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气盛,花开成空白
1
杜小堂说他第一眼看到我的时候就觉得我不是个好人,而且还是个品味极其恶劣的不好的人。
我当时裸着上半身穿一条花花的大裤衩,赤脚着脚从弄堂口裸奔到弄堂尾,“呀呀呀”大声又快乐的尖叫着躲避身后一个比我高一个头的女生的追打。我理着很丑的西瓜太郎头,从杜小堂面前噌一下飞奔过去的时候居然还没忘记对新来的邻居露出友好的笑容,两颗尖尖的小虎牙在阳光下白的很嚣张。
徐微微在我身后拿着扫把冲过来大叫说:“颜多朵你快把信还给我!”
我以杜小堂做挡箭牌,躲在他身后做鬼脸,吐着舌头说:“就不给就不给!”
杜小堂从小就是个迟钝善良的小孩,身体被我扯来扯去也没发出任何反对意见。他只是侧过头望着我说:“随便拿人家的信,是不对的。”
很平常的一句话吧,甚至散发着一股隔壁张姨那一级别人身上散发出来的“老人说教味”。可是不知为何我忽然就觉得有点心虚,象征性的躲了两下,就不情不愿的把信还给了徐微微。
我不甘心的扬着下巴很拽的望着七岁的杜小堂,像江湖超低龄小混混一样拍拍他的肩说:“今天是给你一个面子哦,你欠我一个人情。”
杜小堂笑笑,点点头。
“诶,你叫什么名字?我叫颜多朵。”
“杜小堂。……你的名字有点像女生。”
我瞥他一眼,又低头瞄瞄自己一马平川的胸部,假装什么也没听见。
杜小堂这个笨蛋直到一个月后,在开学典礼上看到我穿着女生的制服,才结巴着“你你你你”了半天才说完“你居然是个女生”这一句完整的话。
一边说一边瞪着我的胸部一路脸红到耳根。
我笑的张牙舞爪:“我不只是女生,还是你学姐呢。”我指指胸口的三年级校牌好得意的说:“叫学姐啦,小朋友。”
杜小堂真是一个善良又好脾气的小孩,他没有生气也没有因为被愚弄被欺骗而愤怒的拂袖转身。他只是不肯叫我姐。他说:“颜多朵,骗人是不对的。”
他简直就像个小小道德家。他每次说那种我妈妈才会说的话的时候我就好像看到有万道金光从他脑袋上“噌”的一下蹿起来,金光闪闪正气浩然!像我这样邪恶不入流的小妖怪立刻无所盾形无处可逃。
我应该要逃的。我应该讨厌死这种太过明亮和优等的光芒而躲的远远的,站在远处和和我一样卑劣的人嘲笑杜小堂这样的人,用鄙视的眼神和没素质的嚣张的大笑来掩盖自己内心的虚弱。
可偏偏,在杜小堂的目光下,我只觉这小我两岁的弟弟沉闷又规矩的像个小老头。即使他道德家的光芒刺痛我的眼睛,我却仍不肯,远离他分毫。
“要你管哦!”我拍一下杜小堂的头,扬着下巴又摆出拽拽的表情,“我就是要骗你。傻子才容易受骗呢。”
2
在杜小堂知道我是女生之前的那一整个夏天,我都处于花裤衩+裸奔状态。我那时年纪小,又本来就对男女之别观念浅淡——该教我这些观念的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不见了,弄堂里的大人小孩都已经习惯我的华丽造型,所以并未有任何人觉得不妥——除了,杜小堂。
自从他知道我是个女生后,他就拒绝再和裸奔的我勾肩搭背,甚至不肯和我一起复习,帮我做作业——除非我穿上衣服。
“喂,你是不是男人啊?扭扭捏捏的。”我骂骂咧咧的套上杜小堂的旧T恤。
杜小堂说:“颜多朵,我妈妈说我们每个人的身体都是花朵,不可以随便让人看的。让人看了,那是羞羞的。”
一个男生说话怎么那么像每天晚上七点半演的琼瑶剧。真恶心。我挥出拳头啪的打在杜小堂的后脑勺上,嘴巴里叼着一支铅笔,耳朵上插一支圆珠笔,手上又奋笔疾书一支,嘴里叫着:“闭嘴啦!啊呀呀,作业好多,要抄不完了!”
现在回想起那段和杜小堂一起抄作业一起瞎玩蹉跎岁月的时光,真是我生命中最最快乐,那时不懂悲伤不觉孤单,每一寸的时光都最大限度的塞进了和快乐有关的回忆。
后来我把那段时光命名为“裸奔年代”,题成大字贴在床头真是气势磅礴呀。
3
不知道事情是在什么时候改变的——我指的事情是,杜小堂忽然像丑小鸭一样,不知在何时一夜之间蜕变成了白天鹅!
印象里他似乎一直是年少时那个个子比我还低半个头,瘦瘦小小,把白衬衣穿的像白大褂的小男生。身体单薄瘦弱,眉眼细长平淡。性子偏冷,平日总是我在他身边唧唧喳喳,他半天都没啥反应。
因为我有一个热爱自由,整天不沾家的爹,所以杜小堂十二岁懂得使用煤气开始,就常常帮我煮煮泡面热热牛奶,负责把我喂饱,跟我亲爸似的。
在我眼里他就是万能无敌的机器猫,默默无语的小老头,沉默是金的大番薯,可是,有一天,突然有一天,机器猫变成了夜里胡假面,小老头变成了白马王子,大番薯抽出了嫩绿的枝叶……我的意思是说,忽然有一天,我身边的女生都跑过来和我说:“颜多朵,你家弟弟真不错诶!”
我当然晓得那群色女的“不错”的意思,当然不会是说杜小堂乐于助人经常扶老人过马路的事情。
我仔细瞄瞄在我身边站的像棵小树的杜小堂,发现他似乎,确实,有那么一点点,变耀眼了。
当然他以前也很耀眼的,但远远没现在那么夺目震撼。
可是再闪耀又能怎么样?于我而言——不。及。某。人。
我在我十六岁的青葱年华里,情窦初开的爱上了隔壁班的少年朱瑞瑞!
朱瑞瑞生的高大威猛,一米八的个,听说有一百六十多斤,夏天的T恤校服穿在他身上会紧的崩起来。那肌肉哦,真有点电视上健美先生的气势。
不过我发誓我不是爱上了他健壮的身体,我是爱上了他柔软的灵魂。我亲眼见过他从路边的垃圾堆里翻出那只喵喵声很微弱的小猫咪,小心翼翼的把它抱在怀里。
他把它养在他巨大的棉拖鞋里,每天早上喂它自己喝的牛奶。
我一看到他我就会想起“铁汉柔情”这四个大字。我想如果我是那只被他怜惜的小猫,那该多好。
我告诉我的死党我暗恋的对象,所有都张大嘴巴说我疯了,怎么会喜欢那个黑铁柱!若要开始一场青涩的暗恋,或者玩一玩“猛女追男”的游戏,多的是人选。为什么会是朱瑞瑞?他又胖又丑还有点磋,傻笑的样子真可怕。
不不不不,是你们都不知道他的好。就好像徐怀钰歌里唱的那样:“就是觉得你一切都刚好/甚至迷恋你流汗的味道/喜欢看你严肃的思考/乱乱的头发傻傻的微笑……你不特别姊妹都向我发出警告/你的好其实她们都不知道……”
好吧,即使这是一场世人都所不容的爱恋,我也决定勇敢的去爱了。
4
我花了一个晚上制订了“追男A计划”。当我把计划拿给杜小堂修改补充,并且向他表达我对朱瑞瑞炽热而狂烈的仰慕之后,杜小堂什么都没说。
他只是低着头垂着眼睫看自己干净洁白的手指。他说:“颜多朵,你是认真的吗?”
我点点头,无比郑重的说:“非常非常非常认真。我从来都没有那么认真过。所有人都以为我闹着玩,只有我自己知道不是。小堂,你信不信我是认真的?”
杜小堂抬起眼来认真的看我,我从他眼睛里看到神情严肃虔诚的自己。他终于缓慢而沉重的点点头说:“我信。”
“那你会帮我吧?”我拉住杜小堂的手臂,可怜吧吧的像只小小狗。现在能帮我会帮我的,只有杜小堂了。
他以轻不可闻的声音“嗯”了一下。
我觉得追朱瑞瑞,先从让他认识我开始——呃……我没告诉过你们吗?其实我之于朱瑞瑞,依然还只是个陌生人。
最老土的一般就是最管用的。我放学后等在朱瑞瑞回家的必经之路上,等他骑过的时候就飞奔出去制造被撞的假相,然后……哼哼,朱瑞瑞就爱上我啦~
啪,脑袋被杜小堂重重打了一下。
“是啦是啦,我知道没那么快。幻想一下不行吗?”我瘪瘪嘴。
杜小堂就是这点不可爱,一点都不晓得什么叫做白日梦的快乐。
虽然在杜小堂的修改下,计划考虑的圆满周到万无一失,可是因为执行者是我颜多朵,所以最后,还是发生了意外。
朱瑞瑞过来的时候我像女金刚一样“嘿”的一声蹦出去,稳稳的站在路中央像是要抢钱的路霸。朱瑞瑞没防备他骑的好好的,前面忽然冒出一个人来!反应灵敏的没撞上我,自己却被自行车压在了下面……
幻想中本来应该是和小说里写的那样,朱瑞瑞一下就抱起了身轻如燕的我往医院飞奔,阳光啊清风啊树影啊,从我们的身上一路掠过去。可是现在却变成,杜小堂冒充善良的路人甲推着自行车,膝盖摔的似乎不轻的朱瑞瑞坐在后面,而我则像个可有可无的第三者在一边亦步亦趋。
“诶,我叫颜多朵啦。”
和包扎完伤口的朱瑞瑞告别的时候,我还是把自己给介绍了出去。
不晓得他下次见到我的时候还会不会想的起我的名字。
我决定给朱瑞瑞写情书,我折腾了整整三个晚上翻遍了地摊上能买到的所有“情书大全”,终于写成一封“旷世奇书”。第二天我睁着一双通红的兔子眼守在朱瑞瑞班级门口,当他出现的时候,我“噌”的一下蹿了出来,双手将信高举过头奉上,声音无比诚恳的大声说:“请你收下!”
等了半天没有反应,一抬头就对上杜小堂沉默的眼,一旁是吓的退避三舍的朱瑞瑞。杜小堂平静的从我手里拿过我的“旷世奇书”,不顾我的抗议,拆封,然后默默的看上两眼,拉过我就走。
“干嘛啦干嘛啦!你快把我的情书还给我啦!”我很努力的想挣开杜小堂的手,但总是以失败而告终。这个小子才十四岁吧?生的弱不禁风像支旗杆,是什么时候生了一副蛮力气?
杜小堂把我拉到一个四下无人的小花坛边才放开我。
“你都写了些什么啊?挑战书吗?”他斜睨着,嘴角似乎挂着嘲笑的痕迹。
“情书,是情书啦!”我跳脚抗议。
“那这是什么?‘为了你,我可以一个肚子插两把刀’——你是玩杂技的吗?”杜小堂越说,嘴角的笑意越盛,“你这个女人怎么会那么蠢?”
不知为何我忽然觉得又羞又怒,瘪瘪嘴,“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我知道我又笨又丑,性子又凶又不讨人喜欢。可是,我也想有个人喜欢我爱我啊。我那么那么的努力做那些事,虽然像笑话一样,可我是真心的啊!”我哭的风云变色,天地动容,杜小堂却依然一声不吭。我正想他是不是被我哭傻,眯着眼睛准备偷瞄他时,杜小堂忽然冲过来把我紧紧抱在怀里。他的力气那么大,把我勒的肋骨都要断了似的。
“颜多朵,我不准你喜欢别人了!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吧,只有跟我在一起,你才不会失恋,才不会有人嫌弃你又笨又丑又凶又不讨人喜欢。”
这次轮到我吓傻了,像根木头一样愣愣的待在杜小堂的怀抱里。
那是2001年的夏初,梧桐抽出嫩绿的枝芽,清风里有暖花的香。我的眼睛失去焦距,天地茫茫一片,只有那空旷的天空,像是被洗过一样,湛蓝湛蓝的。阳光透过枝叶的阻碍,轻轻的落在我的眼睫上。
我终于回过神来。用力推开杜小堂,然后,落荒而逃了。
那一年我十六岁,杜小堂十四岁半——四舍五入之后也不过十五岁。虽然我那时也只是个孩子,并且从小就没杜小堂聪明,但我知,小孩子说的话是不能当真的。更何况杜小堂这样的少年,不是我会喜欢的男子。
可能我一直都缺少父爱,希望生命里能有一个健壮安全可靠的男子,让我栖息倚靠,给我怜惜给我爱。这个人,怎么可能是比我还小两岁半,一直被我当弟弟一般看待的杜小堂呢?
我的初恋无疾而终了——我指的是我对朱瑞瑞的暗恋。第二天我发现他一看到我就紧张的靠墙壁走路时,我就决心再也不去打扰那个“铁汉柔情”的好男生了。当然我也希望杜小堂别来打扰我。我想要安安静静的过完这个夏天,然后心无旁笃的为高三为高考,全力以赴。
我从没为任何事全心全意的付出过任何努力,这次,我想试一试。因为我怕我不找些事情塞到脑袋里去,我会傻掉的。
这也变成我拒绝杜小堂的告白,减少和杜小堂见面的最好借口。
“你也要初三啦,我们学校直升考试不容易呢,你好好努力哦。”我拍拍杜小堂的头,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那样。
杜小堂只是沉默,不做声。在我转身的时候才口齿清晰一字一顿的说:“颜多朵,我从不是你想象的那种小男孩。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要做什么。你以后会明白的。”
我撒开腿,又没出息的逃跑了。
5
第二年夏天结束的时候我已经在Z城开始我五彩斑斓的大学生活了,而杜小堂,也顺利的直升本校高中部,并且拿到最高等的奖学金,进入最好的班级。
大一第一学期整整五个月,杜小堂没有给我打过一个电话发过一条短信写过一封信。我开始渐渐把那些决绝的誓言淡淡遗忘,却不知为何始终都没有办法像以前那样单纯热烈的去花痴第二个朱瑞瑞,再开开心心没心没肺的像个傻瓜。
我高中时最好的朋友何小麦和我在同一个城市念大学,偶尔会一起相约去逛街。有时我会在何小麦兴奋的喋喋不休时忽然失神,呆呆的眼神失去了焦距。何小麦说颜多朵,你和以前不一样了。你开始有了心事。
我笑了笑,不知道说什么,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以前疯疯傻傻的我现在会变成这样,以前因为一碗泡面都可以喜笑颜开的颜多朵现在却开始遗忘怎么让自己真心的快乐了。
也不是不开心。只是,好像就是开心不起来了。
心里好像被谁挖走一块,总是觉得不完整,满是不安。
寒假回家。坐了十七个小时的火车,蓬头垢面满脸油光的我拖着大包小包从十八路公车上下来的时候,看到的第一个人,是杜小堂。我郁结的真想转身就跑。
他好像就是在等我,很自然的走过来接过我手中的大包小包,往我家的方向走。
家里没人,我爸不知又躲到哪里风流快活去了。从桌子上积起的一层灰尘来看,他至少有两个月没有回家了。
杜小堂真是当钟点工的人才哦不,我的意思是,杜小堂家务做的可真好。我坐在脏兮兮的沙发上发呆的时候,他已经利索的卷起袖子开始帮我打扫房间。看着他忙碌的背影和熟练的动作,还真看不出他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
哦,十六岁,还是个未成年少年呢!不知为何我忽然开始生闷气,心里堵的慌。
大年三十的晚上,我打我爸的手机一直打不通。从我放假回家到现在,他一直都未出现。电话一次又一次的连到语音信箱。
当十二点的钟声敲响,烟花在夜空中“砰”的一声绽开的时候,我终于控制不住的痛哭出声。电视里春节联欢晚会的锣鼓震天响,我哭到喉咙充血,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那么孤单。从小到大一直都是这样。
小时不懂孤单,长大后懂了,那种寂寞的感觉却是成倍成倍的涌过来,像是要把我击垮。
敲门声就是在这个时候响起的。我以为是爸爸终于记起家里还有个女儿,在最后时刻赶回家。冲过去开门,膝盖撞到茶几,生疼。
打开门,没有看到我混蛋又伟岸的爸爸,站在门口的,是未成年少年杜小堂。
被他看到我最狼狈的模样。
杜小堂手里捧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饺子,他的脸在白色的热气后面显得有点不太真实。我的眼泪大颗大颗的掉下来,止也止不住。
“别哭啊还有我啊”
6
一年有十二个月,十二个月里有三个月我是和杜小堂在一起的。
假期里他通常都还要补课,无所事事的大学生颜多朵我就在家里睡的天昏地暗,睡到杜小堂放学回家,把我从床上挖起来煮东西喂饱我。或许是被他见过我许许多多狼狈的模样吧,他从小又一直很听我话又会照顾人,我觉得我越来越依赖他。但我始终放不开心里的某些执拗,我像是时刻提醒自己又提醒杜小堂般坚持叫他“弟弟”。
弟弟弟弟。
杜小堂从来不应,他一直连名带姓的叫我——颜多朵,每一个字都置地有声。
“颜多朵,十一点半啦,快起床!”
“颜多朵,我煮的泡面好吃吧?”
“颜多朵,你今天看起来比昨天笨了些。”
“颜多朵,你看看我是不是长高了?”
“颜多朵,我昨天的测验考了全班第一。”
“颜多朵”
在杜小堂面前,我觉得我既像妈妈又像女儿,角色混乱又多变的让我头大。
还是做姐弟好了,做姐弟最合适。既可以永远赖着他骗吃骗喝,又不会面临有一天因为其他原因不得不失去他的可能。
“弟弟弟弟~”我叫的很欢的扑过去捏捏杜小堂的脸,把他捏圆搓扁了的玩。杜小堂只是垂下眼睫安静的做他自己的事,从神情上华丽丽的藐视我。
那一年杜小堂十七岁,还是很瘦,比我高了整整一个头。离他说喜欢我那年已经有两年多了。自那之后他再未说过那样冲动的话,似乎又退一步,回到那个道德老人家的角色位置。有时会觉得他看我的眼神似乎没那么简单,可是当我抬起头追寻他的目光时,他已经垂下了眼睫,让我看不清他心里的想法。
我回家过第三个暑假的时候杜小堂已经高考完了,从网上查到已经被Z城最好的大学录取了。他的大学离我的大学只隔了十分钟车程。可是只再呆一年,我就要大学毕业离开那里了,而杜小堂的大学生活却才刚刚开始。
这便是,时光的距离。我们怎么都无法逾越。
可是杜小堂还是很开心,得知被录取的那天晚上拉着我坐在天台的空地上,二打啤酒瓶在面前排成两排。一罐一罐的喝过去,一边喝一边絮絮叨叨的说一些乱七八糟的话。杜小堂的酒量其实很浅,才喝几罐就有点大舌头。我的脸热的要死,但神志是清楚的。只是不知为何越喝越觉得悲凉,喝下去的酒把五脏六腑浇的冰冷冰冷。
我闭上眼睛躺倒在天台上,夜幕好像向我整个压下来,低低的悬在我头顶上。
有热气喷在我的脸上,我没有动。手臂上有了重量,应该是杜小堂挨着我躺下,把脑袋搁在了我的手臂上。他的嘴唇就靠在我的耳朵上,呼吸里酒气很重。
“颜多朵你睡了吗?睡了吧那我要告诉你个秘密哦我还是喜欢你呢,从十四岁到十八岁,我依然,喜欢你我永远不会告诉你我有多喜欢你。我怕你知道了会害怕我怕你承受不起我对你的那些喜欢我怕你后悔怕你退缩你要假装是姐弟那就假装吧,反正我知道,事实不是这样的你停止长大吧,那我就可以赶上你了或者我有机器猫的时空穿梭机就好了,那我就可以回到三年之前,把三年前的自己杀掉,然后用现在的样子去爱三年前的你”
我紧紧闭着眼睛,可是眼泪却还是不停不停的掉下来。
这是我听到过的,最悲伤也最动人的告白。都说血缘是很暴力的关系,而时间又何偿不是?
7
那一年夏天我和杜小堂一起坐火车去Z城。十七个小时的火车,因为有杜小堂在身边,好像也没有那么闷了。虽然他不太理我,常常是一个人坐在那翻报纸看《国家地理》,可我就是要命的觉得很安心。
这便是喜欢吗?
这便是爱吗?
是了,我,是喜欢杜小堂的,甚至是爱杜小堂的。从九岁到二十岁,陪在我身边的一直都只有杜小堂,连我唯一的亲人我爸爸,他对我的注视都不及杜小堂的一半。我只是看起来有些蠢有些呆,但我不是真的木头人,我的心它不是木头做的,它有血有肉。更何况杜小堂那么好,我有什么理由不爱他呢?
可是我始终有放不开的执拗和害怕。我怕,宿命。
我妈妈也比我爸爸大一岁半。起初爸爸对妈妈千依百顺,爱她疼她,又会像孩子一样撒娇哄她开心逗她笑。可是心智上,始终像是弟弟,生活各方面都由妈妈来照顾。可即使这样,在我四岁的时候,爸爸还是因为无法再忍受平淡的没有波澜和惊喜的生活而离家出走。他和妈妈之间的心理上的距离也越来越远。外婆和我说女人一旦结婚就会因为背负家庭和孩子而迅速成熟起来,而爸爸却依然停留在年少气盛的时代。
两年间爸爸离家出走七次,每次都是实在在外面呆不下去了才回家。妈妈终于忍受不住,在最后一次争吵时说:“你走不如我走。”那时我什么都不懂,还在巷子口跳皮筋。她对我说小朵,以后好好照顾自己,找个比自己大的男生来喜欢,他一定要懂得照顾人。
我似懂非懂。甚至在妈妈跳上公车的时候还挥了挥手。我以为她和爸爸一样,只是出去工作,不久之后就会回来。
可是,她再也没有回来。
她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却被我深深的刻在了心上。不是刻意如此,但就是,记住了。
这也是宿命。
可是又是谁和我说,手上的纹路即使昭示未来,但命运始终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自己握起来的时候,没有人可以打败你。我低头看自己凌乱的掌心,参不透一个未来。
杜小堂喜欢我真是悲惨。他什么都好我什么都不好,连唯一可能做好的事——好好的喜欢他,都因为这些有的没的而始终无法做到。
我觉得我可以去当琼瑶剧女主角了,因为我的眼泪又掉下来。而且那眼泪,是有声音的,落在掌心的时候会发出啪啪的声音。
一直看杂志的杜小堂忽然握住我的手,温暖的掌心捂热我冰凉的眼泪。
我的眼前一下子变得漆黑一片。轰隆轰隆轰隆轰隆。火车过隧道的声音真巨大。
我不知道当火车开出隧道的时候,会看到怎样的风景?会是一个崭新的世界吗?
“我只是喜欢你。我只是想牵着你的手,一直,一直的往前走。我也有怕的东西。我怕自己不好我怕你变老。可是怎么能因为怕就不往前走呢?你怎么知道,黑暗的隧道另一头是隔壁沙漠还是蓝天大海?”