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四章 二、犯不着那么傻

宋江其实不是一个城府很深的人。他这辈子,傻事做了不少。但最蠢的事,除了放高俅,就是打方腊。

认真说来,宋江和方腊,似乎是难免有一场恶战的。因为他们两个,都不是那种满足于占山为王打家劫舍的“毛贼”,而是颇想有一番作为的“大寇”。这样的大寇,出路无非三条:招安(如宋江),被剿(如方腊),或是居然成了气候,改朝换代自己当皇帝(如朱元璋)。李逵无疑是倾心于第三种选择的。他多次表示,要“杀去东京,夺了鸟位”,宋江却不肯(或不能、不敢)。其实,倘若宋江果真依了李逵,则他与方腊之间,便更会打得你死我活。因为方腊也是一个想当皇帝的,而中国的皇帝又历来不准有好几个。如果大家都想当,那就只有打,打到只剩一个为止。

宋江不敢称帝,也不愿被剿,因此选择了投降。既然投降了,就是“朝廷的人”。说白了,也就是朝廷的鹰犬。鹰犬的任务,不是逮兔子,就是抓狐狸。所以,朝廷要宋江去打方腊,宋江不能不去。

不过,打归打,却不该是宋江这种打法。

战争的目的,是消灭敌人,壮大自己。除非是兵临城下,寡不敌众,不得已和敌人决一死战,就不能硬打硬拼,也不能失大于得。也就是说,打仗固然难免损兵折将,但不能伤了元气,更不能一无所获。更何况,朝廷派宋江去打方腊,其用意有如“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是要“以匪制匪”,让“强盗”打“强盗”;而宋江接下这份差事,则和他决计投降一样,是要为梁山的弟兄们找条出路,寻个归宿,谋个前程。这个前程,既得由朝廷来给,又得靠宋江去要。也就是说,得靠宋江和朝廷不断地讲价。要讲价,就得有本钱。这本钱,一是战功,二是实力。无功固然不能受禄,但倘若把实力拼光了,也就一钱不值,什么也讨不来。所以,像宋江打方腊那样,人马越打越少,地盘越打越小,就是犯傻。

怎样才能不犯傻呢?首先要旗开得胜。旗开得胜,朝野震惊,梁山这支队伍在世人心目中,就有了分量。其次,要适可而止。比如打下一两座城池后,就不宜轻举妄动再接再厉,而应该呆在城里招兵买马,养精蓄锐,一面要朝廷封官许愿,一面向方腊暗送秋波,和两方面都讨价还价。这个价钱显然是讲得成的。因为这时方腊已经尝到了宋江的厉害,朝廷也看见了梁山的骁勇,官匪朝野双方,都要刮目相看,另眼相待,谁也不敢轻易把他们怎么样。朝廷原本打不赢,除宋江外,没什么指望,自然必须笼络;方腊已经吃不消,宋江如肯倒戈,当然求之不得,岂有拒绝之理?所以,宋江完全可以两边要价,待价而沽。

事实上,当宋江成为“剿匪”主力时,他就成了朝廷与方腊之间的第三股力量,而且力量还不小,正所谓“为汉则汉胜,与楚则楚胜”,和当年韩信攻下齐地时的情况一样。因此,战争的主动权,实际上是握在宋江手上。如果方腊不识相,则挥师南下,一鼓将其“荡平”;如果朝廷不答应,则反戈相向,和方腊做个“联手”;如果双方都拖拖拉拉,那就在已打下的城池里先呆着,喘口气也是好的。怎么着,也不至于像后来那样,把自己的一点本钱赔得干干净净,害得弟兄们一个个都做了刀下冤鬼。

可惜,宋江也和当年韩信一样,没能利用这天赐良机,当然也就只能落得个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然而宋江和韩信又是不一样的。韩信毕竟原本就是刘邦的人,而且刘邦还有恩于韩信。用韩信自己的话说,就是“臣事项王,官不过郎中,位不过执戟,言不听,画不用,故背楚而归汉。汉王授我上将军印,予我数万众,解衣衣我,推食食我,言听计用,故吾得以至于此”,当然要报恩的。宋王朝对宋江又有什么恩呢?屁也没有。那么,凭什么要死心塌地为他卖命?

其实,即便站在道德立场上看,宋江也犯不着那么傻。他的投降,以及投降后去打方腊,无非就是想从“匪”变成“官”。但在中国古代,官匪之间,又原本是没有什么道德界限的。作为“官”的高俅未必比作为“匪”的方腊道德高尚,王英强抢刘知寨老婆和高衙内调戏林冲娘子也很难说有什么善恶之别。既然“成者王侯败者寇”,又焉知方腊不会变成“官”,赵佶将来不会变成“匪”?何苦对方腊那么“疾恶如仇”,势不两立,必欲除之而后快?

然而宋江似乎并没有想那么多。他傻乎乎地一心一意只想为朝廷尽忠,以为这样一来,他和他的弟兄们就可以青史留名了。他哪里知道,在官方眼里,强盗就是强盗,哪怕受了招安,平了叛乱。可不是么?平了田虎、王庆,群臣朝贺,宋江和卢俊义却被安排在殿外凉快;灭了方腊,两个人一个被喂了水银,一个被下了慢药,哪有什么好下场?

更何况,一个做了强盗又投降的人,还讲什么“忠义节孝”?这不是犯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