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战胜利的消息传来时,托尔金正在赫尔,他再也不想继续留在军队,他早已提出申请重回学校,并且也在牛津获得了一份工作。几星期后,他的申请获准,他可以去彭克里杰接春天才搬过来的伊迪丝、约翰宝宝和詹尼斯·格罗夫(她的表姐),一块儿去被托尔金长久以来视为故乡的牛津。
托尔金的第一份工作是编撰《新英格兰词典》的语言专家职务。这是一份薪水相当少的工作,但至少让托尔金回到了牛津市,而且1919年初他开始工作时,也可能知道这只是暂时性的工作。《新英格兰词典》的编撰是一份繁重而庞杂的工作,它始于1878年,由一位名叫詹姆斯·默里的热忱编辑负责。托尔金被分配编撰“W”起头的部分生字。这个工作讲究细节,也需要对语言本身有深刻的理解,但工作本身极其单调乏味。托尔金在语言上的造诣足以让他驾轻就熟,但他清楚自己应在更为广袤的学术领域里工作。托尔金一次只要编撰很少的几个词,但需要彻底研究它们的根源和含意。他得找出这些词和十几种不同语言的对等词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包括古英语在内的古代语言,追踪它们演化的经过。这艰辛细致地收集来的资料,只有很少一部分会收录在词典里,但编撰者们觉得,有关一个词的一切资料都应该被弄清楚,以保证今后词典中出现的那么二三行精确无误。为了一个词,托尔金常常会花上一周的时间去研究,并给出全面的解答。
他们的住房又挤又小,很不舒服,因此,托尔金又找了一份做私人教师的工作,租了一幢离艾尔弗雷德不远的小房子。这标志着整个家庭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他们可以雇一个女佣。对伊迪丝来说最为重要的是,她可以把钢琴搬出来,将它安排在客厅出风头,在这里教大学生也很合算,托尔金因为有妻子在场,可以接受女子学院的学生,她们无需女监护人就可以到他这儿来上课。
托尔金发现自己确实是一个非常好的老师,他的学生很喜欢他,他们的学业进步得也很快,到来年春天,已经有学生预约了整个学年的课。托尔金一定感受到非凡的自信,伊迪丝刚发现她怀上了第二个孩子,同时托尔金开始明白,他想在学术界出人头地,他发现自己很有天分,能够表达他对所修科目的热情,而且他还觉得在校外做语言学家,如编撰《新英格兰词典》的工作完全不适合他。
在1920年夏天,托尔金获知原本在利兹大学英语系担任英语教授的F·W·穆尔曼意外溺水身亡,便瞒着伊迪丝申请了这个教职,很快他们邀请他去面试,面试中他和英文教授乔治·戈登极为投缘,几天后,正式的聘书寄到了,当托尔金不得不告诉伊迪丝他们又要搬家时,她感到非常气恼。但对托尔金来说,这个职位使他又上了一个极大的台阶,显然是不容错过的。
利兹市一直都不是一个漂亮的地方(书中在此有两幅插图,分别是1896-1900期间托尔金的母亲在伯明翰附近租的小屋和1920年代的利兹工业城风貌,黑白照片,空中俯瞰的角度,看起来还不错,呵呵。),如今有“红砖大学”之称的利兹大学也同样毫不起眼,远不能和显赫的牛津大学相比。
对托尔金来说,新工作的最初几个月里特别难熬。伊迪丝留在牛津生孩子,他只好住在大学附近一间卧室兼起居室的小房子里。每到周末,他便乘星期五下午晚班火车返回牛津市,星期天又返回(这个情节,在《周渔的火车》里看过哦)。这种生活确实使人难受,他又申请了另外两个教职,一个是利物浦大学,另一个是开普敦大学的教授职位,利物浦大学没有考虑他的申请,但开普敦大学愿意接受他。在那个冰寒料峭的冬季,他一定在那间狭小的房间里苦苦思索了很久。幼时在南非的生活他已完全不记得,对他说来它已变得像古老的传说,尽管他感到很兴奋,但全家搬去开普敦将会带来许多问题。
很快,伊迪丝生下了第二个孩子迈克尔,由于她的反对,这件事便被抛之脑后了。随着春天的到来,全家团聚在利兹后,他们发现自己开始享受起那儿的生活了。比起牛津大学那一本正经的气势,伊迪丝更喜欢利兹宽和的氛围,很快便与托尔金大学同事们的妻子交上了朋友。
由乔治·戈登主持的英语系虽然不大,但却在不断地成长扩充。这所大学的办学经费不像牛津剑桥那样充足,托尔金不得不与戈登和另一位法语教授共用一个办公室,窗户脏兮兮的,油漆也成片剥落了,景致与埃克赛特学院的苍翠繁茂和古色古香无法相比。但环境与物质方面的享受不能代表一切。托尔金喜欢并敬重戈登,并且很快便喜欢上了自己的学生们。他们大多来自本地,很多出自中下阶层家庭,学习非常认真,这些在利兹大学学习英语语言文学的北方孩子,其实也反映了托尔金自身个性的某些方面,埋头苦读,勤奋好学,他们也像当年的他一样,不得不去克服出身的环境背景。
情势变得更加好了。1922年初,托尔金两年前在艾尔弗雷德大街的家里教过的一个学生,成了年轻的学者,到利兹大学英语系任初级讲师,这个名叫埃里克·戈登(与乔治·戈登没有亲属关系)的年轻人不但天资聪明,而且与托尔金一样十分痴迷于古代语言,很快,他们便合作著书立说,第一次合作是1922年底出版的中古英语作品选集集注。这之后他们又开始合作托尔金第一部真正重要的作品,是中古英语诗歌《高文爵士和绿衣骑士》的新版本。原诗是约公元1380年英格兰中部的一位匿名诗人创作的,描写亚瑟王麾下的骑士、主角高文爵士如何经过两次考验,第一次是砍去邪恶的绿衣骑士的头,第二次则是抵御与一位伯蒂莱克爵士的妻子通奸的诱惑。托尔金和戈登出版的新版本也是本科生中古英语课程的主要教材之一,在1925年它终于被牛津大学印刷所出版了,它立刻被列为标准课本,多年不变。托尔金和戈登同样也是朋友,他们携手让利兹大学英语系充满了生气,他们为老师和学生创办了维京俱乐部,这是一个活泼有趣的俱乐部。
与此同时,托尔金的家庭生活变得更加复杂,他肩上的责任更加重大了。1924年,伊迪丝第三次怀孕了,很快他们搬到一所更大的房子里。毫无疑问,托尔金原本可能一直待在利兹大学,他们全家在此生活得很愉快,每年暑假批改毕业生考卷可以获得一小笔额外的收入,每年夏天他们可以在附近的海滨小镇度一个短假。1924年10月,正好是第三个孩子克里斯托弗·鲁埃尔诞生前一个月,他被升为教授,这一切使托尔金更加受到了鼓舞。
然而,他依然觉得自己的生涯当中似乎缺失了什么,他总感觉他可以为自己和为这个日益增大的家庭做得更好。在三十二岁这个相对年轻的年龄就已升为教授当然是一个显著的成就,但不容回避的是,利兹大学毕竟只是一所地方性的小学校。尽管他什么也没说,但还是将目光投向更高的地方。比如伦敦,或在牛津剑桥大学学院里谋得一席之地。
他没有刻意运作,但1925年初,一个理想的机会忽然来了。牛津大学古英语教授威·克雷吉已接受了美国一个职位,于是,包括托尔金在内的四个人提交了申请,另外三个人都比托尔金更有经验,也更适合这个职位,但后来两个人退出,剩下的一位候选人是托尔金十年前在牛津学习时的老师。选拔小组花了很长时间做决定。肯尼斯·赛瑟姆的教学经验当然更胜一筹,在大学也颇有名声,而托尔金还微不足道。但是托尔金也有自己的支持者,当年给托尔金第一份教职的乔治·戈登两年前已经来到牛津大学,现在是英国文学系的教授,拥有决定权的副校长受戈登影响,最后决定选择这位来自利兹大学的年轻教授(果然是,朝中有人好做官啊:P)。
对伊迪丝来说,这当然意味着又一次搬迁,但对罗纳德说来,这可是一个了不起的跨越。她为他感到非常的自豪。虽然她已经在利兹安顿下来,但在她心灵深处,她也在疑惑这儿会不会是他们永久的家,因为她杰出的丈夫决不会安于次要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