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哦。我应了一声,没有说什么。但是觉得他这种“可以随时去死”的想法不错。应该可以实施。不就是一个死嘛!而且是随时的、主动追求的,也就是说,可以把这变成一件有意思的事。年轻人,不死还能干嘛呢?反正大家都处在没什么理想中(我还算是有点理想),闲着也是闲着。想想死亡就兴奋——是不是特无知?

和全磊聊天有感

不需要爱我的你和不需要爱你的我

你是新一代的Rage你是新一代的Zack

舞台上的你唱的和舞台下的我想的

肯定不是同一回事

“人不要幻想着去行动“

萨特说过

反抗自由音乐巡演

房子车子结婚其它的

这样的摇滚生活

洗掉纹身

你就是一个干干净净的人

我的脑子被灌了水

保持距离以策安全

第一节

那是一场演出的结尾处。不,还没有演完我就应该已经认识他了。我就是在那个夏天认识他的。

那天我喝多了,蹲在铁栅栏那里吐。崔晨水跑过来帮忙,他给我买了一瓶矿泉水,一边给我递餐巾纸一边关切地问:春无力,你没事吧?

没事。

在几乎所有的时候我都会说没事。因为我不知道到底有没有事,不知道有没有事当然是没事。

我吐得有些神智不清,只知道崔晨水在关心着我,为我着急。看着铁栅栏前面的铁轨,我慢慢浮起一个意味模糊的笑容。

李小枪就是在那时候走向我的。

根据我早已模糊的记忆,我记得李小枪的手里拿着一瓶啤酒(啤酒在这里单独写出来并没有什么意义)。他先是向崔晨水笑了笑,然后看了看我,对崔晨水(而不是我)说:“她没事吧?”

由于他的眼里闪动着恰倒好处精明和猎奇的光,我并没有把他的举动理解为关心。

接下来的时间有点像电影片段,而且是定格的那种。演出还没有结束,“乐乐乐”酒吧的门口依然聚集着一堆闲杂人等,我扶着栅栏和崔晨水的肩膀站起身,一阵摇晃。走到“乐乐乐”门口的石头上,坐下去。身边都是不认识的人,以往要是这样我肯定会很尴尬,但今天在酒精的润滑和鼓励下,我已感觉不出太多感觉,体会不出更深的尴尬。

我好像还管人要了一口冰棍吃。在酒精的安慰下,我变得更大胆,敢于做一些不喝酒时不敢做的事。有人举着冰棍站在我前方不远处的铁柱子底下聊天,我没看清他的脸。我走过去,冲着他说道,语速尽量放慢:“给我吃一口。”他看了我一眼,递给我。我咬下去,傻乐起来。

“干脆都给你了。”

“谢谢。”我说。

过了一会,我问崔晨水,那个人是谁。他说叫五五五,是“逆子”的主唱。北京新朋克乐队。那天我穿一件红T恤,左手夹烟,右手拿酒瓶,我的红T恤在灯光下浓得滴血。我变得更自由,在前台自由蹦跳。一切像是在梦游,我像是踩在了云彩里,软绵绵的。就算不时有人撞我的肩膀,说我的烟烫到了他们,也没有改变我的好心情。或者说,当大脑变得一片空白时,就顾不得什么心情不心情了。

等等,我觉得我的记忆出了问题。我记得那天晚上,我、崔晨水和一些朋友去大排挡吃了东西,席间李小枪并不在。但如果他不在,后来的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呢?我又记得第二天我和崔晨水去了清华大学,还有演出时认识的一个外地大学生。那个外地大学生留着短头发,小个子,眼睛大大的,像年轻的查海生。但第二天我并没有去大学,因为那天下雨了。确切地说雨是从后半夜下起来的,越下越大。后来就是瓢泼大雨。我们坐着的地方头顶有塑料棚子,但仍然挡不住那场雨。行了,先不提雨了……

那天李小枪应该在场。崔晨水笑着对我说:“春无力,你知道吗?今天所有来看演出的北京朋克都向我打听你是谁。”“不会吧?怎么了?”李小枪说:“乐乐乐酒吧已经好久没有女孩在撞了,当时我看见你在铁栅栏那里吐,觉得你特别可爱。当时我就在想,我一定要认识这个女孩。”

饭桌上的气氛在变化。崔晨水已经不笑了,他有些警惕地看着李小枪,别的人(大部分是武汉来的乐手,他们有几支武汉乐队)一边吃饭一边注意我和李小枪的动静。我没发现任何不妥,心无旁怠地和他继续聊着——聊的内容我现在已经忘了。雨一直下。

我和李小枪已经有点晕了,我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不断地冲他嘻嘻地笑,李小枪拉住我们胳膊,也在笑。我们一边笑着一边接吻,感到兴高采烈。崔晨水气得够怆,他一直暗示我李小枪是个喜欢“戏果儿”的男孩,跟着他是极其短暂的和没谱的。我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和一个刚刚还很陌生的小孩儿表示亲昵,是一件多么有意思的事情。这种感觉真过瘾。何况我也没想和一个人在一起那么长时间。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都陆续走了。也许他们有打车回家的钱。只剩下我和李小枪两个人。

屋里已支起摊煮粥,混沌,卖早点。天都亮了。我们分别要了一碗粥。“咱们交朋友吧。”我对李小枪说。

“你还晕着呢现在。”他清醒地说。

“也是,我现在头脑不清醒。”我抱歉地冲他笑了一下。

过了一会,“要不然你当我女朋友吧。”他说,然后飞快接道:“现在我头又晕了。”

喝了半碗粥,我们相互凝视一眼:还行,现在应该成了。

我们再次拥抱了一下,确定了现在的真实性,而不仅仅是刚才酒后的冲动。李小枪把头靠过来,咬牙切齿地说:你要是离开我我就杀了你。我打了一个哆嗦,把这句话当成了一个玩笑话,有点想笑。威胁别人或自己想死一定要别人知道,在我看来都是可笑的表现。我之所以没笑,一是因为此时笑出声来太破坏气氛,有故意搞笑解构的嫌疑;二是李小枪的脸在那一秒钟居然十分严肃,虽然我怀疑他严肃的来由。我随手拿起他挂在脖子上的银链,上边挂着一把刀片。为什么挂刀片?我找出一个话题来问他。

就是,我可以随时去死的意思。

哦。我应了一声,没有说什么。但是觉得他这种“可以随时去死”的想法不错。应该可以实施。不就是一个死嘛!而且是随时的、主动追求的,也就是说,可以把这变成一件有意思的事。年轻人,不死还能干嘛呢?反正大家都处在没什么理想中(我还算是有点理想),闲着也是闲着。想想死亡就兴奋——是不是特无知?

反正事情就是这样了。我成了李小枪的女朋友,我们俩像突然成立了一个团体似的,都在憧憬以后在一起的自由新生活。显而易见,我们都是对什么事都不在乎的人,在一起绝对很好玩。

不能在这里再呆下去了。我们到旁边一个杂货店买了一把廉价雨伞,他骑着我的自行车带我回家。我们住得很近,都是海淀区,我万寿路,他五棵松。一听就知道彼此都是军队大院里长大的。路上积满了水,我在他身后打着伞,可是不管用,雨下得那么大,什么伞都不管用了。看着他奋力地在泥水里骑车,我感得一阵新鲜和满足。快到花园桥时我们停车到一车饭馆去接着吃饭。饭馆装修得高大明亮,不禁担心起吃饭的钱来。可看到李小枪的光头,我又踏实了。不是还有他在吗?有他在我就不用担心了。吃完饭出来时,李小枪脱下脚上被雨浇得湿淋淋的鞋,光脚走出门,一点也不管别人看他的目光。他说这是方便骑车。李小枪长得很瘦,衣服湿淋淋地贴在身上,显得轮廓分明,看上去十分冷酷,有一点新纳粹的样子。我突然觉得他这样子非常好,非常自在。

李小枪带我回到他的家。他家住在一幢稍显破旧的居民楼,楼对面还有几幢同样结构的楼房。每家每户的阳台上都摆满了鸟笼、花盆、晾的衣服,五颜六色,密密麻麻。似乎从中都能看到他们每天热火朝天、自得其乐的生活。我钻进那幢楼的三号门,感慨道:这儿真他妈的生活化!“可不是嘛,”李小枪边上楼梯边说:“都是一帮小市民,没事儿就聚在一块聊天,谁家干什么都知道,特没劲。哎,我妈可能在家,一会你别忘了喊阿姨。”我们刚踏到了四层楼梯上,有一扇门就应声而开了,一个头发灰白、身材矮小、穿一身颜色灰暗家居服的中老年妇女探出头来看着我们。“阿姨。”我喊道。

阿姨应了一声,打量了我们一下,把门打开了。

他的房间有些暗。

李小枪哐地锁上屋门,一把把窗帘拉上。整间房间显出一种暗黄色,很舒服的颜色。我一眼看到一架有些旧了的架子鼓。墙上用彩笔写着一些口号,诸如“要做爱,要做战”“吻你爱人的时候,手不要离枪”大家都知道,现在这些口号已经没有什么激励人的意思了。它们太旧了。墙上还画着几张画,其中有一个穿红衣服的大脑袋的小孩,看起来有点弱智。后来我才知道,这是李小枪临摹的几张他喜欢的乐队的唱片封面。因为我曾有过一个画画的男朋友李旗,所以直到现在我都对画画的男人没什么好印象。李小枪的画也同样没给我留下好印象。自从离开李旗,我就认为所有画家都是思维飘渺、不现实的动物。李小枪的床尾有一台电视机。床很低,床单和枕头都是那种很旧,洗得有些发白的颜色。外面雨还在下,比刚回来时要小了一些。那是一种翠绿和暗黄结合的颜色。绿的树,黄的是天色。我们好像聊了几句。然后就躺下睡了。醒了时天已经睛了。这时已经下午四、五点了。

外面已经不下雨了。天色是通常夏日特有的透明和金黄色。阳光是暖烘烘的,空气又是清新凉爽的。我们沿着大街走着。树绿得让人想对生活感恩。这是北京海淀西部,到处都是军队大院,不时就能看到穿着军装的军官战士。路过的军队大院门口有军人站岗。有的大院里面还竖着伟人雕象,伟人正在挥手。还有的大院正面进出的地方竖立着红色的牌子,最常见的是“为人民服务”,还有“向雷锋同志学习”等。每当路过这种军队大院时,我和李小枪都觉得心里非常舒服。我们都是那种在军队大院中长大的孩子,父母从不同省的农村当兵,后来进城,所以我们能出生在城市,从小和我们一样出身的孩子们一起玩耍,搬家也都是搬到不同的军队大院,每天早上都能听到附近的军人唱歌、跑步。长在军队大院中的孩子通常都比较单纯,不谙世事。

我们到了一家看上去还算比较干净的饭馆,考虑半天,只点了一盘排骨。在等上菜的时候,我们也在彼此打量对方:我们已经是男女朋友了,身体上熟悉了但精神上还比较陌生。怎么能从肉体过渡到精神是目前我们所要考虑的。对面李小枪的目光比较隐忍,可能在为他没钱感到抱歉。我就突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这段饭吃得有些索然无趣。在我觉得比较无趣的时候,一般我都会提出回家。可能是第一次吃饭时不浪漫控制了我和李小枪的交往。

第二节

这是一条备受污染的河。河水的颜色在我棕色的墨镜底下显示出暗绿的波涛,有点儿不动声色有点儿暗藏心机。风一吹就能闻到微腥潮湿的气味。我把眼睛向河底瞟了一眼就转而看远处的山水、河里、河边有塑料袋、废弃的软包装袋、冰棍袋以及所有可疑的被人们扔在此处的生活废品。这里前几天刚下过几场雨,路边还有一些地方泥泞不堪。

我低着头小心走路,白T恤粘在身上。昨天虫虫家的热水器坏了,没法洗澡。书包有些沉地挂在我的身上。我从包里扯出随身听的耳机,把它们塞进耳朵里。随身听里放的是一盘我刚买了不久的英式摇滚专辑,想一会儿怎么坐车。不用看我也知道,我的钱包里有三块钱,眼前的我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坐百利宝专线到西单然后坐公交车回家,在公主坟下车后走一站地在地铁口骑自行车回家。二是我倒车到有地铁站的站,然后坐地铁后直接骑自行车回家。前者我还可以省下一块钱。我可是刚换的这个月的公车月票。我摇着头想了一下,决定倒车坐地铁回家。阳光照在我的脸上,我的随身听有点坏了,音乐时断时续,我不疾不除地走着,在问了一位中年妇女以后穿过红绿灯穿过人行横道穿过警察穿过桥洞向14路车站走去。

我在和平门下了车,然后走到西单坐地铁。经过虎坊桥时看到那条似乎从冬天就开始修的路已经修好了。现在铺着鲜艳的柏油路。

回到家以后我认认真真地洗了脸,觉得神清气爽后到厨房洗西红柿做了一盘糖拌西红柿。大约二十分钟后我的肚子开始疼,我知道这个月的例假来了。血是粉红色,像西瓜一样的颜色。很快我就从卫生间的镜子里看到自己苍白的脸。然后把手撑在抽水马桶的边上向里面狂吐。我镇定地冲了水,去再次洗脸、漱口,到屋里我给一个女编辑打电话,我们约在今天下午三点见面谈一下这期杂志的选题“摇滚女孩”她说还会给我带一本她的签名小说。电话通了以后我戡酌词句说我的身体有点儿不舒服,能不能晚半个小时三点半到。她好像有点儿不高兴说好吧别迟到她今天还有点发烧但为了工作都去了。

这屋子大得有点让我窒息。

除了第二天小陶呼过我一个以后他的拷机再不打来。有时候我就会把我的眼睛无意识地落在那个蓝色的小东西上面,那上面永远都是闪烁跳动的时间,一分一秒,永无休止。我们没有分手前他会一天呼我十几个,而我以心情好坏给他回机。不过这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啦!

一会儿有电话打来,是那个女编辑的丈夫,他措辞诚恳态度温和地说下午你就不用去了,她说她已经另约了别人采访了。我有些愕然就这样挂了电话到客厅去坐下。看着无聊的电视剧。这张沙发上留下过全家四口人的体温和气味,这一切都让我头晕脑胀。很明显地,我缺钱,而没有任何人能帮助我,这让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办法来骗钱。我只渴望一个人的出现能迅速改变我目前尴尬糟糕的处境,能让我立刻就有了一大笔钱,可以下一分钟就坐车到国贸买衣服,可以立刻去买我想听的唱片和我喜欢的书,可以立刻去挥霍。像天上掉馅饼一样生活它直接掉到我的嘴里来,而且是韭菜馅的。事实上从天上掉下来的基本上是些让人恶心不已的垃圾,你会直接咽下肚去。我就这样坐在沙发上愁肠百结,最后决定和紫雨去一趟国家图书馆。我穿着我的黑色小吊带强颜欢笑我的心发慌,没有什么能安慰我,我从头部以下到胃部以上这一部分都是空的。在出门之前我又给女编辑打了一个电话,我是真正适合写这个选题的,你是知道的,是吗?我是真正了解的……OK,你已经约别人写了?是吗?哦是这样啊,不好意思不好意思,……那个,我挂了。

“和我去新加坡吧。”

我不置一词,其实出国一直是我最大的愿望,我不否认我的虚荣心。

和他约好离开这里的那一天,我在他每天经过的天桥上喷上了“Love&;Mint”的字样,然后在清晨离开了家。我沿着长安街散步。新的一天开始了。

我离开了这两个我爱的人。也许是因为我是个寂寞的孩子。我知道自己应该会过得很好。

哎我有话对你说。

你说。

嗯。这,其实,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说——其实我是无所谓的。

啊?!你说!!

我……好吧。一次六百。两次一千二。

不能优惠吗?他开玩笑道(也许不是玩笑)。

你有学生证吗?有学生证可以优惠!

哈哈,我掐死你,你这个小东西!我们都笑起来。

恩。我是认真的。我停下来道。

什么?

一次六百。两次一千二。

好的。

你能多给我一些吗?凑个整儿。

一千五怎么样?

好。

我是在第二次找他时跟他提出这个条件的,我不怕他没有心理准备,因为一上来我就不是什么天使。我给他唱了好多歌,其中大部分是我99年唱的,一直唱到了2000年。另外一些感动得我热泪盈眶,我在黑暗之中小声唱着,有那么一会儿时间已经忘了自己身处何处仿佛自己现在才成为自己而不是别人。

大姐,求你了,别唱了,再唱我就要收费了。

少废话!我还有十盘容量没有唱呢。话虽这样说,我还是闭上了嘴,摊开四肢努力去睡。空调的声音很小,床很软很舒服,我轻陷在里面,有些累了。

白天就像是一瞬间来临的。可以说下一秒就是白天。已经是中午了。我一丝不苟地洗脸、刷牙、梳头、戴隐形眼镜。临出门时我提醒他昨晚我们说过的话。他说他没忘。我们又是在超市买的早点,我买了一盒三元牛奶,他买了一盒酸奶,我买了一盒中南海,还有一盒咖啡。

你什么时候能给我钱?我开口道。

你非今天要吗?

也不是。我说谎。

他低头想了一下,这附近有招商银行吗?我现在身上没有钱,对了,还不知道我的卡能不能在北京取呢,我用的是深圳那边的卡。

我知道西单那边有招商银行,而且现在取款机应该都联网了吧?

他露出一个古怪的笑,是吗?我今天还要去国贸,我得尽快赶过去,为了你,我都睡到了十二点,我的老板可能都快疯了。

你可不是为了我。是你自己累了。

过两天吧,好吗?

我点上一根烟,眯着眼,有种顾影自怜的感觉。我们向着地铁站走去,这是什么河?他问我。我一笑,护城河?河水呈碧绿色,有些地方已经干了。我说了一句让自己很惭愧的鸟语:“我觉得我现在像这条河一样,也快干了。”

你太极端了。你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我觉得很陌生。如果你需要我的帮助,你应该第一天就跟我说,这样我有思想准备,我可以把钱取出来,OK,没有问题,你知道我们不是那种关系,我们没有协议。再说我们也根本不需要那种关系,没有必要嘛。你,你的话太让我觉得突然了。

Sorry,我只能这样说。我觉得我也许真的给他带来了困扰。我是这般地迷乱和嚣张。也许在这中间我缺乏铺垫。但我没有开玩笑。我想要的只是钱。我的车先到了,我先上了地铁,他很慈爱地拍了我一下后背。

那个男人落荒而逃。直到他到了广州以后我才打通他的手机。我想清楚以后我一定一上来就说明一切。我整理了一下我的措辞:你好,是鲜峥吗?我是春无力。我为我上次太过直接和突兀的言辞向你道歉。太不好意思了,不,我必须道歉。你下个礼拜回北京是吗?好的,到时候我再给你打电话。拜拜。

李睛给我打电话让我去找他。我们恪守着每个礼拜的周末见面的规矩。我们心照不宣。平时我不给他打电话,他当然也不会主动给我打电话。我很快打车找他去了。我们之间就是那种最普通常见的情人关系,就是我有点儿喜欢他而他也正好寂寞。可是我们谁也不想在一起生活。到现在我也没有见过他白天时的样子。他的铁门大开着,我顺着黑暗走进去,哦宝贝我可算又见到你了。

我浑身散发着汗味和圣罗兰香水味,放下书包后他把我抱到了床上。电视里在放着体育节目。我们不紧不慢不舒不缓地拥抱亲吻着,我们有大概几个钟头的时间可以瞎造掉。

完事之后我们躺在床的两侧,他起床点了一支烟,抽一口后就递给我。我拿着电视遥控器开始调台,定在一个点歌的频道上。躺在李睛的床上,我就想到鲜峥的柔软的大床和现实主义的空调。

我好像有点儿喜欢你了。他突然开口说,吓了我一跳。

那就喜欢呗。

其实我还想说最好别喜欢我。

你找到女朋友了吗?

没有。

别着急,会找到了。

你算我的半个女朋友吧

不用吧?我笑起来。

“聪明的你,提着易碎的灯笼”我跟着电视唱罗大佑的《你的样子》,在这样一个闷热的晚上,您总得允许我伤感一回吧?

我们又来了几次。那种肉体的快感令我销魂荡魄。这之间公司的大门被人打开过有附近的乐手来过。他就轻轻地对我说:嘘,小声点。我是一只桔子你是一条虫子,亲爱的上床来。

后来我执意要走。凌晨四点我离开了他的地下室。我突然已经对他失去了兴趣,我决定以后再也不来找他了。

小陶带我去那家音乐公司我一眼就看见那个人的微笑。当时他正转过头来,就正好触到我的眼睛。我和小陶在一起大概六个月,其中一大半时间我都在痛苦地思索什么时候应该和他分手。机会很快来了,有一次他独自去参加一个长城上的Party居然告诉我他去树村采访什么木马乐队。这件事情第二天就有朋友告诉了我。我当时突然就理解了他。我很高兴他终于有自己的私生活了。

李睛的眼和嘴都长得很好看,他的笑让人心疼。灿若桃花一瞬间就过去了,来不及把它框住。我们很迅速地在认识的第二天做了我们之间第一次爱。

我抽了根中南海,很严肃地思考了一下钱的问题。当初退学时我肯定没有想到几年以后我的处境还是这么尴尬。记得我也曾意气风发:我想要的东西我现在买不起,但总有一天,肯定能买得起!

那意气风发的有朝一日还没有来临,我再也意气风发不起来了。我为我自己的苦恼感到无可救药。天涯咫尺,形不成我们的名字。

小陶来找我时已经是下午四、五点钟了。在这之前的几天他都是半夜来天明走,我们坐在我家院外的某个地方异常严肃异常友好地谈生活。他诉说他的不舍“没想到这次我们真的分开了……”,“我又喜欢上了一个女孩,是画画的。”我静静地坐着,一种感觉涌上了我的心头,我知道那种感觉叫“麻木。”

自从和李旗相遇后我就对画画的人没什么好感。我把他们一律叫做瘪三、流氓。小陶还在说什么,他用认真的口气说:“如果这是旧社会就好了,你当我的大老婆,她当我的二老婆,我就要你们俩,我是真的舍不得你,但我要开始新生活……”话说到这里,他又哭了。我带着微笑倾听,这个人似乎上上天用来考验我的忍耐力和虚伪程度的。

我们分手一个礼拜以后他几乎天天打电话来问候,以后我一听他说要出来聊聊就连忙推脱。而他最大的贡献就是每次必泪雨滂沱好像生活在地狱里。我却想不出他有什么理由不快乐。离开了爱的行动是没有爱的。瞧我把这句存在主义的话背得多明白!

他坐在我的床上,我的电脑里放着他从书包里拿出的朴树的CD,电脑上显示着我最近在新写的小说。一个短篇,计划写一万字,现在还差八千。

你没跟别人怎么样吧?他问。

没有,没有。

哦,我也没有。

是吗?

他轻轻地拥着我,吻着我,眼泪像自来水一样流出来。是我纵容他从书包里拿出安全套,我们迅速做了分手以来第一次爱。

我今天晚上要去“乐乐乐”看演出,那里今天有一支我喜欢的乐队“炸死你”。

你非要去吗?要不我陪你?不用了。真的不用了?不用了。别去了,够远的。没事儿。你一定要去?一定。

我今天要对它的主唱表白。我想和他在一起。晚饭是我请小陶吃的,他说他没钱了。吃的时候他意味深长地看着我:想不爱你都难。我怕他再说出什么肉麻的话只好劝他再吃点儿。临走时他摸出一包绿摩尔:给你。

我不抽摩尔。

没事……他欲言又止:这是我偷的。我也不抽摩尔,没人抽摩尔。我从我们办公室偷的。

我接下了那包绿摩尔。以前我们老干这种事,在报摊上偷杂志,在图书大厦偷书,在商场偷口红和香水。

我和小陶分手而他又没有跟我联系的那一个礼拜里我和虫虫经常呆在一起,她也刚和她男朋友分手。我们坐在仙踪林里,目光迷离。我发现了一个穿新款黑色匡威的男孩,可是我再也不喜欢匡威了我现在只穿纽巴伦,小陶不抽中南海了,他现在只抽七星。

看演出之有人从背后拉住我的肩膀,是我原来在杂志社的一个朋友:露易丝。看见她我作出吓了一大跳的样子。她都来“乐乐乐”了那就是几乎所有的人都可以来了。她想要的简直和这里提供得完全是背道而驰嘛!

春无力!我一猜就知道是你。你的背影好熟悉,我一下子就认出来了。我想你平时也应该在这种地方玩。

你今天怎么会来这里?

哦,是几个朋友拉我来的嘛。我们是网友——这里好无聊。你瘦了吧?看上去好骨感。

我们出去走走吧。

好吧出去走走吧。

出去以后的空气也不见得有多好。露易丝矜持美丽,穿着红白相间有田园风格的可爱的小背心和白色长裤,而我穿着一件红色T恤和一条蓝色牛仔裤。我立刻闻出她用得是纪梵希的Indecence。

你妈逼……日本人崔晨水口齿清楚地在不远处和人笑骂道。

嘿!春无力!你也来了?宁文冲我打招呼,半边Rx房露在外面,小陶还给我打电话说你今天来这里让我照顾一下你呢。你不是叫我打听“炸死你”主唱的电话吗?今天晚上他们在这儿有演出!

你见着他们了吗?

刚过去,怎么,你认不出他来?

我只看过他们的一场演出,还真确实有点认不出来……我就记得那一次那个光头的主唱在唱完最后一首歌后冲台下说:你们谁要是现在还没有发泄够可以到台上来打我。结果真的有人上去给了他一个耳光。在“炸死你”上台之前宁文把我引见到他们面前。这是春无力。春无力,这里“炸死你”乐队。

你好,你好。我给他们一张一张发名片。那个宁文介绍为主唱的人头发已经长出来了,眉眼之间有些疲倦和苍白,没怎么看我,只是管我要了一根烟。

嘿!你有女朋友吗?

有一个。

哦,很正常。放弃她吧,和我在一起吧,我想我更能理解你。

我女朋友对我挺好的。

哦……那你以后改变主意随时给我打电话。我说。我可不想说什么很遗憾之类的不够成熟的话,压根也不这么想。虽然我把他的乐队当成新一代的Rage他是新一代的Zack,但我决不承认他说的关于他根本不想玩音乐也不喜欢他身上的纹身,只想有房有车以后结婚好好过日子就能叫我失望。人是不应该有幻想的嘛!他长得很酷,身体很孩子音乐很暴虐意识是绝望的。他刚才在台上演出时向天花板投掷的玻璃杯砸碎的灯泡值180块。我们乐队的人一心想出来,我也曾经和他们说过我的想法,但他们不会高兴不会理解。我平时也不怎么说话也没有什么朋友,只是今天遇到你这么个人儿才说了这么多。

那天晚上我一直飘着。演出结束后我、崔晨水、宁文还有另外三个男人一起去吃饭。我笑闹得不成样子。凌晨三、四点的时候其中两个男人告辞先走了,别人也都昏昏欲睡,大排档的电视机一打开就不停地放八十年代流行的迪曲。宁文不住地感概:太八十年代了,太怀旧了,噻!

我没有经历过什么八十年代,那些迪曲对我来说毫无意义,我的八十年代就是无聊军队时代,我的怀旧就是无聊军队。我笑着,一根烟吸完了立即点了另一根,毫无心事不计代价地欢乐着。

今天我真的很高兴,我只想笑。周围的一切都有是那么美好。我像是重新发现了生活的意义,重新回到了童年。朋克万岁,朋克万岁——耶!我飞得很高,我没抽叶子就有了一种抽叶子的感觉。

第三节

从高中退学我就过着现在这种生活:看电视、听音乐、写小说、采访摇滚乐队。大概六个月换一次男友。在认识李小枪之前,我一直在和小陶、鲜峥、李晴等人纠缠不清。在认识他们之前,我和别的人纠缠不清。认识李小枪后,我感到很快乐。我们经常去看演出,去清河找崔晨水一起玩。每回看我们成双成对地出现,崔晨水和清河那帮乐手都瞪大了眼睛,他们很惊讶我们还在一起,更惊讶于我们看上去没什么问题。这个夏天和历史上许多夏天都不一样,我每天朝生暮死地享受着生活,每天睡到下午,收音机里总是放着各种音乐,不放音乐时我就听广播,无论是多差劲的广播我都听,我像生活在电影里,周围总有一些林林总总的音乐,我每天无忧无虑,唯一的烦恼就是没什么钱花。但这好像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我像是重新找到了自我,回到童年。

又是个和平时一样的晚上。这个晚上和我其它的晚上一样。这个晚上,虫虫给我打电话约我出来坐坐。现在我们坐在王府井的一家叫“台北小站”的店里,她目光迷离,我面带笑容。她和说起她的前男友,说到动情处泪水涟涟。我忍不住一边安慰她“算了!为了一个男人,不值得。”一边喝一口她为我点的玫瑰花茶。这家24小时店主要经营饮料和小吃,我坐在秋千上不时地荡一下。虫虫看起来就没有我心情愉快了,她对她的前男友念念不忘,一双本来很漂亮的眼睛闪动着温柔愁怅,让我真的不知怎么劝她不要辜负此时美好的夏夜,不要辜负年轻时的每一个夜晚。店里还在放着罗大佑的歌,有两个年轻的男孩吸引住了我的目光。他们都穿着干净的T恤和浅颜色的裤子,理着简单的发型,坐在吧台说着些什么。就在我注意他们的时候,其中一个穿蓝色T恤的男孩也不时地打量着我和虫虫。

过了一会他们走过来和我们搭茬,虫虫明显对他们不感兴趣,她的眉轻轻地皱了一下。穿蓝T恤的男孩拿出一盒白万宝路,递给我们,我拿了一支,让他给我点上火。虫虫则说她不抽。看上去他的那个朋友对我们好像也不感兴趣,他只是冲我们打了个招呼就兀自走回他们本来的座位上。男孩向我们介绍说他叫力波。是南方人。他看上去高高的个子,皮肤细腻,真的非常漂亮,有种和北方少年不一样的美。我们迅速地聊起来。他说他刚考上西安一所军事院校,暑假来北京玩。我们聊了半个多钟头,直到虫虫和力波的朋友分别走了。

“我们出去散步吧。”我说。

我们来到空空荡荡的东长安街上。橙黄的路灯和天蓝色的马路。他给我讲他的生活和学校里的事情。还说了他爱的女子。我想这一切都是前奏,是铺垫,是必要的过程。

我们坐在地铁旁的地上聊了一会,然后就沿着街向前走去。谁也没说去哪里,可我们知道最终会相逢在宾馆里。我们先去了一家二十四小时的书店。他买了一套唐诗宋词元曲的书送给我当见面礼,我没想到他会来这套,拎着沉甸甸的书,我感到有些不好意思,但也没表达,我们继续向前走去。

最终我们来到附近的一家宾馆的标准间。写到这里我觉得比较搞笑了,我已经有些写不下去了。我很不擅长描写事件的过程,我总是认为一切没什么缘由,该发生的就发生了。我不知道怎么写,就像那天我不知道事情是怎么发生、发展的一样。在和力波相遇之前,我还没有过标准的艳遇或者一夜情,我很想试试,试试一夜情都是怎么发生发展然后到了高潮最后大家不伤和气地结束的。感谢力波,让我明白了这点。世上有各种各样、不同条款的一夜情,但它们之间肯定有相似性。就算不是力波,我也会遇到别人,来进行我的艳遇启蒙。在聊天中我还得知,这也是力波的“处女艳遇”。

他像一个卤莽的孩子,可他的行为已分明是个有技巧的男人,我们紧紧地搂在了一起,搞笑地躺在了宾馆的大床上。我当时想的是:就这么样吧。我是那么无聊和空虚,我需要生活中出现一些偶然性,不管是好的坏的,我统统接受。

我们在宾馆呆到下午,然后无师自通地告别。我们处理得还不错。大家都觉得很满意。

力波在第二天晚上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当时我正在“乐乐乐”酒吧看演出,我说太晚了,我在看演出,下次再见吧。我想力波很快就要回去了,很快就要去西安上学了。也许我再也见不到他了。我的手里只攥着一张写着他家电话的纸条。

哦,力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