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曲

一阵轻风拂过,落叶飘然而下,夕阳完全沉沦了,天地灰暗了下来。

邵雍扛著竖琴从音乐系缓缓走出来,跨上脚踏车骑往林间小径。

时序入了秋,午后犹燠热不已,但落日后的此刻却沁凉如水,舒适宜人,邵雍深深吸口气,享受著林间植物特有的芬芳气息。

梧桐树叶因风的撩拨而飒飒作响,隐约之间,他听见了女孩子哭泣哽咽的声音,夹杂在风中的沙沙声里。

他停驻,好奇地倾听著。

“对不起,妍歌,对不起……”女孩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怞泣著。

“事情都已经发生了,说对不起好像多余了一点。”“妍歌”的语调平静。

“我不是故意抢走你的男朋友,我和浩宇情不自禁就……”

“没关系,别再说了好吗?”“妍歌”轻轻打断,洒脱地说著。“珈,我们是好朋友,如果你和浩宇真的情不自禁爱上了,我一定会退让的,反正我和浩宇不过才交往两个月而已,根本还不到刻骨铭心的地步,你想要他就给你吧,好了好了,别哭了。”

原来如此——邵雍听懂了,不过他感到有点意外,通常类似这样的情况,痛哭的人多数是被抢走男朋友的那一方,然而这个叫“妍歌”的女孩子竟然还能平心静气地安慰对方。

“妍歌,你虽然愿意成全我们,可是明鹃和俪菱一定不会原谅我。”

“你放心好了,我会跟她们解释清楚的,就说是我自己和浩宇合不来就行了,而且老实告诉你,浩宇没有时间观念让我很受不了,你要好好教育他才行。”“妍歌”故作轻快地。

“妍歌,谢谢——”万分感激的声调。

“谢什么,我们四个人从高一开始就是死党了,何必为了一个邱浩宇破坏感情,我希望我们四个人的友情永远不要变质。”非常云淡风清的语气,委曲求全似乎只为了维系四个好朋友之间的情谊。

邵雍不以为然地扬了扬唇角,这个叫“妍歌”的女孩子,在他眼中不过是一个懦弱的烂好人罢了。

情躁再如何高贵,也弥补不了已有裂痕的友谊——“妍歌”,你也未免太天真了。

他几乎已经预见“妍歌”夜深人静时抱著枕头辗转哀泣的模样。

他拨开被风遮住眼睛的发丝,踩动脚踏车,悠闲地穿越林间。

当时的“妍歌”对他而言只是个不相干的名字,只是个故作烂好人的代名词而已,想不到一年以后,同样的剧本又在他面前上演了一遍。

“妍歌,阿梓爱上了我。”

秋日午后,两个身穿牛仔裤T恤的女孩子闯进了邵雍午餐的鱼池畔,站在离他约十步的距离外,剪著俏丽短发的女孩子背对著他,面色凝重地对身旁的女孩子说了这句话。

邵雍停下了喂鱼的动作,微讶地看著被唤为“妍歌”的女孩子,她,是一年前无意间听过的那个“妍歌”吗?

他不著痕迹地打量著她,她的发长及肩,有张雅致的鹅蛋脸,不是顶美,根据他对女孩子长久以来的观察,“妍歌”一看就知道是属于保守乖巧、不太了解风花雪月的典型。

她那双有如杏子般的大眼珠凝住不动,定定地盯著鱼池中的金鱼。

“明鹃,别告诉我,你也爱上了阿梓。”她的声音有些微颤。

短发、娇艳得好似红玫瑰的女孩子并没有正面回答,但一句“对不起”就足以作为答案了。

邵雍不动声色地继续剥面包喂鱼,两个女孩子正溺陷在痛苦的漩涡当中,无暇顾及他的存在,也不知道他正聚精会神地等待著这场戏的结局。

虽然是同一个剧本,女主角都是同一个人“妍歌”,不过这回女配角换了个名字,但身份却都是“妍歌”的死党兼好姐妹。

“为什么你们都爱上了我的男朋友?”妍歌微微笑起来,笑容带著奇异、迷惑、无奈和悲哀。

“阿梓说,你有时候很不解风情,所以……”

妍歌的脸色渐渐僵硬苍白,似乎被这句话重重刺伤了。

“阿梓把对我的不满都告诉你?”她哑声问。

“妍歌,你知道你的问题在哪里吗?根本不是我和珈蓄意抢你的男朋友,而是你自己完全不懂男人的心理,也不愿意多花心思去经营你的爱情,男人喜欢的是知情识趣、懂得玩乐的小女人,不是那种成天到晚只会谈论秦始皇和拿破仑,要不然就是到博物馆看骨董石头的女人。”

叫“明鹃”的女孩子说得义正辞严,仿佛该忏悔的人是妍歌而不是她。

“我懂了——”妍歌的笑容有点奇异。“我懂男人了,男人是那种喜欢你的时候,不论你做些什么无聊的事都说是气质高雅、灵性聪慧,不喜欢你的时候就说你是个不懂玩乐的女人,男人还能把纯洁的友谊破坏得体无完肤,我懂了——”

明鹃无所谓地耸耸肩,既然都已经开诚布公的摊牌子,她也就完全不在乎了。

“我们还是不是朋友?”明鹃的声音几近冷酷。

妍歌缓缓摇著,低低说:“你们这样待我还算是我的好朋友吗?我现在的好朋友只有一个人,她叫沈俪菱。”

明鹃用力一甩头,转身毫不考虑地走了。

邵雍将最后一块面包丢进池子里,金鱼成群地游过来抢食,他拍了拍手起身,从石子铺成的小径走了出去。

妍歌自始至终都没有发现过邵雍,她一直木然地盯著池子看,一动也不动。

邵雍慢慢地走回音乐系,唇角一直有著笑,一直漾著莫名的微笑。

妍歌——好奇特的女孩子,先后被两个男孩子舍弃,还全都爱上她的好友……到底她有多么的不解风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