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3 我爱过,所以我活过 第11节
想做而还没有做的事
国内的一群中学生来访问我,他们问我说:
“你有什么是特别想做的,但是还没有做?”
我很想去欧洲一个小岛过一个悠长的假期,也许三十天,也许三个月,租一幢位于海边的房子,在附近找一个很会做菜的厨娘,负责做饭。我每天只是吃和睡,什么也不做,懒懒散散地过日子。
过这种日子,还要有一个旅伴负责安排行程,负责看地图,陪我到处去玩,陪我吃饭,陪我看日落,陪我疯,和我一起无聊,也和我一起静静地看书。
那样的时光多美好。但是为什么还没有做呢%我自己也没法回答。也许是有很多工作放不下吧。
我记得很久很久以前,一个朋友告诉我,当他在远方一个美丽的小岛度假时,他跟自己说,回去之后,不会再那么忙忙碌碌了,要过些悠闲日子。可是,当他回来之后,他又像从前一样忙碌。
我们都知道,一些我们对自己的承诺,并不一定会做得到,我们也许不是那么向往悠闲的生活,只是偶然想逃跑,想相信自己是可以很潇洒的。
这群中学生又问我:
“你心里有秘密会告诉别人吗?”
这也是我特别想做,但是还没有做的事。
有些心事,就是无法说与人听,宁愿让它埋在心里渐渐变成酒,自己干一杯。
心事的房子
曾经在电台主持晚间节目,每个晚上都听到晚上都听到不少的心事,有些记得,有些忘记了。有一次倒是很难忘,那天的题目是“我爱你”,我请来的一位嘉宾微笑着说,年少的时候,有一个男孩子对她说“我爱你!”,她哭了,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伤感,她很难过自己只能有这么一个糟糕的男孩子说“我爱你”。
我们当时都笑了。原来,不管爱情的火焰在心中烧得多多么旺,“我爱你”这样的心事还是不能随便说的。
我是个不习惯说心事的人。我的心事要不写在文章里,要不只跟最亲爱和最信任的人说。我很幸运,有几个愿意听我心事,听我发牢骚和听我说故事的人,也有让我在电话那头尽情大哭一场的朋友。我说心事的对象都是活生生的。不会是我的玩具熊或是我的枕头。听我心事的会用言语过着臂弯安慰我,而不会是只能用身体跟我厮磨的一只小狗。
可以说心事的对象,却也会随着年月改变。十七岁的时候,是这几个。二十岁的时候,换了另外两个人。二十四岁的时候,也许只剩下一个。一个人的心事总是愈来愈多,能够倾诉的对象却只会愈来愈少,直到有一天,人把心事统统都藏在心里,那是是世上最安全的地方,禁得起友情的考验,也熬得过爱情的多变。然后,我们突然了悟:“心事为什么要告诉别人呢?”
心事原来也可以沈淀。如许心事,渐渐化为傻气的泪水,化为酒后脸上的微红,甚至化作一种深度。试问又有哪一个有点智慧的人是没有心事的?心事是一个人那幢虽然残破却舍不得放弃的房子。
夜晚的一张脸
我们白天认识的人,夜晚说不定有另外一个样子。那个白天看来很乖、很静,有点害羞的女同事,到了晚上一起唱K时,大家才发现她原来很能喝,一喝了酒,就会变得滔滔不绝,连作风也变得豪放,到处拉着人陪她跳贴面舞,甚至还一脸沧桑地抽起烟来。
那个白天看起来无忧无虑,很爱笑的女同事,到了晚上跟大家一起泡酒吧时,也许会变得愁肠百结,坐在一角,一杯一杯酒灌下肚子里,喝醉了,哗啦哗啦地哭起来。大家这时才知道,原来她失恋了。
那个平时很少对人说心事,好像没什么喜怒哀乐的女同事,到了夜晚,看着别人唱K时,也许会静静地告诉你她的爱情故事,而且,内容还很震撼。
那个平时在公司里不受欢迎,大家背地里都说她很奸的女同事,晚上在酒吧喝了几杯马爹利之后,也许会楚楚可怜地向你倾诉,告诉你,她其实不是大家以为的那样,她也有她的委屈。
那个白天很少说话,看来很谦虚的男同事,一到夜晚,在酒吧喝了两杯之后,也许会口出狂言,告诉你们,他看不起你们所有人,论聪明才智,你们没有一个人比得上他。
那个白天一本正经,老老实实的男同事,入夜之后,三杯下肚,竟然现出一副色迷迷的样子……
原来,生活在这个小小的都市里,许多人都有两张脸,白天那张脸是给别人看的,夜晚那张脸是给自己看的。一张脸笑一张脸哭。
那一段天涯路
出门旅行,我是不拍照的。
即使异国的风光多美,当时享受过就好了,何必要记下来?又何必忙着找一个好位置,反而忘了欣赏那一刻的风景?
我有些朋友却跟我相反。他们带着数码相机到处去,每游一个地方,都拍下许多照片,然后回家在整理,制成一本电子相簿,自己欣赏,又电邮给朋友欣赏。
“这些照片,你几年之后还会拿出来再看吗?”有一回,我问一个爱拍照的朋友。她答不上来。
“那拍来干嘛?”我问?
“也许有一天会看的。”她回答。
我不看以前的照片。看以前的照片,只会看到自己老了。干嘛要发现自己老了呢?有些事情,还是不要回首的好。
“去旅行不拍照,会忘记去过哪里,也会忘记那个地方多美的呀!”我的朋友又说。
那又何必一定要记得?
那么容易就会忘记,只证明了那趟旅行和那片风景并非很难忘。
不管我去过哪个地方,要记住的,自然会记住。忘了的就是不重要。
风景是风,是水,当我看到一片风景,那片风景也吹拂过我的日子,流过我的生命,它愉悦了我,我也在它那儿就下了足迹。有没有留下凭证,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最美好的风景和最爱恋的旅伴,都陪我有过那一段天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