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不是每场恋爱都会倾城

7月3日。

今天是我的生日。

奶奶忘记了。

没有人会记得。

从小到大,我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庆祝过生日。妈妈去世前也许有过,但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我没有记忆。

爸爸只记得给我寄圣诞礼物,在所有人都要过的节日里。给朋友、同事、客户写名信片的时候,会同时想起我,嘱咐秘书寄多一份,如此而已。

没有人庆幸我的出生,但是我想为自己庆祝,更想你陪我庆祝。我把你的照片放在我面前。把点燃的蜡烛放在面前。然后,放起郑智化的歌《生日快乐》。

你的照片,是我从剧团合影里剪下来的,到影楼高价请人翻拍,放大,嵌进项链“心”里的。

你嵌进我的心里去了,拔也拔不出来。

我爱,对我说一声“生日快乐”好吗?我的生命中渗透着对你的爱,至少,应该有你庆幸我在这世间的生存吧。如果你无视我的存在,那么,我不知道生命还有何意义。

泪滴落在蛋糕里,滴落在项链上。

无欢的生日之夜,我和蜡烛一起流泪。

我爱,对我说声生日快乐好吗?

——摘自阮丹冰《天鹅寄羽》

星期天早晨,小林给曲风打电话:“今天是我生日,请你吃饭好吗?”

曲风有些倦怠,可是这点风度也还是有,不大起劲地回答:“是你生日啊?那我请你吃饭吧。”

“谢谢!”小林就等着这一句呢。二十多岁的女孩子邀请男孩子同自己庆祝生日,那意义往往不只是庆祝那么简单,很多时候,生日庆祝到最后就变成了定情纪念。

小林今年读大四,来剧团是为了毕业实习。从报到那天起,她就注意到了那个有着四分之一西班牙血统的著名的“英俊的曲风”。不仅仅是她,一起来的所有女孩子都注意到曲风了,她们为他的潇洒和傲慢所折服,更为他的孤独和不羁而敬畏。那天,剧团为了迎接她们的到来举行了一个小型联谊会,女孩子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议论着团里的男人女人,佯装无意地瞟着逡巡猎艳的游场男子们说笑谈天,暗暗猜测谁会成为谁的舞伴。曲风进场的时候,所有的女孩都忍不住一惊,本能地并拢双腿,抿嘴而笑,说话声却突然放大三四倍,无非是为了引起他的注意,却谁也不敢主动走近搭讪。

小林轻俏地笑:“有什么了不起?一个男人罢了。看我的。”大大方方地走过去,将一只手搭在曲风肩上:“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是我的荣幸。”曲风揽住她的腰,顺势一个大转身,两人便转进了舞池中央,惊得一干女孩子又妒又羡,又不好说什么,便都捂住嘴吃吃地笑。

曲风斜一眼:“她们笑什么?”

“她们想让你好奇她们在笑什么。”小林答,高高地昂着头。这会儿,她是胜利者。

曲风略略惊讶。他有些喜欢这个女孩子的大胆和机智。看得见的浅和看得见的深。他不喜欢两种女孩子,一种是太肤浅至浅薄无知的,一种是太深沉至深不可测的。丹冰就是个太深沉的女孩,小脑袋里整天不知想些什么,眼神时而狂热时而冰冷,令人难以琢磨。曲风不喜欢同人打哑谜,对那样的女孩向来敬而远之。但是当然也不会喜欢结交些胸大无脑的十三点。

小林对他而言,深和浅都恰到好处。

两个人很快就走得很近。

如果不是出现丹冰重伤的事,也许这会儿他们已经如胶似漆了。曲风对女人一向随便,来者不拒。前提是,对方得是一个玩得来的女孩子,要他起劲去追的,他是没兴趣的。

洗漱过,脑子清楚了,曲风想起一件事来:天鹅。昨晚的天鹅!

昨天晚上,他刚从剧院走出,忽然,长空的一声鸣唳惊动了他,在片刻间划破他的心。他有一种受伤的悸动,抬起头,便看到那只天鹅,重重地垂直地带着某种宿命的意味落在了他的脚下。

他没有一分钟耽搁地,把它送到了宠物医院,交给那位好像很有威严的老医生的时候,天鹅已经奄奄一息。曲风不知道为什么在那一刻会感觉心里那样地痛,好像,如果救不活这只天鹅,自己也就没法活下去了似的,他抓着医生的手,几近哀求:“你会治好它的是不是?它没事的吧?不会死吧?”

老医生翻检着天鹅的眼皮,将手伸进伤口里试深浅,几番检查,最后说:“是中了枪,没伤着要害,只是失血过多,昏迷了,没事的。”接着,他又说:“这只天鹅也奇怪得很,流了这么多血,却硬坚持着飞到这里来,应该是飞了很远的路吧。怎么做到的?”

那一瞬间,曲风想到了阮丹冰。丹冰也是在重伤之后依然坚持着最后的精力跳完《天鹅之死》的,她和这只天鹅一样,都有着惊人的毅力,和对生命的强烈的渴求。这使曲风更想救治天鹅了。

他给宠物医院打个电话:“我姓曲,昨天晚上送来一只天鹅,情况怎么样了?”

当他听说天鹅已经脱险的时候,竟是由衷地高兴,仿佛买彩票中了奖。缠绕了他许久的恍惚和伤痛好像忽然消失了,甚至轻松地吹起口哨来。

曲风今天的心情很好。

好心情的直接受益者是小林。

烛光晚餐,萨克斯风伴奏,玫瑰花,巧克力礼盒,一个女孩子希冀可以在生日夜得到的,小林都得到了。

当曲风心情好的时候,实在是一个调情的高手。

同时,也是梦女郎的杀手。

小林的眼睛在烛光下扑朔迷离:“曲风,你对我真好。”

曲风不置可否地笑:“许愿吧。”

小林许了愿,吹了蜡烛。曲风又说:“切蛋糕吧。”小林问:“怎么,你不问我许了什么愿吗?”曲风笑,答:“无论什么样的愿望,我都祝你会实现。”小林的脸红了,眼光更加朦胧痴迷。

跳舞的时候,小林问起了那只天鹅:“你打算把它怎么办?”

曲风说:“治好它的伤,就把它放飞。”

“我昨天和水儿说起天鹅,她很好奇呢。”

“水儿是谁?”

“是我的外甥女,我姐姐的孩子。”小林说,能这样地同曲风闲话家常使她有种特别的亲如一家人的感觉,心里痒痒地喜悦,不明所以。因为不明所以,那喜悦便显得不牢靠,于是忍不住说得再多些,更多些,好像怕一停下来幸福感就会飞走了似的:“水儿今年十二岁了,是个真正的小美人儿。一个小女孩,美艳得那样过分,一出生就眉眼分明的,大家看了,嘴上都只说漂亮,像洋娃娃,心里总是觉得怪。只有阿婆直言直语,说:美成这样子,只怕折寿折福。”

曲风听了,心里一动,问:“怎么呢?”

小林得了鼓励,便更加絮絮地把家事说给他听:“水儿九岁的时候,被发现患有白血病。我姐姐为了给她治病,四处借债,头发都急白了,一年年治,一年年重犯,连血也已经换了两次,可还是不好。今年已经是第三个年头,医生说,如果再发病,只怕就没指望了。”这些原同他不相关的,可是同她相关,现在她同他说着这些本来同他无关的事情,就好像他们之间更近了,有了某种关联似的,把他和她的家她的亲人联系起来,他们也就成了亲人。

曲风一阵恻然。他见过她姐姐,她来探小林的班,匆匆来匆匆去,并没有交谈,只依稀记得她是个中年女人,衣着考究,举止得体,但眉宇间颇憔悴,总有股说不出的焦虑。他因而对她第一印象并不好,却想不到原来是因为这个。

他有些感动。

有些母亲生下健康婴儿弃如敝屣,有些母亲明知孩子身患绝症却依然竭尽全力。

他忽然很想见见那孩子,说:“那么,改天带水儿一起来看天鹅吧。她现在身体怎么样?可以出来走动吧?”

“可以的,我星期天带她出来玩。”小林回答,她第一次发现曲风原来是一个相当有爱心的人,他冷漠的外表不过是假装,他的心里,有个宝藏,等待她去开掘。

她伏在他怀中,温柔地舞,温柔地渴望,温柔地祝愿,她的愿望,他说不论是什么都祝她实现。他可知道,她的愿望便是他么?一个英俊的多情的舞伴,有爱心,幽默,潇洒,虽然赚钱不多,但有一技之长,有份正当职业足以养活自己,而且,是份相当高贵的职业,可以让她在他的陪伴下傲视同侪——除了这些,他身上那种忧郁与不驯杂糅的气质也深深地吸引着她,有如鸦片令人迷醉。她常常想,这就是所谓的贵族血统吧?

少女的梦,也不过就那么多,他完全能满足。还期待什么呢?就是他了吧?只是,她该如何抓住他的心?

她不太能肯定他的心意,但是已经准备好要在今夜表白的。今天是她的生日,会给她带来好运气吗?

仗着酒意,她醉眼迷蒙地看着他,轻轻说:“如果你能一直对我这样好,多好。”

曲风微微一震,心里说:该来的终于来了。他有些心跳,有些着紧,也有些烦恼,觉得了危险的存在,是要表明一下态度的时候了。女孩子们就是这点不好,对她们远一点,她们抱怨,略微亲近,就得陇望蜀,希冀得到更多。他觉得有必要及早声明自己的态度,更正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她接受最好,不接受,就此分开也罢。偶尔扮多情送她一束玫瑰花一盒巧克力一顿有萨克斯伴奏的烛光晚餐是可以的,一直这样好?免了。

他拥着她,在她耳边轻轻说:“古人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不知道跳一支舞,要修多少年的缘分呢?”

她并不笨,立刻听懂了,反问他:“只是一支舞吗?”

他笑,轻描淡写地答:“也许更多,不过也差不多。”

她的绯红的脸忽然变得苍白,有点冷,从头到脚一直冷下去。他的意思,是要告诉她,他所期望于她的,不过是一支舞,一杯酒,甚或一夜情的因缘,却不会是一生一世。这些,其实早在她意料之中的,可是还是想得到他亲口的证实。如今,他明白地证实了,承认了,她该怎么做呢?像一个做惯游戏的豪放女那样欣然接受?抑或像个受到侵犯的圣女那样拂袖而去?然而无论是哪一种,结果都一样,就是她输了。

她看着自己,今天是她的生日,为了今夜,她特地穿上了自己最好看的靛蓝色真丝衬衫和鸽灰色的软缎长裙,镶嵌在夜空下,像一颗小星星。这样认真地,郑重地对待自己的失败。

她忽然便有些可怜自己。

这样郑重地惨败,却又不愿意承认失败。肯不肯就这样成为他众多女人中的一个呢?肯不肯成为他寻芳谱上新的一瓣馨香?

肯不肯?肯不肯?

舞步忽然就变得沉重了。

夜已深。

曲风和小林并肩站在酒店顶楼的落地玻璃窗前,都久久地没有说话。从这个角度望出去,整个上海就尽收眼底了。上海的夜景是比白天更美丽的,在广袤的夜空下,以东方之珠为代表的万家灯火显得格外璀璨亮丽,浮夸得可爱。

同是一个上海,可是窗里面看出去的总有些不大一样。窗外的人看窗里,总觉得不真实;窗里的人看窗外,又永远都像是乱世。曲风和小林看着窗外,没来由地就有几分感伤。

小林微微地转动着手中的酒杯,说:“上海就好像这杯红酒,看着香艳,醉人,可是一点儿后劲没有。上海是个轻浮的城市。”

曲风深深看她一眼,有些微的惊讶。她并不像自己想像中那般容易就范呢。

过了一会儿,小林又说:“在上海,是没有人稀罕真情的吧?”

“你呢?你稀罕吗?”曲风反问,喝干了手中的酒。

小林摇头:“我不知道。很多年前,我看过一本书,叫《倾城之恋》,作者是上海人,可是写的却是香港。那本书里,男人和女人做游戏,都彼此试探着,不肯多走一步路,生怕输了自己,直到城塌了,两个人才难得地真情毕露。书里说,是倾城之灾成全了那个平凡的女子。可是,总不会再有一回天地沦陷,来成全我吧?”

曲风倚着落地长窗,忽然便有了几分怆恻,他望着窗外的万家灯火,想起很远很远的从前,上海的倾城之灾,是那时有了他的父亲,从而又有了他。同样的私生子的命运,不同的前程的选择。他叹息:“如果每一段爱情都要一次倾城来成就,多少个上海,也都湮没了。小人物,只好活在假象里,不可以期冀那么多的真。”

他凝视小林:“你很希望自己遇到一份真情吗?”

小林摇头,再摇头,在他的凝视下,觉得无比孤独,孤独而苍凉。她微微地颤抖,眼里渐渐有了泪,终于,也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悲哀地说:“不,不希望,因为,我害怕倾城。”

她终究还是肯了。

她终究还是肯了。她是那种典型的上海弄堂里长大的女孩子,有齐上海弄堂女孩一切的精明与细致。她们对于外国血统惯例是敬畏的,且不论那血统的来历是什么;她们很在乎“上只角”与“下只角”的距离,踩踏一切不如自己的,并且褒贬所有比自己强的;她们非常注重某个小小团体的友谊,却又对这友谊缺乏尊重的诚意,随时准备着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背叛它;进剧团的时候,所有的实习生与所有的舞蹈演员都对立,可是当实习生中某个人——比如小林吧——突然因为搭上了曲风而高人一等了,她便成了比舞蹈演员们更可憎的那种人,会突然地被孤立起来,然而这种孤立又是令人羡慕的,毕竟,她的被孤立不是因为失败,而恰恰相反,是因为她得到了别人所得不到的胜利。没有一个同伴肯正面对她,但是,当她转身的时候,她知道,所有的目光都在追随着她。

她孤独地品尝着她寂寞的胜利,并且患得患失地,要把这胜利抓得更牢靠些。同伴们越是孤立她,她就越要做出洋洋得意的样子。她和丹冰一样,从心底里深爱着曲风,可是她们爱的方式却不尽相同。丹冰的爱,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她却是得到一点是一点。得到温情,或者得到骄傲。

因为有着曲风的陪伴,这骄傲显得十分张扬而有理。可是一旦失去曲风,也就失去了骄傲的凭借,那样的失败会变得很惨很空,那样的孤独和牺牲也就变得很不值得,甚至,很贱。

她输不起,所以她要精心经营她的爱情,哪怕是泡沫般的昙花一现的爱,她也得抓住,至少,要维持到实习结束,将来的账,将来再算,不能丢的,是眼前的面子。

而这点心理,曲风是知道的,也是可怜的,为了这份“知道”和“可怜”,他愿意陪她把一段爱情游戏玩到底。反正又不是一生一世,三个月实习期,很快的。

但是,他也只打算维持三个月。

现今世上的爱情,都像快餐食品一样,有个期限,三个月,或者三年。只要有期限就好,有个盼头。最怕是古人那种要生要死的爱情观,动不动就相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甚至“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吓不吓坏人?

漫天的星星闪烁,他们手挽着手走在铺满星光的马路上,缓缓地,依依地,任何一对多情的恋人。

她的手上捧着花,而他替她拎着她的手袋,和谐的,温柔的,郎才女貌的一对恋人了。

外滩的灯塔下走着那么多的俪影双双,谁知道是不是也和他们一样,不过是一段有期限的逢场作戏呢?

林黛玉不再欠宝哥哥的眼泪,梁山伯也不再为了祝英台而呕血,现世的蝴蝶,都是毛毛虫变的,爱情的规则,早已改写,都只管享受眼前的这一刻。

话说开了,两人都变得很轻松,很开放。至少,表面上很轻松愉快。

他们在灯塔下拥吻,像任何一对恋人那样。他的吻缠绵而熟练,显然精通此道。她也配合得很好,全身心地迎合他,俯就他,满足他。然后,他挽着她的手,邀请她和他一起回家,回他的家。

她的心“咔嗒”一下,好像落了定,又好像有什么东西破碎了。几乎没有一点儿犹豫地,她含羞地点了头,可是心里其实茫然。她清楚地知道这回家意味着什么。这并不是她最期待的,但是,总得经过这一步,是吗?总算是往前走了一步,是吗?如果她爱他,而又希望得到他的爱,总得有一些什么具体的行动将他们牵扯得更紧吧?男人和女人走到一起,不过是那么些步骤。现世间,谁还会相信冰清玉洁的精神之爱?

她本来准备了许多的话要对他表白的,可是现在都用不着了,现在他们要以更加实在的形式把那些表白定性。她更近地偎依着他,心里不知是惊是喜,少女的童贞将要在今夜被献出了,而她甚至还没有弄清楚,他究竟是不是爱她。或者,她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是不是真正爱他吧?即使爱,也不知道爱他什么,最初的缘起,好像不过是为了在一群争强好胜的女孩子中脱颖而出,最后却弄假成真了。但是这真,不也正是她希望的吗?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而且,这么实在。但是童贞这件事,反正是要献出去的,献给他,或者给别人,其实没有太大的不同。难道还指望留到新婚夜,从一而终不成?给了他,他至少是自己喜欢的,是自己的选择,即使明知道这份爱不会长久,可是今夜仍然会是个难忘的销魂之夜,这也就够了。至于将来,谁管它?

晚风轻柔地吹过,她的鸽灰色的长裙在风中“啪啪”地起舞。他揽着她的腰,她倚着他的肩,两人搂抱在一起,亲亲热热地往家走着,走向她的初夜,和他的不知第几个缠绵的夜晚。路上,还特意买了些饮料和零食助兴。

路过宠物医院的时候,他说:“去看看那只天鹅吧。”

她温顺地点了头,心仍沉浸在对这个夜晚的患得患失间,毕竟是第一次啊,总有些不舍得。看他随意的样子,大概还不知道她是第一次吧?如果她告诉他,他一定不相信,或者,相信了,便不再要求于她。她看得出,他是那种怕认真的人,他同她,不过是玩。但是,这个游戏,是她发起的,也是她拼命要继续的,即使是玩,也得玩得精彩一些。

不,她不要事先告诉他,要等他自己来发现。如果在缠绵结束后,他发现了她的童贞,会不会因此而更珍惜她一些,会不会为此惊喜,或者为此内疚呢?不论是哪一种吧,他总会因此对她更好一点罢?他总是亏欠了她的,这份亏欠会让她手中的砝码更重一些。她看准他是一个虽然不肯负责任却不是不懂得尊重真情的男人,看准他会因为得到了她的第一次而待她有所不同,不同于他以往的那些女人。那时,她便可以要求他只对她一个好,至少,在三个月实习期内,对她好,好给所有嫉妒她的人看。帮她维持一个少女的脆弱的骄傲和虚浮的梦。

她就在这样的浮想联翩中随他走进了宠物医院,没有想到,所有的计划,竟在看到天鹅的那一瞬间,被完全地逆转了。

我是这样地想你。

想你的时候,夜漫长而孤独。

我在给你写信。这些能算是信吗?

发不出去的信能算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