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前的宋沂蒙

陆菲菲从回忆中挣脱出来,她看着面前的宋沂蒙,想想自己,心里好一阵酸楚。如今,两个人都是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眼角有了一些皱纹,宋沂蒙的鬓角上,还增添了不少的白发。

陆菲菲感慨地说:“咱们是从一个特殊年代走出来的人,心里深深地烙上了历史的印记。这烙痕是永远也抹不去的。”

宋沂蒙的无语使陆菲菲感到愤慨,她走下车,先是一把把宋沂蒙拽下车,然后顺手拣起一块大石头,“扑咚”一声扔到河水里,水溅到车上,也溅了宋沂蒙一身。

宋沂蒙抹抹脸上的水珠,此时的他,真的清醒了。眼前活生生的事实告诉他,一个当年恋着他的女孩儿,经过二十多年,仍然苦苦地恋着他。那女孩儿为了刻骨铭心的初恋,竟然牺牲了整整一个青年时代和大半个中年时代。

宋沂蒙怀着复杂的感情冲动,缓缓地走到陆菲菲身边,双手扶着她的肩头,把她的身子扳正。生疏感完全消失,时光仿佛倒转,那从前的已经熄灭了的火又重新燃起,两个人脸对脸凝视着,良久,宋沂蒙感到积年的愧疚和思念一下子都涌了上来,他忍不住高声喊:“这么多年,你这是为什么呀?”

“你问我,问我?我……”陆菲菲失声痛哭。

宋沂蒙发自肺腑地说:“你不应当残酷地折磨自己,你应该找一个好人过日子的,你应当忘记我,我算什么东西啊!”

听了宋沂蒙的话,陆菲菲哭得更伤心,一点节制也没有,在宋沂蒙面前,她不再是风度不凡的女外交官,她又变回了从前爱哭的女孩儿。陆菲菲只是哭,不回答他的问题,还用多问吗?宋沂蒙不能控制自己,他一阵强烈冲动,把陆菲菲拥抱在自己胸前,就像当初一样,只是还不敢抱得太紧。

陆菲菲忘却了对方已经是成家多年的男人,她不管不顾地瘫倒在宋沂蒙的怀里,她有着太多的幽怨,有着千般苦楚,有着缠绵的回忆,有着二十多年的爱恋。

潮白河上游开了闸,河水涨了起来,漫上了河滩,淹没了两个人的脚。两人心里的创伤复发,流下来浓浓的血液,血液让火烧得越来越旺,这火烧遍了宋沂蒙的全身。他被胸前柔软而熟悉的女性身体所融化,感到身边的陆菲菲仍然是当年那个楚楚可人的女孩儿,一个让他思念了二十多年、亏欠了人家许许多多的女孩儿,他也忘我地放纵起来,用最大的力气紧紧地搂着陆菲菲。

在他的怀抱里,陆菲菲流着泪,不住地啜泣。

她穿了件薄薄的衣服,凸现出成熟的身体,她的肌肤只是比当年增加了几分弹性,她的身上烫得怕人,不停地发颤,散发着像从前一样细腻而奇妙的气息。她把胸脯紧贴着宋沂蒙,一起一伏地轻轻喘着,用心去寻找当年的感觉。她把嘴唇微微张开,展开了一个单身女人二十多年的饥渴。急盼着被对方吸吮。往昔的火一旦燃烧起来,势必更炽更烈,宋沂蒙情不自禁地低下头,开始吻她的柔软温润的嘴唇,吻她的粉红色的细嫩的脸颊。后来,竟放肆地扯掉了白纱巾,解开了她的领口,发疯似地吻她富有诱惑力的、高高隆起的胸脯。

陆菲菲毫无抵御地任凭宋沂蒙抚弄,在她的心里只有那永不消逝的概念:我是你的!

宋沂蒙觉得此时的他,像一条脖子上戴着项圈、发了情的公狗,他感情过剩,他要寻找机会进行发泄,这性欲的冲动,是纯粹的爱情,还是纯粹的肉欲?

从外地回到北京后,他们看到家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陆菲菲的父母被外交部造反派召回国内,戴上历史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走资派三顶大帽子批斗。宋沂蒙的父亲也被勒令靠边儿站,两个人家里整天都是乱哄哄的,无时不存在着危机。

自从家里出事以后,他们都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他们再也不是学校里的佼佼者,他们很怕进学校的大门,担心有一天也会被揪斗。在学校呆着没意思,家里又没地方呆,于是他们只好跑到街上,跑到小公园里,在偌大世界上仿佛只有他们两个人能说到一块儿,他们就从早说到晚,没完没了,共同的遭遇让两个孩子更加心贴心。

久而久之,两人的关系被全校师生都知道了,“复课闹革命”以后,每当他们走在校园的时候总会发觉,身后有许多人指指点点、叽叽咕咕。

于是,他俩连复课闹革命都没法儿闹了,只好继续在大街上游荡,成了飘泊在外的“孤儿”。他们挨在一块儿,在紫竹院北边的小河里钓小鱼,在北海汉白玉石栏杆旁边读陀思陀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在月坛松荫下听麻雀们吵架的声音。他们俩在一个没有任何人知晓的荒草丛里,小声合唱着心爱的《长征组歌》。

宋沂蒙发了疯似地给陆菲菲写诗,一首首的诗把女孩儿感动得又流了好多泪。爱情对宋沂蒙来说,是一件新鲜的事情,初恋,让他感受到做人的最大乐趣,他大发诗兴,写出了一首又一首情诗送给陆菲菲。陆菲菲一笔一笔地把宋沂蒙的诗作抄写在心爱的小本本上,很快就集成一册。小小诗集成了陆菲菲所拥有的一笔财富。

冬天,在一座秃秃的、只长着几根枯草的山坡上,宋沂蒙焦急地等着菲菲,好不容易才把菲菲等来了。两人没说上几句话,陆菲菲就突然呜呜地哭起来。宋沂蒙惊慌失措地问她:

“咋啦?咋啦?”陆菲菲只是没完没了的哭。宋沂蒙更急了:“你再不说,我就从这山头跳下去!”

陆菲菲抽泣着告诉宋沂蒙说:“我妈妈被造反派剃了阴阳头……”说完,陆菲菲就扑倒在宋沂蒙的怀里。宋沂蒙恨得咬牙切齿,义愤填膺地说:“这帮造反派真不是东西!我发誓一定要找人砸了他们的司令部!”

陆菲菲把他的嘴巴捂上,感激地望着宋沂蒙说:“够了,这就够了,有你对我好,我什么也不怕!”宋沂蒙一下子把菲菲冻僵了的小手捂在胸口上,直到捂热了,捂出了汗。他暖融融地望着陆菲菲,菲菲也泪花花地望着他:“你真好!”

也就是在那一晚,菲菲让宋沂蒙吻了一个够,把他的舌头都弄痛了。菲菲安安静静地靠在他身上,不停地喃喃低语:“恨死你了,恨死你了!”

不知为什么,宋沂蒙突然想起霍桑的不朽名著《红字》,想起海丝特那不幸的遭遇,这使他心中隐隐生出一种负罪感。菲菲是那样美丽、那样纯真,而他却把她搂在怀里不停地吻,他肆无忌惮地垄断着这个美丽出众的小女人,这是不是一种诱骗?他不敢回答自己。只是更加深深的亲吻着怀中的女孩,好象要吻进她的心里。

宋沂蒙心中有事,菲菲也略有所觉,但她没有想那么多,她只觉得自己弱,什么都弱,假若没有宋沂蒙,她要变成薄薄的一张瀑布,被严冬冻成半冰不冰的,勉勉强强地流啊流,不知流到何时,不知流到何处才算是个头!

在黑夜中,宋沂蒙正用忧郁的眼神儿望着她,那是个多么专注、多么倾心的男人,一个能把全部血液都献给她的男人,有了这样的男人,她什么都有了!

菲菲被宋沂蒙的眼神儿所感染,她咬咬嘴唇,鲜红的嘴唇一咬,立刻晕散成粉嫩粉嫩的颜色,如同天工开物般的诱惑。这是她从小形成的习惯,也就是这个细小的动作曾经让不少的男孩儿痴迷。接着,她不知不觉把凉冰冰的双手直塞进了宋沂蒙的袖管儿里。

宋沂蒙觉得菲菲的双手像冰棍儿,把他的五脏六腹都搅乱了,菲菲的手越伸越深,差点儿就碰到他的胳肢窝儿,菲菲舒舒服服地把头靠在他的肩上,慢慢地眯缝上双眼,脸上透着期盼。

宋沂蒙动也不敢动,让菲菲的手暖着,可脑海里挥之不去的仍然是《红字》的影子:

这传说实在阴惨,只有一点比阴影还要幽暗的永恒光斑稍微给人宽慰:“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

夜已深,街上车辆寥寥无几,附近的高音喇叭都歇了,周围一片死寂。土坡上只有他们两个人,没有风,空气干冷干冷的,几棵枯草动也不动,连只小虫子都没有,没有谁陪伴他们。他们依偎得很紧,双脚都冻麻了,只好用相互的体温感染鼓励着对方,在漆黑的夜晚,除了对方朦朦胧胧的脸和亮晶晶的眼晴,什么也看不见。

宋沂蒙想的,陆菲菲全然不知,她只是默默地在他怀里躺着,她觉得周围的一切都是漆黑一团,这昏沉沉的夜太凝重,给人无尽的压力。她伸出手来,似乎连自己的手也看不见了,她害怕了,害怕自己的手已经失去,于是她去摸宋沂蒙的下巴,发现他下巴上长了不少略微有点扎人的胡子,什么时候长的?从何时起他成了一个大人?她摸了又摸,踏踏实实地感受到了自己手的存在,也感受到她真正有了爱人,她开心地笑起来。

月光,从云层中掠了出来,菲菲眼光一亮,她看见不远处有一间破旧不堪的民房,孤零零地伫立在马路边上,一盏灰暗不明的小灯在那破房的窗前一闪一闪,那是古代诗人讴歌的茅屋,那是乡间鹰鹫修筑的巢穴,那是梦里千呼百唤的归宿。民房有顶有墙,也有小小的窗子,这就足够了,陆菲菲的眼眶湿了,那片水洼变得五光十色、含情脉脉、迷蒙而动人,她一边摸着宋沂蒙细毛绒绒的胡子,一边指着那间破房子动情地说:

“花胡子,假如我们今后有这么一间小屋,该多好!”

宋沂蒙也看见了那间小屋,菲菲的目光和那间小屋让他一下子联想起许多,他感动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几乎要声泪俱下,他不禁把菲菲搂得很紧,他担心菲菲要真的飞走,如果菲菲飞走了,他不知将会如何在这个世界上生存。

“人家都喘不过气儿来了!”宋沂蒙把手松开了些,充满歉意地笑了。一对“孤儿”充满了对将来美好生活的憧憬。

可是,两个孩子的真情并没有得到双方父母祝福。菲菲的爸爸一听说自己的宝贝女儿与宋某的儿子有那么一回事儿,而且还准备一块儿返乡插队,便气不打一处来,表示坚决反对,宋沂蒙的父亲干脆禁止儿子与陆家的闺女来往,他严厉地对儿子说:“你要是再同这个姓陆的女孩子来往,我就不认你这个儿子!”

父亲的威严让宋沂蒙退缩了,他想反抗,但觉得气力不足,心里始终乱七八糟的。那几天,学校里低年级的小孩儿,每天围在宿舍楼下念毛主席语录,还一遍接一遍地高喊着宋沂蒙的名字,用这种方式动员他响应伟大领袖上山下乡的号召,不在城里吃闲饭。这压力太大。后来,宋沂蒙终于沉不住气了,自己主动到学校表态,说要回乡插队落户。

陆菲菲比宋沂蒙强,她跟父亲顶了嘴,然后把家门一摔,流着泪跑到宋沂蒙的家里,可是宋沂蒙却被父母关起来不让她见面。她拼命打门,手都打破了,父母就是不开门,她没有法子,最后只好离开,一连两星期没有与宋沂蒙见面,宋沂蒙也没来找她。菲菲毕竟是一个女孩儿,在突出其来变故的面前,她显得无助、无奈,她在惶惶不安之中度过了两星期。就在这最后的两星期里,宋沂蒙单独办妥了户口迁移手续。

离开北京的时候,菲菲和一大群同学去送他,两人一见面都哭了,菲菲哭得很伤心,鼻涕和泪水冻凝在一起。这凄惨的场面感动了许多女同学,大家都跟着哭。

北京站前面的广场上人山人海,寒风吹着红旗和大横幅“呼啦啦”地响,人声喧闹、喇叭声咽,在《大海航行靠舵手》的音乐声中,有热情激昂的欢呼,也有悲切的生死离别。

宋沂蒙回了山东德州老家,两个无助的青年男女就这样各奔东西,从1966年10月到1968年12月,两年零两个月的初恋,稀里糊涂地结束。不久,陆菲菲到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插队,在边境地带的虎林县呆了将近十年,直到1978年才考上了北京大学,那时的宋沂蒙已经是解放军军官,而且和胡炜结了婚。

四年大学生活结束以后,陆菲菲被分配在外交部工作,不久就到国外使馆任职,当她感到各方面都稳定了的时候,已经人到中年了。在这二十多年中,除了学习和工作,每当她闲暇的时候,都无法控制自己想起那少女时代的爱人、才华横溢的“马雅柯夫斯基”,那是她爱情生活中惟一的男人,惟一使她感到莫大缺憾的男人。

她终于盼到了和他见面的这一天,她决心把自己的一切无偿地奉献给他,觉得只有这样,才算是做了一回完全的女人。

宋沂蒙把她抱到车上,小心翼翼地关上了车门。

陆菲菲的衣领自然敞开,胸部渐渐显露了出来,一对显得依然青春的Rx房起起伏伏,她的双眼紧闭,她的身体像团棉花,毫无支撑、毫无掩饰之力,等待着……

宋沂蒙当然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恍惚间他迟疑了,忽然,他的眼前又出现了胡炜的影子,纯真、泼辣、充满温暖的妻子,仿佛就站在他的面前,他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这压力来自内心,使他松开了陆菲菲,无力地靠在车厢上。

陆菲菲仍然动情地靠着他,他没有推开陆菲菲,他随意地让她瘫软在自己的身上。他抚摸着陆菲菲柔软、散乱的长头发,这使他回忆起当年那个梳着两条不短不长辫子的小姑娘,那小姑娘不止一次把辫子散开,弄得蓬蓬松松的,对他柔声柔气地说:“看着,我好看吗?”

“唉!”宋沂蒙不由地叹了一口气。

陆菲菲一下子睁开眼望着他,眸子里充满了诧异。其实,陆菲菲也十分了解此时他复杂的心情,此时,她只是想回顾过去的时光,发泄二十多年来所积攒的恩恩怨怨,只是希望宋沂蒙在这片刻里是属于自己的宋沂蒙。为了这样一个机会,她曾经做过多少美妙的梦,苦苦等了多少年……

宋沂蒙的临阵怯懦,使得陆菲菲心里的欲火也有所熄落,她明白,岁月和经历在两人中间产生了陌生,生活中的差异也让他们有不一样的感受。

她坐起来整理好自己的衣服,又拾起了白纱巾,然后又替宋沂蒙系好衣领,就像二十多年前。这熟悉的动作,让宋沂蒙感慨非常,他又一次激动地把陆菲菲抱住。陆菲菲顺从地伏在宋沂蒙的胸前,黑黑的动人的双眼里又淌下一串儿长长的泪水。

过了不一会儿,他们的身体缓缓地分开,然后坐进车里,半天说不出话来。

南斯拉夫红旗车喘着粗气,从烂泥里挣脱出来,离开了潮白河,离开这个幽怨深深的地方。

河水涌上了河堤,淹没了一排排白杨,一群小鱼,从潮白河的上游被冲了下来,逆着水波,悠闲地游来游去,有几条个头儿大点的,同时跳起老高,扬起一朵朵漂亮的水花儿。岸上的石头滚了下去,鱼儿被吓得四处乱跑,水面上一下子像飞起了无数支箭。

到了东直门无轨电车站,汽车猛地停在马路边儿上,陆菲菲面无表情冷冷地说:“下去!”

宋沂蒙觉得自己像一头被驱赶的动物,昏头昏脑地下了车。他呆呆地站着,心里“怦怦”跳,他等着陆菲菲把车开走。汽车没动,过了好久,一扇车窗缓缓地打开,“哎,拿着!”宋沂蒙正在迟疑间,只见陆菲菲把一张纸条塞到他的口袋里。然后头也不回,把油门一踩,汽车冒着烟儿“嘟嘟”地开走了。

那车窗仍旧敞开着,宋沂蒙望着白纱巾飘飘渺渺地逝去。

南斯拉夫红旗车不见了,他才慢吞吞地从口袋里取出那张纸条,仔细一看,原来上面写着陆菲菲在国内和国外的通信地址。那纸条十分沉重,他感到背后一阵冰凉。

当年,菲菲也曾经递给他一张纸条儿,现在,菲菲又递给他一张纸条儿,这纸条儿预示着可能有一桩感情生活重新开始,他似乎又要不由自主地向那条路上走,他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结果,但他知道那条路是一团迷雾,走下去爬都爬不出来。他不禁把那纸条揉成一团,附近就有一个垃圾箱,他想把纸团扔掉。

白纱巾飘飘的,把他团团围住,他根本不想挣脱,那是一件实实在在的东西,那是一股风,把二十多年并未磨灭的感情吹得变成了火花,火花闪烁着,极欲重新燃烧,有如死灰复燃。

白纱巾战胜了,他思前想后,暗暗长嘘,终于还是重新又把纸条揣在口袋里,这情形和当年在火车上的那一幕如此相似,令他惊愕。

宋沂蒙被任命为总公司综合处的副处长,这个处是比较重要的部门,负责文秘、调研、党政工团,还有行政、后勤保障,管得挺宽。全处共有八个人,其中两位正副处长,二个副处级调研员,三个正科级科员,只有一个年轻干部,还是总公司机关重点培养的后备人员。

宋沂蒙分管机关的政治思想工作,他踌躇满志,重新找到了扬帆起航的感觉,他对自己又充满了信心。

北京的夏季越来越早,刚过了六月,人们就感觉热得受不了。那几天事情不多,机关里有的人开着电风扇,在办公室坐着喝水,喝了一大缸子又一大缸子,喝得直打嗝儿。有的翻来复去地看报纸,一张报纸看大半天。宋沂蒙也在看报纸,看来看去看烦了。木头椅子生硬,坐得时间太久,宋沂蒙觉得屁股硌得难受。

好不容易有一个公司员工来找宋沂蒙谈事情,这人发现小偷拿走了他两包大前门,从头到尾说了四五十分钟,宋沂蒙开始还耐心地听,听着听着就坐立不安起来,原来他喝水喝得太多,憋了一大泡尿。那员工终于谈完了,宋沂蒙慌忙往厕所里跑,等他跑到厕所门口,抬头看见外边挂着一块木牌,上边写着:清扫进行中。

宋沂蒙急得直转悠,又不敢出声,他想还是在戈壁滩上好,万里无人烟,根本没有厕所这一概念,尿尿拉屎随便,谁管你!在大公司里,厕所竟是一道鬼门关。这时,从厕所里走出来一个中年的女清洁工,宋沂蒙让过清洁工,迅速钻进厕所,在与清洁工擦身而过的时候,他自言自语地诅咒:“该死!非得上班时候打扫厕所,让人在外边等着。”诅咒过了,他觉得有点不对劲儿,他骤然想起,那清洁工的身影似乎很熟悉。

厕所门上有块玻璃窗,宋沂蒙把手洗干净,脸正好对着那扇窗,在玻璃上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形象。他对着玻璃整理了一下头发,手上沾着水,湿乎乎地抹在头上,好像抹了一层薄薄的油。他的皮肤白,大西北高原的紫外线也没有把他变成黑汉子;他的头发很粗,又浓又密;他的眉毛很浓,两条眉毛紧锁在一起,好像总是在深沉地思考什么;他的眼睛不算大,可是很有神,像是要把一切看透。

宋沂蒙欣赏罢窗玻璃里的自己,又想起那女清洁工,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儿,于是,赶忙离开厕所。在楼道里,他东张西望就是看不见那女清洁工的影子。他心里没着落似地往办公室里走去。

他碰见一个正在用大拖把擦地的男清洁工,犹豫了一会儿问:“刚才打扫男厕所的人是谁?”这男清洁工听见他在问话便停下手中的活儿,满脸流露出巴结的笑:“宋处长,您问刚才打扫男厕所的?那是龙桂华,昨天刚来的!”

宋沂蒙一听是龙桂华,心里立刻后悔起来,原来龙桂华也在这个公司当勤杂工,怎么会是这么巧?他宋沂蒙一辈子没诅咒过什么人,可是刚上班不久就得罪了人,而且是他在学生时代很崇拜的龙桂华。他想找龙桂华道歉,可是找遍了公司大楼也没发现那熟悉的身影。

龙桂华看见了宋沂蒙,也听见了宋沂蒙说的那句难听的话,该死,她父亲该死,母亲该死,女儿该死,现在轮到她该死了,她恨不得把胸前的那朵半只莲揪下来扔到茅坑儿里,她现在有什么资格佩戴这朵半只莲?她离开“二泡”以后,这日子越过越惨,连当个收入比较稳定的清洁工,还是由于女儿失踪换来的,可不是该死?

朱小红失踪以后,医院领导的心里直犯嘀咕,朱小红的失踪,在事情没有弄清楚以前,院方无法逃脱责任,如果朱小红的家长追究起来,一定会很麻烦的,于是他们为了安抚龙桂华,特地疏通有关部门,安排她来总公司办公大楼当勤杂工。

龙桂华上班头一天,在公司大楼门前打扫卫生。那天天气又闷又热,她只扫了一会儿,就感到透不过气来,身上出了不少的汗。公司员工陆续来上班了,人们也都觉得热,有的不停地用手中的报纸当作扇子扇,有的边走路边望着天上,盼望着下一场凉爽的雨。

龙桂华扫着扫着,上衣也湿了一大块。她实在热得无法忍受,于是就凭空想象,像古人望梅止渴。她忽然一下子想到了雪人,雪人在幻想中出现,渐渐膨胀,冒着阵阵冰凉的雾气,她吻着那酷暑里的冰凉,心里愉快极了。雪人的影子让她有了希望,她的身上虽然大汗淋漓,心里却仍有着一丝冰凉。

龙桂华把楼前的小广场打扫干净了,就去打扫街道,扫帚扬起了灰尘,一个女人捂着嘴巴,拉着身边的男人惊慌地躲开,嘴里还不住地嘟囔着什么。龙桂华抬头一看,原来那男人,就是曾经在刘白沙家里遇见过的宋沂蒙,胡继生的女婿。那站他的身边这个穿军装的中年女人,很可能就是胡继生的女儿。

夫妻俩光顾了躲避尘土,谁也没有留意到那正在扫地的清洁工,可是龙桂华却看见了胡炜脸上的不悦。龙桂华心里一阵强烈的不平衡,一点点尘土竟让这女军人如此大惊小怪,真是将军的女儿……

龙桂华转身走进办公大楼,她问一个刚下岗的门卫:“门外那个男的是谁?”门卫告诉她:“大姐,他是刚从部队转业的宋副处长,总公司综合处的。”这时,龙桂华才明白,胡继生的女婿正是自己的顶头上司。

她觉得这世界实在太小,这些日子绕来绕去,老碰到宋沂蒙,无论走到哪儿,她都是在围着胡家的人转,当年胡继生领导父亲,现在胡继生的女婿又来领导她……

龙桂华白天在专卖外贸公司当清洁工挣钱,晚上就集中精力去寻找女儿。她的身边不能没有女儿,她把女儿从一丁点儿大抚养大,在女儿身上有她的心血,女儿是她的命根子,她一定要去寻找自己的女儿。

医院的领导也很着急,一个年轻的女护士无缘无故失踪了,在医院还是头一次,于是就派出好几拨儿人去找。龙桂华和医院的人几乎找遍了全北京城,也不见朱小红的踪影,最后只好到派出所报了案。

派出所负责接待的警察同志态度很好,在册子上登了记,还不住地安慰他们,请他们不要着急。先回去等消息。

一连等了个把月,一点信儿也没有,这个小冤家!龙桂华见不到女儿,几乎都要疯了。这时候她谁也不相信,她开始埋怨所有的人,咒骂所有的人,甚至以为是这些人把女儿害了,又来欺骗她。

那天,她做了一个噩梦,梦里有一个庞大的火球,滚遍了整个城市,房子、树木和街道都燃起了大火。女儿的身上也着了火,烧了她的头发和眉毛,脸烧焦了,身体扭曲着变了形,女儿哭喊着,要妈妈救她。

女儿是个听话的孩子,除了好打扮、有些懒惰之外没有什么大的毛病,女儿是个自小就没有父爱的女孩子,她在不懂事的时候就经受了人生巨大的变故,或许就是因为这些,女儿很早就形成了软弱的性格,稍稍有点风波就会把她摧倒。

她想女儿一定是被那个坏蛋拐走了,她后悔没有及时向公安局报案。报案的事,她确实想过来着,可是女儿死活不肯说出那男人是谁,叫她告谁去啊?她后悔那天睡了一小会儿,就在这一小会儿里,她失去了女儿。

龙桂华每天晚上都要出去满世界寻找女儿,她不知道女儿在哪里,只好盲目去寻找,就像在茫茫沙漠里去寻找一颗小小的钉子。她每天都充满了希望,女儿的影子闪了一次又一次,熄灭了一次又一次。

龙桂华问过女儿所有的同事和同学,去过几乎所有的公园,去过地下旅馆,去过火车站,也去过一般女人不便去的地方,可是仍没有发现女儿的丝毫踪迹。

龙桂华慌慌张张地走在大街小巷,她每天重复着同样的路线,街上的人们都熟悉了这失魂落魄的女人。她不知道应该到哪条路上去找,她已经没有了方向感,只凭着直觉漫无目的地走。她的身子佝偻了,矮得几乎要趴在地上,她每天吃不下多少粮食,瘦得只剩下了皮包骨头。

一场雨下过,街上的泥泞还没干,火一样的太阳重新升起来,把大地烤得滚烫,到了晚上才稍微有些凉意。干巴巴的凉意让人不适应,让人难受,让人心慌。

街灯渐渐地暗了,她依在电线杆旁边,任凭洒水车喷洒出来的水打湿了衣裳。她一动不动地靠在那儿,默默地数着每一辆开着雪亮大灯的汽车。

一天,朱小红突然回来,说是回家拿几件衣服。龙桂华见了女儿又惊又喜,惊喜之中怀着极大不安和困惑。拿衣服做什么?难道女儿还是要离她而去?她慌恐着不敢多说话,迟疑了好一阵儿,才结结巴巴地说:“妈有什么错处?你说呀,闺女!”“你没有错,我错了!”“为什么还要走?”“别问了,妈……”

女儿的声音冷冷的,女儿的目光呆滞而无神,嘴唇干燥得起了些小渣子,她说话的语调像是死了一条心。

龙桂华想起母亲被带走的那一天,满屋子都是戴枪的警察,母亲的脸灰暗无色,那双茫然若失的眼睛里露出对一群女儿的牵挂。她不敢去碰母亲的手,那上面的手铐生硬冰凉,她以为那上面带着杀人的电。

龙桂华觉得此时的自己也和母亲一样,她被女儿的冷漠驱赶,被女儿的固执牢牢铐住,她不知该说什么,不知道该做什么,她生平头一次有了为女人的不安,在泪水里尝试到了做母亲的滋味。

女儿默默地,不说话,拿着几件常用的衣服,咬着嘴唇走了。

女儿走了,龙桂华毫无回天之力,她想哭又哭不出来。她拿起自己惟一的咔叽布外套儿追了上去。“闺女,把这个带上……”女儿不理她,连头也不回。她累了,她的精力被女儿耗光了,双腿软绵绵的,哪里追得上女儿,女儿跑得像风一样的快。

龙桂华听说女儿又回医院上班了,决定每天下班的时候到医院门口等女儿。

她终于等到了女儿,悄悄地在后面跟着。女儿乘坐公共汽车,只往前走了两站距离,就来到一座红砖居民楼。楼前有个小小、窄窄的花坛。龙桂华跟着女儿,发现女儿进了四一七号单元房。龙桂华清楚地看见,为女儿开门的是一个留着乱蓬蓬长发的男青年。

这男青年,穿着件宽大的长衣和一条瘦得紧贴骨头的牛仔裤。这人瘦得出奇,脸色发青,是一个十足的肺痨型体格。

龙桂华背后像是被人重重地打了一掌,眼前一阵发黑,“扑通”一下就摔倒在楼梯上。

她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家里。她躺在木床上,女儿温顺地伏在自己的身边,轻轻抚摸着她的手。女儿突然间是那么憔悴,面颊都陷了下去,两串长长的泪水挂在脸上,眉毛湿湿的,显得十分疏松,眼窝儿周围一片浮肿。

女儿十分可怜,她的命也苦。

龙桂华长长地叹口气,她想对女儿说点什么,她浑身无力,坐也坐不起来,只好慢慢地把粗糙的手掌伸开。女儿仔细看了又看,觉得那手很熟悉很亲切,但不明白什么意思。龙桂华举起了那双手,想表达的很多,她想说这双手里有着母女俩二十年的辛酸,有今后生活的期望。

女儿仍然慌慌的,双眼不停地望着窗外。那里有棵枣树,她小时候最爱吃这树上的枣子,那枣子很甜。女儿清晰地看见树上有条毛毛虫在爬,秋天里的小虫子已没有害处,因为它的生命不长久,它不会冬眠,只能选择死亡,对于迷人的秋色来说,它的一切都是多余的,其中也包括它的死。

“你要跟着他吗?”龙桂华迟疑了好久才吐出这句话,说完了就努力睁大了眼晴看着女儿,到现在,她还存有微微的一线希望,希望女儿明白那双手的含义,翻然悔悟,回到自己的身边。

可是,女儿没有悔悟,那双手的影子仅仅在她的脑子里闪了两下就飘到远处。她何尝不愿意回家,但她已经陷入了泥潭,而且陷得很深,妈妈拉不出来,谁也拉不出来。她觉得自己就像那树上的小毛毛虫,已经到了死亡的边缘,没有一个人能够救她,她对于所有的人来说都是多余的。

“嗯!”女儿毫不迟疑地点点头,女儿的回答口气很坚定,可是她稚气的目光依然还是那么涣散,她回答完了,然后就咬着嘴唇望着妈妈。

龙桂华的眼前一片漆黑,把头歪倒在一侧。

她再一次醒来,下意识地把手伸过去,摸来摸去,只抓到了那件咔叽布外套儿,女儿已经不在身边。

屋子里空荡荡的,所有家具都是破破烂烂的,只有一台老式座钟陪着她,这座钟是龙家从四川搬来北京的时候带来的。妈很喜爱这座钟,每天都要把它擦拭几遍,擦完了就伏在上边仔仔细细地听。座钟“滴滴哒哒”地响,表针一下一下,一格儿一格儿地移动,时间就这么无情地流逝了。

在钟的背后,她隐隐约约地又看见了母亲。龙桂华撑着身子勉强站了起来,她拿起那件咔叽布外套儿,从上面扯下那朵永远戴在身上的半只莲,用嘴吹去了沾在上边的尘灰,然后把它轻轻地放在钟的前面。

朱小红含着泪水离开了妈妈,回到那座红砖楼房。张庚正在鼓捣一台短波半导体收音机,这是朱小红拿一个月的工资给他买的。他抬起头扫了朱小红一眼,见她的脸上沾着泪痕,于是冷冷地一笑,又低下头鼓捣收音机:“回来啦?”

张庚的声音有气无力,这声音轻轻地在布满尘灰的墙上碰来碰去,只有万分之一秒就消失了。他随随便便地问了一声,也不问一问小红妈妈的病情,好像除了他自己,其余的一切都是多余的,在他鼓捣收音机的时候,连已经被他占有了的朱小红也是多余的。在他看来,这所房子是他的,朱小红是他的,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的,不想使用的时候都是多余的。

“工资呢?”张庚突然烦了,于是把收音机扔在一边儿,冷漠地说。

朱小红听了这话,背后发冷,她觉得面前的不是一个男人,而是深山里贪婪的野狼,那狼瘦得皮包骨头,已经不会咬人,只有用嘴吸吮女人身上不多的血。朱小红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压抑感,她害怕这个和自己睡觉的男人,觉得他就是自己的上帝,上帝要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

没有等张庚说第二遍,朱小红就把兜里的钱全都取出来,怯生生地放在他的面前,可他却连看都不看一眼,又开始鼓捣收音机。收音机里响起了音乐,悠扬动听,是什么曲子,朱小红没听过,也听不懂。

这是一套两居室,屋里几乎没有什么家具,桌子没有,椅子没有,甚至连张床都没有。地上铺了两条褥子,放了两条被子,一盏小台灯放在枕头旁边,锅碗瓢盆儿乱七八糟地堆在墙角。

张庚说过,他的父亲曾经是个不太出名的画家,在张庚很小的时候,他爸就和他妈离了婚,后来又偷渡去了香港,单单给他留下这套房子。

他继承了他老子的艺术细胞,不会别的,只会画画儿,可是他画的画儿别人都看不明白,毕加索不毕加索,达?芬奇不达?芬奇,几根线条、几个方块用麻绳一捆,中央美术学院的教授也没一个能看明白的!

自从踩了她的后脚跟儿以后,张庚就把她看透了,这是一个幼稚的女孩子,除了上班、看电影之外什么都不懂,可她长得实在好看。朱小红的身材不高,身子柔柔的,手也是柔柔的,就像面人儿。既不是大家闺秀也不是小家碧玉,而是普通人家娇生惯养,软绵绵的那种。

那天,朱小红怀着忐忑不安给张庚检查身体,张庚见她不放心,便死乞白赖地跟朱小红说了许多好听的话,说到自己的家世,让人觉得那么可怜;说到自己的才华,让人那么崇敬;说到自己的爱慕,让人羞臊脸红。

后来,张庚拿出了自己画的画儿,那上面画着若干线条,朦朦胧胧的像是两个裸体女人面对面抱在一起,女人的屁股圆圆的,地下拖着云朵般的衫裙。朱小红说看不懂,羞臊地扭过脸,可是那意识却稀里糊涂地领悟到了一大半儿。

张庚把那张画儿塞到她面前,半正经不正经地说:“快看哪!不看就没了,这是人的真情历练,有啥不好意思?”

不由得她不看,朱小红只好又扫了一眼,看完了脸颊绯红。张庚把画儿藏了起来,又拿起吉它琴,弹起了一支深情的歌曲,他唱得动情,情绪中带着忧伤。

朱小红听了觉得很稀奇,就静静地听。小说里说俗了的东西,女孩子听了不但不乏味,反而感到十分动听。

张庚从女孩子的眼神儿里发现她的见识极少,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完全分辨不出。他试着碰女孩子的手,那女孩子居然一动不动,前后总共不到二十分钟,女孩子不怕了,安静了,不拒绝了。他实在没有料到,征服一个漂亮的女护士会那么容易,原来,她不只是矜持,还有虚荣和无知。

朱小红被说得晕呼呼的,女人刹那间的发晕,对于居心不良的男人来说是难得的,那男人就动手了,他去摸女孩子的下巴,然后去碰女孩子的胸脯,女孩子低下头,一言不发,只是脸涨得通红。

朱小红竟然那么顺从,这再一次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接着,那男人开始总攻,一般女人到这种时刻常常会猛烈地反抗,那男人有这种思想准备,显得有些犹豫。可朱小红却很配合,当她的上衣领儿被解开的时候,竟然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男人,那男人不再迟疑,毫不留情地撕扯,尽情地享受。

小女人在他的下边,虽然有些慌张,可她的嘴唇饥渴般地张着,颈上的粉红的筋条抖动着,她还发出了急促的喘息,动作十分合谐。

其实,此时的朱小红沉浸在一场电影里,她猛地觉得眼前的一切很熟悉。幻觉中,朱小红仿佛来到一座哥特式的建筑,那是一座古老的教堂,钟声一下一下地敲着把彩色的玻璃窗震碎。安东尼神甫伏在她的身边,呼着粗气对她说:“主把天上的凡尔娜赐给我,我要与凡尔娜共度余生……”

朱小红觉得自己就是来自天上的凡尔娜。教堂的钟敲了最后三下,神甫抱着她来到一间灯火辉煌的大厅,一群美丽女郎披着透明的薄纱舞蹈。神甫取出一袋金币,向美女们洒去,空中满是耀眼的金色花瓣儿。

神甫把其中一枚金币郑重地交给她,然后俯下身吻她,长长的花白胡须把她的脸都遮住了。在一张铺满鲜花的坐榻上,她的衣服被一件件剥光,神甫还在说:“主把你赐给我,赐给我……”

朱小红在神甫的怀抱里,迷迷糊糊想起,就是在这被花簇盖着的坐榻上,斯蒂芬妮律师也同样为了主的愿望献身,她不是向安东尼神甫献身,而是把洁白似玉的身体献给了至高无上的主。朱小红觉得她也是在向主献身,虽然她不是教徒,连一页《圣经》都没读过。

朱小红从晕晕乎乎的幻觉中惊醒过来,发现已经真的被人占有,她不可遏止地呻吟了一声。那男人用一只枯瘦的胳臂把她抱紧,然后把一根手指伸到了她的嘴里,顿时,朱小红的脸上变了颜色,煞白煞白的很吓人,随即昏厥了过去。

教堂外头下了雨,雨从破碎的彩色玻璃窗上飘了进来。

音乐声中,又一群裸体的男人举着盛满水果的银质托盘缓缓走了进来。长桌上放着葡萄、柠檬和香槟酒。那些男人身上长着褐色的长毛,围坐在她的身边,开始喂她葡萄,开始摸她。教堂高处传来断断续续的声音:“赐给他们,这些可怜的男人,阿门!”

在这些可怜的男人拥抱中,她吃完了这人生最后晚餐……

朱小红半被动、半主动地成为张庚的人,在一阵昏迷之后,她渐渐恢复了理智,在事实面前,她发觉自己是那么不情愿。她全身酸痛,像是经历了一场肉搏,她被一个粗野的男人好揍了一顿,到处都是伤疤,伤疤上沾了不少这男人的唾沫,从外到里都像被刺扎过一般。

她的心里隐隐作痛,胃里一阵阵作呕,她想了半天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会如此轻易地给了那个男人。朱小红很后悔,如果一开始就明确拒绝他,如果能在拼搏中咬他一口,如果最初不来他家就好了……

实际上,朱小红并没有挣扎,她搞不清自己是个被害者还是个合作者,也搞不清这刚刚发生过的事实是什么性质,是奸污还是通奸?心里的痛苦比身上的疼痛更加难受,她感到要离那个男人远一些,便蜷缩到墙角里。

天很黑了,这屋子没有窗帘儿,两个人谁也不敢动那盏台灯,那是家里惟一的电光源。外面的路灯光、霓虹灯光闪闪地打进来,红的、白的、蓝的什么都有,照在斑驳的墙上,扫在那男人的身上。

冷不丁,朱小红看见了那男人一头蓬乱的头发,他的脸庞窄长,肤色黄黑,眼晴像一个令人憎恶的三角形,这个男人长得太难看。朱小红闻见了屋里的劣质烟草气味。渐渐地,她发觉他的头发里,他的身上也有一股霉臭味。

那男人不说话,盘腿坐着抽烟,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其实他心里十分慌张。他从见了朱小红第一眼,胸中就有着控制不住的冲动,他爱慕朱小红就像西门庆爱慕潘金莲一样,西门庆占有潘金莲不择手段,也是因为爱慕。他觉得在爱慕和占有的意义上,流氓非流氓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他歪着脑袋,眯缝着眼晴,还吐出了一连串白色的烟圈儿,烟圈儿一个比一个大,直飘到了房顶上。烟雾散不开,聚在墙上面的角落里,渐渐地开始发黑,变成了粉末儿,沉重地落了下来。这样的粉末儿在地上有薄薄的一层,有的落在被褥上,那男人轻轻用手一掸,那粉末儿就又落到了地上。

朱小红觉得疲倦了,便伸出一只脚,恰好放在那些粉末儿里。她想走,可是她又想,走了算什么?卖身吗?那就跟着这个肮脏的男人,可是她的心里却充满了厌恶,到底应该怎么办,她也不知道。

黑暗中,那男人抽完了烟,眼睛随随便便望着窗外,把烟蒂扔在窗台上,然后心安理得地对她说。“你到公安局告我去吧?”朱小红根本没有想到这一层,听了他的话以后不吱声。

“你走吧,赶紧走!”那男人的心里踏实了,知道朱小红不会去告他,可是他的脸上仍然毫无表情。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赶走朱小红,其实他很需要这个特别柔顺在干那事儿的时候还会喊叫的小女人。他说让她走,实际上是不让她走,因为他知道她走不了,她要走早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