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他是爱情金光党

说爱的时候百般真心,但面对未来可得千般小心。

女性主义不会败在爱情和买衣服上,但会败在借钱给男人这件事上。

时代进步了,女人也在进化,但是有些东西是不该太进化的,借钱给男友就是其中一项。

无论如何,在婚前,任何一个女人都不该当“火山孝女”。

刚出社会的年轻女子最容易犯这个错。在“爱情比面包重要”的推理下,爱上一个男人,直觉上会以为:凡我的都是你的才能水乳交融。她们很容易像莎剧《威尼斯商人》的包西雅那样,对爱人说:“我自己和我所有的一切,现在都成为你的了。”基于正义感与同情心,当男人向她开口借一笔令她瞠目结舌的大数目时,她有时也会焦头烂额地奔走,拿自己的名誉当保证,只为了换一句“我爱你”。

每一年都会有同样的社会新闻,出现在不为人知的报纸角落,女会计某某为了替男友周转,最后人财两失,不是身系囹圄,就是走上绝路。老掉牙的故事一再播放,但不少女人在情路上仍此伏彼起地遇上“爱情金光党”,在把钱送出门前,好像被施了虫一样,一点也没察觉对方看你的眼神充满¥号,是含金脉脉,而不是含情脉脉。

有个女人为帮男友周转,欠下了千万债款。男人说得好听:“你帮我度过难关,将来我一定会让你锦衣玉食一辈子。”女人只好拿出所有积蓄,又标下巨额的欠款,把钱全部投资给未来的幸福保障。奈何男友的生意还是垮了,男友也跑了,独留她面对天文数字的欠款发呆。

古语说“亲兄弟,明算账”,我认为“亲爱的,明算帐。”也刻列为现代爱情辞典,奉不至理名言。凡是“超出生活费用之所需”的款项,情人间并没有通财之义。

其实女人借钱给男人,不会完全不要求回馈的。作家毛姆就曾说过:“女人要的问题总是比她们付的多。”她们要的可能是无形的关爱——呵护、体贴,如果男人拿了钱又没相对地付出这些无形的资产,女人因爱生恨的可能性太大了,之后两人的相处也会蒙上相当的压力,女人难免会想:“我对你付出这么多,你怎么那么没良心!”

另一位朋友拿自己出社会后的半年薪水借男友付车款,付完之后,两人困难以相处而分手,女人勇敢地拉下脸来要钱,男人竟然对她说:“当初不是你给我的吗?车子你也有坐啊!”后来还算崭新的车子栽的是不同的美女,气得这位前任女友一看到同牌车子,就想拿石头上去划几道……“

说爱的时候百般真心,但面对未来可得千般小心。女性主义不会败在爱情和买衣服上,但会败在借钱给男人这件事上。我的一位法官同学说:“借钱给朋友只有以下下场:一是丢了钱,一是丢了朋友。不过,常常是两个都丢。”借钱给男友,亦然。

别借钱给男友,给,如果你心甘情愿且经济条件过得去,那没问题。

我曾看过对一位成功企业家的母亲做的报导,俗话说“皇帝也有几门穷亲戚”,有人问她借钱,她如何能两全其美呢?

这位阿妈肯定地说:“我会送他一笔款项,一笔他不还我也不会觉得难过的钱。”

多年来,她和亲友们都能维持“不卑不亢”的亲戚关系。

爱人之间的关系也一样,日常生活中未必要处处计较、处处明算账,但超乎负担(他不还你一定会吐血)的大笔金额,最好不要轻易承诺。

除非你预先完全理解到:“如果钱跑了,人也没了,我也九死而不悔。”

夫妻据说有“通财之义”,但那财应是小财。有个做妻子的在丈夫急调现金周转时,宁愿让丈夫向银行抵押借款,也不肯领出放在银行的私房定存。她的闺中密友们马上怀疑:“你们到底是不是夫妻?”

她其实想的很周到。丈夫一定以为“你的就是我的”,不付利息不打紧,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认为该还她这笔钱。如果他们真能在一起一辈子的话。

万一,万一丈夫生意失败,那身为家属的她与孩子们要靠谁吃饭?

这不是计较,这是计划。

结婚时,争吵常是为了爱;分手时,上法庭多半为了钱。

金钱不只是现实,它会影响到爱情的现实。

当爱已成往事

当爱已成往事,报复无浏于事。

保护自己比以牙还牙来得重要。

爱情与婚姻不是遵守“不能对不起”就一定对得起的。

刚从法国回来,在飞机上看到一则“三姑六婆”式的新闻:某体育选手的“现役”妻子“捉奸成双”,坚决告发其夫之前妻妨害家庭。

这个小故事当然不是第一桩,我知道,只是当事人不够有名,就没法上报和大家打招呼。妻子告第三者妨害家庭很常见,第二任让丈夫前妻套上通奸罪也容易得很。从前我的一位老师,大学毕业,就糊里糊涂被冠上这个罪:她的丈夫有外遇,在得到她的宽大“宥恕”后离婚,从此过着“二屋二妻”的生活。为顾及“面子”,前妻与他仍藕断丝连,住在原来的房子里带孩子,一个老婆一、三、五,一个二,四、六。有一天,这位“前妻”好不容易盼到“前夫”来了,入夜之后,忽地“另一个女人”带着警察冲进房里,人赃俱获,硬要告她通奸。原来“前夫”已经秘密和“另一个女人”结婚了,反过来有恃无恐地告她,这位为了顾全大局而忍辱负重的前妻,因此身系囹圄,感叹天理何在也没用。

法律是用来保护懂得法律的人,这句法律书籍的广告话说得挺有道理。以上这些故事,绝对在警惕现代女性,婚姻关系消失之后,千万不可有妇人之仁。

除此之外,我觉得更值得讨论的是“通奸罪”这条法律,世界文明国家中,还有这项名目的,大概只剩台湾了,数年前有人提倡废止,据说遭到某些妇女团体反对,理由是:元配如果再失去这个权柄,那就太没有保障了。问题是,有它就有保障吗?

她痘过是一个“损人而不利己”的报复式控告。控告者心里固然满“爽”的,但它也意味着爱已成往事,婚姻关系一定撕得尸骨难全。当婚姻关系出现愉情行为,告与不告间,妾身千万难,有人恨你恨得牙痒痒,不告,你恨得牙痒痒。

到法国正是该国“举国大度假”的季节,一位法国友人笑说,他带着公司女秘书到坎城海滩度假,竟巧遇谎报出差而与年轻男友在上空海滩享受日光浴的妻子,嘿嘿嘿……你猜结果如何?

“大家假装没看到。”法国佬耸耸肩说。

我绝非鼓励大家乱搞男女关系,但老实说,我觉得台湾人看待男女情事,有时太“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不如多分析利弊得失,要散,就好聚好散,要聚,大家总得有些技巧。当爱已成往事,处理善后比发泄情绪重要,那种闹得“家破人亡”的,就更不足取了。

孟加拉湾的某些岛屿规定,有外遇的人与第三者,必须各罚三只猪,给全岛居民打牙祭,因为这种行为破坏了全岛人民的生活规范——这个原始的罚法,似乎还比把人送进牢里,有建设性的多啊!

当爱已成往事,报复无济于事。

保护自己比以牙还牙来得重要。

从小,台湾女孩受的教育多半是“一生只爱一个人”,长大后也以清白刚烈自诩。她们理所当然会觉得“我榜样对得起你,你为什么可以对不起我?”

爱情与婚姻不是遵守“不能对不起”就一定对得起的。

你不能把爱人放在爱的监狱,除了你,他还要别的空气,还要工作,还要其他的成就,还有你无法干涉的生活空间,也许他会有感情的走火。

很多贞烈的人在走入爱情与婚姻时对自己说:“倒霉的一定不准发生在我身上。”事到临头,慌了手脚,自虐虐人。

不如,在刚开始就有这样的心理建设:擦枪可能会走火,真爱可能会生风波。

不要像我所遇过的一位中年小学教师:她因怀疑先生有外遇,以喝农药表示抗议,后来终其一生,因嘴唇与喉咙严重烧伤,戴着口罩到学校,喑哑的声音无法教学,学校校长又因怕断绝她的生路,不敢叫她不要来。

每天,戴口罩的老师默默上下课,眼睛低垂,永远看着自己的鞋,如果爱情得留下印记才值得——这样的印记并不值得。

老男人值得爱吗?

爱情是盲目的,众人皆说。

是的,爱人一个人的时候,我们常常什么他看不见,直到把对方看成一生一世的唯一。

于是再苯的事他做得出来。

别轻易爱上老男人——我这么说的原因,绝非请你让出机会给老女人。

骊歌轻唱,又一批生力军进入社会当新鲜人。时代虽已遽变,但校园恋情在走出校园保护区后,所须面临的变数依然没什么不同,其中一个最让军中菜鸟们心惊肉跳的问题就是“男当兵,女变心”。而“女变心”的理由,常是爱上久混社会的老鸟——和女方年龄相差悬殊的“老”男人,(为了怕引起众怒,此文中的“老”男人并非指真正老男人,而是指和女友年纪相差十岁以上的男人。)

爱上老男人是不少新鲜的上班女郎“宿命中难以逃过的劫数”,为什么呢?因为老男人比起那些爱惹她们生气、不肯退让一步,口袋空空只能请吃路边摊、不懂哄女人、脾气大做事嫩的毛头男友来,一举一动都合她们的心意多了。

老男人经历风霜所累积的生活常识,在她们未经世事的眼里看来,常常很迷人,可是老男人常常已是有妇之夫,所以刚开始由仰幕之情(她仰幕他的处世圆熟,他仰慕她的青春无价)所点燃的恋爱,常变成有人每天哭闹上吊的三角关系。情况变得如此复杂,老男人常变成头脑简单,常想苟且偷安的享齐人之福,“再等我几年”变成一般最常见的借口。可是对心浮气躁又没有手腕的年轻女子而言,一年比三十年还要难熬。

比较幸运的争取到了男人,步入婚姻礼堂,可是“当我发现我在事业上兴致勃勃、正要起步时,他已经要准备退休了;两人出国旅游,他中午一定要睡午觉,生活步调不一样,人生目标也百分之百不一致……”一位嫁了比她大十七岁男子的小女人这么说。当初只看他好的一面,没想年龄层次差距太多还是有副作用的。其他生活细节的差异不胜枚举:他只喜欢西洋乡村老歌。批评她听的歌没深度;她觉得他的朋友太无聊,他则认为她的朋友像太空人;被呵护久了的女人,开始“软土深掘”,她也不会体谅为什么刚过蜜月期,他就“欲振乏力”,只会吹嘘自己有多强。

一味爱上年轻少女的老男人,在心理学上称作LOlitaComplex情结,他们爱上的可能只是自己逝去的青春,为了证明自己仍有魅力;爱上老男人的年轻女子,就台湾观察,多半有恋父情结,或者对自己的人生缺乏安全感与自信心,通常她父母的婚姻都不美满,不是有粗暴的父亲压制母亲,就是有强横的母亲吃死父亲。其实老男人事业再怎么有成,日后成长的脚步和思考模式很少能赶上小女人。

爱上老男人之前,如果可能,三思而后行。当然,这话说了等于白说。

如果你习惯性爱上年纪比自己大的男人,最好别爱上有妇之夫。

除非你真的不计较结果。

很多女孩子在热恋时信誓旦旦说:“我不计较。”或避讳去谈这个问题,一味的爱得痴迷。

后来才发现自己不能不计较,“这么爱我,为什么不给我名分呢?”

男人刚开始没给你名分,赖了几年,看你一哭二闹三上吊后,更不会给“名分”。

爱情是盲目的,众人皆说。是的,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我们常常什么也看不见,直把对方看成一生一世的唯一,于是再笨的事也做得出来。

不久前我看到一些有趣的“爱情娱乐新闻”,有的还真是离谱的黑色幽默剧。有一则来自高雄的社会新闻说,有一名二十九岁男子学“蜘蛛人”,从十楼想沿绳子爬到五搂探望女友,结果坠楼惨死。他身上还带着瓦斯枪和电击棒,警方本以为他是来行窃的,后来发现他的女友就住五楼,研判他是为了给女友“惊喜”,但功夫不好,才发生意外。警方做了个很有幽默感的结论:他应该懂得如果改由直接敲门进入就可以。

还有一则和某歌手有关的绯闻消息,一位貌不惊人、有前科的女子,只告诉某歌手说,她“前生注定”是他今生的新娘。母亲托梦给她,叫她一定要找到他,又说她是连战女儿的好友。就这样,他把她看成未婚妻,后来搞得鸡飞狗跳。

最近在这种新闻上留名的还有刚回国的吕安妮。当我看到报上说,她在右耳刺上“王文洋”三个字,以表示她永远和他同在一起,我觉得真是“赤忱感人”,不过,很可能变成将来洗不去的痛。万一爱情变了质,她是不是要学梵谷一样割掉自己的耳朵?至少,也得很伤皮肉地去“清洗”一番。

我曾经认识一位为表赤忱在自己手臂上绣上初恋情人名字的男子,在初恋情人毕竟还是掉头远去、而数年后他又有新欢的时候,仓皇地用腐蚀性药水滴自己的手臂,企囹毁掉证据,至今蟹爪般地疤痕仍十分骇人。

在自己的肉上刻字,就可以保证爱情终其一生吗?这个想法未免太天真。

过分天真等于愚蠢。刻字不过是在给对方压力“你不能不要我哦”,可是,于事何补?

从前的时代,第三者是见光死的。现在第三者,在台湾仍有“妨害家庭”这条法律时,仍如此“强悍而美丽”,所谓“元配”,心中是何滋味?委曲求全的她们,真的可以自以为是吗?

虽然说爱情是盲目的,但我们可不可以稍微爱得热情,或高明一些?

不是单身公害,是单身迫害

这个时代真想当单身贵族,仍得脸皮尽可根硬、非常有自信又不怕不平等待遇才行!

在台湾“单身”贵族,绝对比欧美来得困难。

规定女性婚后必须自动辞职的单身条款,在大众挞伐下已然声销迹匿,但另一种非关男女、看来好像理所当然、隐性的单身迫害条款,则在大众潜意识默许下,悄悄地持续进行。

“单身,经济再宽裕,在台湾都不是贵族。”一位性喜独自进餐的朋友感叹:“我每一次进好一点的西餐厅用餐,很多侍者都会用‘这个人好奇怪’的眼光看我。有的西餐厅,明明空位很多,看我只有一个人,就会在带位时训练有素地补上一句:”如果等一下还有一个客人,可能要和你并桌哦!‘强调舒适优雅与悠闲的餐厅,竟然可以用这种方式对待独自来的客人!“

一位不喜欢呼朋引伴看电影的朋友也发现,一个人买电影票,不管你多早到,电影院一样舍不得把好位子让给你。

台湾社会,“单身(未婚或喜独自活动者)的贵族实在不吃香。反观欧洲国家,餐厅对单独进餐者司空见惯,绝对会认为先来者优先,让”单身“者也能保有一整张桌子,不会把他们看成”阻碍空间利用“的人。

至于那些超过适婚年龄又常独自活动的单身族,生活中所受的单身迫害,则更是一言难尽。

如果你长得人模人样,一个月会听到N次的“为什么不结婚?”如果你长得很抱歉,他们会在你背后讨论N次“她为何嫁不出去”或“他是不是哪里有问题”。所以不少单身族视参加喜筵或亲友聚会为梦魔。

由于不可能去嫁印尼新郎或越南新郎,女生看来更没前途。我曾听一个女子自我调侃道:“如今年过三十,身边又无男友,时时处处都不能发脾气,否则不管我是不是处女,他们一定会叫我老处女。”美国女作家EricaJong还指出,最憎恨逾婚龄单身女子的还是已婚女人,“放弃了工作、艺术和知性生活来养儿育女的女性,很自然地会怨恨不需放弃这些东西的女人。”

数年前有人随口提出“单身公害”一词,单身女人个个看来更像会诱拐良家已婚男。从前人家拿这个问题来问我,我会直接说此词危言耸听。前不久我倒在史书中找到类似的问题与解答。传说刘备治蜀时下令禁止酿酒,执行命令的官吏在百姓家中收到酒具,就要处罚人家,有一天刘备的小舅子简雍和他上街,看到一男一女一起走路,就向刘备指控:“这两个人准备娃淫,赶快抓起来治罪!”刘备一头雾水,问啥缘故,简雍振振有辞地说:“他们两人身上,都有奸淫的工具!”刘备大悟,就把所有持有酿酒具的人给放了。

单身公害的指责,和上述指控有何不同?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这个时代真想当单身贵族,仍得脸皮厚耳根硬、非常有自信又不怕不平等待遇才行。

我想,我或多或少也受过单身伤害。

有个星期天早上八点多,我被门铃声吵醒,一位欧巴桑来势汹汹站在门外。

“楼下门口的垃圾是不是你丢的?”

我惺松着眼,请她重述一次。第二次,她说的是:“以后垃圾不要丢在门口。”

我莫名其妙地看着她,有点生气,以肯定的口吻告诉她说:“我——绝——对——没有——做——这件事。”

我也说了两次。

她竟还不走,训起我来:“你知道现在垃圾是定点定时收集的,要自己拿出去吧?”

笑话!实施了半年,我岂会不知?我家大门后还贴着本区倒垃圾的地点时间表呢!

“我知道。”

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

“你得要倒垃圾!”

我愣住了——本栋大楼中住户不多但也不少,这人怎么会认为,我一定是犯人呢?

推想来,只有我是单身。其他的女人,都是家庭主妇。

她脑袋里可能是这么想的:“到现在还不结婚的女人,一定不会做家事,所以一定是她!”你说对吧!

我只好告诉自己,很多人嫉妒单身,聊以自慰。总得自我安慰。总不能因为逃避单身迫害就去结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