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有一只小白兔快乐地奔跑在森林中,在路上他碰到一只正在卷大麻的长颈鹿。小白兔对长颈鹿说:“长颈鹿长颈鹿,你为什么要做伤害自己的事呢?看看这片森林多么美好,让我们一起在大自然中奔跑吧!”长颈鹿看看大麻烟,看看小白兔,于是把大麻烟向身后一扔,跟着小白兔在森林中奔跑。

后来他们遇到一只正在准备吸古柯碱的大象,小白兔对大象说:“大象大象,你为什么要做伤害自己的事呢?看看这片森林多么美好,让我们一起在大自然中奔跑吧!”大象看看古柯碱,看看小白兔,于是把古柯碱向身后一扔,跟着小白兔和长颈鹿在森林中奔跑。

后来他们遇到一只正在准备打海洛因的狮子,小白兔对狮子说:“狮子狮子,你为什么要做伤害自己的事呢?看看这片森林多么美好,让我们一起在大自然中奔跑吧!”狮子看看针,看看小白兔,于是把针筒向身后一扔,冲过去把小白兔狠揍了一顿。大象和长颈鹿吓得直发抖:“你为什么要打小白兔呢?它这么好心,关心我们的健康又叫我们接近大自然。”狮子生气地说:“这个混蛋兔子,每次嗑了摇头丸就拉着我像白痴一样在森林里乱跑。”

我费力把这一大段故事打给棋友“勾陈”看,因为他问我为什么突然把网名改成了“我是小白兔”。

我不沾烟酒,所以后来当我怀念起那一晚上的销魂时光时只好到外面的烟摊上自行解决,抓耳挠腮了好一阵,才悲哀地发现我根本不知道那天老夏给我抽的是什么烟。

我不得不打电话问老夏,我被这畜生骗了,丫根本就没有要走的意思,我质问他为什么胡说八道,他推说是喝多了。

老夏说,“你别费劲了,那烟在外面买不着,你来我这里吧,我还有。”

我一想起要见到老夏就觉得疙疙瘩瘩的,尽管老夏以人格担保他没碰过我,但是据我所知这禽兽根本没有人格,他的担保又有何价值?

恕我浅薄,我涉世未深,一直是个非常自以为是的丫头,之前我想象中最坏的结果就是一不留神被老夏摸两把。直到我了解事态真相时我才发现,原来我真是幼稚到可笑。

“大麻!”我被吓坏了,语无伦次地嚷嚷着,“你想害死我呀?”

老夏无奈地看着我,之前他已经拐弯抹角地讲了许多所谓的专业知识,目的就是告诉我这东西不像宣传中的那么可怕。“你上瘾了吗?没有吧?这个东西里面有害成分的含量是同类产品中最少的,说穿了他也就是个劲儿大点的烟嘛,许多国家,荷兰啊加拿大啊,根本就不禁大麻!因为这个东西作用实在是太小了!五谷是什么你知道吧?稻、稷、黍、菽、麻!这个麻嘛,我不说你也知道了,就是大麻,可见老祖宗就喜欢没事种点麻麻,抽着HighHigh。飞完爽完了,你也就没事了嘛,你看你现在不还好好的,你有什么毛病吗?我那天也是喝得有点儿上头,要不还不给你呢,怪贵的,我又不卖药,就跟我多爱害你似的。”

我半信半疑地听着,说来惭愧,我还真是没觉出身体上有什么不适。可能一次两次关系不大吧?我自我安慰地想着,就当是体验生活了。您大概也看出来了,我是个严于律人,宽于律己的家伙,我天真地以为,只要我不再碰这些东西,从此这事儿就与我无关了。后来我才知道,贼船是上去容易下来难,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宣桦的窗口只在我酒后那个夜晚大放过一回光明,以后便毫无起色,每晚死气沉沉的黑着。我的考研成绩出来了,三百六十多,我很高兴,觉得光明前途就在眼前,只要我改邪归正,从此和老夏这类社会渣子划清界限,还可以立地成佛。我精神抖擞地拉着赵蔚一起准备复试,赵蔚嫌宿舍对面的一群学历史的女研究生太吵,干脆搬到了大学城我的房间里。至于苏惠,这个人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问谁也问不出个究竟。不过这个学期几乎没有课程,很多人都跑出去找工作了,赵雅也是神出鬼没,大概一个月能见她一回。我们还能勉强说上几句话,但总是很生分,有时候我想起我俩一起出去K歌,每次必合唱《浪花一朵朵》,“我要你陪着我看着那海龟水中游慢慢的趴在沙滩上数着浪花一朵朵……你不要害怕,你不要寂寞我会一直陪在你的左右让你乐悠悠……”

我喜欢把歌词改成:“时光匆匆匆匆流过也也也不回头赵雅变成老太婆……”

阿雅马上跟上,“哎呀那那那个时候陈默也已经变成糟老头……”

然后我俩合唱,“啦……啦……我们一起手牵手

啦……啦……数着浪花一朵朵。”

往事已然苍老。

我一边做毕业设计一边在为面试作准备,理论上说,面试更像一个不得不走的过场,N大很严格,但对通过笔试的学生很宽松,再次也可以调配到本校的其他专业。所以一般考研的学生在最后半年会比较悠闲,但是我经常被老夏抓去,其实他完全可以找到条件更好的小姑娘,不过用他话说,“捧红一个也不容易”,本着物尽其用的原则,我还是他最常用的Model。所以我经常休息不好,睡眼惺忪拍出来的片子也有一种天真的傻气,居然并不难看。

我喜欢穿梭于不停变幻的背景和服装中,尤其喜欢那些荒诞不经的衣服,我喜欢的张爱玲是会穿绣了大红如意云头的奇装异服发布新书的女子。我的衣柜里也有浮着枣红色小碎花的棉布小袄,穿时配了黑色的粗布裤子和手工制的布鞋,把头发扎成两条黑黑长长的麻花辫,打点腮红,眼睛亮亮的出门去。

也有贡缎的长旗袍,宝蓝底上盘了神采奕奕的两条龙。很少见过那么飞扬跳脱泼墨画一般的旗袍。把头发低低挽一个发髻,斜插一支满绿老坑翡翠簪子,又是一种神韵。

“起来。该干活了!”

我反感地把被子拉过头顶,就不起来就不起来~~

“坏妞儿!”

闭着眼睛装没听见,就是坏妞儿就是坏妞儿~~

老夏隔着被子狠拍了我一巴掌,“那么多人等你呢!”

我懒洋洋打个呵欠,“没睡醒!”

“谁让你昨天晚上睡那么晚!”

我打量着老夏,“我没你精神好。”

说实在的我觉得很不可思议,我看电视上宣传的吸毒者一个个都是骨瘦如柴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老夏和他的几个朋友白天也都一个个生龙活虎的,除了眼圈深点眼袋大点看起来和常人没什么两样。如果不是亲眼见过他随身带的注射器,我真不敢相信他有这个“嗜好”。

“搞那东西干吗?”我撇着嘴说老夏,“你就不觉得这种行为可耻吗?是不是觉得非得沾点儿不良嗜好才像个玩艺术的?”

“嗨,跟你说多少遍了,软性的,没事儿。”

我们去拍外景,今天是给一个楼盘拍广告,夏郡不用亲自动手,但集体操作起来有很多事情要他帮我出面牵线搭桥,俨然是副经纪人的嘴脸。我们的收入,他四我六,要算上他私下搂的,我估计他赚的应该是我的两倍还多。不少人劝我换一个搭档,我笑笑,谁知道换一个会不会比他捞得更狠呢?水至清则无鱼,我懒得计较那么多。

老夏的理想是做个导演,经常满怀希望地说:“等我四十的时候,嘿,就是中国第六代导演的一面旗帜……”

我骂都懒得骂他。

“你每天都想些什么呀?”夏郡对我的不配合已经习惯,但还是忍不住叨咕了句周星驰的台词,“人没理想跟咸鱼有什么分别?”

“导演是靠抄袭就能当的么?”

我保持和夏郡的合作是因为他的手面够大,消息够灵,能接到最值得做的生意。而且确实有才,有时候我看着那些充满创意的作品就忍不住妒嫉地想:我早晚要把这厮的本事都学到手,然后自立门户。但是这些啊,都是次要的,我看着城市中心的商贸大厦上巨大的广告牌———最边上一个是我,奇怪吧?我从未想过自己的照片会那么大那么醒目地贴在这个城市的边边角角,学校里不时有人指着我的背影议论,偶尔有人来要个签名,以前的同学啊朋友啊连着我爸妈过去的熟人都突然一把一把地冒出来,“陈默啊,我们可熟着呢。”

人一成名,亲戚、朋友、敌人都会在一夜之间多出数倍。

无所谓,我不关心别人怎么看我,我只想,我只想让一个人看到。

也许放弃,才能靠近你。

我不是很会撒娇发嗲的女孩子,更不会像花边新闻女主角一样动辄以怀孕自杀要挟身边人。请原谅,我对她们没有恶意,人都是要生存的,只是手段不同。有时候,纠缠也是一种缠绵,欲走还留,怎么也做不了自己的主,也有它的惆怅之美,或者好聚好散,情人不成成亲人,也好。

可是,我做不到。

卓文君有诗曰: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我想大概有不少女孩子都是这样的,对于爱情,有一种壮士断腕的悲壮决断。心里不是不牵挂的,可是输都输了,不妨作个好看的姿势。笑着说悲伤,总比哭哭啼啼四处展示伤口来得高贵些。

可是,我不要你忘记我。

当我爱时,必爱得凄楚,若我不能华丽。

“谁说那盏微弱灯火是萤火虫在闪烁谁约过谁去看这一场忽灭忽明的传说剩下的梦想不断的做上升的气球不断的破别难过别难过没原因有结果天亮你不能见我天黑至少想念我如果没有灯火紧握这萤火闪耀你阴暗的下落事到如今你不肯亲我那么至少肯定我吹不熄的光芒努力燃烧自己只为你爱过的萤火永不坠落让丛林中一个灯笼独自为黑夜闪烁让腐朽的感情绚烂得化做飞舞的魂魄永不坠落永不坠落吹不熄的光芒努力燃烧自己请看我漂亮的坚持别忘记我”我坐在老夏的富康上一边听王菲一边斜睨着市中心最大的广告牌,那上面有一幅12*12米的巨幅海报,海报上的一袭白裙的陈默坐在阴影交织的灌木丛中,面无表情。

这个广告我只象征性地要了一点酬劳,简直就是不要钱白贴上去的结果。夏郡对我的任性非常不满意,“你以为我们这是竞标吗?抢着出底价?”

不想听他唠叨,我干脆把我的那一份全给了他来堵住他的嘴。有了钱,他嘟囔几句“下不为例”也就收了声,有钱真好,钱最大,谁都要听它说话。

我要它,因为它够大够醒目,没人会对它视而不见。

我开始在电视台的节目里客串嘉宾,次数多了,也试着主持。木头美女供过于求,观众终于开始对有大脑的女生感兴趣。我甚至开始看席慕容:“如何让我遇见你/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此,我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他,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于是把我变成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当你走近,请你细听/那颤抖的叶子/是我等待的热情/而当你无视地走过/我亲爱的朋友/那落了一地的/不是花瓣/是我凋零的心夏郡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你没病吧?”

“你才有病呢!”

夏郡很看不上我失个恋就如丧考妣满地捡烟屁抽的模样,时常拉我看一些寻秦记之类的半色情片子,里边的男主人公就一种马,走哪儿淫荡到哪儿,我终于知道他为何如此向往一夫多妻制———都是青少年时代看黄易的后遗症,他说项少龙是他年轻时代的理想,我看不也像,当即暗暗发誓将来我一定要嫁一个喜欢看《咪咪流浪记》的八十后的小孩儿,“刮风也不怕,下雨也不怕……我要我要找我爸爸,走到哪里都要找我爸爸……”,何其专情!虽然找的是爸爸不是老婆,但专情总是难得的,再说了,现在想换爹的人多了去了,夏郡的小助理张菲今年才十九,认了无数个干爹干哥,特别爱在同事跟前咋呼,显着自己多有本事似的。

我奄奄一息地对他说:“你滚。”

夏郡惟一的好处是,他真把我当块玉似地端着,经常我心不在焉想事儿的时候他在暗处操起相机一顿猛拍。然后特别激动地对我说,“怎么样?好吧!绝了!”

我看看照片,也觉得有味道,我刚起床,衣冠不整地坐床头抽烟,他硬是有本事把猢狲似的我拍得跟天仙似的,这不能不说是点真本事。我的日常生活也被这厮彻底进行调整,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扔掉了那条伴随我四年的老校服,我很喜欢穿那件傻傻的运动衫摸爬滚打,但夏郡不这么看,用他话说“我容易吗我?把这么一个大脑进水小脑被驴踢过脑干发育不健全的傻妞儿带出来,比招呼一个养猪场都费劲啊!”

出去拍个外景,他每次都跟一家养小狗儿放风———我没见过出笼猛虎,只能用这么个比喻———一样激情澎湃,对着海面上的夕阳一迭声兴奋地喊:“太阳太阳太阳!”,不知道怎么抒情好。我只能说有种人天生就是艺术家,或者说不正常,意思差不多。

跟他疯了一天后他可能会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深情款款看着我的眼睛问:“还想戈玲吗?”

“戈玲是谁啊?”我笑着回问他。

正所谓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夏郡虽不是白马王子,可是他还能制造虚假繁荣,哄抬物价,创造人气新高,对于情感空缺的我来说,究竟聊胜于无。我不想再费心惦记宣桦了,太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