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乐章 阴云忽然过境

第三个春天,那一阵儿晚饭后,我们总是一起去护城河边"数星星"。

那是一些从春末直到夏初的日子,草儿正茂盛青葱,空气里飘着淡淡的早开的丁香花的味道。你总是脱下外衣铺在草地上,让我坐在上面……等到星星洒满了天,我们却老是忘记了来时的目的……

那片草地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冰凉的水泥台阶,河水也不像当年那样清澈了。

……

夏旸家住在二环路边上,离护城河不远,走路只要几分钟就可以到达。

虽然那会儿我们俩都是百分之百的"新青年",凡事绝对力求打破传统,也极其不屑与那些"总以为那条河能让他们长生不老"的老头儿、老太太们,或者是那些老爱一来就扎进河边树丛里钻来钻去、东躲西藏、"形迹可疑"的"偷情"者们为伍,可是没办法,谁让我们生长在北京,身处繁华都市呢?又不可能像鸟儿一样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而爱情存在的时候,又偏偏让人从心底里渴望寻找一些诗情画意的地方……所以,我们也只好不加以计较了,也只好权且把那儿当成是"在无人的海边"了。

记忆里的护城河没有冬天,那里总是草木葱茏、花香四溢、河水清清。那些天边燃烧着橙紫色云霞的晚饭后的黄昏,我们像穿街过巷的风一般悠闲、慵懒,趿拉着拖鞋,穿着舒适的家居棉布衣衫,手拉着手信步走向河边儿……我们总是会拣一处斜坡的青草地席地而坐,从那儿顺着河向西看去。天气格外晴朗的时候,偶尔可以看见远远西山的浅影;然后,天渐渐暗下来,河两岸的灯火渐渐亮起来。这种时候人仰面朝天,舒展在草地上,可以看见因为云朵游走而不断变换各种形状的月亮和越来越多睁开眼睛的星星。碰到那种天幕无比干净的夜晚,我们总是会争论哪些是仙后座,哪些又是北斗七星……我们的天文知识都不太好,所有结论都凭猜测,所以这种争论总是没完没了;然后我们就开始幻想自己是那天幕上的某一颗星。两个人总爱选那些亮一些、大一些的,然后,就顺着那条思路去编织一些有关我们在天上或者是前世的故事……这种谈论总会让我有恍如隔世的感觉,依稀觉得在遥远的从前我们也曾像现在一样相处过,穿着很久以前的衣裳,像现在一样年轻而充满幻想——或许那时我们是同坐在一条船上的吧?抚琴弄歌、饮酒对诗?或者,只是相互依偎,对月静无声……那么,更久以前呢?或许,是在那河边的草棚前,点起篝火,正在烧烤他白天打来的猎物。我们都穿着用兽皮和树叶缝制的衣服,而我头上,还戴着一个他用亲手为我采摘并编织的花环……不知道那时候夏旸在想什么,他总会不时点燃一支烟,深深吸上一口,然后又陷入沉默……有时候,我会被他划火柴或打火机的声音打断思路,回到现实中问他一句:"想什么呢?"这时候,他总是歪过头来看着我,用手轻抚一下我的脸庞或是头发,然后,竖起食指放在唇前,示意我保持安静。我便不再问什么,一切便又归于沉寂……有时候,我不知不觉就睡着了,又或许是在似睡非睡的朦胧状态吧!而风依旧徐徐滑过肌肤,河水依旧流向注定的方向,岸上的老头儿、老太太依旧在遛弯儿、吆喝,树丛里恋人们依旧在窃窃私语、互诉衷肠……而那一切的一切都仿佛已离我们很远,这样的时间里总是很难想起一些现实里的事情,所以我总会忘记该去歌厅上班的时间,总迟到。

有时候,赶上我休息,夏旸那晚也恰好无事时,我们便会在那河边逗留得久一些。等到月上中天,河边其他人也一一散去,这里便是名副其实的只有我们两个人的世外桃源。我甚至记不起那样的时间里岸边马路上曾有车辆经过,但那一定是有的,因为那就是二环路,只是当时尚未架起立交桥,不是今天的样子而已……我们都很爱那样的时光,久久盘桓着不愿离去,因为这对我们那份年轻的爱情大概更具有一些纯粹的煽情效果——又或许其实,我们只是想为置身于喧闹都市的爱情和生活添加一点儿浪漫的色彩而已。

可是,我们的这种闲情却被一次无聊的遭遇打破了。

那是一次类似于那回"小脚侦缉队"的经历。在一个分外静谧美好的夜晚,正享受着两人单独与自然相处的心情时,我们说话的声音甚至比河水流淌的声音还要轻,都不舍得破坏那份寂静……突然,一束刺眼的手电筒光束照过来,然后,就传来一些"五大三粗"的厉喝声:"干什么呢?上来!"那几个人的模样我当时就没兴趣看,现在也不想浪费任何一个脑细胞去回想,总之就是那种自由组织起来的"纠察队",总在闲来无事的晚上到处瞎溜达,没抓着什么"坏人",倒蛮有兴趣去干涉一下恋人们。

那晚,我们大概成了他们解闷的"佳肴"——他们不由分说地把我们分开来"审讯"。那些盘问没完没了,核对完双方的姓名、年龄、职业还不行,还要像查家谱似的要求我们准确说出对方父母甚至直系亲属的姓名、年龄、职业……问来问去还没逮着什么把柄,他们就抓住我们没带身份证这一点——谁没事儿去河边遛弯儿还揣着身份证呀!可他们又不肯跟我们回家去取;接着,他们又抓住我们没结婚这一条不放——可是没结婚就不能两个人在河边坐会儿吗?谈恋爱犯法吗?实在没东西可问了,他们就开始"思想教育"——年纪轻轻怎么"不务正业"啦、半夜三更的怎么往这儿跑啦、这么晚怎么不回家睡觉啦、要是碰上坏人怎么办啦……他们还"少见多怪"地把夏旸的头发当成了一项值得重视的问题:"明明是一个男的,干吗留这么长的头发?跟个女的似的!你是怎么想的?"然后又把我拽到一边儿教育:"你好好儿的一个女孩儿怎么跟这种男人在一起?你们家长怎么也不管管你?"

一直到天快亮了,我们才被"释放"。临走的时候,他们还给我们定了条规矩:以后晚上12点以后不许再在这儿出现!否则……

自从那次不愉快的经历之后,有好长一段时间,我们都不再提去河边散步的事儿了。

1991年夏天,H乐队被一个香港人看中签了合约,夏旸便辞去了在×××团担任独唱演员的工作。H乐队也随即投入赶排作品、准备录制唱片的阶段。

那些黄昏的晚饭后,夏旸总是抱着他的箱琴闷在屋里找"动机"。为了不打扰他,我和夏旸的妈妈、妹妹就搬着小板凳坐在小院儿里,吃些煮毛豆、煮花生、老玉米或是瓜子儿之类的零食,聊些家常。经过将近两年的时间,夏旸的妈妈已经完全把我当自家人看待了,有时候她会和我们聊一些她自己早年的事情、年轻时的理想,还有夏旸小时候的事儿……那些事情总让她充满感慨,觉得世事恍如梦,而夏旸小时候的故事则总是逗得我笑个不停。说到开心时,夏旸的妈妈也笑了,可是,我却注意到她眼底总有若隐若现的泪花闪现……毕竟,一个女人靠着微薄的收入独自把两个孩子拉扯大,是不容易的。那些生活的艰辛,如今说起来轻松,可真的有多难,大概只有她一个人清楚。夏旸有时候会叫我们去听他的新"动机",有时候则干脆把琴放下来加入我们。那个夏天,小院儿里总是欢声笑语不断……

到了冬天,我和夏旸的妹妹,两个馋嘴的女孩儿总爱买些白薯、栗子之类的零食放在炉子上烤。吃过晚饭,要是没有什么好的电视节目,我们便围在火炉边继续昨天没聊完的话题,旺旺的火炉烤得人手上、身上舒服极了。栗子一个个爆开了皮,吃起来也格外香甜!在夏旸的妈妈眼里,我们三个当然都是小孩子,有时候,我们会商量好一人梳一个被我们称之为"冲天翘"(类似于小时候踢的鸡毛毽子)的奇怪发型,或是故意导演一些节目来逗夏旸的妈妈开心……

那些闲常家居的幸福,如今想起来真是遥远,却又仿佛就在眼前。

我们的爱情不是存在于真空里,自然不可能不染"尘埃",何况我们还是两个"不太正常的孩子"——这是我妈和夏旸他妈给予我俩的一致评价。那是在两个妈妈已经开始为了两个"不让人省心的孩子"互通有无起来之后……那时候我妈和夏旸他妈时常会在电话里聊上老半天,有一回,聊着聊着,我妈就感慨上了,她说她最近忽然格外怀念起我和我哥都还小的时候,一转眼,儿女就都长大了、飞走了,这心里成天到晚真是空落落的!夏旸他妈就开始劝我妈了:"不在身边更好,我倒巴不得跟您换换,落得个眼不见,心不烦!我现在也想通了,咱们呀,跟他们着不了那份儿急。咱还是省省心多活两天吧,那根本就是两个不太正常的孩子!"

关于我和夏旸在那场两个人的个性都还棱角分明得清澈见底的爱情里的疯疯癫癫,发生在1991年元旦里的一系列事情是十分典型的一次例证。

那本是一个打算纵情欢庆辞旧迎新之夜,因为那天的我们有着一系列计划——先到"外交人员"参加迎新年party,然后再随大家一起去H乐队的键盘手在老山的马场参加篝火烧烤晚会。可是,我们俩却在"外交人员"就闹起了不愉快。

事情的起因是H乐队的演出正进行到一半时,一个突然出现的台湾当红歌星偏偏主动跑到我旁边儿跟我说了会儿话。其实那之前的Party上类似的事情也不是没出现过,夏旸也从来没跟我生过那么大气,也许是那回跟我说话的人实在太引人注目,让夏旸感觉到了威胁。而我也和平常表现得不太一样,和他对上了话,夏旸就格外敏感地"绷不住"了——那天的情况确实不太一样,那倒不是因为那个歌星真的吸引了我,而是因为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是小夏的女朋友吧?人家随后说的也无非是他很欣赏夏旸的才华,希望以后大家能成为朋友相互交流音乐创作感受之类的话——我总不能不理人家吧?

那个歌星没跟我聊了一会儿就离开了,我也又集中精神继续看演出,而当紧接着的那段solo到来时,夏旸竟突然把麦克风插到麦克架上,然后,就在我还没反应过来的情况下,他已经跳进台下的人群中,不由分说地把我拽到后台的休息室反锁起来。我这才意识到他大概是吃醋了!很快,舞台上又传来了夏旸的歌声,我郁闷坏了——那时候party正进入高潮,后台一个人也没有,估计别人根本就没明白过来那究竟是怎么回事儿。我使劲儿砸门、叫喊,后来才意识到都被那狂风暴雨般的音乐声淹没了……

H乐队最后一首歌的尾奏还没完,夏旸已经又回到后台,他把我从休息室"放出来",仍旧是既不解释,对我的质问也不理不睬。他只管穿好外套、背上包,又强行把我的外套给我套上,然后就又一把拽住我直奔大门口去了……

说来凑巧,我们在大门口偏偏又碰到了那个台湾歌星,而且,H乐队的经理人林哥还偏偏就和他在一块儿,于是,我们被拦住了。

"干吗去呀?"

"回家!"

"不是说好了去马场吗?"

"我们俩不去了!"

"为什么?"

"没什么为什么,就是不想去了!"

"那不行,今天是新年,不许单独行动!"

……

"小夏,要是没什么特别的事就一起去吧,今天是特别的日子嘛!"台湾歌星也帮着林哥劝上了,"你不开心吗?遇到什么事了吗?大家一起喝两杯就好了!"

"你也劝劝他?"台湾歌星转向我说了一句,又转向夏旸,"这是你女朋友吧?刚才你在台上的时候,我还跟她说很想和你交个朋友呢!我好不容易来趟大陆,晚上还想和你好好聊聊呢!"就这样,一个是不容分说的命令,一个是热情洋溢的挽留,几个人就那样僵持的工夫里,大部队也出来了,我们就这么被大家连拉带劝、稀里糊涂地上车了。

那天的运气也真是不好。大家到了马场,忽然又刮起了大风,根本没法儿点火。可因为是新年,大家都舍不得就此散去,于是,几十个人就挤在山上仅有的三间小房子里,等待风势减弱。到了后半夜,风还是不见小,那些房子里的取暖设备又很有限,不免有些"饥寒交迫"……当然,这丝毫不能影响我的兴致,那么多好玩儿的人凑在一起,这本身就够让我兴奋了!我正玩得开心时,夏旸忽然提出要回家。我不想回去,夏旸非要走,我又偏不走,于是我们俩就又接茬儿怄起气来,你一句我一句开始没好话……当时因为人多,我们俩被劝开了。

到早上走的时候,本来都饿得较不动劲儿了,再加上困得晕晕乎乎的,两个人也就把之前的不愉快都抛到九霄云外,相互依偎着打起了盹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倒了地铁又倒公共汽车,好不容易到了家,本想吃点儿东西再睡,可把冰箱翻了个遍我们也没找着什么现成可吃的,实在没劲儿再出去吃了,两个人就饿着肚子一头倒到床上睡了。

一觉睡到天黑,夏旸他妈、妹妹回来才把我们叫醒。夏旸他妈听说我们一天没吃东西,赶紧把从姥姥家带回来的一饭盒包子热了让我们吃。那包子真香啊!我们俩一通狼吞虎咽,转眼饭盒里的包子就剩下最后一个了。两个人都还没吃饱,我们就那么可笑地为了那仅剩的最后一个包子吵起来——不是开玩笑,是动真格的!吵了几句我们居然就动起手来——不是打架,是抢包子——反正就是谁也不让谁,都要吃这最后一个包子!夏旸的力气当然比我大,如此争抢的结果自然是包子归他,包子一到手他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一口就将包子咬掉了一大半儿。我发现"大势已去",委屈的眼泪立马夺眶而出……

夏旸一看我哭了,就把那半个包子摔到饭盒里:"好,你吃,你吃!"他这种态度还让人怎么吃呀?

我哭得更伤心了,而且,一边抽噎着,一边嘟囔:"真自私!一点儿都不知道让人家!"

"我怎么自私了?昨天还不是一直陪你到早上?"

"那怎么是陪我?你们乐队人也不让你走啊!"

"得了,别找借口了,你以为我看不出来?你是为了那个歌星才赖着不走的!"

"你无聊不无聊啊!别给你的自私找借口行吗?"

"你才自私呢!那你干吗不让着我?我是男的,就应该多吃!"

"昨天的事我没什么可跟你解释的,那是你心眼儿小!你还好意思说我?你已经吃得够多的了,一共8个包子,你吃了5个!"

"什么5个?是四个半!"

"应该一人一半儿!"

"这是我们家,你要是不在这儿,这8个包子还都是我的呢!"

"这么说你是嫌我吃你们家东西啦?是你说让我把这儿当家的,为了一个包子就翻脸啦?你以为谁稀罕待这儿啊?我走,行了吧?你自己留着吃吧!"

夏旸他妈正在厨房给我们做汤,听到争吵声越来越大,拎着勺子赶了过来,而此时,夏旸正坐在桌边儿对着饭盒里馅儿都被摔出来的半个包子一言不发,我则正一边哭一边往一个大包里装衣服——又准备一走了之!

夏旸他妈搞清楚我们是为了一个包子闹成这样,被弄得"气"笑不得:"行了行了!大新年的,我以为又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呢!不是我说你们,又不是赶上闹饥荒,不够吃再做点儿不就得了?你们也真够可以的!得,我这就再给你们多摊几张鸡蛋饼去!"

"妈,您甭做了,我们今天,非得吃包子!"夏旸忽然走过来,连拖带拽地拉住我,"走,咱们去买包子!"

当两个人拎到一袋热气腾腾的包子,忽然都不好意思地笑了:"对不起,刚才是我不对,我不应该和你争。"

"其实我并不是真的要吃那个包子,就是想看看你心里有没有我,才较劲儿的……其实我本来是想让你吃的。"

"不,是我不对!我不该只想到自己……我也不知道刚才是怎么了,可能我有点儿饿糊涂了……有时候我是挺自私的。以后保证绝对不再这样了,好吗?"

"可是昨天我也自私了,因为自己想玩儿,就不管你。"

"昨天是新年,我应该让你高兴,可是,我却误会你……"

"可是我也应该知道心疼你……"我忽然感动起来,泪花儿又开始在眼眶里打转,一边儿还哽咽着,"早上我就应该给你做点儿吃的再让你睡,是我太不知道心疼你了……"

"怎么又哭了?来,还等什么?咱们吃包子吧!"夏旸拿出一个香喷喷的包子递给我,我含着眼泪笑了,刚要伸手去接,夏旸忽然又把手缩回去,对着包子张开嘴就是一大口……这一下,两个人不由得一块儿放声大笑起来!

这件事后来被我们定名为"包子事件",那以后很长时间再提起都会无比感慨,奇怪当初的自己怎么会干出如此"泪眼笑荒唐"的事来!

我和夏旸在一起的那几年,不知道上演过多少出这类原因不同而结果又如出一辙的"分手戏"和"理解戏"。有时候是压根儿就没走成;有时候气急了,真的走了;走的时候还信誓旦旦说绝不再回来,可没出两三天,两个人准又和好如初;有时候甚至夸张到早上走了晚上就又回来了;还有时候,地铁刚开动,就有一个人后悔了,一个跟着车追,另一个从下一站又坐回来,雍和宫地铁站是我们俩上演这种戏最多的地方——年轻时的爱情大概都是这样吧?反正就是折腾来折腾去,好像不这么着就不足以证明那份爱情轰轰烈烈,非得如此才能让它铭心刻骨;而他的那种超乎常人的"多疑"也总是会在事发时让我觉得简直是无理取闹不可理喻,可是过后,又总能品味出一丝破涕为笑的甜蜜……

1991年底,H乐队的首张专辑录制完成,随即在香港、台湾地区率先发行并且赢得了香港电台当年的中文榜单曲冠军以及港、澳、台地区华人青年的广泛认同;1992年初,该唱片在中国大陆正式发行,专辑销量不断攀升,竟然迅速突破了150万张并且创造了中国摇滚乐史乃至整个流行乐史迄今以来唱片销量的最高纪录。他们取得了空前的成功!

那些日子里,大街小巷随处都能听到他的歌声。电台、唱片店、服装店、发廊、饭馆儿、出租车上,卡拉OK里也是一样。甚至,即便是与你擦肩而过的行人,你也经常会听到有人旁若无人地放声歌唱着他们专辑里某一首歌的某一段;更为难得的是,歌厅里那些对流行讯息最为敏感的歌手们也纷纷投观众所好地翻唱起他们的歌来——你可别小看这一点,那时这一领域几乎一直都是被港台歌曲占领着,在内地,除了崔健的歌以及《西北风》和可数的几首原创作品比较受欢迎之外,简直是一片空白——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拥有如此庞大人口数量和悠久历史的泱泱大国来说,你不觉得这很悲哀吗?虽然音乐无国界,可不管怎么说,我们也不能没有"自己的声音"吧?或者说,只有寥寥可数的几种声音?

紧接着,峻峻、老胡他们的T乐队也与台湾某著名唱片公司旗下的独立厂牌"Y"签订了合约,并在1992年底发行了首张专辑。那张唱片的销量同样突破了100万张,并且取得了在如今看来其艺术前瞻性和创造力更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巨大成功!

这是两支继崔健与ADO之后再次拓宽了人们的音乐视野并且鼓舞了内地原创乐坛士气的乐队,他们也借此再次证明了一点——我们并不是没有自己的声音,也不是不想听自己的歌、为自己的声音感动和歌唱自己的生活,关键是我们需要发掘和支持那些真正源自心灵并且能够点燃心灵的声音!

忘不了那些日子里他和他们脸上灿烂的笑容——那些甚至时常买不起方便面的男孩儿;那些居然能别出心裁地把硬纸壳儿绑上皮筋儿做成吉他、贝司和捡来大街上废弃变压器的绝缘桶做成架子鼓的男孩儿。那会儿可不仅仅是买不起真乐器,也是因为没地方买。早年北京的乐器店里压根儿就不卖电吉他、贝司、架子鼓、音箱之类的"新鲜玩意儿"。那些让"正常人"觉得根本就是"脑子进水了"的男孩儿;那些老是做着不切实际的"白日梦"的男孩儿;那些留着长头发的"不男不女"的男孩儿……他们忽然成了年轻人心目中的"英雄"和"偶像",甚至那些从前把他们当成"异族"、"另类",认为他们是一帮"不学无术"的"小混混儿"凑在一起"瞎胡闹"的自认为"有身份"的人也"不得不"开始对他们另眼相看——最明显的就是我们歌厅的那个香港老板。以前夏旸带着他那帮哥们儿来找我玩儿时,他从来都爱答不理的。现在,他不但能主动坐下来跟他们聊天儿,还时不时会送个果盘什么的……

他们的确曾经走过一条举步维艰的路,当歌迷们如潮水般涌来、艳羡着他们在台上的风光,又怎么可能想象到那些存在于光鲜表面背后的故事?其实,对于那些已经成名的乐队,情形相对好得多。那些多年一直处于"地下"阶段的乐队,他们的坚持就更难。我不妨再给大家讲讲他们的故事:有一支乐队的几个乐手因为连饭都吃不饱纷纷决定不干了,没办法,乐队的主创者只好以答应每次排练之后请大家吃饭为条件,召集大家继续排练。有一回排练完了,他让大家先去饭馆儿点菜,他稍后就来。乐手们离开后,有一名队员因为忘了拿东西又折返回来,结果他看到,为了省出自己的那份儿饭钱,主创者正在狂咽馒头夹榨菜。还有一个乐队,因为买不起乐器也没钱租排练室,大家就想出了一种"口头排练"的办法——就是每到排练的时候,乐队全体凑到一块儿分别用嘴模仿各自本要演奏的乐器所发出的声音以进行排练。(还有一个乐队的吉他手,为了买吉他弦急需10块钱,就跟乐队的贝司手借。贝司手兜儿里也不富裕,就跟他开了句玩笑:"你要是敢把纱窗上趴着的那只"臭大姐"吃了,我就输你10块钱。"他万万没想到,吉他手竟然真的走到纱窗前把那只"臭大姐"捉下来,嚼了。你肯定觉得这故事也忒恶心了点儿,据当事人说他自己一开始也觉得特恶心,可是转念一想——那不就是一块肉吗?于是他就把心一横,豁出去了……他说事后他自己也是越想越反胃,连漱口带刷牙的足足折腾了好几天……贝司手傻了,因为他压根儿拿不出那10块钱,不得已,他只好以喝了一杯自己的尿为代价又跟吉他手白账了!)

也许你会觉得这些故事未免太缺乏真实性,不过,这的确都是些我亲眼所见或者亲耳听当事人自己讲述的故事——我可没打算编出些多么心酸的故事来打动谁和给他们树碑立传,何况我也并非不知道人世间的艰辛又岂止这些……我之所以要记录这些故事是因为我看到和听到它们时,那些当事人反而都是快乐的。正是那样的态度让我觉得他们可爱,因为,那些懂得为了自己心中的热爱,勇往直前,并且泰然处之的人才是更可爱的!

话再说回来,很多时候,一时的成功也并不意味着一切,就像那一时期的H和T乐队。虽然从表面上看,他们有公司了、名气大了、条件改善了,一切似乎都应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才对,可是,他们并不知道,他们依然"在路上"……

其实,我们都一样,一直"在路上"。那是一条永远无法预知明天的路,我们谁都不能肯定地说出明天的样子。

随着H乐队的名气与日俱增,夏旸也一跃成为万众瞩目的摇滚明星,主动向他大胆"进攻"的女孩儿不免多了起来。

现在的我早已了解了聚散分离的规律,也比较能够坦然面对"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这句话虽然残酷,但是对于大多数人、大多数情感而言,它都是我们无法回避的无奈。抛开任何一种生离死别,单就爱情来说,它的规律一般是这样的:一开始总会有一段信誓旦旦的日子,彼此都以为对方就是这一生所求;可是,时间慢慢过去,心也开始渐渐动摇——也许是淡了、倦了,也许是烦了、腻了……总之,又开始发现其他的亮点,以为那或许会胜过眼前的,而能不能扛得住,那就难说了——相爱到白头(请注意,不是相处到白头),真的很难!有几个人敢说自己从来没想过?其实谁都没有错,谁让这个世界诱惑多多,而人又偏偏是那种总为"情"字所陷的"高级动物"呢?只是从前的我们还没有意识到罢了!

年轻气盛的时候,总会有一点儿没缘由的自信,深信对方一定不会改变,而选择都在自己——我可以走,却不能接受他(她)离开!于是,在尚未明白道理之前,我们无法理智面对,只会做出一些多年以后回头再看才恍然大悟的事来。可是,那些已经远去的日子,甚至是当初你只想忘记的日子,却往往因为那时的"愚蠢"而得以更加牢固地存藏。并且在回忆的过程中,它往往会赋予你另外一些意义:你会想起自己和他(她)那时的模样,怀念曾经的年少痴狂……所以,如果让我用两个字去描写生活,那就是:矛盾。

第一次得知夏旸也曾"侧"过头去,是无意中在褥子底下发现了一个女孩儿写给他的信——信的内容极为"肉麻"!于是我如临大敌,觉得也许那个家里任何一个角落都藏有"秘密"!那个下午我忽然变成了"福尔摩斯",未曾放过任何一处蛛丝马迹。从此就变得敏感起来……那种感觉很奇怪,在专心致志的过程中,我似乎已渐渐忘记最初发现那封信时的心情,而寻找本身却变成了唯一的目的。最后,我竟然真的在钉在墙上的一张画的背后找出了另外两封信(亏了藏的人和找的人居然能想得出),并且顺着信中线索找到了那副女孩儿织给夏旸的毛线手套。碰到这样的事情我当然无法冷静,我在伤心、震惊和气愤的同时,就着泪水把那些信撕得粉碎,然后连同那双被剪得支离破碎的手套一起"独出心裁"地扔进了男厕所,当然是在确定里面没人的时候——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既要让夏旸看见又让他没法儿捡回来——哪怕是一个碎片!

夏旸当然看到了那些碎片,在我的"特别提醒"之下。那之后的我们俩又会怎样,谁都想象得出——无非是我们在那些言情剧里总会见到的一些场景罢了,在两个人的缘分尚未真正走到尽头的时候,也无非是打归打、闹归闹而已……那件事情很快就平息了,我们都默契地不再提起。表面上看一切似乎又恢复了从前的样子,可是,我心中的爱情,却已不再是晴空万里。

我爱他,那是毋庸置疑的。可是,我却预感到分离。不知道为什么就开始这样想了,那大概是女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本领吧——总会比男人有更强的所谓"第六感"——虽然不能确切预知那会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可是我想我们大概不会"永远"在一起的。我有点儿害怕面对那一天,那时候爱情几乎占领了我心里的整个世界:虽然我很任性,也总是争强好胜,可是回头想来我那两年多里所有真正发自内心的快乐和感伤几乎都是因为他。甚至,当初费尽好一番抉择才得以如愿以偿的心爱工作也早已被我不当成一回事儿。是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那对我而言就仅仅变成了一项工作。而如果能每时每刻和他在一起,我想我大概宁愿不再唱歌——我曾经认为他的笑容就是我心里最晴朗、最温暖的旋律,何况我还可以听他只为我一个人弹琴、歌唱。那是一段怎样的时光啊!哪怕他只是在随意拨弄琴弦,随意哼唱,对我而言,那都是无比神奇的魔法,我都会觉得,那就是我最不愿意错过的时刻。

如今我已经知道,爱他绝对不可以丢失掉自己。爱情绝不是爱的全部、生活的全部。其实,生活里有很多美好的情感,也有其他一些值得投入的事物,无论单方面地拥有哪一样,我们的生活都会失重。爱情会来也会走,但还会再拥有,只要你是"可爱"的。所以,就算是一个人,也没什么大不了,大可以好好享受一段一人天地,安下心来做一些也许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就很难全身心投入的事情,提升自己,并且等待新的、更值得的爱情。

最近在看一本书,《EmilyDickinson的秘密日记》。她在1867年4月27日的一篇日记中写道:生命并不能仅限于这个时刻——所以我们的灵魂也要为其他事物敞开大门。

生活让我和生活在不同时空的她,找到了同感。

可是那时候我害怕。有那么一段时间,那的确是我不敢触碰的问题——不敢设想没有他的生活,不知怎样面对预感中即将发生的情况……我忽然变得战战兢兢、小心谨慎起来。我单方面地以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因为我以前做得不够好。别说争包子了,我几乎完全变了一个人,忽然开始处处谦让、处处为他着想起来。

这样当然是对的,可惜那并不是发自内心的成长,那只是另一种误区罢了,所以牵强;而且,失去了平等的爱情就会变味儿,一切都不是自自然然的,也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两个人的关系反而变得怪怪的了……没过多久,我又开始讨厌自己了——连我自己也无法忍受自己那种未免有点儿趋向于"奴颜婢膝"的夸张样子了,那一切实在是与我的脾气秉性太不相符了!况且,事情原本也并不如我所想,那之后发生的另外一次类似事件让我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

那时我的年龄和经历都还不可能洞悉更多,简单头脑里能够想到的只是一些于事无补的歪主意,于是我想到了"报复"——让他也尝尝这种滋味。其实对于那时的我来说,这无疑是一个痛苦的决定:想着报复,心却很疼,眼里也流下泪来……或许心底里我是想逃,想要解脱?谁知道呢。有些时候,有种心情,是无法理出确切头绪来的,也许只有在多年以后才可以吧。

年轻漂亮的女孩儿总少不了人追。我在其中挑选了一个自认为可以"气死他"的人:外形不错,有钱,开了辆还算懂得保持低调的凌志,而且不是那种没有修养的"暴发户"。

认识他是因为徐薇。他是徐薇公司的客户——否则我们根本不可能认识——没办法,当年的我似乎只钟情于一种类型的男人:牛仔裤,T恤,皮夹克,长发飞扬。

徐薇毕业之后,如愿以偿地进入一家美国独资企业,老板是一个40多岁的美籍台湾人,她给老板当秘书兼公关经理——"反正就是陪着老板和客户在各大酒店吃完了饭喝咖啡,喝完了咖啡再喝茶,然后再接着吃饭呗!"徐薇曾经得意至极地向我解释她的工作。那时候她是"霓裳宫"的常客,只要一有客户,吃完晚饭她准会把他们拉来听我唱歌——当然最重要的是能顺便来找我玩儿。"这是我大学时最好的朋友!"她总是把我拉到他们那桌介绍一番,然后再补充一句:"哎!可惜我们俩志向不同。不过,这也不能影响我们做最好的朋友!是吗?"她总是会在说到这儿的时候,极其亲热地搂着我的脖子,歪着头装出一副很认真的样子来问我。

"一会儿别忘了给漂亮'美眉'送花哦!"那会儿她已经跟她的老板学了一口的台湾腔,管女孩儿叫"美眉"。

我就是这样认识了Jeremy。在我为情所困的那段时间里,他几乎每天都和徐薇来听我唱歌。那段时间,徐薇老是在我耳边唠叨她的道理:"算了吧!老跟那帮穷摇滚混有什么前途?他能给你什么?何况还不专一!喜欢音乐,买盘带子听不就得了?也没必要非跟搞音乐的人在一起吧?别傻了!赶快趁年轻有本钱找个有钱的嫁了,将来就算他变心至少也能捞到钱,照样能过舒服日子!Jeremy真的很喜欢你,他老是跟我提你。他条件多好啊!可惜他喜欢的不是我,要是我,早就答应了!真不明白你是怎么想的……"说实话,Jeremy人不错,举止得体,我并不讨厌他,那倒是我对我当时所接触到的"有钱人"一贯印象中的例外,何况他每次都会送很多花给我——能收到那么多漂亮的花,这大概对哪个女孩子来说都是一件挺有面子的事吧?所以,抱着花的我,在一瞬间里还是会笑得很甜。就算是另一种抚慰也好吧,虽然我并不在意其有其无,也不会对他心存感激。虽然,从来没有谁会因为如此这般类似的殷勤而真正进入另一个人心底。

就这样,我想到了他。我找出他的名片,打电话,他的反应果然是求之不得——几乎以最快速度到达了我在电话中指定的地点——夏旸家胡同口的大街上。

我只留下三个字:我走了!

就这样"铁"着心,我上了Jeremy的车,想着这一次离开,我大概真的不会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