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64章

张其瑞讥讽地笑起来,“是哦,三年前,你有了新的爱人,当然顾不上她了。所以你抱怨什么?是她不想见你的。感情是会变的,你们分开那么久,你以为她没有想到这点吗?她老早就替你想到了,所以她千方百计地要躲避开你。我尊重她的决定,她要我不要告诉你,我就会保持沉默。这是她和你之间的事。”

“那你干吗把她接来上海?”孙东平的脸都是扭曲的,他几乎就要扑过去再度拽住张其瑞的领带,勒住他的脖子,“她现在这是做什么?你酒店里的员工?一个服务生?先前就是她吧?那个跪在地上给客人擦皮鞋的人,是她吧?”

“东平……”

“是不是她?”孙东平吼道。

旁边的客人纷纷望了过来。服务员过来道:“先生,能否请您……”

“抱歉。”张其瑞出来打圆场,“他一时有点激动,已经没事了。”

服务员一脸不放心地走开了。

孙东平捂住了脸,长叹了一声,肩垮着。

张其瑞往他的杯子里添了点茶。

“她告不告诉你她的行踪,是她和你的事。我把她接来上海,这是我和她的事。”

孙东平抬起头,疑惑又不悦地看着张其瑞。

张其瑞继续说:“她是我老同学,我帮助她是顺理成章的事。她考虑后,也接受了我提供给她的工作机会。她不是一个普通的服务员,她是酒店管家部的职员。这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是天底下的服务业,永远有卑躬屈膝的时候。她今天处理得十分得当,她在做她的工作,你不应该因为她是跪着而瞧不起她现在的身份。”

“我没有瞧不起她!”孙东平恼羞难当,拍案怒道,“你倒说得理直气壮。如果你看到静云跪在地上给别人擦皮鞋,你会怎么想?”

张其瑞的嘴角抽了抽,“如果静云从事的也是服务业,那我并不会有任何想法。这就是一份正当的工作。”

孙东平扫兴,“我倒忘了,你一直就是这么一副冷血的性子。”

张其瑞面若冰霜,“你若是瞧不起她的这份工作,那你也怎么不想想,她是怎么沦落到如今这个地步的?重点高中的尖子生,重点班的班长,英语竞赛的得主……还要我继续说吗?”

孙东平有一种提起拳头朝对面这人脸上挥过去的冲动,但是多年来的精英教育在这一刻起到了作用。他旺盛的怒火被抑制住了,然而愧疚感却没了阻挡,铺天盖地地涌了上来,覆盖了他的所有情绪。

他垂头丧气地坐在沙发里,像是得了失语症的病人。

张其瑞喝了几口茶,才把自己躁动的情绪平复了下去。刚才那句话说得是重了点,一刀刺中了孙东平的心伤。他相信即使风光如孙东平,那里也是他永远都难以愈合的地方。

“我知道那次事件的经过,东平。”张其瑞低声说,“那并不是你的错。你那时候还年少,又被吓昏了头,只想保护她,所以才会拉着她逃跑的。顾湘是个死心眼,跟着你就不回头,她也从来没有为此埋怨过你,或者后悔过。”

“可是如果不是逃逸,她不会被判那么重。”孙东平苦笑着,比哭还难看,“她的一切都毁了。是我的错,我连累的她。”

他再度把脸埋进了手里。

张其瑞又点了一根烟,“有时候,你得承认,这就是命。或许那个算命的说的没错,你就是她的业,是她今生要受的考验。”

“谁考验谁呢?”孙东平靠进了沙发里,仿佛浑身力气都被抽空了,“再给我一支烟。”

张其瑞丢了一根过去。手机铃声又响了起来,又是那首“今天你要嫁给我”。孙东平哀叹了一声,接通了电话。

“是我。”

“你跑哪里去了?”刘静云在那头生气地嚷嚷,“曾敬可气坏了,你不在,还是潘大哥他们帮他挡的酒。现在酒席都快吃完了,长辈们都在问你去哪里了,我只好说你喝多了去洗手间了。你怎么一声不吭就不见人影了?”

“公司……”孙东平揉了揉眉心,“公司出了一点事。”

“可是徐杨姐都还在啊。”刘静云说,“我才问她是不是公司出了事,她说她没听说有什么不对的。”

“哦,是下面的人直接报告给我的。那些中层都怕她呢……”

“是吗?”刘静云将信将疑,“那你还回来吗?车钥匙都还在你那里呢!”

“回去!我当然回回去的!”孙东平忙说,“要不你先等着,我尽快回去接你。”

张其瑞的沉默维持到孙东平挂上了电话,“公司有事?你就不能找个好点的理由?”

孙东平没好气,“我不会瞒着她的,我会和她说的。这关你什么事?”

张其瑞耸了耸肩,“当然不关我的事。只是你刚才的话假得就像塑料花,你以为静云听不出来?”

孙东平气冲冲道:“不用转移话题。静云那里我自己来处理,顾湘这里,也有我来安排!”

“安排什么?”张其瑞不解。

孙东平掏出钱丢在桌子上,站了起来,“她的事,由我来负责。我感谢你之前为她做的,但是你的任务已经结束了。”

他的高傲连同他霸占的姿态一起,展露无疑。一直掩盖在文质彬彬之下的本性里的张狂在这句话里彻底展现。

张其瑞看着孙东平的背影扬长而去。他靠进沙发里,默默地抽着烟。灰白的烟雾之中,他的面容朦朦胧胧,有着说不出的一种忧愁和寂寞。

孙东平赶到酒店,礼堂里已经散场了,客人也已走干净,只剩服务员们在打扫卫生。两个小时前这里的热闹现在只留下吸尘器的轰隆声,鲜花都有枯萎的迹象,越是娇美的东西,果真越是不经考验。

“刘小姐?”服务员朝着礼堂一头指了指,“她在宾客休息室里,说孙先生您来了就去那里找她。”

孙东平匆匆跑到休息室门口。伸手要敲门,又打住了。

他仔细地整理了一下衣服,又就着金属门牌理了一下头发和领带,这才推门进去。

刘静云正在看杂志,抬头看到孙东平,立刻板起脸站起来。

“终于回来了?这么重要的场合,你说不见就不见。曾敬很失望呢。你也不跟我说一声,大家都在问我,我都不知道怎么交代。”

孙东平只有没声价的道歉。

“公司出了什么事啊?”刘静云端详孙东平,他面部肌肉紧绷着,这往往意味着他很紧张,“我没敢和徐杨姐说,不过看你这么急,很担心呢。问题严重吗?”

孙东平早已经想好了说词,有条不紊道:“是物业上出了点问题,人事部经理处理不了,只有找我了。对不起啦,静云,以后肯定会和你打招呼的。”

刘静云白他一眼,“你生意上的事,我是从来不管的。只是你的行踪总得让我知道。不然人家问起来,我自己都不知道未婚夫的动向,这不是笑死人。”

“是!是!”孙东平笑着搂过她,“说的是。我的错!我给老婆大人赔罪。”

刘静云低头看了看表,“好啦,时间也不早了,我们也回去吧。你记得要给曾敬打个电话道歉,知道吗?”

“我知道的!你去大堂等着,我去开车。”

孙东平依旧笑着,笑脸像一张面具一样牢牢贴在脸上,和脸皮融合在了一起。但是要是仔细看他的眼睛,就能找出破绽。

他的眼睛没有在笑,他难过得几乎就要哭了出来。那是一个男人的痛苦忧伤,不可名状的,深沉浓烈的,就像沉寂了数十年的火山,这一刻开始蠢蠢欲动了,滚烫的岩浆正在身体里沸腾着,翻涌着,想找一个突破口冲出来。

但是男人只有拼命压抑着,使劲地憋住。再大的痛苦,也只能深埋在心底。所以他依旧笑着,讨好地笑着,哄着未婚妻。

这个笑容一直维持到他坐进了车里。车门一关,与世隔绝,这才终于松懈了下来。底下停车库光线昏暗,灯光照不到他身上,脸上的伪装这才土崩瓦解。

孙东平深深吸了一口气,趴在了方向盘上,仿佛被抽去了全身的力气。

这一两个小时以来,他的牙关一直咬得非常紧,现在放松下来,两个腮帮子酸痛发麻,脸颊都跟着疼。太阳穴一下一下地跳着,牵连着一直疼到后颈。大冷天,他还是出了一身的汗,明明吹着暖气,却还是阵阵发冷。

简直像着了魔。

是的,他早就着了魔。孙东平趴在方向盘上哈哈大笑。他当年在那个小巷子口一把抱住顾湘的时候,就已经着了魔。

都过了九年了,那些事,都还清晰得像是昨天才发生的一样。他第一次在夕阳下牵她的手,他第一次拥抱住她削瘦柔软的身子,他第一次亲吻她冰凉颤抖的嘴唇。

他夜夜梦回,总是拉着顾湘的手奔跑在那条林荫道上。顾湘默默地,温顺地跟着他,不管天涯海角,不管惊涛骇浪。她爱他,信任他,所以不曾放开他的手。

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刘静云坐在大堂里,等着孙东平开车到前门来接她。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可是那个人却始终没有出现。

她掏出手机来,按了快捷键,却没有拨出去。她决定再多给他一点时间。

酒店大堂里有琴师在弹钢琴,叮叮咚咚的声音很好听,几个孩子围在钢琴边听得如痴如醉。

那是一首《逝去的爱》,刘静云也会弹。她小时候学过钢琴,只是很久没弹了,现在指法已经生疏了。

怪可惜的呢,她想。原来在英国的头两年,她还经常弹。那时候她在酒吧找到一份工作,下课后干到午夜十二点。那间酒吧里有架老钢琴,音也不怎么准了。老板自己就是琴师,喜欢弹些老曲子。刘静云那时不忙的时候也会过去弹两首,茉莉花啊,梁祝啊,老板很喜欢。

她就是在那家酒吧的后巷里和孙东平重逢的,是他们分别两年后的重逢。那时她刚进入那所某某皇家学院没多久,大学新人类,学业和金钱都紧张得很,天天忙得像陀螺。

午夜打烊的时候,她去后巷倒垃圾。这里虽然僻静,但治安还算不错。可也就是那天,她看到了两个别的酒吧的酒保拖着一个男人出来,丢到地上。

估计又有人欠了酒钱,刘静云担心惹麻烦,赶紧缩回店里。

临进门的一撇,却让刘静云停下了脚步。那个倒在地上的人,看着有点眼熟。

年轻人挣扎着想爬起来,手却使不上力气。刘静云听到他用中文骂脏话,那声音也十分耳熟。于是她壮胆走近一看,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还认识这个人。

“孙……东平?”刘静云试探着问,“是你吗?孙东平?”

男人把脸转了过来,也在疑惑地打量她。看样子醉得还不太厉害。

巷子里那盏灯坏了几天了,闪个不停。亮起来的那个瞬间,刘静云看清了那张脸。

可怜的孙和刘,估计你们还要被骂几章,呵呵~~~虽然我是很喜欢你们的。这文里没有坏人,只有无奈的成年人。

巷子里那盏灯坏了几天了,闪个不停。亮起来的那个瞬间,刘静云看清了那张脸。

棱角分明的脸,深陷的眼窝,五神的双眼,一下巴的胡渣。少年的右肩有点怪……

“你没事吧?”刘静云跑过去,“你怎么会在这里?老天,我是说,你怎么在英国?你被打了?你怎么在这里?”

她语无伦次,孙东平倒冷笑了起来,声音就像破风箱一样,“大惊小怪什么?扶我起来——别碰我这边胳膊,扶右边的。”

刘静云一靠近他,就闻到一股臭味,“你闻起来就像一个满是酒瓶的粪坑。”

“我刚才在酒吧的厕所里睡着了。”孙东平很平静地说。刘静云尖叫一声缩回手,孙东平又斜斜歪歪倒在一边。

刘静云就这样把孙东平捡回了家。她做出了很大的牺牲,让他在自己干净漂亮的浴室里洗了个澡,给他受伤的胳膊上了药,又给他灌下了一碗热姜汤。

孙东平瘦得相当厉害,几乎不成人形,而且神态气质完全变了。原来的他是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开朗活跃,充满朝气。现在的他则就像一具行尸走肉的僵尸,脸色青灰,双目无神。仿佛灵魂已经被抽走了,只留下一副躯壳在这个世界上。

刘静云给他做了一碗面条。她家务不怎么好,清水面条里放点酱油放点葱,然后煎了一个鸡蛋。她自己都不爱吃,可是孙东平却狼吞虎咽地把面条吃得干干净净,想必是饿坏了。

吃完了,他就对着面碗发呆,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事,呆板的脸上终于有了一点表情,眼睛变得湿润了。

刘静云小心翼翼地问:“那个……发生什么事了?你被抢劫了?你……家里人出事了?”

孙东平摇了摇头。他现在变得很安静,而且很懂礼貌,嘴边挂着谢谢两个字。只是他面无表情,道谢也像没心没肺的样子。

刘静云忐忑不安地去洗碗。洗到一半,听到客厅里传来呜呜的声音。她冲回去一看。那个高大的少年抱着碗哭得一塌糊涂。刘静云第一次见到他这么悲伤的样子,就像是只受了重伤,在濒死边缘的野兽。她又惊慌又同情,可是不知道该做点什么去安慰他。

哭够了,孙东平又恢复了冷漠。刘静云觉得先前那阵子他打开了自己的心扉,尽情地发泄。等到过载的情绪宣泄完了,心门又关上了,那种情绪继续在心底酝酿着,不知道下一次发泄又是什么时候了。

孙东平客客气气地说:“我被房东赶出来了,今天晚上可以在你沙发上凑合一下吗?”

刘静云当然无法拒绝老同学。

孙东平睡觉很安静,别说打鼾,连呼吸都非常地轻。刘静云那夜翻来覆去睡不着,又听不到外面的半点声音。胡思乱想中,她担心孙东平会不回为什么事想不开而自杀,吓得急忙下床,悄悄出去看他。

惨淡的月光下,孙东平禁闭着双眼,睡颜端正。他这时候看着,比先前要好多了。刘静云这才放下心来,为他拉了拉被子,然后回房,一觉睡到天亮。

她是后来才知道孙东平精神衰弱很严重,一直靠吃医生开的药才能入睡。但是他常常不吃药,睡个一两个小时再从噩梦里惊醒过来,然后睁着眼睛看天亮。

那个时候,是孙东平最落魄的时候了吧。去国离乡,丢在这个陌生的国度里。孙母只给他钱,但是对他不闻不问。老一辈父母不爱和孩子谈心,罗女士又是个铁娘子,觉得男人伤情本来就是窝囊,一点都不值得同情。

孙东平整日沉醉在酒乡里,自暴自弃,根本就像一块烂泥。没有朋友,也没有同学,酒友们只贪图他的钱,等他钱花光了,就再也不上门。房东忍受不了,终于将他赶出门去。

刘静云不仅仅是遇到他,她几乎是救了他。

恰好刘静云对门住的一个台湾留学生要搬家,孙东平便顺利成章地用自己最后一笔储蓄租下了这间小公寓,和刘静云做了邻居。

他们的故事,就是那么开始的。在那个终日阴云密布英伦城市,雨水总是打湿窗帘。前房客留下来几张国语老唱片,孙东平有时候会在晚上放来听。刘静云写着论文,便会停下手,侧耳倾听几分钟。女歌星唱着“玫瑰,玫瑰,我爱你”,歌声袅绕,像午夜的幽魂。

那个时候,她终于觉得,自从自己被父亲流放到这里来,第一次觉得不再那么寂寞了。

孙东平终于把车开到了酒店门口。刘静云从回忆中挣扎了出来,拾掇了一下写满了怅然的表情,微笑着朝他走过去。

回到家,两人都已经很累了。明明结婚的不是他们,可是他们却觉得丝毫不比新人要轻松。想象到将来自己结婚的样子,刘静云不由觉得背上发凉。

她擦着湿头发走进卧室。孙东平不知道在哪里,床头柜上有一杯牛奶。她笑了笑,把牛奶端了起来。恩,温度正好。

当年那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公子哥,如今也被她培养训练成了一个二十四孝好男人。

当初孙东平的屋子就是一个垃圾堆,披萨盒子,中餐店外卖的碗筷丢得到处都是,苍蝇和蟑螂横行。刘静云几乎要昏过去,一直很不理解人类怎么可以在这样的地方生存。

她拖着孙东平一起,花了一个周末才把这间屋子收拾得勉强能住人。然后经常督促着他保持个人卫生,少吃外卖,天天去上课,上自习,写论文,打工赚取生活费——总之就像一个了书童兼老妈子,还总是被抱怨。

孙东平那时候的口头禅就是:“顾湘以前都会为我做这个做那个。”

刘静云那时候便会凶巴巴地顶回去:“那是顾湘好脾气,凡事都娇惯着你。我才不伺候你大爷呢!你还想活着毕业,就给我振作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