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陆少俭回到家的时候,整个小区都静谧的像是沉入了睡眠之中。他车前灯一晃,招来无数小虫,一簇儿像是一个大大的花球,上下飞舞着不愿散开。

恰好接起了座机,他漫不经心的扫一眼,是个陌生的电话。

想不到是李泽雯。

他一时间有些沉默,只说:“你可以打我手机。”

电话中的女声甜美,像是在笑:“打座机才能确定你在不在家,不然也是白打。”

她继续,语气不温不火:“师兄,我同事出差给我带了些虫草,我炖了一锅全鸭汤。一个人吃不下,拿点给你吧。”

解释得头头是道、条理分明,由不得人拒绝。陆少俭看了眼时间,说:“很晚了。”

她轻轻笑了一声:“很近啊。反正我还有一大堆事要干,就当出来透个气。”

陆少俭皱了皱眉,似乎冲口而出想要拒绝,末了,却淡笑着摇摇头:“好,麻烦你了。”

汤的味道一般。现代人都注重养生,味精、鸡精是不愿意多放了,而鸭子本身也都是饲料养成,尝到嘴里,再没有惊艳的感觉。陆少俭尝了一口,心里却微微一动,称赞说:“很好喝。”

李泽雯笑:“师兄,我自己也喝过。你不用礼貌上敷衍我,不大好喝。不过春天喝这个对身体有好处。”她套了一件大大的T恤就跑来,看上去就比平时小了很多,灯光下一笑,竟生出娇憨可人的感觉。

陆少俭喝完,微笑道:“真是谢谢你。”

李泽雯似乎有些不悦,叹口气,语气却是戏谑的:“怎么会?陆师兄,你对我总是客气得像是接待外宾。”潜台词她没说,不过还是隐隐约约的挑明了,“不像对某个人……”

他指间还握着调羹,就这么淡淡的放回了汤碗中,发出闷顿的一声敲击,连着语气都像是从剩下冷却的汤水中泼溅出来:“你是说黎忆玮?我和她没什么关系。”真是冷淡到了涩处,连旁人听着都觉得惊心。

李泽雯半晌没接上话来,漂亮如宝石的眼中却接连滑过数道光芒。她看着他们分分合合,这个男人始终不曾露出倦意、不曾卸下防备,又何曾像今天这样,语气中尽是萧索,对着她竟然吐出了心事和情绪?

她从来是个聪敏的女子,懂得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就像现在的工作,当初第一轮简历筛选,她被淘汰,而自己硬是重新拿了一份,直接赶去了二面的地点,最后成功的说服了面试官。又一轮轮的过关斩将,最后大获成功。

她开口替他陈述这个事实:“你放弃她了。”

陆少俭颇带惊异的看她一眼,眼角带了莫名的涩然笑意,似乎不明白今天竟然对着这样一个倾述的对象说起了这件事。不过沉吟半晌,终于还是说:“是,我会试试另外的生活,或者,另外的人。”

另外的生活,或者是不再抗拒相亲,或者寻找志同道合的伴侣,就此顺风顺水。

醺黄的灯光下,李泽雯的眸色如流光冽滟,配着那一身极休闲的大衣裳,竟是混合出了奇妙的风情,仿佛异常妖娆的天使,或是魅色无边的圣女。

“师兄,你觉得我呢?喜欢了你三年,从来没有放弃。”

他慢慢的听完,转过身子面向她,并没有太大的惊异,只是微笑,笑得眉梢如轻剑微扬。语调诚挚温和:“对不起,你不行。”

李泽雯一点点的靠近他,吐气如兰,几乎让视线平行交错:“你还是在害怕。怕自己心软忘不了。是不是?不然,为什么我不行?怕见到我就想起了她?”

她语气里有不可思议的力量,似乎恰好戳中了陆少俭内心深处的那暗色一点,叫他微微一愕。然而离得那样近的两张俊美的脸并没有分开,他挑衅般的又凑近了些,挺俊的鼻子几乎碰到她的,然后这个男人以慵懒的语调淡淡宣布:“好,我会试试。”

声音暧昧的弥散在她的唇角,李泽雯那样镇定,却也忍不住微微红了脸。她随着他笑,轻轻转过头,声音低了下去,而目光有些迷离的看着他的薄唇:“那么……现在就可以……”

已然感受得到彼此的气息温热,甚至李泽雯自己都不知道,究竟触到了他的唇没有。陆少俭却以优雅的姿势轻轻一侧,堪堪避让开去,他只是在笑,似乎觉得有趣:“女孩子还是矜持些好,这些不该让男人主动的么?”

她告别的时候笑容如同三月春光明媚:“少俭,我会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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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忆玮坐在飞机里一点没闲着,手边带了能收集起来的所有王老的文集,专心致志的看着。费邺章并没有出声打扰,只是趁着空姐来倒饮料的时候微微拍了下她:“有时候和人交心,轻松就好。”

忆玮笑了笑,语气轻松:“我知道。总不至于见了王老就把他的著作全部背给他听以示尊重吧?”过了一会,又继续说:“他们那个时代的人,为什么这样执着那些不现实的梦想?如果一两个我不会惊讶,可是那么多人,几乎就是一个时代的集体烙印,就会让人觉得惊讶了。”

费邺章想了想,声音醇厚而低沉:“或者他们才会觉得我们奇怪吧?一个没有追求和信仰的时代,真是比什么都可怕。”

忆玮的有点怔怔,顺口说了句:“追求和信仰?比如?”

“以前的话,应该是民主和自强。现在,我倒还真没想过。”

忆玮嗤的笑了一声:“民主?从来都是娇生惯养的。可以把自己的创造者苏格拉底鸩死,也可以轻易演化成荒诞的闹剧。王老年轻时候的文章,对这种制度多少也有些怀疑的。”

费邺章却洒脱的一笑,有一种奇妙的神采:“是啊,我们智慧不够,只能慢慢摸索。对或者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坚持。”

就此为止,并没有再多说什么。忆玮却点了点头,表情柔和,像是窗外翩跹卷过的流云:“现在的人,只能把爱情当作了信仰。”她歪头一笑,“特别是女孩子。”

费邺章不置可否,却深深看她一眼:“我并不排斥。只要是美好的东西,能叫人觉得真善美的东西,放在心里,总是有好处。”

通源是个海边的城市,凉风吹拂,舒爽宜人。这样一座适宜人居的城市,开车经过市区,有大片大片的绿地,像是一个城市巨大的过滤器,挡下了烦躁和尘埃。

他们住的酒店就在海滨,忆玮住了一间单人间,窗户外碧蓝碧蓝,水天相接处,是一种叫人呼吸不得的绝美颜色。在这样一个美丽的城市,虽然目的不是旅游散心,却也让人觉得心情焕然一新。

傍晚的时候,忆玮独自一个人在海边散步。其实她一直有些惧怕海洋,总觉得那里有深渺得叫人心生敬畏的力量。看上去如丝绸般柔软,却偏偏隐藏着阴厉和暴虐,那深处的无形的手,翻起轰天巨浪,左右了无数生死悲喜。不像天空,永远虚不可及,包容而宽广,值得哲学家一世仰望。

身边蓦然多了一个身影,忆玮转头笑笑:“老大,你也来散步?”

脚下的沙滩,踩上去软软一片,忆玮提了鞋子在手里,觉得小小的沙砾在和自己脚底的肌肤捉迷藏,只是觉得舒服有趣。这样好的心情,这样好的氛围,连话题都份外的温暖。她说起自己在某一个冬日的午后,懒洋洋的搬着凳子坐在阳台上,拿了巴金先生的《随想录》随意的翻着,突然就看到了这样一段话:

“但理想从未在我的眼前隐去。尽管有时它离我很远,有时又似乎近在眼前,要抓住它却又两手空空。有时我竭尽全力向他奔,有时我停止追求,失去一切。但任何时候在我面前的或远或近,或明或暗,总有一道亮光,不管它是一团火,一盏灯,只要我一心向前,它就永远给我指路。”

这一段话,仿佛就是暖暖小小的太阳,光线一下子打在自己身上。明明这样质朴无华,却又敲中了内心最深处,于是,措手不及的,她竟激动得难以自己。

即便是隔了这么久,黎忆玮再也没有翻过那本书,却依然可以一字不差的背诵这一段。一个一个字,落在心尖,如咀芳华。她不是没有过彷徨犹豫的时候,那么多的人和自己背道而驰,笑她疯癫或者愚蠢,却偏偏还是义无反顾了。所以才特别珍惜当下,至少给了自己梦想的舞台,去接触那些从来就向往的东西。

“所以说,老大,我真的特别感激你。”她总结陈词,笑得像是海里的一卷白色浪花,有一眼看到底的清澈透亮。

眼前这个小女生又一次的让费邺章意外。这样的激情,自己前几年也曾有过,慢慢的就更会衡量起现实。于是只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去实现曾经所有那些构思。比如,只是办一个私密论坛,或者办起一本杂志。幸好因为出身的原因,可以免去了很多阻力。可以顺畅的发表激烈而先锐的文章,可以在论坛里畅所欲言而免于噤声。

有时自己想想,却又不免灰心:那么多的东西,难道真的要留在书册中,等到后代有了这样的能力,再一一捡拾起来,再付诸现实?然而这也只能是唯一的慰藉了。哪里能像她一样,双眸纯真而坚定,坚信自己走的就是改走的那条道路,甚至甘愿献出一切?

他忍不住伸手去揉了揉她的乱发,若有所思:“年轻真是好。”

忆玮有些不满的躲开他的手,心有不甘:“这不是年轻的问题。说到底,还是信仰的问题。”

她就是这么认为的,信仰得是不是够深,能不能抵抗起诱惑,才是关键。

他笑眯眯的继续问:“你信仰什么?”

而忆玮早有准备:“我从书上看到的,所有美好的东西。民主,人道,和平,宁静。信仰从来不是宗教信徒的专利。”

他的手停在她的耳侧,忽然滞住不动。小女孩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脸庞柔和虽然内敛,却又遮挡不住光华,莹莹如珠如玉。

他的声音蓦然变了,不再是宽厚如同父兄,却低魅像是海风轻袭,撩拨人心:“丫头,我对你刮目相看了。”

忆玮并没察觉出一样,咯咯笑着:“老大,和你聊天真是舒服。”她微微一撇嘴,轻轻“哼”了一声,想起了自己和陆少俭的过往,唇枪舌战,冷言嘲讽,从来没有停歇的一刻。

费邺章自如的放下手,侧脸抿出了刚毅俊朗的线条:“是啊,我也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