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 人生第一大计划
01
我面前的镜子里闪出一个无比帅的家伙,百分之千帅蒙了。浓眉小眼,是那种细长而单的眼睛,这在当前大眼睛双眼皮泛滥的年月里,真是太值银子了。
这家伙的鼻子太帅了,是挺拔甚至高耸的那种;嘴唇不厚不薄,完全符合国际标准。
我敢断定,自从拿破仑和周杰伦诞生以后,世界上再没出现过如此光华四射、完美无缺的男人。我一直觉得我爸我妈给我起的米健坤这个名字莫名其妙,没有丝毫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为什么不叫米健伦?
镜子里超帅的人当然就是我。遗憾的是,我上唇人中部位只覆盖了一层黑茸茸的软毛,还没生出我渴望的根根挺立的胡子。看来人世间真的没有完美。
要知道郑天一已经长出胡子,没有嘴巴隔着,就能上下连成一片的那种,很帕瓦罗蒂。我一世英明,岂能落在他后?
我有些沮丧,开始洗头。可怜我一周只能洗两次澡,每天的洗头也要挨我爸唠叨。用他的话讲,头发一周洗一次足够,犯不着天天洗,有工夫看看书写写作业多好?你小子!知道你为什么学习糟糕吗?就因为你心思没用到正地方。
旧石器时代的观念!
对不起了,老爸!就冲我根根直立、独一无二的米式发型,我也必须天天洗头。
在我心里,重要的是我是我们班我们年级乃至全凡高最帅的男生,我个人的卫生状况不仅关系我自己的面子和尊严,而且关系我们初三九班的面子和尊严。古人说过,生命诚可贵,面子最重要。我的理解就是:头可断,发型不能乱;血可流,胡子更要留。
我爸哪里懂这些。好在他大多数早晨要出去散步,所以我对我的头发还是享有充分自主权的。
至于我老妈,算她慈祥,基本不管我闲事。一天到晚乐呵呵的,全身心投入到中老年人伟大的唱歌事业中。她参加了一个合唱团,今天唱《真的好想你》,明天唱《长江之歌》,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不间断,业余时间才料理我的吃穿,基本不管我学习,其他事情更不放在心里,也不像从前那样喜欢收拾家里的卫生,就连她唯一的儿子今天过生日都忘记了,早晨依然是牛奶加面包,一点儿花样没有。
但今天,这正合我意。
“美女!”我对我妈说,“我这次月考要是考得好,你怎么奖励我?”
“你说怎么奖励?”我妈三心二意地问。她正一心一意地坐在餐桌旁吃她的面包涂她的果酱,根本没抬眼看我。
“百元大钞怎么样?”
一个身高一米八〇号称一米八五的男子汉,跟一个弱女子这么低三下四地说话,丢蒙中国人的脸。
“你要考得好,我立马给你一百元,可是根据你的历史记录,这是永远也不可能实现的。”
瞧!这就是我亲妈。
“老妈!你不能总用老眼光看待你的亲生儿子!要知道提前奖励比事后奖励作用更大。老妈!人家美国总统里根、克林顿……”接下来我诚恳地举了一百个例子。
“别跟我起外国幺蛾子,对我不好使。”
“可是妈咪!”我一脸委屈,“妈咪!你不是说过,孩子的愿望要尽可能满足吗?说这样有助于培养我的自信心。”
“我的天!你可别再自信了,你要再自信,估计能上天。”
“可是妈咪!我都十六了,还一次没花过百元大钞呢,再说今天是我生日,我中午不想吃学校订的盒饭。我想吃阿福的朝鲜大冷面……啧啧,就在学校西边……”
“哎呀!真是的,今天是我儿子生日啊!对不起啊儿子,先别吃了,妈给你煮荷包蛋长寿面吃。快别吃了!”
“不了,妈,今天月考,我得早点儿去,您给我一张百元大钞就ok啦,中午我和老徐、高尔一起吃冷面。”
我没跟她说下午学校放假的事。
“不行,钱不能先给,必须看成绩。再说,你应该还有钱啊?吃顿冷面总是够的。”
我绕过餐桌,从后面搂住我妈肩膀,挺恶心地跟她撒
娇:“今天是您唯一的儿子唯一的十六岁生日。您唯一的儿子吃冷面时万一还想吃点儿别的,比如羊肉串、鸡肉串……啧啧……就得多花钱。看在我是您亲儿子的分上,您就灵活灵活预支点儿吧!”
呸!百分之千没品!为了一百元钱,我老米真的什么事情都做了。百分之千龌龊!
“不就是烤肉吗?好办。晚上放学回来,妈带你去天塔街,吃正宗韩国料理,各种烤肉随你吃。午饭你就对付一口吧,要不就吃学校的盒饭。就这么定了。你还吃不?不吃赶紧收拾上学,别晚了!”
我妈铁石心肠不动摇,把我赶出了家门。
这就是当妈妈的好处,她不仅能掌控她自己的行动,想辞职就辞职,想无所作为就无所作为,想参加合唱团就参加合唱团,想多晚回家就多晚回家,还可以掌控我的行动,想让我几点起床我就得几点起床——从不担心我因为睡眠严重不足而严重影响我的身高乃至情商和智商,想让我上哪个学校我就得上哪个学校,想让我有所作为我就得有所作为,想让我吃什么东西我就得吃什么东西,想让我当她的奴隶我就得当她的奴隶。
我那套撒娇本事根本没好使。我发誓这是我最后一次动用这种下三滥的办法。
我壮志未酬地推开我家平凡的单元大门,站在没有个性的水泥地上,将目光投向头顶无垠的蓝天,暗自决心:青春
开始之后,后悔开始之前,我要努力地high。
我,初三九班精神领袖米建坤,凡高初中第一帅男,凡高之光,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米老大,除了学习成绩不是第一,什么不是第一?可我十六岁生日这天偏偏赶上月考,已经够不幸,老妈不开面不给赏钱更不幸,这使我的计划大打折扣。
Unhigh!
有一点很重要,我虽然经常缺钱,却从来不哭穷,因为我觉得哭穷跟吹牛一样可耻。
有一点更重要,计划打了折扣也得实施。一个男人,怎么能没有计划地生活?尤其是正在恋爱的男人。
今天,我计划跟老妈讨到百元大钞,加上我平时攒下的八十元钱,总共一百八,中午请老徐、高尔这两个九段死党去阿福吃一顿朝鲜大冷面外加烤串大餐。
我还要请我的专职化学枪手赵博,还要请蔡冰。至于请不请孟晓梦和林佳这两个老女人,我还在考虑中。
本来,凡高有四大名旦。去年夏天,一只旦毕业了。“剩旦”都跟我有关系。
剩旦之一的蔡冰不仅与我同班,还是我绯闻女友,因为长相美艳,校内外的追求者累计有两百五十名。
剩旦之二孟晓梦是我表姐,她美若稀粥,比我大两个月,跟我的纯天然天敌郑天一同在初三八班。
初三八班跟我们初三九班是凡高中学初三年级十个班中唯二的两个纯天然自费班,对凡高中学的经济发展和校园建设贡献巨大,这让我们骄傲,也值得其他人感动和铭记。
没错!我唯一的表姐孟晓梦就在我的隔壁八班,她因为长相实在不如蔡冰,毅然选择淑女路线,并取得阶段性成功。
剩旦之三林佳——铺子,凡高足球队唯一的女生,跟孟晓梦同班,也是我的纯天然天敌,整天左肩背书包,右手抱足球,走路两个膀子乱晃,一年四季戴着棒球帽,成名的主要原因是举止相当男人,其实她除了个子矮小才一米六五以外,长相还算欣欣向荣。
在一次校际比赛前的训练中,林佳一脚踢断我左腿腓骨,害我住院半个月,在家呆躺一个月。太超过了!
林佳自知理亏,从此甘心给我当差,对我或尾随或遥望,日夜安着欠债还钱的心,总想替我做尽天下好事,怎奈我始终怀恨在心,不断地对她恶语相加。
当债主嗷嗷享受!
后来,林佳索性成为孟晓梦的贴身好友,并主动成为我安插在初三八班的卧底,这才缓解了我们的敌对关系。有一天中午,我不想吃学校集体订购的烂饭,想在学校门口买流动小贩的盒饭,恰巧带的钱不够。林佳鬼使神差地出现在我身边,主动借钱给我。我很大度地给了她面子,买了盒饭往回走。林佳一路跟着。我本来想说:等我取了钱就还你。结果说成:等我有了钱就娶你。
这事让我很警惕,我觉得她有本事让我时时处处遭遇难堪。
蔡冰因为容貌出众、知名度高而位居三大剩旦之首。
早年间,我刚刚转来凡高,第一时间就发现了蔡冰的美艳,记得我当时就倒吸三口凉气。
最初那些岁月,我平均每天都向蔡冰的方向不怀好意地瞭望46次;借上厕所的机会,从她身边来回溜达606次;间操站队期间,故意在她身边制造各种用来引起注意的大小事端108次;用我多情而坚定的目光斜视她那高贵而美丽的面容并及时展开联想250次。我想,即使她是传说中茅房里的石头——又臭又硬,也该被我打动了。
果然,有一天,蔡冰站在操场上,站在阳光下,站在一群长相平凡的女生中间,大声对我说:死老米!你能不能消停点儿?脑袋进水了?
这是她跟我说的第一句话,为此我兴奋得彻夜难眠。
作为重点初中,凡高拥有其他初中绝不可能拥有的高端口号:凡是高尚,必须追求。
在我眼里,我班大眼美女、长发美女、长腿美女蔡冰绝对是最清纯最动感最高尚的女生,所以她注定是我要死命追求的。
我的女同学兼女朋友兼未婚妻蔡冰如果生活在古代,准是与林黛玉、孟姜女、嫦娥、祝英台并列的第五大美女,因
此我一年前公开与她套近乎,到如今终于成为她的绯闻男友。
让我郁闷的是,另外两百四十九名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对蔡冰的美与我有相同的认识,甚至有相同的行动——时时寻找机会与她套近乎,送她各种礼物,其中郑天一特别活跃,据说送过蔡冰脖套、手套和手机套。所以我今天的计划必须实施,否则没面子笑傲江湖。
古人说过,世上无难事,都能磨成针。这话太好了。所以,请大家去阿福吃朝鲜大冷面外加烤串大餐的计划一定要周密而隆重地实施,可以参照订婚仪式。哼哼!我要让郑天一灰心丧气,我要让他那张大灰脸拉得比长江还长,我要再一次向全世界证明我是真正的凡高之光,凡高最漂亮的女生是我米老大的女朋友而不是他郑天一的。他差远了,别看他一米八三高我三个点位,也只能跟在我后面当马仔,那还得看我高不高兴。这年头,就得跟比自己个头高的人拼智慧,跟比自己有智慧的人拼帅,跟比自己帅的人拼——呸!哪有比我米老大更帅的人!
TheanswerisNo!
遗憾的是我亲妈根本不成全我,她像以往一样,一意孤行,恶意限制我花销。
我兜里仅有八十元钱,我那几个如虎似狼的死党可正是能吃的年纪,饿的时候连板凳都能啃了。这八十元钱能吃饱就不错了。凑合吧,人生没有完美。反正,今天中午一定要请客,这对我对蔡冰对郑天一对我所在的初三九班和我所在的凡高初中,都相当必须。古人说过,不实施计划,怎么能走红?这话太对了,没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我必须确保天下第一美女蔡冰成为我的法定女友。
为此,今天,我特意穿上这个季节我最得意的那件紫色衬衫。三月的天气很凉,我挑了一件低领保暖内衣穿在衬衫里面,然后敞开紫色衬衫最上面的三个扣子,露出我的宝贝骷髅头颈绳。说实话,紫色绝不是谁都能穿的,有人穿紫色爆土,有人穿紫色老帮菜,只有具备我这种天造地设非凡气质的人才能穿,才能穿出非凡效果,谁让我长了一张各种颜色通用的脸呢,就是白里透红的那种。
著名歌手周杰伦有句著名的名言:“未来难预测,坚持当下的选择。”我当下的选择就是帅,以帅克敌。
想当年,也正是因为坚持了当下的选择,我和老徐、高尔才成为郑天一永远也撼动不了的抹泥铁三角。我们三个有过太多的光荣,足够感动中国。
话说当年,刚从小学来到凡高初一九班的高尔,因为长相太艺术、太梦幻,遭到初一八班郑天一的嫉恨。
江湖上传说,入校第一天,郑天一由他爸和他爸的秘书分开两辆宝马送到学校,气派嗷嗷惹眼,在学校门口造成拥堵。
一个卖水果的商贩扒开人群,把脑袋硬伸到前面,说:快!快让我看看!宝马车真牛!我敢说后备厢能装二十箱水果。
郑天一以为自己就此可以稳当全体新生之星,没想到当全体新生排队站在学校操场集中听训时,那些正值发育期的女生频频扭头转脸端详高尔。那时候我还没来凡高,所以个子高大、长发柔软、戴着银质蛇形项链的高尔自然成为当时凡高气质最出众的男生。古人说过,气质压倒一切。
高尔因为从尿床时就开始学习艺术,所以很早就不正常了。他喜欢两眼发直坐在马桶上啃手指甲,一啃就是大半天,还喜欢钻狗窝,晚上睡觉,狗出来,他不出来。
医生对高尔爹妈说:要么放下艺术,要么继续神经,你们俩要做一个理性的选择。医生语重心长地说:你们也都听说了,那些专职搞艺术的,一个个不是都挺反常吗?其中百分之九十八的人都严重神经,最后都精神了,为了继续艺术,又都不肯承认自己有病,顶多说抑郁,很有献身精神,也感动了中国,但是存在社会隐患,让人心疼啊!
高尔父母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联想到自己神经兮兮魔魔怔怔的艺术人生,长叹一声,幡然悔悟。他们选了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砸了高尔的钢琴和小提琴,折断了高尔的画笔,撕碎了高尔的所有纸张画布,对高尔说:孩子!你自由了。
超神奇,高尔放下艺术,立马正常。
所有女生都因为高尔的帅懵而懵呆了。
郑天一从此处处找茬,一心整高尔,他不能忍受高尔的吸引力超过他。
高尔外表文弱,内心刚猛,不惧郑天一。小来小去的挑衅,高尔硬装看不见,拳脚过来就接招,用他那学过钢琴、小提琴和绘画的手接招,始终没赢过,但也从未低头。
一天,郑天一撺弄两个死党在男厕所里一起上,用了足足三分钟才把高尔打倒在地。
谁也没想到,高尔刚一倒地,高尔的现任同班同学过去的小学同班同学徐以能——老徐出现了。老徐一直在暗中观察战局。他看不得自己的老同学受气,虽然自己过去跟高尔是一般朋友。
未来难预测,坚持当下的选择。老徐一个箭步冲上去,照准骑在高尔身上的郑天一的大狼脸就是一个轰天炮。接下来的局面变成两个对三个,打得热天着火,最后战成平局。
这年头,友谊的成本都大。之后的日子里,老徐虽然因为见义勇为赢得高尔真挚的哥们儿情谊,却也换来了与高尔同样的命运,猛遭郑天一他们侵犯和滋扰,两人只好联手应付没完没了的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虽然没被打倒过,可也从没赢过,直到我米老大来到凡高,来到成绩在全校倒数第一、人气也倒数第一的初一九班。
我来的时候,老徐的额头、高尔的肘部通通保留着班际战争的痕迹,毕竟对方人多势众。
我的到来,在第一时间引起郑天一的注意,因为他不得不正视一个残酷的现实,那就是我比高尔还帅。
入校第一天,我不过穿了一条普通低腰牛仔垮裤,上衣
是我衣橱里最普通的白色洞洞T恤。我不知道继承了祖上哪一位的特质,总有本事把全世界最普通的衣服穿出最不同凡响的效果,我坚信这一优势是胎里带来的,与教育无关,与爹妈更无关。不出我料,我的一般哈惹来了全校男女生不一般地仰慕和关注,无一例外,包括高尔,统统绝杀。
好在我成名早,已经习惯被众人围观。
那天晚饭后,孟晓梦打来电话:“小坤你别美呀!小心我爆料你都六岁了还尿床的事。”
“你找死啊!”我恶狠狠地说。
孟晓梦仅仅因为大我两个月而成为我表姐,成天小坤啊小坤的,太超过了!她是我二姨的丫头片子,跟我同校同级不同班,为此我深感幸运。我是后转来凡高的,不知道她在学校混得怎么样。但我清楚表姐的为人,被她妈我二姨教育得又势利,又咬尖。还好,她人长得不坏,模样也算清纯,所以不算给我丢人。
“让我保密可以,可你怎么报答我?”
“怎么报答你?丫头!从今以后我米老大就是你的护花使者,从今以后再不会有人敢欺负你了!”
“真搞!你B型血啊你!你没来之前也没人敢欺负我。我同桌郑天一超厉害,没人敢惹我。对了,知道郑天一吗?哪天我介绍你们认识。凡高第一帅哥,家里巨有钱。凡高第一有钱的就是他。”
不愧是我二姨的女儿,眼睛永远盯着有钱人。
没几天,我就以实际行动向孟晓梦以及所有对郑天一抱有青春期无知幻想的女生们证明了谁是凡高第一帅哥。
敬爱的郑天一同学提供了一个让我米老大充分亮相的机会。
那天,郑天一带着五个人,当着我的面围攻高尔和老徐。高尔和老徐奋力搏杀,眼见寡不敌众,处处吃亏。老徐的额头、高尔的肘部通通旧伤疤上又添新伤痕。
那是我第一次近距离接触郑天一。他长着一张超长的长脸,百分之千超狼的狼狗相。这副长相太有创意,敢出来混算他有勇气。并且,他脸上长满了下流的黑疙瘩,这与我脸上那些纯洁干净的青春痘痘形成鲜明对比。
那一刻我无比可怜我可怜的表姐孟晓梦,觉得她的审美情趣低到海拔负五千米。看来有钱能使鬼推磨不假,有钱还能使人高度眼盲。
以我的超级智商,我不用转动眼球,就明白郑天一的意图,一定是我太抢眼,盖住了他的风头。他明里是继续以往的恩怨,实则是给初来乍到的我一个下马威。
好!既然你给我下马威,我就让你下马。那不算事儿!我要让你了解米老大,彻底了解,一生别忘。米老大从小天不怕地不怕,不怕鬼神,不怕狼狗,责任心和荣誉感超强,最受不了身边人受委屈,无论是一个小区的,还是一个学校的,更别说一个班级的,危急时刻,我永远仗义出手,永远无所畏惧!
未来难预测,坚持当下的选择。我猛地冲了上去,“啪啪啪”一顿刹那连环踹——我的成名绝招,就把包括郑天一在内的所有人统统放倒在地。
最后,我“咣”的一声,送他一个爆头去死拳!一点儿没惯毛病!
让你假装豪迈!其实是棵酸白菜!
这一仗在郑天一的狼脸岁月里留下了难忘的一刻,彻底打破了郑天一在凡高初一年级垄断天下的地位。据说他家财万贯,据说他自己名下的小金库就有十万,据说他已经有了归在自己名下的车,据说他被所有女生喜欢。据说他是王……
哼哼!据说,米老大已经把上述据说踩在脚下。
小小战役,在我的江湖生涯中属于毛毛雨。
从此,郑天一他们再不敢明目张胆地欺负高尔和老徐,个别的挑衅也局限在斗嘴或暗地里使绊子上,再没有大规模的“军事行动”。我毫不谦虚地断定,郑天一的余生将笼罩在我的威力之下。
从此,我接二连三地在凡高创造了N多第一,都该写进校史:第一个打架不磨蹭的人,速战速决,敌人根本看不清我的武功底数;第一个不仅不怕郑天一,还真能打得赢的人——高尔和老徐也不怕,但就是打不赢;第一个让郑天一害怕的人;第一个让百分之九十八的女生青睐的人……
也就是这一仗,让我跟高尔、老徐成了九段死党。
郑天一不敢在拳脚上跟我比试,只好一心炫耀家中有钱。而钱,没办法,由于我爸的智商,这是我目前唯一的短处。好在老徐超级慷慨,我们每次活动都是他花钱。这要特别感谢老徐奶奶对老徐的宠爱,老徐的经历让我和高尔充分认识到,跟奶奶在一起生活的好处远远大于跟父母在一起生活,要自由有自由,要钱有钱,要命一条。
有一天,我们三个闲着没事干,讨论死党之间到底是相同的东西多还是不同的东西多。
高尔说当然是相同的东西多,比如我们仨,个头都高,气质都帅,都有品!
老徐说我同意!我们仨都勇敢不怕死,都讲义气,都没女朋友!
我说不对,死党之间差异性很重要,比如,高尔懂音乐,我跟老徐不懂;老徐有钱,我跟高尔没有;我帅,你俩不行!
结果,他俩一起把臭脚踢到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