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 论 剥开人性的本质展示文学美感

——读严歌苓《雌性的草地》

巧巧

读完掩卷,一向自信的我,顿觉妒意澎湃。一个纤纤弱弱的上海小女子,怎能么可以写出如此气势气魄的作品?整个儿让我“美”得颤悚。商品社会的今天,要读到一篇文学性这么强的作品,实属不易。

什么是纯文学,其实谁也不能有个标准答案,因为文学艺术,不可能象在化学实验室里,放入多少文学,加入多少水份,测出它们的百分比,然后告诉你文学的纯度。然而我们又常说这部作品有文学价值,这是不是一个悖论呢?我觉得不是,一个对文学有感觉的人,再加上一部好的作品,就会产生化学作用——对“美”的感悟。而这种感悟,就被文学评论家认为有文学价值,或具有审美价值。

这是一部写“性”的作品,当然是广义的人性,“性”当然包括其中。我为什么推崇它,现在我借用刘再复的“性格组合论”将我的理由展示出来。

刘再复先生将小说的历史进化,作了这样的概括:

一、生活故事化的展示阶段

这个阶段中,小说作品的重心是故事情节,作品中虽也有人物,但这些人物只是展开故事情节的工具。这个阶段的审美要求,通常只是满足人们的好奇心,给人以离奇的刺激的低级审美要求。

二、人物性格的展示阶段

作品的重点开始移向人本身,人成为小说的中心,它给人一种高级审美感受,即满足人们情感需要,它使小说读者在作品人物身上发现了自己,联想到真实的生活,真实的灵魂,从而和作品中的人物共悲欢共命运。

三、内心世界审美化的展示阶段

因为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现代科技飞速发展,电视、电影对传统小说是一大冲击,特别是画面描写和动作描写方面,为了迎接这一挑战,刘再复写道:一些敏锐的作家,就努力发展文学可以表现人的内心世界的优点,进一步由外到内,让作品中的人物直接表露自己的内心图景,表露自己的感觉、想象、幻觉、闪念、情感拼搏、意识流动等等。

当然,这只是小说的大体趋向,且三个阶段不是割裂的,而是相互联系着的。

《雌性的草地》的写作手法,让我改变了以往一些陈旧的看法。它给了高级的美学享受。

作品以虚实相间的手法,现实主义的白描叙述和超越时空的现代意识相结合的方法,来解析人性、畜性、兽性。

我自认不是个保守且有包容心的人,但对不是很传统的创作手法的认同,却有一个不短的过程。

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别了“伤痕文学”,各种流派也随着中国的大门打开而涌进来,或许是为了探索,或许是为了时髦,或许是为了新鲜,或许是为了尝试,不少的作家纷纷模仿,什么意识流、印象派、现代派、黑色幽默、超现实主义、象征主义等等,一时间,言必称《百年孤独》,言必称昆德拉。

也许本人运气不太好,多是读到模仿得不够到家的作品,实在享受不到什么美感,这不是包容心能解决的。那时自己年轻,只认为自己笨读不懂,也不敢出声。偶然的机会,读到贾平凹的一篇文章,他就指出,这种生搬硬套的模仿,好象是给梳长辫的清朝人,穿西装,打领带,不伦不类。读了以后,大为赞叹。

可是《雌性的草地》,又让我改变了这种感觉。

也许是因为我们以前所受的文艺理论训练,太过分的强调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争执不休的到底谁决定谁,一派是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主义,他认为先有人,才有美的事物;另一派名气也相当,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他是认为先有美好的事或物才能反印到人的感觉里。在我看来只不过是先有鸡还是先有鸡蛋一样的问题。就好比你有一条非常新鲜的鱼,清蒸当然最能体现它的价值。但你想吃清蒸鱼,而去买一条活鱼又何妨。但一定要分一个谁决定谁就太牵扯强了。

现在我们回到作品本身,它又为什么会让我改变看法。

形式,或者说创作手法,是作品的外因,也可以是一部作品的躯壳或骨架,这个躯壳可以是各种形状的,但怎样让作品成为一个有灵魂的完美的有生命的东西,这就非常考验一个作家对美的感悟力,这似乎和学位头衔无关。有时,完美+完美,不一定等于超完美。

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前些年看由中央芭蕾舞剧团,改编《祥林嫂》。鲁迅是一流的,中央芭蕾舞团是一流的,可是当我们看到穿着紧身衣裤的祥林嫂在舞台上劈叉弯腰,再加上同样是穿着紧身裤的贺老六托举着祥林嫂满场跑,中国人实在很难接受。这或许有个先入为主的问题,因为祥林嫂的形象太深入民心了,她那木讷的眼神,拉长的苦脸。三围只有一围的大长袍形象,已根深蒂固地活在人们心中,相反的,我们看惯的芭蕾舞是穿着短裙活泼、轻盈的天鹅、公主之类的。

《祥林嫂》+芭蕾舞可以说是一次失败的尝试。

没有绝对好的形式,也没有绝对好的内容,只有二者成为一个完美的有机体时,才能出现一部好的作品。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小说的内容有哪一些,它怎样影响着作者的写作手法。

地理背景:

这本书的地理背景,是在中国西南辽宽而荒芜的草地(川、藏、陕、甘交界处),每年只有三天无霜期,不是暴日就是暴风。

女子牧马班,她们驯的是军马,是凶悍、烈性的羊马,同时她们还得抵挡各种危险,狼群、沼泽地土著游牧男人。

这样的背景,决定着作品的风格,已尼为之定了一个调,它的主旋律一定是气势磅礴、跌宕起伏的交响乐,因为它要表现的是辽宽、是强悍、是奔驰的马群,就不可能是袅袅绕绕的丝竹江南小调。

如果要改编成电影,一定要宽银幕的,学过画画的朋友都知道,尺寸的大小会影响一幅画的效果,而这恢宏的场子面,非用宽银幕不可。

再加上它的荒凉、诡吊,同时给我们超现实的感觉。

时代背景:

时代背景的不同,往往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行为。稍对中国有所了解的,都知道六、七十年代的中国,是个疯狂的年代,对政治领袖的狂热,比起某些宗教领袖,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荒谬的时代,用超现实的手法来写,最容易将扭曲了的人性表现出来。

那个年代被称为“火红的年代”,制造的是“红色的海洋”。书中的红马,有着很强的象征意义,这匹红马是女子牧马班摸得着、看得见被“物化”“具体化”了的理想。这匹马贯穿了整部书,来描写女子牧马班为之付出的青春,付出的生命。

从它的盛年,也可以说它的鼎盛时期,作者是这样描写的,红马载着老革命的后代沈红霞突然飞奔:

“一股腥热的红风来不及看清这个由静到动由僵变活的过程,似乎那匹马神形分离。驰去很远,静静的红色身形还留在原处。红马静静地迅速缩小如同渐熄的一柄火红的火炬。

也是人为(人们把它“骟”了),也是自然规律,它后来衰败了,褪色了,也是女子牧马班理想破灭的象征。荒谬的年代、荒谬的事件,(骑兵在中国已取消,她们还不知道)注定了她的悲剧性的命运。以往由男人来做的事情,在荒谬的年代,由城里来的妇女学生来做。

“沈红霞将生料嚼成稀酱、喂它,它没吃、渐渐卧下了,下颏贴着地,溃烂的口鼻流出黏液。

红马死了,她们的理想随之破灭,一个火红的时代结束了。

人物的刻划:

“文学即人学,”可是人物的描写是非常重要的。前面我们也提到,小说的高级审美阶段,已由讲故事,发展到对人物的刻划,对人性的剖析。

什么是人性?刘再复在《性格组合论》中,提到,人性=兽性+神性。但我却不认为是这么简单的相加关系。

人性,活在现代的人们,文明时代的人们,最基本有二种属性,即自然人和社会人。

作为自然人,我们有着许多与生俱来的本能,我们把它叫“天性”,它基本上是以生存和繁衍为基础、为法则的。正如进化论者达尔文所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作为自然界的生杀力,不管吃什么都没错。造物主造了它是以吃肉为生,吃草它就会死,反之也一样。作为自然人,和多少异性交配都可以,只要你强,就有繁衍的权利。从母系社会、到后来的三妻三妾,再到现在的“包二奶”“婚外情”频频出现,“专一”确实不是人的天性。

但是,同时我们又是社会人,作为社会人,有着各种法律、宗教教义、礼教等对人的形为加以约束,加以限制。虽然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法规。

人的本能当中,食欲、物欲,相对来说都不得比较容易得到满足,只要不偷不抢,你吃什么?在哪里吃,吃多少,和谁吃,没人管你,你不必为当众人面吃东西感到羞耻。对物质的占有,也差不多,每个星期去买大彩,多多做发财梦,没有人管你。

唯有“性欲”,无论是哪个国家,哪一种宗教(不包括极少数邪教,也正因此把他们称为“邪教”),哪一种文明,基本上都是一样,加以限制加以约束。中国的礼教更是“万恶淫为首。”就是最为合法合理合情的夫妻做事情,也得关门拉窗帘。

再加上人的天性中又有矛盾的一面,他们自己没有“专一”的天性,却又希望所爱的人是自己的唯一。

就因为人性有这么多的矛盾,这么多的冲突,人物的性格就注定了它的多面性,特别是“性爱”就成了许多艺术家剖析人性的突破口。所以就有了“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人以身相许”的感慨。爱情才成了文学艺术中永恒的主题。

由此原理衍生的另一个审美原则是“缺陷美”。刘再复在《性格组合论》中,提到了:“美学中所谓的‘缺陷美’往往有能力表现人性美。”“完美”与美并不相等,缺陷与“丑”并不相等。因为种种原因,世界上纯粹的完美是不存在的。

相信大家都看过美神“断臂的维纳斯”,她就因断臂而美出名,据说许多雕塑家都尝试为她接上断臂,试图让她完美,可是无论何种姿式,都象在“画蛇添足”。所以到后来艺术家们都认定是雕塑家故意弄断的,而不是因为埋在地下无意弄断的,确实,没有手臂的维纳斯,身材的优美,更为突显。

本书的作者严歌苓基本上是循着以上的美学原理,对她的人物加以刻划的。

先介绍“叔叔”这个人物。

叔叔是他的名字,而不是他的辈份。他是当地人,是一名神枪手,作者让他天生只有一只眼睛,所以他射击的时候,不需要“瞄准”,这一缺陷,让他神枪手的形象更为突出鲜明。

他力大无比,他有一把没有钥匙的大锁,是从他枪毙的犯人那儿得来,从没有人打开过,只有他在激动的时候能够打开。

女子牧马班干部的成员几乎在每次的凶险中,惊马、遇狼群、陷进沼泽地、洪水暴发、土著男子的侵犯,都会想到他——女子牧马班的指导员,用枪发出信号后,他都会及时出现,并把她的解救出来的。

他的威猛,他的强悍,反衬出女子们柔弱的一面,只有在这个“参照物”面前,她们才象个女子。因为她们驯的是凶悍、烈性的军马,身材娇小是不可以的,再加上恶劣的气候,暴风和暴日,她们的脸都结了痂,她们早已不照镜子了。

正如前面我们提到的“性”通常比较容易拿来显现“人性”,作者在自序中写道:“性爱难道不是宇宙间一切关系的根本?性中包括理想、美学、哲学、政治一切。”

叔叔和女子牧马班的每个成员都有着纠缠不清的关系,作者用非常含蓄的手法写出来:

他有一个习惯,遇到难题时,就是咀嚼“橡皮筋”。当他有问题时,就会从她们当中任何一个人的发辫上取下“橡皮筋”沾四川特有的豆瓣酱来咀嚼。那个年代,全国的女孩子都一个发式、二条辫子,而且都用橡皮筋来绑,(橡皮筋就是新加坡的巴刹用来绑蔬菜的那一种),在当时是非常女性化的一个道具,男人可以说是不会用到的。每次把它从发辫上拿下时,都会缠住不少头发,这也暗示着一种千丝万缕,纠缠不清的暖昧关系。

他杀人无数,杀狼无数,可谓天不怕、地不怕,可是当他第一次见到,具有一股邪气的惊人美貌的小点儿时,他感到了恐慌,他明白自己逃不出她的手心,他除了极力赶走她外,还选择了逃避,也可以说他间接地死在小点儿手上。

好象他身体一部分的手枪,第一次离开他,也永远地离开了他,就是他和小点儿的一次欢好后,因为小点儿回去女子牧马班的帐篷时怕黑,借用了他的手枪,并且丢失。虽然“叔叔”认为,没有了枪的自己,更能显现真正的英雄气慨,而不是靠外在的力量,但到最后,在一次狼群的报复行动中,这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死得连一块骨头都找不到。

小点儿:

严歌苓在序中写道:“小点儿是个美丽、淫邪的女性,同时又是一个最完整的人性,她改邪归正的过程,恰恰是她渐渐与她那可爱的人性,那迷人的缺陷相脱离的过程,她圣洁了,她却不再人性了。

分析她,一定要和她几个有关系的男子一起分析。

她原本不是牧马班的成员,她在城里犯了杀人罪,在逃亡中,认识了她以前从未见过面的姑夫。可是当她见到永远躺在病床上病重的姑姑时,她动摇过,并逃走。可是,当她见姑夫为了她被人毒打时,又继续着这种****关系。

这又是一次作为自然人和社会人矛盾的交锋,作为自然人,他们并没有错,她的姑姑是个永远不可能尽妻子义务的活着的死人,这对姑夫来说,似乎不是很人道、很合理的,虽然他们绝对合法。姑夫虽然不能从****关系自拔出来,但他并不是一个天生淫棍,在认识小点儿之前,绝对是个规矩的男人,他不仅一直关照、爱护,并给小点儿物资上的照应,他也没有置姑姑不管。

所以我们不能简单的把人分成“正面人物”,或者“反面人物”。

直到最后,因姑夫一直纠缠躲着他的小点儿,被叔叔用那把大锁敲昏死过去,小点儿才承认对这个人有过感情。但不是爱情,不是激情。

小点儿有过一个让她产生激情的对象,他是场部一个营长,这位年轻英俊杰的营长对小点儿也有很强的感觉,但是这里的这个营长是个绝对服从上级、服从当军人父母的军人,他选择了上级兼长辈为他安排的体面人家的女儿当未婚妻,但他对小点儿并不能忘怀。作者把这两个人的微妙关系,写得非常细腻感人:

因第一次见面时,他看到小点儿用冻坏的双手给他端水喝。在第二次见面时,虽然他假装从未见过她,却在夏天提起一个治疗“冻疮”的药方,一个用雪水浸樱桃的密方。他不敢正视小点儿,可是当小点儿的马走远了,却立刻赶到山顶上,用他的高倍军用望远镜看她,用这种方式拥抱了小点儿二次。

他们甚至有过只是用草席隔房而睡的机会,并隔着草席能看出营长的睡姿,不过小点儿只能用心去拥抱他,却什么也没发生。

小点儿是个聪明灵透的女孩,她当然了解营长的心,为了营长,她一直拒绝和姑夫再有肉体上的接触,虽然她以前可以不断地用自己的肉体换来各种好处,甚至为了得到叔叔的宽恕,也是用身体去解决的,因为她作弄过一次叔叔。

营长可以说是这部书中“完美”的男性,他正派,他没有欺骗小点儿,他如实告诉她,自己已有未婚妻,小点儿也正因为这些爱他。但是,虽然他是个英武的军人,勇敢的军人,但他在自己的爱情方面,却表现得非常软弱,无主张。这非常符合当时军人的性格。

小点儿用她的小聪明、小手段在这个团体中耽下来,并能逃避风餐露宿,她不必去驯马,所以是唯一保住美貌的女孩。但她又不是那种完全好吃懒做之人,她向她的姑夫学会了为马治病接生,她会煮菜织毛衣。

这本书是用小点儿的淫邪,反衬女子牧马鞍山班的崇高圣洁,小点儿正因为和她们在一起,才走上了改邪归正之路。

柯丹:

她是唯一的当地姑娘,是女子牧马班的班长,领导着这些从城里来的知识青年,可她同样有着丰富的性格,虽然她憨直野性,抽烟,满口粗话,马鞭甩得格外响,外形也是虎背熊腰,高头大马,她的粗野、彪悍,让丑姑娘老杜有一种爱的错觉,把她当作男人来爱。但她的内心却象所有女孩子一样会嫉妒,使小性子,当她知道另外一个女孩子毛娅暗恋叔叔时,采取了报复形为。

叔叔在柯丹被狼群包围时,把几乎全身赤裸的她从狼口中解救出来,叔叔的粗犷、叔叔的力量正让她想起外形和内心都很“小人气”的前丈夫,那个丈夫曾经因为勾引一首长家的保姆,而被她一巴掌打得转了几个圈。而叔叔却能轻而易举地把她抱了起来,让她有了“小女子”的感觉,她心甘情愿地给了叔叔,并为他生下一个儿子,生下儿子以后,她象所有雌性的动物,具有伟大的母爱。

沈红霞:

浓红霞是将军的女儿,作者打破传统的叙述结构上作了调整,让沈和前辈们直接对话,沈以牺牲在这块土地上的红军女战士,垦荒队员为楷模,按传统的叙述方式,可能会让沈遇到一个了解当时情况的老人,用回忆的方式来叙述。这样写明显地啰嗦、累赘,且不容易把对方的内心世界、内心的秘密展示出来。

沈为寻找象征理想的红马,二条腿冻坏后,也就是说已牺牲了身体的一半,她认为自己做得不够。

作者没有用贬意的词汇去描写她,一直都用正面的笔调,她的固执,僵化是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比如她对已改邪归正的小点儿的态度,连二位前辈都不能苟同,沈坚决地认为,这个圣洁的团体容不下她,她是义正词严的说出这番话的,最后,可以说是她逼死小点儿的。

总之书里的人物都有着丰富的性格,是立体的,活生生的人物。

兽性、畜性的描写:

书中有不少关于动物的描写,作者是站在一个客观的立场上来写的。

按我们普通的思维习惯,狼是坏的,因为它凶残、狡猾、吃人、吃绵羊。当然这只是站在人的立场,在生物圈是无所谓好坏的。人们称这为生物链,它们一物降一物,一环扣一环,象剪刀,石头布一样简单,维持着一个生态平衡。

作者写道:狼也有妻儿,如果它不凶残、不狡猾,它就没有繁衍的权利。

书中写了二条狼的不同命运,这二条狼是由老母狗姆姆喂养大的。因为狼的父母叼走了,于是姆姆把二条狼仔弄回自己的窝里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大。(故事的可信性,来自一个真实的狼孩的故事。)

长大后,二条狼走向完全相反的二条道路,一条(憨巴)认回了祖宗,回到了狼窝,并且比那些在狼窝中生活长大的狼还凶残。

作者写道:它做了半生的狗又做了半世狼,它了解狗,因此蔑视狗,它体验过做狗的屈辱,忍受虐待,甚至去舔刚踢过它的脚,狗的自豪不过依仗人。在它回归原野重返自然时,它作为一只狼来肯定和证明自己的存在。

另外一只狼(金眼),它象它的养母姆姆一样,始终忠于着人类,虽然一直被人类误解着、毒打着。

是金眼背叛匪了自己的祖宗,还是憨巴忘恩负义,对自己的养母背信弃义呢?

结语:

我推崇她的这部作品,不是单纯说这就是最好的写作手法,或者说最好的故事内容,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去模仿,它的价值是他们的形式与内容达到了近于(乎?)完美的结合,成为了一个有机体。

荒凉的地方,荒谬的年代,不能阻止荷尔蒙在一群发育正常的女孩子身上汹涌,叔叔是她们能够真正(??)的唯一男性,而由此产生的一系列正常中之不正常,不正常之中的正常关系,就不足为奇。她们的情欲同样需要渲泄。

而作者采用的这种超现实与传统手法,就是一个比较好的表达手法。

这些年陆陆续续写了一些作品,体验是太依赖于我们学过的创作理论,实在无法进行真正的创作,只是各种方式的模仿。今天的超现实,也是明天的传统。作为一个真正的作家,只有不断地尝试,才可能出真正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