁卫下令,“追,贴上去,跟他们拼了!”

“拼了!”一众禁卫本来就不懂得什么叫把握战场节奏,见自己一方占据了上风,士气大涨。紧跟方子陵,在王洵背后跑出了一个锋矢型。

早在双方步卒短兵相接之时,鹰扬郎将古力图已经带领骑兵发起了攻击。怎奈战场形势瞬息万变,松软的沙子又严重迟滞了战马的速度。没等他和所部重骑兵冲入战团,前方的盾牌手们已经如同潮水般败了下来。

这一下,将战马前进的道路挡了个正着。冲在最前方的几个身穿明光铠的重甲骑兵来不及带住坐骑,直接趟入了溃兵队伍,将自家袍泽踩翻了十几个。而后续的重骑兵又陆续前撞,或者撞倒了自家溃退步卒,或者撞到了前方坐骑屁股上,一瞬间,人仰马翻。

“让路,让路!”古力图气得两眼冒火。没有车墙的擎肘,他和麾下这队重骑兵,光是踏,也能轻而易举地将敌军踏成肉饼。可纵马踩翻自家弟兄,则是另外一回事了。且不说将来战场上会不会被手下士卒背后放冷箭,即便能趟出一条血路来,待冲到了姓王的疯子面前,战马也没了任何速度。让身披明光铠的重骑兵原地对付陌刀手,谁胜谁负,想都不要想。

“杀,杀光他们!”溃兵的另外一侧,王洵兀自在扯着嗓子大喊大叫。刚刚走上战场的他,根本不懂得什么叫“驱溃破敌”,更不懂什么叫“倒卷珠帘”。此刻的他,神智其实已经非常模糊。不知道害怕,不知道死亡,也不知道活着的滋味。唯一清晰的,只有恨,无边无际的恨,像火一样,焚烧着他的灵魂,焚烧着他的心脏和眼睛。

他恨,恨杨国忠弄权误国,为了自家富贵,居然准备将四百余名禁卫和民壮,像蝼蚁一样抹去。他很,恨哥舒翰利欲熏心,居然为了讨好杨国忠,不惜出动心腹,在沙漠中向同为大唐将士的飞龙禁卫举起钢刀。他恨,恨陈玄礼和高力士无情无义,居然一点儿也不念自己大半年来鞍前马后的功劳苦劳,为了保全皇家隐私,毫不犹豫地将自己推了出去。他恨,恨那个远在千里之外的长安城,居然于浮华颓废的表面下,流动着如此肮脏冷酷的现实。

也不怪他被现实逼得几乎发了疯。作为一个没受过什么挫折的纨绔子弟,在他记忆中,天下之事几乎无可不为。长安城内,除了皇帝老子之外自己谁也不忿。谁料突然睁开眼睛,却发现自己的生命居然贱如沙砾。是个穿着官袍的家伙,就可以随随便便踩上一脚。就像自己曾经在东西两市欺负那些平头百姓一样,根本不会顾忌对方心中的感受。

这一脚,是如此之痛,直接踩进了他的灵魂深处。原来我在人家眼里什么都不是。原来我跟所有人一样卑微。从云端到尘埃之间的巨大落差,令他本能地选择了逃避。不去想为什么这样,不去想这样是否公平。只想找个机会痛痛快快发泄一番,砍翻所有试图伤害自己的人,然后在绝望中战死。

这世间,也许只剩下死亡是最公平的,每个人都一样,或早或晚。手里挥舞着陌刀,少年王洵哈哈大笑,笑声中,整个沙漠都在眼前战栗。

以命换命。杀一个够本,杀俩个,赚一个。

如果前任河西、陇石、朔方、河东四镇节度使王忠嗣还活在世上的话,一定会被此刻战场上的情形气得吐血三斗。太乱了,任何稍动兵法的武将都无法容忍的混乱。七十余名飞龙禁卫,如同流氓打群架一般,追着至少五倍于己的河西步卒乱砍。而在距离他们近在咫尺的对面,五十余名身穿明光铠的河西精骑,却被溃败下来自家的袍泽推着不断后退,根本发挥不出任何作用!

更令人鼻子都气歪的是,在这团混乱的人群两侧,就是广袤万里的大漠。河西精骑只要稍稍拨转马头,就可以从溃兵两侧迂回过去,对敌人发起致命一击。偏偏他们对此视而不见,只是一味地大喊大叫命令溃兵让路,根本想不起来看上一看战场全局。

鹰扬郎将古力图被战场上的突发情况弄晕了,有人的眼睛却是亮着。趴在围做一圈的车墙后,两个民壮头目魏风和朱五一相对点头。二人都是第一次在如此近的距离上目睹一场厮杀,二人都吓得脸色煞白,两条大腿不断地战栗。但是二人都清楚的知道,自从“鬼魂”出现的那一瞬,自己的命运就已经跟飞龙禁卫们牢牢地绑在了一起,要么一起死,要么一起杀出生天。除此之外,再无第三条路可选。

“官贼已经被禁卫军打残了,是爷们的,跟我一起上!”扯开破锣般的嗓子,魏风大声嚷嚷了一句。从运送兵器的马车上抄起一件长家伙,也不管自己会不会使,高举着冲出了营盘。

“是爷们的,跟着老魏上啊!”朱五一捡了把横刀,紧随其后。才冲出不到十步,他就被地上的尸体绊了个大跟头。挣扎着从血泊中爬起来,回过头继续招呼,“一起上啊,愣着干什么,一旦让官贼缓过气来,大伙谁他娘的也活不了!”

“一起上!一起上!”

“一起上,杀一个够本儿!”缩卷在车墙后的民壮们如梦方醒,随便抓了把兵器再手,高喊着冲出营垒。

这群人根本没经过任何训练,若是遇到阻截,肯定会一触即溃。可眼下河西军鹰扬郎将古力图应付自家弟兄还应付不过来,哪有余力再调兵遣将?须臾之间,民壮们就跟飞龙禁卫汇合到了一处,乱哄哄地于王洵背后汇成一道洪流,将挡在前面的河西军冲得人仰马翻。

三百民壮,三百生力军。纵然是挥着兵器乱砍,声势也大得惊人。早就不想再打下去了的河西步卒听到来自背后的喊杀声,更是魂飞胆丧。推开挡在自己面前的战马,不管马背上有没有人,不管自家袍泽会不会因此而受伤,继续夺路狂奔。

眼看着飞龙禁卫已经追着自家溃卒冲到了战马前,,河西骑兵们叫苦不迭。作为古力图的亲信,他们的装备极其精良。每人身上都穿着一袭明光铠,手中的兵器也是标准的丈八长槊。这身行头,如果在马背冲起速度来,足以正面把十倍余己的敌军踏成齑粉。可站在原地与人交手,重甲骑兵的弱点就暴露无疑了。紧密得如乌龟壳一样的明光铠严重限制了骑兵的动作幅度,手中的长八长槊也是顾远不顾近,好不容易格挡开敌军第一招,对方一个垫步,就冲到了战马身侧。长槊还没等来得及回转,雪亮的刀光已经在腿边闪了起来。在荣誉和大腿之间,骑兵们只能选择后者。主动离开马鞍,侧向滑落,镫里藏身。冲上来的飞龙禁卫们哪里肯给他们再度爬上马背的机会,紧跟着又是一刀,能砍人就砍人,砍不到人就劈马,血光飞射!

“撤开,撤开,拉开距离,回头再收拾他们!”眼见着自己的亲信一个挨一个被从马鞍上劈了下来,古力图终于想到了一个摆脱困局的办法。以身作则,他迅速拨转马头,双腿狠狠在马肚子上一磕,手中长槊左右乱捅。

“啊——”逃在他附近的河西军步卒纷纷被刺倒,惨叫声不绝于耳。闭上眼睛,古力图策马从弟兄们的尸体上踏了过去,身后留下一路血迹。

既然做了主将的亲信,重甲骑兵认为的生命远比普通士卒金贵。学着古力图的样子,他们也纷纷挥舞长槊,不是与冲上来的飞龙禁卫交手,而是刺向战马附近的袍泽。很快,身边的袍泽便被杀了个干净,河西精骑们拨转马头,踏着自家弟兄的尸体,迅速撤离。

没有了骑兵们挡在面前,退路一下子就变得畅通无阻。幸存的河西步卒们迈开双脚,瞬间逃了个干干净净。疯子般的王洵对战场上的变化毫无察觉,兀自尾随其中一股紧追不舍。接连跑过了两座沙丘。猛然间脚下一软,身体向前踉跄数步,“扑通”栽倒于沙砾中。

血色的世界消失了,眼前一片黄烟。黄烟散后,头顶是惨白的月亮,如此近,如此亮,又是如此冰冷。王洵低低呻吟了一声,挣扎着想站起来。站到一半儿,腿上却突然没了力气,又直直地倒了下去。

方子陵恰恰跑上沙丘,见到此景,登时被吓得魂飞魄散。丢下兵器猛冲几步,他用双手抱住王洵的脑袋,放声哀号,“王校尉,王校尉!来人,快来人,来人啊,校尉大人战死了!”

“你他娘的才战死了呢!”一个愤怒的声音很快在他怀中响起。满脸是土的王洵再度睁开了眼睛,依旧布满了血丝,目光却已经不再狂乱,“嚎什么嚎,赶紧把老子拉起来。弟兄们呢,收队,赶紧收队!”

“你,你没死?!没死!”方子腾吓了一跳,差点儿把王洵的脑袋直接丢到了地上。“校尉大人没死,校尉大人没死,别过来了。别过来了!”

闻听他的第一声呼救,已经累得喘不过气的老郑、老周等人心脏猛然向下一沉。再也顾不上追杀敌军,拖着兵器,掉头就往方子腾身边跑。待到警报解除,附近的飞龙禁卫和民壮们已经全赶了过来,围着方子腾和王洵站成一个大圈,每个人脸上都欣喜若狂。

看着不断围拢过来的弟兄们,王洵本来已经冰冷的心脏中陡然涌起了一股暖流。“都傻站在这儿干什么,还不赶紧往回跑。让人把马车端了,渴也得把咱们渴死!”他抽了抽鼻子,大声喝令。“赶紧,把兵器丢掉,空手往回跑!”

空手?众禁卫先被校尉大人荒唐的命令弄得面面相觑。旋即,就明白了王洵是什么意思。陌刀的造价着实高昂,可丢了马车上的淡水,大伙就等于连命都丢了,留着把沉甸甸的陌刀根本没用!不如先将其扔在大漠中,轻装跑回营垒内。抢在河西军有勇气回头再战之前,重新组成一道铜墙铁壁。

当下,方子陵带头,众飞龙禁卫丢掉兵器,撒腿开始往回跑。一边跑,一边举头四望,观察附近敌军的动静。庆幸的是,刚才那一败,河西军也没能及时收拢队伍。待大伙都跑到了车墙之内了,才有十几名河西骑兵大着胆子兜了回来,在五百余步外探头探脑。

“找死!”刚刚打了一场胜仗,飞龙禁卫们变得极其胆大。立刻有人重新在马车上捡了兵器,高举着朝河西骑兵冲去。见到此景,那些河西骑兵立刻拨马远遁,唯恐逃得稍慢些,被步行的飞龙禁卫们追上剁成肉酱。

“哈哈哈哈!熊样!”众禁卫和民壮们哄堂大笑,脸上写满了对河西军的鄙夷。

“早知这样,不如把兵器随身带回来了!化了能打好几把犁杖呢!”民壮头目魏风依旧心疼被丢弃在不远处沙丘上的陌刀,小声嘀咕。

他那幅舍命不舍财的模样,引发了更激烈的哄笑声。虽然此战飞龙禁卫的损失也不小,剩下的也疲惫至极;虽然敌军只是暂时撤离,随时都可能再杀回来;可大伙却个个信心十足。能打败敌人第一次,就能打败第二次。在疯子校尉的带领下,一切都有可能。

喧闹声中,王洵的身影显得极为落寞。稀里糊涂赢了一仗,他心里却半点儿也高兴不起来。在他记忆当中,大唐边军可不是这般模样。周老虎、苏慎行、赵怀旭、李元钦,个个都是响当当的汉子。不会像古力图这般冒充强盗在大漠中打家劫舍,更不会像其他河西将士这般,遇强则溃,身上连一丝军人的荣誉感都没有。

即便是河西军,也不该是这般孱弱。王忠嗣做主帅的时候,曾经带领河西将士先破吐蕃,再破吐谷浑。天宝三年,长驱直入大漠,连破后突厥左厢阿波达干等十一部。杀其王,俘其后,将其彻底犁庭扫穴。此刻距离王忠嗣故去还不到十年,昔日威震塞上的河西军,却已经烂成了一坨狗屎。

这,到底是因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