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斯坦·帕克最后决定,让儿子到班加雷鞍具匠老贾漫那儿去学徒。看看会怎么样,他说,尽管能看出个什么结果,他并无把握。他这着棋不过是对自己心里头的疑惑的一个蹩脚的回答。斯坦的母亲有个堂兄是个鞍具匠。是个正正经经的人。皮革是诚实的,所以就让他跟皮革打交道吧。
“啊,为什么?爸爸!”男孩充满厌恶,拼命反对。“谁想当破鞍具匠?我不!”
“那你想干什么?”父亲问。
“反正不干这个,”男孩儿说。因为他不知道怎样做出一个更具体的回答。
他把头转过去,不想和父亲单独待在一起。他现在已经长成一个壮小伙子了,有时候显得很漂亮,脸红润润的,显得有点儿漫不经心。许多人会看在他那副生气勃勃的样子的份上,原谅他那些讨人厌的行为。他那令人赞赏的、母亲忍不住想要抚摸的头发已经变成深棕色,他健壮的体魄隐匿了任何毛病的踪迹。只有神经过敏的人才会对他的嘴角表示焦虑,或者在他相当大胆的眼神里,看出他们自己的痛苦的映像。
“不管怎么说,试一试吧,”父亲说。“不管城市有多大,鞍具匠总能有碗饭吃。”
男孩不吱声儿了。
他很快就到贾漫的铺子里去了,跟几只猫和一条不合群的老狗待在一起。腰里系着白布围裙,踩着地板上总是洒满了的强烈的阳光,把碎皮子扫到一起。雷也学手艺。不太忙的时候,贾漫先生就让他坐在他旁边的一条凳子上面,切图案比较简单的皮子,还学着用蜡线缝皮子。铺子里一股绪和新皮子的气味,每逢下午,闷得连气都喘不过来。雷·帕克觉得无法忍受他所发现的这种代替了勃勃生气的绝顶的单调,便经常到厕所,逃避这安安静静的场面。那儿,在刷白的木板墙和葡萄叶的隐蔽之下,单调的气氛是愈浓了,但那已经完全变成他个人的事情,因此也就可以使他获得新的力量。时间一点一点地磨蹭过去了。男孩摸着光溜溜的肚皮,瞧着自已。他很自信。如果机会到来,他什么都能得到。可是这样的机会会来吗?
有时候,他想起父亲和母亲,便怀疑这机会未必会到来。
父亲经常到铺子里来。可是谁也不会说他是来看儿子。他倒更像是来和别人聊天的。铺子里的人手都很粗糙。他们那么侵吞吞的——至少眼下是这样——连落在身上的苍蝇也不飞。他们讲起故事来很快就乱了套。等到结了一个又一个解不开的死结,他们就充满希望地再返回到先前的话头,以为还会找到这话题是从哪儿开始的。可是如果没聊出个结果,谁也不会再去找那话头。他们喜欢的是在阳光下聊聊当地的事情,交流交流感情。
瞧着鞍具匠那双手的人,很少有谁能意识到贾漫的徒弟是帕克的儿子。或者,如果意识到了他们也不说。由于某种羞涩,父亲不愿意把自己的儿子展示到众人面前,就好像不敢想象这个直溜溜的鼻子怎么会是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有一回,在他要离开铺子的时候,他倒是确实当着别人的面和男孩说了句话,但是眼睛望着前方。
他说:“那个贝拉一胎生了两个牛犊,雷。”
说完就走出铺子。男孩脸涨得通红,看起来十分生气。他觉得高兴,父亲总算走了。
现在,雷很少回家,只是有时候星期天回来一下。他发现这所房子歪歪扭扭。尽管他在这几度过了他的童年、少年,但仍然不乏陌生之感。他这儿走走,那儿串串,觉得耳朵四周的空气都是凉的。似乎连院子里的鸡鸭给他让路时也跑得更快了。母亲喊他过来做些零七八碎的小事儿,其实那是借口。她只是想让他待在自己身边,指挥他,望着他那双眼睛,细瞅他皮肤上的毛孔,以及通过那些人们天生的、仿佛聋哑人似的比比划划,打开他那紧锁着的心灵。这时,她便以一种明显的友爱对待他,似乎这样就可以否认他曾经从她身边走开的事实。与此同时,又竭尽全力建立一种不可改变的关系,一种别人能够相信的关系。但是当他坐在厨房里,盯着什么东西——碟子里一块黄色的肥皂,或者匆匆忙忙插进花瓶里的一束刚采来的鲜花——无法帮助她完成这个计划时,他感觉到了她的失望。
尽管他那么不喜欢班加雷,家里对他来说更糟。他常常赶快穿着长衣裤从家里逃出来,踏上公路,和别的年轻人站在某个角落,或者经常待在那个十字路口的路标下面,消磨时间,或者等着瞧能发生点什么事情。
他们给他在班加雷的一所房子里租了个房间。那房子是一位姓诺思科特的老太太的。她的丈夫先前是铁路上的高级职员,现在已经死了。那所房子不大,但很体面,涂着一层厚厚的棕色油漆。房子一边有一个接骨木树丛,散发着一股污水坑的味道。雷。帕克的房间就在这面,窗户正对下一幢房子光溜溜的墙壁和接骨木的树叶摇曳着的光。这房间很僻静,对于他倒很合适。因为这个时候,他还很有几分羞怯。如果对面的墙上有窗户,他也不会朝里头瞥上一眼。眼前这堵光溜溜的墙似乎是一块屏幕,展示了他梦中的生活,但同时也隐蔽了他那不加掩饰的行为。有时候,他倚在窗口,抽着自己卷得挺松的纸烟,对着那堵光溜溜的、但是却以某种方式做出反应的墙壁,心想是否有某一个姑娘——最好门第比他高些——可能并不具备他所期望但又害怕的那种冷漠、直率,以及经验。他就那么站着,全神贯注地望着那多孔的墙面,眯起一双眼睛瞅着向上飘去的烟,就像他见过的抽烟人那样,从一个嘴角贪婪地、颇不雅观地吸着烟。
诺斯科特太太家的生活被一种棕色笼罩着。这是由家具的质地、墙以及诺斯科特老妈妈那张脸构成的——她一直就是那种皮肤呈棕色的女人。可是这男孩有一次确实从一个极其美丽、温柔的梦境中醒来。他极力想把这个梦境记下来,但是一开始只能模模糊糊地感觉到一点什么。他似乎一直坐在一张桌子前头——至少他相信是这样——那是一张简单的、自松木做成的桌子。许多脸孔向着他,尽管他分辨不出都是谁的面孔。有一只钟面,像所有那些东西一样,他可以接受,并且加以信任。他醒来以后,躺在那儿,瞅着那个瓷底座挺复杂的结实的盥洗盆,不知道该不该谴责这个梦境中的美妙以及让人深信不疑的朴素。
最后,他忿忿然,从让他赖在里头不起来的被窝里面钻出来,丢开那场他一直沉湎其中的美好的梦幻。他穿着衣裳,对已经看到的父母亲的优点谴责了一番。他一定要最终在感情上挫伤他的双亲。因此,梳那头硬发的时候,他很生他们的气。他想起母亲从窗口望过来,寻求解决某个问题的办法,父亲则沉思着斟词酌句,就好像这些词句是纠缠在一起的一张大网。他扔下梳子。他还小,看不出父母亲的缺点毛病。他没有什么可以原谅的。
他走进厨房外头一间黑乎乎的、棕黄色的屋子——或者说是早饭间。诺斯科特大妈已经给他准备了早饭:一块热好了的深棕色的排骨和一些蔬菜。
“哦,大妈,”他边说边像一匹小马似地甩动着胳膊腿儿,似乎是为了确信自己的独立自主。“睡得好吗?”
“不好,亲爱的,”她说。“我的胆结石病又犯了。折腾了整整一夜,睡得糟透了。我起来,把几个盘子弄热了,捂在肚子上。”
“您需要一只热水袋,”他说。
她没有答话,她还要想一阵子。
诺斯科特大妈患胆结石,她常常为此叹息不止。她是个相当孤独、甚至有点吝啬的老太太。为了在丈夫,那位已故的高级职员,生前那点儿积蓄的基础上再增加点收入,她揽点洗洗涮涮的活儿,还留了一个搭伙的房客。但是她的手患关节炎,不允许她干多少活儿。
她渐渐喜欢这个小伙子了。他也容纳了这种情感。因为,这种感情联系比要求双方必须有爱的那种关系容易保持。如果允许,妈妈也许会爱得把他吃了。但是,在这位老太太的有生之年,胆结石和关节痛将成为她生活中的主要矛盾。
“你应该注意一点儿自己的身体,”他说。“别于太多的活儿,吃完饭躺一躺。”
没人听从这种劝告,说一说当然不费吹灰之力。他坐在那儿剔牙缝里塞着的肉,甚至开始相信,他对诺斯科特大妈健康的关心是出于真心了。他那副铁石心肠似乎变软了一点儿。他感到,一种对于他想摧毁的东西的留恋爬上心头。有时候,他的确几乎为自己心灵深处的毁灭而哭出声来。如果他很有钱,他会出去给他们买些东西。可惜没有,便只能用手掌拍着这个老太太的脊背,做出一个充满柔情的微笑。这个微笑还只是处于它在进化过程中的试验阶段。
诺斯科特大妈叹了口气,嘟哝了几句。她很喜欢年轻人的这种抚摸。他可以当她的儿子,事实上却不是。
“躺下歇歇当然好,”她抱怨道,脸上的汗毛重得让人吃惊。要没这些汗毛,她那张脸本来平平常常。“可是屋里的尘土得打扫。总是落满灰尘,还有那些细毛毛。我也不知道屋子里这些细毛毛是从哪儿来的。”
他不愿意对这种现象刨根问底。事实上,他并不关心别人的事情。幸运的是,还没有谁把什么问题强加到他的头上。但这天早晨,他还是慷慨大方。他不知道能做点儿什么,便拿起一块毛巾,把老太太从水里捞出来的碟子擦干。
他不知道还能做点什么把自己这种有时候仅仅留于理论上的宽宏大量再显示一番。后来,他想起诺斯科特大妈抽屉里有一本烹调方面的书。他曾经看见,那本书里夹着一张显然是已经忘了的钞票。不一会儿,老太太因为便秘到后面的厕所去了。雷·帕克翻了一下,看见那张钞票还在书里夹着。这张钞票就像所有那些扔在那儿好长时间、没和人的身体接触的钱一样,冷冰冰的,不像是钱。他抽出那张票子,装进自己的口袋,体温又恢复了它的作用,那钱成他的了。
这天傍晚,雷·帕克给诺斯科特大妈买回一个套着粉红色法兰绒套子的热水袋。
“给您买来了,大妈,”他说。“捂在‘胆结石’上会有好处的。不过水不要灌得太满。”
诺斯科特大妈正和来看她的一位朋友潘德尔伯里太太坐着。她感动得连连点头,那张棕黄色的、皱巴巴的脸上现遇一副傻呵呵的表情。
潘德尔伯里太太说,这当然是作儿子的才会有的举动。
然后,雷回到他自己的屋里,沉溺于对这个简单举动的思索之中。这行为不该受到什么了不起的责难,反而带来了乐趣。他把找出来的钱放好,过一会儿,穿上最好的衣服去看电影。他原先慷慨的美德因此而稍有贬损。不过,任何德性究其实质不过犹如一座冰山。其他部分隐藏在水下。
于是,他依旧道貌岸然,走上街头。大街上,灯火在炫目的光彩装扮之下,掩盖了生活的不足。他吮着一块硬糖,转了一会儿,便和别人一起走进电影院。电影使他们得到一种解脱。马蹄敲打着心中的厌烦,好像皮子一样的嘴唇把他们吞了下去。雷·帕克坐在那张舒服的椅子上,做出各种忘情的姿势。可是等他从电影院里走出来,寂寞以及想把自己的个性变换成某种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的欲望又袭上心头。
这天夜里挺晚的时候,在几株木兰树下,一间马房后面,他抚摸了一个第一次穿高跟鞋的姑娘的无袖罩衫。她的作风像个妓女——事实上就是个雏妓。她呼吸急促,浑身抖得厉害,但还是愿意在夜色的庇护之下,做完大多数事情。做完之后,她跑了,为自己失去的那些东西而哭泣。他也因此而颤抖着。一刹间,他似乎又退缩成一个小男孩,踩着软乎乎的马粪拔腿就走。
他回来之后,已经又变了,既得意洋洋,又忐忑不安。老太太从睡梦中醒来,喊道:“是你吗,雷?”
“是的,大妈,”他在过道里一个竹制的帽架前面答道,很有几分趾高气扬。帽架上面还挂着已故高级职员的帽子。
“乖孩子,”她说。“把盛牛奶的铁罐放到外头去。”
她的声音拖长着,重又被慰藉和睡意淹没。她对他的善良的相信因为他在她身边而更坚定了。
他把铁桶挂到外面的钩子上。听得见它吊在星光下面丁当作响的声音。回到房间之后,他对自己那张年轻的脸不满起来。这张胜没有显示出他对这天的举动有什么自信,反而变得软弱,变得脆弱。
他在床边坐下,开始紧张不安地用他那把小刀在床头小几的腿上乱刻起来。他心里纳闷还能不能甩掉深深扎根于记忆之中的属于他的自我的那部分:从木板缝隙射进来的阳光,烂在茂盛的青草里的棍棒,从装草料的箱子里面站起来,在金色的“阵雨”中用拳头揉掉眼里的睡意。在这样的时候,似乎最好的事情已经发生,他不能再退回到母亲的怀抱之中。他卷入越来越深的罪孽之中。
为了隐藏某些罪孽,他赶快把那个床头小儿掉了个个儿。这样,外面那条刻坏了的腿朝墙壁了。然后他上了床。平常他总是立刻进入梦乡。这所房子里住的人都挺满意他这一点。可是这天夜晚一直有股新鲜的马粪味不停地飘进来。马刨着蹄子嘶叫着,扬起闲着幽光的长脖子挣扎着。
这个星期天,雷·帕克想回家看看家里人。因此,他早早地就坐上了公共汽车。他在杜瑞尔盖邮政局下车,从那几步行回家。通往帕克家——那幢极其普通又十分真实的房屋——的景色尽收眼底,充满了欢乐和希望。
他的妹妹正站在窗口梳头,抬起头瞧着他,那神情显然是不再相信他还存在这世界之上。
“让你吃了一惊吧,”他说,以显得没有被她镇住。
“我希望这是让人高兴的一惊,”她说,把正梳着的颜色浅浅的头发见到脑后。那头发飘动着,很快便融人灿烂的阳光之中。
塞尔玛·帕克现在已经是个大姑娘了。她已经可以把自己生活中的秘密转移到不被人发觉的角落里。因此,哥哥这种打扰更让她恼怒,而不仅仅是叫她心烦意乱了。现在她戴着一个戒指。这个戒指太不显眼了,甚至都无法今它便宜。她还经常洗澡、搽粉、熨她那件最好的罩衫。直到这种整洁、干净变得让人难以忍受,甚至成了一种亵读。但是她垂着眼帘,对于她这种打扮可能在别人心目中造成的印象一概不知,她也并不想知道这些。她太冷冰冰了,除了热衷于自己心中的奥秘——那时,她也充满温情。她的父母已经拿定主意,从下学期起,送塞尔玛到城里女子商业职业学校读书。他们被她的举止所触动,并非因为喜欢她。他们仍旧做着手头碰到的任何事情,可是一只眼睛总留神着塞尔玛,被她那种冷漠、孤寂、一尘不染吓坏了。
“雷回来了,”塞尔玛说,手里拿着一块毛巾从厨房走过。
她没有用比一个花瓣更多的东西来表达心中的厌恶。她宛若一朵美丽的山茶花,还没到色彩浓艳、迎风怒放的地步。不过是一个包得紧紧的、自中泛绿的小花苞,不是让人采摘的。
全家人都有点儿吃惊,没想到今天会发生什么意外的事情。母亲早已把星期日早晨的规矩扔到一边去了,正穿着她的毡拖鞋们洋洋地散步。父亲正在看星期六的报纸,马上就要去焊一只洋铁罐。这活儿他是留在星期日做的。他喜欢看熔化了的闪闪发光的金属在烙铁下流动。
但是他们还是说,哦,雷回来了。
他们当然爱自己的儿子,只是没提防他会来个“突然袭击”。母亲的喉咙甚至一下子被她对儿子的爱堵住了。那种倏忽间产生的激情的力量那样凶猛,简直让她吃惊。她拿定主意,这一次要把她的这种爱向他表露出来。
父亲清了清嗓子,把报纸翻得哗哗直响。他急切地看了一栏又一栏,希望一下子就能找见几句说明生活真谛的话。事实上,他早就错过了把这些话告诉儿子的机会。
这时候,小伙子已经抬腿迈上窗台,穿过一株白玫瑰繁茂的枝叶钻了进来。这株玫瑰是他的父母先前栽下的,现在已经遮挡了这所房子。纸屑一样的花瓣纷纷落下,他从那花雨之下抽身出来,一个破旧的鸟窝跌了下来。然后他出现了,脸红红的,但是一副明白事理的样子。
“进家可没这种进法,雷,”父亲说。
“可这是最快的进法,”儿子很有逻辑性地说。
如果需要,出于愚顽,男孩会逻辑严密地说出自己的理由。
“我们大家要是都这样进家,可就太棒了!”那位一尘不染的姑娘——他的妹妹大声说。她已经愤愤然钻进浴室,正刷洗她那干干净净的指甲。
母亲从地上拣起那个鸟窝,舒展了眉头,说:“不管怎么说,你国来了。”
她以宽容的态度公开表现出她的爱,目的就是让人一望而知,她是他的母亲。他应当对这种爱给以回报,以仁爱之心待她。
然而,他心里想的却是:她在他身上打什么主意?
整整一天,他都处于守势。尽管早晨,当他在风儿的吹拂下,踏上回家的道路时,一切还都那么明朗。然而,那是清早靠不住的晨光造成的。后来,沿路的景物开始发生变化,也并不是因为他心里的变化。他本来是真心实意回来看看家里人,并且想体味一下自己也是这个家庭一员的感觉。可是下午暗淡的阳光和青草灰暗的色彩占了上风,树木也变得黑乎乎的。傍晚,起风了。一团棕黄色的草被一阵阵的大风盲无目的地刮着,在散着酸臭味的后院那群羽毛刮得乱蓬蓬的母鸡中旋转着。
他在他们家那块地里闲逛了一会儿。从上次离家,蓟草已经长得老高,有的地方他得小心翼翼才能过去。可是即使这样,他发现,就在他眼巴巴地看着下一秒钟要发生什么事情的时候,他的一只手已经碰到一株无法躲开的蓟草上面了。他把那令人忧伤的刺痛当作他的肌肤最终必须经受的痛苦忍受了。
回到家,他又看见了妹妹。早晨,她站在窗前,一边梳头一边遐想,那美貌和颜色浅浅的头发给人的好印象似乎永远都不会被摧毁;但现在却已经变得憔淬,丑陋。她还坐在那同一个窗口前面,清理着自己的“财产”——女孩子们的玩意儿。她照女邮政局长的样子,衣服袖子上用别针别着一圈纸。男孩心里想,这种活儿我可干不了。这纸做的套袖就足以告诉他这一点了。因此,他继续绕着那幢房子磕磕绊绊地溜达。塞尔玛皱着眉头,没看见他。
“瞧,雷,”母亲说。她出乎意料,跟他撞了个满怀。这搞得她连气也喘不过来,因为她并不十分乐意此刻见到他。“那天,我找到了这个小笔记本。我想这还是好多年以前一位牧师的妻子送我的。我一直没拿它记什么。因为我记东西可不轻松。你一直记日记吗?有的人记。我想,你或许愿意试试。那样,到年底你就可以把它拿给我看看,我也就能知道你都干了些什么。”
这可是个愚蠢的主意,也不怎么公平合理。不过是她一时冲动想出来的,想以此接近儿子。现在,站在一丛懒懒散散的忍冬草旁边,她后悔了。小伙于看起来像是要吐似的。
“哼,”他说,“我才不想记日记呢!我该记什么?早晨吃了点什么?”
他继续绕着那幢房子转,她颇有耐心地跟在后面。
“我只是这么想想罢了,”她说。
她越是干了傻事,就越想拼命挽回眼前的局面。在她看来,在孩子们面前,她只能这样说假话、于傻事。她想起年轻时候她曾经怎样窥视他们的内心世界,并且看见他们的愿望。他们也总是不加掩饰地把自己心里的想法端给她。
“你觉得快活吗,雷?”等他们跌跌绊绊走进厨房以后,她问道。因为,看起来,他们已经无处可去了。他们相互之间,也已经没有可以从对方手里逃脱的办法了。除了最后小伙子真的远走高飞。而这正是她所害怕的。怕这完全是出于自然。“你快活吗?”她问道。
他太年轻也太缺乏经验了,意识不到这是妈妈告诉他她不快活的一种方法。
“你说什么?快活?”他问,样子叫人讨厌。
他不喜欢这种盘问。很不着边际,就好像打开门,发现地板没了。
她说:“我总愿意让你生活得美满。这太自然了,因为你是我的儿子,我一直感到很快活。”
她实际上是充满信心地对自己说这番话的。
“我只想别人不要来管我,”他说。
这当儿,黑乎乎的树影一直变化着。风把树的枝叶梳理成缕缕长发。也许很快就要下雨。
“可是,雷……”她靠着桌子说。
塞尔玛走进来,把那扇门随手关上,显得轻松自在。此刻她做得到这一点。因为她一直在读小时候记在一个本子里的那些滑稽可笑的事情。和所有那些幼稚可笑的往事相比,她现在显然成熟了许多。她为此十分激动。
“我们不打算吃茶点了吗?”她大声问道。
她朝镜子里面望着自己说话的那副样子,很为看到的情景高兴。至少眼下这样。
“是呀,茶点,”母亲说,就好像心里纳闷,她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个“台阶”。“我们烤点饼好吗?”
“我们?”塞尔玛问。她皱起一张脸,那样子既漂亮又好笑。“我烤的饼总是很难吃。”
母亲去拿面粉的当儿,她取来一些更让人高兴的吃食,特别是糕饼。这糕饼上面的糖霜是她亲手拿粉红颜色的砂糖裹出来的,还装饰了一朵精心制作的、软而粘的白花。
“你听说过职业学校的情况吗,雷?”她问道,开始摆上他们星期天才用的那些比较贵重的器皿。
“没听说过,”他说,声音有点沙哑。“哦,听过一些情况。”
他得从这个题目转到另一个题目——诺斯科特大妈那儿。他早晚总得离开那个地方。夜晚,大街上飘荡着人们离别时,脚步声发出的绝望的回响。
“下学期,”她说,“我要到兰德维克念书,在鲍凯家寄宿搭伙。鲍凯太太是爸爸的一个亲戚。他们曾经争吵过,或者怎么着。不过现在和好了。”
“不是吵过架,”母亲说,“人们经常慢慢地就疏远了。要叫你猜测其中的原因,总能找出许多。”
“不管怎么说,”塞尔玛说,“我要进城了。我有点害怕,雷。我要买上月票,每天都从兰德维克乘电车出去。盖奇太太也认识这家人。他们会邀请我的。这家人卖小百货,很富裕。盖奇太太正帮助做一件连衣裙,是哗叽的。上衣打着小褶,下面是条百招裙,缀着红扣子,每个袖子上三枚,背上还有一排。”
火炉里的木柴动了一下,塞尔玛被炉火映得亮光闪闪。她毕竟挺漂亮,或者说很兴奋。坐在那儿用端端正正的手指把糕饼屑弄到一起的时候,脖颈抬得高高的。这脖颈显然太细了点儿。
母亲吃着让人感到惬意的糕饼,听着这些还很遥远的事情,似乎觉得很舒服。孩子们也许该接班了吧?
雷向窗外望去,内心深处,他正和一种不公正的意念搏斗着。糕饼噎在嗓子眼里。用心险恶的雨的长鞭开始抽打一丛丛醋栗。醋栗在这一带一直长不好,尽管人们不间断地试着种植。
“那么,你穿上这件哗叽裙子要干什么呢?”他问道,还没有拿定主意采取什么方式对她笑骂一番,或者说进行自卫。
“嘿,”她说,脸通红。“我要通过必要的考试,打字呀、速记听,然后到一个证券经纪人、或者律师、或者诸如此类的什么人那儿,找个工作养活我自己呀。”她伶牙俐齿地补充着,然后抽出她的手绢。这条手绢她还一直没有用过,把它整整齐齐叠成长方形,掖在腰带上。
“然后要跟一个什么人结婚,”他说。
“我还没想过这种事儿呢!”
“你弹钢琴,”他笑着说,“他给你往回拿钱。”
他那圆润的、洪钟般的笑声——他是在突然之间发现如何发出这种笑声的——把身子震得直额。他很喜欢这种浑身震颤的感觉。他脖颈很有力,而且总垂着一双眼睑。他坐在那儿,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密集的雨丝丽线。那雨水横扫着一块块围起来的土地。黑乎乎的树木被树根牵制着,要不然总会拔地而起。
“她做什么了,值得你这样笑她?”母亲问。
“什么也没做。”他说,不再那样大笑了。“不过是无聊罢了。”
“因为你无聊,我就得做牺牲品?”姑娘说。
一种自艾自怜使她生出新的柔情,变得矫揉造作起来。这也许是出于本能。要嘛就是她听那个陌生人说了学会的。她的皮肤有一种大概是正直的人才会有的滑腻腻的感觉。
“也许我应该记日记,是吗?塞尔玛?把生活中的事都记下来。不知道那个希腊人现在怎么样了?”
“怎么又说起那个希腊人了?”母亲问,想起她已经忘记的那些事情。
“我随便想起来了呗!”小伙子说。“作为一个南欧人,他还是个不错的家伙。”
现在大雨滂沱,灰蒙蒙地笼罩着树木和房屋,雨水交织在一起又洒落下来。如果听不见雨水声,这雨看起来宛若一块坚固、密集的雨帘。可是雨声、风声,以及喷吐着的火焰,驱散了这种固态的雨的幻觉,甚至驱散了所有可以称之为坚固的东西的幻觉。
母亲想起发洪水的时候,家具都漂了起来。她忘记她站在河岸上的那种快乐。浑浊的洪水在脚边打漩,壮实的丈夫站在那条小船上。她忘记这些因为她想起世上大多数事情以及她自己生活中的大多数事情都是那么短暂。就像那个壮实的希腊青年,在田野里行走着,把干枯的谷草变成缕缕青烟。
“他是个好小伙子,”她说,瞧着自己那双厚实的、仍然不乏肉感的大手,手上戴着黄色的结婚戒指。“是个好小伙子,”她说。就好像这样一重复,别人就不会谴责她将自己的思想隐匿起来。
没有谁责备她,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或者思想的世界。
小伙子开始害怕这种与世隔绝的孤独了。最终,一切都将归结于此。他希望用一种运动代替他的恐惧,于是站起身来,从厨房走出去,在大雨中跑着,经过他曾经和希腊人扭打的那间棚屋,跑进草料棚。从前,父亲经常从盛饲草的箱子旁边把熟睡着的他抱起来,把他的睡意摇晃掉,就好像那是沾在他身上的草料末。睡意朦胧之中,他看见父亲,还有阳光,站在眼前。然后,他们就在一起谈些有趣的话题。
父亲现在又在那儿,等他看见已经太迟,躲避不及了。父亲正俯身在一只铁桶上,搅拌着谷糠煮成的饲料。墙上挂着些盛润滑油和药膏的瓶瓶罐罐,有时候会被老鼠打翻。父亲拾起头,也立刻看出他被儿子堵在这里了。他肩上搭着雨地里一直披着的那条口袋。这条口袋看起来起不到什么防雨的作用,不过是精神上给人一种慰藉罢了。
他抬起头,把手上沾着的湿乎乎的谷糠甩回到铁桶里。“风向正对,”父亲说。他端出这几句嘴边的话,似乎这样就更安全些。“如果不下三天,就得下三个星期。储水池里的水位已经很低了,”他说。“这雨对玉米有好处。”。对于这小伙子,天气跟水果、蔬菜一样,都无关紧要,甚至可恨。但是他带着几分勉强安慰自己,父亲现在选择这样的话题,他是高兴的。他们俩都不想对小伙子突然闯进这间棚屋做一番解释。
在那块围起来的、灰蒙蒙的田地里,风继续刮着屈从于它的意志的雨。在风雨的喧嚣声中,一株黑乎乎的树倒了下来。不过离得很远,没有听见它倒下去的声音。
现在既然事物因为它们自身的存在而开始受苦,对造成那些行为的原因似乎就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加以解释了。只要处于同样脆弱的境地,人们的灵魂就会在暴力面前团结起来。
窗户上结满了蜘蛛网。小伙子把脸贴在一块窗玻璃上,那呆滞的、珍珠似的光从那儿照进这间昏暗的棚屋。
“也许还会发我们这儿曾发过的那种大洪水呢!”他说。“就是你和妈妈讲过的那场。我真想看看,”他说。他的声音在窗玻璃上变得空空洞洞。“东西在水上漂着,房屋被洪水冲跑。我想看看树被连根拔掉,或者被雷劈了。人们说闻得见被雷击了的树木发出的那股味儿,是火药味。”
父亲觉得一阵剧痛,停下手里的活儿。因为在正常情况下,他可以在自己的活计中,在那暖烘烘、潮乎乎的麸皮中,找到一个避难所。
“发洪水能对你有什么好处?”他问道。
“开开眼嘛!”小伙子说。
在建起他的家园之前,那些可怕的事情也曾使斯坦·帕克十分高兴。可是那以后,这种事儿便让他惶恐不安了。他觉得他被骗了。然后,等他接受了这种惶恐,又过了一些年之后——晚多了,不过也许还没到现在——和这个心绪烦乱、充满敌意的男孩,也就是他的儿子,一起待在这个棚屋里面的时候,这些可怕的事情就开始照亮上帝那许多张面孔的另外一方面;好的和安详的一方面。
如果他能径直走到儿子跟前,告诉他这些事情,他现在就会这样做。可他是个慢吞吞的、总爱陷入窘境的人,手上还粘着麸子,也就罢了。
小伙子向四周瞧了瞧,觉得父亲离他太近了。他不愿意让人碰他。这间棚屋寒怆的、熟悉的轮廓在他的周围隐隐呈现出来。他真想把墙壁踢倒,连同他的父亲——这个谦恭的男人那张脸。倘若不对他心生厌恶,他本来也会爱父亲的。
“我们得把你从班加雷那个鬼地方弄出来,”父亲变换了话题。“我也许不该把你安置到那儿。”
“我可没让你把我弄出来,”小伙子粗声粗气地说。“我在哪儿都能适应。”
这是不是真话还得进一步证实。
雨停了,风徐徐地吹,不再奔腾呼啸。主要的是,所有的声音都不再那样搅得人心神不安了。雷·帕克又离开那曾经是他家的地方。他低着头,手插在口袋里,踏上那条公路。整整一下午,那纠缠不清的种种激情和冲动都平复下来至少暂时缠在一起放在一旁了。
他的父母认为,像这种事情总得发生。而且很高兴,没有更令人困惑不解。直到后来,先是诺斯科特太太,后是那位做鞍具的老师傅贾漫先生都来信询问他们的儿子上哪儿去了?打算于什么?
看起来雷出走了。
没过多久,他从布里斯班写回一封信,信上说:亲爱的妈妈:
我一时冲动跑到这里。我认为,我来这儿是做对了。不管挪动得是否好,反正我得动动地方——正如父亲说的那样。只不过往哪儿挪动得由我自个儿决定。
我在这边海岸的一艘轮船上工作。我在厨房干活儿,厨师是个中国人,但很干净。他送给我一个珍珠贝,上面刻着些玩意儿。我给您保存着,这正是您喜欢的东西。
啊,妈妈,高兴点儿。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事情。尽管这种沿海岸航行的生活也够丰富的了。夜里我醒来,看见起重机在装载货物,要不就是看见马给赶上跑道。如果愿意,我可以跟一位先生到北方领地去。他愿意雇我到一个农场当工人。但是我想,我不会去的。我愿意到处看看。我哪儿都想去去。昨天夜里,我梦见向那些海岛游去。好像是含磷的油海。我一丝不挂地游啊,游啊。水里亮光闪闪。可惜还没游到那儿,就醒了……
父亲接过这封信读的时候,说:“这很自然,艾米。”
他把信交给妻子保管。因为除了账单和商品目录册,他们还不习惯收到邮件。他想起青年时代,他是怎样轻而易举地把衣服套在身上,让自己忘掉赤身裸体的样子。那时候,无论他走的哪步路,几乎都不是自个儿决定的。可是这并不是妻于此刻想听的话。
她发现,他像平常危急时刻那样,让人失望。
她说:“你可真行,什么事儿都不会让你心烦。”她的声音因为这种责备的不公正而陡然提高。因为她也是突然陷入这样一种心境的。
他走了,从她身边溜走了,就像一粒豆子从豆荚里蹦出来,消失在茂盛的青草里一样,那样轻而易举,那样自然而然。如果在她意识到这一点的刹那之间感到一阵剧痛,以后的许多天里,又时常为重新袭来的痛苦折磨,那或许是因为心里空虚所致。尽管她确实还记得那个穿短裤的毛头小小子,记得那个满脸平静、充满信心、偎依在她怀里大口大口吃奶的婴儿。因此,她时常站在窗口哭泣。大多数时候是在黄昏。周围的景物变得模糊起来,她自己也渐渐解体被吸引向前。年华像风中飘拂的裙子或者头发,在她的身后流走。那时候,情形有点儿可怕。她那张胜失去了人们痛苦时的那种苍白,变成一块陷入沉思的头颅骨,或者只剩下一张面皮。
我对雷注意得太多了,对塞尔玛却注意得不够。艾米·帕克说——从沉思中唤醒自己。说到底,女孩比男孩更靠得住,而且姑娘家更需要母亲的关照。
塞尔玛离家到悉尼上女子商业学校的时候,母亲给女儿收拾箱子。她把特意为这次别离做的一个香袋放到箱子里面。怕女儿夜里肚子饿,还放了几包巧克力;她寻思女儿会怀着感激之情吃这些巧克力,手窸窸地抚摸着包糖的银箔,思念她的母亲。
临行前那天夜里,艾米·帕克走进女儿的房间,把嘴贴在她那颜色浅浅的长发上,抱着她,说道:“谁能想得到,塞尔,你会孤身一人待在城里。不过,你一定不要着急。”
“我会好好的,妈妈,”这个总是冷冰冰的姑娘说。妈妈这副样子让她吃了一惊,她急于从她的怀抱里解脱出来。“再说还有鲍凯太太呢!爸爸说她是个好人。尽管从前为了什么事情他们之间有过误会。”
“啊,是的。有鲍凯太太,”艾米·帕克说。“可是这跟在家总还是不一样。”
隔着上层睡衣,她抚摸着女儿瘦弱的、有几分神秘的身体,心里奇怪莫非这就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焦灼不安传到姑娘的身上。这个夜晚,她咳嗽得很厉害,不得不烧了一点点她为了防备这种发作而准备的药粉。天亮之后,她从床上爬起来,在药粉带有苦味的烟气中摸索着。早晨,刺骨的凉意像刀子一样,深深地切割着这个充满激情的姑娘。她赤裸着身子准备洗漱的时候,颤抖着畏缩不前。但是她很高兴。要想获得最终的、完美的形象,所有这些不快和痛苦都是必须的。
塞尔玛在班加雷搭上火车。她穿着一套灰颜色的制服,头戴一顶很干净的帽子。大庭广众之下,她从来不显得紧张。父母亲用那辆福特牌小汽车把她送到城里。他们站在车厢窗口旁边,不知如何是好。父亲没有做什么努力,因为眼下的局面他已经没有能力控制了。有好长时间,母亲摆出一副权威的架势,喋喋不休地叮咛女儿。可是终于到了她在那顶挺大的黑帽子下面低下头的时候了。她不得不强迫自己承认,孩子们都已经长大成人了。她怀着一种感激,甚至是谦卑,接受了女儿在她唇上留下的最后一个吻,心里想,这是否意味着爱?她很愿意相信就是这么回事儿。
姑娘最后望了一眼母亲挥动着的手帕,感觉到一阵告别少年时代的痛苦。那一闪而过的枯燥无味的村野的景色越发使这种痛苦难以忍受。最后,她静下心来,希望从别人脸上看到自己的映象。而试图在这样的“镜子”里解开它的奥秘,则又是一种新的非份之想了。
就这样,塞尔玛·帕克到了城里,进了女子商业学校,而且是一个功课很不错的学生。她和打字机上那个每打完一行就响一下的铃一样可靠。她总是看着屋子那头压根儿就不存在的东西,把滚筒往后一甩。不是忿忿然,而是充满了轻蔑。她打出来的文件,总是连一个污点也没有。她确实非常干净。她那修长的、略呈椭圆形的指甲是粉红色的。她身上散发着一股熏衣草香水的味道。她把香水放在书桌抽屉里,十分仔细地洒在那双干净的手上。她那细细的、白皙的手腕上戴着一只小小的金表,不算贵,但很雅致。她的皮肤非常白,白得几乎像是有病,而且对别人那种老于世故总是很敏感。因此,当她的朋友吉纳维芙·约翰斯顿跟她开玩笑,弄得她满脸飞红的时候,很难说清楚是因为高兴还是出于羞怯。
塞尔玛·帕克第一次见到吉纳维芙·约翰斯顿是在商业学校。她住在邦戴,塞尔玛则住在兰德维克鲍凯家。有时候两个姑娘一起乘电车出去玩。因为乘电车既便宜又可以消磨时间。这种旅行对于塞尔玛来说至关重要,因为这愈发突出了她的自由。松松垮垮的电车叮叮哐哐,摇摇晃晃。在这样的夜晚,人们常常突然爆发出一阵笑声。两个姑娘坐在一起,觉得她们的头发在那有股咸味儿的空气中变得潮乎乎的。她们是朋友,但相互之间又不是特别喜欢对方。她们在车里摇晃着,为自己的摇晃而发笑。坐在她们对面,或者从她们身边走过的男人们的膝盖骨蹭着她们的膝盖。吉纳维芙·约翰斯顿喜欢瞅着男人们。她是个皮肤黝黑,有点儿邋遢,胸脯挺得老高的姑娘。她急于慷慨大方地奉献给某个男人。塞尔玛却总是把头扭过去,用突然变热的手抓着她的手提包。很难说塞尔玛就不具备这种慷慨大方。要嘛,她把自己看得太高,要嘛是心里害怕。
最后,这种性格和气质上的不同使得塞尔玛和吉纳维芙之间的友谊冷淡下来。塞尔玛怕跟这个黑不溜秋、邋里邋遢、胸脯丰满、嘻嘻哈哈的姑娘待在一起。男人们的眼睛总爱往她身上膘,往她那潮乎乎的、有盐味儿的头发和在电车里晃荡的Rx房上瞟。跟她待在一起,夜色简直太强大了。因此,塞尔玛找了些根本站不住脚的理由,跟她分道扬镳了。她一个人继续坐着电车兜风。不过总是把眼睛从别人身上移开,望着灯光闪烁的夜空。这样,她依然可以享受她的自由。她说,她喜欢这座城市。她把这个花花绿绿的世界都变换成为她自己所拥有的诗。难道那沥青铺成的路、钢铁做成的车,不就是她自己进步的一个标志?就这样,她在夜晚去乘电车,从她那个分隔间望着窗口那面人们的生活,看见他们坐在桌于旁边争论着什么,或者正宽衣解带,或者剔着牙齿。即使她对自己的生活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计划,她也相当自信,认为自己不管做出什么样的选择,都会成功,而不会惶惶然,手足无措。
当她关住一扇门的时候,如果听见一阵笑声,这种自信心就会动摇。特别是男人的笑声。为了这个原因,她恨鲍凯家的那些马伕。
霍瑞·鲍凯——就是跟斯坦·帕克的亲戚结婚的那个人,塞尔玛就寄住在他家——是个驯马人,专门训练比赛用的马。他是个老实人,因此没有取得应有的成功。不过即使这样,他也曾赢过几次,给他的妻子买了金刚钻,还有一张狐皮。这张狐皮的“脑袋”在几年前的一次复活节集会时,夹在出租汽车车门里弄坏了。霍瑞·鲍凯从不打扮自己,尽管他很赞同他的妻子打扮,也赞同那些有钱人——他的顾主们打扮。他情愿穿便鞋。他总是戴硬领,不系领带。只是用一枚铜领扣把微微发黄的、浆得挺硬的领子扣到一起。他就这样在马厩里转来转去,对那些小伙予们和一两个年纪大点的人发号施令。这几位长者在养马的事情上很有经验,乃至有点目空一切。不过对霍瑞,他们还是乐于从命。因为他人很不错。
这就是塞尔玛·帕克从鲍凯那所砖房子、从她那扇窗户看见的情景。因为她的房间屈尊位于马厩这边。马厩里,是那些穿着背心的小伙子,他们手里提着水桶,装满亮光闪闪的水,晃来晃去,还有那几个两腿向外弯曲着的、年纪大一点的人,以及那些油光水滑、膘肥体壮、直打哆嗦的马。
霍瑞·鲍凯要塞尔玛一定不要客气。他在她来这儿的第二天,就给了她一盒巧克力,上面用粉红色的缎带系了一个很大的蝴蝶结。他还说,她可以专门挑一块特别软的给他。他是这样一种男人;喜欢煞费苦心地对姑娘们大献殷勤。他喜欢下午一边嘴里嚼着巧克力,一边看头上扎着蝴蝶结、手腕上戴着手镯的年轻姑娘,喜欢跟她们开玩笑,惹得她们格格地笑。但是他和这些姑娘们的关系没有半点儿见不得人的地方。她们格格的笑声和对他馈赠的那些小礼物的接受,使他那种近乎幼稚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他似乎属于这样一派人,认为女人是一个不同的“品种”。而这种观点很适合一部分女人的口味。
塞尔玛·帕克很快就意识到霍瑞·鲍凯和蔼可亲,但无足轻重。她学会了坦诚地、毫不戒备地接受他献上的殷勤,对他开的玩笑哈哈大笑。
“可怜的老爷子,”鲍凯太太说,“他这人太好了。”
就好像他正受着病痛的折磨。
鲍凯太太是伯特家的人。她就是莉莉——那三个姑娘中的一个;斯坦·帕克没向她们求过婚。为了这个原因,她养成一种习惯,总爱怀着很可笑的容忍,眯细眼睛看塞尔玛,似乎是为了看得更清楚一点。不过,你不能说莉莉·鲍凯是个坏人。她徐些胭脂,但这算不了什么。她喜欢傍晚有几位朋友来作客,喝一杯什么,最好是烈性黑啤酒。她取下手上的戒指,坐在一架坚式钢琴前面,边弹边唱些老歌。
你喜欢鲍凯太太吗?你一直没提这事儿。塞尔玛的妈妈在信中这样写道。
鲍凯太太挺好,她很善良。塞尔玛在信中对妈妈说。
鲍凯太太一边把她的粉往塞尔玛脸上搽,一边对她说,必须叫她莉莉姑妈。可是塞尔玛拿定主意,不用教名称呼她。她认为她并不需要永远和鲍凯家保持亲密的关系。她已经觉得自己陷入了某种更高形式的不安之中。
因此,她未置可否,回自己的房间,擦抹她的指甲去了。
塞尔玛从商业学校毕业之后,很快就找到了工作,是在一家海运商行里当初级打字员。这并不是她理想的工作,但眼下也还凑合。很快就明显地看出,她的工作干得非常出色。于是,一些特别费事的工作就交给她来做。结果招来别人的嫉恨,而那些人其实并不想做这些工作。但是她并没有被他们吓倒。这时,她剪短了头发。当她拿着一页刚打出来的蜡纸,从两行办公桌中间走过去的时候,或者手里拿着她的毛巾和肥皂从盥洗间出来的时候,她那直挺挺的脖颈是无懈可击的。
她有时候也确实想家,比如在那半小时的午饭时间,吃着凤尾鱼三明治的时候。对家乡的思念所引起的不安使她苦恼,但又无法避免她母亲的形象一直在心头出现。她确实应该得到女儿的爱怜,尽管她的衣服难看,做起事来总是笨手笨脚,不是碰翻桶就是打碎罐,要嘛切白菜时割破自己的手,而且一张脸经常傻呵呵地追寻着那些稍纵即逝的念头。塞尔玛觉得自己不能从这当中解脱出来,尽管对她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塞尔玛·帕克经常因为对母亲那种羞涩的令人烦躁不安的爱而变得浑身燥热。父亲是个男人,除了经济上的事情,别的用不着多考虑。父亲那张脸显示出,他完全沉湎于某种遐想,而且在那思想交锋中,他被击败了。因此,就可以对他轻视。此外,他也不明白父亲需要什么。对于那些她所不了解的东西,她既轻蔑又害怕。后来,她想起父亲皱巴巴的脖颈,便又被父女之情揪扯回来。他那手上的裂缝扯住了她的衣裙,于是,她不能逃脱了。倒不是想从她的双亲的低下的社会地位逃脱开,而是想逃脱开他们的谦卑。这最终大概还不至于过分残忍。
她总是把她那个淡而无味的三明治掉下来的碴儿归拢到一块儿。这个三明治已经足够她吃的了。她还总把三明治可怜巴巴的皮儿包进一个小纸包里。因为她不爱吃面包皮。
塞尔玛根本不想她的哥哥,早把他从自己的生活中排除掉了。而且告诫自己,他是不愿意花时间来她这儿的。
有几个挺不错的人已经发现塞尔玛·帕克是个好姑娘。其中就有高夫两口子——杜瑞尔盖女邮政局长的朋友,或者更确切地说只是熟人。他们虽然只经营小百货,生意还算兴隆。他们不用再穿着大褂站柜台了。压根儿不于这种活儿。高夫夫妇住在郊区一个比较富裕的区域,虽然不是最好的。他们有许多油光锃亮的家具,包括一个附设酒柜的放烟具的桌子。你得爬在地上才能从那柜子里面取出一瓶香蕉鸡尾酒。洗手之后,塞尔玛·帕克用手指拨弄着他们的手巾。手巾上绣着“客人”的字样。字是螺旋形的,宛若三色紫罗兰,相当艺术。高夫夫妇喜欢晚上找朋友来聚会。不是什么正式的晚宴,只是打打桥牌,穿着也随便,不必穿夜礼服。塞尔玛很快就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了。她很有点“眼观六路”并且根据这种观察采取正确态度的天才。就好像一到这场合,她的四肢就成了蜡做的,可以随心所欲。她也很善于词令,那些俏皮话就像是从她自己嗓子眼里冒出来似的,而不是从别人那儿学来的。她做这一切的时候,被那么多的新发现、那么多的可能性,以及那么多令人惊讶的事情而激动。
星期天,鲍凯家来了个年纪挺大、举足轻重的牧场主。他摸了一阵子他那匹马的肢关节,并且跟这位驯马人谈论了一会儿这匹马在赛马场上的前景之后,对塞尔玛·帕克的相貌赞美了一番。这当然挺蠢。但是他的靴子锃亮,衣服尽管随随便便穿在身上,料子却很贵重,给她留下深深的印象。她记得他的名字叫莱特奥诺,尽管后来再也没有见过他。
坐在鲍凯家的窗口修指甲的时候,塞尔玛有许多事情要想,许多东西可看。马儿被拉过来拉过去,或者傍晚,踢着马厩的门,在飞扬的尘土中喷着鼻息。傍晚,有些小伙子转来转去消磨时间,或者玩纸牌,掷硬币。院里那些小伙子们胳膊抱着脑袋顶脑门儿,做着互相折磨的游戏。他们用沙哑的声音大笑,抽烟,说笑话,做些下流动作。尽管窗口站着个姑娘,或者正是为让她看见才这样做。她对这些都不以为意。谁也不跟霍瑞·鲍凯家这位高傲的亲戚讲话,除非不得已。那时,便称她为小姐。他们从来不敢放肆,最多远远地嘴对着树莓打个口哨。这当然是soledeVIVre的一种表情。
当然,还有个柯莱。
她的生活方式已经开始让她破费了——一办公室给她提了工资,她买了一件染色兔毛短大衣——也就是这时,柯莱第一次跟她讲话。事实上,他很有点目空一切。他从鲍凯先生亲自修整的那块草坪走了过来。他穿一双橡皮底帆布鞋,踩着杂乱的草,走得很快,腰板挺直。她注意到他屁股一扭一扭,摆动着两条肌肉发达的、无意之中显示出傲慢的年轻男人的胳膊。他把下巴抵在窗台上,说:“今儿晚上能和咱们会会面吗?塞尔。”
她望着他,嘴张着,嘴唇不显得那么薄,好像被什么叮了一下。她既感到震惊,又引起了兴趣,同时还有点儿害怕。
她望着他。他年纪比她小,这就更糟。但是他那张脸五官端正,白里透红。他也许会犯罪,但那大概也不会是故意干坏事。
“说呀,”他献殷勤地劝说道。
“不行,”她说,希望自己能转过脸去。“对于你这种厚脸皮的男孩子,不行。”
她想打垮他,一本正经地板着面孔,望着他放在窗台上的两条胳膊。
“啊,”他说,“我可不是一堆马粪。抓抓我,瞧瞧咱们的本色。我允许你用把叉子。”
“我要告诉鲍凯先生,”她说。
他笑了起来。她看得见他那一嘴大牙。
“不开玩笑了,”他笑着说。“我给你带来个口信,”他说,“你该怎样报答我呢?”
“什么样的口信?”
她挫着指甲,小心翼翼地不把目光落在可能引起她注意的任何东西上面。脑袋像滴答滴答的钟摆,不由自主地晃动着。这已经开始成为一种她简直要喜欢的游戏了。那股浓烈的涂抹剂和干草的气味熏得她烦躁不安,小雌马的嘶叫声在驯马场木栅栏后面的沙土地上回荡着。
年轻小伙子开始抠窗框缝隙里的油灰。
“什么口信?”她问道。
倚着热烘烘的墙,他挪动了一下身子,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懒洋洋的、很沉着的架势。
“你哥哥捎来的,”他说。
“我哥哥捎来的?你怎么认识我哥哥?”
“啊,”他说,“星期六,我在沃里克的农场见过他。”
“不会是我哥哥。我哥哥在北边。”
“可是他最近回南方来了,明白吗?”
“我简直无法相信你认识我哥哥。”
“你难道不是雷·帕克的妹妹吗?”
“是的,”她说,“可是……?”
“雷说:‘告诉塞尔,最近哪天,我要去做一次社交性的拜访。’”
她坐在那儿思索着,又成了镶嵌在窗框里的一个瘦小姑娘。她的心被搅乱了。有什么事儿要从这窗台闯进她那间小屋,打破她幽静的独处。
“哦,”小伙子说,“我还以为见到哥哥,你会高兴呢!”
“晤,”她说,“我会高兴的。”
她把她那张椅子往后推了推。小伙子挪动着脚步要走了,他意识到她年纪比他大。在大多数情况下他只不过是个孩子,他个头儿挺大,喜欢摆出一副与他的块头相适应的架势。可是此刻,他不知道该怎样继续谈下去了。于是一双胶底帆布鞋踏着松软的草坪,扬长而去了。
塞尔玛·帕克被搅得心神不定。她走进起居室,在她的这位远房姑妈莉莉·鲍凯那张热那亚天鹅绒小沙发上坐下,翻着一本杂志,瞧那里面新娘和家具的照片。那种她所无法达到的奢华,使她连气都喘不过来。而可能失去立足之地的忧虑又引起一阵最初袭来的痉挛。她咳嗽着,杂志哗啦啦地翻动着,许多色彩明亮的画页打开又合上。渐渐变暗的光线带来椰子冰淇淋和童年时代甜甜的忧伤。她站起来,变换了一下姿势,好让呼吸更畅快一些。然后,在莉莉·鲍凯那架钢琴前面坐下。钢琴的胡桃木饰面上流着蜡泪,那是上次开歌咏会时留下的。塞尔玛触摸着琴键,一首首乐曲带着感情,甚至带着一点儿天赋又从女邮政局长的办公室回到她这儿。她也许本来可以成为一个音乐家。只剩下一个人的时候,弹得相当出色的乐曲会从她的手指间流出。她应该有,或者将要有一架大钢琴。钢琴上面摆着一个插满各色花朵的花瓶,和一张她穿着晚礼服的照片。某个男人——她的丈夫,长得啥样儿现在还很难说清——走进来,一双干燥的手小心翼翼地抚摸着她的肩膀,向她表示他的赞誉。
“在你这样的年纪,应该出去玩玩,塞尔,”莉莉·鲍凯说。
鲍凯太太吃了一片阿斯匹林之后就一直躺着。她刚搽过胭脂,为了健康的缘故,还一仰脖儿喝了几口白兰地。所以看起来容光焕发。她在那儿听过或者看过,不同年纪的人应该有各不相同的活动这样一种说法,便“照本宣科”地做。她忍着偏头痛,在一片昏暗中望着塞尔玛。如果仁爱之心允许,她会把她看作一个可怜的小东西。莉莉喜欢那种爱热闹的姑娘,喜欢她们不断地驰骋在情场上寻欢作乐。如果不是怕跟丈夫不和,以及她的道德规范——这规范使别的男人们泄气——她自己也会卷进去显显身手。于是她就请人来,用钢琴伴奏着正正经经地唱起来。
莉莉·鲍凯说:“我们的父亲在尤罗加开铺子的时候,交往真多。我们三个姑娘从来就没感到过不知所措。那是个小镇子,可是那里挺活跃。总有奶牛场的农民们,有我们父亲做生意的合伙人经过我们那里。你的父亲也从他那个地方来。对了,我还记得他打坏盥洗盆的那个晚上。是的,”她说。
“不过,我能这样就心满意足了,”塞尔玛说。她坐在那张硬硬的长凳上,那里面似乎包藏着那些民歌、小调。
她不再弹什么了,除了最后流水似地弹了一会儿音阶练习。因为她自我欣赏的音乐已经被人打扰了。
“如果你觉得心满意足,那就是心满意足,”鲍凯太太边说边把一个灯罩里面的水珠甩出去,那是在一次晚会上弄脏的。“不过你要注意,不对别的事情也做一番尝试,你就不会知道那是什么滋味。”
然后,她出去烧晚饭了。这天傍晚,她吃到一块非常好的牛排,上面有薄薄的一层肥肉,正好使得这块漂亮的肉显得油津津的。很明显,男人们必须吃点儿肉。
这天晚上,塞尔玛。帕克只吃了一点儿东西。好几天,她一直不想吃饭。她想是否应该写封信,告诉妈妈雷现在就在城里。不过她没写,吃不准该说点儿什么。后来,雷就来了。
“我是雷·帕克,”他在台阶上说。
“啊,好哇!”鲍凯太太说。“你长得像你父亲,或者像你母亲?我就搞不清楚了。你妹妹会高兴的,她刚回来。毫无疑问,她会请你留下来吃点儿什么的。你瞧,我正要出去。”
事实上,她正往她那双相当小的手上套一双小山羊皮手套。她很为自己那双小巧的手而骄傲。
“如果不方便的话……”他说。
他是个膀宽腰圆的、坦率的小伙子,皮肤光洁,越发容易博得别人的信任。他抬起头望着,满脸信任——对那些关系不密切的人,他总是做出这样一副表情。
“如果不方便的话,”他说,“我可以下次再来。您是莉莉姑妈吧?”他问道,脸上现出一丝勉强的微笑。这个微笑有一种粗俗但又显得颇有经验的魅力。
“算个姑妈吧,”鲍凯太太承认了。
“爸爸经常说起您,”他说。
“哦,”她笑着说。这话她信因为以前别人就告诉过她。“谈谈往事挺好嘛。”
他本来可以继续博得她的欢心,可是她又胖又丑。
塞尔玛在起居室接待了她的哥哥。他们坐在鲍凯家的沙发上,沉默时,感觉到它所承受的压力。沙发里的马鬃在膨胀,热那亚天鹅绒小沙发上的图案窸窸地响着。塞尔玛希望他快走,希望她所有的亲戚都不要来打搅她,让她在自命清高中沉思默想。但是雷还得向她介绍一下他自己的情形。看起来他要在悉尼待下去。他已经在一个以卖赛马彩票的人那儿找到了工作——当办事员。钱不算少,可他还在找别的工作。
塞尔玛研究着起居室里小沙发的花饰边儿。
“你一直恨我,塞尔,”他说,颇为优雅地点燃一支香烟。
因为她从来没有看见过他这样点烟,觉得十分气恼,就好像他是从什么人那儿偷来这个姿势的。
她生气地动了动,曲起膝盖,把一双干净的脚并到一起,说:“我不恨你。”
“也许是因为日记的事儿,”他长长地吐了一口烟。
“呸!”她说,“我早把那码事忘了。不过是个孩子的时候,在日记里写了几句傻话。”
但是透过依稀的青烟与记忆她还记得自己对那个希腊人的钟爱之情,这也真是件怪事。
“有些人不喜欢你太了解他们,”他说。
“你都了解我些什么?什么都不了解,不了解!我们可能根本算不上亲戚,可事实上却是兄妹。”
当他们坐在只有着一种让人不安的共谋气氛的起居室,或者说“等候室”里,这样互相斜瞧着的时候,是否了解对方某些事情,既是可能的,又是可疑的。或者他们是否就了解自己身上穿着的衣服下面的那个自我呢?他们会走上一条什么样的道路,或者漂向何方?疑问使得这位年轻小伙子烦躁不安起来。他站起来,四处走动着,摸摸小摆设,朝盒子里头瞧瞧。姑娘一双手紧紧握在一起,放在膝盖上面,捏着手绢团成的那个热烘烘的球。
“你觉得你能一直在这儿待下去吗?”哥哥问道,对她的回答并不怎么感兴趣。
“当然能,”她说。
如果建议她不去完成她一直想要完成的事情她还会觉得义愤的。
哥哥却要谈论他们以前共同居住过的那个地方。
“你还记得奎克莱依家那些人吗?”他问。
“我没想过他们,”她冷冰冰地说,“不过也没忘记他们。”
她不愿意被他拉回到往事的回忆中去。
“她真是个丑陋的老妖婆,”他说,“患甲状腺瘤的那个。”
他感到厌恶,但也感到几分伤感。
“可是干净,”他说。“你能看出她是怎样擦洗那张桌子的,几乎把桌子的一半都让她擦掉了。我记得他们家壁炉炉台上的花瓶里插着一个琴岛的尾巴。我对他们那个傻兄弟说,要是他给我那个琴鸟尾巴,我就给他六只喜鹊蛋。他同意了。可我没把蛋给他。他哭得简直要疯了。”
“你为什么要骗他?”姑娘无精打采地问。
“我也不知道,”他说。“我想要那个尾巴,可又没喜鹊蛋。”
在这样的光线之下,这话用他那好听的声音说出来似乎很合乎逻辑。因此,姑娘又把头转了过去。她不想看见多尔·查克莱依那张朴素无华的桌子。因为在这张毫无装饰的桌子面前,她也变得可疑了。以往不诚实的行为,以及她仍将做出的不诚实的事情,在心里翻腾。
“我想,这儿没有足够的吃喝,来人就管饭,”她说,想支走他。
可是这个年轻人现在既然已经把自己少年时代的“罪恶”讲给妹妹听了,就很希望能跟她呆在一起。他意识到某种真实的东西已经终于在他们之间建立起来了。因此,他不想放弃这一切,说道。“好吧,我不是来吃饭的。”
全然忘记他就是来吃饭的。
不一会儿,霍瑞·鲍凯进来了,只得见见这个年轻人——他的亲戚。
“真是个好小伙子,”霍瑞说,他把戴着一个有弹性的金属臂章的胳膊随随便便地搭在年轻人的肩膀上。“好小伙子,是个你爸爸可以因你而骄傲的男子汉。”
这个霍瑞一表示对什么事情深信不疑,说话的时候嘴角就渗出一滴唾沫,顺着一条皱纹流了下来。这个老头在某些地方让人讨厌,但人还不坏。他的马要是扭伤了,他总要哭。而且嘴里喷着唾沫星子,向马快们发号施令,最后抓过那瓶涂抹油亲自查看受伤的腿。手颤抖着抚摸马的韧带或者关节,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现在,作为一种感激的标志,他想揭示自己最温柔、最脆弱的那一部分。他想用雷·帕克谈谈马的事情。他站在那儿,仍然把胳膊搭在小伙子的肩膀上,要不然就得取一种非常拘谨的姿势,这是疝气病作怪的。等他再多了解雷一点点,就要跟他谈他的疝气了。霍瑞很想有几个孩子。现在他就是按照想象中对自个儿孩子的那副样子对待雷的。怀着略带伤感的亲密坦诚相见,没完没了地说些心里话。这自然使这位并非他儿子的年轻人陷入困窘。被迫接受这种窘境,他倒也想象个儿子似地行事,可又办不到。这使他倏忽间现出厌恶的神色。这神色应该有,但是正常情况下他并不显露。这位驯马人却因为太高兴了,除了他愿意看到的,什么也没看到。
啊,上帝!塞尔玛在心里说。
因为霍瑞姑父已经开始给雷讲一次赛马了。
“等唐。安东尼奥跑了几弗隆之后,”他说,“也许没跑这么远,一匹叫哈考特的马造了上来,还有一匹叫坎塔卢普的……啊,不是。是‘女巫’……乔治·艾博特干了件滑稽的事情。那时,我没有多说什么,可我看得一清二楚,在心里盘算着,瞧着。我看见乔治转过头朝肩膀后面望着……好像是这样……右胳膊肘耷拉了下来。我说,这事儿挺滑稽嘛!我对赛克·多科说——赛克也站在那儿。可怜的老家伙,第二年长了个瘤子死了——我记得我对赛克说:‘我看到的你都瞧见了吗?赛克。’‘啊,霍瑞,’他说,‘这就要看你看见什么了。’因为赛克是个非常细致的人。他正是你称之为大好人的那种人。就这样,哈考特越追越近,坎塔卢普……哦,不,是‘女巫’……”
这时,莉莉·鲍凯走了进来。她已经摘掉她的狐皮围脖,在卧室飞快地搽了点粉。她说,要开两瓶烈性黑啤酒,对斯坦的儿子到来表示小小的祝贺。而塞尔玛应当想到的是,她打开冰箱门立刻就能看见最底层有一块牛腿肉,和半只鸡。
鲍凯夫妇非常喜欢雷。他们贪婪地望着他从那只冷鸡上撕下骨头,嚼着棕黄色的鸡皮,对他的青春活力充满了饥渴。他们找理由想让雷讲点奇闻轶事。
雷很尴尬。他带着几分羞涩,眼瞅着他那个盛满了的酒杯,给他们讲了一两件事。很明显,他最喜欢的话题已经成了跟这个老头谈赛马了。他问霍瑞,埃戈卡帕得金奖杯的可能性大不大。老头刚吃了一叉子焦黄的肥肉,嘴唇油腻腻的,就了一片红红的牛肉,又被半只盐渍的洋葱辣得嘴里发出怪声音。他看着那片他正切割着准备吃下去的面包,承认埃戈卡帕得金奖杯的可能性很大。
雷走了之后,鲍凯老两口盼望他再来。他确实来了,而且经常来。他们三个抱成一团,建立了一种新型的、相互刺激的,几乎是充满了激情的关系。
“你哥哥一点儿也不像我们想的那样,”莉莉·鲍凯对塞尔玛说。“你父亲一直是慢性子。哦,我们都喜欢斯坦。可他慢慢吞吞。我们都说,是你妈招赘了他。”
“雷到底是个啥样儿,很难说清楚,”塞尔玛说。“我觉得心里明白,可就是说不出来。我想,也许因为我是他的妹妹,对他有偏见。”
“你真是个古怪的姑娘,塞尔玛,”莉莉说。
这当儿,塞尔玛仍然受雇于那家航运公司办公室。在那儿,人家对她敬而远之。她的铅笔一直是削得最尖的。如果哈勒兰小姐手里正有活儿——她的活儿总是完不了——老板就把帕克小姐叫进去,向她口授一封信。她很快打好,从打字机上扯下来,没等富尔布拉特先生打完电话,公文格里便放好了那张超然、冷漠的纸。不过她不跟人开玩笑。
后来,正在进展顺利的时候,塞尔玛·帕克突然离开那家航运公司,在一个初级律师那儿找了个职位,工资比先前还低。她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要这样做,只能说不得已而为之。也许是因为她觉得这个差事比较自由,也没有时间限制。许多女委托人都穿着裘皮大衣,戴着珍珠项链。丈夫领她们出去的时候,用于燥的手搀扶着J做出一副社交场合小心谨慎、亲亲密密的样子。
在这种环境工作,她在鲍凯家的生活就变得越来越索然无味了。牲口棚里散发出的尿臊味和她洒在修长的手上的熏衣草香水的味道相互冲撞。戴头罩的马被汗毛很重的老马伕拉着,或者被年轻小伙子们骑着,迈开机械的步子侧身而出。它们弯腰曲背,一副任重道远、目空一切的架势。所有这一切,没有一样和塞尔玛·帕克有关系,或者被她所关心。但是,事情就摆在这儿。那些男人们样子粗野,从黄牙齿的豁口吐唾沫。还有那些打打闹闹的小伙子,像柯莱——那天充当“信使”,跟她说过几句话的那个小家伙。
雷有时候来看柯莱。他似乎是他的朋友。到了马厩,为了舒服,雷就取掉领带。他趴在柯莱的肩膀上,研究星期日报纸副刊上登的赛马表。他们俩分享着心里的秘密,话题有时是严肃的,但有时候,从他们身体的动作和手势看,是下流的。有时候,在星期天漫长的下午,砖烤得灼热,猫熟睡着,雷就在鞍具室里一张铺着麻袋布的破担架上和柯莱摔跤。就像当年他跟那个希腊人一样。只不过现在轮到他这个年轻人控制这个小家伙了。他挣扎着,终于叫喊起来,企图从自己的软弱所造成的屈辱中逃脱。姑娘已经养成一种颇有点神秘的习惯。她总坐在窗前,在这种场面开始之前,便放下了百页窗。她的愤怒和优越感使得她宁愿把自己门在这种牛皮纸似的昏暗中。一只绿头苍蝇也无法从这昏暗中逃脱。
有时候,塞尔玛独自去听音乐会。她的音乐由于她那种冷漠的天性,也由于对学下去的后果感到害怕,一直没有长进。这对于她是件悲伤的事。不过她还喜欢沉湎其间,让音乐的声浪在她心中激起一种优雅的悲伤和自艾自怜。她被小提琴的琴声完全陶醉了。
有一天晚上,她在大街上碰到她的朋友吉纳维芙·约翰斯顿。她不如以前那么体面了,不过见到塞尔玛她很高兴,甚至有点儿感激。她至少让她吃了一惊。吉纳维芙边吃棕色的炖肉和煮南瓜,边告诉塞尔玛她小产了,是跟她在温特提斯瀑布认识的一个结过婚的男人有的。塞尔玛叉子蘸着肉汁,吃得干净利索,就好像压根儿没听见她说了些什么。可是吉纳维芙一直喋喋不休地讲着。
然后,塞尔玛让自己那种优越感从这场“突然发生的灾祸”中解脱出来,说:“我正要去看交响乐团的演出,吉纳维芙。你干嘛不跟我一块儿去呢?听听音乐对你总有好处。”
“古典音乐不合我的胃口,”吉纳维芙疑惑地说。“不过要是门票不贵的话,我想这倒是消磨这个夜晚的办法。”
于是,两个姑娘就听音乐去了。或者说,吉纳维芙在那儿干坐着,塞尔玛在音乐的声浪中翱翔。她就可以在朋友一脸冷漠的时候,让自己的思想飞得很高很高。她自己的发展与演化似乎就依赖于小提琴那一段辉煌的齐奏。因此,她以一种让人头痛、眩晕的专注,倾听那段音乐。她心中那条漫无止境的、让人欣喜欲狂的小路通向漫漫远方。她自己的生活——在电车上和办公室,修着指甲,边喝茶边思忖着未来——已经不再是不可避免的了。在那黑色的深渊前面,只有小小的像珍珠一样闪光的音符洒满那条道路。那是雷,她承认,我绝不能想雷。她沿着用曲里拐弯的薄木板搭成的桥,小心翼翼地走着。在那片布满了锯齿状的树桩和丛生的欧洲联的荒凉田野,母亲和父亲又变得引人注目了。他们是多么单纯,多么令人厌烦。尤其是父亲,在他解释铁丝网的作用和母牛的疾病的时候。
这一部分我必须全神贯注地听,塞尔玛·帕克心里说,两条腿交叉着放在一起,略略俯身向前。她有时候被音乐中的难点吓住,但是由于全神贯注,她受到人们的赏识,特别是自命高贵的男人们的赏识。现在已经没有什么打击乐器的喧嚣可以使她畏缩不前了。她这位邋里邋遢的朋友,一张嘴巴在听得出曲调的地方,不无感激地跟着哼哼。她这种成功的喜悦也无法阻止她前进。铜号对那些心甘情愿的女人们发出了命令。她自己虽然有点伎俩,但也喜欢铜管乐器那种专横傲慢的风采,喜欢某些男人那种专横傲慢的态度,如果他们手脚老实,有所节制。她端来一杯奶茶,悄悄放下,让双簧管来吸吮。
即使这首大型乐曲的创作意图可以被摧毁,它的结构也是不会被摧毁的。塞尔玛·帕克穿着她最好的鞋,在音乐的穹隆之下漫游。她说,在什么地方盖一间小屋,就用自己方方正正的墙壁。也许会用作厨房,反正自己的撞击声破坏不了她的独处。于是她继续向上攀登,现在步履更坚定了。道路尽管错综复杂,甚至是重重叠叠的螺旋形,她还是跟得上那九曲十八弯的。那盘桓曲折的路上放着一面面映照出过去的小镜子,玫瑰花、家禽的粪迹尽收其中。甚至那面打碎的镜子也在那儿,把她那张银光闪闪的脸,分成许多个碎片。但是很快,这一切便被木管乐掀起的平静的声浪推到后面。啊,她从牙齿的缝隙吸气,把一缕缕热烘烘的头发拢到耳朵后面。然后,一切尽收眼底。在一座格局整齐的舞台后部,稍远一点,再稍高一点。颤巍巍晃动着的是那胜利的铜钟。她举起双臂,举得那么高,丰满的胸脯似乎消失了,双手献上一个花环。
“完了吗?”吉纳维芙问道。对于她来说,演出结束是观众鼓掌的唯一原因。
“是的,”塞尔玛说,又恢复成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她们从剧院挤出去,走上潮湿的大街。吉纳维芙问道:“这当儿你都想了些什么?在这种音乐演奏的整个过程中,在你侧耳静听的时候——假如你是在听的话——你想了些什么?”
“确切地说,你并不是在想什么,”塞尔玛慢悠悠地说;“而是和它生活在一起。”
“我可不是这么个生活法儿,一点儿也不,”吉纳维芙说。“啊,你太深沉了。”
塞尔玛很高兴,但也很尴尬,乃至答不上话来。她对于朋友间表达相互谅解的办法没有经验。其实,几句话或者一个动作就会打破僵局。因为吉纳维芙已经挽起她的胳膊。
“你也许注意到了,”吉纳维芙说,“有个拉提琴的家伙,就是头发从中间分开的那个,我想,我在一艘渡船上见过他。他是从曼莱上船的。嘿,那天天气很不好。这小伙子很热心——如果就是我说的那个人的话。可是你能怎么样呢?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之上,那还真是件难事儿呢!他只能提着一个漂亮的提琴匣子一走了之。”
夜晚,在潮湿的大街上,紫色的雾霭中,似乎什么可能性都存在。
“你的老板好吗,塞尔玛?”吉纳维芙问。“他年龄大吗?我从来没听说过哪个律师年纪不大。尽管他们也一定有过年轻的时候。”
“他们挺好,”塞尔玛说。“有一个年纪大了。腰痛的时候就不来上班了。另外一个年岁小一点,但是也不年轻了。福斯迪克先生。他有点儿秃顶,但人不错。”
现在,一辆辆电车都在超车。
“说下去,”吉纳维芙说。
“嗨,”塞尔玛说,“真的,吉纳维芙,没有什么好说的。”
“我要是用一堆律师一块儿工作,一定会紧张得要命。他们谈起话来都怪里怪气。”
塞尔玛笑了起来。“他有个把肚子收回去的办法,”塞尔玛说。“谈话的时候就提气收腹。谈完了再让它松弛下来。”
塞尔玛大笑起来。
“这么说,他是个大肚皮了?”吉纳维芙笑着问。
“啊,是的,”塞尔玛笑着说。“不过不算太大。我的意思是,他只是把现有的那部分收回来。哦,亲爱的!”
“这个大肚皮律师!”吉纳维芙失笑着说。
两个姑娘在电车站笑得浑身抖动,连腰也直不起来。她们在淡紫色的灯光下相互碰撞着。有一两个男人停下脚步,手插在口袋里看了看,吐了口唾沫,然后继续走他们的路。两个姑娘依然大笑着。
这也许就是生活?在嘻嘻哈哈与相互触摸的影响之下,塞尔玛这样问自己。可是她立刻又觉得一阵烦恼,从笑得前俯后仰的吉纳维芙的双臂中抽出身,不再笑了。
“我打算在那儿找间房子,”她很有点粗暴地说,“或者找一套公寓,要嘛找个别的什么地方。我不能再在现在住的那儿住下去了。”
“我可不喜欢一个人住一个房间,”吉纳维芙说。“你完全可能被哪个男人揍了,甚至杀了。”
“如果你非得和那个男人来往的话,”塞尔玛说。
“可是你总得有个男人。”
“我有一间屋、一扇门就很满意了,”塞尔玛说。
她知道,自己并不总是这样冷静,而是又要说假话了。因为这也是必要的。
“我要坐的电车来了,”她说。
心里很高兴。
“最好把你自己捡到那个律师身上!”吉纳维芙失声尖气地说。“用公文。是那个总把大肚皮收回去的律师。”
这时,塞尔玛已经挤上高高的电车。她可以神情冷漠地从车上望吉纳维芙那张被灯光映成淡紫色的脸。在塞尔玛乘着电车向前行驶的时候,紫色的波浪慢慢地吞没了她。塞尔玛对她的朋友没有怜悯。她心里纳闷,自己为什么想得到友谊呢?她递给电车售票员几枚冷冰冰的硬币。她也许一直在买自由。像大多数人一样,在对它的性质还不甚明了的时候,最先渴望得到的就是自由。她很想问问什么人。可是问谁呢?不会是她的父母亲。这种事儿你不去问父母。雷也许买到了这种自由,花了多少代价她就不知道了。
有一次他给她买了一双丝袜子。他推开门,扔到地毯这边。袜子歪歪扭扭地躺在那儿,这跟她对雷的感情是分不开的。
“给你的,”他说,从半开的门望进去,“送你的礼物。”
他等了一会儿,看她收不收。他走的时候,她还没有表示出要收的意思。’但是他脸上的神情表明,他相信,她肯定会收下。她确实收下了,怀着负疚的心情从地毯上拣起那双袜子,放在手掌上叠了起来。她把袜子放进抽屉,后来终于穿上了。她想忘掉这是一位兄长送的礼物。后来也就真的忘掉了。
雷送这双袜子的意图还不清楚。当然,欠债积累起来,将来人家总会还的。他的大多数礼物就是依照这个宗旨送出去的。但是送妹妹这双袜子是不是也有爱的冲动,他就说不清了。他愿意和什么人建立起一种无可非难的关系。他愿意坐下来和什么人谈论些平淡无奇的事情,谈论些像一张白纸一样无可非议的事情。而那些话题又是有必要谈论的。跟父母亲谈论这些事情的可能性并不比跟一个开塞钻谈论来得大一些。母亲会挤进来,希望能听出点什么来。跟鲍凯夫妇也不行。他们是生活中的老小孩儿。跟他那些朋友或者做买卖的合伙人也没法谈。他们总认为你的一言一行都是事先想好了的。那么,还有塞尔玛。如果能再坚持一会儿,那两条载着他们航行的河流就会汇合在一起,建立起一种他觉得需要的、消极的关系。
这个时期,雷仍然和那个名叫伯尼·亚伯拉罕姆斯的卖赛马彩票的人合伙。这人谁也没见过。因为鲍凯家的人从来不用卖彩票的人来往。而雷那些孤朋狗友也没有和鲍凯家接近的门路。莉莉划了一条界限。她还怕她那些珠宝被不三不四的人偷走。在她那些人造宝石当中,确实有几块真正的钻石。不过有个柯莱,大家都知道,他是雷的好朋友,是从布达贝格来的。对他的了解也仅此而已。雷住在一家水果店上头。听他说,那儿住着些意大利人,还有两个意大利姑娘,似乎是姐妹俩。雷给鲍凯夫妇带来装在纸袋里面的浅绿色的大苹果,或者紫红色的、多汁的苹果。有时纸袋上面还有一个菠萝。
霍瑞很高兴,像个孩子。可是莉莉就稍稍差一点儿了。她得用一段时间,从她的爱当中恢复一下常态。
“这孩子对我们好得过分了,”莉莉眯细一双眼睛说,“一个男孩为什么要这么好呢?”
“啊,这有什么错?”霍瑞边削苹果这说,“这孩子出门在外,想他的爹妈呗!”
塞尔玛进屋找什么东西,然后又像平常在这所房子里行动那样,谨慎地、轻手轻脚地走了出去。她不过是他们生活中的一个过客。
“你说得对,霍瑞,”莉莉说。“我们不该这样谈论这个孩子。而且是在他妹妹跟前。斯坦会说什么呢?”
塞尔玛没有做任何评论。
所有这一切都是别人生活中令人遗憾的思想的记录。她一定要找到一所房子,要带厨房的。在那之前,对这一切仍将不屑一顾。
那些马继续从棚圈里走出去。清早梳头的时候,星期天她在屋里坐着的时候,它们活像修道院里的修女,马蹄得得地敲打着地面,走过那条柏油路,穿过一扇扇木栅栏门。男人和小伙子们都谈论着即将举行的一次盛大的赛马会。这些马正为参加这次盛会做着准备。他们的谈话很深奥。马的体重呀,骨架呀,相互的差异呀,步法呀。姑娘不听他们的谈话,只是只言片语传过来,被她无意中听见。那匹叫玛拉巴的马已经撤出了比赛。他们说,霍瑞·鲍凯最有把握的是埃戈卡帕。它成功的希望最大。她梳头的时候,心里想,这些话题跟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有多么大的距离啊!
早饭时,吃着煎得很嫩的鸡蛋,老驯马人谈起这次比赛的重要性,激动得发抖。有一阵子姑娘与其说看到男人脆弱的生命中那种让人怜悯的因素,倒不如说看到她自己在类似的孤独和无足轻重中的可怜。老头的脑袋脆弱得像个鸡蛋壳,等着重击之下被打得粉碎。不是现在,但总有一天,什么人会付诸行动。而她自己的罩衫也保护不了她的双肩。她高高地提着茶壶倒水的时候,被那苦涩的红茶烫了一下。她咬了咬嘴唇,问道:“多会儿比赛?”
“什么?”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场赛马?唉呀,星期六嘛!”
他发现在某些人的心目中,他也许压根儿就不存在。这使他大为震动。一张嘴巴翕动着,把木莓果酱刮到了一起。
“你哥哥在哪儿呢?”他问姑娘。现在,他开始考虑她了,考虑她关在自己的房间里,过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当然是在这同一座房子里。“我不记得上次是多会儿见的他,反正从那以后,他就一直没露面。”
“我不知道雷在哪儿,”她说,“他的事从来不怎么跟我讲。”
她这才想起,她也有好长时间没见他了。甚至没在院子里看见他和柯莱一起待着。这使她满意,但也有几分疑惑。柯莱还在这儿,不过她现在不怎么注意他了。他走路的时候总是轻手轻脚,有时候还挺严肃。他在某些方面已经显得与众不同,虽然还只是这儿的一个普通小伙子。他吹口哨,但更经常的是默默地待在那儿。实在说,如果不是雷一度给他的肌体注人生命的活力,她是不会注意到这个柯莱的。
她正纳闷为什么雷没有来,星期六到了。这是赛马的日子,霍瑞·鲍凯似乎就是为这一天而活着。
那天,塞尔玛没去看赛马。她从来不去。因为当这所房子陷入一片死寂之后,她反倒活了。她总是脱掉外衣,坐在那架胡桃本钢琴前面即兴演奏。或者沏上几杯茶记日记。这天,她跑到起居室,坐在小沙发上,摆出一副奢华与放纵的架势。这跟她严谨的性格很不相宜。但是现在,当她实践这种是非分明、隐居独处的生活时,这又完全是出于本能。她以后将要过这样的生活。既是出于选择,但她深信,也是出于必然。
正在这时,鲍凯太太回来了。
莉莉·鲍凯几乎没有气力把钥匙插进门锁,也没有拔出钥匙的力。她成了她那件紧身胸衣或者已经发生了的什么事情的牺牲品。
“我要告诉你的,塞尔玛,”她说,“可我先得躺下歇歇。”
塞尔玛只好等着。这时,她已经穿上了一件长裙,心里充满了疑惑。她总是避免卷人所有那些让人大动感情的事情。眼下,一定是碰到了这种事儿。因为莉莉·鲍凯一张脸气成紫色。她那条扔在椅子上的狐狸皮围脖儿,正瞪着一双眼睛看着她。
“这真是残酷的一天,”莉莉·鲍凯终于说。她穿着一件内衣和长统袜,仰面朝天地躺着。“塞尔玛,我要告诉你发生了什么事儿。”
塞尔玛听着,晚上她把这件事情从头到尾想了一遍之后,给母亲写了一封信。
亲爱的妈妈:
我写这封信告诉你这儿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报上都登了,因此你迟早会知道。但听我讲总比听某个好心的朋友讲更好些。妈妈,是关于雷。他被卷进一件赛马的丑闻.他被卷了进去,或者没有,还没法儿肯定。因为人家不能完全确定是他。但是从大家的言谈话语看,已经非常明显了。你知道雷是怎样一个人。你只能觉着是他,但并不总是有证据的。
不管怎么说,你们大概已经听说今天举行的这次大奖赛——金杯赛了。人们都以为鲍凯先生那匹马——埃戈卡帕会赢,可是没有。看起来有人在这匹马的身上做了文章。人们甚至说是给它服了药。现在正在调查。一个在马厩里干活的大个子——一个粗俗的小伙子——是雷的朋友(我经常看见他们俩待在一块儿。人们现在分析,那时候他们就策划了什么阴谋)。他或多或少承认给那匹马吃了什么东西,而且是受雷指使千的。这个小伙子处境很不好,但也不再多提供情况了。看起来,这次比赛的优胜者——一个叫墨嘉特拉伊德的局外人花了许多钱买通雷帮忙的,否则他根本不可能获胜……
两天之后,一系列事情和对自己是受害者的疑心使塞尔玛这样写道:
……从这些事情发生,我们一直没见到雷。倒不是因为的凯先生不允许他再踏进家门。鲍凯太大一直生病,我一直给她陪床,夜里看护她,白天上班,可真不容易。她头也不流,心绪是那样烦乱。至于的凯先生,这桩事把他折磨成一个地地道道的老头子。他对雷一直充满友爱。现在他整天谈的就是这一桩事。
不用说,这一切使我陷入困境。作为他的妹妹,我不得不承受极大的压力。我觉得爸爸应该来看看他能做点儿什么,或者跟雷谈谈。尽管我很为这些人难过,而且跟他们多少沾点儿亲,可我并不喜欢他们。我觉得这种关系纯属偶然。
以后,等到了紧要关头我会告诉你我对自己的未来所做的计划。我在事务所干得挺好。我想另外那个姑娘要走了。我可以相当有把握地说,这对我是有利的。这是从两个开业人之一的福斯迪克先生说的某些话判断的……
写到这里,塞尔玛·帕克真想伏在这浅浅的紫红色的信笺上大哭一场。这信笺她是留着在更重要的通信来往时使用的。比如为一次晚宴而写信给高夫太太致谢的时候。由于突如其来的置身世外的感情,她想起门前黑乎乎的台阶上卧着晒太阳的猫。她弯下腰,抚摸着那几只偎在一起睡觉的猫。嚼碎了的薄荷糖的气味使她在这间小砖屋里感到不知如何是好。不管展望未来还是回首往事,她那样渴望得到的自由总是没有把握,而疑虑却叫她极为不安。她结束那封信的时候,不再那么腰板儿挺直了。在她停笔遐想的时候,她甚至感到一种类似触摸熟睡了的猫的皮毛的柔情。
……我希望能回家过圣诞节。我喜欢什么也不干,早晨睁开眼就看见朵朵玫瑰花——那株白玫瑰。我买了一个花盆,种了一株观赏用的辣椒,也有人叫它“爱情苹果”。大概怎样叫都对。它长得不怎么好,恐怕应当种到地里才对。
我希望你一切都好,亲爱的妈妈。你自己多保重。我的气喘病一直没怎么犯,除非碰到浓雾弥漫的早晨,或者过度劳累。你知道,我干起活来确是很卖力气的。我有时侯头痛,我想应该去配副眼镜,不过要那种没框子的。关于我自己,我还是不想多谈什么:
你在上封信中说房子漏雨。这可太糟了。看起来,几乎家家的房子都漏雨。要嘛就是墙壁上东一块西一块地打着“补钉。……
她一直不知道该怎样结束一封信,甚至总是为信的结尾而局促不安。不过后来她还是很快写了这样几个字:
你的永远爱你的塞尔玛
她又把信读了一遍,看看话说得是太少了还是太多了。
她虽然建议父亲应该来一趟,实际上压根儿就没指望他能来,没指望在这里见到他那张诚实的面孔。这面孔总让她无话可说。她写信的时候,想得更多的是她的母亲。她尽管也老老实实,但跟她一样,是个女人。她那比较灵活的信条,可以适应于不同的环境。
可是斯坦·帕克来了。
他没法不来。当初,作为一个小伙子,清理那块土地的时候,他尽管心里没谱,还是劈斩着树木,并且把它们砍倒了。他甚至手都磨破了,仅管这手到时候也就变得硬实了。还有些卧牛巨石要搬走,他用马来拉,直到人和马绵软的肚子都变得像石头一样坚硬,磐石一样的意志终于战胜了岩石。作为父亲的斯坦·帕克现在就是怀着这样一种心绪撞进了城。他心里没谱。他对他听到的这些事情迷惑不解。不过,如果给他一个机会,他还是要运用自己的意志,应付眼前的局面,凭着力气和决心搬掉困难的巨石。他是这样想的,最终他还是能在一片乱石窝中弄出个眉目来。他能用木头和铁这样一些老实巴交的东西做出各种工具。他做出来的东西即使样子粗糙一点儿,也还是一直保留到今天。在整个过程中,靠的只是他的质朴与单纯。
就这样他来了,在鲍凯家那座砖房门口等待着,直到门向他敞开。他看见是塞尔玛站在面前。
“哦,您好,爸爸!”她说。“我知道您会来的,可是以为您事先能跟我们打个招呼。”
他对此没有做出任何清楚的回答,因为这不过是礼节性的寒暄,就像流于形式的装饰品。沉默也许比夸夸其谈教会他更多语言的用途。
“不管怎么样,”她说,“快进来吧。”
他胸口挂着一条表链。她以为他的东西她都知道,这条链子记忆中却不曾见过。他别扭地穿着一身哗叽衣服,越发显得笨重了。她看见这个男人——她的父亲,被莉莉·鲍凯的起居室里那些各式各样的流苏、蓬边、丝带包围着,在人造革沙发上坐下,局促不安而又恭恭敬敬。很快他就决定了搁帽子的地方——他身边的地板。她怀着一种淡淡的轻蔑和惊讶,注意到他手背上的汗毛和鼻孔里灰色的毛。啊,她在心里绝望地说,这就是我的父亲。对他我好像还一无所知。她开始跟他谈坐火车的旅行和车上的饭菜。她甚至给他讲了一幅油画的历史。那幅画画着一座山,是鲍凯先生在利奇蒙德的姑妈还是个姑娘时画的。她自己心里都感到奇怪,竟可以这样流畅地跟父亲谈话。这当然是对他那种陌生的感觉使这一切成为可能。她是跟一个穿哗叽衣服的、不大文明但挺好的人谈话,而不是跟她的父亲。
“雷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问。
“大致就是我说的那些情况,”塞尔玛说。“鲍凯先生来了之后,会把详细情况告诉你的。因为我对赛马从来就不感兴趣,以后也永远不会。不过事情还没有搞得水落石出。那个小伙子又推翻了一些先前交代的事情。他一开始说雷和这件事有关是不是想报私仇,我就说不清楚了。不过不管怎么说,他们不能给雷加上什么罪名,只是感觉到他有罪。”
“这么说,他是没罪的,”父亲说。
“我一直记着那几只小狗的事,”她慢吞吞地说。“那几只突然不见的小狗。那是怎么回事呢?它们待在放犁的那间棚屋里。我记不太清了。”
“我不知道,”他说。
她在强迫他陷入不诚实的习俗之中,而这并非他的本性。这时候,他很高兴自己对女儿不甚了解。他想头脑清晰地把儿子的事情想一想,然后像人们常说的那样,做出一个决定。但是这屋子里的家具和女儿的一双眼睛,压迫得他身体僵硬,心灵麻木。
“我也愿意把他想得好一点,”她说,“因为他也可以有副好心肠。”
她意识到这是父亲所期望的,便开始改变自己的看法。她确实希望能够相信这一点。因为德行善举当然是让人称心如意的。
“有一阵子他常来这儿,”她说,“谈起奎克莱依一家和家乡的人们。有一次他还送给我一件礼物,是一双长简袜。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那是双价钱很贵的长统丝袜。”
就这样,怀着一缕忧伤,她想象她的哥哥——那个漂亮的年轻小伙子,穿着那件城里人穿的夹克站在窗口,阳光从半开的百页窗照进来,洒在他金色的皮肤上。
但是父亲并不需要这些。
“雷在哪儿?”他问道。
这时,霍瑞·鲍凯走了进来,领子里塞着一条手帕。他坐下以后说道:“如果我不相信这孩子,那就等于不相信我自己。”
他是个胖老头,脸上的毛细血管因为加诸他头上的不公平而越发充血。恐怕哪一天,如果不是马上,甚至也许是明天,他就会中凤的。因此,他为这个儿子——不是他的,但本来也可以是他的——为这位他们的礼物的领受者,同时也是礼物的给予者抛洒了一阵眼泪。和这眼泪相伴的,是对这个健壮的年轻人的恨。他那露在背心外面的肌肉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他在一群光彩夺目的马儿的映衬之下,笑着站在粪堆旁边,虽然很可能使他中风,但毫无同情之心。雷仿佛正从他躺在院子里面的、肥胖的躯体上大踏步地走过去。
“究竟是给它服了药,还是因为骑马时太耍小聪明了,现在很难说清。反正这些年轻人都给牵连进去了。职业骑手汤姆·斯米德——他是给墨嘉特拉依德爵士干事的——也有份儿。他们告诉我,在突乌木巴也曾发生过一次事故。虽然只是人家告诉我的。哦,这么说,你是今天才来这儿的,斯坦?”霍瑞·鲍凯说。
“是的,”父亲说。
他挪动一下两条大腿,想说几句应该说的话,可是说不出来。语言和墙纸战胜了他。
“莉莉看见你一定很高兴,”霍瑞·鲍凯说。“我要退出赛马这个行当了,”霍瑞说。“这是有钱人闲时的癖好,傻瓜垮台的台阶。想想看,”他说,“靠马起家。如今是可怜的乞丐,他们连自己的腿都靠不住了。”
斯坦·帕克从清早起就没有小便。这个意念不知道丢哪儿去了。看见他的儿子,一切就都清楚了。
“我想见见雷,”他说。他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充塞着这个房间,直到全部占据了它。
“是的,是的,”霍瑞说。“当然。莉莉,这是斯坦。我的妻子因为头痛一直躺着。跟别人一样,这桩事对她的打击也够厉害的了。”
“斯坦!”莉莉·鲍凯说。“哎哟,你知道吗?我经常想起你在尤罗加打破那个盥洗盆的事儿。我母亲很生气。如果那是一套当中的一件就坏了,幸好那块石板也蛮结实的。现在,又是这样一件糟透了的事。你变了,斯坦。”
她脸上的表情告诉他,他的生活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她不相信,她自己的生活也可能发生这样大的变化。莉莉很想坐在那儿,用一种讥讽和悔恨交织的目光端详他那张脸。同时就像参加葬礼的人一样,不时想起必须表现出悲哀。
“真糟糕,”她叹了一口气说。“霍瑞的差事当然要被解除了.他的诚实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我们俩都受苦了。对于我们身体受到的损害又没法弥补。一点办法也没有,斯坦。”
她是需要钱吗?她需要幻梦。
这个涂抹着脂粉的莉莉因为吃了阿斯匹林,满脸阴郁。年轻时候她满脑子讲吃讲穿的花花点子。不过人并不坏。她从来没拿定过主意,能不能接受那些不曾向她求婚的男人。她总是不断地搓着手,向镜子里面斜眇着,询问些关于那块烤猪肉的猜不透的难题。现在,当年的少女已经徐娘半老,但还是没个准主意。她养成了看手表的习惯,心里总想着是不是到吃点儿什么的时候了。
“你得留在这儿吃茶点,斯坦。那时候,艾米很瘦,”她说。“看得见她那盐瓶子似的胸椎骨和胳膊肘。我们总说,菲宾俾那家人是靠吃鹦鹉和脱脂牛奶长大的。这当然是一种夸张的说法。我们姐妹三个总爱说笑话。可怜的克莱拉挺倒霉。你不知道吧?她丈夫死了,日子比原先艰难多了。艾丽丝得不治之症也死了。是啊,”她说,“我们那时候多爱跳舞啊!一直跳到小伙子们回家挤牛奶的时候。”
往事的回忆,那种韵律,那种绚丽的光彩在某种意义上讲,使莉莉陶醉。如果她的客人们愿意,尽管屋子里灯影绰绰,摆满了热那亚天鹅绒沙发,她也还会快活地旋转起来。
但是他站起来,说:“我是来看雷的。他在哪儿?”
“哦,”他们说。“是为这个。”
这话对于他们自己那个世界的震动又引起一系列球体的碰撞。
霍瑞·鲍凯摸摸索索地找他的疝气。“我们不知道他在哪儿,斯坦。”
“他失踪了,”塞尔玛说。她抚摸着裙子上的线缝。
斯坦·帕克孤零零地站在那儿。除了对木头或者钢铁可以把握,对别人的动机与目的却是没办法抓住的。
他们说,他问问自然可以,但这桩事很蹊跷。伯尼·亚伯拉罕姆斯——雇用雷的那个卖赛马彩票的人——被这桩事搞得很不愉快,不多说什么。此外,还有那个小伙子柯莱。他曾回来取他留下的一双胶鞋,但也不知道,或者不想知道关于雷的任何事情。雷曾经在某条街的一家铺子上面住过。他们在一张纸上记下了地址,纸条放在抽屉里。
“这儿,”莉莉拿起那张纸条念道:“是色莉西尔区的海柯利尔街。”
“那是一家意大利人开的铺子,”她说。“他说起过两个姑娘。有一个还是个孩子。她们的名字叫罗斯和琼。”
“那么,我去问问,”斯坦·帕克说。
屋子里的人都同意他应该这样做。
“早就有人给雷报信了,”霍瑞·鲍凯说。
这是他事后考虑的结果。因为雷已经扬长而去。只有他霍瑞的健康和名誉留在这儿任人践踏。
“对他的母亲这可太糟糕了,”莉莉叹了一口气说。“她怎么看这件事,斯坦?”
他犹豫着,因为他并不知道她怎样看。因为当妻子读那信中的话时,他是用自己的实践去体会它们的含义的。
塞尔玛返回去取来他忘在地毯上的帽子,把他送了出去。
“很抱歉,爸爸,”她说,好像这件事情是他一个人的。“要是我认为有用,我会陪你去的。”
然后她吻了他一下,这个吻所产生的短暂的新奇感使她为自己是一个充满深情的女儿而沾沾自喜。她心里想,他的皮肤对于她是多么陌生。
斯坦·帕克接受她的吻便走了。现在,他就要找到雷了。他对自己的两条腿以及耐力十分依赖。他按照人们的指点坐了电车,又走过几条大街。有的人以蚂蚁般的忠诚与精确,十分详细地指给他方向。就好像他们充满信心欢迎他到他们那个“蚂蚁国”。也有的人朝他皱皱眉头,急急忙忙走过柏油路,摆脱他的询问。他还告诉一个男人,他是来找他的儿子的。他住在海柯利尔街一家水果店上头。那人纳闷,这个陌生男人是不是疯了,怎么站在十字路口,毫不掩饰地向别人吐露心中的秘密。
于是,斯坦·帕克踏着柏油路面,继续走他的路。有一次,他似乎看见雷正从一个窗口望着他。不过,他显然是看错了。一位正往胸口别什么的年轻妇女放下了百页窗。在一条街上,两辆汽车撞到一起,坐车的人都被压坏了。他继续走着,怀着一种悲伤想,自己连跑过去帮助他们的冲动竟也从心里消失了。要是在乡村的一条黄土小路上,那情形大概就不同了。现在,他不再看路上的行人了,而是一路找着钉在街角的街道的名字。他继续走着,从覆盖了一层烂菜叶、旧报纸和避孕用具的路上走过去。
在看起来似乎是他在当时或者以后可以走进去的最后一条街上,有个男人正躺在一条街沟呕吐。他认出这就是海柯利尔大街。他开始四处张望,找见了那家水果店。店门关着。
这家铺子的一个橱窗刷成绿色,另外一个窗子用木板堵着。因此,要不是冒出来的那股很不新鲜的水果的气味——那是一种褐色水果甜丝丝的、浓烈的腐烂气味——很难说清楚这是个啥地方。门上锁着一把挂锁。不一会儿,一位姑娘从楼上的一个窗口探出头张望着。然后一个跟她长得很像,只是还要年轻一点的姑娘也探出头来。她们俩都穿着大概是自己织的花毛衣。这两个姑娘向楼下望着。她们是姐妹俩。她们的皮肤都有点发青,鼻子姣好。
“哈罗!”那个年纪大一点的,一定是叫罗斯的姑娘问道。“你找谁?”
“我找雷·帕克,”找到这所房子的男人说道。
她们瞅着他那身浆得挺硬的衣服——由于进城的需要,才穿上这身衣服的。这两个肤色青绿的姑娘大张着鼻孔,生怕这是一种看起来特别诚实的植物。
罗斯姑娘用沙哑的声音咕哝着。琼张望着。她那双眼睛从她随时可被召唤而去的那种生活的角度,不停地望着这一幕。不过还不到时候。眼下这还是属于她姐姐的生活。
“我是他的父亲,”男人说。
他仰起那张皮革似的面孔望着她们,似乎那便是对于姑娘们的一种保证。
“啊,”罗斯说。
她的妹妹琼扭动着身于挤过来,把一缕飘动着的头发拢到耳朵后面,摆出一副听一天也乐意的架势。
“雷不在这儿,”罗斯绷着脸说。
“可我是专程来看他的,”男人说。“我是乘早车从杜瑞尔盖来的。也许今天晚上就能赶回去。倒不是为了回去挤奶,而是我能赶回去。””罗斯听着这些令人难以置信的话,什么也没说,手指沿着这座似乎是生了病的房子窗台上的木纹滑动着。
“告诉他一声,”男人仰面朝天说道。
“我没法告诉,”她生气地说。“雷早走了。”
“上哪儿去了?”男人脸色陡变。
然后,那个一直听他们说话的小姑娘神情不那么专注了。她傻笑起来。偷偷地笑,放声地笑。她笑着,把脸藏起来,埋在姐姐腰肢的肌肤里。
直到罗斯也笑起来。那是从她那短短的牙齿里进发而出的一种深沉的、粗俗的、一阵阵的笑。
“说下去呀,”男人乞求着。
他也笑了起来。但那是一种慢吞吞的、犹豫不决的笑,就好像他对这个玩笑还不得要领。阳光在他的一双眼睛里闪烁。
“上哪儿去了?”他有气无力地问。”“到北方去了,”罗斯尖叫着,朝什么地方挥了挥手z
琼探出身子启齿开口,在一阵冲动中说道:“别听她的,先生!雷往西面去了。真的。”
她只能说实话。她还相当年轻,而且正在激动之中。她抽身回到那幢堆着烂水果的房子里时,由于卷入这桩事情而浑身冒汗。
斯坦·帕克跟他的缺点和疏漏一起站在大街上。现在才明白,他是见不着雷了,便不再觉得那么强壮了。他的脸由于为锁在楼房里的那姐妹俩做出一副年轻和满不在乎的表情而感到疼痛。
回去的路上,走过几条街之后,大约在他来的那个方向,一位老太太让他看她买的一袋李子。
“瞧,”她说,“我买的时候,那李子还又大又新鲜。不管怎么样还是挺不错的。可现在,瞧见这些又小又蔫儿的破玩意儿了吗?”
愤慨使得她跟在这位陌生人身边走着。
“这不对头,”她说,动了动嘴里的假牙。“人总是受骗。”
他表示同意,因为他只能这样做。
这个妇人跟他一起走着,开始给他讲她儿子的事。他是个矿工。
“他好吗?”他问道,傻乎乎地微笑着。
“挺好的,”她说,把目光移开。“也许有的人对事情的真相有不同的看法。就这么回事儿。”
然后她径自走开,就好像不再需要了解这个陌生人了。他看见她把那一纸袋又小又不熟的李子扔进一条街沟。
他意识到老太太的出现把他搞得迷路了。他继续走,摸索着穿过那无法言喻、徒劳无益的心境。他的生命已经在这心境中结束了。他虽然养成习惯,说些简单的、祈祷的话,而且确实真诚地信仰着上帝,但对自己还是没有足够的自信心去相信祈祷的功效或者信仰的程度。他因为单纯,还没有得到能使他承认信仰的巨大力量的那种最终清楚的认识和力量。
因此,他没有祈祷而是走进一家小饭馆,要了一盘子饭。
那是一家中国人开的小饭馆。炒杂碎端上来之后,他坐在那儿瞅着那碟菜,或者更确切地说,瞅着他那暂且闲下来没用的手指肥大的关节。
“你不舒服了,”那个年轻的中国人说。他走过来,把刀子、叉于摆出一个不同的花样。
“没有,”斯坦说。
“是谁死了,”中国人用一种第二代移民的高昂的时髦的声音这么说,这话更像是声明而不是提出问题。
然后他走开算账去了。他在一张纸上一遍又一遍地加着。那张中国人的脸线条清晰,十分诚实,尽管说话声尖细、造作。
斯坦·帕克在那儿坐着,心里明白必须回家去了。待在城里已经没有什么可干的了。
几天之后,他走了。他的女儿塞尔玛跟他一起到了车站。天色尚早,她穿着上班穿的一套灰色衣服,自罩衫。她晃动着袖口,瞧着干净的指甲,把她的自命不凡很勉强地藏在心里,她那副满面春风的样子,越发使他显得死气沉沉。但是跟她在一起,他还是很骄傲。他在她旁边走着,手里提着的那个旧旅行包晃晃荡荡。这个旅行包在他母亲去世时就在她的房子里。但那是谁的,他就无法得知了。他从来没见谁用过它。这个包又硬又笨,尽管离家之前,他曾经用洗皮革的肥皂涂抹了一番。
“这个古怪的破包,”塞尔玛笑着说,并故意笑得怪模怪样,否则这场面就尴尬了。“你能不把衣服团成个球就塞进去吗?”
“能装东西就行了,”他说。
她开始觉得应该和他谈些更温柔、更亲切的话题。但是对这种话题的恐惧太强烈了,因此,她只得用一种坚决的口气说:“看起来我们来得太早了。”
他把她领进一家铺子,在她还没来得及对他取笑或者表示反对,就给她买了一角冰淇淋。
“我非得把它吃掉吗?”她问道。
“为什么不呢?”他说。“你过去很喜欢吃嘛!”
我过去很喜欢。当她舔着耸立在糯米卷上孩子爱吃的玩意儿时,记忆里发出这样的共鸣。她并不想哭,但是她被逼迫着哭泣。那是在她的喉咙里,滚烫之上的一种冰凉。在那灰蒙蒙的早晨,她常常醒来,听灯花坠落,以及让人难以忍受的、公鸡的啼叫声。这叫声以一种对过去的悲凉的自信预示着未来。
“小时候,”他说,“你喜欢吃冰淇淋。”
“你又说这些事情!”她说。“听我说,爸爸,我看得出,雷的事儿对你的打击太大了。不过,他确实不怎么样。”
“现在说谁好谁坏还为时过早,”他说。
这样看来,她还没有将哥哥从心里驱除掉。
“我没法解释,”她说。
她怀疑这种单纯,并且愿意全然避开它。因此,当他们走到火车跟前时,她很高兴。是吻别的时候了。
“再见,塞尔!”他说,为他吻着的这个年轻女人而脸红。她既是他的女儿,又不是。
他的孩子们已经获得了自由。蒸汽刮进车站,就像灰色的种子。那些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已经显得更加自然了。这也许是因为踏上归途的缘故。
塞尔玛·帕克瞧着父亲走了。她又恢复了先前的生活。这是残酷的,但又是必须的。她沿着站台走,一直走下台阶。她已经在一位医生遗孀的房子里找到一个房间,很快就要搬到那儿住了。事实上,就是下个星期。她们已经说好可以共用厨房和卫生间。塞尔玛·帕克坐上了电车。如果说她的生活已经开始定型,现在还没有必要去谈论它。那是她自己的事情。在那位医生遗孀的浴室里,在白檀与紫丁香的香气中,在一个很好的郊区,她昏昏欲睡。
斯坦·帕克继续着回家的旅行。那出现在眼前的熟悉的地形使他感到一阵充满负疚之感的轻松。他对于这一带景物的轮廓比对人们的面孔,特别是他的孩子们的面孔还要觉得亲切。他说,研究孩子们是当妈的事儿。他就喜欢事情是这个样子。但是,火车上的旅行表明,他的不幸还不甚突出。他在班加雷换乘公共汽车。汽车翻山越岭,开到杜瑞尔盖。他在那儿下车,走过一块块围起来的牧场。有时候,他喜欢独自一人向家走去,从枯黄的草和黑乎乎的树木间慢慢地走过去,四处张望着,就像一个陌生人。看着那一卷卷跌落下来的树皮。这树皮永远是一个奥秘。这时,男人的无知便转换成知识。阳光下,他那粗糙的皮肤仿佛也是透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