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节

另一半的成功,伯刚万想不到会来得那么快。

第二天天色微明,厨房里就有轻微的响动。被安置在客房中,几乎彻夜不眠的伯刚,可以很清楚地分辨出是瑾清在替小芬准备早餐和带到学校中去的便当。最后听见小芬向瑾清轻声道别,然后是关上大门的声音。看看表才六点半。

伯刚好几次想起床,在山上他也是起得这么早的,到时候不起身,就像被褥中藏着令人不能安心的小虫子,难受极了。但是,他非常怕跟瑾清单独见面,所以一直挨到听见星初的声音,才悄悄下床。

主客见了面,只点点头就算了。“早安”是多余的寒暄:

“昨夜睡得好不好?”更是愚蠢得变成嘲笑的关切。

星初的脸色很深沉,瑾清则像从生下来就没有笑过似的;

早餐仍旧非常丰富,反形成令人难堪的不调和。每一次瑾清替伯刚送食物来时,他都会侷促不安地站起来,在关系异样密切的老朋友中间,无端增添多少不必要的周旋的形迹。

“今天上午我不去办公室了。”当伯刚放下筷子时,星初这样说。

伯刚想了一会说:“是的,我也应该把我的计划,好好地跟你谈一谈。”

“你说吧!”伯刚说了这一句,就回头向厨房里喊道,“瑾清,你出来!”

于是,正式的谈判又开始了。

“我想小芬在山上是住不惯的,而且上学也不方便……”

伯刚的所谓计划,其实也很简单。他说有二十万元的积蓄,准备辞了原来的职务,搬下山来,或者做个小买卖,或者再找个事做,养活父女俩总不成问题。这所谓计划,事实上只是提供一种保证,那二十万元的积蓄,是属于物质的;精神上的,原不过口头上一句话“反正尽力之所及让小芬感到快乐”而已。但伯刚却提出了一项具体的诺言,他说他决不再娶,免得小芬有受继母欺侮的可能。

他惴惴然唯恐星初夫妇挑毛病,但想不到星初有满意的表情。

“我们也无法对你多要求了,”星初看了他妻子一眼,说,“对小芬的立场,我们是一致的。瑾清怕你不择手段去走极端,那样会毁了小芬,所以迫不得已答应下来。女儿是你的,让你带走,可是我们十三年的心血,也不能说丢下就丢下。总而言之,你记往我们是为了小芬才牺牲的。”

伯刚对他后半段话,已无法听得真切。好久,才强忍着眼泪说:“我如果让小芬觉得有一点委屈,连我自己都对不起了。”

“好,反正各凭天良,我希望你说得到做得到。”瑾清作了唯一的一次表示以后,随即起身离去。

星初夫妇俩筹划得非常周密,为了怕引起小芬精神上重大的刺激,需要伯刚跟小芬慢慢接近,等建立了相当友谊以后,再找适当的机会,逐步暗示她的身世;水到渠成才是圆满的境界。

伯刚欣然乐从。他说他有耐心去下这个水磨功夫。

于是这天晚上,由瑾清来告诉小芬,说是,“张伯伯托你爸爸找事,要在我们家住一阵子。正好替你补习功课。”

小芬微笑着,不表示欢迎,但也不表示拒绝。

“张伯伯的小提琴拉得很好,拜过从前上海工部局乐队的一个白俄做老师。那个老白俄连欧洲都有名的。”

“妈!”小芬惊喜地叫起来,“真的!”

“现在可不行了,”伯刚在一边接口,“‘三日不弹,手生荆棘’,你看我的手,可不是长满了荆棘?”

“不管怎么样,收你这个徒弟,总够资格的。”星初对小芬说,“还有,你不是喜欢文艺吗?张伯伯从前那一段散文才写得真叫漂亮!”

“哎呀,那张伯伯真是多才多艺呕!”

这应该说是一个良好的开始。星初就怂恿着说:“小芬,你这么佩服张伯伯,那还不把琴拿出来,请张伯伯指点指点。”

“噢!”小芬非常柔顺地答应着,似蝴蝶般轻盈地飞到后面去了。

星初夫妇交换了一个凄凉的微笑。伯刚故意装作没有看见。

小芬小心翼翼地捧着琴匣交给伯刚。他取出琴来,校正琴音,琴弓擦出第一个嘹亮的音符,但木僵而粗蠢的指头,在纤巧美丽的提琴衬托下,连他自己都感到丑陋不堪。

他忽然丧失了勇气,十年未曾摸过琴弓,曲谱也记不真切,他怕在小芬面前的第一次表演,就让她在心里喝倒彩,因此,进退两难地苦笑道:“怎么办呢?”

星初了解他的心情,点破他说:“旁若无人!”

瑾清的鼓励更透澈,“没有关系嘛,好久不玩儿,手总生的,慢慢就好了。”

“好,我试一试,”他鼓起勇气来说,“拉不好,小芬你可别笑话我啊!”

“张伯伯,不,张老师,”小芬调皮地答说,“做学生的怎么敢笑老师。”

于是,他试着去拉一个小曲子。手指像倔强的顽童,不听话极了。指尖握砍木的斧头时,嫌它不够强壮有力,在琴弦却嫌不够纤细,常常搭到另一根弦上。

伯刚几乎拉不成调,沮丧而着急。清风拂拂的仲夏之夜,背上的汗湿到裤腰上。

就当他要承认失败的一刹那,他瞥见小芬脸上的表情,她的笑容与她捧琴匣给他时的笑容,丝毫未变,那是只有父子家人之间才有的无原则的欣赏与宽容的表情。

“这个不算!”此时他所恢复的,不是勇气,而是信心。擦一擦汗,重新提起琴弓,闭上眼,心底的乐声,汩汩如出山的清泉,通过手指,散播在深厚恬静的夜空中。

到得意之处,他慢慢睁开双眼,只见小芬仰望着他,嘴微张着翕翕而动,仿佛那个“好”字已经在嘴边等了半天,等曲声一终,跟着就要冲出来似的。

他重新闭上眼。“一个人一生只要有这么一次境界就够了。”他在心里对自己说。

他很快地就跟小芬成了好“朋友”。星初夫妇百分之百地实现了他们的诺言,尽量替他们父女安排接触的机会。他教她练琴,为她补习英文,跟她研究文艺作品。他发现小芬除了继承了她母亲的外表以外,在性情上跟他更为接近。为了娱乐小芬,连带引起他创作的欲望。他写过两篇小说——为了小芬这个唯一的读者。第二篇小说中,他故意在情节上留下一个漏洞,小芬读完第一遍,就为他指了出来,这使他愈发感到快乐。

每到黄昏,他就坐立不安,这使他记起当年追求挹芬,每天下午等候邮差的滋味,于是往往一个人溜了出去,沿着大路去迎接小芬。但等一发现她的影子,倒又有些莫名其妙的害怕,故意避了开去,兜一个圈子,作为不期而遇,然后一路听她谈论学校里的情形。

他觉得时机已经成熟了,可是不知道应该采取什么步骤。

星初夫妇也从不问他,看样子他们希望最好能一辈子保持这样儿。

这一天他开始写第三篇小说。以一个女学生为主角,故事可有两种绝不相同的结局,他想到可以跟小芬来研究一下。

一想到这里,他在目不可见的一瞬间,获得另一个故事的纲要,构思片刻,就得到很完整的结构。

这是一个现实的故事,他希望小芬能成为主角。

“小芬!”这天晚上做完功课,他很高兴地说,“我今天又想到一个故事,可以写成一篇很好的小说。本来想写出来给你看,但是有一个原因——这原因回头再讲——我想先讲给你听。”

“好。喔,慢一点,我先去给您倒杯茶。”

他喝了一口小芬倒来的茶,从容不迫地说:“故事的背景,你不必去管,男主角的名字我还没有想好,假定叫他×先生好了。”

“×先生在一家银行里做事,收入很丰富,是个汽车阶级。

他有个非常美丽的太太,这位太太样样喜欢拿第一,我们就叫她‘第一太太’好了,‘第一太太’漂亮第一,爱她丈夫是第一,爱好虚荣也是第一,不是第一流的汽车不坐,不是第一流的皮大衣不穿……。”

“这位‘第一太太’要不得。”小芬说。

“你别打岔!听我讲完。×先生为了满足他的‘第一太太’,虽然收入很丰富,还是不够花。因此,他就盗用银行里的公款。等到纸包不住火,查帐查出来以后,×先生关到监狱里去了。

“这时你猜‘第一太太’怎么样?她觉得她丈夫已经不够第一的味道,就要求离婚。×先生这时候自顾不暇,当然没有说话,答应了她的要求。

“他们那时候有个两岁的儿子,‘第一太太’觉得带在身边很累赘,就不要那个小孩。结果送给×先生的一个好朋友,连姓都改过了。

“以后×先生出了监狱,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他念念不忘他的儿子,但因为打仗的缘故,彼此音信不通,一直到十几年以后才找到。这时候那孩子已经长大了,长得非常聪明,他的义父母也待他非常的好。可是×先生认识他的儿子,儿子却不知道×先生就是他的父亲。×先生想不出用什么办法能把事实真相告诉他的儿子,因为他不知道他的儿子知道了他的真正的父亲以后,心里会有怎么样的想法?”

小芬很注意地听着,等他忧然而止,便接下来问:“那么,您说那×先生是用的什么办法呢?”

“这就是我要跟你研究的。你想想看,应该用什么方法?”

“我不知道。”

“假如你是那个孩子,等知道了事实真相以后,你会怎样想?”

小芬两只黑而圆的眼珠,骨碌碌地转着,好半天才微羞窘地笑道:“我想不出,书上说,写小说要有生活经验,我没有那种经验,实在想不出。”

伯刚失望极了,但是表面上仍旧要把这出“戏”唱完,于是竭力搜索昏乱的脑海,希望能发现一些新的问题,可以继续谈下去。

“不过,”小芬忽然开口,“我觉得那个孩子知道了他自己是谁以后,一定不会快乐。”

“为什么?”伯刚重重地问。

“因为他没有妈妈。没有妈妈的孩子,一定不会快乐,我想男孩子也是一样的。这是我的经验,”小芬一本正经地说,“我想要什么;或者我有时候觉得害怕,譬如遇见太保,我一定先想到妈,只有学校里要交什么钱,我才先想到爸爸!”

对她那稚气的老练,伯刚一点不觉得可笑。痴痴地想着,一个被忽略的,但却是根本的问题被提出来检讨:他要得到小芬,到底是为了满足他自己的父爱,还是为了小芬的幸福。

“张伯伯,你要来的啊!”小芬用抖颤的哭音说。

“嗯。”伯刚不敢多说话,只有那样才能保持镇静。

“星期五要写信,星期日早晨我就收到了……。”

“好了,小芬,”瑾清赶紧拦着她说,“张伯伯做事的地方又不远,常常会来的。汽车快开了,不要耽误张伯伯的工夫。”

“那么,张伯伯再见!”

“再见!”

伯刚向星初夫妇匆匆握别,转身快步离去。忽然又听见小芬在后面叫:“张伯伯,伯伯。”他站住脚,小芬走近他面前说:“我忘了告诉您一件事,您写的小说,我拿给国文老师看了,他说写得很好,要介绍到一家文艺杂志去发表,问您用什么笔名?”

“笔名!”他从来未想到过自己这趟下山,会有这一点意外的成就,可是这也无所谓,想了一下,说道:“用柏康两个字好了。松柏的柏,康健的康。”

“松柏的柏,康健的康。”她照样念了一遍。

“记住了没有?”

“记住了。我再也不会忘记这个名字!”

(选自《当代中国新文学大系》,天视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79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