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爱的孤独

1.最美的玫瑰

我总梦想着有一天能当回卖花女,梦想看几个朝气蓬勃的女孩捧着一束束娇艳欲滴的鲜花,停留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驻足于大城市不为人知的角落。

正值16岁的我,是个爱做梦的女孩。我总梦想着有一天能当回卖花女,梦想看几个朝气蓬勃的女孩捧着一束束娇艳欲滴的鲜花,停留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驻足于大城市不为人知的角落。像繁忙都市中一颗颗彩色的亮点,像首宁静而又单纯的诗,每当想到这幅图画,我都有些莫名的感动。

我想16岁的我已经有能力圆自己的梦了。前几天,我和一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小童在“浪漫”这种有效“催化剂”的作用下,开始了行动。我们称之为“试飞”行动。

说到做到,我们两个女孩冒着酷暑,风尘仆仆地去花乡,又风尘仆仆地带回30枝玫瑰和印有花纹的玻璃纸。我们兴奋地打扮着玫瑰。它们被泡在冷水中,挺拔、娇艳,一片芬芳,花儿映红了两个花季少女的脸颊。

包装好的玫瑰被拿到“蓝岛”大厦门口去卖。这时正值午间时分,娇阳似火,酷暑难耐。我们定定神,想叫卖,可是谁都羞于开口,只有捧着鲜花闷头儿朝前走。路人向我们投来不解的眼光。这时一个老外手中捏着朵花,指了指我们。我们马上会意地问“Wouldyoulikesomeflowers?”他边点头边说:“Allofthese!”我们听了高兴极了,抢问道:“Youseehowmuch?”那老外道:“10dollars!”因为当时很紧张,我们竟把10美元错认为10元钱,当然没有同意。这笔到手的买卖就算黄了。等我们反应过来时,那老外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小童抱怨道:“真倒霉,10美元就是80多块呀!”

我们并不总是老天的宠儿,这样的顾客再也没有光顾。看着手中渐渐枯萎的鲜花,我们只好放下矜持,开始叫卖了。“阿姨,您买枝花吗?”阿姨摇头。“叔叔,买枝送给朋友吧!3元一枝!”叔叔摆摆手。在太阳的蒸烤下,我再也不能把浪漫与卖花挂钩了。我们终于像残兵败将似地垂头丧气了。“小姐,我买两枝花!”一听到这句话,我们像打了强心针似地迅速抬起头来,脸上堆满了笑容,热情地为她服务。顾客非常满意,挑走了两枝我们认为最美的玫瑰——我们终于开张啦!虽然只卖了两枝,但我们相信,卖出第二枝就会有第三枝,我们来了精神头儿。“这叫‘万事开头难’啊!”我打趣道。

好景不长,我们又没顾客了,只好自己拉生意。但往往都是你脸对脸地叫她“小姐”,可是等说完“买花吗”的时候,她只留给你一个后脑勺了——人家不理你!我们沮丧极了。

这时,一对情侣从我身边经过,我跑过去问:“先生买枝花送给小姐吧!”“多少钱?”“3块!”我为了吸引他们便又说,“先生,花的枝数是有讲究的!”“说来听听!”那女人问。“一枝代表一心一意,两枝表示两心相悦,你要几枝?”那女人对我笑笑说:“下次再买吧!”说完头也不回地加入了人流中。我泄气地看着他们的背影咕哝道:“又不买,瞎问什么!”

不远的地方是一处露天茶座,有几位衣冠楚楚的男女正在太阳伞下喝冷饮、聊天,我觉得这是个“待开发”的“好客户”,便走过去兜售我的鲜花,“先生,买枝花送给女伴吧。”我向其中一位穿得很气派的男士说到。那位先生冷冷地瞥我一眼,满脸的不屑:“这个地方是怎么搞的,什么低三下四的人都缠你。”我像被人掴了一记耳光,气呆了。我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回敬到:“先生,很抱歉打搅了你,今天是8月9日,请你记住今天你怎样侮辱一个刚涉世的小女孩的。”我拔下别在衣襟上的一枝满天星,放在他的桌边,转身稳稳地走了。当我转过街,倚在一个没人的角落时,只觉大脑空白,手足冰冷,好半天才缓过神儿来。

整整一个下午,我们徘徊于各大商场的门口。尽管价格一再下降,仍无人问津。酷暑把我们的精力消磨得一干二净,手中的花也耷拉着脑袋无精打彩。我们决定收工了。小童说:“快算算钱!”一结算,我们只能苦笑,每人亏损了10多元。

回到家,我累得一头栽到床上。这时,我突然想起《真心英雄》中的一句歌词: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2.回首大

我总梦想着有一天能当回卖花女,梦想看几个朝气蓬勃的女孩捧着一束束娇艳欲滴的鲜花,停留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驻足于大城市不为人知的角落。

正值16岁的我,是个爱做梦的女孩。我总梦想着有一天能当回卖花女,梦想看几个朝气蓬勃的女孩捧着一束束娇艳欲滴的鲜花,停留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驻足于大城市不为人知的角落。像繁忙都市中一颗颗彩色的亮点,像首宁静而又单纯的诗,每当想到这幅图画,我都有些莫名的感动此时,春天已经来临。阳光多么灿烂,风儿多么轻柔,树叶沙沙地响着,流淌着生命的节奏。也许真的该好好想想,脚下的路该怎么走。

日子总是这么无声无息地流过。蓦然回首,身后是一行深深浅浅、歪歪斜斜的脚印,那是大一留下的痕迹。

人们说:“大一是不知道不知道什么。然而,初进大学校门的我们,却往往不平地叫嚣“我们不仅知道不知道什么,而且知道知道什么”,狂妄得可以。虽然在师哥师姐们面前,我们会暂时隐藏起我们的锋芒,但神态气宇之间,仍然是那种“白云飘在头顶,自以为地球在脚下”的豪情。

然而,没过几天,那种不知天高地厚的神情就荡然无存了,取而代之的是失落,是一种觉得自己一无是处的自卑。在高中时,我们都是优等生,是老师眼里的种子选手,是同学中间的佼佼者,是父母亲最有希望的寄托。然而现在,我们什么也不是,我们只是刚跨入大学校门的新生,在这象牙塔里,我们处在最底层。大学校园里,有的是教授、博导,有的是研究生、博士生,即便是大学本科生,都比我们有学历,多见识,他们至少还有人叫师哥师姐,而我们呢?我们就像一群什么也不懂的孩子,每天等待着太阳升起,又等待着夜幕降临,不知道干什么,不知能干什么。

日子在这样不紧不慢的等待中流逝。终于,我们登上了开往军营的车。军营,对我们来说,一直是一个美丽而不可及的梦。如今,梦就在眼前,虽说军训又苦又累,但总觉得比整天无所事事强得多。

十月的河北,正午的太阳还是火辣辣的。在四周没有荫凉的大操场上站军队,也是够受的,而清晨,在太阳升起之前,我们已被军号声叫起。在初秋的凉意里,在半梦半醒之间,进行所谓的晨训。开始还稍稍觉得有些新奇,然而慢慢地也便褪尽了原先朦胧的玫瑰色,变的平淡无奇。

每天,除了训练,还是训练,单调而乏味。此时,感觉最缺的已不是生命之源——水(军队限制供水),而是文化的空虚。没有电视,没有报纸,没有自由伸展的空间。虽说有时连队也集中起来教些革命歌曲,来丰富我们的文化生活,但那毕竟离现代社会太远。而且我们的活动空间很小,除了打靶、参观军事装备,平时没能走出营门一步,而且每刻都处于受命状态。于是真正体味了自由的可贵,而对小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顾,两者皆可抛”有了更深的理解。(当然,部队的这种严格的纪律还是必要的。)

军训回校,便开始了大学的学习。大学毕竟不同于以往的学校。冠以“大”字,规模确实大了许多,以致于第一次上课,就跑得晕头转向,找不到教室。现在想想,实在可笑。然而当初就是这么傻。

课程不是很多,但总觉得忙不过来。由于作息制度的改变,往往早上起不来,晚上又睡不着,于是,教室成了最佳的摇篮,而老师的讲课就成了催眠曲。有时也有意识地想克制住自己。毕竟我们都是怀着梦想、揣着希望来到这里,来到这远离故乡的地方求学,总想学点东西,以免回去愧对江东父老。然而,意识往往在老师的轻声慢语中慢慢迟钝,迟钝,直到睡去……有时蓦然醒来,前顾后瞻一番,竟发现如我这般却是芸芸。于是便有欣然自慰之感,然心中的那番愧疚总难遗忘。

大学的校园生活更是丰富多彩,团委学生会节目层出不穷,社团活动丰富多彩,我们怀着好奇,总想一一看个明白。于是,在对各方面的拼拼凑凑之间,期末已悄悄来临。

期末,正是我们所期待的,我们可以回家,可以再尝到可口的家乡菜,还可以与老同学聚会。可爱的寒假正在向我们招手。然而,诚如古言“祸福相依”,伴随着期末的来临,期终考试也悄悄逼近,平日里,懒于磨枪,临到上阵,心里自然十分着急。虽说“六十分万岁”,可又有谁会在心底真正愿意。人,总是往高处走,更何况我们是90年代的大学生。于是,只好遵循老人言“临时抱佛脚”,硬是伴着烛光摇曳,啃下一本本厚厚的教科书,走出考场,惊喜地发现:不听老人言,便宜在眼前。临时抱佛脚,还是挺管用的。

快乐的寒假一阵风似地过去了,我又登上了北上的列车,回到了学校。此时,最担心的便是成绩。终于,成绩出来了,门门过关!欣喜之余,又觉得很不是滋味:怎么只考了这么一丁点?于是痛下决心,以后要好好学习,如师哥师姐们所说,“厚积而薄发”。然而,说说容易做做难。不久,又陷入了过一天算一天的境地。于是,不甘如此的我又陷入了郁闷,认为总是如此薄待于我,为何我总也不能成为命运的宠儿?为何生活总是把那么多的烦恼抛给我,让我无法承受?

此时,春天已经来临。阳光多么灿烂,风儿多么轻柔,树叶沙沙地响着,流淌着生命的节奏。也许真的该好好想想,脚下的路该怎么走。

岁月是无情的,不管此时此地多么美丽,多么温馨,她总是这么急急地走过,走过,不留痕迹;也不管此地此时多么难耐,多么忧郁,她总是这么慢慢地走远,走远,不留声息。有情也好,无情也罢。作为我,作为一个有追求的生命,岂能让时间白白流走?

一日,走在校园的小道上,惊觉两旁的树木,浑然一种新的气象。树叶是一种悦目的新绿,在阳光照耀下,油油地流淌着生命的异彩。看着树叶,我仿佛看到一个发光体,向四周发射出热情的光芒,仿佛要照亮所有生活的阴暗,仿佛要唤起所有低沉的声音。在它的拥抱下,我仿佛诠释了生活的秘密——去热情地拥抱生活,生活也会热情地拥抱你。刹那间,我的心中充满了无言的坚定——拥抱青春,拥抱生命!。

我想16岁的我已经有能力圆自己的梦了。前几天,我和一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小童在“浪漫”这种有效“催化剂”的作用下,开始了行动。我们称之为“试飞”行动。

说到做到,我们两个女孩冒着酷暑,风尘仆仆地去花乡,又风尘仆仆地带回30枝玫瑰和印有花纹的玻璃纸。我们兴奋地打扮着玫瑰。它们被泡在冷水中,挺拔、娇艳,一片芬芳,花儿映红了两个花季少女的脸颊。

包装好的玫瑰被拿到“蓝岛”大厦门口去卖。这时正值午间时分,娇阳似火,酷暑难耐。我们定定神,想叫卖,可是谁都羞于开口,只有捧着鲜花闷头儿朝前走。路人向我们投来不解的眼光。这时一个老外手中捏着朵花,指了指我们。我们马上会意地问“Wouldyoulikesomeflowers?”他边点头边说:“Allofthese!”我们听了高兴极了,抢问道:“Youseehowmuch?”那老外道:“10dollars!”因为当时很紧张,我们竟把10美元错认为10元钱,当然没有同意。这笔到手的买卖就算黄了。等我们反应过来时,那老外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小童抱怨道:“真倒霉,10美元就是80多块呀!”

我们并不总是老天的宠儿,这样的顾客再也没有光顾。看着手中渐渐枯萎的鲜花,我们只好放下矜持,开始叫卖了。“阿姨,您买枝花吗?”阿姨摇头。“叔叔,买枝送给朋友吧!3元一枝!”叔叔摆摆手。在太阳的蒸烤下,我再也不能把浪漫与卖花挂钩了。我们终于像残兵败将似地垂头丧气了。“小姐,我买两枝花!”一听到这句话,我们像打了强心针似地迅速抬起头来,脸上堆满了笑容,热情地为她服务。顾客非常满意,挑走了两枝我们认为最美的玫瑰——我们终于开张啦!虽然只卖了两枝,但我们相信,卖出第二枝就会有第三枝,我们来了精神头儿。“这叫‘万事开头难’啊!”我打趣道。

好景不长,我们又没顾客了,只好自己拉生意。但往往都是你脸对脸地叫她“小姐”,可是等说完“买花吗”的时候,她只留给你一个后脑勺了——人家不理你!我们沮丧极了。

这时,一对情侣从我身边经过,我跑过去问:“先生买枝花送给小姐吧!”“多少钱?”“3块!”我为了吸引他们便又说,“先生,花的枝数是有讲究的!”“说来听听!”那女人问。“一枝代表一心一意,两枝表示两心相悦,你要几枝?”那女人对我笑笑说:“下次再买吧!”说完头也不回地加入了人流中。我泄气地看着他们的背影咕哝道:“又不买,瞎问什么!”

不远的地方是一处露天茶座,有几位衣冠楚楚的男女正在太阳伞下喝冷饮、聊天,我觉得这是个“待开发”的“好客户”,便走过去兜售我的鲜花,“先生,买枝花送给女伴吧。”我向其中一位穿得很气派的男士说到。那位先生冷冷地瞥我一眼,满脸的不屑:“这个地方是怎么搞的,什么低三下四的人都缠你。”我像被人掴了一记耳光,气呆了。我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回敬到:“先生,很抱歉打搅了你,今天是8月9日,请你记住今天你怎样侮辱一个刚涉世的小女孩的。”我拔下别在衣襟上的一枝满天星,放在他的桌边,转身稳稳地走了。当我转过街,倚在一个没人的角落时,只觉大脑空白,手足冰冷,好半天才缓过神儿来。

整整一个下午,我们徘徊于各大商场的门口。尽管价格一再下降,仍无人问津。酷暑把我们的精力消磨得一干二净,手中的花也耷拉着脑袋无精打彩。我们决定收工了。小童说:“快算算钱!”一结算,我们只能苦笑,每人亏损了10多元。

回到家,我累得一头栽到床上。这时,我突然想起《真心英雄》中的一句歌词: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3.与音乐握手

我站在林xx道尽头的音乐教室前,透过玻璃窗看见一个清瘦男孩优雅的背影。他的肩上扛一把小提琴,右手随着琴弓上下闪动着。

失态的心

秋天的傍晚,我在教室里看《会考复习纲要》。累了,望望窗外,彩霞满天,多好的清秋时节!合上书,我不由自主地走到校园深处的林xx道上。

我站在林xx道尽头的音乐教室前,透过玻璃窗看见一个清瘦男孩优雅的背影。他的肩上扛一把小提琴,右手随着琴弓上下闪动着,一曲《秋日的私语》从弦上汩汩流泻出来,如大氅一般把我紧裹着。

我渴望认识这个与我心意相通的男孩。我轻轻叩响玻璃窗。乐声戛然而止。男孩的琴弓缓缓放下,他转过身来,天啊!那是一张多么丑陋的脸!我捂住自己的嘴巴,阻挡住即将冲出喉咙的尖叫,转身便逃。一路上,我的大脑交替着一个完美的背影与一张丑陋的脸,直到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心仍“突突”地跳。为什么造物主要开这样的玩笑,偏要把夸西莫多的脸残忍地与于连俊拔的背影糅合在一起?

第二天,我忍不住悄悄打听那男孩的消息,我很内疚,我的失态一定刺伤了他的心。我真想对他说一声对不起。几天后,我从一位吹单簧管的朋友那儿得知他叫宋王景,一位天才的小提琴手。

遗憾的背影

我再次穿越林xx道来到音乐教室时,里面仍只有宋王景孤单的背影。一支忧伤的曲子回荡在空中。我推开门,脚踩在大理石的地板上,发出轻微的“咔嗒”声。这一次,音乐没有停止。

一曲终了,男孩叹了口气,仍背对着我问:“谁?”

“我,来说声对不起。”我走近那个背影,“你的琴声很美,请你转过身来好吗?希望我那天的失态没有伤到你。”我诚恳地说。

男孩仍没转身,他说:“我吓着你了吧?我生来就这么丑,只有我的小提琴老师从不认为我丑。我十岁那年第一次跟她学琴时,她笑着对我说:与音乐握手的人都是美丽的,因为音乐留在他掌上。”

我被他奇特的话语感动了。从那天起,每天下午活动课的时间,我都是在这间教室里度过的。我静坐在墙角的椅子上,听站在屋子中间的他拉动听的曲子。那些音乐旋律眨着眼睛,非常轻快地从我的心灵上抚拂而过。我也渐渐觉得他很美:他掌上有美丽的音乐。

他拉琴时,包括同我谈话时从不转身,他说自己给别人的是音乐而不是别的东西。“那天我以为敲窗户的是音乐老师,没想到会吓着你。”一段时间后,我们熟了,他的话也多了起来。“你飞跑时颈上的白丝巾不住飘摇,像一只受了惊吓的小白兔。”

“你好像不是我们学校的?”我抚摸着颈上雅致的白丝巾问。

他就读于音乐学院附中,那里有更好的设备更好的师资,可就因为这里有一条美丽的林xx道和赏识自己的音乐老师,他每天下午都要来练琴。“我不在乎自己是否能成为著名的小提琴家,能做一个用音乐谱写生命的人,这就足够了。”

他坚定的语气,将他那留在我视野里的背影塑造得更高更大。

白丝巾的鼓励

第十一届全市校园艺术节要到了,我鼓励宋王景去报名。“不去。”他一句话就把我的热情浇灭了大半。宋王景自负,但内心更多的是自卑与孤独。他渴望有人听他倾诉,不论是用音乐还是用语言。可是他怕,害怕别人走进自己的壳,尽管他不承认自己正在用自卑为自己做一只茧子。

我第一次站在他面前,盯住他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你、必、须、去!”

“为什么?”宋王景眸子里闪过一丝迟疑。

“因为音乐在你掌上!”我大声嚷嚷,“你应该把手伸给每一个要同你、同音乐握手的人。”

说完,我转身便走。整整一个星期,我没有再去那里,而他,也没有再在校园里出现。

几天后,我小心地把白丝巾熨平,装在一个小小的木匣子中寄给了宋王景,里面还附了张小纸条:“宋王景,希望在一个月后的开幕式上看到你的身影,哪怕当幕布拉开时,你是背对着观众的。但请你在乐曲结束后一定要转过身来,我打赌你不仅会听到如雷的掌声,也会看到无数张真诚的笑脸。要同音乐握手的人不只是你我。”

破茧而出

一个月后,校园艺术节在青年宫如期开幕,全市几千名师生代表云集一堂,我也列席其间。拿到节目单的那一瞬间,我第一个念头就是找“宋王景”这个名字。在节目单最后,我终于找到了,在这个名字之前还有个星号,这意味着如果时间不充裕,这个节目就不能出台。那一刻,我恨得咬牙切齿。

我祈祷每个节目越短越好。终于,主持人宣布:“下一个节目,小提琴独奏。演奏者,音乐学院附属中学,宋王景。”

我紧紧攥着椅子扶手,我太明白这一次对宋王景的重要。

紫红色的幕布缓缓拉开,柔和的灯光射在舞台上。天哪!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宋王景居然面朝观众!我的鼻子发酸,我抑制着自己的泪水。我听到了台下一片哗然,有人已经开始悄悄退场。

宋王景的《致爱丽丝》就在这片嘈杂声中开始了。一阵阵震颤的弦声从台上流泻下来,如一条条闪电亮耀在我听觉的暗夜里。我带着祈祷一般的心情闭着眼睛,在我脑海里,音乐有如夜的河闪烁着晶莹的亮光,潺潺流着。会场渐渐变得安静,他出色的琴技征服了大家。我想,即使是一个不懂音乐的人,今天在这里也会明白音乐的含义——那是心与心碰撞时产生的可以让宇宙万物相沟通的符号。

当宋王景把小提琴从肩上拿下时,会场内的掌声远比我想像的要响得多,我的泪水不知何时已不争气地流下,我透过那片水雾看到了镁光灯的闪烁,看到台上挺拔的宋王景。他终于咬破了自己的壳,我为他的勇气喝彩!

那天城里的报纸都在谈论音乐学院附中那个叫宋王景的才华横溢的男孩,十八岁的宋王景成名了。这一天其实早该到来。

电视台记者听完宋王景的故事后问:“是什么促使你走出阴影,与每个爱音乐的人握手呢?”

宋王景答:“是一条白丝巾。”除此之外,他一句也没解释。

记者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可我却明白。我微笑着看完了电视采访。这个世界上,只有我和宋王景两个人心里明白。

与音乐握手的宋王景是美丽的,因为音乐在他的掌上。

4.归来的燕子

当我心情愉快地回到家中时,春麦早已丰收了,时下正在插秧,刚刚沐浴过的秧苗,摇动着翠绿的双臂,纷纷地拥进我的怀里。

一个猛子扎下去,九月的铃声就没完没了地响了。父亲把水淋淋的我从河里拎上来,用拳头告诉我:今年初三了。我只好把秋天的希望一古脑儿装进了书包,等待着来年的收获。

初三了,意味着我以后只能一个星期回一次家。老师们研究了又研究,终于决定腾出几间教室作宿舍让我们住。这下可苦了我们这班自由惯了的毛头,也苦了那些辛勤育苗的园丁们,只乐了个校门口开小店的吴老头,从此生意可就兴隆喽。

我正扛了一个大背包,狠狠向那眯着眼的吴老头喘气。忽然看燕子打门口经过,她看我累的样子,便跑过来帮我。燕子扎了个马尾辫,走起来一抖一抖的,抖得我心跳得快了,不由得喊出了声“燕子”,她回过头,漂亮的大眼睛一闪一闪,问我什么事,我呐呐的,急忙说:“你真好。”她一下子羞红了脸,把包放在宿舍门口,便飞跑了。

班主任老周是教数学的,头脑很精明。一上来就声嘶力竭地拍桌子:“你们已经初三了。要努力,努力,再努力。”尔后就讲了一通老掉牙的大道理。末了还不忘将手中的习题纸扬了扬:“这几道几何题大家抄一下,做好了交上来。”

第一次离开了父母过上集体生活,大家虽然有些怨声载道,但更多的是新奇和兴奋。学校食堂小,所以吃饭只能在教室里。四张桌子一拼,八个人一组,我跟燕子分在了一组。我是组长。安排值日时,我故意与燕子排在同一天,早晨吃完饭,她抢着收拾桌子,抢着洗碗。我望着她满头的大汗和一脸的恬静,感动了整个身心。

之后我就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燕子。初二升初三时,我是全年级第一名,而燕子比较差。于是,我常借故去辅导她。星期六回家的时候我说燕子我没骑自行车你带我一起回去吧!燕子不好意思拒绝便答应了。最后一节是班会课,老周重申了一下政策后,不顾众多的抗议,居然上起了几何,当我们终于从三角形四边形多边形中解脱出来时,已经月落西山了,我跟燕子走出校门,经过小店时,看见吴老头正捧着个茶壶,立在了黄昏中,向我们诡异地笑。

哥们老远就跑过来告诉我今晚村上有电影,我叹道有电影我们又不能看。他神秘地一笑:“等着瞧吧!”一打听,嘿,好家伙,下晚自习后“集体大行动”——溜出去看。这可是难得的机会呀。

这晚是老周值班,也活该咱们倒霉,路过宿舍时,看今晚静得出奇,就想推门进来表扬表扬(平时我们睡觉门不插销),这一来就露出了马脚,里头是空空如也,只见窗棂上一个大洞。老周气得七窍生烟,怒冲冲直奔电影场而来。

此时银幕上正放《铁道游击队》呢,一个老乡正在喊:“不好了,敌人来了!”老周就天神般地出现在我们面前:“给我回去,都给我回去。”我们吓得大气也不敢出,一字儿排开灰溜溜地跟在老周身后回学校去,秋夜的蛐蛐也鸣着悲哀的调子,我们像战败的鬼子一样,班师回朝,只有影片里群众的欢呼声,还远远地传了过来。

到了办公室,大家都耷拉着脑袋不说话。老周发了火,吼道:你们好大的胆子,都给我跪下!我们吓得一抖索,都乖乖地跪下了,老周点了一支烟,半晌才说:“你们呀,不争气,近期我们班违纪的够多了,现在又给我添乱。你们初三啊!不比以前,要把精力放在学习上。有些同学仗着学习好,就带头。”说到这里,他阴冷的目光在我身上停留了好一阵。

过了一会儿,老周无奈地说:“今晚的事,要是被校长知道了不知要闹出多大来。时候也不早了,回去每人写一份检讨,就压在我这儿。”我们一声不响地走到门口时,我听见老周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过了一个沉重的年之后,父亲的叮嘱还没消失殆尽,老师们的唠叨又重现在耳旁了,好在大家都已麻木了,也没有了上学期的顽皮。生活也渐渐有了格式,上课、吃饭、睡觉。有希望的同学都在憋着劲儿学,即便对自己没信心的,也不得不打起精神应付这大大小小的考试。燕子这一段掉得太远,但我还是鼓励她多用功。

星期一照例是瘦瘦的侯校长训话。别看侯校长瘦,说起话来却声音洪亮,底气十足。他表扬也批评了我们班之后,作了最后的总结,侯校长原来两只手放在背后的,这时全都举了起来,尽力向上抬,同时高呼:“让我们奋斗最后五十天!”大伙乘着他的余音使劲地鼓起掌来。我看见吴老头正探头探脑地在门口张望。我很想告诉侯校长,可吴老头只是朝门里望了望便走了。

最近语文课接连停了几节,听说语文老太婆在回家途中被摩托车撞了,得休养几个月,大伙一听可急了。虽说老太婆一时管我们特严,但中考语文有120分啊!在这一节骨眼上咱可惨了。可谁料被老周占用了一个星期之后,老太婆叫人抬来了。她说她躺在竹椅上给我们上课。嘿,那场面,女孩子都感动得掉了泪。

燕子说她不想上学了,她爸让她到上海打工去。燕子说话时眼泪汪汪的:“可我又舍不得离开。”我说你千万别,好歹也要上到学期结束,拿到毕业证书再说。这是个星期一的早晨。初升的朝晖映在燕子楚楚动人的脸上,我看得呆了。却没发现老周骑了车经过,看到我们凝视在晨雾中,重重咳了一声,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一阵子差不多快忙疯了,为了逃避老周恨铁不成钢的目光,我拼命地将自己埋进了书山题海之中。下晚自习后,我们几个特别用功的还不回去睡。老周来催了几次,都不见效,最后把电闸给拉了,大伙儿点起了煤油灯,老周见没办法,便不再劝了,却突然变戏法似的拿出几个鸡蛋,扔下一句话:“别搞得太晚!”就径自去了。

中考一天天临近了。老师们比我们还急。一个个抢着进教室,瞅着空儿便给同学们讲两题,生怕漏了什么似的。

妈妈最后一次来看我的时候,老周总算为我说了一句好话,他对我忧心忡忡的妈妈说:“没问题,肯定没问题。”我望着老周憔悴的脸,心想,他真是个好人啊。

燕子终于没退学,多亏了老周上门去说服了她爸。燕子说老周找她谈了几次话,都说我希望很大。“你可千万别辜负了老周的期望。”燕子深深看了我一眼,最后说。

中考那几天下起了雨,但丝毫也不妨碍我们考试的心情。我随着人流走向考场,发现老周正站在人群中。他看见了我,笑着朝我点点头,我想起他对我妈,对燕子说的话,就握紧了拳头,对他用力一举,便踌躇满志地进去了。

当我心情愉快地回到家中时,春麦早已丰收了,时下正在插秧,刚刚沐浴过的秧苗,摇动着翠绿的双臂,纷纷地拥进我的怀里。

5.有那样一个下午

我蓦然怔住了,为自己的迂和愚感到无地自容。如此明白的话,我居然一直愚钝不解。

不知为什么,这些天来,我常常想起那样一个下午。

那是一个夏日的午后,母亲要去给玉米喷药,喊我去,我不情愿地说:“我又不会喷药,让我去干什么?再说我还要看书呢!”

“不是让你喷药。因为喷壶太沉,我背不上肩,让你去帮我往肩上送送喷壶。”母亲小心地说,“你可以带书去,坐在井边的树阴下看书。”

我满脸不高兴,又实在想不出搪塞的理由,只好去了。

没有一丝风,天热得正狠,玉米长得还不及膝,一脚便可以踩折一棵,所以走在田间需要分外的小心。我帮母亲背上喷壶之后,便坐在树阴下,毫无意识地看着她缓缓地在玉米的隙地间移动。

喷药是玉米生长期间必需的一道工序,就是用定量的药兑上定量的水装在喷壶里,然后左手操作压杆,右手挥动喷嘴,均匀而细致地为每一棵玉米镀上一层“保护衣”。喷壶灌满至少要有三四十斤重,每次回来,母亲的背都湿得透透的,不知是汗水还是药水。

“下次不要背这么多了!”我说。

“傻丫头,好不容易来回跑一趟,太少了不值得。”母亲说。

“我也试试吧。”我的语气明显缺乏诚意——我在畏惧喷壶这种充满了怪味的重物,可是我已经十八岁了,目睹母亲的劳累而无动于衷,我又感到愧疚。

“不用了。你不会。再说我已经沾了手,就别染上你了。”母亲说,“你看你的书吧。”

我在心底暗暗长嘘了一口气,居然觉得如释重负。

最后一壶药喷完的时候,已经夕阳西下了。

“怎么样?热不热?”母亲边洗手边问。

“还好。就是井边的蚊子太多。”我很随意地说。

“咬出疙瘩了吗?回家赶紧用清凉油抹抹。”回家后的情形我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了,只知道母亲吃过饭后就躺在了竹椅上,一睡一整夜,而我“搂”着电视机一直看到“再见”。

一晃多年过去了,母亲患脑溢血去世也已多年。冥冥之中,我一直清晰地记着这件我们母女生活中最平凡最微不足道的小事。

其实,这不是一件小事。

大千世界,父母对儿女的溺爱有各种各样的方式:富贵人家让儿女一掷千金,小康门户让儿女精吃细咽,而我的母亲,一个拙辞讷言的农妇,一位年过半百的人母,对我最常见的溺爱就是那个盛夏午后田边井旁的清凉绿阴。

十八岁的我,身体懒惰,心灵肤浅,娇情地谦让之后便是坦然地享受。然而,即使是矫情地谦让,也让母亲感到满足,而我坦然地享受,更使她觉得安慰。

天底下还有哪一种爱,和母亲的爱是一样的呢?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投进妈妈的怀抱,幸福享不了……”一向喜好咬文嚼字的我,曾经在多种场合对这首歌里“享不了”三个字的用法提出质疑,认为用得实在不规范,意思也实在表达得不到位。

“怎么不到位?享不了就是享受不完的意思嘛!”一次,一位朋友对我反驳道。

我蓦然怔住了,为自己的迂和愚感到无地自容。如此明白的话,我居然一直愚钝不解,就像那个下午,我坐在树下读一本早已忘记了名字的闲书,而母亲,却背着沉重的喷壶,一步一步缓缓地行走在玉米的缝隙中,竟然问我“热不热!”

我的眼泪涌了出来。我明白:对我的爱,母亲是一条奔腾不息的大河;对母亲的爱,我则是一条喧嚣浮躁的小溪,永远永远只能是她的支流。

6.爱的孤独

她和她的家人来看过他一次,送来一束红艳艳的花,说了好多好多感激铭恩的话,他听着听着,心就痛了——她根本不认识我啊!

他第一次面对她时,是因为一声唐突的呼喊,他隔着背影,错认为她是初中时候的同学。等到叫出那一声时,他才发觉错了,异地他乡,这所学校怎么会有初中的同学呢?他正准备道歉。她却在那一刻回了头,清亮的眸子,带一股恹恹的轻笑,“是叫我吗?”这一声在他心里惊颤了千百个来回,他痴痴地说不出话来。那一刻,他后来想,时光似乎凝固了,又仿佛一瞬间过了他的今生到了来世。他竟忘记了道歉,红着脸儿,就那样一声不响地走了。这是他第一次见着她。

这一次相见,他就再也不能忘记她了。他常在梦里见着她,清亮的眸子,带一股恹恹的轻笑,挑起三分惊艳,两分困倦和一分亮亮丽丽。他醒来后就有一股冲动,一定要去见她一面。

一个小雨初晴的午后,他在校园又看见了她的背影,和一群女生在浅笑轻语。他的心一下提到了嗓门,我一定要让她注意我,他这样想,就加紧了脚步,追了上去。然而在还有几步远的时候,他脸红耳赤地,一下忘了所有想做的行动,竟“呼”地冲了过去。他暗自懊恼自己的胆小,却回过头偷偷瞟她的容颜。不料前方一个石头,绊了他一脚,险些摔倒,后面传来一阵笑声,他听出也有她的声音,却甜甜地,悦耳极了。他慌忙风般地跑了。

他后来打探到她的家在校门口的公路旁,每天早晨她都穿过公路来上学。于是每天早晨他起得特别早,一阵晨跑后,就在公路旁的竹林边静静等待。他因此每天都看见了她,却从来只是静静地悄悄地看,从来不敢上前搭话。想那个美丽的女孩,她一定看见了我吧!她一定记得我了吧!哪一天,她会跟我讲话呢?他常常只是这样想。

他其实很多次鼓起勇气想和她讲话,他要表明他对她的仰慕,要告诉她过马路时小心,若她当他是朋友,他还要请教她学习上的一些问题,那么美丽的女孩,一定也很聪明吧!他从来都只是这样静静地猜想。

这一天是“五四”青年节,他特地从野外采了一些花,他决定了,他要在今天把这些花送给她,告诉她说,他想和她交个朋友,他在竹林旁静静等待,等待一种缘分。她终于出来了,她今天的穿着特别美,粉红色的衣裙,秀发披肩,一双清亮的眸子,带一股恹恹的轻笑。她一边走路一边端详摆弄自己的裙角,这裙子真美,她似乎有点陶醉自己今日的打扮,以至于拐弯上来了一辆卡车也浑然未觉。他惊觉这一切的时候,心仿佛立即要跳出胸腔,他想大喊提醒她,可是卡车实在来得太快了,一拐弯就冲了过来。他哀呼了一声,猛冲过去将她推开,卡车呼啸而过,他撞在一棵树上,只觉腿上一阵钻心的疼传向全身,野花撒得满地都是。但那疼又仿佛麻木了,在推开她的一霎,他看见她脸上惊愕错综的表情,他在心里还轻吟了一声,那惊愕的美啊!

他的腿断了,他住了院。但他舍命救人的事迹马上沸腾了全校,学校领导大力表扬了他这种英勇救人的精神,并且,听说这事还上了报。

她和她的家人来看过他一次,送来一束红艳艳的花,说了好多好多感激铭恩的话,他听着听着,心就痛了——她根本不认识我啊!他看了一眼她送来的感谢信,忆起那清亮的眸子,带一股恹恹的轻笑,而刚才,却一味地只有感激。他伸手触了一下断腿的伤处,霎那间,心里痛得厉害,从眼角竟滚下泪来……

7.等待阳光灿烂

当午夜的钟声敲响时,顽固的电话铃声还是没有响。我再也忍不住,一行行酸酸涩涩的泪水顿时流了满面。

当那天,浩突然对我说他爱上了一个女孩时,正在大嚼口香糖的我差点从椅子上跌下来。

我和浩是“铁哥们”,我这个不折不扣的假小子是他惟一的死党,从未见过他和其他女孩子在一起。

我大笑,问他搭错哪根神经了。

他却一脸正经:“我最近才发觉的。她也很喜欢我。”

说有女孩子喜欢他,这一点我相信。浩是个挺不错的男孩,不但英俊高大,才气十足,而且还特有味道。

他又说:“我想亲手编织一套衣服送给她。她一定会喜欢的。”他歪着脑袋猜想着,一脸的柔情,“只是不知道该选什么颜色。小敏呀,你多多少少是个女人,就帮我选一个色吧!”

这时的我,脸上已没有了一丝笑容。

我淡淡地说:“白色吧,纯白色的。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她穿上白色的套装,怀里捧着一大束你送的火红的玫瑰,那样子,一定很美。”

浩似乎没有觉察到我的不悦。听了我的话,他欣喜得像个小孩,硬要拖着我立即就去买那种纯白色的麻质粗线。

我陪着他逛了一整天的街,买好了他所要的线和十二颗木质的小纽扣。一路上,他比划着衣服的式样,兴奋得不得了。而我强装着一脸牵强的笑容,仿佛也显得很开心,尽管这不是我一向以来的性格。

那天分手时,他再一次问我。我极不耐烦地回答说:“会的,她一定会喜欢的。”

他却还要反问一句:“真的吗?”问得我真是好心痛。

接着再也没有见到他。给他打电话,他一开头就直愣愣地问我:“有事吗?”他以前从不这样的。

我不吭声,他又说:“帮帮忙,我的小祖宗,我有事呢,衣服还没完成。事成之后,我一定请你吃冰淇淋。”

于是,我愤愤地挂掉了盼望已久的通话。

我想起了几年前我曾要他为我编一件式样很繁的毛衣。因为他学的专业就是服装设计编织专业。刚开始他讨价还价,把式样改成了最简单的。拖了一个月后,他说,改织背心吧,我无奈只好答应。不料又拖了一个月后,他已改编围巾了,把我气得要死。可最后,他竟连围巾也没织成。

现在他会放弃一切活动去为一个女孩赶编套装了。我故作潇洒地叹口气:“唉!往事不堪回首……”可我的心却怎么也潇洒不起来,总是沉沉的,隐隐约约还夹杂着一丝丝的疼。

我的生日快到了,可浩已有好几个星期没有音讯了。我不敢再打电话给他,更不敢去找他。我怕自己承担不了太多,会伤得太深。

生日前几天,照理,浩早该有所表示了,可他……我闷得发慌,心情坏到了极点。终于忍不住拨了那个熟悉的电话号码,劈头劈脑就问:“成浩,你到底还记不记得我的生日?!”

电话那头,浩笑了:“你急什么呀,还早呢,你想要什么先想好,到时候我给你买,还不成?我正忙着织衣服呢。小敏乖,等我的电话。”说着就挂掉了。

放下电话,我觉得有点冷,那一天,整整一天,我没有说一句话。

生日的前一天晚上,我蜷坐在沙发旁,怀里抱着一个柔软的垫子默默地守着电话。浩说过,要我等他的电话的。虽然我也知道,这样做真的很傻。

当午夜的钟声敲响时,顽固的电话铃声还是没有响。我再也忍不住,一行行酸酸涩涩的泪水顿时流了满面。我嘤嘤地小泣着,伏在沙发上睡熟了……

生日那天可真是好天气,阳光灿烂的日子。迷迷糊糊中,我被清脆的门铃声唤醒了,蓬着头,穿着睡衣“踢踢拖拖”地开了门。

门开处,浩穿着笔挺的西服,一只手捧着一只精制的红木匣子,另一只手捧着一大束鲜艳的红玫瑰。

“昨晚没睡好吗?”浩轻轻柔声地问。

我揉了揉有些发红的眼睛,觉得自己好像在梦中。

浩小心地打开了那只红木盒子,里面静静地躺着一件纯白色短短的上衣和一条缀着木扣的窄窄的长裙。

“穿上它吧,我赶了一晚呢。”浩还是那么轻轻柔柔地,“你自己说的,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穿上这套纯白色的衣服,怀里捧着一大束我送的火红的玫瑰,会很美的。”

我什么也没说,我觉得我有点醉了,为这份美,真的。

8.苍耳心

慢慢地,他不大能记忆大学时代校园的学子,他也很少想起她了。

如果不是她,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叫做苍耳的植物。

那年他上大一,是班长,第一次开班会,主题是“校史校况知多少”。场上气氛活跃,大家争先抢答,一切都尽善尽美——如果不是她站起来。

她问:“班长,你知道我们学校惟一的一丛苍耳在哪里吗?”

他一呆。“苍耳是什么?”那是他第一次注意她。她是个小个子,穿一件宽松的茄克衫,小小的一张脸,几乎淹没在黑发和灰衣之间。

她认认真真地说:“是一种草木植物,它的果实也叫苍耳,是一颗多刺的球。”

“刺?”他糊涂了,“有毒?”

她猛摇头:“它有刺,只是为了让人家带走,好在别的地方生根。”

教室里有嗤嗤的窃笑声,他不由得恼火起来,但是她的表情那样严肃,又不像恶作剧。班会草草收场了。

后来,他们慢慢熟悉了。

他是系里成绩最棒,人缘最好,工作最努力,也是最英俊的男生。一开始就是学生干部,一直做到学生会主席,后来又保送上了研究生,总之,就是一帆风顺。

而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生,考试多半是擦线而过,她爱说自己是一只掠过水面的海鸥。有几次差点落水,总是他去跟老师讲情,又拉上来了。他常帮同学做这些事,大家都知道。

她极善于说笑话,每次,大家哄堂一笑,他当然也笑。可是后来,他在校报上看到她的文章,笔锋沉着冷静,微有几分苦涩,这是她的内心吗?再后来,她再说笑话,只有他会暗暗一震,感到她话外的深意。

他觉得她是一个充满智慧光芒的人。

他越来越喜欢和她在一起,也只是喜欢而已。

他为人一贯光明磊落,何况又是她,这样一个平凡的女生,所以也没人多心。

他们无所不谈。偶尔,他会跟她讲讲自己中学时代几次短暂的钟情,她只是沉默。在夜色中,他也看得见她漆黑的发,那是她最美丽的部分。他问她的感想,她一笑:“爱情是一件九死一生的事,”又一笑,“最可怕的是,你在爱河里要淹死了,岸上的人还以为你在游泳,为你优美的姿态鼓掌。”

关于爱情,他没有经验,可是难道她有?至少他不知道。

他不信服她的话,但是也不反驳。他把她当兄弟,兄弟之间何必争这些。

偶尔记起前仇,问她:“那一次班会你到底是有意还是无意?”

她横他一眼:“看不得你那么嚣张,糗你一下,另外……”她顿一顿:“也是无聊。你们一砖一瓦都如数家珍,枫树、梅树、月季、玉兰、冬青都说到了,替苍耳不平。”

“不平?为什么?”他问。

她沉默了一会儿:“你不懂。”

他一直以为女孩都喜欢花,美丽的、芳香的、有如女孩自身的花。

也许是因为,她自己就像一颗苍耳。

他忍不住笑了起来。

大学时代最后一个春天,他认识了邻系一个女孩,多才多艺,温柔体贴,而且美丽。他一向喜欢那些美丽的、芳香的、有如花朵的女孩。

当然,她是另外一回事。

已经是毕业设计期间了,除了少许无关大局的课目,只要你愿意,几天不来都可以。恋爱中的人是容易忽略朋友的,而且她也忙着找工作,两人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

有一天,她忽然对他说:“苍耳结子了,跟我去看看好吗?”

他答应了,可是总是百事缠身,忙一忙就忘了。

她提了几次,也就不再说了。

一个中午,他趴在桌上午睡,朦胧之中,觉得她在身后,不知在干什么。教室里人声嘈杂,他睡意正浓,也不理会。

上课前五分钟,他起身准备到另一间教室上“就业指导”,走廊上,有女生从背后赶上来,回头看他,抿嘴一笑。

一而再,再而三,他再笨也知道,必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反手一摸,一手的刺。

他躲到厕所里脱了毛衣,细看,吃了一惊:那竟是一颗心,一颗用苍耳皎成的、绿色的、多剌的心。

他想,她又糗他了。

苍耳和毛衣绒粘成一体,他连撕带拉,急出一头汗,还是迟了十分钟。

那是他大学四年,惟一的一次迟到。

下课后,他问她——其实也没有生气:“怎么,整我上瘾?”

她却无端地生了气,转身就走。风把她的茄克鼓荡起来,她小小的、灰色的背影,竟像极了一颗枯萎的苍耳。

等他发现很久没见过她的时候,都已经快毕业了。

他留在学校读研究生,她分到一家机关,分得不错,他替她高兴。毕业典礼上他对她说:“以后,常给我写信。”

她说:“我不会给你写信的。”

他以为她还在跟他呕气,而且舞会开始了,他要陪女友跳第一曲,根本没在意。

没想到她是真的。

他一封一封地给她写信,每一封都石沉大海,他恐慌起来,她死了,去南方了,或是……嫁人了?

他到她所在的机关去找她。门口有武警站岗,打了电话进去叫人,他就在门外等。天上下着细雨,他等了很久,全身都湿透了,看见她出来,他松了口气。

她瘦了,而且脸色苍白。

他心疼地问:“你怎么了?你病了?”

她只问:“你来干什么?”

看着她,他心里踏实,老老实实地说:“你不给我写信,又不回信,我怕你出事。”自己也觉得好笑,同一个城市,如果真有变故,他岂有不知之理。自己也不明白怎么会急成这样。

久久,她不说话,眼中渐渐漫出泪水。

他从来没见过她流泪,一下子手足无措。

她低下了头,声音哽咽:“没有用的……”

他急切地说:“我们是老同学,好朋友,有什么事你跟我说呀,怎么会没有用?”

她抬头看他一眼,她的眼光如此哀伤,像暗夜里独自闪烁的星辰。她说:“雨下大了,你先走吧,我进去了。”说完,径自进去了。

他想叫住她,可是不知怎的,他只是看着她走去,消失在拐角处,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雨,是真的下大了。

那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

他念完了研究生,又留校做了助教,女友来来去去,却都是过眼云烟。这几年,学校大兴土木,一次,他看见图书馆后的空地被绳子围起,准备修建新教学楼。他想这不就是她告诉过他的,学校里惟一的一丛苍耳的位置吗?那么,今后,学校就再也没有苍耳了。他想拿照相机去照下来,可是照下来,又怎么样呢?慢慢地,他不大能记忆大学时代校园的学子,他也很少想起她了。

又是春天,他照例找出毛衣来穿,无意中发现了一颗苍耳。钩在毛衣上,黄了,萎了,刺也软了,一碰就掉下来。他捏在手里把玩,想:咦,我的毛衣上怎么会有这个?

他忽然,想起了她,想起了那一颗绿色的、多刺的心。

一刹那,他心中一片空白,往事一幕幕走近他,又离开他。

那么多年过去了,那一颗心只剩下这颗萎黄的苍耳。那么多年过去了,他才读懂自己心中惟一的真爱。还来得及吗?

他用力握拳,渴望尖锐的痛楚椎心而来,但是,他只隐隐能感到它的存在。

那毕竟只是一颗多年以后的、萎黄的苍耳。

9.我与洋妞同唱一支歌

一个人,孤独时需要人陪伴;诉说时需要人倾听;成功希望与人分享;失败需要有人抚慰。

一个人,孤独时需要人陪伴;诉说时需要人倾听;成功希望与人分享;失败需要有人抚慰。当你一人漂泊异乡,便会对此有几分更深的体味!

“对外援助”是我们大学的同学们对与校内的留学生交往的戏称。我的对外援助,还要从我那一次接受外援开始。

大三的下半学期刚开始,我们宿舍便传来了特大喜讯:“满堂红”——全室七人都拿到了奖学金!一阵欢喜之后,老大便提议小撮一顿,以示庆贺。提议即刻全体通过,当晚,七人便在校内最高档次的餐厅入席。茶过三巡、菜过五味,室里的“文艺部长”老幺又出了新点子:“咱们也来个卡拉OK,活跃一下气氛。我提议让咱们的状元老五先来一个!”老五就是我,“腾”的一下,我的脸就热了起来。五音不全的我平时唱歌就走调,如今要当着满餐厅的同学献丑,不是要影响别人食欲吗?可是室友们连拖带拽硬是把我推到台上,又把话筒塞到我手里,还催促着:“赶快,自己点首歌,不然我们给你点了!”真有点赶鸭子上架,不行也行了。

“唱就唱!”我硬着头皮一页页翻着歌单,那些流行歌曲我大多只会哼个调,而唱情歌更是没门。有了!我看到有《中老年怀旧歌曲》,幸好我小时候受过爸爸、妈妈不少熏陶,那些中国的或苏联的歌曲,全都很熟悉。“就这一首吧!”我指着一首俄罗斯民歌《红莓花开》对服务小姐说道。轻松优美的旋律响了起来,我尽力使自己从当众演唱的压力中解脱出来,可还是心跳得厉害。“田野小河边,红莓花儿开,有一位少年,真使我心爱……”大概是因为紧张,我老是提早唱半拍,心中暗想:坏了,第三段又开始了,这次可要慢一拍了!

我正在尴尬不知所措时,突然旁边出现一个动人的声音——有人用俄语在唱《红莓花开》,这对当时的我来说,无疑是世界上最美妙的歌声。我这才注意到邻桌有一位高个子、金黄长发、褐色大眼睛的漂亮女生边唱边走到我旁边。她拿起另一只话筒,脸上显出喜悦和激动,直到我与她用两种语言共同唱完这支歌,博得了同学们热烈的掌声。

我高兴地叫着“斯巴细巴”,那是俄语“谢谢”的意思。这也是小时候爸妈家教的功劳,我仅会的几句俄语想不到今天派上了用场,这就让本来就激动的女孩差点流出泪来。很自然,我就这样有了一个俄罗斯朋友,并且兼做她的汉语老师,这也是我接受“国外援助”和开始“对外援助”。

她叫娜达,用俄语喊她的名字很好听的。她是刚来中国的俄罗斯留学生,来中国之前只学过一年汉语和中国文化。娜达的汉语发音实在糟透了,除了我连比划带猜测才能明白她的大概意思,恐怕是极少有人能听懂她的中国话,她还总是小孩子撒娇似的说她的舌头不听使唤。不过,她真的很聪明,而且很用功,每次见面她总把前两天存积的一大堆问题搬出来问个不停。她对中国了解很多,从成吉思汗到毛泽东,从“文化大革命”到今天改革开放……慢慢地,我们熟起来。她热情、开朗又聪明、活泼,有时像个孩子似的缠着我给她讲中国故事,还总爱给我出难题、开玩笑。

有一次,我见娜达嘴角起泡,便告诉她是火气太大,要吃些去火的药。她顿时一脸的疑惑:“火气?去火的药?”我费了好半天劲也没能让她完全明白。她看我急得一副窘态,顽皮地笑笑,说我教她不够负责任,该罚——请她吃一顿中国的风味小吃。好在她在中国,凡是小吃全是地地道道的中国风味,而且遍地都是。渐渐地我开始了解这个异国女孩,而她也在进一步了解中国、了解我。

大半个学期过去了,她的汉语进步很快,唐诗宋词、流行歌曲、俏皮话、顺口溜,说出来连我都吓一跳:“这是我教的吗?”而且我也再不敢当她面叫她“傻丫头”了,因为她会马上回敬一句“坏小子”,并且当着我的同学大加赞扬:“这是他的功劳,我学会了用中国方式思考!”于是,系里的同学便传言:“老五的对俄援助换了个洋妞做女朋友。”

将近期末的一个星期六晚上,外面正下着大雨,宿舍里除了我和老幺,其他人都自习去了。突然听到楼外的风雨声中好像是有喊我们宿舍门号的声音,我忙开窗探出头去,见到路灯下只有一把雨伞和一个长发女生远远地站在那里,那是娜达隔壁的韩国留学生洪小姐。“娜达病了,让她男朋友快去!”洪小姐喊了起来。我一愣:“娜达的男朋友?”老幺却在一旁发笑:“发什么呆呀,表现的机会来了,还不去?”我连忙拿好伞冲出宿舍。

“洪小姐,娜达怎么了?”“她全身像着火一样烫人。”我和洪小姐朝留学生院疾走,路上我禁不住向她解释:“在汉语里男朋友和男性朋友是不同的两个意思……”。洪小姐却很生气,她说:“留学生院的医务室在周末晚上不值班,娜达病得那么厉害,你是她的中国朋友,我不找你,找谁?”我一阵内疚,再没听清是洪小姐的声音还是雨水的声音在撞击耳膜。

娜达躺在床上,真的像蔫了一样,就好比凤姐一下子变成了林妹妹。她的脸红红的,轻声说:“本来不想麻烦你的,这么晚了,可洪小姐非要去不可。”我伸手去摸她的前额:“真烫!怎么不去校医院?”我话刚出口,就后悔了——人家在这儿人地生疏,又这么晚了,不然找我干吗?洪小姐瞪着我,好不容易把差点骂出来的话咽回去。我说不清当时自己的心情,不过真的很感激洪小姐。“拜托你先照顾娜达,等我一会送她去医院。”尔后我飞也似地跑回宿舍拿了钱夹,又骑了自行车赶回来,推着裹成一团的娜达,洪小姐撑着伞。我的衣服早湿透了,已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汗水。

六月的雨夜,好黑、好冷,只有急诊室的灯显得分外亮,犹如夜航中的灯塔。医生给娜达测体温,“392℃!”这一结果出人意料。“等会儿抽血化验。”大夫的态度真是不错,这么晚了还忙个不停,兴许是对老外优待,我暗自庆幸送诊算是顺利。“哗、哗……”雨丝毫没有减小的势头,娜达倚着我直发抖。“我回去拿条毛毯。”洪小姐没等我来得及叮嘱她“路黑小心”,就融进雨里了。

化验结果出来了,医生说:“可能是肺炎,要等明天早上作进一步检查,今晚先静脉吊针。”医生装好了吊针瓶,把针头插进娜达的小臂,便回值班室了,急诊病房里只剩下我和娜达两个人。雨,有节奏地敲打着黑暗和寂静。“什么是肺炎?会死吗?”娜达的问话吓了我一跳!该怎么向她解释呢?“没事,医生是说你能活一百岁,傻丫头!”“你坏,你是坏小子!”娜达今晚终于开心地笑了,笑得那么甜。

她像个小猫似的蜷缩着发烫的身子依偎在我怀里,很用力地攥着我的手。“我好冷!”她喃喃地说。“洪小姐马上就会回来了。”“我有点想家。”一阵寂静,我紧紧搂着她的肩靠在床头,抚着她丝般的长发,心中一下像被什么塞住了似的。好一会,她用俄语轻轻地唤着:“妈妈、爸爸、妹妹……”泪水,落在我的胸膛,任凭它去流淌。

“给我唱首歌吧!”娜达抬头看着我,泪水还在脸上。“就唱你最爱唱的,唱吧!”我看着她的眼睛,一边擦着她的泪痕,一边轻轻哼唱起那首她用俄语也教过我许多遍的、我们初次见面时共同唱过的那首老歌:“田野小河边,红莓花儿开……”

10.哭泣的红豆

桃花开满枝头的时候,英子的花盆依然不见动静。就为这,她整天郁郁寡欢,愁眉不展。

直到现在,我还总回忆起姐妹们在一起时的亲密无间、憧憬向往、打打闹闹以及红豆出现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爱情对我们友情的冲击。它对清儿的席卷,它的创造和肆虐以及最后的消亡。

大学一年级的整个学期,英子、陈珊珊、清儿、王倩和我五个人几乎是形影不离。我们一起起床,一起晨练,一起去打饭……一起上图书馆。大家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谈自己的理想,谈农村的贫穷与纯朴,谈香港的过去与未来……慢慢地,我们都知道,英子是独生女;陈珊珊在中学时一直是三好学生;王倩来自鄂西一个偏远的山村,她考研的决心已定。还有一位室友夏艳是本市人,很少在宿舍留宿,与我们也没多少言语。她的爸爸有时坐着奥迪来接她,走时总忘不了绕着校园转一圈。

都是那该死的红豆,使得这一切很快成为回忆。

一年级下学期的第二个星期天,英子破例没有一起上图书馆。我们都很纳闷。晚上回到宿舍,只见她正瞧着一方打开的手帕发呆。清儿眼尖,当即叫出声来:“哇,哪来的红豆!”英子的脸顿时绯红一片。我笑着打趣:“‘大一娇,大二俏,大三急,大四跳。’还只是大一,你急什么?”陈珊珊接着说:“可别影响学习。”英子嗫嚅着:“瞎说什么呀!是老乡给的。”大家不再追问。这一夜,几个人似乎都没睡安稳。

英子去图书馆少了,去了也不跟我们坐一块儿。一个月后,她承认了自己的恋情。她找来一只小花盆,把红豆种在里面,每天记着浇水。这时候,陈珊珊已是物理课代表和团支书,常常忙到深夜才回宿舍。清儿也不再像跟屁虫一样跟着我们,她买来口红和眉笔,对着镜子涂呀,画呀,那专注的劲儿,真让人感动。我和王倩一如既往地去图书馆抢坐位,有时也帮珊珊占一个。

桃花开满枝头的时候,英子的花盆依然不见动静。就为这,她整天郁郁寡欢,愁眉不展。星期五的晚上,英子终于忍不住了,她倒出盆里的土,把每个土坷垃都捏碎,却始终没有发现那颗红豆。她的泪珠一颗颗滴下来……一直站在旁边默不作声的清儿这才红着脸坦白:是她挖出红豆送给了男友。我们都愣住了。短暂的沉默过后,英子突然大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她原谅了清儿,为清儿的痴恋,为她们那共同的纯情。

春天过去了,清儿的爱情也结束了。那天正巧六个人都在,她躲在被窝里哭得伤心,在我们的一再追问下,她才抽噎着说,男友又打了她。原来,清儿的男友完成了从奴隶到将军的奋斗历程,开始作威作福了。大家都很气愤,就连一向超然的夏艳也有些冲动:“清儿,别相信现在的男人,他可以把你爱得死去活来,却不负半点责任。”珊珊掏出手绢为清儿拭泪,我和王倩则愤然要去找那臭小子论理。清儿一把拉住我们,自个儿跑了出去。不一会,她回来了,手里握着一颗红豆!清儿把红豆交给英子,说:还给你。英子端详片刻,幽幽地吐出一句话来:“还是先留着,将来再让它发芽也不迟。”

11.因为有你我很快乐

在我们最后告别校园时,程雯在那群流泪的女生中,哭得最凶。

有时候,连我自己都有点不敢相信,一个简单的谎言,居然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生活态度——

在高三的毕业晚会上,我担任晚会的主持。晚会上,我们出了一个很浪漫和诗意的节目,每个同学都在纸条上写下自己最喜欢的一个同学的名字,并写出喜欢他的理由。当然是不署名的,否则会让彼此感觉尴尬,然后由我当众宣读。这个提议让大家格外兴奋,这也许是最后一个说出埋藏在心底秘密的机会了。同时,大家也很想知道,自己是否也被人悄悄地关注并喜欢着。我看到,在五彩的灯光下,同学们的脸上都洋溢着青春的激情和焦灼的期待。很快地,纸条便收集到了我手中,当我开始读它们时,全场顿时沉静下来,大家的眼睛都紧盯着我,眼里写满了紧张与不安。随着我念出那些名字和那些与之有关的温情脉脉的文字,全场的人的目光便都会聚焦到被念到名字的同学身上。而那个幸运的同学,则会略带羞涩地,不自然地微笑着,有点不知所措,但我们都可以看到,他脸上掩饰不住的骄傲和喜悦。随着纸条一张张念下去,教室里荡漾起一种温馨又明媚的气息。

在我即将念完最后几张纸条时,我发现,几乎班上所有同学的名字都被提及了,但没有我的同桌——那个模样平常、学习平平、性格孤僻的女孩——程雯——的名字,她这样的女孩子,是很容易被人忽略和淡忘的。此时,我看见她正把头埋得低低的,或许这个节目使她感到非常难堪。我突然涌起一种怜惜的感觉,就在那一刻,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我要帮帮她!我拿出一张纸条——上面当然不是程雯的名字,但我却一本正经地念出了程雯的名字,并编了一个关于喜欢她的理由——我喜欢程雯,也许,你不知道你的美,其实,你沉默和文静的样子,是女孩子另一种味道的美。这非常出乎大家的意料,大家的目光一下子就转移到了程雯的身上,程雯更是没想到我会念出她的名字,她慌张地抬起头,惊讶地望着我,像是在问,这是真的吗?我微笑着向她点点头。我的可爱的同学们,立即为她鼓起了掌,掌声真挚而深情。在这突如其来的幸福面前,程雯脸色绯红,眼里闪烁着泪花,手足无措。

从那以后,程雯像换了个人似的,在高三最后的几天里,她终于第一次和那些漂亮的女生肩并肩有说有笑地走在一起了,她也开始和男生大大方方地交谈,教室里第一次有了她明朗的笑声。

在同学们的毕业留言簿上,程雯为每一个同学都写下一句相同的话:能与你们同学,是我今生最快乐的事。在我们最后告别校园时,程雯在那群流泪的女生中,哭得最凶。

12.迷失的爱神

那个清纯、美丽的倩影和深郁的眼眶下那丝丝的泪痕成了我心底最深的伤痛。

当我走在校园这林阴的小径,当一对对情侣从我身旁擦肩流过,看着漫无边际的辰星,我不由仰天长叹。高中匆忙的岁月,初恋迷失的感情,被我爱神之箭射伤而离任的那个清纯的老师。

4年了,我已经是一个大学三年级的学生。4年前,因我离开的付老师,你在哪儿?

6年前,我考入杭州的这所重点高中,那时担任我们班主任的就是刚从四川某大学外国语学院毕业、担任我们英语教师的她。我不知道从小生养在重庆,读书于成都的她为什么会选择来杭州的这所高中任教。我只知道,35年前,她的父亲从杭州的海盐镇参军去了重庆,于是在重庆有了付老师。35年后,21岁的付老师大学毕业就随已退休的父母来到了杭州。

那一天,正当我们猜测班主任会是什么样的一位马列主义老太太时,一位纯净、带着江南水乡气息的她走了进来。看着她,全班同学傻愣了,一时喧闹的课堂寂静无声。我们的班主任,我们的英语老师竟是一位芳龄只有21岁、刚脱掉学生装的清纯靓丽的女孩!只是在她轻轻走上3尺讲台时,我分明看到她那双略显红肿的双眼下的泪痕。

她说:“我的英文名字叫‘Frenda’,以后就叫我‘TeacherFu’(付老师)好了。”可我们私下里都叫她“MiFu”(付小姐)。她虽然年轻得只有21岁,但一口流利的英语,在全国英语专业八级考试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她使我们更添敬佩。这时,我不得不叹服校领导在300多人选中为什么惟独选中这个高挑、清丽的女孩。只是,她深郁的眼里的泪痕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上她的课我特别的认真,课后我也总是有事没事找一些问题去请教她,并开始注意她的一举一动。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自己对她的感情产生了微妙的变化,除喜欢以外另一种萌动的感情正渐渐升起。

如果说平淡没有波澜的生活把人的心装扮得平平静静的话,那么这种平静一旦被打破,人们就会意识到,其实人的心里原本并不那么平静,尤其是对于一颗年轻的心。

作为班主任,自然和我们有很多接触的机会,身高1.78米的我和1.64米的付老师走在一起,她原本高挑的身材显得那么的娇小。

那一次,学校组织师生联欢歌咏比赛,从小爱好音乐的我自告奋勇作付老师的搭档。那天下午,作为班长的我理所当然地和付老师去购买出席联欢会所穿的服装,走到专卖店,服务员看着我过早凸出的喉结和嘴唇边浓密的黑黑扎扎的东西,讨好地说:“你的女朋友真漂亮!”我仿佛被什么东西硬硬的刺了一下,脸变得通红。付老师脸上泛起一层红晕,我们之间一下子显得十分尴尬。

坐在回学校的车上,想起服务员的话,我脸红心跳,忍不住偷偷看了看付老师那张清纯、美丽楚楚动人的脸,禁不住怦然心动……

我总是不由自主的渴望见到她。看到她,心里总泛起一阵阵涟漪,她那清纯、美丽的倩影撞击着我那颗萌动的心。

如果说那时还是一种朦胧的爱的话,那么有一件事则把自己的心迹表露得一览无遗。

那是在高二的某一天,一位叫杨涛的同学上历史课带着耳塞听随身听,被正在窗外巡视的付老师瞧见。付老师走进教室,轻轻地说:“把它给我。”那位同学怒目而视,拒不交出随身听。付老师清丽的脸变得一阵红一阵白,僵持了几分钟,她拉开门缓缓地走了出去。

晚上,在学校的聚餐中,全校100多名教师惟独少了付老师的身影,当我沉沉地走到付老师的办公室,透过玻璃窗,看到校长正坐在她身旁轻轻地说着什么,付老师的泪水一滴滴掉在桌上,柔弱的肩膀轻微地颤抖着。看到这一切,我心里涌起一阵怜惜的疼。被冲动击昏了头的我转身冲进寝室,从被子里一把提起杨涛,愤怒的拳头暴雨般砸在他身上。待我醒过神来时,不禁大惊,“天呀,我这是在干什么?”因为杨涛抵触付老师引起全班同学的愤慨,作为班长的我这一举动显然是帮他们发泄了对杨涛的不满而没有引起任何异议。

第二天,临上早自休前的10分钟,隔壁高二(3)班主任、被称为幽默天才的青年英语教师彭浩意外地出现在我们的讲台上。他说:“我们的付老师那么可爱,你们怎么舍得让她生气,让她哭?”同学们轰堂大笑:“彭老师,你是不是对我们的付老师有意思?”彭浩笑了笑说:“你们问问付老师,我已经准备了11朵玫瑰,她那颗傲慢的心接不接受?”随着上课铃的响起,彭浩赶紧溜了。当付老师走进教室,全班同学盯着她直笑。直到她站在讲站上时,同学们才仿佛商量好了一般异口同声说道:“付老师,彭老师是不是在追你?”她的脸一下子变得潮红。我的心悬得老高,我多么希望她能明确的回答“不”,然而,她只是微微笑了笑,什么也没说。

彭浩对付老师依旧那么的随意,他甚至当着我们的面对付老师张开双臂:“Oh!Mysweetheart(哦!我的小宝贝)。”我真恨不得从背后踹他几脚。

我知道,我的这种对付老师的爱是不应该的,至少作为一个学生来说是不应该的。我必须在自己的感情还没有完全扩散之前将它咽下去。除了依旧默默的替付老师打理好班上的事务外,我将自己大部分时间都泡在书堆里。我默默地告诫自己,或许将来的某一天我会有爱她的机会的。

一天傍晚,我去寝室找付老师借英语磁带,刚走到她的寝室门口,听到里面传来声音,我不由停靠在门前。“小付,听说你的男朋友在一个很远的地方,你那么可爱、漂亮,他怎么会舍得你?”一阵沉默后,我听到了付老师低低的抽泣声。瞬间,我跌入万仞情劫。原来付老师心目中有一个伟岸的他,原来她早在大学时就有了男朋友,原来她的男朋友是一个硕士研究生。一切发生得那么突然而猝不及防。

那晚,在寝室昏黄的手电光的照射下,我在自己的日记中写道:“如果没有你的出现,也许我只是一个平平庸庸的学生。但因为我的生活中有了你,我不愿再做一个平庸的人。为了赢得你那颗傲慢的心,我必须努力,去实现我的梦想。”

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激励下,我的成绩,尤其是英语成绩在每次考试中总是名列全年级前茅。看到付老师恬静的笑,我心里充满了兴奋和激动,我成了她的自豪。

看着付老师越来越疲累的双眼,我一阵阵心疼。我只能掩藏起心里的怜爱,默默地做更多的班务工作。

数天后的一个深夜,正借助手电的光看书的我发现付老师办公室的灯依旧亮着。不知是出于什么样的心情,我悄悄来到她的办公室,看到她拿着话筒的手微微颤抖着,眼里充满了泪水,低低的说着什么。我默默地转身退了出去,走进另一个办公室拿起了那个电话的分机。一个男人低沉的声音撞入我耳膜:“琳,单位暂不放我走,请相信我,这是暂时的,我会尽力去通融的。”

“不,伟,你告诉我,调动是不是真的没有希望了?”

沉默了几秒钟,付老师的声音低低的传来:“伟,我好想你!”

当一记记拳头重重地砸在墙上浸出丝丝血迹时,我感到自己的心理原来那么脆弱。

几天以后,一辆红色的桑塔纳轿车停在学校门口,从车上走下来一位穿着棕色茄克的冷俊男人。正在检查学生做课间操的付老师含着恬静的笑迎着他走了过去。看着付老师那双冻得红红的手,他立刻将手套摘下来戴到她手上。那个挺拔的男人和清丽、高挑的付老师肩并肩走在一起,他们之间那么和谐,一举一动都那么默契。当他们走到楼梯的拐角处,他将手轻轻地扶在她的腰间,付老师脸上泛起了红晕,满含柔意软得像丝绸一样的目光灼疼了我的眼睛。我苦苦地笑了,他是一个很不错的男人,我在心里默默地祝福他们。所谓爱也许就是这样的吧!她过得幸福也就是自己的安慰,尽管这幸福不属于我。

这时,我的心已不仅仅是停留在只做付老师好学生的层次上,我为自己树立了更高的目标——读硕士。我要在付老师面前证明,我的将来不会比她的男朋友、那位硕士生差。我已经无形中把自己和他相对比起来。将来的某一天,我要用自己的才华作勇气去向她坦白我的爱。

那几天寒流袭击着这座都市,我患伤寒卧病不起。从来身体素质很好的我不知道这次为什么会病得这么严重。可是在付老师和他拎着一大袋药走进我寝室,付老师伸出手放在我的额头上,他拿着水杯将药送到我跟前时,我还是忍不住有些恼怒地拨开他温热的手,付老师有些惊讶的看着我……

那几天里,透过寝室的玻璃窗,我常常看见他拎着菜和付老师走在学校的路上,晚自修是再也见不到她的身影了。那一段时间,付老师清秀的脸上盈满了迷人的笑。

我以为我把自己的思想埋藏得很深很深,可是,在那一堂课里,我竟然无意中流露了自己的感情,说出了我不应该这么早说出的话,在校园里引起一场轩然大波,导致付老师离开……

那天,付老师让我们用英语造一个“如果”的虚拟句,当同学们各抒己见后,我站起来说道:“如果世界上再造一艘‘泰坦尼克号’,我愿将自己化作冰雕沉入海底也要把生的希望留给付老师。”台下同学一阵哄笑,我看到付老师愣住了,旋即,恬静的脸上带着一抹浅浅的笑意,眼里闪动着光亮的泪花。她哪里明白我隐含的意思,她只是把它理解为单纯的师生情,她哪里知道现代学生早熟的潜意识里对她萌动的感情。

那晚,当我回到寝室时,压在枕头底下的日记已经摊开在床上,我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果然不出我所料,一场舆论的灾难降临到了我和付老师头上。首先是校长找我谈话,然后是请家长,再接着就是心理辅导站的老师找我咨询。然而,可怜的付老师对这一切还蒙在鼓里。只是在别的老师正热烈地谈论着什么,看到她走进来突然停止谈话让她深感意外,单纯的她还没有意识到什么。

直到有一天,学校突然史无前例给我们班派了一位老师来担任副班主任时,她才忽然明白了什么。

那一天夜晚,坐在教室的我看到付老师寝室的灯一直亮着,她久久地站立在窗户前,看着窗外黑漆漆的寂夜。我似乎看到两行凄楚的泪水顺着脸颊一滴滴滑下来……

第二天早自修,付老师没有来,直到第二节课,仍然没有见到她的身影,我们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站在教室的过道上,看着全班同学匆匆跑去赶车的身影,一种怅然若失的孤独浸满了我的心扉,我知道我已经没有权利和他们一同去挽留付老师了。歉疚、伤痛的泪水润湿了我的眼眶。

火车悲凉的嘶叫声扯得人心里一阵阵痛惜,当那群同学赶到火车站时,空寂的站台上早已没有付老师那朝夕相处了两年的身影。

她走了,带着一颗受伤的心,流着泪走了,那一年她23岁,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儿。

在同学的嘲骂和谴责声中,我缓缓来到付老师的那间小屋底下,泪水忍不住夺眶而出……

1年后,我考上了成都的这所大学,看着那张红红的录取通知书,我第一个念头就是去找寻付老师。在那个暑假,我去了海盐镇,然而,人们说她父母已经走了,至于去了哪儿,也不知道。我又去了重庆,找那位我曾经见过面的她的男朋友——那位叫伟的大学教师,他的同事告诉我,他去了深圳,茫茫人海,在深圳呆了10天的我带着无限的感伤和沉寂的失落来到了成都的这所付老师曾经就读了四年的大学校园。

那个清纯、美丽的倩影和深郁的眼眶下那丝丝的泪痕成了我心底最深的伤痛。我仰天长问,那个被我爱神之箭射伤的无辜的付老师,你在哪儿?

13.爱情开始萌芽的时候

开心的日子在一天天流逝,而我也在一天天为之祈祷,祈祷我们之间的友谊会地久天长。

爱情开始在我心底渐渐萌芽是在我17岁的时候,17岁的心不知从哪天起开始塞满一种淡淡的忧伤。于是,我渴望着一个男孩,静静地走近我的身边……

记得那是在一个秋叶泛黄的季节,我们刚升入高中,在陌生的人海中,我认识了他——一个酷爱篮球的男孩儿浩。也许从那时起,我和浩便结下了不解之缘。曾记得我与浩谈天说地的情景,浩说他的声音很似罗百吉,便献上了一曲《隐藏的爱》。他的声音真是“帅呆”了,从低八度跑到高八度,并带点嘈杂、沙哑的味道。脖子扯提好长,脸涨得通红,逗得我大笑。而浩却又问我还想听么?吓得我直摇头。曾记得我与浩埋头苦学的情景,为一道代数题争吵不休。我坚持我的答案,而他又坚持他的答案,谁也不认输。可一翻答案,我们都错了,弄得我们面面相觑,不禁哑然失笑。曾记得去体育馆看浩打篮球比赛的情景,他那高大的身材,上篮的动作令我既惊讶又高兴。在那张熟悉的脸庞上,我看到了浩自信的笑容。他们赢得了比赛,我高兴地跳起来,并冲着浩竖起了大拇指,浩很会心地笑了,我也笑了。

开心的日子在一天天流逝,而我也在一天天为之祈祷,祈祷我们之间的友谊会地久天长。可是有一天浩站到了我的面前,好像有话要说又不敢说。我调皮地问他:“怎么有事么?”他满脸通红,因为那是他第一次向女孩表达出他的爱。我很惊诧,我没想到最最纯洁的友谊也会被朦胧的爱染上污点。我没有料到,我最棒的朋友也会有如此令我突如其来的想法。我不想接受,也不能接受,我并没有说什么,只是不停地摇头。

时光在我与浩的沉默中穿梭飞逝,而浩无声地付出也像流水一样东去。转眼间,我们上了高二,我学文科,浩学了理科,那个原本属于我们的空间也被割断了。直到有一天,又是在一个秋叶泛黄的日子,浩跑过来对我说他要走了,要去外地求学,要去圆他未来的梦。我记不清他还说了些什么,只是有一句话一直在敲击着我的心扉:朋友一生一起走?望着浩远去的背影,泪水禁不住夺眶而出,耳畔似乎又响起了那首歌:憎相会,爱别离,人生怎可能尽如人意,没有人能忘记这真挚情谊。你会祝福我,我也会祝福你,且把泪水轻轻拭去,期待再相遇,且行且珍惜!

在他临行前,我送他一幅A的画,在画的背后只写了一句话:朋友一生一起走!浩对我说他会带在身边的。我点了点头,露出一丝勉强的微笑,可是我分明地感到我的心里在流泪。我知道浩这一走不知何时会再相见,我向他伸出了友谊的双手。他也伸出了双手,两双手用力地击在了一起。友谊的火花在彼此心中迸发出来,击掌的声音在那落日的余晖中格外清脆响亮。在那一刹那之间,无数个陌生的日子化为乌有,无数默契的音符在激情跳动。无形中我与浩的距离缩短了许多,欢乐与悲伤也化作片片祝福送给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