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被误读的虞美人
香薰灯的烛光把我的影子投在对面的墙上,灰色的,单薄的,微微摇动。
摇过了春花秋月,摇过了风朝雨夕,摇过了十年的相思与忏悔。
物华偷换,寒暑暗转,而影子,依然孤单。
影啊影,如果我失了心,没了爱,是不是也同你一样,只是无色的影子,或者,像影子失了光,失了形?又或者,我本来就不是一个完整的活生生的人,而只是做了宜中二十多年的影子,如今宜中走了,我便是影子没了光?
宜中,宜中,你是生是死,给我一个消息好不好?让我知道你在哪里?我不再闹你了,不再纠缠,不再逼你对我好,我只要知道你好就行了。宜中,你答应我,给我一封信,一个电话,让我知道你活着,你好好地活着,好不好啊宜中?
影子已经在墙上孤独地飘摇了十年了。
我已经不见宜中十年了。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宜中,他可还记得我?
也许他不再记得我,也许他又结了婚,有了孩子。都没关系,只要让我知道,他过得还好,我便满足。
十年里,妈妈终于等到了她的幸福,得以再婚。
对象并不是邢先生。
妈妈说:“爱一个人并不是生活中最重要的,得到一个人,才是真正的生活。”
对于爱情的抉择,妈妈一向比我有智慧。
姐姐的事业更加成功,并且像所有生意成功的人一样,开始向房地产发展。她是中国现代的郝思嘉,笃信不管什么样的时世,土地总是最坚实的。并且她和叶子臻一样,也开始有了搜集古董家具的嗜好,尤其对黄花梨木有特殊兴趣。
叶子臻夫妻俩和我都成了朋友,时有往来。有时候两个人吵了架,会前脚后脚地跑到花之韵来向我诉苦,要求评个公道。尤其胡司容,她在婚后开始发胖,并且喜欢发老公牢骚,每隔三句话就要喃喃地又似诅咒又似炫耀地扯一句“那个死鬼呀”,口角神情,像煞当年的小李子。她好像已经完全忘记了我和子臻曾经有过的婚姻生活,而把我只当作她自己的一位闺中密友。
不肯忘记的反而是叶子臻,他依然不甘寂寞地拈花惹草,但是不会再弄出婚外孕那样的大麻烦来。现在他已经很懂得处理妻子和情人的关系。有一次他对我说:“早知道感情游戏其实是这么周而复始的一种活动,当初就不该离开你。跑了一大圈,其实还是你最好。”
我温和地打断他:“那是因为你失去了我的缘故。其实真正最好的,应该是你真正得到的那个。”
道理很简单,只不过不是每个人都肯信服。
连我自己都不信,因为我也放弃了叶子臻,而苦苦地思念着宜中。
宜中,我是否永远地失去了你?
别墅的院子里种满了金银花,四季常青,它们时时刻刻提醒我宜中的存在。但是我看不到他也听不到他。
宜中一直都是个擅于逃避的人,但是这一次,未免逃得太彻底,彻底到残忍的地步。
可是我无法恨他。太爱一个人,就没办法恨得起来。
我在梦里走进宋宜中的家,看到他在床上沉睡,睡梦中还拧紧着眉,无限烦恼忧思。我轻轻替他抹开愁纹,眼泪一滴滴落下来。
醒来时,枕边湿湿的,说不出的冷。自己的手臂互抱,抱得再紧,也还是冷。
我知道,我和宜中,都无法走出小李子冤死的阴影。内疚和悔恨将伴随我们,到老,到死。
当年为怕被牵扯进杀人嫌疑犯而隐瞒真相,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一切可能的责任与危险。然而现在我知道,我错了。虽然说出来也许会被怀疑,被起诉,但至少还有一半的可能使冤案得到澄清。不说,却注定我已经背负了道德的宣判,成为终身囚徒,连保释的机会都没有。
白芍和姐夫也是知道真相的人,但是他们就没有愧疚感。因为他们保护了自己无辜的妹妹,认为此举理所应当。
因此他们也就不能理解我的自寻烦恼,视我的自责为祥林嫂的忏悔。每当我一开头,姐姐就会不耐烦地打断我:“是,是,你真后悔,你单知道狼在冬天没有吃的会到村里来,却不知道春天也会有狼……”
哦,我想念宜中。只有他才会懂得我的心。我们同病相怜,我们心心相印。可是,我们天各一方。
莲心茶加了莲子芯,清苦微香。宜中,多想和你再一次把杯共饮,对月同酌!
宜中,你究竟在哪里呢?
白芍有一天早晨来找我,神情有些尴尬,难辨悲喜,但分明有一些兴奋,不是因为欢喜,而是因为紧张:“妹妹,有事情发生了。”
她今年已经快四十岁,却还是那么好事,只要有事发生便兴奋,且不论是好事坏事。
我正在给一盆扶桑花剪枝,闻言放下竹剪刀,等她下文。
“是小李子的事,有了新发现。”白芍在屋子里不安分地走来走去,莫名地兴奋,“她果然是他杀,凶手已经自首了,还是我们有预见,当时我就说这事儿蹊跷嘛,真叫我猜对了!”
我明白过来,难怪白芍如此不安,她是为自己的远见卓识而兴奋,却苦于既然已经隐瞒了十年,现在自然也不能把这一成果与众人分享,因此觉得郁闷。
顾不得详细分析她的心理,我焦急地问:“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说清楚点!”
“还是你姐夫那个朋友说出来的。前几天,有个案犯落网,判了死刑,反正活不成,他在死前交待自己犯过的罪行时,亲xx交代曾在某年某月杀了人,查起案总来,就是小李子。”
随着姐姐的叙述,一幕残酷的案卷在我面前展开了:那一日,我服侍小李子睡熟后离开了宋家。也许是因为我走时没有把门关严,也许是撬门砸锁,总之就在我走后不久,有小偷潜进了宋家。他在偷窃成功后,看到熟睡不醒的小李子,忽然起了色心。欲行不轨时,小李子惊醒了,誓死不从,喊起救命来。小偷慌乱之下拿起台灯对着小李子的头猛砸几下。当时,他以为小李子被砸死了,又惊又怕,忽然看到正在燃烧的香薰灯,便起了歹心,拧开煤气并把房门层层上锁后逃走。他本来想煤气爆炸会把现场彻底炸毁,从而也就达到了毁尸灭迹的目的。没想到小李子却没有断气,而香薰灯也并未引起惊天动地的爆炸,只引起了一场火灾。浓烟又将小李子薰醒——至于小李子为什么会在消防车到来后竟然推窗跳楼,专家分析应该是在神智不清的状况下急于离开火场,看到下面站满了人一时情急就跳了下来。目的不是为了自杀,而恰恰相反,是为了求生……
我的泪再次涌出来,小李子,她的冤案终于水落石出了,她在天之灵,也该安息!
姐姐最后说:“警察已经找到宋宜中,通知了他这件事,宜中现在陕南山区,可惜的是,他不肯回来……”
“宜中在陕南山区?”我又吃了一惊。今天的意外太多了,多到我无法准确接收,“宜中去山区做什么?他现在怎么样?他好不好?他为什么不回来?”
“你一下子问我这么多,我又问谁去?”姐姐不以为意地“咯咯”笑起来,“你看你,一听宜中的名字就哭成这样子,你这辈子也真叫欠了他,二十多年了,还缠不清。”
但是我已经听不进姐姐的话,我心中只有一个概念:我要去找宜中,我要去见宜中,我要见到宜中!
我终于见到了宋宜中。
宜中,我的大师兄,我几乎不再认得他。
十年,已经十年了,我整整十年没有见他。十年,仅仅才十年吗?他的样子,分明像已经过完了一辈子。
怎么能相信面前这个满脸皱纹佝偻消瘦的人便是宋宜中?
他苍老而沧桑,分明已经是个老人。瘦,瘦得皮包着骨头;黑,黑得干枯如焦柴。仿佛当年宋家的那把火,把他的青春和斗志也一齐烧掉了。他在火中偷生苟活,却只活下来半个人,另外一半的生命,则葬在火里,化烟化灰了。不,他不是宜中,这个满面忧思的老中医,不是真正的宋宜中,而只是宜中的影子。
十年前,宜中随考察团深入山区义诊,从而注意到了这个被文明社会遗忘的角落,这贫困原始的世外桃源。他是为小李子的死讯而被提前终止义诊赶回西安的,在安葬妻子后,他的影子又独自回到山村。考察团早已离开了,他的影子却从此留了下来,替自己判了刑,终身流放,劳改赎罪。
他的罪,是帮我隐瞒真相,令妻子冤死!他无法背负良心的责备,更无法再面对我。于是,便把自己囚禁在这个与世隔绝的深山里,结草为庐,采药为生。
十年了,他不知救了多少贫病交加的村民,却始终救不了他自己。因为,山林深处,没有一种草叫做忘忧草!
我的泪流下来,叫他:“大师兄,我来看你。”
他看着我,却只是淡然。半晌,慢慢说:“是你,白术。”
“是我,大师兄。我好容易找到了你,我想告诉你,嫂子的事查清楚了,凶手抓到了……”
“我已经知道了。”宜中漠然地说,“警察来找过我。我知道你会来的。”
“我来接你回去。师兄,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好不好?我找了你十年,爱了你二十年,现在,没有什么理由再让我们分开了……”
忽然之间,我觉得这段话好熟悉,十年前,在北京,莲花池边,我也曾这样要求过他——宜中宜中,我已经等你十年,不要再浪费时间,从现在开始,我再也不要离开你。我绕了好远的路来找你,别再躲开我了。
记得当时,宜中应承我:不会,再也不会。我会还你许多个十年,还你所有的情。
然而,他终于负我,再次不告而别,扔下我又一个整整十年。
我哭着,悲哀于生命的不可推敲。当我哀求的时候,我已经预感到了那绝望的答案。即使宜中答应我,他会做到吗?何况,他给我的答案,竟然是否决——
“回去?”宜中迟疑地重复,接着缓缓摇头,“我不想回去。我喜欢这里,我已经习惯了这里。我是个中医,最合适的地方,就是呆在山里。”
“那么我呢?大师兄,我怎么办?”我惶惑地问,仿佛回到二十年前,那个刚刚失去父亲的十二岁的小女孩,她需要大师兄的保护。可是她的大师兄,何以忍心置她于不顾?
“白术,你长大了。”师兄的眼睛终于落到我身上,从见面到现在,他是第一次认真地打量我。“白术,你还是这么漂亮,一点都没变。但是我不同,我老了,已经不再属于城市,我成了这山里的人了,再也回不去了。白术,你把我忘了吧。”
我如被雷击,几乎怀疑自己的耳朵。
忘了他?我爱他二十年,等他二十年,今天,我们终于都是自由之身了,终于重逢,他却让我,忘记他?师兄,你如何忍心?
“不!”我哭着,抱住他,几乎站立不稳。即使他是一棵枯萎的金银花,也该在我的眼泪中重生。“大师兄,我不信你会忘了我。我们是有缘的,我们纠缠了二十年了,终于可以在一起,你怎么忍心让我走?大师兄,跟我走,跟我回西安,我会帮你重新在城市立足的。你明知道,我愿意为你付出一切,你知道的。大师兄,告诉我,我可以为你做什么?我能做些什么,让你重新想起我?”
“白术,你有钱吗?”大师兄忽然开口了,犹豫地,嗫嚅地,渴望地,开口了,“我想吃一顿好的,你请我,行不行?”
我后退一步,忍不住再退一步。
心一再地沉下去,沉下去,沉到无底的深渊。虽然从见面第一眼,我已经发现大师兄变成了一个地道的农民,但是仍然没有料到,他会变得这么彻底。
十年,十年真的是一段不短的时间。十年的风餐露宿,十年的饥寒交迫,十年的身心俱疲。宋宜中,他是真的已经死了,不存在了。
如今的大师兄,只是一个躯壳,再也没有了曾经的感情和思想。他生命的活力早已被山风吹干,被林火吞没。他已经——成了一个野人!
他舔着嘴唇,那干裂的,没有血色的嘴唇,眼中露出原始的欲望——对食品的欲望。他不耐烦地催促:“你有钱吗?让我吃顿好的。我知道村口有家饭店,这里惟一的饭店,我想吃猪肉炖洋芋。”
饭店。村子里惟一的饭店。
那能叫饭店吗?一张破布挑起个“酒”字,在风中有气无力地展着。普通的农家房子,放着几张长条桌,长条凳。前面是店,后面是屋。老板娘系着围裙,喂完了猪再来喂人。倒是笑容满面,十分满足自得,毕竟,是村里惟一的饭店呀。
没有菜谱,有什么吃什么,而所有的不过是村蔬野食。
“有猪肉炖洋芋哩。”老板娘夸耀地说,仿佛猪肉炖洋芋是世上最珍稀的美味。
大师兄也迎着老板娘的笑脸畅快地笑了,显然认同有猪肉炖洋芋是件多么可喜的事。他有一点骄傲地说:“这是我师妹,西安城里来的,要请我哩。要猪肉炖洋芋,多放点肉,满上。”
我的心悲哀到极点,看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再一次清楚地意识到,我们,已经十年不见了。
时间的意义从没有一个时刻比此刻更具体鲜明地展现在我面前。十年,原来十年真的可以完全改造一个人。十年里,我亲爱的宜中躲在这深山老林中,没有电视,没有电话,汲水而饮,与猿为伴,只靠采药行医向村民换取最基本的生活用品。他看到的最远的地方就是村口,见过的最豪华的阵仗就是这家小饭店,接触到的最美味的享受就是猪肉炖洋芋——开始是为了自我放逐,后来便是习惯。他已经从内心深处接受了生活的改变,再也不打算回头。如今的城市对于他而言,已是一个遥远的童话。
我真想能够立刻变出一桌山珍海味,可是在这荒僻的山村,有钱也买不到除了猪肉炖洋芋以外的蔬菜鱼虾。况且,就算买得到,对于宜中来说也未必就比洋芋炖猪肉来的可口美味。旷日持久的寒素生活,已经使他失去了品味陈年红酒的味蕾,更没有兴致从容地享用一顿鸵鸟铁板烧。他还记得我的芙蓉蜜饯百合青果冰淇淋吗?
我想问他:记得白家的黄花梨木家具吗?记得情人节和我一起看通宵电影吗?记得兴庆宫的游船吗?记得我们关于私奔的笑谑和祈愿吗?记得我的百花粥和对他深沉执著的爱吗?
但是最后我什么也没有问,还问什么呢?他记得又如何?过去的再也回不来了,他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宜中大师兄。也许旧日的爱与纠缠,忘了比记得好。
我掏出身上所有的钱放在桌子上,轻轻说:“大师兄,这些留给你,保重。”
小饭店里老掉牙的收音机再放一首老掉牙的情歌:我用什么奉献给你呀,我的爱人。
对我的爱人,甜蜜的笑和恒久的情都已经烟轻云淡,我能给他的,只是一点点钱。
你有钱吗?让我吃一顿好的。
这便是我的爱人对我惟一的要求了,而所谓好的,只是猪肉炖洋芋。我的爱人,我的爱人哦,这是你第一次求我,为了一碗洋芋炖猪肉。
不,这个陶醉于美食的村医不是我的宜中。我的宜中,已经在十年前的那次宋家大火中死去了。他留给我的,是永远的伤痛和纪念。
心一阵阵地疼着,我站起身说:“大师兄,我走了。”
宜中没有抬头,他仍在很专心地对付那碗洋芋和猪肉,在这一刻,在这世上,没有任何人任何事会比那碗猪肉更重要更珍贵的了。
我挑开门帘走出去,再不打算回头。
宜中宜中,我等了你整整二十年,到了今天,终于有个合适的身份在一起了,我怎么会想到,再见时竟然会是这样?宜中哦宜中……
一步,又一步,心疼得痉挛,疼得软弱,连呼吸都紧迫。
我艰难地走着,命令自己不要回头。那已经不是我的大师兄了。那个生平第一个送我玫瑰花的男人,曾带着我到处试餐,教会我使用刀叉和品味咖啡。如今,他彻底成了一个村农,不仅是外表,更是内心。
田野里一片浓绿,浓得让人睁不开眼。然而田埂边,有稀稀落落的几株红色草花,开得饱满而张扬,刺痛人的心。
我心里微微一动,是罂粟?
传说陕南农民曾经有过种罂粟提炼鸦片的历史,在解放前被严令禁止了。难道,这个荒僻的乡村凭着山高皇帝远,竟然允许罂粟花们借尸还魂,重新蔓延?
我本能地走过去,掐一枝花送到鼻端轻嗅,仔细地辨认着。花茎纤细挺直,花瓣薄如蝉翼,绿色的叶子有如羽毛,边缘有锯齿,香气清新。我猛醒过来,这不是罂粟,而是和罂粟同属同科的虞美人。
虞美人又名“舞草”,它舞在清风中,舞得忧伤而轻盈。
往事蓦地袭上心头。记得那年冬天,情人节的次日早晨,下着微雪,我和宜中于雪中漫步,走在城墙根儿底下,他说:“白术,你是一株虞美人。”
我是一株虞美人,不是罂粟花!
多少年来,世人误会我,而我自己,也早已认定自己是一株有毒的罂粟,放弃了辩解的权利。
杀人嫌疑犯,隐瞒真相者。为了小李子,我和宜中活在内疚与忏悔中,整整十年。内疚是我们的鸦片,明知有毒,偏偏吸食上瘾,不思抵抗。不是世人误了我们,是我们甘于沉迷在罂粟的迷香里,自甘堕落。
可是,我不该是罂粟,我是虞美人。是有益于人的虞美人。我要救宜中,只有救宜中,才可以救我自己。我和宜中,命运早已不可分。我焉可放弃他?
传说虞美人是虞姬捐血染红,“汉兵已掠地,四面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而如今,我的楚霸王还在,他只是败落,而并没有死去,虞美人,又怎么可以弃霸王而去?
不管是闹市还是深山,不管是繁华还是贫穷,不管胜者为王抑或败者为寇,虞姬应该和霸王在一起。如果霸王不肯过江东,虞姬也只有留在他身边,除非血溅碧草,化为虞美人。
所有的委屈,辛苦,失落,绝望,一齐堆上心头。盛开的虞美人,是我的知己。只有她懂得我,只有她可以安慰我,只有她,直到我是多么地爱宜中,多么想让他回来,回到过去,回到我的身边。伤心的虞美人!
对着会跳舞的虞美人,我终于再也忍不住,跪倒在花丛中,放声痛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