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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精彩好看的故事,通常都伴随:意外、竞争、灾难、波折以及痛苦。

人们会说“好感动”的爱情,常常是因为看到了展现在镜头前血淋淋的那一面,也就是所谓的入骨纠缠。

完美无瑕的感情,或者纯真善良的角色,仅作为单独存在是没有意义的。

“忘恩负义”、“爱恨纠结”、“出卖背叛”、“不为人知的内幕”……要搭配上这些特定名词,过程才会变得高潮迭起生动有趣。

说到最后,大家想看的,无非是美好的人被毁灭却挣扎着再涅的过程般?、是善良的人备受欺凌虽然痛苦却屡不服输的倔强眼神、是美好与丑陋的现场PK。

有以上这些心理,并不是变态。

而是,这就是人生的缩影。

故事,永远是把我们熟悉的那一面,提炼淬取,再次还原。

我叫做荻雅也。

是一个活着和不活着都没有任何区别的人。

比起天生就不利于行的人,我拥有可以行走的才能,但是却没什么想要去的地方。

比起天生就目不能视口不能言的人,我拥有可以“看到”、可以“说话”,甚至可以“微笑”的才能,但我却没有特别想要看到的人、想要说出的话,也不想对任何人随意展现亲切的笑颜。

活着仅仅是义务。

呼吸仅仅是本能。

就算我知道是在浪费生命,但却不准备接受任何人的批评。

因为我消耗的是属于我自己的人生。

星期一。吃早饭,上学,打工,睡觉。

星期二到星期六,日程照旧。

星期日就睡上一整天。

日子周而复返。

在认识安信良屋之前,我一直都是这么生活,也没有任何想去改变的打算。我家有双亲,平静安定,没有遇到过台风海啸,也没有受过虐待摧残。为什么我会成为今天这样子,只能说大概是冥冥中有谁一早擅自决定。

总之,我的人生,从遇到安信良屋开始,发生了改变。

那年我十四岁,初中二年级。

有人在隔壁大兴土木,吵得我终日无法入睡。

“是新的邻居快要搬进来了。忍耐一下就好了。”母亲这么说。

“好像是户有钱人家啊。房子建好后是我们家的四倍大。”父亲很艳羡。

在我家这个小小的二层独幢房间旁边,一幢干净、结实、古朴美观的房子一天天日益建成。

就像命运的蜘蛛网一样,随着时间缓缓吐丝,结成捕获某种结果的蛛网。

那天骑脚踏车回家,载满家具的卡车以不紧不慢的速度行驶在我的前方。搬家公司的货车到处都是,我并没有怎么在意。

到了家的附近,才发现那辆卡车就停在门口。

下意识地就知道了,是那户新搬来的邻居。

冷眼打量了一下,掏出挂在脖子上的钥匙。手放在门把,准备推动。习惯性地在开门之前往左边看了一眼。

有个像美少女一样的男孩子抱着花盆站在对面的路旁。

他顶着一头像毛线织出来似的毛茸茸的头发,还是那种要用粗毛衣针来织的卷曲毛线,一绺一绺地覆盖在额角上。眼睛黑白分明的,对比强烈到让人觉得不真实。大小适中的鼻子,微微上翘的嘴唇。之所以还能看出是男生,是因为那个称不上白皙的皮肤吧。

亚非拉或者索拉里的孩子一样。

虽然我没有见过那里的小孩,但印象就是这个样子。

他穿着宽松的墨绿色竖条双排扣翻领大衣,裸露出的脖子、手掌、脚踝都意外的纤细,像个洋娃娃一样眨着杏仁眼,抱着小绿松的花盆,茫茫然地看着对面。然后……一点一滴地对着我打开了笑脸。

有颗虎牙,真难看。

我皱了下眉,唠叨了一句,快速地转身,关门,进屋。用沉重的关门声,阻隔那莫名其妙像可以对任何人展现的OPEN/OFF/式的电灯模式笑颜。

“这是良屋。我们家的良屋。”

到了晚上,自终于不再丁冬作响的隔壁,来了敦亲睦邻的邻居。身材苗条的太太拉着下午看到过一次的毛毛熊,捧着毛巾礼盒站在我家玄关,很快又进入我家客厅。

“哎呀,还说什么时候去帮帮忙的。原来已经搬进来了呀。”

母亲顶着虚伪的笑脸,手忙脚乱地拍打沙发,请客人坐下。什么嘛。嗤。明明昨晚之前还在对邻家的大兴土木抱怨得不得了。大人就是这样,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真讨厌。

“哪里呀,今后还要请您多多关照呢。”邻居家的太太巧笑倩兮地说着,一面再次用力拍了拍下午看到过的小孩。

“我们良屋也要转到附近的学校了。好像和令公子是同一间学校。请和他好好相处吧。”

“是这样啊。雅也,快点过来。”

为什么大人的交际,总是要利用小孩子当借口?

我不甘不愿地走过去,马上就被推了出来。

“这是我家雅也。平常就是这副死气沉沉的模样。”

“怎么会,看起来又成熟又沉稳,比我们良屋靠得住。”

在让人的耳朵都快要起茧子的烦人的交际词语中,我只能硬着头皮瞪视对面。看起来虽然娇小,却意外和我差不多高。少年很天真似的漾起笑颜,用异常直接的目光,笔直地注视着我。

这个人就是良屋,安信良屋。

他喜欢叫我小雅。

不过我都是连名带姓地叫他。

因为他,我终于有了有生以来第一个朋友。

不是我想要,而是我摆脱不掉。

安信良屋插班就读在距离家附近最近的那所中学——也就是我所在的学校。因为年纪相同,所以是同样的学年,因为凑巧,编入同一个班,因为听说我们是邻居,为了方便照顾新来的,就让他坐在我后面。

理所当然的,要我负责带他熟悉校园。

理所当然的,提醒他哪节课要更换教室。

理所当然的,他放了学要拉着我一起回家。

理所当然的,他第二天会到我家找我再一起上学。

我啊。在此之前,从来就没有和谁紧密粘在一起行动过。说是天涯独行一匹狼有夸张耍帅的嫌疑,但十四年来一直都是独来独往!

“小雅。明天的历史考试,好麻烦啊。你背得下来吗?”

——并肩走在路上,絮絮叨叨不止的声音。

“最讨厌上游泳课了。我很容易皮肤过敏呢。”

——打扫游泳池时,倚着拖把在旁边?里?嗦地说着。

“你的便当看起来好好吃哦,给我一个丸子吧。”

——就连吃饭的时候,也以一副自来熟的举动,随随便便把叉子伸到我的饭盒里。

总觉得忍耐已经到达某种极限。

但是抬起头,肯定先看到那张无比灿烂的笑颜。

就像开灯、关灯那么简单,这个安信良屋可以向不管什么人都微笑得融雪一般绚烂。

究竟是怎么长大的?我竟然产生了略微的迷惑感。

应该说是有自信吧。那是有自信不会被任何人拒绝的笑颜。

所以理所当然地对人撒娇,理所当然地信赖着一切。明明是个转校生,却比我更快地融入周边。

对于这样的良屋,我感到了嫉妒。

成绩那种无所谓的东西,只要念书,就自然会提升分数。

跑步跳远这些更加无所谓的事,也根本不必在意赢与输。

只是……为什么能够总那么开心呢?

我就是嫉妒他这一点。

“你啊。总是笑啊笑的,究竟有什么好笑啊?烦死人了。”

就算我推他一把,这样当面说。他也还是微微睁大圆圆的眼睛,天真地歪头看着我,“小雅你不高兴吗?遇到什么心情不好的事了吗?”

“没有。”我不耐烦地说着,把腿直接伸到桌面上,双手交叉在脑后,枕着十指随意扭过头。

“唔……你还真是难以了解呢。”莫名其妙的,那家伙拍着我的肩膀,又擅自咭咭地笑起来,还用手半捂着嘴,额角蓬蓬的头发一绺一绺地抖动。

“总是不说话的样子好像在生气哦。大家都误以为小雅是个难以接近又凶恶的人呢。”

这才不是什么误解,我原本就是这样好不好。

“被人误会虽然没办法,但自己不主动去改擅,状态和环境也就相应地无法改变哦。”

所以我就说这个家伙很烦!

“暑假做什么好呢?”

接着马上又擅自改变了话题。

我既懒得反驳,也不想反驳。通常我只需要板着面孔不说话,再怎么自讨没趣的家伙也会讪讪地闭嘴走开。

只有安信良屋,不知道是天生少根筋,还是完全不懂看人脸色。总之他锲而不舍地以我的好友身份自居,理所当然似的永远都和我赖在一起。

一边盯着他的脸,我忍不住担心。

“暑假你打算怎样?”

突兀地问出的问题,算是我第一次主动关心他的行动吧。

因为我实在很介意,我害怕这个家伙到了暑假也会理所当然地跑到我家去。

“转学前的功课落下了不少,爸爸说要请个家庭教师来帮我辅导。”他一脸苦恼。

“这样啊。”真是太好了。我由衷庆幸。

“小雅呢?听说你在打工?”

“嗯。”

“是什么样的打工?”他马上好奇地追问了。

“……卖东西。”我声线无比低沉地回应,借此表示对于闲聊没兴趣。

“卖什么?”他的眼睛瞪得更大了。看来“看人脸色”这个词根本不存在于安信良屋的字典里。

“……乐器。”我用最后的耐性从牙缝中挤出这几个音节。

“是什么乐器呢?”

“……”

就算是个死人,也会被逼疯。我可以预计,回答了这个问题之后,后面还会有数不清的连续追击。

声吟了一声,我抬手捂住耳朵。

“安信良屋……拜托你,我想安静一会!”

“那样不是很闷吗?”他毫不退缩地说,“午休时也一个人,感觉会很郁卒啊。”

“我就是喜欢那样!”我翻起眼皮,“我就是喜欢一个人待着。没有人聊天也无所谓。没有人理我也可以。”十四年来我都是这么生活的,说我和这个世界脱节也没问题。说我是变态也可以!只要离我远一点!

“可这样是不行的。小雅要是总这么生活,就会进驻到只有你自己的世界里去。”他像个傻瓜大睁着眼睛,嘴巴张得开开的,“还有很多有趣的东西哦。小雅,世界上一定有很多我们还不知道的非常有趣的事在等着我们哪。”

“究竟是什么啊?”我火大地看着,索性从椅子上转过来,正面对着他,烦恼让人燥热,我解开立领制服的纽扣,把手拍上桌面,“像我家老爸那样每天愁眉苦脸地上班,然后像老妈一样在家里算计着生活费。反正我们不就是会变成那样的大人嘛!”

“什么啊。”他吃惊地微微噘起嘴,“真难想象小雅会说这种话。小雅可是优等生啊。一定可以考入东大吧。成为精英一类的什么人,然后展开很棒的一生呢。”

“那又有什么用啊。不管成为什么大人结果都是要向别人点头哈腰吧。我就是讨厌这点!”

“什么嘛。小雅你真孩子气呢。”

“竟然这样说我!”

“因为是真的嘛。竟然在烦恼这么可爱的问题……”

“喂!究竟是哪里可爱啊!”我火大地拎起他的衣领,把他“砰”地推在教室的窗户玻璃上,他却毫无惧色地看着我笑了起来。

“小雅,你真有趣呀。”

一蓬一蓬的头发下面,那双眼睛就好像真的看到了什么稀奇有趣的事物一般,饶有兴味地盯着我,泛动着没有丝毫恶意的爽朗笑花。明明比我要矮一点的,长得也像洋娃娃般秀气,但这个心无城府的笑颜以及毫不惧怕地抬眸看我的眼色,却真的,非常有种男孩子的味道呢。

莫名其妙地松开了手,我把头避向一旁。

感觉到该被归属于好感类的友谊,这让我有点不适应地害臊。

安信真是个奇怪的人,每次想要和他吵架都无法做到。他好像是从一开始就接纳了我成为朋友这个事实,然后,彻底地打开怀抱,不管我表现得多么别扭,也认定了我就是他的朋友。

“良屋比较有男子气概哦。”

就连母亲也这么说。

“雅也像他一样健康活泼点就好了。”

听到这种话,我也不知道要怎么反驳。

对我来说,搬到隔壁的家伙,只是个凭空掉下来的压力集团。能够接受他理所当然地站在我旁边,并不是滋生了友情的缘故。这只是因为我的适应性一向良好。反正不管他怎么做,只要不影响我的日常生活就够了。

“雅也君,脸色很疲惫呢。”一起在乐器行打工的女孩,递来了纸杯装的热咖啡。

“哦,谢谢。”我随意地接过来,抿了一口。

“……那个,是不是睡眠不好呢?近来的脸色都比以前更差了一些。”

“是精神方面的压力。”我随口说着,把纸杯放回到柜台,展了展围裙,转身开始整理。

“这家伙的神经比模样要看起来更纤细呢。”店长多嘴地在背后讲解,“只要随便发生点什么,马上就能看出来。全都挂在脸上呢。”

“喂!”我回头吼道,“不要把我说得好像小孩子一样啊。”

“说小鬼是小鬼有什么不对啊?”头上戴着颜色鲜艳的帽子,连胡子也染了颜色的店长不甘示弱地瞪回来,“不坦率一点接受别人的意见,你啊,将来一定会成为最危险的那种人!”

“喂——”站在门口的店员不快地回眸,“有客人要过来了!你们不要吵了。”

“欢迎光临。”店长立刻扯着嗓子扭转脖子。

“搞什么啊……”我小声地嘀咕,这里是乐器行,又不是咖啡店。进来的客人想必也在思考和我相同的事吧。我看得出那个高个子男人表情怪异地盯着店长看了一眼,才搂着女伴的腰,慢悠悠地走向挂在墙上的吉他。

会逛乐器行的家伙,老实说都有点怪异。

店长之所以乐意雇用我在这里打工,主要是因为我对人类完全没有兴趣。不管来的人把头发挑染成七色彩虹,还是耳朵嘴唇穿着银环我都能一视同仁地对待他们。

“以他这个年纪的人来讲,这点非常厉害。”

店里的人都这么说。

“因为全都讨厌啊。”我百无聊赖地回击,“不管是怎样的人,都讨厌。”

“你到底经受过什么苦大仇深的迫害啊?”

“没有,但就是觉得烦。”用看的,都已经受够了。不必亲身感受什么,电视里天天在演奇怪的事,总之是我出生的时机不对,这个世界早就变得越来越奇怪了。

就像现在,这个穿着皮夹克的瘦高男子,搂着明显要小他十岁的年轻女伴。隔着堆积货物的过道,我都能闻到那种令人不快的烟草味道。但是戴着长长项链的女人,却完全不在乎地紧靠着那男人的怀抱。

“……是美女呢。”

身边的人小声地说着。

“是吗?”我兴趣缺缺地回应,又再抬头看了一眼,黑浓的头发直垂到腰部,隔着一排货架,随着走动的位置,慢慢掠过眼底。

忽然驻足,她回过头,是一双狭长的丹凤眼。

隔着被漆成彤色的货架,只能看到这些了。

皮肤白白的,头发黑黑的,然后眼睛细长,感觉有点像传统故事里的妖怪。冷淡地对视上那个望来的眼神。我弹着指甲,把头别向其他方向。

“下雨了。晴美。”招呼着身边同是打工身份的店员,我先行步出柜台,到门外放下遮雨的挡板。店里多是木制的乐器,注意防止水汽浸染这点非常重要。

“雅也君有带伞吗?”晴美帮忙竖起挡板的同时问着。

“我和吉他不一样,湿了也会干的。”

才这样说完,脑后忽然被人大力地打了一巴掌。

“你这小子,开这种玩笑是不行的哦!”

“搞什么啊。”烦闷地回头,敢打我的人当然只有店长。“我说过不要打我的头!”

“是因为你先开那种玩笑我才……”

“我到底开了什么玩笑?我只是……”

笑声。

就像钥匙掉到光滑的地板上所发出的那种最清脆最清脆的笑声。

蓦然闯入,打断了我与店长的对峙。

回眸,是那名黑发的女子。

正抬手挡住嘴唇微微地笑着。

因为雨天,背着光线,还是看不太清她的脸。

只是歪头的动作有种异常妩媚的感觉,像顺着挡板流到手指上的雨水一样,粘粘的,很难拂去。

莫名其妙的,胸口有种难受的感觉。

周围变得安静了一刹。雨点斜斜地打在脸上,鼻子嗅得到雨天特有的气息。灰白色的场景里,所有的一切都像慢动作。

高跟鞋的声音,背在肩上的银灰色皮包发出细微摩挲的声响,勾住男子的纤细手臂,擦过身畔时传来的香水味道。

“雅也君?”

竖板的另一边传来晴美为难的声音。

我忙不迭转过头,不知不觉手中失去力道的缘故,挡板正倾向晴美的方向,任其独自勉强地向上托举。

“抱歉,走了下神。”

我用力抬手,把挡板挂上顶棚的挂钩。

回到店里洗了洗手,重新回到我的位置,却变得有点心不在焉。没有目标性的只是随意任由目光在店内游走,不知怎的,落在了染有淡淡灰尘的彤色隔架上。

好像电影里的回放镜头,那名凤眼女子回眸的动作,快速地在脑内重播了一遍。

“搞什么啊?”我嘲笑自己,把抹布高高抛起,然后接住。

“喂。”

放学的路上,穿着制服的中学生都是三三两两地走着。我和安信良屋也很自然地一前一后混杂在这支毫无特色的队伍中。

“嗯?什么事?”

习惯目光游曳边走边四下乱看的他,把书包抱在怀里,微微侧抬起眼。

“哪个女生比较好?”

我抬了抬下巴。

他顺着我的目光望过去,前面车站的位置,站着几个女学生。一律都是灰蓝色的制服搭配西服裙。裙子下面与三折袜之间的地带,是纤细惹眼的一截小腿。

马上脸就红了,露出不好意思的羞赧笑颜。目光却没有立刻收回来,支吾地笑着说:“……我喜欢左边那个。”

左边的?

梳着乖巧的及肩黑发,两旁分别卡着造型简单的红蝴蝶发卡,露出洁白耳朵的轮廓。随着转身的动作,可以看到眉目细致的容颜,尖尖的下颌,黑白分明的杏眼。

“你是自恋者吗?”

我好笑地看他一眼,在他小腿上轻轻踢了一下。

“看起来和你差不多。”

他瞪我一眼,没有说话。

电车叮叮进站的声响,路边嘈杂的声音,流动的画面里,我和良屋依靠惯性移动着双腿。虽然不论往左、往右,看到的都是和平常一样的风景,但是对于隐藏其中的某些声音、某些气息,我却变得敏感在意。

会开始偷偷地在意起女性的存在。

虽然同龄的女生大都带着愚蠢的表情。

良屋说班上的关子长得很可爱。我却不以为然。

“她太胖了。笑起来又特别的傻。”

同龄的女孩子似乎都有点婴儿肥。

总是因为一点小事叽叽喳喳,这点倒是和良屋有点像。

“我见过漂亮的女人哦。”

不知道为什么,我会以一种炫耀似的口气,和这家伙聊这种事。

“哎?”大概就是为了看到这种马上羡慕起来的眼神吧。“什么样子的?”他颇感兴趣地问我。

“看上去很有魅力,笑声好听,悦耳,有种成熟的香味。”

“小雅你脸红了。”

“什么啊。”我推他一把。

“真的。”他嬉笑着躲开。

我难为情地低了低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提起她,声音里竟会嵌入一种神往的语感。到了夜晚,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因为睡不着而揪着棉被辗转,眼前莫名其妙地总是出现那半张惊鸿一瞥的脸。

细细长长的眼睛,黑得过火的眼瞳,略微上扬的眼线。

“好奇怪呢。”

觉得有种说不出来的烦躁,我推开窗子,让夜晚的风直吹进来,希望能带走那种令我不安的燥热。

我所居住的位于二层的阁楼式房间,探出头,可以俯瞰整条街道。天上有着凛冽清澈的繁星,半夜时分,白天喧嚣的街道都睡着了。好像只有我独自醒着,为着我不理解的变化独自困惑。

旁边的房子就是良屋的家。

房间的灯都暗着。

他一定还在睡吧。

可是我却怎样都无法重新躺下,偷偷地穿上鞋子,蹑足出门,披着外衣站在街上,捡起小石子投往良屋的窗子。

一直打到第七颗,靠近窗边的台灯终于被拧亮了。

睡得就像猫科动物似的脑袋带着睡眼惺忪的表情探了出来。先是晃了晃,困难地睁开眼,才打着哈欠勉强地对视过来。

“搞什么啊?小雅,现在才四点半耶。”他小声地喊着,指了指手腕。

“马上就五点了嘛。很快就天亮了。下来了啦。”我睡不着啊。

“但是……”他烦恼地抓着头发,“好啦。你等一会儿。”

虽然是夏天,但这个时间站在街上还是有点冷,我抱着肩膀哆嗦了一会,但想到这样太难看,不想被小看的自己故意把手揣入衣袋,装出一副很襥的表情。

“……怎么回事啊?”

下半身穿着藕荷色的短裤,上面穿着橘色夏季夹克,脚上是拖鞋的良屋柔着眼睛走了过来。

“今天不是暑假前最后的学期典礼?干吗起这么早?”

“都说了睡不着啊。”我放大声音。

“但是我想睡啊。”他委屈地眨眼。

“一个人没事可做会很烦。”

“两个人就可以了吗?”

“对。”

“……被你打败哦。”叹息着低下头,一蓬蓬没有梳理过的头发像小狗的毛发似的垂了下去,但是很快又没办法似的抬了起来,鼓胀着脸颊很义气地微笑着拍上我的肩,“哪,好了好了,陪你去玩投球行了吧。”

在街道后面的空地,长着大片白色的日诘草。

远方是正在修建的桥梁,隔着铁丝网远远传来汽笛声响。

带着蓝色雾霭的空气沁人心脾。草叶上的露水很快染满我与良屋的衣摆。空地上积存的汽油筒垒成高高的堡垒。几个废弃的易拉罐叮叮当当像编钟一样在风中响着。

良屋戴着大大的棒球手套,顶着困倦的表情站在对面。

我扔球给他,他伸手接住。然后反复重复。

简单的游戏,但是汗依然流了下来。郁热的心情就像微蓝中亮起的天空,渐渐地变得清晰。

良屋,在我真正不爽的时候,莫名地并不多话。当然,说不定这是因为清早的缘故,他还在困吧。

但是失眠的夜晚,可以有个人,什么都不说,只是站在对面,不停地接住我投出的球,这个事实,让我觉得有些说不出也不想承认的开心呢。

“喂喂,要记得请我吃早餐哦。”

不在乎我凶恶的表情,这样直接对我要求的人,叫做安信良屋。

“——好啦。”

装作满不在乎,却在转身之后偷偷笑起来的我,是从这一秒开始承认他是朋友的荻雅也。

十四岁以前的记忆,是终日混沌。

没有想要得到的东西,没有觉得有趣的事物。每一天和每一天都相差无几,就像流动的河水,飘落的棉絮,日复一日的电车,没有变化的痕迹。

现在,也不能说我改变了。

只是,开始能略微地感受到那股凉风。

像那个晚上,敞开窗子后,吹进来的夜风,以及睡眼惺忪站在铁丝网旁,迷迷糊糊地和我玩着投球游戏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