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 第三部 1993~1997 民族品牌进行曲 1997 “世界不再令人着迷”(5)

亚洲金融风暴的袭来,给中国企业变革带来的另一个意义深远的影响是,它彻底击碎了人们对日韩财团企业模式的膜拜,①在金融风暴中倒下的韩国著名大财团还有全韩第14大企业、第二大钢铁公司韩宝,第19大企业、最大酿酒商真露,第8大企业财团起亚,第12大企业汉拿集团,第24大企业三美集团,以及第34大企业代龙集团等。尤其是被视为仿效标杆的大宇集团的窘境让决策层重新思考大企业的培植思路。①在1996年刚刚形成的“抓大”战略“意外”地改弦易辙了。

当时的“抓大”思路是,“由国家主导,重点扶持若干家优势企业向财团模式发展,使之成为有国际竞争能力、代表中国实力的巨型公司”。可是日韩财团在金融风暴中暴露出的脆弱,让中央政府对这条路径彻底失去了信心。连大宇这样的企业都无法抵抗国际金融资本的袭击,那么中国的“类大宇”企业们能够逃脱出这种命运吗?于是,一种新的“国退民进”的新战略出现了,它的基本思路是,国有资本从完全竞争领域中大面积退出。在一份报告中,专家们建议国营企业应该从164个竞争性行业中“坚决撤出”,同时在上游能源性行业中强势地形成垄断格局,这些行业包括——钢铁、能源、汽车、航空、电信、电力、银行、保险、媒体、大型机械、军工等。在这些领域,政府将竭力排斥民间及国际资本的竞争,通过强化垄断来保证国营企业的既得利益,作为国营资本的所有者,其角色不是减弱而是更为增强。

这个中国式转轨在1997年十分微妙地出现了。很显然,这是一种与上一年完全不同的“抓大”战略,在随后的十多年里它一直被坚定地执行着,并最终把中国带进了一个国家商业主义的时代。一个留在1997年的悬念是,如果金融风暴没有爆发或迟两年爆发,后来的中国公司将呈现一派怎样的气象?

历史没有假设。中国公司在财团式成长的道路上折途而返。它造成的最直接的后果是,那些先前被列入500强培植名单的“种子企业”陷入了十分尴尬的境地,因为根据新的国资退出原则,从事家电业的海尔和长虹、计算机业的北大方正、制药业的华北医药以及造船业的江南造船厂等都不处在被政策保护的垄断性行业,而这也正是当初它们被选中的原因,因此对它们的倾斜扶持便一一落空了。我们即将看到的事实是,到2007年底,中国已有22家企业出现在《财富》“世界500强”名单中,它们无一例外都是垄断型国有控股企业,而10年前确定的6家“种子公司”,除了宝钢之外,其余5家企业都没有按照“既定时间表”进入“世界500强”。

一家企业把自己的战略规划命名为“基本法”,听上去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做这件事的人就是后来被视为“企业家偶像”的任正非。

这一年,尽管任正非的华为已经是一家规模不小的企业,但是在企业界,它几乎没有什么知名度。1996年,中关村四通公司的一位名叫李玉琢的副总裁打算跳槽到华为,四通总裁段永基问,“你准备到哪里去呢?”李玉琢说,“是去华为。”段永基惊诧地说,“华为?没听说过,没什么名气吧?”

没有名气的华为在此时的电信行业却已经露出它锋利的钢爪。从90年代初开始,中国的电信市场复苏,随着程控技术的推广,全国电信网络面临一次全面的更新改造,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商业机遇。对于拥有自主程控交换技术的华为来说,这是千载一遇的机会。在这个行业里,诺基亚、爱立信等跨国公司具备绝对的竞争优势。任正非在起步之初,依靠“农村包围城市”的策略,从一些偏远的城镇电信局突破,迅速抢去了一块大公司们还没有来得及顾及的“蛋糕”。随之,华为与跨国公司们的正面战争便爆发了。由“农村”而进入“城市”,华为遭遇了强大的竞争,很多中心城市和发达省份的电信部门不信任华为的产品。便是在这时,任正非想出了一个外国同行做梦也不会想到的方法:他游说各地电信局,由华为与电信职工集资成立合资企业。①任正非与电信局成立合资公司的尝试最早开始于1993年。当时华为资金紧张,银行又不给予民营科技企业贷款,任正非便说服17个省市级电信局合资成立了一家名叫莫贝克的公司,后者出资3900万元,任正非承诺每年给予33%的高额回报。这个细节与沈太福案相比照,又是一则“有人免费、有人死去”的案例。在华为的一份内部文件中,任正非如此阐述他的策略:“通过建立利益共同体,达到巩固市场、拓展市场和占领市场之目的。利益关系代替买卖关系;以企业经营方式代替办事处直销方式;利用排他性,阻击竞争对手进入;以长远市场目标代替近期目标”①与政府部门建立利益共同体的做法在当时很盛行,另一个著名的实践者是三株集团。1995年,吴炳新要求“各分公司在所在的省与卫生厅、工商局、医药管理局建立经济共同体关系”,其具体做法是,“跟他们搞合作搞联营,药政部门每个月都要搞宣传,你宣传我出经费。与工商,每年《广告法》的宣传我都出钱,由他们去操办,劳务费等打进去,让基层卫生局做我们的代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