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魔术

1

黑色巫师把女孩变没的魔术,林适一已经看过许多遍了。那是一盘来自外国的录像带,准确地说是来自美国。国门刚刚开放,林适一十分幸运地成为高考恢复后的第二批正规大学生。

林适一是很新潮的。他穿风衣,还写诗,有一个经常挂在嘴边的美国舅舅,所以在同学眼里,他差不多就是半个美国人了。那时候,来自异国的一切,对年轻学生来说都有吸引力。舅舅第一次回国,就给他带回这盘魔术录像带。舅舅说,他是当地魔术家协会的,虽说是个民间组织,但在业内还是颇有影响力的。

林适一眼睛亮亮地看着身材高大、有点酒糟鼻的舅舅,觉得舅舅真是个令人佩服的男子。他说话,甚至吹牛都显得那么有吸引力,就连他酒糟鼻的外貌,林适一都觉得不那么难看。林适一常跟同宿舍男生用开玩笑的口吻说:“酒糟鼻要看长谁身上了,长在我舅身上就不难看,甚至还可以说是特点呢。”

他们宿舍的另外两个男生就一起哄他:“噢!崇洋媚外迷噢!给他一大哄噢!”

林适一似笑非笑地申辩:“不是……你们两个小子嫉妒是怎么着?有本事你们也变出个美国舅舅呀!”

对女人特别向往的黄大卫,一想到美国,立刻就会想到美国那本名叫《花花公子》的杂志。他问林适一见过没有,林适一看都不看他一眼,微微地摇了摇头,说:“俗!”

黄大卫不知林适一所说的“俗”到底是指什么,是指他的想法特别俗呢,还是指《花花公子》俗?他想问问林适一,可想想还是算了。因为知道自己是争不过林适一的。林适一的嘴是全中文系有名的,号称“名嘴”。他能把死人说活了,能把女生说哭了,能把老师说得频频点头,反正他想干什么,他都能用嘴去办。

顾凯歌手里拿着一把花花绿绿的电子表回到宿舍,一进门就说:“广州刚到的货,这批货是日本原装的,怎么样,你们哥儿俩一人来一块儿?”

林适一因为有美国舅舅的缘故,所以总是装出对外国货不稀奇的样子。其实在八十年代初期,所有人对外国货都有好感,日本冰箱、日本电视就是在那个年代大举进攻中国的。那个时候,单开门的日本三洋冰箱最抢手,只有有路子的人才能买得到。

日本表也很时髦的。那些简陋的、广州来的手表水货,样子漂亮,质量却差到可以,但质量是以后的事,样子是眼前的事。那时候常有北方人过去把那些表贩运回来,加一点儿价再卖给别人,从中赚点小钱。顾凯歌就是其中的一个,他自诩“天生就是做生意的头脑”,从大学一年级就开始做生意,把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推销给同学,有电发梳、计算器、爆炸糖、电热毯、方便面等等,五花八门,让人看着都眼晕。到了大学三年级,他俨然已经是同学中的“大款”了。他有个外号叫“顾大款”,是林适一给他起的。他倒也从不谦虚,生活中也以“大款”自居,偶尔请宿舍里的同学一起喝喝二锅头,要上盘儿拍黄瓜、老虎菜之类当下酒菜。

2

顾凯歌的生意就在宿舍里开张了。其实同宿舍的同学都很讨厌他,因为一进货,宿舍里就跟走马灯似的,要想安静下来看一会儿书,比登上月球还难。好在顾凯歌招来的那些“顾客”有男也有女,有不少低年级的漂亮女孩也来看“货”。这样一来,林适一和黄大卫对顾凯歌的“投机倒把”行为给予了适当的肯定,他们三人在宿舍形成了一个“黄金铁三角”,那么另外两个人只好“少数服从多数”了。

命运这东西有时让人不得不相信“人不一定能胜天”,我们国家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跟天较劲是没什么好处的。砍树造田吧,粮食是多了,土地大面积沙化,几十年之后又得“退耕还林”;到处都盖上工厂吧,当时以为是欣欣向荣的景象,几十年之后发现城市污染严重,又不得不把一些不必要的工厂拆除。

当然,身处八十年代初的林适一他们,可想不了那么多,看不了那么远,满心都是眼前的事儿。都大学三年级了,他们还没从考上大学的狂喜中脱离出来,一天到晚乐颠乐颠的,以为自己是被上帝选中的人,板上钉钉的时代宠儿。

命运马上就要现身了,它很快就要安排“宠儿甲”和“宠儿乙”见面了。谁也没料到,一向口味颇高的林适一,竟是宿舍里第一个恋爱的。那块放在桌子上的紫色电子手表在正午的阳光下闪着奇异光亮,谁也想不到,两天后它将被戴在一个漂亮女孩的手腕上。

这是一个很平常的中午,一个女孩正走在去饭堂的路上。她穿着一条白色悬垂感很好的喇叭裤和一件带荷叶边的“柔姿纱”红衬衫。这一身装扮是当时女大学生最流行的打扮,但由于这个女孩身材比例很好,穿起来有一种很飘逸的味道。

女孩手里拎着个饭兜儿,里面装着叮当做响的铝饭盒。由于她走路的姿势特别漂亮,那叮当做响的声音像是给她的伴奏,让她走在叮当的节奏里。女孩和平时一样,打了半份米饭和两个炒菜。她把饭盒盖上盖,稳稳地拿在手里,正转身要走的时候,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

“蜜雪儿!”

女孩的父亲是个古怪的艺术家,他给老大、老二两个女儿都起了相当洋的名字,一个叫做“蜜雪儿”,另一个叫“薇薇安”。她们都不姓父亲的姓,也不姓母亲的,这让旁人觉得很不能理解。但随着两个女孩子一天天的长大,邻居们似乎明白了古怪艺术家的高明之处,因为叫了两个洋名的女孩个个出落得气质脱俗,人长得就是比那些叫“小红”、“小梅”之类名字的女孩要有气质。因此,在蜜雪儿他们家住的楼里,后来也有父亲偷偷给女儿改名的,把“李爱梅”改成了“李眉”,把“张小红”张成了“张含嫣”。蜜雪儿虽然嘴上不说什么,但心里却笑他们俗气。

蜜雪儿手里拿着饭盒转过身,她在人群中寻找叫她的那个人,却没有找到。饭堂里人头攒动,刚才蜜雪儿进来的时候,这里还没什么人,买饭的一会儿工夫,人潮不知从什么地方涌进来,争先恐后地朝着卖饭的窗口涌去。

“蜜雪儿!”又有人叫她的名字。

这次她看清楚了,原来是和她在学校艺术团一块排过节目的高年级女生——方琪。

方琪穿着白衬衫黑裤子,用现在流行的话说叫“中性打扮”。她从人群中走出来,亲热地拉着蜜雪儿的手说:“哎,叫你半天了,你都听不见,我找你有事儿呢!”

说着,方琪就一扬手腕,从袖子底下露出一块表来。那是一款色彩鲜艳的蓝色电子表,是她刚刚从顾凯歌那里买来的。在方琪迫不及待地向蜜雪儿展示她的新手表的那一刻,命运的指针已经把蜜雪儿指向了某个方向。

快熄灯的时候,男生宿舍来了一个女孩,她是来看新潮电子表的。但屋子里的其他人都在看她,因为她长得实在太漂亮了。入夜,虽然女孩已经走了,但是宿舍里却留下一股馨香。林适一他们在床上翻来覆去地难以入眠,但谁也不开口说话,心里面都想着刚才来买手表的那个女孩。她的带荷叶边的红衬衫在他们眼前飘过来,又飘过去,旗帜一般地让宿舍里几个男孩的心随之摇荡。到了后半夜,林适一下床去了一趟厕所。在厕所微暗的光线下小便的时候,他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他要追求那个女孩。心思定了,一切变得顺畅起来,林适一小便完回到床上,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3

“林适一你帮她挑吧!他舅舅在美国,他最有眼光了。”

401男生宿舍的人看起来都很活跃,林适一帮她选中的是一块紫色的手表。那天晚上蜜雪儿回到女生宿舍,她躺在床上反复回想着刚刚发生的一切,特别是“他舅舅在美国”那几个字就像红烙铁刻字一般,烙进她心里。她躺在床上反反复复地看着那块表,心里萌生了一个念头:那个叫林适一的男生不错呀!

蜜雪儿不知是“舅舅在美国”这个信息吸引了她,还是别的什么,总之她觉得林适一是不错的。然后她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醒来,她看着自己手腕上戴着的那块紫色手表感到惊异,那好像是梦的遗留物,早晨醒来就该随着梦的消失烟消云散的。但是它却没有消失,反而牢牢地戴在她的手腕上,就像一只漂亮的紫色镣铐,把她青春最华丽的一段牢牢铐住。

这时候,有个女生急急忙忙地跑进宿舍,气喘吁吁地对蜜雪儿说:“楼下好像有个人等你。”

“等我?不可能吧?”

因为蜜雪儿没有男朋友,星期天一大早是不可能有人站在楼下等她的。她这才发现宿舍里的人都已经走空了,才大学一年级就都一个个有了男朋友。蜜雪儿心里有些看不起她们。

蜜雪儿的床铺,在靠窗那张床的上铺。她微微欠起身子,一只手撩起窗帘往下看,她看到电影中常常出现的情景:一个男人很虔诚地站在楼下,一动不动。蜜雪儿有些无法辨认他是哪一位,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就是来找她的人。

她以最快的速度下床、梳头、洗漱,然后穿上衣服“噔噔”地跑下楼。

“谁让你在这儿等我的?”

“你怎么知道我在等你?”

林适一笑了笑,两手插在口袋里,样子又帅又有点无赖。

“刚才我们宿舍有个女孩跑上来告诉我,说你在等我。”

“她是她,我是我。她又不是我什么人,她怎么知道我想什么?再说了……”

“少臭美吧你!林适一,你是不是以为全世界的女人都想成为你什么人呀?”

“想……倒是没那么想过,不过,有一个人,我倒想让她成我什么人,就不知道她愿意不愿意。”

“不愿意。”

“说不愿意就是愿意。”

“你的逻辑学学得好烂啊。”

“你也不怎么样!我还没说那个人是谁,你自己倒先认了。”

他俩站在树下,你一句我一句地贫了半个多小时。最后看到有女孩子一群一群呼啦啦地从楼上下来了,这才想起已经是吃午饭的时间了。林适一问蜜雪儿,想不想跟他一起吃午饭?

蜜雪儿说:“你的午饭和我午饭还不是一样的。”

林适一说:“想一样就是一样,不想一样就不一样。”

两个人默契地交换了一个眼神儿,然后一起往校门方向走去。

学校门口斜对面,有一家新开张的酒家,名叫“太阳花酒家”。酒家虽是新开张的,但名字却起得颇为乡土,让人猛地一听还以为是“大跃进”时起的名呢。这也许是因为学校的地理位置偏于郊区的缘故吧。

他俩是全店唯一的客人。服务员们全都背着手两眼直勾勾地看着他们,大概是见世面少的缘故,服务员们傻傻地站在那里不知做什么才好。林适一看出这家馆子的服务员都是刚招来的新手,于是嗓门也变得粗了起来,吆五喝六的,一副在社会上已经见过很多世面的男人模样。

“墨鱼炒韭菜有没有?”

“没有。”

“那鱼香茄子呢?鱼香茄子总该有了吧?”

“没有。”

林适一一边挠着后脑勺,一边颇为夸张地说:“哎,今天我就不信了,那鱼香肉丝总该有了吧?”

服务员终于点了点头。等服务员走了之后,林适一用颇为调侃的语调说:“天哪,要两道菜简直比求婚还难!”

蜜雪儿看了他一眼,笑道:“你又没求过婚,你怎么知道求婚是一件很难的事?”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说着他两只眼睛笑盈盈地盯着蜜雪儿,仿佛她是一块冰激凌,他要用热辣辣的眼神把她融化掉似的。

“讨厌!你们这些男生就会瞎贫!”

“什么叫瞎贫呀!这叫做语言生动!”

菜呼呼啦啦地上来了,烧得不错,红是红,白是白,让人看着就有食欲。两人一起慢慢地吃着饭,聊着天,看着窗外车辆无声无息地开过。

忽然间世界变得安静起来。

他们同时都在想,刚才怎么那么多话呢?

刚才聊过什么,现在却一句也想不起来。

4

受黑色巫师把女孩变没的魔术的影响,林适一非常有兴趣参加校艺术团的活动。林适一以前对“一帮女的又劈叉又练功”的活动一点兴趣没有,他们“三剑客”除了绑在一起聊天和说怪话,就是互相把笔记借来抄抄,要不就玩玩顾凯歌从广州倒来的电子表。

自从林适一跟蜜雪儿好了以后,黄大卫和顾凯歌都有些坐不住了。每次林适一上艺术团找蜜雪儿,黄大卫就像小尾巴似的跟着。后来,顾凯歌也说下次他也上艺术团看看,顺便推销他的电子表。

“还说你的电子表呢,快别丢人了!我们雪儿那块表才戴了几天就坏了。”

“那只能说她没挑好。”顾凯歌盘腿坐在下铺,一边盘点货物,一边老三老四地说,“我看呀,你那个小姑娘眼光不怎么样。”

“眼光不怎么样?”

“是呀!你看她找谁做男朋友不行,找你这么个贫嘴滑舌的林适一做男朋友,眼光不怎么样呀!”

听了顾凯歌的话,林适一生起气来,用脚踢着地上的一个绿色方便面袋说:“你小子什么意思呀?是不是想跟我玩竞争?”

顾凯歌把刚刚整好的厚厚一叠十元一张的票子往床头柜上那么一墩,说:“你小子还真别得意,我要是一出手,你立马没戏!”

“你敢!”

这时,黄大卫从上铺跳下来,催促林适一赶快走。

黄大卫理着小平头,穿一件黄夹克,中等个儿,戴一副白塑料边眼镜。八十年代的眼镜都有着夸张的大方框,那让人感觉那不是眼镜,而是防风罩。

“快走!快走!去艺术团参观参观!”

黄大卫对着桌上的一面小镜子呲了呲牙,又顺手抄起桌上也不知是谁的一把梳子,在头上象征性地梳了梳,然后梳子一丢说了声“走”。

校艺术团通常在体育馆排练。二个男生骑着自行车飞快地骑向体育馆,看道路两旁的树木迅速地从两边闪过,一路上他们的心情也开心得没法说。

青春就是没有理由也可以快乐或者忧伤的年龄,但是以后随着年岁的增长,人就像一把慢慢变钝的刀子,不再那么敏感了。

他们沿着湖边一条蜿蜒的路飞速骑行。湖里的荷花快要开了,湖中绿茵茵的一片,那阔大的荷叶几乎遮蔽了半个湖面,让人看不清湖水的颜色。湖边那条路有一段是下坡路,两个年轻人不约而同地撒了把,两只手水平地伸在空中,感觉就像飞起来一样。

体育馆的大窗子离很远就可以看见,是那种竖着的法式大窗,外面爬满了暗绿色的常青藤。林适一和黄大卫把车子停在体育馆门口后,就兴冲冲地去看女生排节目,可真到了那里还有点不好意思。

他俩趴在玻璃窗上,听见里面传来《在希望的田野上》的歌声。从玻璃窗看进去,几个女孩排得整整齐齐,跟着一个年龄稍大一些的高年级女生在排舞。蜜雪儿就在那些女孩里,小脸绷得紧紧的,几分紧张,几分严肃。

林适一和黄大卫趴在窗子上看得正起劲儿,忽然有人从背后推了他们一把:“你们是哪儿的?”

他俩回头一看,是刚才站在队前领舞的那个高年级女生。他俩笑着说:“我们……我们来看看的。”那个高年级女生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他俩,正要说什么,一个清亮的嗓音响起:“林适一,你们怎么来了?”

蜜雪儿对那高年级的女生大大方方地介绍说:“这是林适一——我朋友。”她又转身介绍那个高年级的高个儿女生,“这是方琪,她刚才看见你们鬼鬼祟祟的,还以为你们是坏人呢。”

方琪紧绷的脸松了下来,有了点儿笑模样。她说:“既然是你的朋友,那就进来坐吧!”于是林适一和黄大卫就不客气地一屁股坐在了主席台上。

这次到艺术团“探班”的黄大卫算是最有收获的。因为方琪发现黄大卫的嗓子不错,她决定由他来演唱《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离文艺汇演的时间越来越近了,女生彩排节目的热情很高,男生却没什么文艺人才,他们除了在宿舍吹牛,就是到操场踢球,他们认为唱歌跳舞那是女孩子的事,与他们大老爷们儿无关。

现在不知从什么地儿蹦出个黄大卫,虽然从外表看一点也看不出他有什么艺术细胞,但是他手拿麦克风开口那么一唱,简直是艳惊四座。

“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有我可爱的故乡……”

听到他歌声的女孩子们,都以为那声音是从收音机里传出来的,太标准、太漂亮了!方琪当场就决定要把黄大卫这个艺术人才挖到艺术团来。黄大卫也觉得被人“挖”是一种幸福,因此他觉得自己一下子就喜欢上那个高年级的高个子女生了。

林适一把蜜雪儿带回家,给她放那盘录像带——黑色巫师把女孩变没的录像带。林适一已经看过许多遍了,他想在联欢会上表演这个节目。他对蜜雪儿说他舅舅在美国是一个魔术师,舅舅多少给了他一些指点,他会把那个节目演好的。

“国内绝对没有第二个人会演这个节目。”林适一说。

林适一和蜜雪儿并排骑着自行车,一边走一边说。蜜雪儿朝他笑了笑,她无意中看到林适一的侧脸,那侧脸就像雕塑家用刀子雕出来的线条,那么精致,那么迷人。

她想:这是怎样的一个男人啊!

到林适一家的时候,差不多已经快天黑了。他们走在黑咕隆咚的楼道里,听着“咚咚咚”的脚步回声,心里升起一股凉意。他们仿佛走进了一个深不可测的山洞,里面从来没有人来过,他们是第一个,但似乎进了这个山洞就再也出不来了,更没有回头路可以走。他们俩硬着头皮往里走,只觉得手心溢出一阵阵的冷汗。林适一从口袋里掏出钥匙开门,钥匙却掉在了地上,发出“当”的一声巨响,把他俩都吓了一跳。

“你怎么了?”

“我没怎么。”

“你紧张什么呀?”

“我没紧张。”

这时,一个男人手里拎着一捆芹菜“噔噔噔”地走上楼,路过他们身边的时候,有意无意地按亮了灯。他俩顿时僵在那里,好像是做错了什么事似的。借着楼道里微黄的灯光,他俩仔细端详着对方的脸,在对方的眼睛里,他俩同时看到了惊慌。

林适一用钥匙打开门,蜜雪儿跟在后面进了房间。他们都感觉到从未有过的安全感。林适一转过身轻轻地抱住蜜雪儿,小心翼翼地亲吻她的脸。蜜雪儿也没有躲闪,她微微闭上眼睛,让一切自然而然地发生。

林适一家里没有人。他的父母都上外地度假去了,所以今天晚上就他们两个人在家。他们把沉重的书包从肩上卸下来,然后并排坐到沙发上。

林适一再次搂住蜜雪儿,用一种温柔的眼神看着她。蜜雪儿有些受不了他的目光,想要说句什么,却又一个字也没有说出来,接着推了一下林适一说:“咱们看录像吧!”

林适一把那盘美国人变魔术的录像带放给蜜雪儿看。舞台上的光焰是宝蓝色的,那个魔术师化身为黑色的巫师,他正在给一个女孩催眠。女孩平躺在那里,线条优美。

“真好!”蜜雪儿连声说。她对着屏幕看出了神,就在她对着屏幕出神的时候,有个人也对着她看出了神。

林适一觉得此时此刻蜜雪儿的脸就像玻璃做的苹果一样,透明极了。他忍不住伸出手去摸那个苹果,软软的、凉凉的。蜜雪儿脸上的颜色随着屏幕里流动的画面变幻着,时而是嫩黄色,时而又是粉红色。他的嘴唇不知不觉地就要贴近那个苹果,去闻一闻那苹果上散发出来的夜的芳香。

林适一的手开始在她身上游走,从头发一直摸到后背,隔着薄薄的丝绸衬衫,他摸到了她后背上的两片肩胛骨,她的骨头小小的,捏在手里仿佛能攥出水来。她好像没有穿胸罩,衬衣里面光溜溜的,什么也没有。林适一记得高中的时候,他曾和一个女生抱在一起,那天虽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关系,但他们躲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把彼此的身体摸了个遍。他当时是摸到带子的,女孩胸罩背后横七竖八的东西,很是让他迷惑了一阵。幸好那个女孩比较富有同情心,她三下五除二就帮林适一把那些乱七八糟的带子去掉了。

那是他第一次抚摸女孩的身体,如同进入了仙境一般。他抚摸女孩,女孩也摸他,他们都很投入很陶醉。后来女孩的父母回来了,他们只好草草收场。

林适一考上大学以后,再也没见过那女孩,他甚至记不清那女孩的脸,能够记住的只有那时候手上的感觉。听说那女孩没能考上大学,现在在一家工厂里当工人,过着郁郁寡欢的日子。林适一也想过再去找她,但一想起工厂里那种令人厌烦的环境——机器嗡嗡的吵闹声,还有穿着油污的工作服粗声大气讲话的那些工人——他就脑浆子痛。林适一是最受不了粗俗的,他的神经比一般人要细很多,虽然表面上能言善辩、嘻嘻哈哈,其实这一切无非是想掩盖他敏感多疑的性格。

遇到蜜雪儿之后,林适一知道自己没去找工厂里的女孩是对的。环境变了,谁知道那女孩会变成什么样呢。而现在的躺他怀里的蜜雪儿,才是他真正想要的。

他一颗一颗地解开她衬衫上的纽扣,那些纽扣很像半透明的粉红色糖果,晶莹地闪耀着。他用舌头舔了舔纽扣,发现那些半透明的粉红色纽扣竟然有些甜味。许多年之后,经历过许多女人的林适一,再回想起今天这一幕的时候依然觉得百思不得其解,他再也没有遇到过一个女人连纽扣都是甜的。

从那半透明的玻璃纽扣,到女孩粉红色的乳尖,林适一的手只游走了一秒钟就到达目标。蜜雪儿的身体变成了软软的一团,饱满且有弹性。

录像机里的带子无声无息地转动着。屏幕上早已不是他们要看的那个画面,把女孩变没的那个黑色巫师早就不知到什么地方去了。此时的魔术师是个女的,她衣着性感,正在原地旋转着身体。

林适一把手放进蜜雪儿那片湿润的地带,他的手指无师自通地快速抽动着,然后听到了蜜雪儿由于快乐而发出的呻吟声。听到这种声音,他越发兴奋起来,下身鼓胀得难受,他知道是时候了,着急忙慌地解开皮带,跨到蜜雪儿身上去。

“不要,不要嘛……”

听到蜜雪儿娇喘般声音的时候,他已经进入她的身体。她一开始把腿并得很紧,渐渐地也就放开了,发出轻微的叫床的声音。林适一一言不发,动得很有节奏。他知道在这种时候说话是会分神的,是谁告诉他的?他偏过头稍微想了一下,没想起来,于是就又继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