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汉末还魂

1千年往事

我不禁拍案叫绝。好个张静宜,真的冰雪聪明,守陵村的人既然是为了给刘胜守墓,那自然是姓刘的居多。可是我还没有说出好来,毕不凡的一句话却推翻了张静宜的论断。

“错了,守陵村的先祖应该姓窦。”

毕不凡喝了一口蟠桃酒,开始向我们娓娓道来一段尘封多年的往事。

一九六八年在满城发现中山靖王刘胜的墓穴之后,考古工作者一直在思考,旁边是不是还应该有一座王后墓葬。果不其然,在经过精细勘探之后,在距离靖王墓百米的地方又发现了一座大型墓葬。经考证,这座墓葬的主人,就是中山靖王刘胜的王妃窦绾之墓。

毕不凡的故事,就是从窦绾开始的。

窦绾有个侄子,名叫窦柯。窦柯因为窦绾的关系,在中山国中做了一个王室卫队的小头目,手下有百十来个人。刘胜和窦绾死后葬入陵山,窦柯就奉第二代中山王之命带着自己的手下长期驻扎在陵山脚下,成为守陵人。

刘胜死后,他的二十个儿子被汉武帝封为列侯,中山国的国土发生了分裂。一个面积只有几百平方公里的小封国,被分割成了二十块互不隶属的列侯领地,中山国已经算是名存实亡了。而在这二十个列侯当中,其中有十一个列侯因为在进献给宗庙用于祭祀祖先的黄金里弄虚作假,被革除了爵位。三代以后,这些刘姓皇族已经和平民百姓无异,再不复昔日尊贵的地位。

中山国虽然亡了,但是替中山靖王守墓的窦柯,以及窦柯的后人们却忠心耿耿,依然守着一座石头山不离不弃。一千多年过去了,这里几经战乱,窦柯的后人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当年驻扎军队的营地也变成了拥有数千人的守陵村。

伴随着时间的推移,朝代的更替,天下早已不再是刘姓人的天下。守陵村里的人也逐渐忘了自己的来历,他们只知道这座村子叫做守陵村,村子前面的小山叫做陵山,至于其中的秘密,早已经随风而逝。

可是别人忘记了,窦柯的直系子孙们却没有忘记。窦家的每一代族长临死之前,都会把一个锦盒传给下一代,并且详细地讲述陵山以及守陵村的来历。这样的传统一直延续到清朝雍正年间,窦家来了一个姓陈的长工才戛然而止。

毕不凡又喝了一口酒,慢悠悠地说道:“这个长工叫做陈大义,长得眉清目秀,略通文书,因为家境贫寒,自愿卖身为奴,到窦家做了长工。”

“莫非那个锦盒传给了陈大义?”张静宜站得累了,终于顾不得脏乱,也盘膝坐在炕上,靠着我的肩膀说道,“他不会是个贼吧?”

酒葫芦里的酒快要喝光了,毕不凡有些微醺,摇头说道:“陈大义不是贼,而窦家的小女儿窦灵却是贼。窦家是守陵村的第一大家族,传到窦灵那一代一共是兄妹十三人,窦灵年纪最小,人们习惯上称呼她为窦十三,是嫡出。窦灵聪明伶俐,深得父母喜爱,因此从小就养成了任性的脾气。陈大义来的那一年,窦灵年方二八,正是情窦初开之时。陈大义在窦府的工作是给窦灵抬轿,两个年轻人朝夕相处,很快就互生好感,私订终身了。”

我笑了,这是一个老套的故事。富家女爱上穷光蛋,肯定会遇到重重阻挠。传闻中一幕幕或喜或悲的私奔闹剧,就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上演的。

果不其然,毕不凡继续说道:“窦灵和陈大义知道他们之间的事情是绝对不会被窦灵的父母接受的,于是他们想到了私奔。在临走的时候,窦灵偷偷潜入父亲的房间,从那个代代相传的锦盒里拿出了一件东西。”

“我就说嘛,那宝贝一定到了他们手里了。”张静宜因为自己的猜测得到证实,显得很骄傲。

“是什么东西?”我的心情很紧张。我知道,问题的关键到了,被窦灵拿走的东西,很有可能就是灵魂挂件。

“那个东西叫做还魂祭坛。”

我大失所望:“不是灵魂挂件吗?”

“年轻人,你知道古代的君王最害怕的事情是什么?”毕不凡话题一转,居然问出了一个和刚才的话题毫不着边的问题。

虽然我很想知道还魂祭坛和灵魂挂件之间有没有联系,但是我还是思考了一会儿:“怕死。”

是人都会怕死,特别是那些高高在上的君王,他们的生活锦衣玉食、美女成群,多活一天,就是多一天的享受。因此相较于普通人来说,君王们更怕死。历代君王为了能多活几年,都是不惜耗费巨大的财力和物力的。秦始皇为了求仙药,甚至不惜把三千童男童女送入大海就是佐证。

“你错了,他们最害怕的不是死亡,而是不能复活啊!”

“复活,人死了怎么能复活?那些古代人真傻,一定是被方士们骗了。”张静宜再一次忍不住发表观点。

如果放在以往,我也不会相信人死了能够复活。但是在经历了鬼魂之事之后,我的观点得到了改变。既然灵魂是可以脱离肉体而单独存在的,那么灵魂就有可能借助另外一具躯体达到复活的目的。如果人死了之后,能够通过某种途径不断地复活的话,那他就已经做到长生不老了。

“每一座君王的墓地旁边,都会有守陵人,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毕不凡又问出了一个问题。

“提防盗墓贼呗。”张静宜抢先回答。

“这只是其一,守陵人最重要的职责不是防盗,而是在等候,等候墓葬主人的归来。”毕不凡看着我手中的镯子,说话的声音稍微提高了一点,“而要成功复活,有样东西是必不可少的,那就是还魂祭坛。”

2还魂祭坛

经过毕不凡的一番解释,我弄明白了什么是还魂祭坛。

所谓的还魂祭坛一共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一个直径三十厘米的圆盘状的东西,中间有一根十多厘米高的凸起,叫做生命石柱。另外一部分是一个环状物,称为失魂引,就是我手中的灵魂挂件。

还魂祭坛不知道是何人所造,也不知道是源自何时,它是周王室收藏的最重要的宝物之一。相传还魂祭坛可以牵引失落的灵魂,在某种仪式的作用下,可以让死亡了的人得以重生。

秦庄襄王时,吕不韦灭周,还魂祭坛就落入了秦人手中。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大兴土木,建造陵寝以及阿房宫。当时的秦始皇作了两手准备,一方面积极寻找不老仙药,渴望长生不老。另外一方面,如果仙药找不到,就利用还魂祭坛的力量,让自己能够有一个复活的机会。因此秦始皇在阿房宫内建造还魂殿,殿内供奉的就是还魂祭坛。

秦朝末年,刘邦率部攻下咸阳。刘邦为了平息项羽的愤怒,把还魂祭坛敬献给项羽。项羽之所以火烧阿房宫,却没有挖掘秦始皇陵,正是因为这个还魂祭坛。因为项羽认为,还魂祭坛既然到了自己的手里,秦始皇就永远没有复活的希望了,挖不挖他的坟墓并不重要。

其后又经历了几十年的战乱,还魂祭坛不知怎么竟然落入了中山靖王刘胜的手中。建元三年,刘胜之所以敢和代王刘登、长沙王刘发、济川王刘明一起到长安朝见弟弟汉武帝,并且不惧危险在汉武帝面前哭闹,就是因为他手中有还魂祭坛,他不怕死。

中山靖王刘胜因为极为宠爱王妃窦绾,希望将来和窦绾一起重生,因此才将看管灵魂祭坛的重任交给了窦绾的弟弟窦柯。窦柯以及窦柯的后人的确没有辜负中山靖王的重托,一千多年来一直苦守着这个秘密,希望有朝一日他们的王者再次归来。

然而,一个痴情的女子却令这个千年计划功亏一篑。

因为生命石柱体积大、分量重,窦灵无法拿动,她只拿了挂在生命石柱上的灵魂挂件。可以想象,当时的窦灵绝对不知道还魂祭坛的秘密,否则她即便是再不肖,也不敢偷灵魂挂件的。窦灵也许觉得,此次一别将再也见不到亲生父母了,因此只是想拿一个东西做纪念。

这是数千年来,生命石柱和灵魂挂件第一次长期分离,结果发生了一系列可怕的事情。

毕不凡长叹一声,说道:“自从窦灵拿走灵魂挂件之后,灾难就降临了。窦灵走后的第一天,她的父亲无疾而终,第二天,她的母亲也莫名其妙地死了。随后,每隔一个月,窦家都会有一个成员意外死亡。仅仅过了三年,人丁兴旺的窦家竟然只剩下了不足十来个人。窦家人认为,一切灾难都源自还魂祭坛,要想免除灾难,就必须让生命石柱和灵魂挂件合二为一。因此窦家倾巢而出,到外界去寻找窦灵和那个陈大义。这一走,窦家的人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也许他们都死了,也许依然在寻找。”

听完了毕不凡的话,我久久无语。直觉告诉我,毕不凡说的是认真的,但是理智却告诉我,这只不过是一个凄婉的传说而已。一个人死后竟然能够复生,已经算是匪夷所思了,但是两块石头合在一起的时候一千多年毫无异样,分开之后却成了杀人利器,这更令人难以接受。

“大师,还魂祭坛怎样才可以让人复活呢?”毕不凡说了很多,但是他却没有列举出一个利用还魂祭坛成功复活的例子来。

“当还魂的时刻到来的时候,灵魂挂件将会挂在死者的尸骨上,吸取死者的灵魂。然后,把灵魂挂件挂在生命石柱上面,由生命石柱重塑灵魂的记忆和结构。”毕不凡详细解释,“这个时候,需要一个牺牲者。牺牲者只要把灵魂挂件戴在自己的手腕上,里面被重塑过的灵魂就会取代牺牲者的灵魂,从而达到借壳还魂的目的。死者的灵魂回来了,身体虽然不是自己的,但从某种意义上讲,他的确已经获得了重生。”

“既然如此简单,那么窦家人在陵山脚下守候了一千多年,为什么没能让刘胜复活呢?”我想找到一个理由,来证明毕不凡的荒谬。

“因为时间不够。”毕不凡拿起酒葫芦,凑到鼻子下面用力嗅了嗅,“还魂祭坛又名六道轮回法轮,发生作用的期限是接受死者祭祀六十六个轮回之后,也就是一千八百八十年。”

“刘胜是在景帝三年,即公元前一五四年被封为中山靖王的,在位四十二年,也就是在公元前一一二年死亡。距今已经两千多年了,他再也不能复活了。”上次参观满城汉墓的时候,我对中山靖王的生平多少有些记忆。

“你错了。生命石柱需要一千八百八十年聚拢天地灵气,才具有足够的力量让人复活,现在灵气已经足够了,只要拥有灵魂挂件,随时都可以让人复活。事实上如果窦灵不窃取灵魂挂件的话,刘胜很可能会在几年后复活。一个小小的插曲,竟然让数千人一千多年的苦苦等候化为虚无。天灾、人祸、命啊!”

毕不凡长吁短叹,我在一旁忍着不笑。无论毕不凡说什么,我还是不愿意相信这件事情。

“年轻人,我真不知道该为你高兴还是为你悲哀。因为在不久的将来,你将会拥有皇族的血统,而代价就是,你将会失去自己的意识。”毕不凡说完,直勾勾地看着我,脸上带着悲天悯人的神情。

“开什么玩笑,你不会是说刘胜的灵魂将会附着在我的身上吧?”我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了。

毕不凡指了指我的手腕:“你戴上了灵魂挂件,就意味着你自愿选择做牺牲者。灵魂挂件无法取下来,也就意味着灵魂挂件认可了你就是祭品的身份。”

3吞吃自己尾巴的蛇

“谁说不能取下来,你刚才不就……”我还是笑,可是刚笑了一半就戛然而止。

我的笑容凝固在脸上,当时的样子一定很可怕,身边的张静宜甚至不由自主地向旁边挪动了许多。毕不凡说话的时候,镯子就拿在我的右手上,为了证明毕不凡的错误,我把镯子戴上左腕。然而当我想把镯子再摘下来的时候,我发现我居然做不到了。

一只镯子,戴上去的时候自如顺畅,可是要摘下来却难如登天。这样的状况已经是第二次发生了。这只镯子的确邪门,也许就像毕不凡说的那样,镯子已经把我选定为牺牲者了。

“这怎么可能!”我拼命往下摘镯子,冷汗刷刷地往外冒,“静宜,帮帮我。”

张静宜也感觉到了事情的严重,立刻帮助我摘镯子。可是张静宜很快就发现,镯子的口径和我手腕的粗细完全吻合,根本没办法从手掌上脱下来。张静宜害怕了,眼泪在眼眶内打转:“林哥,怎……怎么办?”

“大师……”我伸出手,只能求助毕不凡了。在一个小时前,毕不凡曾经轻松地摘下过这只镯子。

“一条蛇,首尾相连,似乎嘴巴在吞食尾巴,又似乎尾巴在逃离嘴巴,这是什么意思?”毕不凡握着我的手腕,指着镯子内部的蛇形花纹说道,“头既是尾,尾也是头;生既是死,死也是生;过去就是现在,现在就是未来。周而复始,生生不息。摘下了如何,摘不下又如何?”

“大师,求求你帮我摘下来吧!”我心乱如麻,哪里有心思去理会毕不凡说话的含义。

毕不凡放开我的手腕,顺手从瓦罐里抓出最后一块兔子肉,靠在炕上细细咀嚼了起来:“年轻人,我上次怎么和你说来着?”

“大师让我明天来,需开坛作法方能解煞。”那天的话,我历历在目。

“还有呢?”毕不凡显得很不满意,噗的一声,吐出一块骨头。

“大师说神人不可以欺,让我来的时候带足贡品,越多越好。”

毕不凡斜着眼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张静宜,不满的神色越来越浓。我们带的东西都已经放在唐美丽家里了,此刻我和张静宜手中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你是供品呢,还是这位女娃娃是供品?”毕不凡伸出一只油乎乎的手,指了指张静宜,说道,“女娃娃长得不错,细皮嫩肉的,他们一定会喜欢的。只不过可惜了点,你还不到二十岁吧?”

张静宜吓得尖叫一声,紧紧抓住我的胳膊,生怕我真的把她当做贡品送给毕不凡。

“大师,只要你能把镯子摘下去,我明天一定带很多供品来答谢你。”我内心焦急,开始恳求毕不凡。

“神人不可欺啊!”毕不凡又坐了起来,转身打开窗户,似乎自言自语道,“下雨天,留客天,可是雨已经停了呀。雨过天晴,正是采摘山珍的时候,看来我也该走动走动了。”

我知道这是毕不凡在赶我们走。我和这个老头子虽然接触不多,但是却感觉他表面上虽然随意,而却是一个原则性很强的人。看来,如果我没有足够打动他的礼品供奉,他是不会帮助我的。何况还要开坛作法,如果没有贡品,怎么开坛。

我看了看窗外,果然在不知不觉中,雨已经停了。天空出现一片火烧云,太阳正抓紧一天中最后一段时间,把光芒播撒在大地上。我和张静宜一起起身,向毕不凡告辞。毕不凡面朝窗外,背后的右手摆了摆,再不言语。

走在阳光下,我终于看清楚了这里的环境。

毕不凡的小茅屋位于一个三十来米高的小矮坡上,周围种满了桃树,在桃树的掩映下,这里还真像高人隐居之所。下了缓坡,前方是一块七八亩大小的西瓜地,地头有一座瓜棚,想必是看瓜人的居所。顺着西瓜地往前走,穿过一百多米的玉米地,就到了土路上。

不知道为什么,我和张静宜觉得胸口很闷,都有缺氧症状。我们两个在桃树下大口呼吸了三四分钟新鲜的雨后空气,头脑才清醒了些。站在瓜地边缘往回看,茅草屋已经完全湮没在桃林中,不见踪影了。

走着走着,我和张静宜同时看到了一个破碎了的大西瓜。西瓜的一半已经碎裂成拳头大的小块,而另外一半却呈半圆形,里面的瓜瓤没有了,活脱儿一顶绿皮帽子。想一想刚才在雨中,我戴着这样一顶奇怪的帽子,鲜红的西瓜汁顺着额头鬓角往下流的滑稽样子,我们两个不由得相视而笑,紧张的心情稍微舒缓了一些。

“站住,别跑!”伴随着一声大喝,从瓜棚中蹿出一个彪形大汉。大汉手持一根木棍,哇哇怪叫着向我们冲过来:“偷瓜贼,我可抓住你们了!”

所谓瓜前不纳履,李下不整冠,我刚才因为蹲下身子察看那个西瓜帽子,被人误会成了偷瓜贼。现在人赃并获,将很难解释。

也许偷瓜的人经常光顾这里,那个看瓜人显得非常气愤,大踏步跑到我们面前,二话不说,举起木棍就往我身上打来。

看瓜人明显是一个莽汉,棍子举得老高,双脚分得太开,光顾着打人,一点防范都没有。他的动作太笨拙了,而且也太慢了,对于这样的攻击,我自信能在三秒钟内结束战斗——如果我下狠手的话。

可是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根本不需要我出手解决问题,张静宜就把这个莽汉料理了。

看瓜人冲过来的时候,首先要经过张静宜的身边。这个看瓜人也许认为张静宜是个女孩子,只要抓住了我,她根本不需要理会。看瓜人的策略是对的,可是他没想到,看似娇柔的张静宜居然抬起了右腿。

“呀!”一声娇喝,张静宜的右脚正踹在看瓜人的裤裆上。

4抱头鼠窜的看瓜人

张静宜这一脚太过突然,动作快如闪电,而且极其准确,正好击中男人身体上最薄弱的环节。看来张静宜作为一个护士,专业知识真的没白学,知道从哪里打击男人最有效果。

那个大汉裆部受到重创,惨叫一声,棍子一扔,扑倒在我脚下:“啊……疼死我了!”

张静宜踹倒大汉,兀自不依不饶,冲上前去对着大汉的身体一阵乱踢:“我不是偷瓜贼,我不是偷瓜贼……”

那个大汉双手捂住裆部,身子弓成了虾米的样子,哪里还有力气躲闪。大汉在瓜地里滚来滚去,嘴里竟然发出呜咽的声音:“呜呜……疼死我了,呜呜……来人哪,救命啊,杀人了……”

我害怕出事,慌忙拉住张静宜。张静宜突然一扭头,把脑袋埋在我胸口,呜呜哭泣了起来:“我最恨偷瓜贼了。小的时候,一次我和唐姐路过一片瓜地,就是被他们抓住暴打了一顿。回到家里父母打我们,老师骂我们,连同学们都嘲弄我们,呜呜……”

原来是这样。我理解张静宜,童年的记忆往往是深刻的,甚至能够影响一生。她和唐美丽曾经被人误会为偷瓜贼,一定受了不少委屈,因此反应才如此激烈。

“不是偷瓜贼是什么?你看看,瓜都让你们打烂了,还想抵赖啊!”看瓜人脾气很倔,虽然疼得龇牙咧嘴,但是依然坚持认为我们是偷西瓜的。

“朋友,我们真的不是偷瓜贼,我们是路过……”看看周围的环境,如果我说是路过的,他一定不会相信,于是我改口道,“刚才下雨,我们是过来躲雨的。”

“躲雨?大杨树下面不躲雨,偏偏跑到西瓜地来躲雨。怎么躲,钻进西瓜里面吗?”大汉好了伤疤忘了疼,挣扎着站立起来,吹胡子瞪眼道,“两个城里人,跑到几十公里外的西瓜地里面躲雨,鬼才会相信。”

“我又没说到你这里躲的雨,我们是在那里。”我指了指毕不凡茅屋所在的那片桃林,“那里有几间破房子,我们在那里躲雨了。”

“什么?”刚刚站立起来的大汉竟然吓得脸色苍白,一屁股重新摔倒在地,“你……你们去了鬼屋?”

我对大汉的表现感到很好笑。什么鬼屋,如果真是鬼屋的话,我和张静宜刚才岂不是见鬼了?我伸出一只手,想要把他拉起来。毕竟踩碎了他的西瓜,还打了他,于情于理都是我们不对。

然而那个大汉并不领情,双手用力支撑在地上往后退了几步,似乎害怕我手上有毒似的:“你们看到什么了?”

“一个老头子,名叫毕不凡,你们两个既然是邻居,我想你应该认识。”我收回手,站在两米开外说道,“我们在一起聊了一个多小时,而且还吃了兔子肉,喝了酒。不信,你闻闻,还有酒香呢。”

“毕不凡?不认识。”大汉蹲在地上想,神色稍微缓和了一点。

在农村里,因为血缘关系错综复杂,相互打招呼的时候一般会称呼辈分关系,人们的名字往往被忽略。毕不凡是一个七旬老者,而这个看瓜人年方三十出头,因此他很可能并不知道毕不凡的名字。

“他还有另一个外号,叫毕疯子。”毕不凡曾经给过我一张名片,上面的署名就是毕疯子。

“毕疯子!”

我没有想到,看瓜人听了我的话反应竟然如此强烈,如同屁股上被捅了一刀似的,一下子就蹦了起来。大汉脸上带着惊恐的神色,一边往后退,一边指着我说道:“你……你刚才和毕疯子喝酒了?”

“是啊。”从大汉的表现来看,这个毕不凡在他们村里一定颇负恶名,大汉听说我竟然和疯子一起喝酒,被吓坏了。

“啊……”一声尖叫。大汉的叫声近乎歇斯底里,整个山谷都回荡着他的声音。

大汉撒腿就跑,其速度一点不亚于百米短跑运动员。大汉已经慌不择路了,奔跑中踢烂了好几个大西瓜,还被西瓜藤绊倒了好几次。一时间瓜瓤四溅,瓜藤横飞。很快,大汉就钻进玉米地里,消失不见了。

我和张静宜面面相觑,这太有点不可思议了吧。这个大汉在张静宜的摧残之下兀自嘴硬,可见并不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可是为什么听到毕不凡的名头会吓成这样?一个糟老头子,顶多会一些功夫,难道说还是一个杀人魔王?

张静宜和我有同样疑问:“林哥,莫非他真的是疯子?”

“管他呢,回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我和张静宜往回走,可是刚走了几步,天空中就响起了一声震耳欲聋的雷鸣。天空中的云团在凝集,很快就又要下雨了。为了能够在天黑之前赶回B市,我只好打消了回去看看的念头,领着张静宜来到土路上。

其实毕不凡是不是一个疯子,我并不在意。我在意的是他知道灵魂挂件的秘密。只要能把这只要命的镯子从我的手腕上摘下去,对方就是一个杀人犯我也不怕。

回到土路上,我们看到,那颗被雷电劈倒的大树已经被挪开。看来,在我和毕不凡聊天的过程中,已经有别人从这里经过了。

站在阳光下审视这棵大树,我心中一阵阵感觉到后怕。大树被劈断的地方整整齐齐,如同刀砍斧剁一般,强大的电流竟然能够造成这样的效果,是我以前从来不曾想象过的。万幸那个司机的技术比较过关,如果汽车再往前开两米,我们即便是不被雷电劈中,也会被大树砸伤的。

大树的主干大部分被烧成焦黑,可见当时的电流之强大,火势燃烧之凶猛,竟然能够在滂沱大雨下面长久不息,真是大自然的奇迹啊!

“林哥,吃西瓜。”张静宜突然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拿出一个大西瓜,咔嚓一声在石头上一磕,分了一半给我,“嗨,又红又沙,城里绝对买不到。”

“我说你怎么一直在后面磨蹭,原来你真的做了偷瓜贼啊。”我接过西瓜咬了一口,果然又甜又沙。

“哼,既然被诬蔑成了偷瓜贼,不偷出一个西瓜来,岂不是吃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