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长安醉 第三章 早寒(一)

当第一朵雪花从天上飘下来的时候,杨玉瑶正站在门口恭迎自己的客人。她今天刻意穿了一件纯白色的棉袍,从肩膀一直拖曳到脚。乌黑的长发不加任何錧系顺着耳后滑落下来,就像一道流瀑般滑过脊背。纤腰,丰臀,修腿,玉颈,薄施粉黛的脸上写满了愉悦,一双乌黑明亮的眼睛顾盼生波,宛若一朵幽莲,静静地绽放于秋水之侧。让前几天刚刚见识了她如何风情万种的雷万春忍不住楞了一下,眨了眨眼睛,早已准备好的客套话顷刻之间忘了个一干二净。

“怎么了,雷大侠这么快就不认识妾身了么?”早就预料到雷万春见到自己后脸上会出现这种表情,杨玉瑶促狭地笑了笑,抿着嘴问道。

“这个”雷万春挠了挠后颈,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尴尬。“的确与前天的感觉不太一样。夫人,夫人今天的打扮,看,看起来,就像,就像”

“就像”了半天,他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仿佛世间的一切言辞在美人面前都黯然失色,反倒是不用任何语言来啰唣方才恰当。

杨玉瑶又笑了笑,信手接过雷万春递过来的礼物,轻轻抱在怀里,“雷大侠客气了。今天只是安排一顿便饭,答谢你当日的救命之恩而已。又何必带什么礼物!里边请,外边风大,请雷大侠先入内饮茶。”

“这个,呵呵。我老雷拿出来的物件,当然入不了夫人法眼。可空着手上门,又过于失礼了些。一点小玩意而已,夫人如果看着还顺眼就把玩两天。如果不顺眼的话,随便赏赐下人就好了!”

说着话,宾主二人隔着三寸左右距离,并排走向今晚会客的正堂。甬道两边的灯笼里蜜蜡跳动,将一双影子忽然推进,忽然拉开。只是那股甜甜的花香味道却愈发的浓了,将亭台院落和院子里的人都包裹起来,就像步入了一个甜甜的梦境。

杨玉瑶抱着雷万春给的礼物走入正堂,心情突然变得像一个小女孩般迫不及待。把客人引入座位,亲手奉上一盏茶,她笑着说道:“不知里边装的是什么宝贝。恩公介意妾身现在就将盒子打开么?”

“别叫我恩公!”雷万春一口热茶差点儿没喷出来,“我只是路过那里,举手之劳而已。你再叫我两声恩公,我就不知道自己多少斤了。盒子随便开,我都说过了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夫人可能不知道,我老雷目前只是个兵曹”

没等他把自谦的话说完,杨玉瑶已经将装礼物盒子轻轻打开。里边是一件越州白瓷,对于普通百姓家来说,价值已经不菲。对于拿了蜜蜡当松木火炬点的虢国夫人府,则显得过于寒酸了。唯一值得称道的是整件白瓷被烧成了匹骏马形状,无鞍无络,四蹄腾空。

“好一匹奔霄!妾身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马儿!”见惯了各种珍宝,把金子当土坷垃使的杨玉瑶偏偏对一匹瓷马感了兴趣,举在眼前,细细地看了又看。欣赏了好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摆在了屋子里的多宝阁中,然后又用手扶了扶,唯恐放置不稳将其跌成碎片。(注1)

“朋友帮忙选的。没想到还能入得了夫人的眼!”见对方如此珍重自己送的礼物,雷万春心情大好,笑着补充了一句。

“是秦家那哥俩儿么?”杨玉瑶将目光从骏马上收回来,款款走到雷万春对面坐好。因为只是两个人的小宴,所以她选了一张方桌,而不是寻常大型宴会选用的那种小几。只是这样的话,两个就变成了对面跪坐,微微抬头,便将彼此眼睛里的光芒看得清清楚楚。

到了此时,雷万春才发觉座位的异常。尴尬于自己的反应迟钝,他赶紧坐直了身子,笑着回答:“不是,国模,国桢兄弟两个最近家里边事情多,没时间陪着我这闲人乱逛。是我的顶头上司张大人帮忙选的。他读书比较多,心思也比较细腻些!”

“恩公的”信口追问,猛然意识到自己又犯了雷万春的忌讳,杨玉瑶赶紧用春葱般的手指去掩朱唇,“看我这记性。又叫你恩公。可如果不叫恩公的话,该叫你什么才好呢?”

“嗨,你就叫我老雷,壮士。或者直接喊我名字都行。我是个粗人,没那么多讲究!”雷万春大咧咧的一挥手,示意对方随便,同时也尽力让自己变得放松一些。

他不是没见过美人儿的初哥,临来赴宴之前,还信誓旦旦地向张巡和王洵两个吹嘘过,自己行得正,走得直,绝对不会因为美色当前就乱了心神。但所有诺言在一看到虢国夫人的瞬间就开始失效,总觉得心里慌慌的,好像有好几百只手在抓挠。

“那你也别叫我夫人!”杨玉瑶撅了撅嘴巴,像个小女孩般跟雷万春讨价还价。“我叫杨玉瑶,小字佩儿。雷大哥喊我玉瑶,佩儿均可!”

“谨遵夫人之命!”雷万春郑重点头,嘴巴张了张,却发不出那几个对方期待的音节。晃了晃脑袋,笑着道:“我不习惯叫人的小名。干脆,咱们就简单些,你,我相称。反正今晚估计也没第三个人了!”

“也好!”杨玉瑶心里涌过一阵淡淡的失望,很快,脸上又绽放出了笑容,“雷大哥喜欢吃什么?”

“你这里有什么?”雷万春倒不再客气,笑着反问,“客随主便。有酒有肉就行。千万别弄什么天南地北的珍馐。你给我吃,我也吃不出好来。并且未必能填得饱肚子!”

杨玉瑶又楞了楞,没想到雷万春的要求如此简单。为了这顿酒宴,她事先可是费了好大心思。这年头非但皇家饮宴讲究一个奢华,即便长安城内普通大户人家请客,只要不是穷得快过不下去日子了,什么燕窝、鱼翅、鹿唇、熊掌、驼蹄之类便一样都不能少。

谁料雷万春的要求却如此简单。不愿品尝那些珍馐,只求一个醉饱。对于虢国夫人府里的厨子而言,这个要求就太笼统了些。但这也难不住杨玉瑶,只见她做沉吟,心里边有了主意,拍了拍手,冲着身边伺候酒宴的婢女命令道:“让厨房准备一头刚刚宰杀的小鹿,剥了皮,直接抬到这边来。再准备炭盆,石板和烤架。今天下雪,咱们刚好吃个热乎!”

这下,倒有些令雷万春喜出望外了。笑了笑,瞪眼了眼睛问道:“你也肯吃烤肉?乖乖,我还以为只有我这种粗人才好这一口呢!”

“炙么,当然是现烤现吃为好。”杨玉瑶笑着回应,双目中灵光闪动。

须臾之后,一头刚剥了皮的小鹿送到。杨玉瑶挥手命前来伺候的女仆退下,自己挽了袖子,从鹿背上割下一条带着点淡黄色脂块的肉,用铁钎子穿了,慢慢架在了仆人们刚刚端进来的白铜炭盆上。

盆里边用的是上好的白炭,没有一丝烟,蓝幽幽的火苗上下跳动。带着脂块的鹿肉被热气一熏,立刻汪汪地冒出一层油来。眼见着油珠越聚越大,慢慢汇拢成滴。终于在肉块上再也挂不住,“啪嗒”一声落进了火盆里。

火盆中的蓝色幽焰立刻跳跃起来,半空中变成明亮的金黄。杨玉瑶却不闪不避,抓起穿着肉块的铁签子,在黄色火焰上慢慢翻动。看着肉表面也变成金黄色了,才笑着将肉取下来,放在一个银制的托盘中,用刀子轻轻切成薄片。然后将调料和肉片一并送到雷万春面前,“久不做此事,已经手生了。希望雷大哥能吃得下!”

“如果这样还算手生的话,老雷平常自己烤的东西,就只配喂狗了!”已经看得发傻的雷万春摇摇头,大笑着将托盘接了过去。他已经记不清这是今晚自己第多少次被震撼了。他没想到自己随口一说,此间女主人居然会亲手烤肉给自己吃。更没想到的是,一个锦衣玉食的女人,居然连烤肉也能做得如此熟练。

“可称大哥的口味!”笑咪咪地看着雷万春吃了几片肉,杨玉瑶低声问道。

“很好,很好。这滋味,简直地道极了!”有肉在嘴,雷万春也放松了许多,点点头,笑着夸赞。

猛然间,他发现所有烤好的肉都在自己的面前。赶紧将盘子向前推了推,笑着客气道:“你也吃啊。怎么好东西全给了我老雷一个人?!”

杨玉瑶点点头,用筷子夹了一小片肉,在自己面前的调料盒中蘸了蘸,放进嘴中慢慢品尝。新鲜的烤肉自有一股醇厚滋味,她原本嫌这东西火气大,今晚吃起来却非常顺口。于是又用筷子夹了几片,斯斯文文地吃光了。便又用铁签子同时穿了几片鹿脊,慢慢烤了起来。

“我来帮你!”雷万春不好意思光吃饭不干活,夺过铁签子中的几根,学着杨玉瑶的样子慢慢在火盆上转动。杨玉瑶笑着看了他一眼,也不拒绝,静静地盯着火焰,享受此刻的温暖与宁静。

须臾,几块肉都都熟了。宾主两人将肉切开,也不分哪一片是谁烤的,一口酒,一片肉,开开心心吃了起来。不一会儿,两人额头上就都热出了汗珠,脸也都变得红扑扑的,说不出的滚烫。

“大哥刚才说,小张探花是你的顶头上司?”杨玉瑶胃口弱,吃了几片,也就饱了。便架上石板,慢慢熏烤。准备一会儿用它来炙鹿腿。

“嗯!”雷万春放下酒盏,笑着回应。“是啊,我是七、八年前开始跟的他。那时他还没外放为官,我跟他一起困在京城里。亏了秦府的秦老爷子帮忙,他才谋到了一个县令的差事!”

杨玉瑶已经通过各种途径打探过雷万春的过往,但此刻听对方亲口说起,还是有一种很亲切的味道。“妹子觉得,大哥与小张探花,应该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你怎么会放着轻松惬意的游侠不做,反而去听他的差遣?!”

“这个,说来话可就长了!”雷万春又喝了一碗酒,笑着摇头。

“能说给小妹听听么?”杨玉瑶歪了歪头,显然对其中原因十分好奇。

“呵呵,你如果有兴趣听,跟你念叨念叨也无妨!”雷万春笑呵呵地回答,顺手将一片烤肉放进嘴里。一边咀嚼其中醇厚的乡野滋味,一边笑着说道:“那年我刚刚手刃了一个恶贼,心情正好。结果在一间道观里,就碰到同样在那借宿的他。几个朋友都夸我本事大,为民除害。唯独他听见了,就给了一声冷哼!”

“为什么?”也许是寂寞的日子过久了,杨玉瑶乍闻这些江湖传奇,兴致浓得无法掩饰。

雷万春笑了笑,继续讲道:“我当时也这么质问他。你一个书呆子,屁都不懂,也敢笑我?结果,他几句话就将我给问住了。”

“他问我为何杀了那个恶棍。我说那恶棍草菅人命,该杀。他便问我,那你不经官府允许而杀人,算不算草菅人命!”

“当然不算!”杨玉瑶立刻竖起眼睛,替雷万春抱打不平。

“我也这么认为。那恶棍乱杀无辜,肯定是罪有应得。可他又问我,凭什么能断定,那

恶棍杀的就是无辜?我杀恶棍之前,问没问过他杀人的原因。如果恶棍杀人,也是事出有因的话,我的行为,算不算乱杀无辜?”

一边吃东西一边说话,在酒宴中本是非常失礼的行为,但雷万春一口酒,一口肉的那种大咧咧模样,却给人十分轻松惬意的感觉。杨玉瑶听着听着,便受了对方的感染,也抓起酒盏,一口酒,一口肉地重新吃了起来。

“我被张巡给绕晕了。就让他滚一边去,别扫老子的兴。结果他又问我,明知道自己可能做了错事,又不准人说,算不算一种恶行。如果他此刻身手比我好的话,提刀把我给剁了,算不算为民除害?!”

“这人可真烦,我要是你,就狠狠揍他一顿!”杨玉瑶撇了撇嘴,非常不屑地说道。

“可我要是揍了他,就把仗势欺人四个字,算彻底坐实了!”雷万春摇摇头,收起笑容,低声说道。“然后我就问他,如果换了他是我,该怎么办。他说,世间凡事得讲个规则。没人能用自己的喜恶去代替律法。换了他,就抓那恶棍去打官司,让官府来审理。该打板子打板子,该杀头就杀头。如果人人都像我一样,完全凭着自己的个人判断来决定其他人生死的话,这世界上多出来的就不是大侠,而是一群强盗了!”

这个理论倒也新鲜,听得杨玉瑶满脸茫然。心里明知道张巡这些话太幼稚了些,在大唐国内绝无实现的可能。所谓规则,向来是保护有权势的人。而那些没权没势的,则被规则给活活碾碎。

“他说如果规则有不对的地方,他可以设法让朝廷改变规则。官员有不法的地方,他可以向朝廷弹劾,要求朝廷更换官员。唯独人人都以自己的好恶为标准,去行侠仗义,是要不得的。看似在为民除害,实际上自己有可能已经成了一个大祸害。若是有不法之徒,仗着一身武艺,到处杀人。却口口声声说自己在行侠仗义。官府也没力量约束他。那到了最后,这世间就变成谁拳头大谁说得算了。与狼群已经没什么两样!”

“我说不过他。只好骂他是书呆子。他却说,‘你没看我如何做事,怎知道我说得那些行不通?’于是,我就跟他打了一个赌,如果他做了官,早晚有一天会忘记自己的今天的话。他就跟我说,‘你可以在我身边随时看着,哪天发现我忘记了,尽管拿刀子割我的脑袋。’我当时酒喝多了,就一时冲动答应了下来。结果,谁知道那小子那时还没当上什么官儿。等他混上了个小小县令,已经是好几年后的事情了!”

雷万春本来就不是个善于言辞的人,因此一番话说得啰里啰嗦。但杨玉瑶在旁边却听得津津有味。伸手替对方倒了一盏酒,又给自己倒了半盏,举到眉梢,笑着总结:“归根到底,大哥还是一诺千金的豪杰。若是换了小妹,发现是一时冲动说错了话,过后拔腿走人就是了。反正姓张的也追不上我!”

“后来我发现,他的话其实挺有道理的!”雷万春叹了口气,抓起酒盏,一口闷下。“虽然他这些年四处碰壁,但像他这样的好官,无论到了哪里,当地的恶棍都会收敛自己的行为。效果比我提着把宝剑四处杀人,的确强了百倍!”

“那不一定,天下哪有那么多像小张探花般的好官!”杨玉瑶早就忘了自己的身份,笑了笑,低声点评。“还不都是对上屈膝逢迎,对下搜刮无度?小张探花根本奈何不了他们。反而像大哥先前这般提剑而行的,更令他们忌惮三分!”

“我也拿他们没办法!”雷万春笑着摇头。“学武之人,不都是喜欢当侠客的。越大的官,身边养的武士身手越强。县令一类的官员,我去刺杀他们,也许还能得手。到了刺史这级,就很难全身而退了。至于更高的,比如说你哥哥,我估计没等靠近他十步之内,就被硬弩射成了筛子!”

“家兄?”杨玉瑶瞬间清醒,瞪大了一双夺魂的眉目,笑着追问。“家兄在你眼里,算是十恶不赦么?”

“我只是顺口打个比方,并非说令兄十恶不赦!”雷万春瞬间也惊醒了过来,讪讪地解释。

刹那间,屋子里的气氛变得有些古怪。双方都不是故意提起各自的身份,双方却又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摆脱此刻的尴尬。那道看不见鸿沟瞬间被暴露无遗,无论如何去掩饰,都不能否认它的存在。

毕竟是终日游周旋在达官显贵之间的老手,虢国夫人恢复得比雷万春还快些,笑着抿了一小口酒,低声把话题引往别处,“妾身听说大哥当年追杀歹徒三千余里,过后苦主情愿以身相许,大哥却只从她手中取了一个鸡蛋,这是真的么?”

“那是更远的事情了!”雷万春巴不得把话题岔开,笑呵呵地接口,“事情过去快二十年了吧,想不到居然还会有人提起它!”

“能说说么?我只是好奇!”虢国夫人垂下粉颈,笑着给雷万春倒了杯酒。然后将自己面前的酒盏也重新填满,笑着举起。

“那是开元年间的事情了!”雷万春微微举起酒杯向女主人致谢,然后抿了一大口,“那年我路过易县,看到有个小姑娘在衙门口不断磕头。额角都磕出血来了,但衙役们却不肯理睬他。一时气愤不过,就上前帮忙理论。结果衙役们却说,不关他们的事情。杀人凶手已经跑到碎叶去了,知县大人也发了海捕文书。但碎叶那边的官府接不接这案子,什么时候能把凶手给押解回来,他家大人也无能为力!”

“恐怕是一种应付之辞吧?”虢国夫人目光非常敏锐,一语道破了其中玄机。

“可不是么?”雷万春摇了摇头,苦笑着回答。“我当时就觉得蹊跷。私底下一打听,原来整个事情经过根本不是衙役们说的那样。所谓鞭长莫及,分明官老爷们编造的借口。事实上是官老爷护短,故意放走了凶手,然后又拿距离遥远来应付苦主!”

“也太过分了。那小姑娘家中就没别人了么?不会到州府去告他们玩忽职守?”当忘记了自己现在的身份时,虢国夫人很快又变成了杨玉瑶,一双眼睛忽闪忽闪,仿佛藏着数不尽的好奇。

“没了。官老爷们欺负的就是这一点。那小姑娘长得很好看,在当地也算一支花。歹徒见色起意,半夜偷偷翻墙进入她家欲图谋不轨。她惊醒呼救,阿爷、阿娘和哥哥先后赶来跟歹徒搏斗,都被歹徒给用刀子当场杀死了。小姑娘自己肚子上也挨了一刀,被捅成了重伤。那歹徒误认为以为她已经死了,就大摇大摆回了家。邻居们第二天早晨来借盐巴,从鬼门关上救回了她。她不顾自己的伤势,求人抬着去衙门告状。结果知县老爷前后派了四十多名衙役、帮闲,都没能抓到疑凶。半年后,小姑娘把伤养好了,疑凶还在法外逍遥。有人气愤不过,偷偷告诉她,当初是疑凶家里花钱买通了捕头,才导致的这个结果。她不甘心,让人写了状子再次到府衙喊冤,结果府衙把案子又重新压给县上。还是原来那个知县负责处理此案,因为证据确凿,推脱不过,便想出了这么一招,让疑凶先跑到几千里外去,然后以管辖权限鞭长莫及的借口来搪塞!”

“狗官!大哥就应该当场把他也杀了!”杨玉瑶义愤填膺,低声唾骂。

“那我就成了谋反之徒了!”雷万春哈哈哈一笑,仿佛很欣赏杨玉瑶的这种激愤,“况且那狗官还算有点良心,并没把事情做绝。他既然发了海捕文书,见到疑凶的人就都可以将其捉拿归案。我怕那小姑娘求告无门,再闹出什么人命来。就拍了胸脯保证,这个事情我管定了。然后就揭了县衙附近的海捕文书,拍马去了西域。结果也巧了,正好在碎叶城内的一家杂货铺子碰到了疑凶。他当时在那边做小伙计,我拿出海捕文书,跟他说案子发了,让他跟我走。他便抄了刀子跟我拼命。我正愁大老远的怎么把他往回带呢,既然他当场动了刀子,我也不用再整得那么麻烦了。夺过刀子来将他放翻,割了首级去衙门报案。”

“碎叶那边的地方官员也懒得多事,便命人把疑凶的首级用石灰腌了,装在匣子里,。责令我必须将其捎回河北去。于是我又掉头回了易县,这一来一回,就跑了十一个月!”

“回了易县,知县大老爷见到人头和碎叶方面的公文,只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便赏了我三吊铜钱,把我给打发走了。反正疑凶已死,知县大老爷不必再做什么人情,于是废物利用,把人头挂到城墙上,算作他任上的一个政绩。”

这些陈年旧事,他说起来不添加任何夸张的成分,听在杨玉瑶耳朵里,却比那些添油加醋传闻更为惊心动魄。直到整个故事都说完了,才拍拍自己的胸口,低声赞道:“到底是大哥,武艺够高。否则,几千路跑下来,光马背上的颠簸,也把人给颠散架了。”

“嗨,我是风餐露宿惯了的。最不怕的就是骑马!”雷万春又饮了一大口酒,低声解释。

“然后那小姑娘就要以身相许?”杨玉瑶笑着陪了一口,依旧难以满足心中的好奇。

雷万春笑着摇头,“也不能算以身相许了。她一年多来人情冷暖见多了,心中恐怕对报仇的事情早已绝望。所以看到我居然能说到做到,就一时冲动”

“那大哥为什么不娶了她?”石板已经烧得发红了,杨玉瑶把鹿腿切成片,一片片放上去。借助石板的蓄热,烤得鹿肉“滋滋”做响。

这是一个很费功夫的活。肉还没完全被石板烫熟,她的脸已经被热得通红一片。雷万春搭不上手,只好笑了笑,继续满足她的好奇心。“我当时年纪正轻,心里总想着一个人闯荡江湖,不想被家室所累。况且我以前从来没见过她,因为帮了人家一个忙,就要人以身相许。那不等于趁人之危么?”

“那不一样!”杨玉瑶轻轻摇头,把烫好的鹿腿一片片捡给雷万春,“趁人之危是别人不愿意。而那小姑娘是自愿嫁给你!趁热吃吧,冷了就没味道了!”

“你也吃一点儿吧!”雷万春笑着谦让,语气中不知不觉带上了一点儿怜惜,“看把你热的,都成了这般模样。如果光我一个人吃,实在过意不去!”

“我胃口弱!”杨玉瑶嫣然一笑,通红的脸孔就像一朵怒放的牡丹。“大哥吃,我在一帮帮你倒酒。”

说罢,又给两人的酒盏填满,拿起其中一只,放在唇边轻抿。

雷万春拗她不过,只好自己先吃了起来。鹿腿的肉嫩而不腻,配上和昨天同样的兰陵美酒,简直是天造地设。也不知道是酒劲上了头,还是炭盆实在太热,喝着喝着,二人的脸色就慢慢变成了同样的颜色。

“那女子非常漂亮么?”杨玉瑶星眸微张,望着雷万春胸口衣服下如斧凿石刻般的隆起的肌肉,以一种极其缓慢的声音问道。

“嗯!这个”这个问题实在有些突兀,雷万春想了好一会儿,才挠了挠后颈,讪讪地回答,“说实话,我早就记不清她长什么样子了!也许很漂亮吧,应该是很漂亮!”

“跟小妹比呢?”杨玉瑶迅速看了雷万春一眼,又迅速把眼神移开,痴痴望着杯中的美酒。

“不,不大清楚!”雷万春喝得已经有点高了,想了想,笑着回答。“没比过。应该是不如吧!”

“真的?”她故意追问。

“真的!”他郑重点头,想了想,又稀里糊涂地补充道:“说实话,你是我这些年来所看过的女人中,最漂亮的一个!”

酒到酣处,说者并不觉得此语有多大胆。但闻者听在耳朵里,脸色却愈发红润了。仿佛突然害了羞,杨玉瑶摸了摸自己的脸,然后抬起头,眨着明亮的眸子追问:“大哥觉得,我那天的装扮更好看一些,还是今天的装扮更好看一些!”

“都好看!”雷万春坦诚地回应,然后又迅速补了一句,“其实你不该问我,我对衣着饰物方面,一直不怎么在行!”

“大哥没听人说过,女为悦己者容么?”杨玉瑶又往前探了探身子,双眸闪烁,流露出一片汪洋。

“啊,呃!”雷万春终于好像琢磨过一点味道来了,用力拍了自己的脑袋,笑着回应,“我没读过几天书,哪里会知道那么多古人的说法。况且古人的话也未必全对。你怎么打扮,只要自己开心就好,何必在乎别人怎么想。要是女人总为别人活着,那这辈子岂不太没意思了么?”

没想到看似粗豪的雷万春嘴里居然能冒出如此令人深思话来,杨玉瑶楞了一下,双目中突然恢复了明澈。看了看大大咧咧的雷万春,她突然又觉得有些失落,于是便再次举起酒盏,笑着邀请,“再干一杯,大哥难得来我这里一次!”

“还是不要多喝了吧!”雷万春举盏相陪,然后笑着劝阻,“我已经喝得够多了。你也别喝太多酒。这兰陵美酒入口虽然绵软,后劲儿却比一般的酒足很多!”

“大哥知道这酒的来历?”闻听此言,杨玉瑶微微一愣,笑着追问。

“昨天刚刚跟李白他们几个喝过。是秦家两位兄弟从家里带来的。”雷万春点点头,如实回答,“李白还给此酒写了一首诗,是什么,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好不好我也不清楚,但大伙都佩服得很!嗯,我吃饱了。谢谢你的款待。你烤肉的手艺没的挑,简直是我见过最好的!”

说这话,便慢慢站起身。准备告辞。杨玉瑶赶紧起身相送,却是坐得太久了,腿脚发麻,身子晃晃悠悠向地上倒去。

雷万春手疾眼快,赶紧抢上前半步,伸出一只胳膊,将杨玉环从搀了起来。“哈哈,你也喝多了。我说过么,这酒后劲儿极大。不过不妨事,回头再喝几碗浓茶,就能解掉!”

门口的婢女试图靠近搀扶,却被香吟用凌厉的目光瞪了回去。借着三分酒意,杨玉瑶晃了几步,身子却不由自主往后倒,“大哥也喜欢李白的诗么?其实妹子也很喜欢。”

“李白的诗,恐怕没几个人会不喜欢!”雷万春想找个帮手把杨玉瑶交过去,目光四转,却发现婢女们都忙着收拾炭盆和鹿肉,根本没人注意自己。只好用力将杨玉瑶绵软的身躯搀稳,笑着回答。

“大哥最喜欢哪一首呢?”杨玉瑶慢慢转过头来,星眸紧闭,樱口微张。

雷万春心里猛然打了个突,总算记得自己在张巡面前夸下的海口,定了定神,笑着回答,“我一个粗人,懂什么诗。听过就算了,转头便忘!”

“那大哥知不知道小妹喜欢哪一首呢?”杨玉瑶仿佛已经醉成了烂泥,身体舒舒服服地贴在雷万春臂弯里,丝毫没有移开的打算。

猛然间心头灵光一闪,雷万春哈哈大笑,“你喜欢的,恐怕是那句,‘我醉欲眠君且去’对不对。赶紧叫个下人来吧,你今天真的喝得太多了!”

“大哥猜错了!此刻我最喜欢的,却是另外一句。”杨玉瑶笑着摇头,微微睁开双眼,目光温柔如酒,“‘玳瑁筵中怀里醉,芙蓉帐底奈君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