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回 我的人生奋斗目标的终极九个字:遇见他,爱上他,嫁给他
【1】
叶妈妈是在大年初六去世的。
家里门口贴着大红的春联,是叶榛爸爸自己写的,书法不怎么样,一家人还要鼓掌叫好。不仅如此,来拜年的小辈们,比如卓月啊、沈净啊,一看就是门儿清,进了院就拼命夸他的字。尤其是沈净,简直把他吹成了王羲之再世,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老爷子乐得差点把尾巴撅天上去。
头一天是破五,她的精神头还很好,晚上我接了个紧急电话。院里有急诊,一台急性阑尾炎手术,又一台车祸手术。病人腹腔内大出血,深度昏迷。值班的医生不够用了,只能挑过年还在B市的医生加班。麻醉科好用的人,一半在外地,我就倒霉地任务重了些。出门的时候,我在鞋柜那里换鞋,叶榛像个小老头一样不停地叮嘱我,过马路不要太慌张手术仔细些,不要仰仗着自己聪明就不当回事。
要不是他青春美貌,我真怀疑老唐回来了。
我抗议,“你不要把未来的女博士当成低能儿好吧?……我工作的时候也是很吓人的……”一边跟他炫耀一边连靴子都提不上。
叶榛看我跟靴子拉链做斗争,连忙无奈地蹲下身帮我,“好,你不是低能儿,你很厉害……对了,真要考博士啊?你就不嫌累?”
“嫌啊,可是我要博学多才让你看见我就羞愧难当才行。”我催促他,“……你快点儿。”
“就跟你说买双UGG嘛,买什么牛皮靴。”
“穿UGG忒不稳重了,没有公信力。”
叶榛嘴里不知道嘟囔着什么,不过心里肯定又在嘲笑我。
我一抬头看见叶妈妈正坐在沙发里,腿上盖着个毯子,正笑呵呵地看着我们斗嘴。
她说:“今天外面冷,把围巾裹严实……还有,小榛给果果拿个暖宝宝贴着。”
我走得急,跟她挥手,“不要不要,我不怕冷,妈,我走了,叫阿姨多包两个硬币在饺子里,省得让叶榛这个福气王都吃了!”
第二天早上回来,她已经走了。
那是后来我第一回叫她妈妈,叫了后她就走了。
田美女很迷信,她说,她之所以一直不走,大约就是欠这一声吧。
人走得很安详,因为病了很久,也没有人意外。
即使所有的人都很伤心,可是生老病死总有这么一回,而后安排后事,在墓园里选了块合葬的双人墓地把她葬在那里。葬礼上,一向处事不惊的卓月忍不住哭出声来,跪在墓前久久不肯走。
叶榛上去拉她,她抱住叶榛放声大哭。
小梨抬头看我,我领着他去殡仪馆外的空地上等叶榛他们出来。
可先出来的是沈净,他眼还红着,“……月姐想再待一会儿,我们先走吧,我保证不是为了支开你……真的……叶子已经差不多因为那回的事情跟我绝交了……不过,我跟月姐小时候有一半的时间是跟干妈长大的,所以……”
“你还能开车吗?”
“当然。”
沈净开车把我们送回家,进门他站在门口说:“我能借浴室洗个澡吗?身上都是烧元宝蜡烛的味道……”
“好。”
等沈净去洗澡了,我去厨房里煮甜酒冲蛋汤圆。小梨换了他的小袍子睡衣,站在厨房门口忧心忡忡,小眉头皱成一个疙瘩。
“怎么啦?”
他撅起嘴,“我不喜欢爸爸跟卓月阿姨待在一起。”
我有些吃惊,难道小东西也懂得什么叫做爱情了吗?
“为什么?”我摸摸他愤世嫉俗的小脸,“我一直以为你很喜欢卓月阿姨。”
“现在不喜欢了,我不想她做我的妈妈。”叶梨说着说着就着急起来,“上回小净就是跟她串通好的,说没时间,让她去缠着爸爸。”
沈净尴尬地擦着头发站在浴室门口。
我指着小东西笑,“你看,我儿子什么都知道。”
“那个……上回……”
“我知道上回不关你的事。”
他本来就哭过的眼睛几乎是眼泪汪汪地望着我,好像沉冤昭雪般。
我继续说:“你这人虽然不是东西了些,也不会干那样的事,是卓月拜托你的吧?”
沈净怔怔的,“月姐是真的喜欢叶榛的。”想了想他又补充,“喜欢一个人没什么错啊,以前叶榛跟月姐还在一起的时候,你不是也追叶榛追得很猛?”
这话说得单纯又无辜,我笑了笑,流水台里哗啦啦地淌着水,我失措地关上又打开,觉得真是荒谬又好笑。神经质地在厨房里转了一圈,又转了一圈,终于平静些。
“是她不要叶榛的,如果她没把叶榛丢掉,我怎么会捡到他?”
沈净搓搓鼻子,“说捡也太难听了吧?月姐当时想要的,叶子他给不了,所以才分开,这本身也不全是月姐的错,她并不是不爱叶子啊。”
“所以现在……我该物归原主?”
“也不是……”他怔住了,似乎在考虑自己说的话是不是欠妥当。
我又在厨房里转了一圈,眼前一阵阵发黑。
现在到了连个莫名其妙的人都来跟我叫嚣的地步了吗?碗里放着一个大西红柿,我抓过来手上一紧,那东西立刻变成了番茄酱。红色汁水顺着指缝往下淌,我非但没安静,反而更暴躁起来。
“……你们想都别想!我跟他结婚!过了年就结!不结也行……除非我死!”
我把西红柿酱狠狠砸在脚底下。
沈净在身后喊着:“我不是那个意思啊,我是说现在叶子都不怎么跟月姐说话了,至于吗……哎,唐果!……唐……”
“妈妈!”
我眼前一黑,一头栽倒在门框上。
【2】
初五大晚上彻夜忙手术,人手不够,我一个人盯了两台手术。
初六到初九白天跟叶榛迎接吊唁的亲朋好友,夜里跟着守灵,实在累了就在沙发上躺一会儿,最后竟到了累倒的地步。
听说叶榛把沈净给揍了,一个养警犬的毕竟拼不过真刀实枪演练过的特种兵,他留了力,沈净还是被收拾得很惨。卧室外面我听见叶榛压抑着痛苦地咆哮:“我妈刚没了,她要是出什么事,你让我怎么活?”
然后我听见沈净由愤怒到崩溃后带着哭腔地骂,“你以为我是故意的啊?我他妈都快后悔死了,我怎么知道两句话她就能晕过去?!”说完一个大男人就号啕大哭起来。
其实我只是太累加体力消耗过度,倒没什么大事。
说是晕倒,不过是睡过去了,醒了以后身上发软,吃点东西就立刻能活蹦乱跳。
可是我不敢爬起来,因为叶榛不相信,他很紧张也很害怕。我不知道怎么安抚他,去平复他内心的不安。
探病的一拨一拨的来了,先是医院里的同事,接着夏文麒奉命送汤来冷嘲热讽我林黛玉附体,而后于雅致和师娘也来了。师娘带了她自己包的鲜肉粽子,于雅致没好气地问我什么时候可以送花圈来。
最后杏子来了,捧着束麻辣烫,喜气洋洋的,“哎呀,你不光会生孩子,还会生病啊?”
我大怒:“我是人当然会生病啊!”
“我总有种就算全人类都灭绝了,你自己也能顽强地在地球上生存下去那种感觉。”
“得了,快把麻辣烫给我,这两天喝汤喝得我快动脉粥样硬化了!”
还没吃两口,叶榛走进来倒水,见我嘴上吃得红红的,顿时面如寒霜。
“拿来!”
杏子把脸扭一边去装没看见,我又抓紧咬了一口,才不情愿地交给叶榛。
“你要的粥,刚才家里的阿姨送来的。”
“我不想喝粥。”
“你不是说想喝皮蛋瘦肉粥?”
我跳起来,“那是因为你只准我喝粥啊!”
当然这个跳只是想象中的跳,还没跳起来已经被叶榛牢牢地按在床上,低声求饶,“好了好了,都是我的错,你快点好起来,等好了我带你去吃火锅好不好?”
我只能吃掉粥,煮夫去洗碗。
柯女王面色复杂,“我可是刚被初恋男友耍了心理严重创伤的女人啊,竟在我面前秀甜蜜,怎么就交了你这么个倒霉朋友?”
“喂,我怎么了,十年啊,十年我才如愿以偿,我容易吗,当然要抓住每一个机会秀恩爱。”我冲她扬起小白牙,“所以,你看了应该欣慰得不行,要不我交你这么个倒霉朋友干吗?”
“我是真的为你高兴,你是我的骄傲。”
“嗯嗯。”我指着杏子的鼻子,“所以你赶快也跟上我的步伐啊,找个宜家宜室的男人好好过日子。你看我们家叶榛,上得了厅堂入得了厨房还上得了床,穿着衣服身材就够好了吧,脱了以后那肌肉,啧啧……”
“啪!”厨房里传来碗掉在地上碎裂的声音。
接着一声羞愤交加的吼声,“唐果,你再给我胡言乱语试试?!”
杏子风中凌乱地笑了,花枝乱颤,形象全无。
杏子走后,我抱着笔记本趴在床上在淘宝网定做了一副挂联,上联是:糊天糊地糊住墙角。下联是:防火防盗防前女友。横批:小*****散!
我说:做得精致一点啊,我要挂在我家客厅里的,最显眼的位置。
淘宝店主哭笑不得:亲,您家里挂这个啊?不都要挂个什么梅兰竹菊吗?就算挂字,也要挂《爱莲说》之类的吧?
我说:不不,心里有点虚,挂家里辟邪。
淘宝店主笑得很没形象,在旺旺上用了好几个大嘴巴笑:好,反正是在同城,我保证今天晚上就去给您挂上。
总之,古人说得好啊,挖人墙角者必被人挖之。
我的确心虚。
果真探病的一拨一拨的,终于到了卓大小姐了,不愧是忠良之后,看病人带的东西都不一样,燕窝,那得多少钱哪?我趴在窗户边儿偷看,龌龊是龌龊了点儿,说变态也行,可我本身就不像她是那么高尚的人。
“果果呢?”
“……睡了。”
叶榛笑得那叫一个疏离得体,跟大户人家的小姐似的还跟野男人保持一定距离,叫人看了就舒坦。
“坐,喝点什么?”
“你们家除了茶能入口还有什么?”卓月一抬头看见墙上挂着的东西,脸色立刻就不好看了,再多的涵养也绷不住,指着那对联,“哟,你们家够前卫啊,挂这个?”
叶榛差点忘了这茬,毕竟淘宝店主来挂上去的时候,他不好当面跟我争执什么。淘宝店主走了,我就撒娇打混,在他身边扭来扭去,扭得他绷不住把我扑倒调教,后来直接给忘了。此刻他那张小脸上可精彩了,红彤彤的,手足无措,都不敢看她。
“……我马上摘下来!”
“不用,这不就是给我看的么?”卓月往沙发上一坐,连笑容都不见了,身子都在发抖似的,一下子流出泪来,“叶榛,你就这么纵容她这么糟践我?”
“对不起,月姐你不要哭,我马上摘下来,果果她没别的意思,她……她就是小孩子脾气……”
叶榛回头找椅子。
卓月一下子从背后抱住他。
“……小榛,你还是喜欢我的吧?原来你跟她结婚也只是向我示威对吗?你到现在还不肯原谅我吗?……你就不能原谅我吗?”
我如今才想,我是不是有些过分了?我是想气她没错,不过没想到会把她气哭。偷听到别人的真心话也是很悲摧的事情。因为有些话知道了,总比不知道好。人生的最高境界是难得糊涂,太明白了会很累的。
我把额头磕在墙上,好像闯祸了。
我都不敢看了。
“我没有不原谅你。”叶榛嗫嚅着,“月姐你先放开我,有什么话好好说不行吗?”
“我不放!”卓月还说我是小孩儿呢,她能成熟多少,“小榛,我一直爱你,你也一直爱我,为什么我们不能在一起呢?难道是因为小梨吗?……小梨很喜欢我的,我也很喜欢小梨……还是,难道生过孩子就那么不一样?在你心里孩子比爱情重要吗?”
我想捂住耳朵,又想听,干脆把耳朵捂住露出缝隙掩耳盗铃。
“月姐,我从不觉得孩子比爱情重要……但是,怎么说呢?……我承认当初即使跟果果在一起后,我依旧觉得这世上不会有什么人能超越你在我心里的地位,我大概会一直爱你吧……不是刻意的,只是觉得……太难了。可是后来也不知道怎么的就爱上她了,我真的爱她,也许一开始我自己都不知道,可是等我知道的时候,我已经很爱她了,我现在都不知道我怎么能这么喜欢一个人。”叶榛喃喃自语般,每个字都很甜蜜,“以前离开你,我还能忍受,大约是因为年纪小,人也骄傲了些吧。当时也怪我,如果我能够想事情成熟一点,或许你会跟我在一起的,我知道你爱我,真的,我从不否认这一点。所以,以前的事我也有错,谈不上原谅不原谅。可现在要是果果要离开我的话,我不知道我会怎样……我估计会一直等她,一直去追她,破坏她的生活,不择手段也要得到她……你看,我已经变成这样的人了。”
卓月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她捂住脸,脱力一样地驼着背,叶榛蹲在她面前,拉下她的双手用力握住,诚挚地微笑,“月姐那么好,是我没福气,月姐一定会找到个让你幸福的男人的。”
卓月摇头,哭得喉咙嘶哑,“那在山里,你为什么要那么拼命去救我?你不爱我为什么要为我去拼命?……为什么要给我错觉?”
“你还记得那天翻车,我抱着你跳车的事吗?”
“她因为那个责备你?”
“不,她以为我跟着翻下了山沟,结果吓得从高坡上滚下去,腰上刮了个大口子。可她什么都没跟我说,还是后来我们队里的钩子跟我说的——她怕我知道这伤的来源会愧疚难过。月姐,这样的人我爱上她,不可能吗?她最好的年纪都花费在我身上,就算是块冰,我也该融化了。”
叶榛更温柔了,“月姐在婚礼上跟我说过,我的幸福对你来说很重要。我也是一样的,月姐的幸福和生命对我来说都很重要。即使不是亲人,你跟小净都是我的亲人……就算是个陌生人我都会全力去救,更不要说是我的姐姐。”
“只是姐姐?”
叶榛没否认地点头。
卓月又哭了一会儿,妆都哭花了。等她平静下来,这才因为失态而尴尬起来。她从没被拒绝过,她金枝玉叶惯了,觉得什么东西只要她想要,一定就会在那里等着她。她长到三十多岁才懂得珍惜,懂得隐忍和等待。
而我从十年前就开始隐忍着等待时机,我知道爱这种东西可以弥久恒远,也可以转瞬即逝。
【3】
第二天我悄悄把那挂联摘了下来,放进书柜里给碎碎垫脑袋。
叶榛没说什么,不过也不太想理我。
说白了,他在跟我赌气。
那天晚上他跟卓月说的话,每一句都把我暖得热乎乎的。他是独生子,与卓月、沈净一起长大,那些就是他的兄弟姐妹。而我却任性地弄来那么个东西,让卓月哭了,让他难受了。
我英雄气短,干脆躲回家避风头。
美人母亲从三亚晒成非洲人回来,跟夏文麒他爸妈都美得很,在那里炫耀什么防晒油晒出来的颜色像蜂蜜。夏文麒从海南背了一大包椰子糖椰子片椰子粉回来,就小心吧啦地塞我两包椰子片,“想吃,叫你家叶榛给你买去。”
想起我们家叶榛刚丧母又被我气着,顿时我心里很不好受。
晚上躺在被窝里给叶榛打电话,他倒是接了,“还没睡?”
“……已经睡了,我想问你,我的蒜浇水了没有?”
“你的水仙本来就是泡在水里的。”
我尴尬地“哦”了一声,“那我没事了,我睡了,晚安了。”
叶榛“嗯”了一声立刻把电话挂了。我气得辗转反侧,他他……他不求我回去也就算了,连个晚安都不说!他不过是想让我认错,可我都低三下四地打电话给他了,他还想怎么着?
好,冷战就冷战!Who怕who啊!
于是这年过去了,叶榛调进了武警总队,刚过去事情多。而且他在抽空筹办婚礼,俩人再赌气,大事也不能落下,这叫不拘小节。不过他不跟我联系,只跟他丈母娘和夏丈母娘一起谋划,从酒店到名单,还有一些细节。
而年后医院里也忙,过年都大鱼大肉又不要命地喝酒,酒精中毒洗胃那是轻的,胃穿孔和酒后车祸的大侠们能凑俩病房。有的还在一起交流酒后驾车的经验,说得豪情万丈,我诅咒这俩人以后开车一个走S形,一个走B形。
明天的择期手术,人家病人家属指名要我,说姑娘比爷们儿仔细。
李主任很受伤,在食堂里吃饭时拍着桌子跟老师说:“我这做麻醉都做了多少年了,啊?竟然说这小丫头眼神儿好!我眼神儿不好我不是还戴着眼镜的吗?我用手打麻醉又不用眼睛打麻醉……”
老师悠悠一笑,特仙风道骨,“谁叫你没上过晨报?”
从此老师这句话成了名言,无论是谁有点小埋怨,什么不长工资啦,什么绩效考核不公平啊,什么女朋友跟人跑啦……以此类推,总有人看破红尘地提点:谁叫你没上过晨报?
吃过饭我们回各自科室上班,刚走到护士站就听见急诊室那里有人在闹。
一个大男人在那里又哭又闹地讨说法,萌萌鄙夷地翻着白眼,“前几天那个重症肺炎怀孕三十四周的产妇,她老公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后来是妇产科的宋大夫和急诊室主任一起做他的思想工作做了近一个钟头。后来还是院长过来说,手术费一分钱不要,还签字画押了,那男人才签字。结果还是因为耽误了时间没抢救过来死了。这不,死者老公来闹呢,要人呢,说是医院害死了他老婆儿子,早干什么去了?!”
这事最近在医院里挺轰动的,院长给摁住了,怕招惹来记者对医院的名声也不好。
我压根没当回事,只是替那个孕妇很可惜。
晚上回家叶梨在抱着电话跟他的同桌付今言煲电话粥,俩小孩叽叽咕咕有说不完的话。
第二天的手术做好麻醉,我照例在旁边盯着,主刀大夫老汪划开病人的肚子。洗手护士啧啧两声:“好大的肿瘤,真肿瘤,真壮观,切下来不得轻二斤。”
“闭嘴,擦汗……手术钳……”
手术进行到七十六分钟的时候,我听见去拿血的护士不耐烦地喊:“你干吗,这里是手术室,不能进!”接着就是一声尖叫。老汪边把肿瘤抬出腹腔边问:“怎么回事?”话音刚落,一个男人就冲进来,把门锁上,敞开的棉衣里绑着好像是炸药的东西,右手还拿着打火机。
他很激动,呼哧呼哧喘着气,眼睛赤红。
“宋清!……宋清呢?你们别以为你们把宋清给藏起来了,我就没办法了!你们医院害死了我老婆儿子,我要你们偿命!”
胆小的护士尖叫着捂住头蹲在地上,助理医生拿着止血钳的手都抖了,老汪看起来也很害怕,还强装镇定着,“……这位家属,你别激动,手术还在进行中……”边说汗水都滴下来了,手忙脚乱地缝合,整个手术室的人吓哭一半。
我真的很怕死,可是手术台上的女患者今年三十四岁,她八岁的女儿还在外面的休息椅上坐着。
我的心脏跳得很快,我很怕,“你不是要找宋大夫吗?他好几天没上班了,我带你去我的休息室,然后我打内线给院长……你跟我们同归于尽也没有意思,你就是想报仇对不对?”
“对!”男人红着眼,“叫他来,我杀了他给我老婆孩子报仇!……你别拿刀,你拿刀我就点着!”我把手术刀扔过去,而后举起手,“你不要拿打火机了,我害怕,你把手术刀压我脖子上,我带你出去就没人敢过来了……”
男人还在犹豫,他不相信医生,可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让他渐渐放下了防备。他把打火机装进口袋里,拿起刀,“你过来!”
以前都是我拿着手术刀切开标本的皮肤,被手术刀架在脖子上倒是头一回。
在我的休息室里,男人把门锁上,他还不傻,也知道把窗帘拉上,而后一指墙上的电话,“打!打电话!跟院长说叫宋清过来,要不我就引爆炸弹同归于尽!”
我颤巍巍地拿起电话拨到院长办公室,那边迅速接起来,“小唐?”
我开始流眼泪,“院长,他要找宋大夫……”
男人把电话抢过来,“你是院长吗?宋清,找宋清来!……不,我不要钱!我就要宋清的命!我给你两个小时,宋清不来,我就杀了这女的,然后出去炸掉你们医院,你们全都给我老婆儿子陪葬!”
我在食堂里多多少少也听萌萌他们八卦过。
这男人开了个小吃店,因为先天的小儿麻痹腿有些残疾,一直到了三十多岁才娶了媳妇,是在他店里打工的小妹,一心想要嫁个城里人。
小吃店的生意很一般,勉强能糊口,多余的钱肯定是没有多少的。
上回做手术,男人并不觉得自家精神挺好的老婆是在“病危”,只听说大医院里就是骗钱,吓唬人,没个几万块钱出不来之类的。他觉得医生在骗他的钱,所以一口咬定不签字,只要药物治疗。
男人看起来精神高度紧张,好像随时都可能崩溃。他在休息室里翻来翻去,桌子底下有一瓶喝了一半的酒,是老师藏的。他拧开盖子一口气灌进去,把酒瓶子狠狠地摔在地上,“哭什么哭?你再哭我就立刻弄死你!”
我胡乱擦着眼泪,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4】
为了防止他真的引爆炸弹,我能听到外面在疏散病患的声音。
所有的脚步声越来越远,挂在墙上的电话一直都没再响过。十几分钟后我听见警笛声,男人更紧张了,手已经掏出了打火机紧紧握着,焦躁地掀开帘子往外看,而后在屋子里走来走去。
“叫了警察我就怕了?竟然敢叫警察……反正我老婆儿子都没了,老子也没打算能活着出去……”男人暴怒地看着我,“打电话!继续给院长打电话,叫宋清来!他要是不来,你就死!死!”
我还没来得及拿起电话,电话就响了,男人一把推开我接起电话,“……宋清来了没?……你不是院长,你是谁?……什么?……你是这女人的爱人?……好啊,没事,我不动她!真的!你跟那个院长说,没用,你把宋清带来,你爱人就安全了啊……还有四十分钟,你们看着办!”
我大叫:“叶榛!”
男人把电话挂了,在口袋里摸出烟拿出打火机点着了。烟头一直在腰间晃,我真怕他不小心引爆炸弹。我真的不想死,我也不能死。我不能让妈妈在五年之内失去俩最亲的人,也不能让小梨没有妈妈,我也还没有跟叶榛结婚。
我还有很多事情没做,比如跟叶榛好好道歉,比如好好地给他幸福。
或许因为知道叶榛在这里,所以我在惊恐之中慢慢镇定下来。
谈判专家来了,在外面用平稳温和的声音劝男人开门。
男人依旧是那一句话:“叫宋清来,时间到了,我就跟这女医生同归于尽。”
在手术室里养成的习惯就是对时间特别敏感,我看了下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小时四十六分钟。而且做小吃生意的人,对时间也是敏感的。我知道宋清不会来的,无论是医院还是警局都不会给他报复的机会。这个男人已经疯了,他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处境,所以最后的时间到来,他绝对会引爆。
谈判专家来了又走了,对于一个除了命什么都不要的亡命之徒来说,他们无能为力。
“你既然怕成这样,为什么当我的人质?是不是我老婆的手术你也参与了?!”
“没有,你妻子手术那天我没在医院里,我妈妈去世了。”
他暴怒,“你骗我,怎么就那么巧?!”
“我没骗你,我今天要是死在这里,我儿子就没妈了,我也没法结婚了。”
“刚才那个不是你爱人?”
“结了又离了,现在又想结了。”
男人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我发现这样心平气和地说话能让他平复紧张,他沉默着,慢慢安静下来。
“我原来也有爱人,现在没了,连孩子都没了,是个儿子,那是我儿子!”
“你要是签字了,你现在什么都有了。”我不想激怒他,我只是有点看不起他,“宋大夫连院长都请来了,给你们免除手术费,你应该感激他,你要恨就应该恨你自己。”
“你说什么?!”他青筋直冒,从桌上拿起手术刀,“你们医院医死了人,到了现在你还推卸责任?!”
我捂住头,怕他冲上来打我。而男人也就是狠狠踢了下桌子,盛着水养玫瑰花的输液瓶掉下来摔得粉碎,声音很尖锐。我吓坏了尖叫一声,背死死抵着门。男人烦躁地走到窗边掀起一点帘子往下看。而后,我听见球型门锁传来很细微的金属碰撞声,因为离得近,所以我听见了,而那个人没听见。很轻微的,我试着在门上敲了三下。
这是我跟叶榛打麻将的时候的小动作,敲三下是催牌的意思。
金属声顿了大约有两秒钟,电光石火间,我确定叶榛一定在外面,接下来我听见轻微的两声敲击门板的声音。两声……叶榛的意思是——不要碰牌,我要吃,让路。
是让路!
脑子还没回过神,身体已经迅速做出了反应躲到了门口,而在我刚躲开的瞬间,门被踹开了。趴在窗边的男人毫无防备,就被叶榛冲进来一脚踢掉了手中的烟和打火机,接着狠狠的一个手刀劈下来,男人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就趴在地上不动了。
他拉开窗帘朝窗外打**手势,屋外冲进来训练有素的武警队员。
叶榛面色阴沉,抓住看傻的我,“怎么样?有没有受伤?”
脖子上只有几条刮蹭的血痕,我摇摇头用力抱住他。
“妈的!在身上绑了一堆二踢脚装炸弹,这孙子!”
“什么二踢脚?”
“北方过年放的那种炮,两响的,地上一响,天上一响……就这还来炸医院?妈的,这孙子哎!”那人呸了一口,“狙击手收工了吧,叫消防队的人也走吧,没事儿。等这孙子醒了,把他带郊区去绑树上,咱帮他点了,叫他自己看看什么叫天女散花!”
我听着听着忍不住笑出来。
他们都扭过头来看我,也跟着笑,这些大约就是叶榛的新队友。
“嫂子没事吧?”
我连忙说:“没事没事,挺好的。”想起他们刚才都在外面,又解释道,“这人也没打我,是我自己吓着的。”叶榛刚才在我身上捏把了半天没找到伤口,而后死命搂着我大喘气,无论我说什么,他都不肯放开,也不动。那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忙把那个暴徒拖出门去,又体贴地关上门。
叶榛抱了很久,久到我都累得不行了,他才放开,我一摸肩膀已经湿透了。
他哭得很惨,我又吓坏了。
“果果,我们去领结婚证吧。”
“好好。”
“不,今天就去领。”
“……今天人家民政局已经下班了吧?”
“那明天一早就去。”
“没问题。”
“不吵架了?”
我使劲摇头,“不吵了。”
很久以后我才有些迷迷糊糊地回过神来,是不是叶榛同学坐地起价用眼泪把我骗进了民政局?
【5】
第二天叶榛押着我去领了结婚证。
而后我们举行了婚礼,在酒店请了亲朋好友们吃喜酒。卓月跟她的父母在上座上,她算是新郎的家人,而我的家人除了我妈还有夏文麒一家,还有张眠这个外姓大哥——这样的组合凑在一起还真是十分的诡异。
叶榛的兄弟们都来了,不论是旧的还是新的都来了,坐了五六桌。小花童叶梨和借来的付今言穿着白色的小西装惹得在场的叔叔阿姨们一直咔嚓咔嚓拍个不停。婚礼完毕,我们立刻坐上了飞机去马尔代夫度蜜月。
好像把以前所有残缺的幸福时光一下子补全了。
卡尼岛很漂亮,我们俩不能待在房间里,我是色狼,他是色魔,都是饕餮色相而活的怪兽,很容易就因为迷恋对方的肉体而纠缠在一起。
在沙滩上晒了一会儿太阳,我去拿饮料,回来看见金发美女正拿着一瓶防晒油,那意思是让叶榛帮忙。那金发美女可真漂亮啊,深邃的棕色大眼,高鼻子小嘴,吐出来的全是鸟语。
叶榛笑得那叫一个开心,眼睛都弯了,不知道说了什么,笑得那叫一个荡漾。
我扭来扭去地走过去摆个POSE,用英文说:“先生,我请你喝一杯?”
叶榛说:“对不起这位美女,我刚才已经跟这位说过了,我有太太了。”
我说:“你太太呢?”
“她去拿饮料了。”
“我不行吗?”
叶榛考虑了一下,“你亲我一下,我就跟你说行不行。”
我趴在叶榛脸上狠狠亲他一口。
金发美女大惊失色,原来欣赏的表情变成了惊吓,忙不迭地跑了。
回到房间我笑得在床上打滚。
“别淘气,你手机上有未接电话。”
我用客房里的座机打越洋电话给于雅致。
“于雅致呀,怎么啦,越洋电话很贵的,快说快说。”
他懒懒的,“没事,就是想祝你幸福,还想问你一件事。”
叶榛已经去浴室里冲澡了。听着哗哗的水声,于雅致急急地说:“唐果,有姑娘追我。”
“恭喜啊,你这是跟我炫耀?”
“不是。这姑娘太可怕了,围追堵截跟你有得拼,你有什么好办法甩掉她?”
“把萌萌借来装男女朋友。”
“试了,没用。”
我大笑,“那你就等着有一天跟她进礼堂吧。”
于雅致沉默起来,半晌又说:“你说,如果一开始我就有好好对你的话,我们俩会不会在一起?”
我笑了,“不会。”
“你认定他了?”
“嗯。”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你会不会走同样的路?”
我想了想,认真回答他:“我不会选择与叶榛无关的人生,无论多少次,我还是会选择在十六岁遇见他吧?”
叶榛裹着一条浴巾抱肩站在浴室门口,头发湿漉漉的,皮肤上滚落着水珠。
他翘着嘴角甜蜜地笑。
遇见他,爱上他,嫁给他。
我的人生终极奋斗目标,全都实现了——我挂上电话,在习习的海风里走过去,用全部的热情拥抱他。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