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扎针案
提起警方破案中的手段,“逼字诀”是经常被运用的技巧,北京警察破获“扎针案”,就是这一手段的成功典范。
发生在北京的这起“扎针案”,破案过程颇为恢宏。
所谓“扎针案”,即北京扎爱滋针案,发生在十几年前。当时有多名受害者在商场、电车、电影院等不同场所相继被案犯用注射器刺伤,并有传说,称案犯自述是爱滋病患者,注射器里就是自己的血液,作案目的是传染他人,报复社会。
这还了得?“扎爱滋针”一时成为京城街谈巷议的一个重要话题,轰动一时。
案件连续发生后,专家一再出来解释。声称,根据调查,案犯遗弃的注射器里虽然有红色液体,但并非血液;而且爱滋病毒无法暴露在空气中以后存活到案犯扎人,被刺伤的人没有被传染的危险。然而,不知道是专家的解释不够权威,还是那年头大家对专家的信任度并非无限,此事仍然弄得京城人人自危,影响极为恶劣。
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各巨头被全部叫进市局,严令限期破案,根绝社会不安。
如果案犯是真的报复社会倒也罢了,但从一开始警方就觉得此案似乎并非如此严肃,更像是一种变态举动或者恶作剧。警方当然知道专家这次说的是实话,而且知道那注射器里装的是红药水,跟爱滋病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但正因为如此,无法理解作案者的目的,侦破的角度更难把握。
不过,被召集的毕竟都是全市警方精华,堪称名将如云,很快就总结出了此案的特点:第一,受害者都是短发,25~30岁,体态较为丰满的女性,作案者似有明确的侵害目标;第二,侵害手法相似,作案时间没有重叠,显示很可能所有案件都是一名案犯所为;第三,无论报道与否,每隔一段时间必有新的案件,案犯对“扎针”应有犯罪依赖。
在此基础上,破案的方略很快确定,核心就是刚才提到的“逼字诀”。
怎么“逼”呢?
很简单,市局统一部署,全市警方各路神仙通力合作,在各大公共场所加强警力,做出如临大敌的态势来,吓阻案犯,使其无法作案。
这就动用了上千警力,要不怎么说案子破的恢宏呢?
但是,偏偏给他留下一个缺口,那就是公交车上表面不作部署,一派松弛。
这就是“逼”有犯罪依赖的案犯上公交车作案。
实际上公交分局所有便衣人员已经全部跟车出动,专门监控外观接近受害对象的乘车女性。
“逼字诀”连用三天,在老百姓对到处出现“笨警察”颇有烦言、认为这样的架势根本不可能抓住案犯的时候,案犯果然在5路公共汽车上再次作案。巧的很,北京市公交分局反扒大队王大队长正在这辆车上,5路公共汽车是市局专家分析最可能出现新案的重点线路之一……
后面的情节就无需详细描述了,最初因为东张西望被王大队当作扒手盯上的案犯一出针就被发现,王大队当即上去敲了这小子的手腕子。此人也算眼明手快,见势不妙丢下注射器就跑,被王大队当场擒获。
王大队也有意思,抓住人你往局里一送不就完了,他不,非得要案犯自己当场认罪不可。
那可能吗?
当然可能。王大队穿的是便衣,扮相活脱脱一个北京顽主。仗着这副打扮,他装作一个对扎针案一无所知,但偏偏热心见义勇为的杠头,不断给被扎的女乘客鼓劲,坚持说那小子耍流氓,不道歉不让他走。
被这个杠头缠住,案犯急不得恼不得,眼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为了避免把警察招来,急急忙忙选择了道歉走人。
道歉?光道歉不行,你得说明白为啥道歉。
拿针扎人家女的闹着玩?那你的针呢?扔了?自己捡起来拿了走,别扔这儿回头扎着别人。
等案犯众目睽睽之下把针捡起来时……
“嘿嘿,对不起,您不要走了。司机同志,直接开公安局,我是警察……”
预审科的人后来直咂舌头,说王大队,你这不是抢我们的饭碗吗?
一“逼”之下,扎针案就此告破。
出于好奇,老萨后来打听了一下这个扎针案主犯的情况:他干嘛专扎“短发,25~30岁,体态较为丰满的女性”呢?
这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这小子的老婆就是一个“短发,25~30岁,体态较为丰满的女性”!
据说,这案犯还真不是爱滋病。此人身材瘦小,体格孱弱,平时被老婆整怕了,在家里不得不服软,又不甘心,于是带了根针出门,专扎长得像他老婆的(这什么逻辑)。不料扎了几次以后,不知道谁传出去说是爱滋病患者拿针扎人,弄得满世界风声鹤唳,人人谈虎色变。这让平时怕老婆的案犯觉得获得了极大的刺激与满足,于是一发不可收拾……
此人后来的判刑情况和婚姻变化不得而知,但动用了上千警力破案的老大面对如此结果,表情可以想象。
萨史公曰:还好,这小子的老婆长得不像麦当娜或者希拉里,不然,此人还不定做出啥危害世界和平的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