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们想要佩戴银翼徽章”
托科阿营地
1942年7月——12月
美国陆军第101空降师第506伞降步兵团E连的官兵来自全国各地,具有不同的背景。有的是农夫,有的是矿工;有的是山里人,有的是南方人的子弟;有的一贫如洗,有的出身于中产阶级;一位来自哈佛大学,一位来自耶鲁大学,两位来自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原本是军人的只有一位,来自国民警卫队或预备役部队的也仅有几位。可以说,E连的成员原本都是老百姓。
他们是1942年夏天走到一起的,当时,欧洲人已经打了3年。到1944年暮春,他们已经成为一支优秀的空降兵连队。D日凌晨,在E连的第一次实战中,他们一举歼灭了位于犹他海滩的一个德军炮兵连,缴获了4门105毫米的加农炮。该连领先进入卡朗唐,遂在荷兰作战,坚守了巴斯托涅环形防线,在突出部战役中率先进行了反击,参加了下莱茵之战,并攻占了希特勒在贝希特斯加登的鹰巢。该连先后有200多人次伤亡。在其战斗力最强时,1944年10月在荷兰,以及1945年1月在阿登高原,该连都表现得与世界上最精锐的步枪连队一样出色。
战争结束后,E连解散,大家各自回家。
E连是在佐治亚洲的托科阿营地组建的。全连140名士兵和7名军官尽管来自四面八方,但有几点是共同的:都是一战以后出生的,很年轻;全连都是白人,因为美军在二战时期实行的是种族隔离制;除3人外,均末结婚;大多数在中学时都打过猎,当过运动员。
他们的价值观与众不同。他们都注重健康的体魄和严格的逐级服从,都很看重自己作为精英团队一员的身份。他们是理想主义者,渴望投身于一个为某种目标而奋斗的集体之中,成为其中的一员,积极努力,真诚相待,亲如一家。
他们说自己是冲着伞兵生活的刺激性和伞兵的特殊津贴(士兵每月50美元,军官每月100美元)而自愿当伞兵的。但其实,他们之所以自愿从飞机上往下跳,完全是出于两大原因。一是——用罗伯特·雷德的话来说——“想要比别人强”。他们每个人都以自己的方式获得了和理查德·温斯特一样的体验:不是像有些人,就如他们在征兵站和训练营看到的那样,常常找些借口在军队里混日子,那没意思;而是豁出力气干,感觉好得多。他们希望自己不辜负在军队里的日子,把它变成一种学习的过程、成熟的过程、不断挑战自我的过程。
二是,他们知道自己是要去打仗的,他们不愿和那些疏于训练、害怕吃苦、缺乏斗志的应征入伍者为伍。他们情愿去当伞兵,在进攻中担任突击队而不愿当普通步兵,因为普通步兵中有一些人连身边的人都不能信任。真正打起仗来,他们希望身边的战友个个是英雄好汉,而不是胆小鬼。
大萧条时期,他们吃尽了苦头,身上都有那个时期留下的伤痕。他们中有许多人在缺吃少穿中长大,没有小汽车,甚至连收音机也买不起。或是由于大萧条或是因为这场战争,他们不得不中断学业。
“不过,尽管如此,我还是很爱我的国家,现在依然很爱。”48年后,哈里·韦尔什说道。无论生活对他们多么不公,他们都没有对它失望,没有对国家失望。
他们是带着一些正面的影响走出大萧条的。他们学会了自食其力,适应了艰苦的工作,习惯了服从命令。通过体育运动和打猎,他们具备了自尊和自信。
他们知道自己正步入巨大的危险,明白将付出很多。对于不得不把春青年华牺牲在一场强加给自己的战争上,他们感到怨恨。他们想打棒球而不是甩手榴弹,想参加小口径步枪射击运动而不是使用M-1枪。但是既然碰上了这场战争,那就得全力以赴把兵当好。
他们选择当空降兵倒不是因为对空降有多少了解——其实他们只知道这是个新玩意儿,且都是自愿参加的。有人告诉他们当空降兵的体能训练要比他们见过的艰苦得多,比陆军中任何其他部队都苦。但是,这些年轻的雄狮却铁了心。他们盼着训练结束时体魄能更加健壮、意志能更加顽强,盼着今日训练场上的队友能成为明日战场上的战友。
卡伍德·利普顿回忆1942年夏天的情景时说,“大萧条过去了,我就要开始新的生活了,这种新生活将在我身上产生深刻的变化。”不错,对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会是这样。
来自芝加哥的赫伯特·索贝尔中尉是E连的第一任连长,他的副手(副连长)是来自加州北部的克拉伦斯·赫斯特少尉。索贝尔是犹太人,城市里长大,入伍前在国民警卫队任职。赫斯特原先是士兵,在候补军官学校授的衔。连里大多数正、副排长都是候补军官学校毕业后新提拔的少尉,其中有:宾州来的迪克·温特斯,加州一个跑马场来的沃尔特·穆尔,耶鲁来的纽约市人刘易斯·尼克松。还有来自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后备军官训练队的S·L·马西森。在E连的军官中,索贝尔年龄最大,28岁,其他的都不超过24岁。
E连和D连、F连及营部一起构成第506伞降步兵团第2营。营长是罗伯特·斯特雷耶少校,30岁,来自预备役部队。团长是罗伯特·辛克上校,1927年西点军校的毕业生。506团是支试验型部队,是第一个全团一起进行基本训练和跳伞训练的伞降步兵团。一年以后,它将配属被誉为“啸鹰”的第101空降师。军官和士兵一样,也都是跳伞的门外汉。当教练的有的仅比学生早学了一天。
原有的军士都是陆军。来自密西西比州的二等兵沃尔特·戈登回忆说,“开始时,我们对他们很尊重,因为他们都戴有银翼徽章,都是合格的伞兵。不过,嗨,他们也只是知道怎样立正,怎样向后转,比我们强一点罢了;我们可都是新兵啊。可是到后来,我们就瞧不起他们了。他们根本没法跟我们中升到下士、中士的人比。”
E连中,最早来的是珀康特·弗兰克、赫尔曼·汉森、韦恩·西斯克和卡伍德·利普顿。组建前几天,E连就已经满员,共有132名士兵和8名军官。组成3个排,1个连部。每排有3个12人的步枪班和1个6人的迫击炮组。作为轻步兵连队,E连每个步枪班配一挺机关枪,每个迫击炮组配1门60毫米口径的迫击炮。
E连组建时的原班人马中,在托科阿训练营地坚持到最后的没几个。温特斯说,“军官像走马灯似的换来换去。你只要看上一眼,就知道他们不行。有的简直是泥巴捏的,笨得连卧倒都不会。”想进第506伞降步兵团的也大都如此。500名候选军官中只有148名通过了在托科阿的训练;提出申请的新兵共有5,300名,仅有1,800名训练合格。
正如上述数字所示,托科阿是一道难关。辛克上校的任务是对这些人员进行基本训练,磨练他们,教他们基本的步兵战术,培养他们进入跳伞训练班,在此基础上组建一个团,带领他们前去作战。赫斯特少尉回忆说,“我们从中挑人,挑选精干的,淘汰胆小的。”
二等兵埃德·蒂波谈到他在E连的第一天时说,“我抬头看了看附近的科拉希山,跟身边的一位说,‘我敢打赌,这里的训练结束时,他们肯定要我们爬上那个山顶。’(山倒是不大,但与阅兵场的相对高度有1,000英尺,是这一带的制高点。)我刚说过几分钟,就有人吹哨子。我们站好队,就被命令换上靴子和运动短裤,换好后,又站队,然后就叫我们跑上离我们约3英里的山顶再跑回来。”第一天就有几个人掉队。这一个星期,他们每天都得跑,至少是整队跑一个来回。
蒂波说,第二周的周末,“我们得到命令:‘休息,今天不跑了。’午饭时,我们给带到饭堂,美美地吃了顿意大利通心粉。刚走出饭堂就听到哨子响,站队后得知‘命令变了,今天跑。’我们只好跑起来,救护车在后面跟着。上下山的路上,都有人呕吐。实在受不了的就听了卫生员的劝,上了救护车;结果,他们当天就给运了出去。”
据说,“科拉希”是印第安语,意思是“自己干,没人帮忙”。这正好与这些伞兵即将进行的作战方式相吻合,于是便成了第506团的作战口号。
官兵们每星期得上下山跑三四个来回。这样做,为的是能在50分钟内跑完6英里多的全程。此外,每天得完成艰难的障碍科目,得反复练习俯卧撑、引体向上、屈膝下蹲等各种健身动作。
不演习时,他们就进行士兵基础训练。从站队走路开始,进而是全副装备夜行军。第一次夜行军就走了11英里,以后逐次增加一两英里。夜行军途中,不准休息,不准抽烟,不准喝水。二等兵伯顿·“帕特”·克里斯坦森回忆说,“我们很惨,累坏了,觉得要是一口水不喝,肯定会倒下的。”行军结束时,索贝尔总要检查各人的水壶,看看满不满。
那些熬过来的人都是因为铁了心,想要大家承认他们与众不同。和世界上所有精锐部队一样,101空降师有自己独特的徽章和符号。一旦通过了跳伞训练,他们就能获得银翼徽章,可以别在军装的左口袋上,左肩和军帽上都能佩戴一个特殊的标志,有权穿伞兵靴并将裤腿扎进靴子内。戈登1990年时说,“这在现在看来没有多大意思,但在当时,为了取得空降师这些装备,我们可是都愿搭上性命啊。”
只有在听课时他们才能喘喘气。上的课包括:武器、地图和指北针判读、步兵战术、代码、信号、野战电话、无线电器材、交换机和有线通信、爆破。而进行徒手格斗和拼刺刀时,就又得要靠肌肉了。
步枪发到手后,他们被要求像对待妻子那样爱护武器。要形影不离,在战场上即使睡觉时也要抱在怀里。他们非常熟悉手中的武器,都能做到蒙上双眼熟练进行拆装。
为了使他们适应跳伞训练,托科阿训练营地设置了一个35英尺高的模拟跳伞塔。降落伞背带与上方的15英尺长的降落伞吊带相连,吊带顶端有一滑轮,可沿钢索下滑。受训者缚好背带,从塔上跳下,沿钢索下滑落地,大体可以获得跳伞和降落的真实感受。
在所有这些活动过程中,都毫无例外地伴有齐唱、齐声呼喊或吼叫,语言粗俗,不堪入耳。这些19、20岁左右的士兵,脱离了家庭和文化方面的束缚,从美国的四面八方投进了清一色的男人世界,说出的话也都是一个味儿。最常用的字是“操”,什么话都要带个“操”,简直是“操”字不离口。来自哈佛大学英语专业的戴维·凯尼恩·韦伯斯特承认,开始时对这种“粗俗、单调、毫无想像力的语言总感到难以适应”。但正是这种语言使这些正步入成人的小伙子觉得特别带劲儿,觉得更像是和自己人说话。甚至连韦伯斯特也渐渐觉得顺耳了,只不过他自己从来不喜欢用。
训练营里,大家除了学着说粗话,学习步枪射击,还逐渐懂得了身体的忍耐极限要比原先设想的大得多。此外,还学着无条件服从命令。如有违反,轻者当场受罚,通常是做20个俯握撑;重者或被取消周末外出的权利,或被罚在阅兵场上全副武装连续行进数小时。戈登说,军队里当时流行一种说法:“我们无法强迫你做什么,可我们能够让你觉得你该这样做。”由于大家都有苦难的背景,在训练营里又一起喊号子、一起唱歌、一起生活,都有共同的感受,所以就渐渐成了一个大家庭。
连队学会了行动整齐划一。E连组建几天后,四面转法、齐步走、跑步走、倒地做俯卧撑,全连140人就做到了整齐得像一个人,“是,长官”、“不,长官”的应答做到了全连一个声音。
以上这些都是最基本的东西,每个部队都能做到。此外,还学着喝酒,喝的都是啤酒;由于营地大都不在市镇上,就到军人服务社去喝。一面牛饮,一面唱着士兵歌曲。每每喝到后来,就有有嘴里骂骂咧咧,骂人家的娘,骂人家的爱人,骂人家的家乡,骂什么的都有。接着就会打起来,打得鼻青脸肿。最后,吼着战斗号子,互相搀着架着,跌跌绊绊地返回营房,和好如初。
这些共同的经历使他们亲密无间,这种关系是任何外人所无法感受到的。战友情比朋友情更亲,比兄弟情更密,又和恋人关系有所不同。他们相互绝对信任,彼此了如指掌。每个人的身世,参军前是干什么的,在何地以及为什么报名参军,有什么饮食爱好,有什么能力和本领,相互都能一口报出来。夜间行军,从咳嗽声就听得出是谁;夜间行动,从侧影就说得出是谁。
他们同在美国陆军空降兵506团2营E连,甚至在同一个排,同一个班。空降兵513团的库尔特·加贝尔谈自己当兵体验的话同样适合E连的弟兄。他说,“我们三个人,杰克、乔、我成了……不可分开的实体。三个人或四个人一组,通常都同在一个班或一个小组里,构成了小部队这个大家庭里一个个核心成分,作为实体,很容易识别。这样的实体一旦形成,绝对不分开,也绝对不重组。三个这样的实体构成一个班,打起仗来效果极好。同一实体内的三四个人同生死、共命运,一起挨饿,一起受冻,一起赴死。班里的任务总是按实体下达,责骂也是三四个人一起受,从不分开。这样组成的步兵班、机枪小组、侦察小组、开路小组简直是绝了。”
哲学家J·格伦·格雷在其经典著作《战神》中说得十分准确:“和平时期为实现某一普通的具体的目标而建立的组织内是不会具有战时组织内的那种战友深情的……在战时,战友情可以强烈到不可思议的程度……只有到了每个人根本不顾自己的安危,毫不犹豫地去为他人而死时,才算是真正的战友。”
这种在训练中形成、在战斗中强化了的战友情是终身不忘的。49年后,当时来自俄勒冈州的在托阿科受训的二等兵唐·马拉其在写到1942年夏天的情景时说,“这是我一生最重要经历的开始,我成了E连的一分子。这一天我终身也不会忘记。我得感谢阿道夫·希特勒,是他给了我机会,使我与一生中认识的最最出色、最最鼓舞人心的一组人结了缘。”本书作者在采访E连成员的过程中,每个人都表示了这样的感受。
随着训练变得越来越紧张,按照原来陆军模式培养的军士一个一个地离开了,从士兵中提起来的军士渐渐取而代之。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E连的13名士官全都为原有的士兵所替换。其中有:军士长威廉·埃文斯,上士詹姆斯·代尔、“讨厌鬼”哈里斯、迈伦·迈克·兰尼,中士利奥·博伊尔、卡伍德·利普顿、约翰·马丁、罗伯特·雷德、阿莫斯·泰勒。正如一位二等兵所说,“他们个个都是好样的,都是好的带兵人,我们尊敬他们,愿意跟他们上刀山下火海。”
军官中,除了连长索贝尔以外,都与众不同,也都深受大家的尊敬。二等兵雷德回忆说,“我们简直无法相信,竟然有温特斯、马西森、尼克松等这样的人存在。这些人都是一流的。他们关心我们,整天和我们泡在一起,这种情况简直是奇迹。他们使我们懂得了什么叫信任。”雷德继续说道:“温特斯转变了我们的一生。他对我们十分友善,真心实意地关心我们,关心我们的体能训练。他这个人挺害羞,说话从来不带脏字。”戈登说,如果有谁大声问他“嗨!少尉,今晚你是不是有约会啊?”温特斯的脸会“唰”地变得通红。
不久就升到营部担任人事行政参谋而最终成为正规陆军少将的马西森是E连里最有军事头脑的年轻军官。赫斯特像个“慈父”,尼克松比较注重外表修饰。但温斯特和他们都不一样,既不幽默也不固执。用雷德的说法,“无论什么时候,迪克·温斯特都从不装扮成上帝,却也从不失大丈夫的风度。”他特别注重要求部下表现出色,因为他唯一的期盼是大家都做得最好。“弟兄们太喜欢他了,谁也不愿使他失望。”E连的弟兄们过去崇拜他,现在仍然崇拜他。
温特斯少尉一直感到有个人不好相处,这就是赫伯特·索贝尔中尉(不久,他晋升为上尉)。
索贝尔连长个头挺高,身材细长,满头黑发。细而长的眼睛,大大的鹰钩鼻,长脸,下巴内凹。入伍前他是卖衣服的,对野外活动一窍不通。他行动笨拙,身体不协调,不是当运动员的料。连里的兄弟个个都比他体质好。他的举止“怪怪的”,“说起话来也与众不同”,浑身上下满是傲气。
索贝尔挺霸道,在职权范围内独断专行,容不得人。看哪个不顺眼,即使人家没有过错,他也会找个理由,把人家开除。
此人还挺残酷。星期六早检查时,他总是在队前走上一遭。如果有谁使他不悦,他就停在人家面前,给一顿臭骂,并取消其周末请假外出的权利。这样整了三四个人后,他会转而使用“轮流外出”的办法,硬把另外六七个人留在军营内。如果谁星期天夜里归营晚了,那么,星期一晚上,经过一天的紧张训练后,他会罚那人用工具挖一个6英尺见方的坑,然后再把土回填好。
索贝尔下决心要使E连成为团里最好的连队。为此,他对弟兄们的要求更加严格。弟兄们操练的时间比别人长,跑得比别人快,练得比别人起劲。
跑步上科拉希山时,索贝尔总是在全连最前面领跑。他迈着大而平的脚,头一点一点地,两臂一扇一扇地,宛如一只忧伤的鸭子。他不时地回头看看是否有人掉队,嘴里不停地喊着:“快呀!快呀!日本鬼子就要来抓你了!”
蒂波回忆说,“我记得有许多次大家跑完后,个个筋疲力尽,都等着‘解散’的口令。可索贝尔却在队列前走过来走过去,喊着‘站好!站好!身子站直了!’只有到每个兄弟都符合了规定的动作要领使他满意后,他才叫解散。这当然太过分了,可是我们还是照他的要求办。因为我们都想要佩戴银翼徽章啊。”
戈登恨死了索贝尔。1990年时,他说,“直到D日凌晨我在法国降落时为止,我一直在跟这个家伙干仗。”戈登和其他一些弟兄都咒他死,说,“打起仗来,弟兄们手里有了真子弹,索贝尔准活不出5分钟。”即使敌人没有打死他,E连有十几个弟兄也一定会要他的命的。背地里,弟兄们都叫他“该死的犹太鬼”。
索贝尔对连里的军官也是这么狠。在体能训练上,对军官的要求与士兵们的一样;但是训练结束时,士兵们听到“解散”的口令就可以回到铺位上去,军官们却不能,他们得研究野战教范,然后参加考试——凡是索贝尔布置过的内容都得考。温特斯回忆说,在他开的军官会议上,“他总是一个人说了算,没有商量的余地。他不是像平常人说话,而总是抬高嗓门,沙着喉咙吼叫,十分刺耳。”军官们给他起了个外号“黑天鹅”。
索贝尔没有朋友。在军官俱乐部里,军官们总是躲着他。没有人和他一起外出游玩,谁也不愿和他在一起。E连里,没有哪一位对他的过去有丝毫了解,也没人想打听。要说跟他熟些的,那也有几个;最熟的是威廉·埃文斯军士长,他俩有时勾结在一起,在弟兄中制造摩擦,拉一个,打一个。
凡是在军队里呆过的都见识过这种人。这种人在无关紧要的问题上吹毛求疵,是小鸡肚肠。索贝尔就是个典型。保罗·富塞尔在其著作《战争时期》中,对“小鸡肚肠”行为下过很好的定义:“它指的是毫无必要的情况下把军事生活变得糟糕;强者总是找弱者的小麻烦;公开为名利地位吵吵闹闹;把病态的残忍说成是执行必要的纪律;经常炫耀往日的成绩;对规章制度不看精神实质而一味强调机械执行。之所以不称之为‘马牛肚肠’、‘大象肚肠’,是因为它只关注无关紧要的小事,把琐事当大事。”
对弟兄们,索贝尔讲绝对权威,而温特斯却赢得了尊敬,因而,他们两位注定要发生对抗。没有谁直接这样说,而且,并非每个弟兄都意识到他俩之间的问题,再说,温特斯也并不希望这样。但是,他俩却的确在领导问题上较着劲。
索贝尔对温特斯的反感是从在托阿科营地的第一周开始的。那天,温特斯带着全连练军体操。他站在台子上,示范着,“想帮这些弟兄一把,使他们能够通过。这些弟兄都很灵,专心致志地看着我做。”辛克上校正好路过,便停下来看。等他们练完,辛克走到温特斯面前,问,“少尉,这个连军体操练过几次了?”
“三次了,长官。”温特斯答到。
“非常感谢。”辛克说。几天后,在没有征求索贝尔意见的情况下,辛克把温特斯提为中尉。在索贝尔看来,温特斯那天是出了风头。于是,索贝尔就总是把检查厕所卫生和伙房值日一类的脏活交给这位排长干。
保罗·富塞尔写道,“小鸡肚肠的表现一眼就可以看出来,因为它与赢得战争胜利毫无关联。”温特斯并不这样认为。他认为至少索贝尔所做的有些事情——如果撇开方法不谈——还是必要的。如果E连能够比其他连队跑得再远些,跑得再快些;如果E连能够在阅兵场上多呆些时间;如果刺杀训练时总有“日本鬼子来抓你了”等话语的激励,那么,E连就会比其他连队更好。
温特斯反对索贝尔的,除了只关注小事和武断的方法外,还有缺乏判断力。索贝尔既没有常识又没有军事经验。他连地图都看不懂。野外演习时,他常常问他的副手,“赫斯特,我们到哪里了?”赫斯特总是在地图上指给他看,同时又不使他丢面子,说,“谁都知道这是哪里。”
索贝尔往往不经思考也不和别人商量就拿主意,因而常常出错。在托科阿,有一天夜里,E连到树林里演习。预定的任务是打防御战,呆在指定位置,等着敌人进入伏击地带。温特斯回忆说,“一点也不难,容易得很。只是把队伍疏散开,进入各人的位置,要求大家别出声就是了。我们等啊,等啊,等啊。突然,一阵风刮起,树叶哗哗作响。索贝尔跳起身,大喊,‘敌人来了!敌人来了!’天哪!要真是打仗,整个连队不就完蛋了嘛。我当时就想,‘可不能和这个家伙一齐上战场!他可是一点儿常识都没有啊!’”
温特斯承认索贝尔“信奉严格的组织纪律,把E连整得很棒。无论什么时候看E连,弟兄们个个都精神抖擞;无论执行什么任务,我们都是名列前茅”。二等兵雷德说索贝尔,“他把我们的平民习气连同尊严剥得干干净净,但却使我们成了出色的士兵。”在温特斯看来,问题在于索贝尔看不见“队伍里不安和鄙视的情绪在滋长。带兵有言教和身教两种方法,索贝尔用的是前者”。
在为写作本书而进行的采访过程中,我问每个E连成员:E连弟兄关系出奇亲密,部队凝聚力特别强,战斗力始终那么强,是否是由于有索贝尔的缘故。有的回答说既是又不是。而罗德·施特罗直视着我的眼睛,说得直截了当:“是赫伯特·索贝尔造就了E连。”也有的回答与此大同小异。但是,几乎个个都表示很讨厌他。
在这种情绪的驱使下,全连拧成了一股绳。温特斯说,“这是毫无疑问的。下层军官、军士、士兵,所有的人都是一个心情,一种感觉。”但是,他又加了一句,“大家都想到了一起,那就是:一定要活得比索贝尔还长。”
大家对索贝尔的反感太强烈了,甚至在他本该赢得尊敬的时候,他仍然没有得到。在托科阿训练营地,每个官兵都必须通过体能测验。到快测验的时候,弟兄们个个都已经练得棒棒的,谁也不担心通不过。例如,做俯卧撑。几乎每个人都能做35个,有的甚至能做40个,而规定的标准只不过是30个。但是,正如蒂波所说,大家都格外兴奋,因为“我们都知道索贝尔最多只能做20个。每次带着全连做时,他总是做到20个就停了下来。如果这次测验公正的话,他准通不过,准会被刷下来。
“对索贝尔的测验是公开而公正的。我像有些弟兄一样,带着并非无所谓的态度,站在离他约50英尺处看着。做到20个时,他的手臂在发抖,脸涨得红起来,可还在慢慢坚持着。我到现在都还搞不明白他是怎样完成30个的,但他的确是完成了。我们都成了哑巴,摇着头,但没有笑。这家伙真还挺有决心呢。尽管如此,想到他毕竟仍然是块笑料,我们才得到了一些安慰。”
空降兵都是志愿者,这去队伍里的任何人——无论是官是兵——任何时候都可以退出。许多人退出了,但是索贝尔却没有。他本可以免受这次挑战,从空降连队军官的位置上退下去,到不十分艰苦的后勤连队去任职,然而,他下定决心要闯过这一关。他的决心绝不亚于E连的任何成员。
把E连磨练得比D连、F连更强是很困难的,因为2营营长斯特雷耶少校几乎与索贝尔一样狂热。感恩节那天,辛克让全团会餐,放松放松;可是,斯特雷耶少校却决定利用这段时间,在整个2营组织一次为期2天的野外演习。演习包括长距离行军、对一个设了防的地点发起进攻、经历一次半夜毒气袭击警报、享用一次K号干粮(全部是听装食品,包括炖菜、饼干、糖果、果汁粉)。
为了使大家对这次感恩节留下更深的印象,斯特雷耶还设置了额外的难题。他叫人在一块场地上离地18英尺高平摊了一层铁丝网,新杀的猪的内脏——心、肺、肝、肠,什么都有——在网下的地面上铺了一层,机枪就紧贴着铁丝网的上沿平射。利普顿回忆说,“军队对‘爬行’和‘蠕动’两个动作总是有非常清晰的区分:婴儿是爬行,蛇是蠕动。我们简直就是在蠕动。”当时的情景,谁也没有忘记。
到11月底,基础训练已告结束。E连的每个成员都掌握了使用迫击炮、机关枪、步枪、通讯联络和战地包扎等各自应有的本领。排里的任何工作,每个人都能干,至少都能应付。每个兵都了解下士、中士的职责,必要时都能替补。另外,在托科阿营地培训出来的每个人都经受过非人的锻炼和折磨。克里斯坦森说,“我们都认为,经过了这一切,什么样的苦都不在话下了。”
离开托科阿前的一两天,辛克上校在《读者文摘》上读到一篇文章,说的是日军有个营在马来半岛用72个小时行军100英里,创下了世界纪录。辛克说,“我的人能比他们更强。”他选择了训练中最能吃苦的2营来验证。他命令1营乘火车到本宁堡,3营乘火车到亚特兰大,2营徒步前往。
9月1日7点整,2营的D连、E连、F连及营部每个人背着自己的全部行装和武器出发了。步枪手尚且不容易,像马拉其这样的迫击炮班战士和戈登这样扛着机关枪的就更加艰难。斯特雷耶营长选择的路线长118英里,其中100英里是乡间土路。天气很差,下着冷雨和小雪,道路或光滑或泥泞,很不好走。韦伯斯特回忆说,“第一天,我们在红土路上跌跌绊绊地往前赶,嘴里诅咒着鬼天气,心里盘算着还有多久休息。”走了整整一个白天,天黑了还在走。雨、雪停了,风起来了,寒气刺骨。
到23点,全营行军40英里。斯特雷耶选了个光秃秃的小山作为宿营地。这里没有大树,没有小树丛,没有任何避风的地方。气温下降到华氏20度。由于无法使用行军锅,大家只发到涂有黄油和果酱的面包。6点醒来时,发现一切都蒙上了厚厚一层霜,靴子、袜子都已冻实,官兵们不解下靴带,肿胀的脚就无法塞进去。步枪、迫击炮、机关枪都和地冻在一起。半幅双人帐篷冻得满是裂口,宛如花生酥糖。
第二天,走了好几英里,僵硬、疼痛的肌肉才暖和过来。第三天最糟糕,已经走了80英里,还有38英里要走,而且最后有约20英里是通向亚特兰大的公路。泥路固然难走,水泥路走起来脚更加难受。那天夜里是在亚特兰大郊外的奥格尔索普大学的操场上露营的。
马拉其和他的同伴、外号为“指挥官”的沃伦。穆克支起小帐篷躺下休息。听到“开饭了”时,马拉其已经站不起来,只好爬过去吃饭。他的排长温特斯看看他,叫他次日早上乘救护车前往最后的目的地——亚特兰大市中心一个叫“五点”的地方。
马拉其决定坚持走到底,其他弟兄也几乎全都表示能够坚持。这时,由于报纸的广播的报道,他们的行军已经在佐治亚州家喻户晓,因而,道路两侧站满了欢呼的群众。斯特雷耶已经安排军乐队在离“五点”一英里处迎接他们。坚持步行的马拉其“听到雄壮的军乐声,精神大振,忘了疼痛,像在托科阿接受检阅似的与弟兄们一起走完了全程”。
这次徒步行军,行程118英里,前后共用75小时,实际使用的时间为33小时30分钟,即平均每小时约4英里。全营586名官兵,最后一天有的是在战友架扶下坚持到底的,未能走完全程的仅有12人。辛克上校相当自豪地告诉记者:“没有一个人掉队。即使是摔倒了,也是脸朝着前方。”全营中全员走完全程的只有E连穆尔中尉的3排。作为奖赏,3排走在了入城队伍的最前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