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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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林恩亚,22岁,D大外语系毕业,主修韩语,现在是沈阳一家涉外旅行社的导游兼翻译,有一个最好的朋友叫做安琪。
和许多无聊的城市女孩一样,我们闲暇的时间大部分奉献给了各大商场,一面看着顶级品牌店在沈阳一家家开业,一面感叹着自己口袋里的钱和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不过好在我们都不是贪慕虚荣的女子,常用抗联战士的感人事迹来教育自己。现在有屋有食身体健康世界和平,就应该知足了呢。后来除了真有什么需要的东西,索性就不逛街了,就算偶尔去一次,也是马上买马上就闪,省得平白无故惹自己心烦。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我们都没有说出口,就是街上漂亮的女孩太多了,身材一流面目妖娆,乍看起来还以为超模聚会呢。那些女孩也知道自己漂亮,一个个趾高气昂。虽然我们也算是秀色可餐型,可毕竟和天仙差太远,难免会有点自卑,不如找家咖啡店小酒馆一坐,醉后不知身外事,也不管人间是与非,乐得逍遥自在。
那时,我和安琪都是空窗期,感情那一亩三分地里青黄不接。她看来要比我沉闷,甚至感叹:"我想我再也不会这么爱一个人了。"我忍不住笑:"那等到你再交男朋友的时候,我一定帮你把这话转达过去。"
其实这年头失恋和减肥一样流行。谁还能指望处一个对象就和他结婚啊?整天嚷着爱到天荒地老的人,应该多听听那句歌词"爱情这东西我明白,可永远是什么"。
安琪不无忧虑地看着我:"恩亚,说真的,我一直觉得不管你和谁在一起,就算看起来你是对他们很好,可是分开了也不见你怎么难过。所以,你真的喜欢他们吗?就是那种为了他,死了都行……"
当然不是。我笑了:"难道你会为了哪个男人去死?"
"也不会啊,好好的死什么。你别打岔,我是说,你打算过认真和谁谈一场恋爱,然后嫁给他吗?"
我不说话了,安琪说得没错,我从没想过要嫁给谁,没认真地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忠实过谁。那些男人愿意来就来,要走,我也不会特意去挽留。这就是我的性格,很让人鄙夷或视为冷血的性格。
我想把气氛活跃起来,说:"哎,告诉你个秘密,我这点感情一点没糟贱,全留着呢。不知道将来哪个祖坟冒烟的人能享受到。"
安琪把酒杯举起来:"恩亚,我是你的朋友。我希望你能幸福。"
我们又喝醉了。虽然还不至于不认识家门,可走路也是一步三晃。城市在我眼中变得无比可爱,我站在大马路中间唱起来:"沈阳啊沈阳我的故乡……"
安琪不让我再闹腾,拉着我钻进出租车里。我们控制不住大笑起来。
回到一个人的家。不,一个人住的地方不能叫家,只是间房子罢了。我坐在地上,该死的,我这人的毛病是喝酒之后就失眠,所有悲伤情绪随着酒精在我的血管奔腾。让我总有大哭的冲动。忽然又想起了白天无聊翻杂志看到的台湾女作家简祯说的一句话:孤女的身世是问不得的。
眼泪就一下汹涌出来。
是啊,这世界多多少少总要讲点道理。我已经够倒霉了,难道还不许哭两声啊。我为什么不相信爱情,不想结婚,不敢把自己的感情寄托在谁的身上?如果一个女孩刚出生,妈妈就死在产床上;一岁半的时候还在医院里等待未知的命运,就因为家里要和医院打官司;12岁那年爸爸又确诊肝癌……如果她曾亲耳听见爸爸说"要不是因为你,你妈不会死,我也不会得病,家里不会这样!"……如果她一心学习,做所有家务,对谁都讨好地笑,却总也得不到一点赞扬……你想,她还会相信这世界上有什么狗屁感情吗?
是的,有时候我也会冷,会觉得自己是个最倒霉的人,可又能怎么样呢?我已经习惯在黑暗中深呼吸,告诉自己,他们死了也好,起码我的生活不用再为谁负责,我只要快乐就好。这样的人生虽然寂寞,却也简单得多。
不是吗?
2006年5月18日,是我21岁生日。每年到这天,我心里都会有些阴暗,因为是我妈的忌日。虽然我从没见过那个女人,连相片也只有三两张而已,可毕竟是她给了我生命。这是事实,谁也抹煞不了。我怎么能在这个日子开怀大笑,接受生日祝福?我照例请了假,一早把电话关机,点了三根香,心里默念:"如果你在天有灵,保佑我少些天灾人祸。"
其实今天天气不坏,有淡淡的云聚拢成各种花的形状。沈阳的春天鲜有这样无风无尘的日子,就算不戴口罩帽子和墨镜,也不用担心会有沙子跑进眼耳口鼻里。树发了芽,叶子还年轻,幼稚地绿着。有人说这代表了勃勃生机,在我看来不过是另一场轮回罢了。有个比我还悲观的人说,生活从来只有一个目的——为了更体面地死去。
呵呵,我干笑,有时候看得太透了也不是什么好事。知道名利财富欲望都是过眼云烟,那还努力个什么劲,个个遁入空门算了,然后白茫茫的大地就彻底干净了。可是到底都是在俗世打着滚的凡人,爱的就是这个热闹劲,反反复复地勾心斗角,图些小恩小惠,没什么大出息,日子却一样过得有滋有味。
我就这样一个人坐在南运河边的石阶上胡思乱想,偶尔捡个小石头扔进墨绿的河水里。每年这一天都是我给自己定的思考日,想些理想人生等等平时决不会拿出来为难自己的严肃问题。虽然我也知道想不出个子丑寅卯来,但我不在乎,就当是放松吧。
快到中午的时候,林建远找到我。他总是能找到我,不管我躲在自以为多偏僻的地方。他是我以前的男朋友,据他说我是他的初恋。
那天站在学校林阴路上,他问我有没有谈过恋爱,然后就那么眼巴巴地看着我,目光单纯极了,好像刚出生的小牛犊。我一阵恍惚,糊里糊涂就摇了头,过了老半天才回过神来,自己都觉得好笑。在他之前,我已经交过两个男朋友,虽然都只是牵手接吻点到为止,可也不能算是一张白纸了。何况,我还有一段更秘密的过去,连安琪都不知道的过去。
林建远什么都不知道,一心以为找到了灰姑娘。他还真是个不凡的王子,老爸权重一方,老妈生意兴隆,就一个哥哥还远在美国玩进出口贸易。他是我们学校第一个开着沙漠风暴来上课的,穿戴都是正宗的美国货,随便在兜里一掏,就是老师好几个月的工资。他自己也争气,长得眉清目秀,言语极有礼貌,从不狗眼看人。喜欢他的女生能从教室一路排到校门口。
要说我不动心,你信吗?连我自己都不信。可坏就坏在我太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模样一般,身材一般,关键是身世太凄凉。这世界不大,沈阳更小,转来转去场面上也就那么几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就我这样的,过不了两分钟就得让人从那豪门盛宴上踢出去,我才不会自己找那份没趣。再者,我也不太相信像林建远这样的公子能真的看上我。或许是因为我一向独来独往,有点神秘色彩,林建远才对我产生好奇,好奇又转变为好感。一旦我走近了,没了面纱遮丑,他铁定失望,恨自己瞎了眼睛遇人不淑。所以我没拒绝,也没说过答应,就那么和他暧昧着,满足了自己的虚荣,也算是给自己一个小小的机会。
我这人挺无耻的。我常这么想。
后来有一次喝了点酒,悲从中来,他在身边一直安慰我。那么大冷的天,还下着雪,他把我包在自己的棉衣里,让我忽然觉得有依靠是件很好的事。我们在城市最豪华的五星酒店开了房间,我正想演绎一番半推半就,没想到他竟老实到只给我上半场机会——刚推,他就退了。
就那么一夜无事到天明。早上我醒来时,见他和衣睡在我身边,眉毛一颤一颤的,心里感动得不得了。真还有这种不是以上床为最终目标的男人,不知道这样的相遇算是我的幸运还是不幸。
后来我们谈了一次,我说我不会和他在一起,因为真的不爱。我说得很诚恳,不想让他受连累。他却说会等着我,如果有一天他等不起了,让我别怪他。
我以为他就那么说说而已,年少时的诺言多么靠不住啊。没想到,他还真做到了。这么多年,他一直在我身边,以朋友哥们或是亲人的身份,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毕业后他家里安排他去美国,他放弃了,宁愿在父母眼皮底下学生意。
他来找我的时候,常常一脸无奈地对我说:"铁树也该开花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