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章

等到欧森和我走出沙地,抵达岩石路面的时候,我们已经被厚厚的浓雾团团包围。雾气深达几百英尺,虽然偶尔有一丝银白色的月光穿越重重云雾渗透到地面,眼前灰蒙蒙的情景却比没有星星、没有月亮的黑夜更令人茫然分不清方向。

城市的灯光已然不见踪影。

浓雾导致听觉的混淆。我依稀听见朦胧的海涛声,但是声音却从四面八方传来,让人仿佛置身四周环海的岛屿而非半岛。

我不敢在能见度这么低的情况下贸然骑车。眼前的能见度一直维待在零到六英尺的范围内摆荡。虽然湾角区没有树木或其他障碍物阻挡,但是稍一不慎就很可能就迷失方向,误从海滩旁的大斜坡冲出去;只要前轮一陷入斜坡的沙堆,整部车就会向前翻覆,我若紧急刹车,立即会头朝下从脚踏车上摔落沙滩,下场不是跌断手脚,就是扭伤脖子。

此外,为了保持平衡和加快速度,我势必要用双手握住车把,也就是说必须暂时把手枪搁在口袋里。尤其在跟巴比交谈之后,我更不愿意让枪离手片刻,在大雾之中,随时可能有东西在我身边出没而不自知,等我发现之后再从口袋拔枪就来不及了。

我尽量保持步伐的轻快,用左手推着脚踏车,装出一副安然自得的样子,欧森稍微超前我一些。它显得十分谨慎,在坟墓堆里吹口哨总归不是明智之举。它不时左顾右盼。

车轮的轮轴和铁链发出滴滴答答的声响,明显地泄漏我的行踪,若要消除噪音,唯一的办法就是把脚踏车举起来带着走,但是我光凭单手恐怕撑不了多远。

况且,有没有噪音或许并不打紧,猴子是感官敏锐的动物,能够察觉极细微的动静;事实上,它们单凭气味就可以轻松地找到我。

欧森也能嗅出它们的位置。在这样雾蒙蒙的黑夜里,我只能隐隐约约看见它黑溜溜的身体,但是我看不清楚它脖子上的鬃毛是否已吓得全体竖立,如果是的话,就明确显示猴子就在附近。

我一边走,一边沉思这些猴子和普通的恒河猴之间有何差异。

单从外表来看,至少在安琪拉厨房出现的那一只长得跟正常的恒河猴没有两样,虽然它算是同类中体型较大的。她只说:“它有恐怖的黄褐色眼睛。”但是据我所知,这在灵长类动物当中算是很正常的眼睛颜色。巴比也没有提起任何奇怪的特征,除了举止怪异,和异常魁武的猴王之外,没有畸形的头颅,额头上没有第三只眼睛,脖子上也没有缝线,表示它们不是维克特·法兰肯斯坦医生(Dr.VctorFrankenstein)的曾曾曾曾曾孙女海勒·法兰肯斯坦(HeatherFrankenstein)秘密实验室里合成的科学怪人。

卫文堡机密计划的领导者担忧安玻拉是否被那只猴子抓伤或咬伤。从那些科学家的恐惧研判,那只猴子可能带有某种经由血液、唾液或其他体液感染的传染性病毒。所以他们才强迫她做例行的身体检验。四年来,他们逼迫她每个月定期做抽血检验,表示这种疾病的潜伏期可能很长。

生化战争,地球上每个国家的领导人一致关口否认自己的国家正为这种恐怖战争进行准备工作。他们高呼上帝的圣名,大谈历史的审判,签下厚厚的反生化武器条约,信誓旦旦绝不从事这种禽兽不如的研究或武器发展。在此同时,各国却私底下忙着调制炭疽症鸡尾酒,包装黑死病液化喷雾器,研制数量惊人的新病毒和细菌,科学家的需求量之高,包准作在世界各地大排长龙的失业中心里找不到一个失业的科学家。

让我无法理解的是他们为什么要强迫安琪拉进行结扎手术。没错,有些疾病会随着母体感染到胎儿,但是根据安琪拉的描述,我不

认为卫文堡的这些人是基于关心她或胎儿的理由强迫她结扎。他们的动机显然不是出于关爱,而是出于恐惧过度膨胀导致的惊慌。

我曾问过安琪拉那只猴子是否带有传染疾病。她的回答否认了这样的说法:“我宁可那是一种疾病,是就好了,或许我的病现在早已痊愈,或许我早就一死了之。死亡总比接下来的下场要好。”

如果不是疾病,那又是什么呢?

突然间,那种尖锐的叫声再度响起,刺穿层层的浓雾,将我从沉思中摇醒。

欧森吓得身体为之一颤,当下完全停住。我也跟着停下脚步,轮子的滴滴答答声霎时化为宁静。

叫声似乎是从西侧和南侧传来,不一会儿,一阵回应前者的叫声随即传出,依我研判,声音的来源应该在北侧和东侧。我们显然遭到包围。

由于浓雾中声音的传递相当混淆,我无法确切判断声音来源的距离,只知道它们就在不远处。

黑暗中海潮声如心跳般规律地阵阵传来。不知道萨莎此时正在播放克里斯。艾萨客的哪一首歌。

欧森又开始前进,我也跟进,速度比先前还快。在这个节骨眼,犹豫不决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在尚未离开这片荒凉的半岛返回市区之前,我们都处于危险状态——即使回到市区也不见得安全。

我们前进不到三、四十英尺,那种诡异的叫声再度响起,跟先前一样前呼后应。

这回我们不顾一切地继续前进。

我的心跳加速,不断安抚自己它们只是猴子,不是肉食性动物,它们只吃水果、莓子和核果,是爱好和平的动物,无奈心跳还是慢不下来。

突然间,很奇怪地,安琪拉惨死的脸庞乍然浮现脑海。我这才明白自己第一眼发现她的尸体时,错看了哪一点。她的喉咙看起来像是被一把钝刀连续割了好几次,因为伤口相当不整齐。其实,那并非刀割,而是被撕咬后狠狠嚼断的痕迹。当时我站在浴室门口,非常不愿意看她的死状,现在我才真正把她的伤口看仔细。

不仅如此,我隐约记得她身上还有其他的伤口,只是当时我没有胆量细看。在她的手上有明显的咬痕,印象中她脸上好像也有一个伤口。

是猴子,但不是普通的猴子。

这些杀人凶手故布疑阵的行径——包括拿瓷娃娃装神弄鬼和大玩躲迷藏游戏等等——似乎和顽童的把戏十分类似。在安淇拉家的那几间房间里,想必藏了不下一只的猴子,由于体型较小,所以可以轻易躲藏在一般人藏不进去的地方,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移动。

另一阵叫声在迷雾中响起,引来两个不同来源的低沉喧噪声呼应。

欧森和我继续轻快地向前迈进,但是我强忍着不快跑。若是我拔腿就跑,它们可能会将我的仓皇逃逸解释为恐惧。对狩猎的动物来说,恐惧就代表弱势,若让它们发现我处于弱势,很可能会发动攻击。

我手里紧紧握着葛洛克手枪,手与手枪仿佛已经焊接在一起。

可是我完全不知道这一群猴子总共到底有几只,或许只是二到四只,或许十只,或许更多。想到我从来没开过枪——除了稍早那全然意外的一枪之外——我大概没有能力在自已被制伏之前将所有的猴子解决掉。

我不想让自己发烧的想像力再添油加醋,但是我忍不住要想恒河猴的牙齿究竟长什么样子,全部都是臼齿吗?不可能,就算是草食性动物(假设恒河猴是草食性动物的话)也需要撕咬水果皮、果核或果壳。它们一定也有门牙,甚至还有虎牙,就跟人类一样。这些怪猴虽然主动攻击安琪拉,但是恒河猴本身在进化上并非扮演狩猎者的角色,因此它们不具备僚牙。不过,有些猩猩的确有獠牙。狒狒就是

一例,它们的牙齿看起来既孔武有力又邪恶。总而言之,恒河猴咬人的威力是无庸置疑的,因为无论它们牙齿的结构如何,它们已经用杀害安琪拉。费里曼来证实它们具有杀人的能力,而且又快又狠。

起初我只是听到或感觉到它们在我右手边几英尺的地方跑来跑去。后来,我无意间在地上瞥见一个外型模糊的黑影静悄悄地快速向我逼近。

我转身面向黑影的方向,霎时有个东西朝我腿边掠过,我还来不及看清楚,就让它消失在浓雾里。

欧森发出低鸣,但是显然十分克制,仿佛它只想发出警告,不想挑起正面冲突。它面向脚踏车旁侧如巨浪般袭来的浓雾,我猜假如我手上现在有手电筒的话,我看到的它八成不只是颈毛悚然,想必全身上下的每一根毛发都直挺挺地全体竖立。

我往接近地面的低处张望,心想可能会看到安演拉描述的那双亮晶晶的黄褐色眼睛。结果,刹那间出现在迷雾中的竟是个大小与我相仿的黑影,甚至比我还高大。隐隐约约中,形状模模糊糊的,看起来就像是漂浮在恶梦中的死亡天使,没有实质只有意像。他愈神秘就让人愈害怕。没有哀怨的眼睛,没有清晰的五官,没有明显的外型,到底是人?是猿?还是两者皆非?猴群的领导者在我眼前出现后又瞬间消失。

欧森和我再度停下脚步。

我缓慢地转头环顾雾茫茫的四周围,聚精会神地希望能听出一点动静,但是这些猴子的~举一动就和飘移的浓雾一样寂静无声。

我觉得自己就像是受困海底深处的潜水天,卡在充满浮游生物和海草的乱流里找不到出路,偏偏却在这个时刻瞥见一只寻找猎物的鲨鱼,而我只能待在原处坐以待毙。

我感觉到有东西从我的大腿后方擦身而过,并扯我的裤脚,我知道那不是欧森,因为我听见它发出邪恶的嘶嘶声。我用力踢它一脚,可是没有踢到。我还没看清楚它的模样,它就消失在白雾里。

欧森也惊讶地吠了一声,看来它也遭遇了类似的状况。

“乖,过来这边。”我慌张地说,它立刻走到我身边。

我抛开脚踏车,任它砰的一声摔在沙地上。然后我双手握着手枪,三百六十度地转了一圈,寻找可疑的目标。

惊慌和愤怒的叫嚣声随之响起,听得出来是猴子的叫声,至少有六只以上。

假如我杀了其中一只,剩余的猴子可能会吓得落荒而逃。但是它们的反应也可能像那只吃橘子的猴子一样,一看到安演拉挥动扫帚就勃然大怒,徒然引发它们的愤怒和攻击性。

无论如何,目前的能见度几近于零,在完全看不到它们的眼睛和黑影的情况下,我不敢朝浓雾里胡乱扫射,徒然浪费弹药。等到弹药用罄之后,它们要抓我就和探囊取物一样容易。

吱吱喳喳的叫声突然整齐划一地停歇。

此刻连海潮声也被浓密的雾团所掩盖,我只能听见欧森急促地喘气,和我自己上气不接下气的呼吸声,其他什么也听不见。

猴群的首领再度从灰蒙蒙的雾气中若隐若现,它像是长了翅膀一样飞扑而下,当然,这飞翔的动作全然出于我的幻觉。

欧森吼了一声,我瞒册地向后倒退,一不小心触动了雷射瞄准器,一束红光刺穿迷雾。在这当中,猴群的首领看起来始终模模糊糊的,就像布满冰霜的窗户外呼啸而过的黑影。我还来不及将红心对准它,它就已经完全消失在重重白雾之中。

我想起在疏洪水道的阶梯上见到的那堆骷髅头骨,搜集头骨的人或许不是什么不良青少年。有可能是猴群在排列展示它们的战利品,这个可能性不禁让人感到忐忑不安。

我愈想愈恐怖,搞不好我和欧森的头骨也会变成它们的展示品,我们的肉会全部被剥光,眼睛被挖掉,只剩光溜溜的骨头。

这时一只吱吱叫的猴子突然从浓雾中跳出来,跳到欧森背上。

欧森发出狂吠,急忙把头转过来转过去,气得咬牙切齿,拼命想咬猴

子一口,同时不停甩动身体,企图把这个不速之客赶下来。

我们的距离十分接近,即使在恶劣的光线和浓雾下,它那黄澄澄的眼睛依然清晰可见,看起来炯炯有神,冷酷强悍。它毫不畏惧地瞪着我,我不敢贸然开枪,唯恐慌乱中误射欧森。

猴子还没在欧森背上站稳就被迫跳下来,它转而用它那二十五磅结实的肌肉和骨架重重地向我握过来,我踉跄地向后倒退,它得寸进尺地爬到我胸前,抓着我的皮夹克不放,我若是朝它开枪,很可能会同时打伤我自己。

在那一刻,我们彼此面对面,我的眼对着它杀气腾腾的眼。它露出牙齿,凶恶地嘶嘶叫,嘴里吐出令人反胃的刺鼻口臭。它是只猴子,但又不是猴子,那肆无忌惮的眼神里透露出的诡异尤其令人害怕。

它猛然搞下我的帽子,我连忙用枪托打它,它抓着帽子跳到地上,我踢它一脚,结果踢个正着,把帽子从它手里踢落。它大声尖叫,连滚带爬地逃入浓雾中,消失影踪。

欧森跟着后面猛追,大声咆吠,完全忘了害怕这回事。我叫它回来。它也不听。

接着猴群的头头再度出现,动作比上次更快,它的外型弯弯扭扭的,看起来就像是随风飘动的披风,它在出现后又乍然消失,但是它的短暂停留已经足以让欧森打消穷追不舍的念头。

“我的天哪。”我大吃一惊地说,看着欧森进呻吟边退回我身边。

我顺手从地上抓起我的帽子,可是没有立即将帽子戴回头顶上,我将它拆好,塞入夹克内侧的口袋。

我余悸犹存地勉强告诉自己没事,我没事,我没有被咬到。假如我被抓伤的话,怎么可能一点刺痛感都没有,脸上手上都没有。没事,我没有被抓伤,感谢上帝。要是那些猴子携带的传染性病原只能经由体液接触传染,那么我应该没有被感染。

不过,当我们面对面的时候,我闻到它刺鼻的口臭,吸入它呼出来的气体。假如病原是经由空气传染,我想必已经替自己买到一张前往太平间的单程车票。

微弱的铿锵声在我身后响起,我猛然转身,发现我的脚踏车正被不明物体拖入浓雾中。脚踏车平躺在地上,车轮的辐条在拖曳的过程中梳过细沙,仅剩后轮还往视线中。在千钧一发的一刻,我俯身单手抓住车轮。

藏在白雾中的偷车贼和我展开一场拉锯战,结果我轻松地获胜,显示我的对手只是一两只恒河猴,不是它们魁武的首领。我将脚踏车竖起来,斜靠在我身侧,随即再度举起手枪。

欧森也回到我身边。

它神情紧张地又小解一次,把它肚子里的最后一滴啤酒都释放出来。我很讶异自己竟然没有吓得尿湿裤子。

有好一会儿,我急促地喘息,全身不由自主的发抖,科得即使用双手握住手枪也无法防止枪口上下抖动。然后,我渐渐恢复冷静,心跳也不再急促得像要从肋骨里撞出来似的。

灰蒙蒙的雾墙犹如幽灵般静悄悄地滑过,像是个无止尽的幽灵舰队,而推动船身的是某种神秘的超自然力量。没有吱吱叫,没有尖锐的叫声,没有风的叹息,也没有海潮的低吟。我觉得自己像是个死了而不自知的鬼魂,站在生命出口的回廊上,等待末世审判的大门在我面前敞开。

最后,游戏显然暂时告一段落,我一手握着手枪,一手推着脚踏车沿着湾角往东走,欧森小步跟在我身旁。

那些猴子还在监视我们,只是与我们保持较远的距离,白雾中不再有黑影出没,但是我知道它们还在那里,随它们爱怎样就怎样。

是猴子,但是又不是猴子,很明显是从卫文堡逃出来的。

世界末日即将来临,安琪拉这么说。

不是火。不是冰。比那还糟糕。

猴子,猴子将导致世界末日。灵长类的天启时刻即将来临。

阿玛界登。结束,尾声,亚麦加(即希腊文的最后一个字母),末世审判日,把门一关将所有的灯光打亮吧。

这简直疯狂到极点。每次,我好不容易用合理的顺序把事实拼凑起来,就没头没脑地被无法理解的巨浪彻底推翻。

巴比的态度,坚持与现世的喧嚣扰攘敬而远之的强烈决心,和安享慷懒宁静的坚持,始终被我视为差强人意的人生选择。如今看来,他的选择不仅差强人意,而且符合逻辑,充满智慧,想必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的结果。

由于我原本就不指望能活到长大成人,父母亲始终让我在嬉戏。

享乐、感官尽情发挥、和无忧无虑的环境下成长,让我学习活在当下不计未来:简而言之,他们教我相信上帝,相信上帝对自己和每个人这一生的安排;为自己的缺陷、才华和恩赐心怀感恩,因为这一切冥冥之中自有安排。当然,他们也体认到训练我自我约束的重要性,并教导我要尊重他人。但是,事实上,当你真心相信生命具有属灵的层次,相信自己是整个神秘的宇宙拼盘中精心设计的一部分时,你自然而然会这么做。虽然我比父母长命的机率很低,爸妈仍然在我首次诊断出XP症时为将来的后事预做准备,他们买了一笔为数可观的人寿保险,如今这笔钱为我提供了我相当充裕的生活费,就算我从今以后不靠写书和发表文章赚取一毛钱都无所谓。生来就与嬉戏、享乐、和美好的事物为伍,注定一辈子无法工作,注定无须像一般人那样承担沉重的责任,我大可以放弃写作,尽情做个成天只知道冲浪的小混混,相较之下,巴比。海港威简直就是个要命的工作狂,跟一颗包心大白菜一样不懂得什么叫享乐。再者,我可以尽情拥抱精懒的生活,无须感到任何罪恶感或惭愧,也不用经历良心的自责和怀疑,因为我自小就养成人类未被逐出伊甸园之前的原始人性。如同有人生而为男,有人生而为女,我的生命同样受到命运的操纵,由于我的XP症,我对命中注定的感触比任何人都还要深刻,这样的体认带来莫大的心灵解放。

就是这样,我牵着脚踏车沿着半岛往东走,继续换而不舍地试图从日落后所见所闻的每一件事理出头绪。

在欧森与我遭受猴群攻击之前,我一直试着找出这些猴子与众不同的地方;现在让我再度回到原先的谜题。这些猴子大胆、处心积虑和一般害羞、头脑简单的恒河猴大不相同。最明显的差异是,它们的脾气火爆并且生性凶猛。但是暴力倾向并非区分这两种猴子的主要特质;那只是结果,不是原因。我看出两者最重大的差异,但是我无法解释也不愿意多往那个角度去想。

浓浓的白雾依然凝结在四周,但是已有渐渐泛光的趋势。混沌之中,模模糊糊的灯光隐约乍现,是海边的建筑物和街灯的亮光。

看到文明的灯火,欧森喜出望外地发出一声低吟——也可能是松了一口气的缘故,虽然置身市区并不意味着比较安全。

当我们完全脱离南湾角,来到埃姆巴卡德罗大道时,我停下脚步,将塞在夹克口袋的帽子取出,我戴上帽子,扯一扯帽檐,又到了象人整理仪容的时间。

欧森偷偷抬头看着我,歪着头露出很关切的表情,然后嗔了一声,像是表达他的许可似的。毕竟,它是象人的狗,它自我形象的一部份有赖于我举止和仪容的端庄。

街灯的照明使得能见度骤然提高到一百英尺左右,浓雾就像古老死海的幽灵海浪般汹涌澎湃地涌入大街小巷;泛着金黄色的灯光从一颗小水滴传递到下一颗小水滴。

就算猴群想继续跟踪我们,它们也无法正大光明地出没,而且必须保持较远的距离,才不会被轻易发现。就像爱伦坡(Poe)的《太平间谋杀案》(《TheMurdersintheRueMorgue》)里的角色一样,它们只能蹑手蹑脚地潜伏在公园、没有灯光的小巷、阳台、围墙和屋顶。

夜已深,此刻的街道上没有行人,也没有行驶的车辆。整座城市看起来形同废墟。

我整个人笼罩在一种不安的预感里,眼前空荡荡的街道,犹如预示一场恐怖的浩劫即将在不久的未来降临月光湾。我们的小城市严

然正为扮演幽灵城做彩排。

我骑上单车,沿着埃姆巴卡德罗大道北驶。那位到广播电台透过萨莎与我联系的人,此刻正在他停泊在玛莉娜码头的游艇里等候我的到来。

当我踩着脚踏车驶过荒凉的街道时,我的思维不由自主地再度回到新世纪怪猴的主题上。我确定我已经找出恒河猴和这些夜里出没的怪猴间的差异,但是我极不愿意接受这样的事实,但是似乎没有别的解释,这些猴子的智商远远超过普通的猴子。

比普通的猴子聪明很多,简直聪明绝顶。

它们明白巴比拿照相机的动机,所以把照相机偷走,连他的新相机它们也不放过。

它们能从安演拉工作室的三十个洋娃娃中认出我的脸,然后用那个洋娃娃来吓唬我。事后,它们甚至懂得放火掩饰谋杀案。

卫文堡的大人物们想必在从事某种细菌战的研究,但是这依然无法解释他们实验室里的猴子为什么比一般的猴子聪明。

到底要多聪明才算“绝顶聪明”?它们或许还没有聪明到可以赢得机智猜谜游戏!或许没有聪明到可以教授大专程度的诗学课程。

成为成功的广播电台经理人、侦测世界各地的冲浪情报或撰写纽约时报的畅销书,但是它们的聪明或许足以令它们成为人类有史以来最危险、最难以控制的有害动物。想想看,以老鼠快速繁殖的能力,假如它们有人类一半聪明,又知道如何避开捕鼠器和老鼠药的话,会对人类造成多大的灾害。

这些怪猴真的是实验室的逃兵吗?是因为它们太聪明抓不到才任它们四处游荡吗?倘若真是如此,那么它们当初为什么会变得这么聪明呢?它们到底想要什么?它们到底有什么阴谋?为什么不发动大举的捕捉行动追踪包围它们,然后把它们统统关回较坚固的笼子里,让它们没有机会再逃脱呢?

难道它们只是卫文堡某些阴谋人土操纵的工具?就像警察单位训练的警犬。或像海军用来侦测敌人潜水艇的海豚,据谣传,它们甚至被用来携带附磁铁的炸药到敌舰的船身上安置。

成千上百的疑问在我的脑海里翻云覆雨。每一个都同样疯狂。

端看答案为何,让这些怪猴智商提升的过程可能极为惊世骇俗。

想到它们的残暴以及与生俱来的敌意,不禁令人对人类文明可能会遭遇的浩劫忧心如焚。

安演技预测的世界末日或许并非无稽之谈,假如我知道真相的话,假如有那么一天,我的评估或许比她更悲观。只可惜,末日先找上了安琪拉。

我的直觉是怪猴只是整个故事的一部份。它们只是史诗的一个章节,不是史诗的全部。还有更多骇人听闻的事正待发掘。

跟卫文堡的机密计划相比,从潘朵拉的盒子里倾巢而出的所有侵蚀人性的罪恶——战争、虫灾、疾病、饥荒、洪水——或许都只是小巫见大巫。

火速赶往玛莉娜码头的路上,我不小心骑得太快,害得欧森无法跟上我的速度。我看见它使尽全力向前奔跑,耳朵上下拍打,气喘如牛,但还是节节落后。

坦白说,我猛踩脚踏车的真正原因,并不是为了尽快赶往玛莉娜码头,而是潜意识地想奋力跑在这波恐怖的浪潮前面。然而,不论我再怎么奋力踩踏板,我永远逃不过,除了我的狗之外,我什么也跑不赢。

想起父亲临死前的叮咛,我不再踩踏板,任由脚踏车向前滑行,好让欧森能轻松地追上我。

永远别抛下你的朋友。朋友是唯一能帮助我们走完这一生的伴侣——他们是此生中我们唯一希望能在下辈子见到的东西。

再者,对抗大风浪最好的办法就是在零点骑上它,大胆地踏浪出去,沿着水面滑入没花的殿堂里,享受被绿色海浪完全包围的刺激,从头到尾踩着冲浪板乘风破浪,大呼过痛,完全没有任何畏惧。这么做不仅仅酷,简直是现代经典。

平缓的浪潮穿过支撑码头的柱子,轻轻拍打海堤,发出如同蜜月床上肌肤与肌肤接触般清柔的响声。潮湿的空气散发出淡淡芳香,混合着海水咸味、新鲜海藻、木锱油、铁锈和某些无法辨别的气味。

玛莉娜就窝在月光湾东北角内侧的港湾里,为少于三百艘的船只提供停泊场所,当中只有不到六艘的船被当作长期居所。

我牵着脚踏车沿着与海岸平行的码头主干往西走。轮胎轻微颠簸地驶过被露水浸湿又凹凸不平的木板路,发出林林的声音。在这个时刻,整个玛莉娜只有一艘船窗口的灯还亮着。码头上的路灯虽然很微弱,但足以作为浓雾中的指引。

由于所有的渔船都停靠在北湾角外海,避风环境较佳的玛莉娜就成了休闲船只专用的停泊码头。不管是单桅帆船、双桅帆船。还是纵帆式杂用船,从普普通通到奢侈华丽的应有尽有(以普普通通的居多),大多数都是大小和价位中庸的游艇,还有几艘波士顿捕鲸船,和两栋船屋。当中最大的一艘帆船,也是最大的一艘船只,名叫回落舞者,是一艘六十英尺长的大型温士普帆船。在电动游艇当中,最大的要属诺斯楚莫号,那是一艘五十六英尺长的蓝水近海游轮,同时也是我此刻的目的地。

我在码头的西端做了一个九十度转弯,进入两侧都停泊着船只的码头分枝。诺斯楚莫号就停靠在码头的右侧。

我是黑夜的常客。萨莎用这句话暗号,向我提示到电台找她的那个人的身份,他不愿意自己的名字在电话中曝光,也不愿意到巴比的住处找我。这是劳勃。佛斯特(RobertFrost)的诗行,即使是最高明的窃听者也不可能猜出他的身份,我推测她指的是罗斯福。佛斯特,也就是诺斯楚莫号的主人。

我将脚踏车斜靠在罗斯福船边的码头栏杆上,波浪的起伏使得船只也跟着在停泊点荡漾。它们互相碰撞发出摩擦声,听起来就像是罹患关节炎的老人睡梦中的喃喃抱怨声。

我的脚踏车即使没有人看管也从来不上锁,因为在世界各地犯罪案件泛滥的同时,月光湾始终是个治安良好的避风港。虽然这个周末过后,这个风景如画的小城镇恐怕即将沦为将整个国家导向谋杀、肢体残害和殴打传教士的罪恶渊薮,但是我们大可不必担心脚踏车的偷车率在这段时间急遽上升。

因为退潮的缘故,使得通往舷门的走道变得很陡,而且由于潮湿变得很滑。欧森跟我一样小心翼翼地往下走。当我们走到三分之二的时候,突然传来一个听起来比耳语还微弱的低沉嗓音,奇怪的是,我觉得声音的来源好像就在我头顶上白雾里,他用质问的语气说:“是谁在那里?”

我吓一大跳,差点跌落水里,还好我紧抓着正在滴水的走道扶手,保持身体的平稳。

蓝水563系列是艘表面光滑、平实的白色双层游艇,船舶上层的驾驶舱由硬壳和帆布围墙组成。船上唯一的灯光从船舱下层几扇隔着窗帘的窗户透出,分别来自船尾的尾舱和船腹的主舱。整个开放的上层甲板和驾驶舱一片漆黑而且被浓雾笼罩,我根本看不见门话的人是谁。

“是谁在那里?”那个人又低声问了一次,音量和前一次差不多,但是音色变得较为严厉。

我认出那是罗斯福。佛斯特的声音。我依照他的询问低声地回答:“是我。克里斯·雪诺。”

“孩子,把眼睛遮着。”

我眯着眼拿手当帽檐遮住眼睛,然后一道手电筒的光线直直照向我所站的位置。手电筒随即被关掉,接着罗斯福仍然低声说话:“跟你一块来的是你的狗吗?”

“是的,先生。”

“还有没有别人?”

“对不起,你说什么?”

“有没有别人跟你一起来?没有别人吗?”

“没有。”

“那么,上船来吧。”

我现在可以看见他了,因为他已经走近舵室靠近船尾甲板的栏杆。即使这么近的距离,我仍然无法看清他的长相,黑夜加上如浓场般浓得化不开的雾,和他本身黝黑的肤色为他提供了最佳的掩护。

我催促欧森向前走,然后运自从码头栏杆和船身间的缝隙跳上船,迅速爬楼梯来到上层甲板。抵达甲板顶上时,我赫然发现罗斯福手里握着一把猎枪。看来再过不久美国枪支协会就会把总部迁来月光湾了。他的枪口虽然不是指着我,但我敢说刚才他拿手电筒确定我的身份前,一定曾拿枪对准我。

即使没有那把手枪,他看起来也已经够吓人了。身高六尺四寸。

脖子跟码头的柱子一样粗,肩膀宽得就像支索帆的横杆,厚实的胸膛,两个手掌一张开比一般舵轮的直径还要宽。亚贺伯(Ahab)就该找这种人来对付大白鲸。他是六〇和七〇年代早期赫赫有名的美式足球明星。当时的体育记者给了他一个“大铁担”的封号。虽然他已经有六十三岁的高龄,而且是个成功的商人,拥有一家男性服饰店。

一座小型购物商场,以及月光湾饭店和乡村俱乐部的半数股份,但是以他目前的体能状况,当今球队里那些普遍靠基因突变、服用类固醇壮声势的足球队主力球员显然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哈罗,小狗狗。”他喃喃自语道。

欧森嗔了一声。

“孩子,这个你先拿着。”佛斯特低声说着将猎枪交给我。

他的脖子上挂了一只外表怪异的高科技望远镜。他拿起望远镜,从甲板环视周围的船只,然后仔细观望我来到诺斯楚莫号经过的码头。

“你怎么可能看得见东西?”

“夜视望远镜。可以将有限的光线提升八万倍。”

“但是这么浓的雾……”

他按下望远镜上的一个按钮,望远镜的内部随即发出一些奇怪的机械声,他解释道:“红外线感测器,只显示发热的物体。”

“玛莉娜这一带发热的物体想必不少。”

“船只的马达关着的时候就不多了。而且,我只在乎移动当中的发热物体。”

“你指的是人。”

“有可能。”

“什么人呢?”

“跟踪你的任何人。孩子,现在别出声。”

我不敢出声。罗斯福不厌其烦地扫视整个玛莉娜地区,在接下来的五分钟当中,我不断在想,原来,眼前这名本地商人和昔日足球明星也有不为人知的一面。

其实,我并不为此感到惊讶。打从日落以来,我所遇到的每一个人都不是我原先知道的样子。连巴比都有事情瞒着我:像是扫帚柜里的猎枪,和那群猴子。琵雅自认是卡哈胡娜化身的这件事,巴比也一直埋藏在心里,我现在才比较能够了解他为什么那么排斥任何沾上新世纪思想的事物,包括我有意无意对我这只奇特的狗所做的评论。至少欧森始终还是原来的样子——不过,依照目前情势的发展,就算欧森突然能用两脚站立大跳踢踏舞,我也不会感到吃惊。

“没有人在跟踪作。”罗斯福放下望远镜说道,随即取回他的猪枪。“孩子,跟我来。”

我跟着他穿过甲板来到位于右舷上的船舶进出口。罗斯福停下脚步回头观望,他的视线越过我头顶上,直盯着码头边的栏杆,欧森还在那里裹足不前。“过来这里。来啊,狗狗。”

这只狗之所以不踉上来,并不是因为它察觉到码头上有任何异动。它每一次都这样,一看到罗丝福就一反常态地变得又害羞、又别别扭扭地。

接待我们的主人平日以“动物沟通学”为嗜好——这个新世纪提倡的核心理念已经在各类电视访谈节目形成一股旋风,可是,罗斯福对自己的专长一向不张扬,只有应邻居或好友的要求才偶尔露两手。

光是提到“动物沟通学”这个名词,就足以让巴比口吐白沫,早在琵雅宣布自己是寻找卡胡纳的冲浪女神之前就是如此。罗斯福宣称,凡是被带上门求助的宠物,他都能够感应它们内心的焦虑和期望。他的这项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是巴比始终不相信他不贪财:搞什么,雪诺,我从来没说过他是骗人钱财的江湖郎中。他是一片好心。

只不过是有些急功好利罢了。

罗斯福说,这世界上他唯一无法交谈的就是我的狗。他把欧森当成是给自己的一种挑战,一有机会就试着与它沟通。“过来这边吧,老狗狗。”

欧森满不情愿地接受了他的邀请。它走路时爪子发出滴滴答答的声音。

罗斯福背着猪枪钻进敞开的船舱口,走下玻璃纤维合成的台阶,唯一的照明是台阶最底端泛黄的微弱灯光。他低着头拱着背,两双手臂紧贴在身体上尽量缩窄自己的身体,即使如此,看起来还是随时有被狭窄的楼梯口卡住的危险。

欧森迟疑了一会儿,不得已地夹着尾巴跟在罗斯福后面走下去,我殿后。走下楼梯后来到的是一个阳台形式的船尾甲板,顶上架着悬臂式的露天甲板。

欧森起初看起来好像不要进入尾舱内,尽管尾舱里面只亮着微弱的灯光,看起来十分舒适宜人。可是,等到罗斯福和我一走进去,欧森立即用力将身上凝结的霜气甩掉,甩得甲板上满地都是水,然后兴冲冲地跟着我们后面进入尾船。我简直不敢相信它居然会为了怕把我们溅湿而故意殿后。

欧森一进来,罗斯福立即把门锁上。他试一试门,确定门已经牢牢锁住。然后又不放心再试一次。

从尾舱再往里面走就是主舱,里面有几个淡色桃花心水的展示相,与之搭配的深色桃花心木地板,餐厅,和一个占地宽敞的客厅。

为了表示对我的尊重,客厅里只亮着玻璃展示柜里的一盏内藏式小灯,橱柜里摆满了琳琅满目的足球赛奖杯,以及小餐桌上两个盛装在小碟子里的绿色胖蜡烛。

室内的空气弥漫着现煮咖啡的浓浓香味。罗斯福端了一杯咖啡给我,我立即欣然接受。

“很遗憾听到你父亲的事。”

“嗯,至少他不用再受苦了。”

他扬起眉毛:“是真的吗?”

“我指的是他。”

“不是你。尤其在价目睹了这么多事情之后。”

我忍不住皱起眉头问:“你怎么会知道我看见了什么?”

“话已经传开了。”他神秘兮兮地说。

“你这话是什么——”

他举起像轮轴盖般大的手掌示意要我暂时打住。“我们待会儿再谈论这个问题。这就是我要你来这里的原因。但我还在考虑到底该向你透露多少。让我用我自己的方式把事情辗转告诉你,孩子。”

他替自己倒了一杯咖啡,把运动夹克脱下来,挂在其中一张超大型的座椅靠背上,然后不吁不喘地坐在餐桌旁。他示意要我坐在他的斜对角,随即用脚推出另一张椅子。

“狗狗来,这个给你坐。”他说,请欧森坐在第三张椅子上。虽然这是我们每次见面的惯例,欧森还是故意装糊涂,退自走到冰箱前面的地板趴下。

“不许这样。”罗斯福轻声地向它提示。

欧森打了一个哈欠。

罗斯福用一只脚轻轻摇动那张特地推出来给欧森坐的椅子。

“乖,做只听话的好狗狗。”

欧森打了一个更不自然的哈欠。它的兴味素然表现得有点夸张。

“狗狗,不要逼我过来把你抓起来放在椅子上。”罗斯福说:“那样做会让你的主人很丢脸,他希望你做个有礼貌的好客人哦。”

他说话的时候面带微笑,不带一丝威胁的语气。方头大耳的他看起来就像是尊黑色的大佛像,眼睛里充满和蔼和喜悦。

“做只好狗狗。”罗斯福重复说道。

欧森的尾巴在地上扫动了两下,然后像是突然警觉到自己的行为似的,猛然停止摇尾巴。它满脸害羞地将眼神从罗斯福转到我身上。我耸了耸肩。

罗斯福再度轻轻地摇晃那张椅子。欧森从地上爬起来,但是却不立即走到餐桌旁。

罗斯福从挂在椅背上的运动夹克口袋里取出一块形状像骨头的狗饼干。他故意把饼干凑近烛光,让欧森看个清楚。夹在他大拇指和食指之间的饼干,感觉起来就像手环上的小装饰品一样袖珍,虽然那其实是一块不小的饼干。罗斯福故意装出很宝贵的样子,小心翼翼地将饼干放在那张椅子正前方的桌面上。从运动夹克的口袋里,罗斯福又取出第二块狗饼干。他把饼子举到烛光旁边,像是在欣赏稀世珍宝似的慢慢转动饼干,然后将它放在第一块饼干旁边。

欧森满脸垂涎地嚎吟了一声,但是依然不愿意就范。它害羞地低着头,从眉头底下抬起眼睛望着饼干的主人。这是欧森唯一不太愿意正眼凝视的对象。

罗斯福从夹克口袋拿出第三块饼干。他将饼干拿在他那又大又宽而且不知撞断过几次的鼻子下方,陶醉地大口吸气,假装品味饼干令人垂涎欲滴的香味。欧森也抬起头,试着捕捉空气中的饼干香味。

罗斯福露出狡猾的微笑,朝欧森眨眨眼,然后一口把狗饼干丢进自己的嘴巴里。他卡毗卡毗地大快朵颐,畅快地灌下一口香浓的咖啡,心满意足地大呼一口气。

这令我感到相当诧异。我从来没见他这么做过。“那尝起来味道如何?”

“味道不错。吃起来跟燕麦饼差不多。要不要尝一个?”

“不用了,先生。不用了,谢谢。”我连忙婉拒,心满意足地轻啜我的咖啡。

欧森的耳朵竖起来;看来罗斯福已经完全掌握它的注意力。假如连眼前这位身材虎背熊腰、说话轻声细语的黑皮肤彪形大汉都这么享受这块饼干,想必狗辈更无法招架它的魅力。

从垂挂在椅背上的运动夹克里,罗斯福又取出另一块狗饼干。

二话不说地又将饼干拿在鼻子下方,纵情地大口吸气,连在场的我都唯恐有缺氧之虞。他陶醉地闭上眼睛,愉悦之情洋溢在脸上,激动得近乎晕厥,露出一副随时要把饼干大口吞下的模样。

欧森的焦虑全写在脸上,它赶忙从地上跳起来,跃上在我对面,也就是罗斯福为它准备的椅子上。它用后半身坐着,使劲把脖子向前伸,直到它的鼻子和罗斯福的鼻子只有两英寸的距离。然后他们共同嗅着这块濒临绝迹的狗饼干。

罗斯福并没有把这块饼干送进自己的嘴巴里,相反的,他心翼翼地将它放在桌上,和原先已经摆在欧森座位前方的另外两块饼干并排。“狗狗真乖。”

我不知道该不该相信罗斯福具有与动物沟通的能力,但是我觉得他无疑是个一流的动物心理学家。

欧森忍不住猛嗅排在桌上的饼干。

“啊,啊,啊。”罗斯福用警告的语气说。

狗狗连忙抬起头来看着他。

“没有得到我的准许前不准偷吃。”罗斯福说,“否则从今以后就再也没有饼干给你吃了。”

欧森发出一丝状似哀求的呻吟。

“我这个人一向说话算话,狗狗。”罗斯福用坚定的语气低声地说。“如果你不想跟我说话,我也无法勉强你。但是我至少可以要求你在我船上表现出应有的礼节。你不能像个野狗似的,随随便便进来我这里把饼干粮吞虎咽吃掉。”

欧森注视着罗斯福的眼睛,试着窥探他对这项不准偷吃的规定到底有多认真。罗斯福眼睛一眨也不眨。在确信这不是空穴来风的规定之后,欧森低着头注视着眼前的三块饼干。它那垂涎欲滴的表情,让我几乎忍不住想尝一尝那玩意到底是什么味道。

“好乖。”罗斯福说。他随即从餐桌上拿起一只遥控器,按下一个按钮,虽然他的手指粗得很难不一次同时压到三个按钮。在欧森背后,一道电动门向上卷进看不见的地方,隐藏式的橱柜里放着两堆叠得密密麻麻的电子仪器,两极真空管不时发出亮光。

欧森意兴阑珊地回头看了一眼,随即又将注意力的焦点集中在那三块想吃又不能吃的饼干上。

橱柜里的大型监视器荧幕紧接着开启。荧幕分割成四个题示区,从荧幕上可以模模糊糊地看见被浓雾笼罩的玛莉娜港区,和诺斯楚莫号四周围的动静。

“这是什么玩意?”我忍不住问道。

“保全系统。”罗斯福放下遥控器。“移动物体侦测仪和红外线感应器能立即捕捉任何接近物体的讯息,向我们发出警告。紧接着,在对方尚未抵达之前,望远镜会自动将焦点集中在人侵的物体上并且将影像放大,让我们知道我们要对付的对象是谁。”

“我们要对付的对象是谁?”

他优雅地轻啜了两口咖啡,然后开口说:“你可能已经知道得太多了。”

“这是什么意思?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除了我自己之外,什么人都不是。”他回答。“只是老罗斯福·佛斯特。假如你怀疑我是这件事的背后主谋之一,那你就大错特错。”

“什么背后主谋?到底是什么事情?”

他看着四个监视幕说:“运气好的话,他们可能还没察觉我知道他们的事。”

“他们是谁?是卫文堡的那些人吗?”

他回头看着我。“‘他们’指的已经不再只是卫文堡的人了,现在连一般老百姓都牵涉在内。我不确定人数,或许几百人,或许五百人,但是应该不会超过这个数字,至少现在还没有。可以确定的是,这件事还在蔓延当中,有愈来愈多的人卷入……而且早已经蔓延到月光湾以外的地区。”

我听了很懊恼。“你是不是故意不把话说清楚?”

“尽我所能,是的。”

他从座位上站起来,伸手拿起咖啡壶,一语不发地在杯子里注入热腾腾的咖啡。他显然想用对付欧森的那套方法对付我,要我像欧森等吃饼干那样慢慢等他一口一口吐出事情的片段。

狗狗舔着三块饼干四周的桌面,但是它的舌头始终不敢沾到饼干。

罗斯福一回到座位上,我就问道:“假如你和那帮人不是一伙的,你怎么会知道他们的事情?”

“我知道的并不多。”

“显然比我多。”

“我只知道动物们告诉我的事。”

“什么动物?”

“噢,当然不是你的狗喽。”

欧森从饼干上抬起头。

“它是个谜。”罗斯福说。

虽然我一直不自觉,但是自从日落以来,我就像从诡异的魔镜前走过一样。

我决定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的方式玩这场游戏,于是我说:“依你这么说……除了我这只神秘的狗之外,其他的动物都和你说了什么呢?”

“你最好不要知道全部的真相。你只需要知道你最好忘了你在医院停车场和殡仪馆目睹的一切。”

我整个人坐直,仿佛被自己紧绷的头皮拉直一般。“你跟他们是一伙的。”

“不是。孩子,放轻松点,你在我这里很安全。我们认识多久了?

从你第一次跟你的狗到我这里至今已经两年多了。我相信你知道你可以信任我。“

事实上,我心中对罗斯福仍有那么一点信任,虽然我对自己看人的眼光已经不像从前那么有自信。

“假如你不试着忘却你所见到的一切,”他接着说:“假如你试图和城外的政府上级通报,你将会威胁到许多人的生命安全。”

我愈听胸口愈紧绷,忍不住破口大骂:“你刚才明明说我可以信任你,现在你却反过来威胁我。”

他露出受伤的神情。“孩子啊,我真的是你的朋友,我不会威胁你,我只是想告诉你——”

“我知道,还不就是你那些动物朋友跟你说的话。”

“不惜任何代价要把这件事压下去的是卫文堡的人,不是我。不论如何,反正你个人暂时不会有任何危险,就算你跑去外头向政府机关报告,他们也不会加害于你,至少一开始不会。他们不敢碰你。不是你。你是受到尊敬的对象。”

这是他到目前为止说过最奇怪的话。我百思不解地眨着眼确认我没听错:“受到尊敬?”

“没错。他们都很敬畏你。”

我发现欧森正聚精会神地望着我,仿佛连它的饼干都忘得一干二净。

罗斯福所说的话不仅令人百思不解,简直就是一派胡言。“他们为什么要尊敬我?”我质问。

“因为你的身份。”

我的脑筋像盘旋的海鸥般天旅地转。“我有什么身份?”

罗斯福眉头深锁,像在深思似地用手拉着脸。“真该死,我也不知道。我只是重述我听到的话。”

动物跟你讲的话。哼,你以为你是杜立德医生(Dr.Dolittle)吗?

巴比讲过的一些骂人的话一字一句爬人我脑海。

“重点是,”他说,“卫文堡的人不会杀你,除非你逼得他们别无选择。”

“你今天晚上见到萨莎的时候,你跟她说这是一件攸关生死的事。”

罗斯福面色严肃地点点头。“的确是。对她和其他一些人来说的确是。据我所知,这些混帐东西将会杀害你所爱的人来达成控制作的行动的目的,直到你打消进一步追究这件事的念头,忘记你所见到的事,继续过你的生活为止。”

“我所爱的人?”

“萨莎、巴比。甚至欧森都难以幸免。”

“他们会为了要我闭嘴而杀害我的朋友?”

“直到你闭嘴为止,一个接着一个,他们会一个接一个杀,直到你为了挽救剩余的人而闭嘴为止。”

为了把父母亲的死因查个水落石出,我甘愿冒个人生命的危险,但是我木能拿朋友的性命做睹注。

“他们简直是禽兽不如。竟然不择手段滥杀无辜——”

“这就是你对付的对象。”

我气得脑压直线上升,仿佛要崩裂似的:“我对付的对象到底是谁?光知道是卫文堡的人还不够,我必须多知道一些细节。”

罗斯福轻啜着咖啡,默不作答。或许他真是我的朋友,或许要是我照着他的话去做,真的可以救萨莎和巴比一命,但是我仍然忍不住想给他一拳。我可能真的会这么做,假如我有机会不被打断手的话,我甚至想毫不留情地连续给他几拳。

欧森将一只前脚放在桌上,目的不是为了将饼干拨到地上然后趁机吞掉,而是在侧身往我身后张望时籍以保持身体的平衡。大厅里有个东西吸引了它的注意力。当我转身循着欧森的目光向后张望时,我见到一只猫坐在沙发的扶手上,背后衬着奖杯展示柜发出的微弱光线。它的毛色看起来及发的。它的脸被阴影蒙盖,两只眼睛发出泛着金色斑点的绿光。

它有可能是我今晚稍早在寇克殡仪馆后山遇到的那只猫。

那只猫如同法老王坟墓里的埃及雕像般正襟危坐,似乎打算一辈子坐在沙发扶手上一动也不动。

虽然它只是一只小动物,我还是不习惯背向着它。我换坐到罗斯福对面的椅子上,从那里,我可以将我右手边的整个大厅和尽头的沙发尽收眼底。

“你什么时候开始养猫的?”我好奇地问。

“那不是我的猫。”罗斯福说。“它只是来这里玩玩罢了。”

“我觉得我今天傍晚好像见过这只猫。”

“是的,没错。”

“就是它告诉你的,哼?”我带着巴比惯用的轻蔑语气说。

“蒙哥杰利跟我谈过,是的。‘罗斯福用肯定的语气回答。

“你说谁?”

罗斯福用手指着沙发上的猫。“蒙哥杰利。”他一字一字说给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