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碧血灵环 第五章 鬼墓、怪画、异人

无情捧着杯子,三口便喝完了咖啡,鼻尖上冒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稍稍酝酿了一下情绪:“在我开始叙述之前,先得说好,进入鬼墓的部分,全部是哥哥转述的。我和七哥,只在盗洞的入口处,负责监控、防风工作。再有,这个故事,只是揭开了鬼墓的冰山一角,如果期待太高的话,只怕会大大地落空。”

我点点头:“我明白,只要详细说出真实情况就好。”

无情捧着空杯,清了清嗓子,此时我的手已经按下隐蔽的开关,书桌的某个角落里,一只三洋采访机开始了同步录音的工作。

“三个月前,我、哥哥、七哥一直停留在伊朗北部的阿洽油井附近。在此之前,负责油井钻探的华人老板在掘进过程中,发现了一个古代阿拉伯酋长的墓穴,如获至宝,特地花了大价钱,请哥哥去替他主持发掘工作。不过,劳民伤财地干了两周以后,哥哥发现葬在古墓里的酋长寒伧之至,仅有的几件金银饰品也早在二十年前就被盗墓贼们洗劫一空了。华人老板郁闷得要死,结清了我们的酬金后,连欢送酒会都没出席,回旧金山抱头养病去了。”

唐枪、冷七是盗墓高手,只要是叙述他们的经历,就一定会牵扯到古墓、宝藏、盗洞之类,所以我很有耐心地听下去。

“就在那次气氛并不融洽的酒会上,那个人出现了。”

无情的目光落在我脸上,眼神变得有些古怪,伸手在自己的短发上抓了两把,忽然一声长叹:“沈先生,也许你永远都不会猜到,当那个人出现时,哥哥和七哥同时说了一句什么话?”

我笑了:“有一个人出现——唐枪和冷七能说什么?难道是一个漂亮无比的阿拉伯美女?”

刀头上舔血的江湖人物,自始至终身边少不了三样东西:兵器、好酒、美女。

兵器是用来杀人防身生财的,酒和女人,则能让他们在波诡云谲的冒险生涯里得到最恰当的放松,以免精神高度紧张而导致全身心的崩溃。

唐枪对美女的追求在整个盗墓者圈子里都很有名,与他有过一夜风流的女孩子大概已经涵盖了全球各个种族,无论是纽约摩天大厦的金发白领,还是非洲热带丛林的黑皮肤妖冶女郎,他都来者不拒,尽揽于怀中。

回忆起与他十几次的见面过程,几乎每天都有不同面孔的女人坐在他的膝盖上相伴,同时出现的,是他手中永远握着的酒杯。

“醉卧美人膝,醒尽杯中酒”,是唐枪十几年不变的生活写照。

无情摇摇头:“不,不是美女,而是一个男人,像你一样的男人。”

她的眼神异样的困惑,在我脸上连续眨着眼打量着。

“他们到底说了什么?”无情这句普普通通的话,语气古怪之极,什么叫做“像我一样的男人”?

无情站起身,双手都插进头发里,下了很大决心似的,猛然低叫出来:“他们说的话是‘沈南?’——你明白吗?他们把那个人当成了你,因为从外貌到气质,那个人都跟你非常神似。唯一不同的,是他蓄着络腮胡子,并且脸上总是带着极其焦虑的表情。这一点,仔细看来,是跟你有区别的。”

她的双臂猛的扬起来,仿佛要籍此来向上天求取力量,让自己能够保持绝对的冷静。

我只怔了半秒钟,陡然一笑:“那有什么?地球人的五官构造,注定了要有很多极其相似的个体。他们两个久在江湖上闯荡,连这么点小事,都值得大惊小怪?”

“可是,那个人真的跟你非常相似,哥哥和七哥又是好长时间没跟你会面了,所以当时心里的震撼可想而知。”无情长叹,视线在我五官上扫来扫去,时而点头,时而摇头。

杯子里的咖啡已经凉了,我向后仰了仰,让自己坐得更舒服一些,转头凝望着窗外的满目绿色。

盗墓者们毕生都在荒郊野外闯荡,每天都会遇到惊惧莫名的怪事,如果按照无情的叙述方式讲下去,只怕到了天黑都不一定能说完整个过程。

我暗暗有些焦虑,毕竟老杜那里还躺着一个奄奄一息的达措,如果不能尽快找出石板画上的秘密,肯定会对他的生命造成危害。事有轻重缓急,再冷静、再镇定的医生,也会有急躁的时候。

无情的耳环又一次闪烁起来:“沈先生,我很快就要说到重点了,请不要心急。所有事件的焦点,就集中在这个人身上。如你所想,看到一个男人的相貌与你近似,并不值得惊奇,但是到了事件的最后,他的样子,竟然出现在鬼墓下面,甚至哥哥已经肯定地下了结论,他就是地底壁画上,与巨人搏斗的那个飞刀客。”

一瞬间,我的思想急速跳跃起来,因为无情的这一席话,揭示了一条最不可思议的线索——“一个活生生存在的人,曾在地底与巨人搏斗,然后在石壁上留下了自己的战斗画面?”

“那个人,与石板画上是同一个人吗?”我力图在密如蛛网、乱如团麻的线索中,找到自己真正想要的。

“哥哥说,差不多是,但石板画上的人物尺寸太小了,根本看不清。”无情长出了一口气,像是台上的说书人终于打动了观众一样,欣慰不已。

我皱着眉,紧盯着无情。

二十一世纪,是个信息过盛的年代,借助互联网和各种各样的纸媒,任何人都可以瞬间炮制出一条骇人听闻的爆炸性信息。道听途说或者盲目从信,其结果都像被胡萝卜迷惑住的驴子,转来转去,死得奇惨无比。

“不信我?”无情拍了拍自己的额头,郁闷不已地又吐出一口长气。

她指了指半截露在背包外面的卫星电话:“其实你随时可以向哥哥求证,他要七哥寄送石板画的同时,也寄了厚厚的一包照片给你,所拍摄的就是鬼墓下的那些骇人听闻的画面。只是伊拉克目前的局势也就这样了,说不定什么时候送快递的车就变成了爆炸工具,大概已经化成满天乱飞的纸屑了——”

书房的门被“笃笃笃”地敲响了,关伯探头进来,眼角带着笑意:“半小时后可以开饭,聊得怎么样?”

看得出,有方星陪他做饭,老头子心情爽快之至。

“小哥,你最喜欢喝的‘天外鲜’即将开火上灶,这一次我一定要在方小姐面前露一手。”关伯沾沾自喜地笑着,快活得像一个盼着过节的小孩子。

无情忽然闷哼了一声:“连蘑菇有毒没毒都分辨不清,还什么‘天外鲜、地外鲜’的,真是哼哼……这顿饭不吃也就罢了。”

她的情绪不是太好,脸色也变得阴沉沉的。

“什么?”关伯怪叫出声。他能容忍别人藐视自己的武功,却听不得对他厨艺的任何批驳。

“你的蘑菇里面掺杂着一株‘三花暴尸菌’、一株‘猴儿伸腿菇’,一会儿下锅,毒气一起,轻则把人毒得眼瞎喉哑,严重的话,大家一起翻眼上天堂。”

关伯脸色大变,肩膀一抖,手背上的青筋根根暴跳起来,压低了嗓子吼叫:“小姑娘,再胡说,我就……我就……”他自诩当年是江湖上的成名人物,当然不能以大欺小吓唬小孩子,气得眉毛乱颤,却无法把话接下去。

“你信不信我?”无情走到我面前,仰着脸,怔怔地凝视着我的眼睛,吸了吸鼻子,冷傲地抬起下巴,像个被别人欺负了的孩子。

她的话,多多少少带着耸人听闻的意味,但我犹豫了片刻,还是点了点头:“我信你,咱们去厨房,把你说的那两种毒蘑菇找出来好不好?要不,就要糟蹋掉一锅好汤、一顿好饭了。”

我相信唐枪,应该也能相信无情才对,更重要的,在这件小事上明辨真假,或许能从侧面了解到她的长篇叙述是不是完全可信的。

无情猛的甩了甩头发,大步出门,走向厨房。

“这小姑娘,无法无天的!小哥,最近家里来的人,怎么一个比一个怪异?如果不是看方小姐的面子,我真恨不得——”他攥了攥拳头,不过我明白,欺负一个黄毛丫头这种事,就算刀压在脖子上他都做不出来的。

我一声苦笑,汤喝不喝不要紧,无情说出的那个神秘人物才是最令我大惑不解的。

“像我一样的人?要唐枪、冷七去鬼墓盗宝,可是那下面必定藏着大量古怪的谜团,起码来说,那种激烈搏斗的画面代表了什么?石板画又是在何种情况下取得的?这一块与叶溪当时见过的,会不会是同一块?石板背后的红龙又去了哪里……”要提的问题太多了,大概唐枪与无情都不一定能找出答案。

“小哥,你——唉!”关伯摇头叹气,大概是觉得我不该纵容无情胡闹。

做为厨道高手,他自信蘑菇有没有毒还是绝对能够分辨的,而且食材来自于港岛著名的连锁超级市场,出问题的概率微乎其微。

我展开眉头,宽容地笑着:“关伯,别跟小孩子一般见识。再说,她在方小姐手底下吃了暗亏,总得想点办法找回面子吧?”

“方小姐”三个字,像是一种兴奋剂信号,关伯立刻像个灌足了气的皮球,重新振奋起来:“对对,小孩子调皮总是难免的。”

能够在方星面前一展身手,对他而言,仿佛是当年的御厨得到慈禧太后的金口赞誉一般,喜不自胜,无法掩饰。

无情与方星各端着一个菜盆出现在厨房门口,无情左手指缝里夹着两株白色的蘑菇,大声冷笑:“这位厨子大叔,看到我手里的蘑菇了吗?做为验证,请抓几只蚂蚁回来,保管放在它上面后,三秒钟必死。”

小楼的气氛一下子陷入了僵局状态,关伯梗着脖子又要发作,但我及时按住了他的肩膀。

“关伯,对于下毒解毒,无情比在场的任何一位都更高明。按她说的去做,听我的。”蜀中唐门对于毒药的研究和应用,贯穿了这个门派的兴盛衰败史,而且只要他们自称“用毒天下第二”,就没人再好意思说自己是“天下第一”了。

关伯拧着眉头:“如果蚂蚁不死呢?”

无情的话铿锵掷地:“蚂蚁不死,我就吃了这两株蘑菇,死给大家看。”

四川人本来就性情暴烈,身在蜀中唐门这个行事风格极端的门派里,更助长了每一个人性格中乖戾诡谲的比例。无情虽然是女孩子,但这些话狠狠地抛出来,完全用的是成年江湖男人的口吻。

关伯大笑:“哈哈哈哈,小姑娘,话不要说得太满,你还年轻,嘴上没有把门的,信口开河地胡吹——”

我做了个手势,阻止关伯继续斗嘴,自己走出去,在草丛里抓了两只粗壮的黑头蚂蚁回来。要想平息这场无意义的口水官司,就得速战速决,让斗嘴的双方失去争论的焦点,也就无趣而散了。

今天天气不错,唯一令我头疼的是对达措的牵挂。如果最后没有别的选择,大概只能请老杜出手,替他清除脑部的血瘤了。

两只蚂蚁在我的指缝里拼命蹬腿挣扎,仿佛已经预感到了自己悲惨的命运。

“你们不死,无情就得死,对吗?”我挑选的是最喜欢啮噬植物根茎的一种“牙蚁”,基本算是院子里那些花花草草的死敌,深受关伯痛恨。

方星保持沉默,但目光一直跟随着我的动作转来转去。

无情丢下盆子,把毒蘑菇平放在掌心里,语气坚决:“沈先生,把蚂蚁放上来吧。我敢打赌,只要三秒钟,它们就可以投胎转生了。”

关伯爆出一阵哈哈大笑,他始终不相信那两株是毒蘑菇,因为表面看来,无论是尺寸还是色泽,跟盆子里的其它蘑菇完全相同。

客厅里的老式挂钟又响了起来,已经到了十一点钟。

我小心地松开手指,把两只牙蚁“空投”到蘑菇的伞柄上。这两个惊魂未定的花草杀手,蜷伏着身子定了定神,慌慌张张地冲向伞盖位置。

“三、二、一,倒下吧!”无情的倒计时读秒拿捏得恰到好处,两只蚂蚁应声而倒,翻落在她掌心里。

关伯一愣,大步走近,瞪着无情的手掌。

方星低声赞叹着:“小妹妹,你的眼光真是厉害,如果不是你,咱们大家少不了都要遭殃——谢谢你。”她展开双臂,在无情肩膀上轻轻一个拥抱,这一举动,无疑是要化解在二楼卧室里对峙时的相互敌意。

关伯眉尖一耸,胸膛一鼓,又要提气发话,方星及时拦住了他:“老爷子,蘑菇都冲洗干净了,再不下锅,把一家人饿出病来,这个罪名,谁担当得起?”

她的眼神带着温柔的笑意,从每一个人脸上掠过,像是一阵和煦的春风,把徘徊在小楼里的尴尬气氛全部吹散。

关伯一声长叹,在无情瘦削的肩膀上拍了一掌,只说了一个字:“好。”明明是一个夸赞的字眼,从他嘴里吐出来,却似乎蕴含着无数重深意。

他们两个再次进了厨房,无情把蘑菇丢进垃圾筒里,脸上忽然有了笑意:“你为什么帮我?”

我倒退进书房,重新落座,微笑不语。

“沈先生,难道连你也不相信那是毒蘑菇,以为我在骗人?”无情跟进来,双手按在桌面上,口气严厉地追问着,但眼角眉梢却藏满了掩饰不住的得意。

我看着自己的手指,叹了口气:“死掉两只蚂蚁总比害死唐枪的妹妹要好,你在这里出了事,他非掐死我不可。不过,我练武十几年,用内功重创蚂蚁,这还是平生第一次。”

不管无情的话是真是假、是对是错,我都得找一个台阶送给她,否则这件事马上就会演变成三个大人欺负一个孩子,于心何忍?再说,我还等着她的详细叙述,总不能老是被别的事浪费时间。

无情怔了一会儿,有些赖皮地笑起来:“真是毒蘑菇的话,蚂蚁死,我不会死;不是毒蘑菇的话,蚂蚁不死,我吃掉它们也同样不会死。所以,你虽然帮了我,这个忙,我却是毫不领情的,知道吗?”

我没有要任何人领情的意思,打开信箱,仍旧没收到唐枪的电邮,不禁有些诧异。如果那些图片有足够的重要性,他该在几分钟内就通过互联网传给我的,不至于一拖再拖。

“无情小姐,我需要那些照片,你哥哥怎么还没发过来?”有时候我真是痛恨唐枪的“懒”,大事小事都拖拖沓沓,从没有雷厉风行的时候。

“沈先生,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一直都是七哥在做,与哥哥无关。要想知道照片的详情,问我也是一样,不过,你最好能改改对我的称呼,别小姐来小姐去的,其实在哥哥眼里,我总是长不大的小丫头。你可以叫我‘小丫头’或者‘无情’,怎么样?”

赢了与关伯的赌约,她的情绪明显有了好转,对我的态度也亲热起来。

我点头微笑:“好,无情,饭前这段时间,请你详细地说说那个人和鬼墓的情况,我很感兴趣。”

无情爽快地答应了一声:“好。”

女孩子总是要靠“哄”才行,大概从古至今,朝代虽然千年更替,这一条规律却是丝毫没有变更过的。

“那个人的名字叫‘图拉罕’,真正的身份是伊朗北部优昙达族的祭司,但他的外表看上去,是个标准的中国人,而且中国话非常流利,在跟我们的交谈过程中,时常引经据典。哥哥和七哥两个人,都是纵横南北的老江湖了,却判断不出对方的真正年龄,因为只看五官相貌的话,他绝不超过三十岁,可他说起历代江湖上的典故内幕,一直把我们三个说得目瞪口呆。这个人的脑子,仿佛一台超高容量的电脑,任何事,只要别人提一个开头,他就可以事无巨细地把所有结果讲出来。”

“那一晚,我们谈得很投机,酒会结束后,又去了住所附近的通宵酒馆,一直喝一直喝,大家都有了七分醉意之后,图拉罕提出,要哥哥帮他进鬼墓去盗取一件东西,并且慷慨大方地首先预付了三份定金——”

无情的手又伸进背包里,翻来覆去地扒拉着,最后取出一个两寸见方的黑色木盒,托在掌心里:“这份是属于我的,其余两份,在哥哥与七哥手上。我不清楚它们的价值,因为、因为——”

“啪”的一声,她挑开了盒盖,露出一颗暗绿色的珍珠来。

“因为,没有任何一家珠宝店、典当行的高级鉴定师敢给它定价,只能唯唯诺诺地说这东西是无价之宝,变卖了自己的店铺资产都凑不够买下它的资金。”

这个过程,一直是无情在自说自话,我的注意力起初在那盒子上,接着便落在珍珠的本身。它的直径大约有两厘米,表面布满了细小的针孔,隐隐约约地连缀成了某种怪异的图形。

“这难道是——定风珠?”我不是十分确定,但仍然不由自主地倒吸了一口凉气。

珠子整体呈现出一种墨绿色,但仔细观察,那些针孔中,又隐隐约约透出银色的微光,使它看起来像是被密密包裹着的磨砂光源一般。

如果它就是地球上唯一的一颗“定风珠”,最公道的报价,是美国能源部门开出的两亿五千万美金的数字。因为它根本就不算是一种装饰品,而是能源、力量、魔法的象征。

“对,它就是定风珠,价值两亿五千万,只要我点头,现在就会有买家开支票提货。”无情扣好了盒盖,匆匆地把盒子塞回背包里。

“三份定金,一份就这么昂贵,其它两样呢?价值不会与它相差太远吧?”我不是热衷于财富积累的那种人,珠子虽好,看过也就算了,绝对不会恍然变色,心生觊觎。

“那两份,唉,算了,如果你到那边,自己问哥哥和七哥吧,反正比定风珠更贵重就是了。”无情小小地卖了个关子。

我转移话题:“好了,东西看过了,对方付出这么高额的定金,他想要什么?难道只是鬼墓里的所罗门王封印?”

唐枪以前的电邮里曾提到过这件事,不过以实物价值来看,三份定金合起来的总价值,应该不比阿拉伯人推崇的那个“封印”低。

无情再次肯定地回答:“是,他要的就只是封印,除此之外,一无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