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

我想我不小了,我马上要毕业了。我开始悄悄学着打粉底和眼影,因为不熟练,经常弄得自己怪模怪样。还好年轻的皮肤禁得起揉搓,怎么乱画都不伤肤质。

我们毕业前的实习有好几个单位可供选择,很多人愿意去政府机关什么的,真不可思议。我一直不觉得公务员是好职业,猴子升得快那是背景好,多少和他同时进机关的人现在还在基层苦熬呢。我性格狷狂,还是离官场远点好。

我选了上海一个地产公司,不是很出名,但因为地处上海,竞争还是蛮激烈的。现在大家都是眼瞅要毕业的人了,不再像以前那样为个社会实践的指标狼一样争得头破血流,但是私底下都有打算,暗潮汹涌,所以我还是很费了一番手脚。一方面是出于对自己的前途的考虑,另外,我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愿望,我很想去看看猴子,哪怕就几个月,跟他在一起总有种朝不夕保的感觉,能多留一分钟也是好的。我越来越不愿意离开他。

猴子依然从地球的各个角落带回奇怪有趣的礼物,发一些五迷三道的邮件。只是不再提“我要我们在一起”的话,我也没好意思问,强扭的瓜不甜,老猴子这颗瓜又是个怪胎,由着他心思他也许还好对付些,真要可着劲扭,哪怕是上了电锯他也还会死抱着瓜蔓不放,倒不是多留恋瓜蔓,是这家伙和我一样讨厌别人干涉自己的生活。管他,这样也挺好,我自欺欺人地想着,我一遇见合适的就立刻改嫁,他也没法儿拿我怎么地,打量那些来自地球每个犄角旮旯的破烂。时不时问他,“你又死哪儿去了?”

“呵呵,我死到海南了,革命工作时刻要有人冲到前线,我们也只好豁出身体为人民服务了。”

“靠!招商招到海南?国家就是毁在你们这群蛀虫手里了。怎么哪儿有龙虾鲍鱼色情服务你们就奔哪儿为人民服务啊?还豁出身体?性服务吧?一个钟多钱啊?”

“呵呵,瞎说。你现在又跑到哪里了?还在外地签售么?”

我有点伤感,这买办忙起来根本不管我,签售早结束了,我已经开始实习。来这里的第一天我就偷偷跑到猴子办公室外面绕了一圈,银灰色天空下拥挤的楼宇实在难看,可是猴子就是在这里工作的。我想象自己是他,下班,从停车场出来,走过这条路,那么,他会看到我现在看的这棵树,会看见这些喧闹俗艳的广告牌……这些都不好看,可是我很愿意多看一会儿,看看,仿佛就感觉我们相距不远。

因为猴子我开始喜欢上海,我想,也许这就是命吧。万水千山的,勾搭到一起不容易啊。我开始清点自己的户头,要是在东北,这些日子的忙碌已经够我给自己买个舒服的小窝了,但是在这里,买个卫生间都不够,甚至不够买个马桶——那天我在建材一条街的商行里看到一个造型古怪的马桶,标价后面居然有六个零……疯了……杀人啊?

一想到自己辛辛苦苦奋斗最后价值可能还比不上一只马桶,大家都郁闷的不行。猴子说他当年的起薪才1200,不知道他怎么活下来的。我们三个实习生挤在一间十平米的小屋里,成天脚拌脚屁股碰屁股脑袋撞脑袋,从地雷战肉搏战一直进行到星球大战。这还不说那股潮气……现在上海内环一平米的地价9000~15000,如果我不吃不喝且有稳定收入的话,大概要150个月就可以买一套80平米的小房子……我想,在我有生之年还是有可能看见房契的,也总算可以含笑九泉了……

猴子一回来就说,“这里不行,换地方吧。北方人习惯不了这里的,上海的湿度高,比北方养人,你们那里太干了。”

我最恨他这副腔调,他一说上海如何如何我便斜眼看天,说得多了,就附和,“对对对,你看这上海的月亮咋就这么圆捏?俺们那疙瘩月亮从来都是扁的啊!”

猴子带笑在我头上挠一把,“淘气。”

也只有猴子这种腐败分子会喜欢这个城市,是那种深入骨髓的喜欢。他经常洋洋自得向我炫耀血拼成果,有一次问我,他穿DIORHOMME好不好看,语气像个撒娇的孩子。我心一软,说,好看。

确实好看,猴子喜欢简洁低调服饰,绝少夸张。很多人不会穿衣只会被衣穿,猴子是佼佼者,人的气质压得住衣服,什么衣服到他身上都和谐熨贴,然而只是烘云托月,抢不了人的风头。

我不由得想起老史,带我的销售部副经理,对仪容的要求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他本人更是夸张,恨不得把半份家当穿在身上。只是盛装之下,其实难负,我怎么每次看他的打扮都象个变魔术的,总觉得他一会就要从哪拽只兔子出来,硬是糟蹋衣服。我来报到时他差点因为我的牛仔裤晕死过去,当即扣了我200块——我实习俩月才赚几个钱啊?我一边点头哈腰一边沉痛缅怀那二百块,回来还被猴子笑了一顿,“哪有这样上班的啊?找骂么?你要是在我手下会扣更多。呵呵,好了,不理他,明天还穿牛仔裤去,让伊哭死掉算了。”

我哪敢再犯?第二天换了中规中矩的套装去上班。感觉像穿树叶,狂不自在,早知道工作规矩这么多,俺上学时就克服了跷二郎腿这个毛病了。

但是这里真的太多人……怎么走到那里都是人?好挤,公寓也比以前的小一半,现在这套不到百平米,装得很精致,可是看得出是用心布置过的,木格拉门把小小空间分开,日式榻榻米,布艺主色调仍是米黄,温馨得不得了。相比之下长春那套简直冷清得像雪洞。

猴子微露内疚神色,“房子小了一半,人多了一倍……”

我立刻接过话头,学着葛优在《不见不散》里的台词说:“这大HOUES,VERYNICE啊!”

脸上喜笑盈盈,表示领情。

他看着我的眼睛,“鬼丫头。”说着拍拍我头。

我闪开,老这样,两人面对面时完全当我小孩子,真讨厌。他又不能常来——隔三岔五的出差,南北不定。

这厮到底有多少房产在手真是个迷,他经常声称自己是劳动人民,存款上的数字还没我高云云,以示地主家也没有余粮。既哭了穷又间接侮辱我等劳苦大众,一石二鸟。我拎着他的车钥匙语重心长地说,“孩子,没人琢磨着谋财害命,你就别装了——你不会告诉我钥匙是拖拉机上的吧?”

鲁迅先生说得对啊——愈是有钱,便愈是一毫不肯放松,愈是一毫不肯放松,便愈有钱——我被这禽兽刺激坏了,成天像杨二嫂一样走哪儿叨咕到哪儿,同来的男生都说这日子没法过了,通讯基本靠吼娱乐基本靠手不说,还得看着一个被物质刺激着的女疯子。

我已经开始换用粉色系的眼影,带点甜美和天真,不过他看不见。

我沮丧地想,明天要不要换橘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