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蚁的杂感

清晨,我在家居附近的小公园里散步,见一个孩子驻足于我前边,呆呆地瞪着铺石路面。

我走到孩子身旁,也不禁好奇地看他所看——是一片树叶在“自行”移动。方向明确,显然“打算”横过石路。

一片叶子当然是不会“自行”移动的,下面肯定有虫无疑。

我最先想到的是条毛虫。我应算是个胆大的人,几次在近在咫尺的情况下遭遇过蛇,并不惊慌失措。当知青时,有次在河里游泳,潜游了一会儿,钻出水面换气,猝见一条婴儿手腕粗细、一米多长的蛇,正昂着头朝我游来。三角形的头证明它是一条毒蛇。我当机立断,赶紧又潜入水中,在水下与蛇相错而过。因为常识告诉我,蛇是不会潜游的。还有一次,我带着一个班的女知青背马草,跟随我后的姑娘忽发尖叫——她看见用绳子勒在我背上的马草捆中,有半截蛇身垂下来,扭曲甩动不已。它的上半截被绳子勒在马草中了,尾梢竟甩到了我的胯前……那我也只不过镇定地从背上解下马草捆,用镰刀砍死它罢了。

然而一条小小的毛虫或青肉虫,却往往会令我浑身一悸。有次我在家里的阳台上给花浇水,一边自言自语,奇怪哪儿来的虫将花叶吃得残缺不全?小阿姨走到阳台上看了一眼,指着花枝说:“叔叔,你眼睛不管事儿了?那不是一条大青虫吗?”我这才发现我以为的花枝,原来是一条呈“弓”形伪装在花株上的丑陋东西。我竟吓得水杯掉在地上,一口水呛入胸间,进而面色苍白,心跳剧烈,出了两手冷汗。并且,连夜噩梦,梦见家中这儿那儿,到处都是那种令我恐惧的青肉虫……

所以,当看到路上的树叶移动而近,我不由得连退两步。

我对那孩子说:“快,踩!下边准是条毛虫子!”

孩子高抬一只脚,狠狠地踏了下去。

树叶停止了移动。然而,在我和孩子的瞪视下,片刻却又开始前进了!

孩子害怕了,叫一声“妈呀!”转身拔腿就跑。

在树叶被踩过的地方,铺路方砖上,留下了五六只或伤或亡的蚂蚁。

我不禁因我的判断失误顿感罪过。在那片不足半个信封大小的杨树叶下,究竟排列着多少只蚂蚁呢?十几只还是二十几只?孩子的脚刚才对于它们造成的突然而巨大的不可抗力,为什么竟没使活着的它们舍弃背负着的那片叶子四面逃窜?

我产生了一种企图赎罪的心理,驻足路旁,替那片继续向前移动的叶子担当“卫兵”,提醒过往行人勿踩踏了它。

于是,那片叶子又吸引了几个人驻足观看——忽然,叶子不再向前移动了,五六只蚂蚁从下面钻出,以很快的速度回到叶子被踏的地方,拖拽那几只或死或伤的同伴,并跟头把式地想方设法将它们“弄”到叶子上面。这一种堪称壮烈的情形,使人联想到战争或灾难境况中,人对人的搀伤扶残,生死与共……

难道,它们在叶子下面开过一次短短的“会议”吗?在叶子停止向前移动的那片刻?

是否,在它们想来,它们那几只在不可抗力下伤亡了的同伴,竟意味着是“殉职烈士”和“因公伤残”呢?

毫无疑问,需要那一片叶子的,并不首先是叶子下面的蚂蚁,而是它们所属于的蚁族。它们也定是些工蚁,在为自己的蚁族搬运那一片叶子……

蚁这种小小的生命是没有思维能力的,它们的一切行为,无论多么令我们人类惊诧,甚至感动,其实都只不过是本能。故我们人类将仅靠本能生存着的生命,统称为低级生命,尤其将蚁们这一类小生命轻蔑地都叫做“虫”。但某一种本能体现在蚁这一类小“虫”们身上,却又是多么的可敬呀!

那片叶子又开始向前移动了。现在,搬运它的蚁们的数量减少了,它的重量却增加了——因为它同时也意味着是“担架”了,但叶子向前移动的速度竟反而加快了。相对于蚁,那片叶子是巨大的,将它下面的蚁们全都覆盖住了,我看不到它们齐心协力的情形,却能想像得到它们一只只会是多么的勇往直前。在它们遭到了一次自天而降的不可抗力的袭击之后,在它们的本能告诉它们,同样的袭击随时会再次发生之前,它们仍能那么的执着于一事,而且是必得竭尽全力的一事——这一点令我心大为肃然。

那片叶子终于横穿过石路,移动向路那一边的树林中去了……

我和几个观看的人,相互笑笑,也就各自无言地散去。

我不知那一处蚁穴究竟在多远的地方,那些蚁们还会有怎样的遭遇,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这片叶子终将被搬运到蚁穴里去,即使搬运它的那些蚁们全都死了,死在最后的一只,也会向它的同类们发出讯号,于是会有更多的蚁们赶来,继续完成它们未完成之事。而且,并不弃了它们的尸体不管。

那片叶子对于某一族蚁很重要吗?为搬运它而死而伤的蚁们,对于其族的利益而言,是否也算死得其所,伤得其所呢?

回到家里,我头脑中关于蚁们的一些想法,竟怎么也挥之不去了。

我记起马克?吐温曾写过一篇短文,对蚂蚁大加嘲讽——一只蚂蚁对付着一块比它大得多的骨头渣翻上钻下,煞费苦心地企图将骨渣弄到蚂蚁窝里去。马克?吐温据此得出结论认为蚂蚁是贪婪的。

而我却一向认为蚂蚁是最不贪婪的。

我认为人才是地球上最贪婪的动物。与虫、鸟、兽们的占有本能相比,人的贪婪往往令人匪夷所思。

猛兽仅一次捕杀一只食草类动物维生,而人,只要有机会,就会大开杀戒,恨不得能将视野内的动物群体一次次捕杀绝种,为的是最大量地占有它们的皮毛、肉和骨。

猛禽的捕杀行为仅仅是为了生存。

在人脑的发达程度才比动物高一点的时候,人的捕杀行为也仅仅是为了生存。后来人的大脑特别发达了,人的许多方面的占有欲望也就更加难以填平和满足了。

“微软帝国”的发展理念,说到底只不过是八个字——胜者统吃,无限占有。

还说蚁,无论它对付一块骨渣的情形多么可笑,前提却是一点儿也不可笑的,不是受自己的欲望驱使,而是为了族的生存需要。

一只蚂蚁永远不会将某种它觉得好吃的东西带到仅有它自己知道的地方藏匿起来,以便长久独享。它发现了好吃的东西,会立刻传送讯号,“通告”它的同类都来享受。

“各尽所能”是马克思为人类所畅想的理想社会的原则之一,而千万年来,蚁类们一向是这样生存着的。工蚁们奉行任劳任怨的传统;兵蚁们则时时准备为捍卫族的安全奋勇迎敌,前仆后继,战死“疆场”。

“按需所取”也是马克思共产主义学说的原则之一。试想,人类的财富得积聚到什么样的程度,才经得住全体人类“按需”一取啊!

而在蚁的社会里,千万年来,它们一直是“按需所取”的。在蚁穴里,共同拥有的食物绝不会派兵蚁看守,也没有一只蚁会盗自己的“粮库”。

是的,千万年来,蚁的社会里,从没有过“内贼”,也从没有过贪占现象。

蚁的社会,是典型的“共产主义”社会。

蚁的社会,却并不因而产生“懒汉”。

蚁的本能中没有丑恶的一面;而人性的丑恶面,却往往是连人类自己也觉得恐怖的。

然而,无论我多么赞美蚁和蚁的社会,有一点也是肯定的,即使我有一百次生命,我也不打算用哪一次轮回为一只蚁,在蚁的社会里体会没有丑恶的生存秩序的美好,非因蚁只不过是小小的“虫”,而因蚁的社会里没有爱。

我还愿五十次生命仍做人,活在尽管有许多丑陋及丑恶但同时有种种爱的机会的人类社会。我留恋人类社会的首先一点,并不是因为别的诱惑,而是因为只有体现在人类身上才丰富多彩的爱的机会……

余下的五十次生命,我祈祷上帝使我能以二十次生命变做天鹅;十次生命变做野马;十次生命变做北极犬;还有十次生命,就一次次都变做了松鼠吧!

我喜欢松鼠生存方式的活泼和样子的可爱。

我也挺羡慕蝶活得美,但一想到那美要先是毛虫才能实现,就不愿列入生命的选择了……

但我哪儿还会有九十九次生命呢?连这唯一的一次,也快耗尽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